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位于帝国南部的荒野之地,聚集了各色物种和各种身份的人类。叛乱者、隐居者、冒险者、赏金猎人、流氓地痞、正义的维护者可谓渊薮之地,龙蛇混杂。
汤婆婆的小屋处于蛮荒最大一个星球的环境最恶劣的黑色沙漠中。
灌了一大口味道和色泽都与马尿无二的饮料,喉咙和肠胃都经过一番冰凉又骚味十足的低劣酒的刺激,我的大脑才重新运转起来。
原来,从汤婆婆的小屋出发,骑着骆驼兽横穿大半个黑色沙漠后,就是蛮荒最大最热闹的中心城镇——加各答。
从穿越到未来到被绑架前,我一直呆在帝国里,唯一一次出门也是去参观有生以来绝不想再踏入第二次的造人工厂。
帝国超出人的头脑能够想象的文明震撼了我,也麻木了我。一个连人类的思想都要控制的地方,即使科技和物质文明再发达,又有什么用?
好在那种吓人的科技水平只有帝国才拥有。其它地方,没有对容颜的保养和生命延续之术,也没有教养学识一流但内心险恶冷酷的帝国高级官员。该落后的落后,该野蛮的野蛮,透着生命粗犷顽强的气息,是文明世界里的“动物世界”。比如说——加各答。
形形色色的“怪物”从窗外晃过。
有披盔挂甲把全身遮的严严实实的“金甲战神”;有全身锃明瓦亮的拟人形机器人;也有纤细的身体上顶着个不和谐大脑袋的“大头儿子”;还有全身长满毛的“人猿泰山”;真正的人类不是没有,就是以我们21世纪的概念下定义,他们长得很畸形。
观察了半天,我对他们的相貌从生物学的演化发展到科技的推动作用都分析了一遍,还是没弄明白有些惨不忍睹的长相怎么就符合这个世界的存在呢?
收回有点酸胀的眼睛,我先是扫了眼尾巴倒挂在我腰上闭目养神的悠悠,然后猛地闭上眼,拧起眉又灌了一大口这种叫“罗戈”的“马尿”。
要是此时有人注意我,绝对会被我痛苦地吞咽动作和“饮鸩止渴”的表情所感动。
没办法,距离有“死亡之海”的黑色沙漠最近的酒吧只此一家。而这种味道类似马尿的酒已经是他们这里最好的饮料了。在沙漠里日晒风干了三天的人是没资格在此刻挑剔的。
人家马克·波罗穿越沙漠时尚能喝马尿解渴,我喝味似马尿的酒又有什么?这样一想,我突然就想通了;此刻唯心主义哲学再次说明它存在的合理性——精神的力量战胜了口感的挑剔——我竟然感觉喝到嘴里的东西也没有一开始那么难咽了。
味觉不再挑剔,眼睛紧闭着也不必分担消化系统的痛苦。所以,当我再次痛饮“罗戈”酒时,眼角的余光不早不晚地瞥见了窗外的“不速之客”
沙漠边缘的房屋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沙漠恶劣环境的影响,都是半地穴式的。呈六边形的酒吧,有三分之二的屋体被埋在地下。每隔一面材质不明的墙体开一扇一米高三米宽的气窗。窗户上面虽然安装了隔热效果良好的双层真空毛玻璃,但并不影响里面的人看向外面的视野。
换句话说,外面的人往里面看是不透明的毛玻璃,而里面的人向外看去,那就是天然的电视,如假包换的现场直播啊!
所以,在瞥见外面几个鬼鬼祟祟的人后,我先是一愣,端着杯子的手继续保持着咕咚咕咚的灌酒的动作;然后猛地反应过来,头抬得有点急,有半个暖瓶大小的广口酒杯一个没拿稳,里面剩余的酒液洒了我一身,顺便给睡梦中的悠悠洗了个“骚味澡”。
悠悠被扰了好梦,球状的身体在尾巴的帮助下晃荡起来,像甩悠悠球一样甩干净自己绒毛上的水滴,然后颇不满地往我宽大的灰色长袍腰带里拱、拱、拱
我顾不上抚慰像个小孩一样有意识会耍脾气的悠悠,疾步迈出去。
进酒吧前我把骆驼兽拴在了靠窗的坐骑桩上,正位于我喝酒时靠近的窗口。此时,三个长相奇怪的人正在偷骆驼兽。
他们一个看似随意地站在酒吧门口放风,一个正在尝试着安抚躁动不安的骆驼兽,一个猫着腰用手里的小刀划着骆驼兽韧性无比的缰绳。
但骆驼兽是何等灵性的家伙,何况被我骑了这么多天,早就认主了。他们鬼鬼祟祟的动作激起了骆驼兽的不满。高大的灵兽瞪着铜铃般的大眼,鼻子里喷出热气,露出发怒前的躁动。
而这三个人,化成灰我也认识。
他们是
一个黑瘦诡谲的小个子,拥有布满褶皱的小脑袋和尖得过分的下巴;一个又瘦又苍白的高个,还有一个与他俩体型反差最大的又高又壮、长相粗暴的男人。
他们,正是在“死亡之海”里对我施与迄今为止最大侮辱的三个人——三个强、奸、犯!!!
挂在脖子上贴身的吊坠由于我剧烈的走动轻轻摇晃,冰凉的触感不容抗拒般地提醒我那天所受的屈辱,那段从此以后洗不净、抹不去的屈辱记忆。
以至于我感觉有一团火从那个吊坠与皮肤相贴的地方传来,传遍四肢百骸,烧上脑子。心里什么都不在乎了,脑子里什么都装不下。唯有火,唯有火在燃烧,那团夹带着愤怒与屈辱的火焰
“狗娘养的,走路不长眼啊!”
在出酒吧门口时,无意中撞到一个人,他朝我啐了一口,骂骂咧咧地进了酒吧。
我呆呆地站在门口,视线里三人中放风的老大警惕地盯了我一会。眼神从怀疑到惊艳,随后像突然想起什么一样转移了视线,继续监督着街上的其他人的反应。
被人这一撞一骂,我倒是清醒过来了。脑子里愤怒的烈焰也如潮水一般唰地退了下来。
冷静下来后,我用最短的时间分析出现在的局势。
此时我浑身上下都包裹在汤婆婆灰色的长袍里,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
也因为这身打扮。刚才进入酒吧的时候竟然可笑的引起一阵短暂的安静。
他们像看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般盯着我的眼睛,竟然不约而同地停住手里的动作。直到一个杯子碎裂的声音才召回他们的魂里。酒吧里爆发出比刚才还要热闹的声响。
他们又是大声咳嗽又是高声喧哗,掩饰的手腕进化了这么多年后还是那么低劣。
由此推断,只要我不摘掉斗篷,这三个人也不会认出我来。
以一敌三。毫无胜算。
我略一思索,计上心头。
整整衣服,确定全身上下都裹得很好之后,我才大踏步迎上去。
“哎呀,这是怎么啦?难道是我的坐骑冲撞了各位?”
骆驼兽发起怒来可不是一般人能控制的。被汤婆婆训烈了的灵兽更是无敌小豹子一只。我特意挑黑瘦的小个子被骆驼兽一个响鼻逼得倒退了三步的时候开口。
果真,他们三个人惊异不定地看着我。
叫六子的小黑个上上下下打量我,眼珠滴溜溜一转。倒会顺水推舟。
“就是,这畜生!我哥仨本来在路上走得好好的,它却突然踢了我兄弟一脚!你看,这都踢肿了!”
说完,他猛地把那个可怜的一直拼命试图平息骆驼兽的男人拉过来,捋起他的袖子。这一招顺杆爬的伎俩使得出神入化。
真是撒谎都不打草稿!骆驼兽平时很温顺,发怒也只有当自己被侵犯的时候。何况,它要么不踢人,要么会一脚把人踢回姥姥家。你以为我没看见他胳膊上的淤青是刚才拉住缰绳时被骆驼兽的牙齿撞的么?
心里咒骂着,我不动声色地观察这个伤痕,“哎呀!踢得都要出血了!这个该死的畜生呀”
话到这里,骆驼兽突然嘶叫一声,它特有的凄厉嗓音警告意味十足。我的声音心虚地抖了三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