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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首富 第98节

作者:依旋舞 字数:6589 更新:2021-12-28 04:27:09

    好在这次后面虽然有些使用过度,但是却没受伤,不过全身上下,特别是腰却像是被车子碾过似的,酸疼酸疼的。

    “嗯……后面……上边,上边……嗯,舒服……”

    享受着方明华的服务,季涛闭着眼,嘴里哼哼直叫唤。

    “那个……你还是别出声了。”方明华突然开口。

    季涛闻言转头看向方明华,一脸的不忿,快被嗯~死了,吭一声都不行啊?

    “我担心你再这么叫唤下去,我会忍不住的。”看着季涛,方明华的眼神像明显再隐忍着什么。

    季涛“……”

    猛得坐了起来,季涛开口“你别按了,我们还是赶紧起床去找房子吧。”

    看到季涛这个样子,方明华不由得笑了笑,然后弯腰帮他把鞋子放到床前,又帮他把换洗的衣服递到他手里。

    看到方明华这么周到的服务,季涛心里一暖,虽然在一起之后,方明华为自己做这些已经习惯,可是每次看到,他心里都还是觉得很开心,因为有一个男人把你给捧到了手心里。

    洗好衣服,洗完脸出来,方明华已经叫好了早饭,两人腻歪着吃完之后,就出去找房子了。

    转悠了差不多一天,两人才选定了一套在学校附近的房子,二室一厅,里面带卫生间,还有厨房,虽然不是很大,可是住两个人足够了。

    而之所以选择二室一厅的,则是为了预防万一以后有同学到家里,好遮掩耳目,毕竟两个大男人住一间房子挺奇怪的。

    选好了房子之后,两人并没有立马住进来,而是又回到酒店住了一夜,然后才退的房,去买的生活用品。

    比如牙刷啊,毛巾啊,脸盆啊之类的。

    说起来两个人的运气还是不错的,房子的原主人刚刚出国,房子里的家具很齐全,只要买点床上用品就能直接入住了,虽然贵了一点,可是胜在方便。

    两人买完了生活用品之后,又买了些锅碗瓢勺之类的厨房用品,虽然原主人有留下这些东西,可是方明华有些轻微的洁癖,这些吃饭用的东西,他还是不习惯用别人用过的东西。

    买完这些东西之后,刚好中午,两个都累了一上午,也没做饭,就到附近的饭馆一个人要了一碗肉丝面,还有两个凉菜。

    下午的时候两人没再出去吃,而是在家里做的。

    帮季涛把饭菜端到桌子上,又帮两人都盛了饭,方明华才坐下来。

    “来,媳妇儿,你最爱吃的糖醋排骨。”方明华笑着帮季涛挟菜。

    季涛闻言笑了一下,然后就挟起来放到了嘴里,其实他没告诉过方明华,他虽然喜欢吃肉,但是对于肉的种类却不挑,不管是大肉也好,鸡肉也好,鱼肉也罢,他都挺喜欢吃的,并没有哪样是特别喜欢的。

    之所以喜欢吃排骨,跟方明华一起吃饭的时候也总爱点这道,不过是因为他喜欢吃罢了。

    不过……伸出舌头添了添嘴唇,回味着刚刚嘴里的味道,季涛想,或许他真的喜欢上吃排骨了呢,总觉得格外的香呢。

    回味完之后,季涛再去挟菜的时候,突然就发现他眼睛一直盯着自己。

    “干……干吗?”被方明华盯的有些不自在的季涛开口。

    “没事。”方明华说着像是证实自己的话似的狠狠的扒了一口碗里的饭,刚刚媳妇儿那个样子实在是太诱人了,好想咬一口有木有!

    吃完饭,碗当然是方明华刷的。

    看着厨房方明华的背影,季涛觉得很满足,一个人做饭,一个人刷碗,这种简单却又很温馨的日子是他上辈子期待了很久的。

    只是上辈子自己跟陈明在一起的时候,由于这份感情算是自己半强求来的,所以对着他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不要说让他刷碗了,平时根本就是把他给拱在头顶上的。

    现在想来,或许就是这种相处方式,才让他一直都没爱上自己,最后反而……

    季想着着,突然一愣,自己好像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想到那个人了,不说爱,就连刚重生那会儿的恨意也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现在想来,自己甚至在内心深处还是一丝幸庆,关于当年的被害,因为如果不是被害,自己也就不会重生,那么也就不会碰到方明华了。

    季涛正在心里幸庆着,突然感觉自己面前多了一片阴影,然后嘴上一热。

    “想什么呢”在季涛嘴上亲了一下之后,方明华问道。

    “没什么。”季涛摸了一下唇,然后笑着说道,“只是在想,遇到你真是幸运。”

    方明华听了很得意“是吧,现在知道你老公的好了吧。”

    “什么老公啊,我没听清。”

    “那我现在就让你好好的感受一下……”

    ……

    然后又是一夜的翻滚。

    “我说,你能不能别整天就只想着这事儿啊。”发泄完之后,季涛躺在床上,语气有些慵懒的说道。

    这才刚吃完晚怕,自己就被带到了床上,连点休息时间都不给自己。

    “老婆儿。”方明华撒娇似的朝季涛拱了拱“我这不是憋的太久了吗?”

    一把掌把方明华的头拍开,季涛说道“那也不能没个节制啊,我会受不了的知不知道。”

    “放心好了,媳妇儿,我心里有分寸的,现在是因为还没开学呢我才会这样,等到了开学的时候我自然就会有节制了。”

    看着一脸兴奋的方明华,季涛心里心里突然涌现出一股不好的预感。

    果然,他的预成真了。

    因为之后的几天,一多半的时候他都是跟方明华在床上度过的,只有饿的时候两人才会下床做点饭,偶尔白天的时候到街上狂狂。

    其他的时间全都被方明华拉着不断的这样那样,那样这样的,季涛觉得他的身体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不过可能是做的次数多的原因,方明华的枝术已经熟练到一点都没弄伤他,让季涛不得不感叹,果然男人对这方面的事情都是无师自通的。

    好在方明华还是很休贴他的,他们去学校报导的前一天就只做了一次就放过了他,可是饶是这样,因为前些天的毫无节制,他走路的时候还是有些不得劲,不过不仔细看的话也没人看得出来。

    两人虽然在一个学校,不过并不是一个专业,季涛学的是工商管理,而方明华学的则是金融专业。

    本来因为两个人的专业不同,是有不同的学长领着去办手续的,但是方明华却非要坚持把季涛完排好了之后,自己再去报到。

    对于他的坚持,接他的那位学长只是对他说了一句,等会儿报到的时候去找他就又去接其他人了,今天是新生报到的第一天,他忙的很。

    负责季涛的也是一位学长,长得还挺不错,看到方明华的行为,嘴里笑着说道“你们肯定是很好的朋友吧。”

    要不然也不会非要陪着这位学弟办完他再去自己的专业报道了,说起来好朋友考上同一所大学,感情又那么好,真的挺幸运的。

    “嗯,我们是非常非常要好的朋友。”听到那位学长的话,方明华笑着接道,笑容灿烂。

    那位学长听了点了点头,然后拿出一张表格递给季涛“你填一下,然后我领你去宿舍。”

    季涛分配的宿舍在三楼,说不上好坏,虽然需要爬楼,但是好在并不是很高,每天当成是锻炼身体也不错。

    把季涛跟方明华领到宿舍门口,那位学长就走了,他还要去接下一位学弟呢,当然,运气好的话接到一位可爱软萌的学妹也说不定。

    “本来我还以为接我们的会是漂亮的学姐呢。”那位学长走后,季涛对着方明华说道。

    不是说,学长接学妹,学姐接学弟的吗,为什么听到的跟现实中的不一样?

    “怎么?”听到季涛的话,方明华有些阴测测的说道,“你很想接你的是一位漂亮的学姐?”

    季涛一听,就知道方明华这是醋意犯了,正要说些话打消他的醋意,就看到门从里面打开了,站在门口的是一个长相俊美的青年。

    脸上的表情有些高傲,身上的衣服非常的精细,一看就价格不菲,当然,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身上的黄色光芒非常之盛。

    作者有话要说我好像把季涛的金手指给忽略了很长时间了。

    说来说去还是我不擅长写这种情节啊,作者的脑容量似乎有些小……

    ☆、第89章

    不过好在这种情况不是第一次碰到了,所以心里微微一动之后,就很快回了神,笑着打了声招呼“你好,我是今年的新生,工商管理专业的,你也是吗?”

    那位青年听到之后特矜持的点了点头,然后就从季涛跟方明华中间走了过去,后面还跟着一位大约五六十岁的男人,对着两人点了点头“不好意思,二少的脾气就是这样,请你们不要介意。”

    说完之后就跟着那位青年出去了。

    季涛“……”

    方明华“……”

    两人在门口傻站了半晌,季涛才看着方明华一脸惊奇的开口,“二少什么的,莫非刚才跟在后面的男人就是传说中的管家。”

    “管他呢。”拖着季涛进去宿舍,方明华开口,“反正你在这里又住不长。”

    所以也不用担心舍友好不好相处,大不了搬出去算了,反正他们也租了房子。

    宿舍一共四个床位,就只有没靠近门的那一个下铺上面有东西,想来应该是刚才出去的那个青年的。

    方明华看了一眼,就把季涛的东西放到了靠近门的那个下铺,然后开始动手帮季涛整理东西。

    季涛则是选好了一个柜子,然后开始整理衣物,因为并不打算在这儿住多久,所以他并没有带太多的衣服。

    其实本来季涛是没打算住宿舍的,房子都已经租好了,可是方明华非说宿舍是增近同学感情的最好机会,大学不像高中那样只需要埋头学习就好了,还需要社交,而且特别是以后他们还想留在这里发展,所以大学的时候就是他们扩展人脉的最好机会。

    不过他们并没有打算长住,比如周一到周五住到学校,周末出去住,然后等到大二或者是大学期,等同学之间都混熟,或者是不需要住校才能扩展人脉的时候再搬出去。

    对此,季涛当然是应允了,反正一周还有两天的时间是可以在一起的,而且平时也在一个学校,想见面也随时都可以。

    把东西整理完之后,剩下的两位同学还没回来,季涛就跟着方明华去给他办理手续了。

    方明华选择的是金融专业,所以宿舍自然也就不在一栋,不过也不太远,两栋宿舍挨着,想去的话不到五分钟就到了。

    比起季涛的宿舍,方明华去的时候宿舍的人基本上已经到齐了,除了方明华是本省的,其他几人竟然都是外省的。

    季涛不得不承认,比起自己,方明华的交际能力要强很多,不过是半个钟头的功夫,他竟然已经跟宿舍的人混熟了,最后还一起连说带笑的一起吃了饭。

    一顿饭下来,几个人基本上已经称兄到弟了,连带着对季涛,这个方明华的‘好朋友’都热情的很。

    季涛不得不感叹,自愧不如。

    按说季涛上辈子是跑业务发家的,嘴皮子应该很利才对,可是恰恰相反,除了非必要,他平时并不太喜欢说话,反而喜欢一个人安静的看会儿书,可是到了要展示嘴上功夫的时候,又往往能让人不得不信服。

    吃完饭季涛就回宿舍了,本来方明华是想送他过去的,可是却被季涛拒绝了,他又不是小孩子了,回去还要人送,而且方明华的东西都还没整理呢。

    回到宿舍的时候,刚刚自己看到的那个混身冒黄光的少年已经回来了,正坐在那里摆弄着电话,看起来应该是在打游戏。

    现在的电脑还不像后来那么普及,价格相对来说也要高一些,不过想到少年可能会是一个富二代,就又释然了。

    另外就是他身上的光芒已经变成了白色,它的颜色程度告诉自己,虽然他待人的态度高傲了一些,但是本质还是好的。

    想到此处,再加上两人又住同一间宿舍,季涛立马就生了结交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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