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帝国军事设施这么厉害,从侦查到袭击,时间短火力猛。打得我们措手不及。”
“就是。现在能存留下来的基地不多啊!李兄,你们基地经过一番炮火的轰炸还能完好无损,慕久大人的防护设施很到位呐!”
我从人缝中探进头去,只见前面的一圈半月形的沙发上坐着四五个人。长得具有我们东方特征的李望坐在中间,周围是几个首脑打扮的人物。
“那我波尔菲里以后就跟着慕久大人混了。对了,怎么这么长时间不见大人呢?”李望左边一个留着长头发的大胖子语气豪迈的发表了以上感言。
李望礼貌一笑,“慕哥有事外出几天。怎么,波尔菲里先生是信不过在下的能力么,还是……?”觉得在下不配接待各位首领?
啧,这心眼和长相一样狡猾的李望,只一句话就把尴尬推给了对方。在这里的兄弟谁不知道那个慕久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啊!
我想起和慕久不久之前的一番对话,忍不住想对他这帮死心塌地的弟兄说一句话——活该!
慕久一看就是少恩寡情之人,怎么可以信他呢?
我对谈话不敢兴趣,一边想一边打量他们,最后视线停在一个青年身上。
这只是一个长相中等的男子。衣着打扮也很平常。但神态平和,气质淡雅。脸色有点不正常的苍白。眉宇间笼着一丝清愁。眼睛随着说话人的变换而移动,一颦一笑,韵味天成。
好一个气质超凡的人!
只不过怎么感觉他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脑子里搜索着,他却突然转过头来看向我。眼睛清亮坦率。我朝他点点头,他略略垂了眼睛,回我一笑。温和的笑容如春风拂过,让人看了舒服。
不管怎样,我不讨厌他!我心里说。
这几天我一直闷在基地。倒不是我不想出去。相反,我想出去得很。而是,这几天有很多被围剿的叛乱组织前来投奔,基地一直忙于组织重组。为了便于管理,李望下了命令,凡是没有任务的成员都不许离开基地。
为此,他还亲自过来通知我。我自然不能拂了他的意。
话说是为了便于管理,据我观察,是以防投奔的人居心不良,破坏基地。毕竟,凶神恶煞的叛乱者可是很多的。像慕久这个叛乱基地,像萨姆这样不合格的叛乱者还是很少的。
这一天我刚醒来,同屋的萨姆已经不见踪影了。我想到这几天李望对他信赖有佳的支使他去干这干那,不禁在心里第二百八十一遍为他默哀。
虽然我在基地里身份尴尬——成员不像成员,朋友不像朋友的——但我过得轻松啊!
我本想穿好衣服去找凌。出门前习惯性地往花瓶里灌水时,端着水就在桌子前愣住了。
那束乱蓬蓬的长满坚硬长刺的,又黑又干瘦的沙漠玫瑰上,一夜之间竟然开满了花。
千层万瓣,娇嫩欲滴。玫瑰红的花朵簇拥在枯瘦的枝子上,瑰丽得如同黄泉路上的彼岸花。那是种生与死,美与丑强烈碰撞产生的美艳。妖异得让人看痴了眼。
毕竟,有多少人能想到在蛮荒这种荒蛮之地,在死亡沙漠这种死气沉沉的地方,会开出这么美丽娇艳的花朵?
“你竟然采了一整束能开花的沙漠玫瑰!”
耳边传来一声惊叹,我扭头,看到凌也和我一样单手托腮趴在桌子旁。他的侧脸秀丽,嘴角噙着温柔的笑意,长长的睫毛颤动着,如同急着亲吻玫瑰花的蝴蝶。
凌是我绑来蛮荒后被迫为他输血的那人。前天我们误打误撞地相遇,并与温柔的凌一见如故,在解开心结误会后,成了好朋友。
我还记得前天他为自己,为爱人赎罪执意跪在我面前时的情景,清澈的眼睛里充满惭愧,自责,悲伤……
罢了,凡事皆有因果。虽说你用了我一些血,但也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何况,你清醒后不是立刻拒绝换血了么?照这么说来,倒是你救了我一命呢!我扶起长跪不起的凌,如此安慰他。
其实,非要对来到蛮荒后所受的这些罪追究到底的话,我还真不知道应该怪谁?六子三兄弟给我的伤害最大,但一开始要不是他们把他抬回去,我说不定就闷死在黑沙丘里了;凌是无意识中要了我的血,但他也及时阻止了他家那位能杀死我的全身大换血;他们是有错,但如果我没有被绑架到这里来,这一切根本没有发生的可能。
那么,要怪心狠手辣的贾斯汀么?为什么想到他时,我只感觉他可怜呢?无论孟菲斯爱的人是谁,我都能肯定孟菲斯是不爱他的。人生的悲哀不是所爱的人不爱自己,而是明知道所爱的人不爱自己还执意强求。世界上有多少悲剧不是这样发生的呢何况,他虽然狠辣,对孟菲斯倒真心,不惜以身犯险。这种爱情由畸形的种子萌发而成,也必定会结出畸形的果实。这么说来,他难道不可怜么
再往前推,我脑海里浮现出两具各具美感却同样完美无铸的绞缠肉体,耳朵里仿佛又听到那情欲十足的粗重喘息。摇摇头,孟菲斯是爱着凯文的吧?那个崇拜者的言论怎么能当真呢?孟菲斯他……怎么可能为我禁欲!
我甩掉满脑子的胡思乱想,再回神时发现凌正用那双清澈的眼睛温和又关切地看着我。
“想心事?”他轻轻地问。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凌,我问你一个问题,”他没有动,用明亮的眼睛温柔地注视着我,“你说,一个人,要是爱着另一个人的话,他还会,呃,和其他人上床么?”
凌没有急着回答,轻轻抿着唇,神态平和地看着我。这也是我愿意和他分享的缘故。他不会像萨姆一样大呼小叫,加长反射弧;也不会像李望那样用算计的眼睛透视你;更不会像我穿越以前的一些朋友,听了一半就自以为是地乱猜,用或同情,或愤怒,或悲伤的眼神为你发泄他们自己多余的情绪。
凌是善良的,也是温柔他。在这方面,他既是一个出色的听众,也是一个优秀的开导者。我虽然认识他只有两天时间,但对他这些优秀品质坚信不疑。
待我被他看得快羞得找个地缝里钻进去时,才听见他温柔的声音。
“单凭这一点还没法肯定什么。你还能再举几个例子么?”
“有人说那是一个必须参加的rou 体arty,以他的身份必须参加……”
凌点点头,“这有可能是逢场作戏。”
“但是这种事情逢场作戏也不行呢?怎么可能这样啊?”我习惯性地紧握胸前的吊坠,脱口而出。
凌清澈的眼睛真诚地看着我,“这些沙漠玫瑰是你自己采的还是……”
我不明白他怎么突然把话题转到这上面了,沮丧地摇摇头,“别人送的。”
“他送的?”凌看到我迟疑地点头后,才说,“沙漠玫瑰长在有毒的灌木丛深处,而且并不是所有的沙漠玫瑰枝都能开出玫瑰。只有为数不多的母株可以。但用肉眼来看,母株和公株并无明显区别。有眼力分辨出来的人真的很厉害。更难的是,沙漠玫瑰所在的灌木丛会释放电磁波,干扰机器运转,所以它是无法用机器采摘的。”他总结性地看了我一眼,“所以说,为你采花的那人很不简单,并且,他很在乎你。”
我默默地听着,眼前浮现出那双被坚刺染得血迹斑斑的手套,心里有些茫然。所以当听到他问我“你知道沙漠玫瑰的话语么”时,机械地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