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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问鼎仇城 第14节

作者:洛无奇 字数:8312 更新:2021-12-28 03:08:38

    “这不是七星瓢虫。”凌希很认真地纠正陆孝严,“这是十一星瓢虫。”

    “啊?”陆孝严完全闹不明白七星还是十一星有什么要紧,“不都是瓢虫?”

    凌希尽职尽责做着科普“七星瓢虫是益虫,十一星瓢虫是害虫。”

    “哦,这样啊……”陆孝严原本不想理会这个幼稚的问题,可凌希一直在用循循善诱的眼神看着他,让他抵挡不住。

    陆孝严想不通凌希为什么总是坚持一些在别人看来无关紧要的细节,仿佛跟他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要知道他光是分辨周遭的人是好是坏就花了一辈子,哪还有闲情逸致去分辨一只虫子的好坏。

    陆孝严暗自腹诽的功夫,凌希已经丢下他专注于那只瓢虫去了,好像看着一只小瓢虫在掌心爬来爬去是件多么有意思的事似的。陆孝严尽量把车开得很稳,不去打扰安安静静观察大自然的“小学生”凌希……

    陆孝严带着凌希回到自己居住的公寓,几个朋友也都到了,林广乐和蔡史墨坐在沙发上吵吵嚷嚷打着游戏机,戴志友帮好姐一起在厨房忙碌着。

    一进门陆孝严就迫不及待把凌希拉到了鱼缸旁边,兴冲冲指点给他看里头那几尾花色各异的名贵热带鱼,炫耀之情溢于言表。林广乐光顾着扭头看热闹,手上忘了按操控钮,游戏很快输掉了,传出了系统“哈哈哈”的怪笑声。

    蔡史墨没能破纪录,郁闷地推了把林广乐“看什么呢?”

    林广乐食指往嘴唇上一竖“嘘,看幼稚园葵花班的小朋友呢。”

    戴志友正好经过,听话听了半截“怎么今天还有别人来吗?还带着小朋友?要不要我准备些儿童餐?”

    剩下那两个也懒得理他,蔡史墨凑到林广乐旁边小声问“上次不是还有个夏什么的吗?孝严到底看上谁了?”

    林广乐美滋滋一撇下巴“这个好,傻乎乎逗着玩最有意思了,反正我喜欢这个。”

    戴志友坐到了林广乐另一边,语重心长地劝着他“阿乐你不要这样,真的,影响兄弟感情的。”

    林广乐直接把他推了出去“呆头,以你的智商这辈子不要妄想考下律师执照了,还是做厨师更有前途些。”

    打打闹闹的功夫,晚餐准备妥当了,好姐出来一一招呼着几个人“蔡主任,大头,金宝,吃饭了。”

    蔡史墨有些尴尬地站起身“好姐,我是阿o,蔡主任是家父。”

    戴志友倒是不介意被人叫错名字“大头、呆头都无所谓啦,怎么样都好。”

    只有林广乐反应最强烈,冲到好姐面前不断展示着自己圆滚滚的娃娃脸“好姐,看清楚,我是阿乐!阿乐!”

    无论是好姐的称呼、林广乐的举动、还是其他几人的笑容都让凌希颇为不解,在旁边看得一脸迷茫,陆孝严笑着跟他解释道“金宝是好姐去世的小儿子,都是二十几年前的事了。好姐最近健康状况出了点问题,记忆力不太好,经常叫错名字,不过该认得的她都认得。”

    话音刚落,好姐就朝着陆孝严招了招手“美丽,快去洗手吃饭。”

    现场短暂沉默了片刻,除陆孝严之外的三个人一起哄堂大笑起来。凌希悄悄问捂着肚子的林广乐“乐哥,美丽是谁?”

    林广乐幸灾乐祸地解释道“我来告诉你吧,好姐的名字叫陈美好,她妹妹叫陈美丽,哈哈哈……”

    没等笑完,陆孝严一记凶悍的眼神儿瞪了过来“很好笑是不是?笑得很开心是不是?”

    林广乐一缩脖子,假装求饶道“不敢啦不敢啦!不好笑,噗,一点也不好笑!”

    他想跑去戴志友身后躲起来,可惜动作不够敏捷,被陆孝严揪着衣领拖进了卫生间。林广乐抓着门框呼救道“保安呢?保安!有人要殴打总裁!”

    蔡史墨用肩膀撞了撞戴志友“保安,林总裁叫你呢?”

    戴志友笑得朴实又憨厚“总裁,这次想要冰块还是蜡烛?”

    蔡史墨殷勤地补充道“还有芥末和辣椒油,不知道总裁喜欢哪种口味?”

    三个人都去围攻林广乐了,就剩了凌希呆呆站在客厅中央,好姐走过来上下打量着他“多大了?”

    凌希乖乖回答“十九。”

    好姐笑眯眯地问“嫁人了吗?”

    凌希有些发懵,大眼睛不停眨巴着,求助地望向陆孝严,可那几个男人闹得正起劲儿,根本顾不上他,好姐还不依不饶地追问着“嫁人了吗?”

    凌希很为难地抿了抿嘴“阿姨,我是男的。”

    好姐一脸“我早知道”的不屑表情“还真当我老糊涂啦,男的女的都分不出?走走走,吃饭去。”

    把凌希领到餐桌旁边,指给他位置坐好,可只不过转身盛了个饭,好姐就又开始上下打量起他来“多大了?”

    凌希觉得好姐像在捉弄自己,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道“十九。”

    好姐笑眯眯看着他“嫁人了吗?”

    凌希郁闷地啃着嘴唇,默默将目光转向天花板一角,盯着那里的顶灯,努力装成了什么也没听到的样子……

    晚饭好姐坚持不和大家同桌,她自诩老派人,处处要遵照老规矩做事,帮佣怎么能跟主人家一张桌子吃饭?所以她特地挑走了最大个的鲍鱼和最肥的龙虾一个人到厨房去吃了。

    这个时间正好开始播放璀璨之星的节目,餐厅里有电视机,几个人边吃饭边看着。比赛开场之前,先安排了一段参赛选手的集体舞蹈,因为人数太多,镜头都是一扫而过,很多人连长什么样子都看不清。好在凌希脸长得小,五官也精致,比较上镜,导播偏心给切了几个特写镜头。

    切近景有利有弊,一方面充分展现了凌希容貌上的优势,另一方面也暴露了他舞蹈上的缺陷。凌希身材不错,肢体也协调,学习各项运动总能很快上手,偏偏就是不擅长跳舞,同样的动作和舞步,放在他身上总显得极不协调,中间有一段甚至还把左右方向给跳错了。错也就算了,偏偏他举手投足件表现得自信满满,完全是一副“我最正确”的架势,很快就成功把前后左右几个人全都带错了。

    刚开始那几个人还在疑惑地东张西望,慢慢就都跟他保持一致了,搞得他们这一组跟其他组动作完全相反,挥手抬腿难免撞到一起,结果有人摔了跤,有人笑了场,还有人同手同脚,场面混乱不堪,没等音乐结束,后面的镜头就全都被剪掉了。而始作俑者凌希虽然出了丑,却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因为凌希就坐在旁边,其他几个人没好意思当面笑出来,蔡史墨悄悄跟林广乐耳语道“这节目编舞是谁?认识吗?让他小心点,凌希简直是噩梦一样的存在。”

    林广乐憋着笑,冲凌希赞许地竖起了拇指“恩,凌希,表现不错,我看好你。以后不能光走唱歌这条路,也要好好练舞,说不定能混个‘里岛舞王’当当。”

    “乐哥,你是不是在嘲笑我?”凌希一本正经地问道,“说真的,你认为我跳得怎么样?”

    林广乐忍俊反问“你觉得呢?”

    凌希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我觉得还不错,但是还有进步的空间。”

    林广乐被凌希噎得吞了口吐沫,转头去找陆孝严“我认识几个脑科权威,带小希弟弟去看看吧,这是正事,大意不得。”

    陆孝严抬腿踹了林广乐一脚“滚蛋,凌希跳得不错,别打击他。”

    林广乐眼珠儿瞪得比铜铃还大“好吧孝严,我给你们预约双人门诊。”

    凌希看节目看得很专注,吃菜也只吃摆在面前的两盘,陆孝严不得不偶尔帮他调换一下菜的位置,还亲手帮他剥了几只虾肉蘸好酱汁放在了碟子里。凌希很喜欢吃虾蟹之类的海鲜,但是非常讨厌剥壳,每每都在吃和不吃之间挣扎半天,最后还是选择委屈自己的嘴巴。

    电视里一个叫程彻的选手正在卖力唱跳着,陆孝严认得他就是那天盛旷带过去的小子,听介绍他在国外长大,人很开朗阳光,皮肤黝黑肌肉强壮,走的是动感活力路线,和其他人一比确实有几分冠军相。

    欣赏归欣赏,凌希那副看得挪不开眼的架势陆孝严可受不了,他很不悦地用手指敲了敲碟子边缘“嘿!嘿嘿!”

    凌希循声望过去,小小地惊讶了一下“咦,有虾。”

    陆孝严没好气地“啧”了他一声“不是有虾,是你眼瞎。”

    欢乐围观的林广乐隐约闻到些许酸味,在一旁起哄唱道“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变换……”

    谁知刚唱了一句,就被凌希不满地打断了“乐哥,你跑调了!”

    陆孝严也趁势补刀“对,还抢拍!”

    吃完饭,林广乐死皮赖脸非要陆孝严留下自己过夜。他总嫌家里满屋子女人又烦又唠叨,从小就喜欢跟着几个朋友这里蹭一晚、那里混一宿,这段时间因为ie去了美国,林广乐已经在戴志友家赖了大半个月,要不是蔡史墨跟家人一去住,而且家庭氛围又比较严肃,林广乐早就提着行李转战蔡家了。

    陆孝严一口回绝了林广乐的请求“滚回你自己家去。”

    林广乐有得是办法,转身拉住凌希问道“凌希弟弟,让我去你家睡一晚行不行?”

    凌希爽快点头“可以,不过我的床很小,你要不嫌挤的话……”

    “行了!”陆孝严把林广乐扯了回来,“今晚你睡客房,但是不准在房间里抽烟,不准吃东西!”

    林广乐奸计得逞,像个主人一样拉着凌希大摇大摆跑去了书房,从架子上抽了照相簿出来给他“来来来,给你见识下我们兄弟的友情岁月!”简直比陆孝严本人还要热情。

    凌希捧着照相簿左右看看,见鱼缸前头放着张宽大的白色沙发,就很自然地走过去坐了上去,沙发很舒服,靠背和扶手都够高,窝在里头有种莫名的安全感。

    据林广乐炫耀说,他曾迷过一段时间的摄影,这些照片大多出自他的手笔,所以画面基本以其他三个人为主,他自己很少出镜。看起来那些照片的光影和构图都把握得不错,也很清楚地记录了几个人从学生时代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难得有一张四人聚齐的,凌希留神多看了两眼,照片是背着露营装备在山里拍的,照片底部贴着张便签,有陆孝严手写的日期和备注二零零四年秋,阿乐生日。

    字写得大气舒展,横竖撇奈都很流畅,其中“乐”字似乎简化了几笔,和平常的写法不太一样,应该是练习过书法留下的习惯。看着看着,凌希微微皱起了眉头,那几个字总觉得很眼熟……没错!不久之前他刚刚见过,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趁着没人注意,凌希悄悄将便签纸抽出来塞进了口袋……

    回家途中,凌希忽然没头没脑问送他回家的陆孝严“孝严哥,你知道五月五号是什么日子吗?”

    陆孝严一愣,满脸不解“啊?五月五号?什么日子?”

    五月五号是凌希的生日,陆孝严无论如何不会忘记。上辈子他就是在这一天与凌希重逢,带着凌希踏上逃亡之路,最后他们两个都没能看到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

    街道两旁的霓虹灯影闪闪烁烁,晃得凌希半边脸忽明忽暗,看不清神情,陆孝严有些心虚地追问了一句“干嘛问起这个?”

    “没什么,随便问问。”凌希脸上有种说不清是羞涩还是失落的神情一晃而过,他打开音响选了一首自己喜欢的歌,“算了,还是听歌吧。”

    陆孝严一路听着歌把凌希送回了家,又在楼下等到凌希房间的灯光亮起才驾车离开。途中遇到塞车,前方发生交通事故路被堵死了,车子歪歪斜斜排起了长龙,进也进不去,退又退不出,只能耐心等着。反正不赶时间,陆孝严打开车窗,胳膊肘架在外头点起一根烟慢慢抽着。

    街对面就是他曾经驻足留意过的那间琴行,橱窗里灯光柔和明亮,一大堆叫得出名字、叫不出名字的乐器安安静静躺在陈列架上,当中也包括了那把带有凌希气息的吉他。想到不久之后凌希就能得到和冯安导演合作的机会,陆孝严也替凌希高兴,左右被困着,他干脆下车走进了那家店,四处打量着,准备看什么顺眼就买下来送给凌希,作为祝贺凌希能如愿以偿的礼物。

    转来转去,最吸引他的还是那把吉他,说不上什么原因,就是觉得很熟悉。他这头刚走过去拿起吉他,还没等表现出有兴趣的样子,老板已经周到靠上前帮他讲解了起来“先生您好,这把是英国产的劳登,完全手工制造,背侧板都是巴斯通胡桃木材质,绝对的好东西,虽然是二手的,但保养很精心,音质、手感都跟新的没两样,您要喜欢的话,价格可以商量……”

    “二手的?”陆孝严有些意外。他想把吉他放回原处,却偶然发现在底部角落位置有一小块奇怪的印记,差不多拇指肚大小,仔细辨认的话颜色似乎比周围稍浅了一些,用手去摸还有不算太明显的粘滞感,倒像是曾经贴过贴纸留下的痕迹……

    与此同时,凌希也费力从柜子里拎出了他那只不离身的大号帆布旅行包,并从一堆乱七八糟的物件里迅速翻找出了生日当天收到的匿名贺卡。

    他将从陆孝严照相簿里偷偷带回的便签和卡片叠放在一起,对着台灯的光源举了起来,通过透射,两张纸上的字都清晰显露了出来,他很仔细地逐个比对着,生,日,乐……正如他所预想的那样,笔迹一模一样,三个字完全重合在了一起。

    凌希捏着贺卡看了老半天,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明明近在咫尺,却又被浓重的迷雾所遮盖,看不清真相。陆孝严知道他的生日,知道他对芝麻过敏,在他被人找麻烦时出手解围,又把他从警察局带了出来……可陆孝严又是谁呢?陆孝严是个赚女人钱的牛郎,是个同性恋,陆孝严有很多非富即贵的朋友,对待朋友总是粗鲁又霸道……而除此之外的一切,凌希都知之甚少。

    挂钟上的红色秒针在一成不变打着拍子,咔嚓,咔嚓,咔嚓。凌希上半身趴在书桌上,手指按着台灯的圆形开关,配合着秒针的节奏不断按下,抬起,按下,抬起,整个房间也随之一亮,一灭,一亮,一灭……重复多次之后,他厌烦了,关掉台灯独自坐在黑暗里,透过窗口望向外面的夜空,那里挂着好大一轮月亮……

    第17章 约定

    看到吉他上那一小块贴纸留下的印记,陆孝严不禁想起凌希也有用贴纸标注名字的习惯,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大小,还为了简化几笔偷懒把“凌希”写成是“凌c”。这似乎印证了他之前的怀疑——凌希在他面前唱歌时所弹奏的吉他分明不是他熟悉的那一把。

    陆孝严把刚刚放到架子上的吉他又拿了回来,同时表现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模样跟老板打听道“哦,是好东西的话,二手倒也无所谓……不知道它原来的主人为什么要卖掉,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不会不会,这您尽管放心。”老板殷勤地解释道,“我们琴行也有些年头了,非常看重信誉,二手的东西都检查得格外仔细。吉他是个年轻男孩子拿来卖的,那天看他在门口来来去去转悠了很久,挺舍不得的样子,估计也是急需用钱吧。对了,他还给我们留了电话,说是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联系他。”

    陆孝严跟老板要来了电话号码,一看果然不出所料,那正是凌希的号码。这让他心疼之余又不免有些生气,既然是缺钱为什么不肯开口向他或是向林广乐求助,偏要把自己折腾到了卖吉他的地步。

    可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凌希啊,想被凌希接受,需要花上多于常人十倍、百倍的功夫,但是相应的,凌希一旦认定了谁,就是生死与共,无怨无悔。

    二话不说,陆孝严当即买下了那把吉他。他原想调头回去凌希家,直接把吉他送还给凌希,可走到半路又改变了主意。以他对凌希的了解,这样贸然送过去凌希未必会收,总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合适的理由才好,同时也需要时间去想想该怎么解释找到这把吉他的过程。

    隔天下午是陆孝严每周固定练拳的日子,他很着迷这项既暴力又刺激的运动,除了可以尽情消耗过剩的雄性荷尔蒙,也可以使他时刻保持紧张与警醒。

    此时此刻他正在经历着一场拳拳到肉的搏斗,成败关乎生死荣辱,如果无法抢占先机将对手一击必杀,就注定要被强大的对手掀翻在地,被一脚一脚践踏于浊臭的污泥之中,成为一个人人鄙夷、嘲讽的笑话。

    自从知道了陆孝严的这个习惯,沐夏就一直嚷嚷着要陪他去练拳,说是很期待看到他浑身大汗、肌肉闪闪发光的性感模样,所以这次陆孝严也顺便带上了沐夏。

    一上车,沐夏就兴冲冲挽起袖口露出手臂,故意晃悠着陆孝严送他那条手链“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每次戴上这条手链我就心情特别好,还总能碰上喜事。前几天有场活动本来因为时间对不上错过了,结果刚才临出门前又接到电话说活动改期了,还是找我。你说是这条幸运手链的功劳呢,还是送手链的人能给我带来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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