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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主神回收计划 第61节

作者:陌碎 字数:7365 更新:2021-12-28 01:52:28

    壳子与薇妮都是逃到这个镇上的孤儿,好几年来相依为命。上一代的圣女在对抗魔物的时候陨落之后,光明神殿的圣骑士们就使用神殿之镜寻找具有圣女资质的人,最后找到了薇妮。

    曾经他们还在光明神殿门口依依不舍的不肯放开彼此的手,到现在却是恨不得将他从生命的污点里彻底抹掉。因为光明神殿这些年来给她灌输的就是‘圣女是高于一切平民的存在,绝不可和那种不详的人走在一起’。

    到后来薇妮也真的被洗脑了,逐渐变得高傲以及冷漠。如今的她不再需要为了贫瘠和苦痛担忧,因为有光明神殿的庇护,而且自身也拥有魔法回路能对付黑暗之物。

    所以她不在想起许多年前他们曾经在冬日里祈祷的痛苦日子,也记不起她曾经娇羞的倚在他怀里的甜蜜。这个美丽的少女被整个光明神殿所仰仗,同时也成为了神殿之中的金丝雀却不自知。

    壳子也许不知道这个向来温柔可人的青梅竹马为什么忽然间变得冷漠起来,但是刚刚在匆忙间翻阅了一下世界背景之后林曦就了解了。

    因为他这一头黑色的短发以及那双墨色的瞳孔,那是不详的征兆,是不被光明神所眷顾和喜爱的颜色。如果想让光明神殿的光明元素更加浓郁,那圣女就必须要亲近光明神,祈求他给予眷顾。

    所以圣女越是冷漠的疏离这个男人,就越能取悦到光明神。

    薇妮冷漠的说道,“以后别再来光明神殿找我了,因为你不配得到光明神的眷顾。而我作为神殿的圣女,是绝不可能和如此肮脏的人类成为朋友的。”

    周围的孩童嘲笑着大声说他痴人说梦,还说自己认识圣女,结果原来就是一个窝囊废!

    等那些人都散了之后,林曦才慢慢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和泥沙之后看了一眼地上被拉长的影子,扯了一个似笑非笑的神情然后慢悠悠走回家。

    他的房子是一个四面漏风但是每个月的租金还要二十枚银币的破房子。因为这个发色和光明神殿刻意打压的关系,他只能找到一些苦力的工作,赚一点微薄的生活费。

    主线回收主神的意志

    支线成为龙骑士,拯救落瓦城

    主神的意志4(数量4说明无)

    体质★★

    五感★

    精神力★★★

    落瓦城就是他目前所在的城邦。

    在经历了好几个纪元的战争之后,大陆被分割成了好几个小块,人族以城邦为单位,以帝国为中心呈放射状分布。

    每一个城邦都建有一座光明神殿以及甄选出的圣女又或者是圣子,负责对城镇张开光明属性的结界,以防郊外的其他族类进入城镇。

    至于这个任务说的大概是几年后落瓦城失去了光明神的眷顾落入觊觎人族的黑暗神眼里。于是展开了一系列内乱和外斗,最后本文的主人公骑着巨龙从天而降救了这一座城邦。

    从此落瓦城得到了龙族的庇护,与帝国以及所有信仰光明神的人族站在了对立面。

    由于人族的魔法回路在某个纪元战争中被剥夺,后面出现魔法回路的人也只能使用一些弱小的魔法,如果想使用大型的攻击魔法就必须在光明神眷顾的加持下才能使用。

    所以一旦失去光明神的庇护,人族将渺小得不值一提。

    然而系统的背景里并没有提及男主是谁,以及龙族隐居的龙谷又在哪里。又是这种前路茫茫的背景介绍,到底什么时候这个破系统才能把完整的世界背景拿出来?

    唯一还能确定的就是壳子其实还算自带着外挂,只是还没来得及使用就挂了。壳子的黑发墨眸其实并非是巧合,因为父亲年轻时与黑暗神有过约定,得到了黑暗元素的力量。

    后来娶了他的母亲之后就没再使用过,然而天不遂人愿。父亲因为黑暗元素失控而杀了他母亲,最后又在他母亲的坟墓前让黑暗吞噬殆尽。

    留下了懵懂不知事的壳子。

    壳子流浪的时候遇到了同样在流浪的薇妮。

    后来壳子在兽族进攻把薇妮掳走之后才忽然觉醒了身上的黑暗元素,最后为了保护薇妮而死。然而这个壳子直到最后都没能让那个心爱的女孩多看他一眼,因为觉醒力量的他丑陋无比,根本入不了圣女的眼。

    林曦为这个执着而且憋屈一辈子的炮灰默哀,微眯的眸子只有自信和张扬,“我绝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再发生,然后让这双不详的眸子成为大陆的新传说。”

    当天把身上的擦伤好小的伤口处理好之后就找房东退了房子,取回几十银币的押金之后去了城邦唯一一家卖魔法卷轴的杂货店。

    杂货店里可以买到低级的法杖以及低级的魔法卷轴,要想得到高级货就得穿越郊外到达帝国中心才行。不过这些卷轴并非林曦的目的,他依稀记得这家杂货店里有一本相当古老的魔法手札。

    因为周围没有能看得懂这种文字,所以这本手札就被扔到在了最角落。然而壳子是能看懂的,这就是种族天赋使然了。

    黑暗魔族留下的手札自然只有同族能看,然而林曦这种有着半桶水黑暗元素天赋的人恰巧就能看得懂。这种隐藏的金手指还真是专门为他设计,只是到最后这个伏笔都没能用上就是了。

    所以林曦也很干脆的把金手指收下,挪为己用。

    杂货店的老板是个干瘪的老头子,他有气无力的扫了一眼走进来的林曦,不屑的连眼神都懒得多放一秒,“这里可没有穷小子买得起的东西。”

    林曦并不理会他的态度,在没有任何东西能让人看得起的时候,那意味着没有反驳的资本。那么不管别人怎么看轻,问题都出在自己身上。

    沉默反思,动手去做,远比跟那些看似高高在上的人扯嘴皮子来得用。

    在书架上翻了好一会之后他终于从角落里找到积满灰尘的魔法手札,果然里面的文字在脑海里稍微一过便知道是什么意思。

    他把魔术手札放到柜台上,神情安静问道,“多少钱?”

    老板扫了一眼然后漫不经心的说道,“120个银币。”

    林曦把钱袋从腰间取了下来然后把银币全都倒在柜台上一个个的数,皱着眉头状似苦恼的说道,“63个银币,再多也没有了。”

    “不买拉倒。”然后又重新合上眼睡觉。

    在这么一个不算繁华的中小城邦里,60个银币已经足够一家人两个月的生活费。这还是他退了房子的押金以及之前攒下的一点钱,虽说是魔法手札但是不起效果他就得为此再继续攒钱然后计划。

    这就是一场豪赌,用他仅剩的全部金币下一个赌注,赌他能在这个魔法手札里找到收获。

    他扯了扯嘴角,用手指把其中一枚银币挪到老板面前,“这里有63枚银币,已经是我全副身家。你应该知道除了我不会再有第二个傻瓜来买这本手札,这可是异族文字,但是这个落瓦城又有多少个异族呢?”

    异族进入城邦必须接受光明神殿的洗礼,然后缴械甚至时不时就要接受盘查。除非极为友好的族群关系,然而人族因为接受光明神的庇护所以与其他一族基本交恶。

    杂货店老板显然被他的说法说动了,杂货店里低级卷轴也才10银币,这么一本破手札能买到63个银币的好价格……不就一本破东西嘛,也不知道这个穷小子买来做什么,但无论如何也没必要跟钱过不去。

    ☆、第101章 龙与骑士02

    林曦最后身无分文的拿着魔术手札走出杂货店,看着逐渐黑下来的天色他也该认真思考去哪过夜的问题了。

    他披着一个亚麻的披风把头发全盖起来,然后从落瓦城的城北走到了城南。接近城门的地方有一小片树林,在小树林里找了一个树洞清理一下就直接窝进去。

    到了晚上就在树洞前面的燃起火堆,火堆上有一只被剥干净的兔子,油光从焦黄的皮上噼里啪啦的冒出来。肉香飘散,不管是闻起来还是看起来都让食欲大增。

    林曦借着火光在看手札上的内容,这本手札记录的并非什么高级魔法。里面只有一些入门级的元素说明和初级魔法,对于林曦这样的菜鸟来说刚刚好。

    顺带思考了一下这个世界的任务,主神一般都是跟他这副壳子有些什么关系的人物。回想了一下前几个世界的任务,主神还有可能就是支线里的关键人物。

    然而他这个世界的任务是找到那虚无缥缈的龙谷,然后找一只愿意跟他分享生命的龙让他成为龙骑士……这任务难度,还真是不小。

    龙族在某个纪元的大战之后元气大伤,因为生命漫长以及繁衍困难导致龙族的数量在战争中骤减少。后来便干脆带着余下的龙隐居在龙谷,蛰伏等待某个纪元龙族数量增加时也许还有崛起的机会。

    虽说龙族已经是颓败之势,但是龙对于魔法的掌控却远比其他种族要强得多。一条龙可以轻而易举灭掉一个城邦。区区一个人类跑去找龙,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所以主神很有可能就是其中一条龙?这条龙还要跟他一起拯救拉瓦城?

    龙族有人形态吗?如果没有的话……

    形态不同,该怎么谈恋爱?

    思绪已经跑远的林曦忽然听到草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他立刻警惕的从鞋子拔出短刀,伏低身体微眯眼眸盯着草丛的方向。

    城邦内的小树林一般只有小型野兽,这个时间点会在小树林里晃悠的除了流氓强盗,他想不出还能是什么人。

    然后林曦就看到一个金黄的脑袋非常困难的从草丛里拱了出来。那人抬起头露出一张脏兮兮的脸,而且看到林曦的时候可以说是相当惊喜。

    这个惊喜没有持续多久他又满脸苦逼的说道,“能不能帮我一下?我的腿动不了……”

    林曦狐疑的走上前,拨开草丛的时候简直是惊呆了。这个男人用力的扒拉着一课灌木的树根,后腿拖着一根紧绷着勒住脚踝的绳子。

    绳子深深嵌入裤腿上,依稀可以看得到血迹。这看起来应该是猎人的陷阱了,正常来说应该会被绳子拉到空中。然而他却硬是了爬了那么远,不说力气大得惊人,这腿居然还能受得了?

    用着相当复杂的心情上前把绳子隔断,绳子立刻就反弹得没了踪影,可见他到底爬了有多远。

    终于得救的金发男人也放轻松的趴在地上。

    林曦不管他,坐回到火堆前。

    “请问我可以坐到火堆前吗?”趴着的人非常礼貌的征询道。

    “请便。”

    喘过气来的金发男子拖着一条受伤的腿,小心翼翼的蹭到火堆前,看到那只已经烤的焦黄的兔肉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但是他到底还是知道烤兔肉是这个黑发青年的所有物。不过话说回来,这个人的黑发可真好看,那双幽深得如同黑曜石一般,可真漂亮啊。

    林曦合上手札,忽的转过头对上男人那探索一般的目光,冷冰冰的问道,“你还有什么事情?”

    这个男人的目光实在是让人觉得芒刺在背,想无视都不行。好歹也是自己救了他,该不会还有别的什么麻烦事要找他吧?

    进入这个世界的第一天,林曦觉得人设已经崩了。壳子是相当开朗乐观的一个人,虽然生活艰辛但是从来没放弃过生活。不管薇妮怎么虐他,他都能对薇妮毫无怨怼。

    好吧,最后一个设定直接划掉。

    也不知道是不是受了体内稍稍觉醒的黑暗元素影响,在方才的一瞬间竟然忘记要维持一下人设?

    现在补救一下还来得及吧?

    于是林曦微微扬起一个温和的笑容说道,“我的意思是,你还有别的什么事情吗?如果我能稍微帮上一点忙,那真是荣幸至极。”

    对面的人大概是被他的态度转变吓了一跳,结结巴巴的说了一句,“不、不用了,谢谢。”

    林曦扫了一眼对方那一身破烂得看不出原样的衣服,还有脚踝上渗着血的伤口。本着好人做到底的想法从口袋拿出一瓶初级外伤药递过去,“把脚上的伤口处理一下吧,不然拖到明天可就严重了。”

    男人眨着眼,感激的简直快要哭出来一样。

    粗鲁的把伤口处理好之后,男人又把注意力放到倚在树洞旁闭眼小憩的林曦身上。皱着一张脸纠结了好半天才小声的说道,“我叫希尔斯,可以请问你的名字吗?”

    林曦睁开眼,扫了一眼希尔斯那小心翼翼又万分期待的神情觉得有些无奈,就好像他说一个‘不’字就能失望得如同被拒绝求欢的狗狗一样。

    耷拉着耳朵,尾巴缩在一旁。

    能想出这个比喻的林曦大概也是脑子抽了,他微微点头说道,“我叫兰洛。”

    哦,洛洛。希尔斯默默在心里记住这个名字,安静了一会又默默的说了一句,“你的眼睛就像黑曜石,真好看。”

    我最喜欢黑曜石了。希尔斯继续在心里默默的补充。

    林曦睁开眼看着繁星点点的夜空,淡淡的说道,“谢谢夸奖,你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

    希尔斯眨了眨眼,纯粹干净的眸子因为‘第一次’这个说法忍不住闪闪发光。

    就像是开启了某个开关一样,他兴致勃勃的说起自己的喜好,“我觉得黑色才是最好看的颜色,最喜欢的石头是黑曜石,但是同伴都说我是异类。”

    说着说着他忽然就耷拉着脑袋,情绪有些低落,“因为我是异类所以大家都不愿意跟我做朋友,可是我到外面才发现好多事情我都不明白。在我们那里商品是用宝石交换的,但是外面要用银币……”

    难怪这么蠢。林曦默默的腹诽着,刚才被绳子拉住的时候以他的臂力完全可以撑着然后找一块尖锐的石头把绳子磨断,这肯定比他爬了不知道多远来求助来得好。

    看起来似乎是隐居极深的人群,竟然会连流通的货币都不清楚。

    “不必太介怀别人的目光,你是为了自己而活,自在就好。”

    听着林曦的话,希尔斯挠了挠那头凌乱的金发,笑容灿烂的点头,“还好我遇见了你,不然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开那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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