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你藏在这里呀!我要告诉老师你竟敢逃课!”小霸王掐着腰,一脸的得意洋洋。
小杨旭这才反应过来已经上课了。他撅着嘴为自己辩护“我不是逃课,我在和我的朋友说话。”
小霸王,“你哪里有朋友?”
小杨旭,“我刚认识的叔叔。他们就在我后面。”
小霸王右手在额头上搭了个凉棚,学着孙悟空的样子夸张地左顾右盼,嘴里嚷嚷着,“我看看。哪里有?哪里有?我看你是傻了吧?!”
听到这话,他身后的一群小跟班们哄堂大笑。
小杨旭委屈地撇撇嘴,转过头指向身后,“他们不是就在”说到这里他已经说不下去了,因为他身后只有几张桌子,连半个人影都没有。
“哈哈,哈哈,杨旭是傻子!”小霸王一群人笑得格外张狂。
但是小杨旭已经不在乎了。他眨眨眼,又眨眨眼,眼前还是没有人。他难以置信地用手使劲揉揉眼睛,再看去还是没有人。
“哈哈,想逃课也不找个好一点的理由。走,跟我去见老师。”小霸王一把抓住小杨旭瘦小的胳膊,略显粗鲁地把他往楼下拽。
小杨旭呆呆地任他拉着,目光一直没有离开刚才站的地方。那两个叔叔真的是我产生幻觉了么?他依旧觉得难以置信。
从楼上面已经看不到他们了。
这时突然传来小杨旭兴奋地叫声,“他们来过,他们真的来过!你看,他给我擦过脸了呢!”
“又产生幻觉了吧,你?不过,这张脸倒是真变干净了呢!”
“呵呵,我就知道他们来过,那个长得特好看的叔叔还让我长大后嫁给他呢!”
“砰”的一记响栗。
“你打我干嘛?呜呜”
“因为你是傻子。这种谎话谁信?快走啦!”
“呜呜”
声音渐渐消失,窗帘鼓动,暖暖的阳光从大窗户里透进来,洒了满满一屋子。
空无一人的阅览室里,靠窗的一张大桌子上,有书页摩擦产生的沙沙声。
那是一本画册被风翻动。
从高处鸟瞰,整座城市像一座大花园。这里是住宅区,那里是商业区,还有一些边边角角的是花圃、草地、公园。一条条马路像是人体的脉络遍布城市的各处。拉近镜头看,高楼林立,公路上的车辆川流不息,红灯处聚集着等绿灯的人群。一派熙熙攘攘繁华无边的景象。
这时,从一条比较安静的步行街上,不时传来叫嚷声。
“你太过分了,你怎么可以在他面前做这种事?”某人不顾形象地大声嚷嚷。
“哦?我做什么了?”有人不明所以,但嘴角忍不住的笑意却表明他是明知故问。
“你你,你还装傻,你当着他的面吻我。”声音渐低,说到最后两个字时几若蚊蚋。
“哦,原来你说得是这个呀。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呢!”
“你你”气得说不出话的某人飞起一脚踢了过去。这么近我就不信你能躲!
事实证明确实没有人躲过去,某人只是一把抓住飞过来的脚踝,所以也无需躲。
“啊”
被抓住脚踝,重心不稳的杨旭眼看就要摔倒。孟菲斯另一手抄住他的腰,故意用得手劲比较小,感觉身子还在下坠的杨旭吓得紧紧抱住他的胳膊。
周围不断有行人停下往这看,压低的议论声像苍蝇似的传过来。
也难怪,两个人中一个高大英武,男人味十足,一头非金非银的长发飘逸出尘,在他身上不但不觉得别扭,反而衬得他整个人俊美无比;一个肤若凝脂,唇红齿白,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显得那张巴掌大的小脸神采飞扬,让人看见后就再也移不开眼了。
加上刚才有个白痴大叫大嚷,现在更是做出雷人动作,不引人注目那才是怪事。
忍受不了周围怪异的气氛,我顾不上生气,放软声音求孟菲斯先放下我。
他倒是像只偷了腥的猫,乐得维持这个高难度动作;反而对周围发生的事情表现出一脸的无所谓。
这个姿势怎么看怎么像调戏女人的姿势。为什么自从遇见他以后我就感觉自己越来越不像个男人了呢?啊呸呸,我这张乌鸦嘴。
你个大变态,脸皮这么厚,快放下我。
我羞得满脸通红,狠狠地瞪他,朝他使眼色。
他抿着嘴,一副憋笑憋得很痛苦的样子;手里的动作倒迅速,先放脚,趁我的脚落地的惯性,稳住我腰部的手往上轻轻一托,我就毫不费劲地站了起来。
突然,我感觉脸颊一热。
像鹅毛扫过的感觉,带着孟菲斯特有的气息,他他当街吻了我?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他。这个吻虽轻,一触即离,但却是一个充满着情人味道的吻。
果然,周围传来一片抽气声。
丢死人啦!
我埋在头努力想象自己已经变成一只鸵鸟,赶紧拉着孟菲斯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他倒是很配合地跟着我,要是他一直这么配合就好了。哎!
“行了,不用走了。人都看不见了啦!”他拽住我。
环顾四周,确实没有几个人。
我这才松了一口气。想要松开握着他手却被他死死地握住,也懒得计较那么多了,用另一只手抚胸顺气。呼呼,这逃命似的行动可真够折腾人的。
“啧啧,还是小杨旭比较乖。”
“你”
“我没说错呀。如果他知道我要吻他,一定会乐和地凑过来,说不定还会主动吻我呢!”
白了他一眼,心里默念着大人不计小人过,加大拍胸的力气,继续顺气。
“话说,还真没料到会被小时候的你看到呢!说不定,从今以后,他”
手停住不动,我紧张地盯着他,这个人此时笑得魅惑众生,怎么看怎么像是要算计什么。
他眼含笑意地看着我,却不开口。
既然摆明了让你配合,咱怎么也得表示表示吧。无奈,我语气不善地问,“说不定他什么?”
他的左手抱右肘,右手撑着下巴,一脸玩味,“说不定,从今以后他真得会因此改变性好,喜欢上男人呢!”
“哎,哎,你干嘛?”
“你别拉我,我要回去找小杨旭!”
“找他干嘛?”
“我要让他忘记刚才发生的事!”
“你怎么能让他忘记呢?都已经发生了啦!”
“那我就敲昏他的脑袋,让他失忆!”
“”
“你放手了啦!”
这时,只听“咔嚓”“咔嚓”的声音。
我一愣,回头看到一架高级照相机,然后一个人从宽大的机身后探出头来,“你们好,我叫赵氏人,是一个摄影爱好者,这是我的名片。”
孟菲斯人模人样地接过来,还不忘点头问好。
“肇肇事人?真是个奇怪的名字。”我小声嘀咕着。
“啊?你说什么?”他忙着调整这架看似不菲的机器,抬起头来看着我。
“呵呵,肇事人,我是说你这名字真真个性。呵呵”我干笑。
一边的孟菲斯不知什么时候搂上我的腰,听到这在我腰上不轻不重掐了一把。我第一次忍住没叫出来,只是疼得呲牙咧嘴的表情怎么看怎么像便秘。显然,他完全明白我的意思。
好在赵氏人是个真正的摄影爱好者,一个真正喜爱某事成痴的人,绝对是个对其他事情反应大路的人,也绝对是个可爱的人。他的反应就特可爱,用空出的那只手摸摸后脑勺,笑得很不好意思“哪里,哪里”。
“你刚才是在照我们么?”孟菲斯问。
“恩,我都忘了。你看,这是我刚才给你们拍的照片。”他从照相机里取出照片递过来。
我不禁心里赞叹,好棒的相机呢,即照即取!
孟菲斯凑到我耳边低语,“你若喜欢,回去我给你架更先进的。”说完立刻移开头,接过照片看了眼,捏在手里也不给我。人模人样地与赵氏人寒暄,一脸的正派与尊贵,要不是我确确实实听到他跟我说话,我会以为刚才都是幻觉。这只装模作样的大狐狸!
“您打算怎么处置我俩的照片?”
“哦,我决定拿它们参加下个月的环球摄影展,像你们这么出彩的人物千载难逢。我想我一定可以凭借它们拿奖的!”他握拳望天,仿佛看到了美好的未来。想想又哀求道,“请问,我可不可以再为你们拍几张?”
“当然可以,不过,我可以先看一下你的相机么?”
赵氏人一听可以再拍几张,乐得简直要跳起来。忙不迭地双手捧上相机。
孟菲斯食指灵巧地翻看相机,那么庞大的相机,赵氏人都是很吃力地扛在肩上。他拿在手里却像是在摆弄一件小玩意儿,感觉毫不费劲。他一边翻看一边评论,“安了微型光学传感器和合成孔径摄像头,竟然还有高度敏感的红外成像仪。你这个相机在这个时代可算够先进的呢!”
赵氏人听得目瞪口呆,“您您真是太厉害了!还没有人这么看两眼就知道这些先进的设备呢!您”
“可以照了么?”孟菲斯打断他,礼貌地问。
“恩,恩”
他低头对准机器,不顾我的抗议,孟菲斯搂着我,“咔嚓”“咔嚓”连响了十几下。
“好了么?我们得走了。”
“啊?这么快?那个”
“不用谢我们,如果真要谢的话,就把这张照片送给我们吧。”孟菲斯好像总能知道人们在想什么,打断他的话,抽出一张照片,把剩下的还给他。
“我们走了,再见!”
“啊?哦”赵氏人反应不过来,傻傻地摆手。
我在一边急得拉他的袖子,“我还没看那些照片呢!”孟菲斯不由分说地拉着我走得飞快,左拐右拐很快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