桑琳的速度极快,以吴鹏的眼光,都几乎没能捕捉到她拔枪的动作,顿时收起了轻视之心,仔细打量了一下那把枪“这是——秘银?”
枪当然是攻击速度极快的武器,但是子弹体积小,杀伤力自然也就不大。为了提高杀伤力,就要使用特殊材料和制作方法,秘银就是其中之一。
众所周知,银器对血族的杀伤力最大,如果银制子弹表面能加刻特殊符咒,对于其它异种也同样有极好的杀伤力。然而银本身熔点低,质地柔软,在高速穿过枪膛的时候很有可能已经将表面的符咒熔融或磨损,那就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了。
针对这一点,秘银就出现了。其实秘银这个词儿是从托尔金的《魔戒》里找出来的,在小说里,这是一种银白色金属,比钢铁更坚固而轻巧,也叫银铁。而用特殊方法冶炼过的秘银,其特点颇似小说中的描述,所以也采用了这个名字,不过它本质上还是银。
在《魔戒》里,秘银是一种极其稀少的矿产,在现实中,秘银同样制作不易。幸好它是可以反复使用的,只不过用过几次之后会有损耗,就需要对表面的符咒重新进行修补和蚀刻。子弹同样如此,除非遇到特别高级的异种,可能将秘银子弹耗损得太厉害,那就不是修补能解决的,只好重新回炉制造了。
不过即使可以重复使用,秘银的价值也不是普通猎魔人用得起的,比如说吴鹏。吴家现在所有的家当加起来大概能够给他买一把秘银枪——并不包括子弹。
桑琳在调动文件里只提到她是唐骥的搭档和助手,不像唐骥头上顶着荆棘枭家族的光环,吴鹏根本想不到美洲那边有什么著名的华裔猎魔家族,所以真没想到,她居然能用秘银枪!
而且这把枪看起来相当小巧,可以方便地藏在手包或衣兜里,实在是居家行路的好帮手——哦不对,是猎魔的好工具——枪小,说明子弹小,那么子弹的制作必然更为精细,价格也就更高……
吴鹏再次有种被重击的感觉,连话都不太想说了,径直把背包提起来“告辞了。”
桑琳面无表情地一翻手,这次吴鹏看清楚了,她应该是把枪插在背后,因为腰细臀翘,上面穿件略宽松的衬衫,基本就看不出来了。
这身材……真是适合藏枪。吴鹏忍不住多看了两眼,直到猛然对上桑琳隐含恼怒的目光,才突然醒悟过来,顿时脸腾地就红了“抱歉,我,那个,其实我不是——”
桑琳板着脸走到门口,拉开门对着他做了个手势“请。”
吴鹏只好闭上了嘴,有些垂头丧气地走了。桑琳看着他走出公司,回手把总裁办公室的门摔上,瞪着唐骥“笑什么笑!”
唐骥一脸无辜“我没笑啊……”话是这么说,他的眉毛却一直在活跃地往上扬,似乎压也压不下来。
桑琳指着他的脸,看起来恨不得给他一巴掌“你自己照照镜子!”
“哈哈哈哈——”唐骥终于爆发出一串大笑,“这位小吴同志真是太有意思了。”
“有屁的意思!”桑琳忍不住爆了粗口。
“还是挺有意思的。”唐骥笑嘻嘻地活动了一下十指,“你看,他这不就忘记了再问问我,用的是什么武器了吗?我打赌,他现在一定想起来了。”
电梯里,吴鹏脸上的热度下去了一点,突然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怎么忘了问唐骥——”
第18章 消息
唐骥的笑声太肆无忌惮,就连张副总出来倒咖啡都听见了,忍不住问了顾颐一句“唐总什么事这么高兴呢?”
桑琳再摔上门的时候并没把门关紧,顾颐已经从听到的只言片语里大略猜测到了一点,但仍旧摇摇头“唐总?不知道。我一直在等邮件。”
张副总有些遗憾地看了他一眼。不要以为男人就不会八卦,何况对于这位唐总,张副总其实也挺好奇的。
要说张副总到风宇公司来工作,其实是受了一位旧友的请托。在风宇,虽然他名义上只是副总,但公司的所有业务都是他做主,唐骥不过是挂个名。因此在张副总心目中,唐骥不过也是个二代,顶着家族的头衔坐纛旗儿罢了。
自打见了唐骥,这种印象就更深深扎根在张副总心目中了。无它,看唐骥整天那身打扮,身边带的火辣女助理,还有结交的那些狐朋狗友,张副总就没法不把他跟“纨绔子弟”、“花花公子”这种词儿联系在一起。唯一让他满意的,就是唐骥真对他完全信任,把公司全部交给了他。
风宇公司规模当然不算很大,然而张副总在大公司里摸爬滚打了半生,成就感固然是有的,却也深深为人事关系的勾心斗角苦恼,如今能遇到一位对他完全信任的老板,可以让他大展拳脚,完全不必把精力放在那些鸡毛蒜皮的破事上,也是很有吸引力的。
不过人可能就是这样,虽然张副总心里多少有点轻视唐骥,但好奇心却是免不了的。唐骥自从来了国内,整天都跟李天翌这样的人物打交道,今天忽然来了个看起来很正经的吴鹏,似乎还谈了什么重要的事,怎能不让张副总顿起好奇之心呢?
然而他怎么说也是个副总,绝对干不出来扒着门听墙角的事儿,原指望顾颐离总裁办公室这么近,或许能听见只字片语。谁知道这位工作中挺能干的,这种事上却像块木头,一点儿八卦精神都没有。
不过这也是好处,真要是招了个只会八卦的员工来,恐怕麻烦更多。张副总这样安慰着自己,端着咖啡回办公室去了。老板可以游手好闲,他还有个计划要做,再不抓紧,今天晚上就要加班到深夜了。
顾颐却没有时间去体会张副总的心情,他一边等着大洋彼岸的邮件,一边思索着今天晚上的事——吴鹏突然来访,这显然在唐骥的计划之外,但是他们提到了u9,是否证明唐骥并不打算隐瞒猎魔人工会,而是要采取联合行动?
u9……顾颐有些头痛地按了按眉心。这种药物他是听说过的,但究竟是什么成分,他却没有能力知道了。可是看唐骥的意思,难道说,冰蓝跟u9……
“顾颐——”总裁办公室的门忽然打开,唐骥手里拎着个袋子,吊儿郎当地走出来,一屁股就坐到顾颐的办公桌上,“这个给你。”
“什么?”顾颐扫了一眼,看见上头的标志,顿时无语。
“鞋子啊。”唐骥冲他挤挤眼睛,一脸暧昧,“昨天晚上不是穿了你的鞋子吗?赔你一双。好容易找到这个牌子,不过国内的店我有点不大相信,总觉得不是他们自家作坊出产,可能是外工的,凑合着先穿穿吧,等过些日子我找人从意大利带一双地道的回来给你。”
顾颐眼角余光瞥见张副总从办公室里露了半张脸,目光中带着难以置信和不可思议,顿时想把这双鞋子摔到唐骥脸上去“唐,总,只,是,一,双,旧,鞋,您,没,必,要,这,么,破,费。”
“收下吧,咱们谁跟谁呢?”唐骥把袋子放在桌上,完全不理会顾颐从牙缝里一字字挤出来的话,仍旧笑得一脸可恶,“毕竟昨天都那么晚了,要是不穿你的鞋子,我恐怕得光着脚走了。哎,其实你的技术很不错的,不像是很少练习的人啊。”
顾颐觉得自己可能要调动体内的特殊血脉,才能控制住自己不把手掐到唐骥脖子上去“唐总,您这样讲话很容易让人误会。”既然要说,为什么不说明白是开车的技术?多说两个字会死吗?
“误会?”唐骥一脸无辜,“误会什么?这又不是昨天晚上咱们在海天包厢。”
完了!顾颐看见张副总的头迅速缩了回去,显然被海天包厢四个字惊着了。他感觉好大一盆狗血泼在自己头顶,而自己是跳进黄河也要洗不清了。
“唐——总——”顾颐正在思考自己是不是应该借这个机会愤而辞职,唐骥却又爆发出了一串大笑声,压低声音往他耳朵边上凑了凑,“你看,张副总这么老实的人,居然也知道海天包厢诶……”
顾颐一瞬间有些控制不住脸上的肌肉,险些在愤怒之中陡然笑出声来“唐总!”真是可悲,他竟然已经言词匮乏到只会重复这两个字了。
唐骥笑嘻嘻地从他桌子上下来,显然这一天晚上戏耍了好几个人,令他心情十分愉悦“好了,我走了,好好工作啊。”
唐骥和桑琳一走,整个办公室顿时静得可怕。张副总从门口又探了半张脸出来,表情古怪地打量着顾颐。顾颐只觉得哭笑不得,很想问一句“张副总,您知道海天包厢吗?”
然而他毕竟不是唐骥。唐骥是老板,当然可以信口开河,而他只是个打工的,这个时候应该忍气吞声……
忍气吞声个屁啊!顾颐瞪着桌子上的鞋,特别想把它从19楼扔下去。他从来不是个能受气的主儿,在家里的时候就不提了,即使去法国留学,独自一人身处异国他乡,也一样是见人就怼,半步不让,在学校里都打出了名气。说起来第一个能让他退让的,就是路易……
这个名字浮上来,顾颐忽然间没了火气。现在不是从前了,那种五陵少年鲜衣怒马的生活已经成为过去,他现在只想当一个普通人,安安静静地过日子。
不过,当普通人就要过这样的日子?这双该死的鞋,还有可恶的唐骥。顾颐敢发誓,即使那家伙不是猎魔人,凭着这种让人恨得牙痒的性格,也一定还是他的天敌!实在是太可恨了!
火气重新上涌,顾颐发现自从认识了唐骥,要修身养性就变成了一件难事,譬如说现在,他就只想打开窗户,然后把这双鞋嗖地一下……
突然响起来的短信提示声救了这双险些要粉身碎骨的鞋,顾颐悻悻地放下鞋子,摸出手机,是张良发来的良安桥地下步行街听说有个古董店,但具体在哪里我不知道。
良安桥地下步行街……顾颐想了想,眉头微微皱了起来。那是条相当长的十字商业街,位于人民广场下面,四条通道里全是各种小店,至少也有几百家,古董店也得有几十家,不知道具体位置实在很难去查。
幸好这时候又来了一条短信,附了一张图片据说老板手上有这个标志。
那是一张有点模糊的照片,照着一条右臂,能看到大半个刺青的标志。顾颐辨认了半天,觉得那可能是个狼头,但或许因为时间已久胳膊发胖的缘故,搞得更像一只二哈。
这个标志当然也不是多么明显,你又不好去每家店看老板胳膊,但总算比没有标志好。顾颐正打算给张良回复道谢,第三条短信又来了顾哥你什么时候去,我跟你一块儿。
这种事顾颐当然不肯带张良一起,但张良很固执顾哥你忘了你救我的时候了?反正我肯定不能让你一个人去!
救他的时候……顾颐微微有些恍神。那时候张良才十六岁,刚上高中母亲就进了医院,为了筹钱他在网上打游戏卖装备,结果因为开外挂惹到了人,被好几个人堵在个黑网吧里要断他的手指。
那个网吧离海天不远,顾颐正好在上班之前过来上上网,结果顺手把张良捞了出来。当然那之后张良就学了个乖,成了一名低调的黑客,也不再去网吧了。但是对于顾颐当时是怎么救他的,他却一直牢牢记着呢。
张良的短信一条接一条地来顾哥你明天去不去?反正我明天在步行街东口等你。你要不来,我就自己去找那个店。
顾颐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好吧,但你必须听我的,不然帮不上忙还要连累我。
张良马上下保证绝对听从安排,我知道我不能打。
知道不能打还要去……顾颐不知该说什么才好。然而哭笑不得的同时,却也觉得那颗久已不跳动的心有些微热,有的时候,就是这种微热,才会让他有一种自己还活着的感觉。
跟张良才联系完,莉莉的短信又来了上次你悬赏的问题有消息了!那天晚上有人看见一个猎魔人追着一只蝙蝠从那边出来,一直进了附近的公园,然后听说公园里的假山倒了……
顾颐面无表情地看了片刻,回了一句这算什么消息?你觉得值三千块吗?
莉莉回了一个干笑的表情我也觉得不值,但是这人说他看见那只蝙蝠出了公园就往良安桥去了。
顾颐重复了一遍人?看见?
海天离良安桥还远着呢,人是怎么判断它是往良安桥去的?
莉莉继续干笑那什么……狼人,狼人……
狼人……顾颐凉凉地发了条信息你跟狼人好像走得很近?说实在的,追着一只蝙蝠直到良安桥,这种傻逼一样的事也只有狼人一族干得出来。
啊哈哈哈——莉莉很夸张地发了个笑脸其实我跟血族关系也不错的,我没偏见的,但是吧……血族对我可能……哈哈你懂的……
顾颐的确懂。女巫虽然也是异种,但仍旧还可以算是人的,所以也在血族的食谱之内。谁会想跟自己盘子里的牛排炸鸡搞好关系呢?同理,牛和鸡也不会很愿意亲近你的。
还有还有——莉莉力图弥补破绽,努力着新消息那个人——那个狼人说,那只蝙蝠看起来挺弱的,就是飞行速度异常快,他闻着气味追了半天,最后还是在良安桥那个商业街附近追丢了。
虽说四条腿跑的终究比不上有翅膀能飞的,但狼人的速度之快也是有口皆碑,并且它们有嗅觉加成,真要追踪什么生物倒罕有失手。既然连狼人都说飞行速度异常快,那就应该确实是飞得很快了。
异常快。顾颐把这三个字重新咀嚼了一下。
血族的速度也是极快的,但这种快与狼人的长途奔袭保持高速还不太一样,主要是短距离的瞬间移动。也就是说,在打架或者躲闪的时候,血族的速度能够快得让人无法捕捉,但是长距离移动,就不算是强项了。
一般血族如果化身为蝙蝠,那飞行速度也就是比普通蝙蝠再快一些。这个法术的主要作用其实是隐蔽,另外如果化身为一群蝙蝠,就是将自身弥散化,以减少受到的伤害。那些突然之间消失又在很远的地方出现,靠的不是绝对速度,而是空间穿梭能力,这不是所有血族都能做到的。
用普通人类的眼睛来看,当然是难以分辨其中的区别,但是对狼人来说,一般不会混淆,毕竟大家世代为敌,彼此都研究得挺清楚,否则也不会见了个血族就汪汪汪地追一路,完全不管往日无冤近日无仇。
所以说狼人真的就是犬科动物,有时候跟条二哈也没什么两样。顾颐在心里吐槽了一句,很不想把三千块付出去具体在良安桥哪里?这样说得不清不楚的,我觉得不值三千块。
别啊——莉莉发了个大哭的表情过来我觉得挺有用的,你看他都说了,那个血族的飞行速度异常快啊,这是个很明显的特征吧?
这个不着调的女巫,怎么突然聪明起来了。顾颐看重的正是“异常快”这句话,居然被她说中了。不过他也不打算就这么听莉莉的先付一千五,如果能找出具体栖身在什么地方,我再付两千。
这下就是三千五了。莉莉顿时被挂在眼前的胡萝卜吸引好好,我去跟他说,真打听出来,你不能赖账哦。
顾颐笑笑,收起了手机——在良安桥商业街附近追丢了?又是良安桥,又是商业街……
第19章 福宝轩
良安桥地下步行街,八点钟仍旧灯火通明、熙来攘往。
“忘了今天周末……”张良这种死宅基本上已经失去了时间观念,及至看见这么多人,顿时傻眼,“这么多人……”
顾颐觉得有些好笑“当然是周末,否则我怎么能出来。”
“可这人也太多了……”张良有点紧张地抱住身上的包。
“再宅下去,你就有社交恐惧症了。”顾颐随意地浏览着两边的店铺,这一带全是各种化妆品和小饰物,每家店面不过几平方米,颇有些寸土寸金的意思。
“我没恐惧——”张良嘴硬,“我就是没想到这么多人,有点紧张……”
顾颐好笑地摇头“又不是让你跟每个人都打招呼,紧张什么?”
张良无话可说,半天才干咳了一声“我是紧张那些人……”
顾颐瞥他一眼,压低声音“我知道你包里带了什么。但是你自己也知道自己不能打,所以我叫你走你就要走,否则不但不能帮忙,还会添乱,明白吗?就算你想报恩,这几年你也帮过我——拖后腿不叫报恩,知道吗?”
“明白。”张良点头如捣蒜,“我都听你的。我就是觉得多一个人找起来会快点,找到了我绝对不添乱!”
“那就把包放开。”顾颐拍拍他始终伸在包里的右手,“不用你动这个。”
张良讪笑一下,松开了紧握的窃听器,悄悄擦了一下手心里的汗“顾哥我听你的……”
良安桥地下商业街足有几百家店铺,时常还有来来去去的变动,分布得实在没多少规律,要找一家古董店,也只能挨个逛过去。顾颐倒是不着急,这时候人还太多,他倒宁可再等一等,人越少越好。不过他走了一条街之后,就觉得有些别扭了。
“顾哥,她们在看你呢——”张良压低声音嘿嘿地笑,用手肘捅了顾颐一下。
顾颐耳根微微有些发热,目不斜视“让你看店铺,你在看什么?”这已经是张良第三次说同样的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