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古风飘飘?说好的黑发飞扬呢?
果然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所以他才琢磨出肥皂来,就这玩意也花了大半个月才弄出来,关键很多材料已经不叫那个名字了,在古代是另一个叫法,要不是碰巧遇到,他还仔细打听了大家都用什么洗澡,把这些不知名的材料都记下来,挑几个时间买下来,一个一个的试才终于配成了肥皂,也是不容易。
因为缺了一些化学材料,他的肥皂很难看,也没有模子,就是一坨黄褐色的不明物体,还弥漫着一股怪味。
“这个?”叶梵拿起来给他看看,“我做的肥皂。”
他手滑,那一坨做的又不平整,嗖的一下就从他手中飞了出去。
“哎呀卧槽,肥皂掉了。”
☆、说书先生
“我帮你捡吧!”王圣特别客气,弯了腰去捡,显然他也低估了肥皂的滑,那肥皂在他手心还不老实,嗖的一声又飞出去了。
俩人你来我往花了点时间才逮回来,还摔的特惨,不过他们都不约而同假装没有摔的样子。
然后淡然的上班打工。
在魔界轻松的时间那都是过的很快的,剩下的都是皮肉之苦,干一天一点休息都没有。
他挑了一天水,手都磨破了,因为累,一点灵感也没有,更新也没有做到,自然挨了系统一电棍,他安慰自己挨着挨着就习惯了。
因为没有码字,所以难得空出了一点时间‘思考人生’,花了两个多小时总算琢磨出一个赚钱的方法,他虽然不能文不能武,但是会写小说啊,写小说和说书差不多,在古代小说倒是不多,小黄图也不会画,但是他可以说书啊。
说书可是当下的流行,说书先生也极受捧,不过那是都是在说的极好的情况下。
叶梵拥有写文经历,功底深厚,脑洞一沓,说个书当然难不倒他。
他暗搓搓的准备了一下,决定小试牛刀,没有草稿就拉着王圣坐下听书,当然王圣心里是不情愿的,他晚上还要偷偷摸摸练武,但是由于表面温和,轻易不会拒绝人,所以他被当成了最好的听众。
叶梵把被子披在身上,只露出个脑袋,装模作样的咳嗽一声,“我要开始了。”
王圣勉强点点头。
“话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天边出现一块石头,那石头有灵,有一天突然崩出个孙猴子,那孙猴子长的怪异,脑子却聪明,他知道猴有生老病死,所以特意北漂前去人间学武,可惜因为长的不似人形遭到人类的歧视,虽是如此,他还是没有放弃,只要不言败,总有一天幸运会降临在他头上。
他的真诚感动了上天,找到了一个肯教他仙法的师傅。
不过师傅虽然对他很好,大家却都欺负他,师兄们对他也很刻薄。
他见招拆招,渐渐学得了七十二变,那七十二变神通广大,将他的命运彻底改写。
他成了名,有了实力,又不满空手,前往东海取得定海神针,将东海搅的鸡犬不宁,玉帝怕他在人间生事,特意将他招来仙界当了个小官弼马温。
弼马温是养马的,初时他对这官很满意,后来发现这官竟然是芝麻绿豆点的小官……”
“芝麻绿豆是什么?”王圣一脸无辜。
“……额……”叶梵都愣了,他一脸蒙逼,也不好抱怨被打断,只好耐心的给他讲解,“芝麻绿豆就是吃的,不过在这里是形容很微小的意思。”
“哦,魔界没有芝麻,也没有绿豆。”
所以你的关注点呢?
即使是叶梵也忍不住吐槽一句,他咳嗽一声,决定继续讲下去,“发现是芝麻绿豆大的小官之后弼马温怒了,再加上王母娘娘的蟠桃会上竟然没有叫他,彻底将他激怒。
毁桃源,闹大会,打天界百官,掌扇托塔李天王,脚踩哼哈二将,火烧……火烧……火烧……”
砰,他一头栽下去睡着了。
白天大量的劳动让他疲惫,晚上还要挖空心思想剧情,这会又给自己找了个活,虽然还在实验中,也是蛮累的。
王圣起初不在意,后来已经被他的故事吸引,更何况叶梵讲到爽点的时候断了,更是让他心痒难耐。
他觉得自己和石猴好像,代入其中那石猴可不就是另一个他吗?
出生卑微,受人歧视,既然石猴都能逆袭,那他肯定也可以。
这个故事似乎给了他心灵鸡汤,喝完人立马精神了。
他现在身体还很弱小,白天受累,晚上也忍不住打瞌睡,不过他和叶梵不一样,叶梵是觉得自己成不了大器,凡是也不喜欢努力,他的心大,就不能浪费一丝一毫的努力。
刚来杂役第一天,他就已经开始打坐,没日没夜的修炼,只睡一两个时辰,叶梵起来撒尿的时候看到旁边坐了个人吓的裤子都掉了。
日啊,吓死爹了!
有句话果然说的没错,勤快的人已经彻夜未眠,懒的人却还睁不开眼!
有木有很准?
有木有!
☆、反派登场
果然不是一个档次的人,王圣将来是注定成为王者的男人,而他有个金大腿抱抱就满足了,当然能活着似乎也是很大的奢望。
在现代只要肯努力什么都好吃好喝的,在古代光努力还不行,还要天赋,关键还吃不饱,很显然,他就是是那种没有天赋也吃不饱的人,否则也不会来当杂役弟子。
王圣比较好相处,他们昨晚聊了一下更加亲密,今早迟到还是他帮忙报道的,俩人干活一起也特别有动力。
总算不是孤家寡人了,叶梵松了一口气,他自从到了这里之后一个朋友也没有,别人甚至都懒得跟他说话,连一个宿舍的人都不认识,到现在连人家叫什么都不知道,做人也是够失败的。
他希望可以一直维持这种关系,所以每天晚上都卖力的编故事,一些是神话,一些是他瞎编胡造的,反正就是讲有意思的。
有一天他刚讲完问王圣怎么样?
王圣还没说话旁边的舍友就开口了,“还不错。”
他这话似乎是一个认可,叶梵讲的更加卖力,听众也从一个到四个,最后旁边的宿舍也到他这里听故事,最令他意外的是其中居然有江南。
江南似乎很喜欢他的故事,每天晚上准点搬来小板凳坐在角落默不出声的听他说书,听完就回去了。
因为特别注意,所以叶梵知道他喜欢听一些神话故事,尤其是那种猪脚是草根出身的逆袭段路,简直大爱,每每听到精彩的地方都竖起耳朵,耳根子发红,到底是少年,男儿血性,激动的时候自然热血沸腾。
“好啊,这可是你自己撞上来的。”听了他这么多书,以后他要是有难,江南好意思见死不救吗?
“话说那哪吒性格倔犟,哪里能容忍给别人低头……”叶梵讲的越来越起劲,他总算找到了一种安全感,算是勉强能在这片天地落脚的依靠。
他的故事也越来越出名,每到晚上打开门一看,人挤的到处都是,还生怕没位置,听的不真切。
这事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传到了执事的耳朵里,某一天执事居然亲自过来听他讲故事,听到孟姜女哭的长城都倒了,他也跟着泪眼汪汪。
再低头一看,底下已经有不少不争气的哭的稀里哗啦。
也是入了感情,就像一般人看电视看到虐点的时候,跟着电视上的人物哭的死去活来的,说到底都是被感动了。
执事也被感动了,隔三差五也来一趟,就爱听孟姜女的故事。
为了讨好他,叶梵就特意多讲了几遍孟姜女的故事,后来他发现只要是爱情故事,这厮都爱听。
后来也就没禁制了,专讲爱情故事,里面加点神话题材,妥妥的吊住众人。
因为执事喜欢听他的故事,所以他的活也就轻松了,每天一起来就被执事叫过去讲故事,很多方面也就方便了。
他琢磨着再过不久江南就会因为生病的事遭打,到时候王圣会站出来护住他,所以特意讨好执事,让他有时间去外面买瓶金疮药,好给俩人上药。
他回来的时候外面正下着雨,江南和王圣互相搀扶,狼狈的穿行在雨中,可是模样却很开心,似乎找到同好了。
这也是他们俩第一次勾搭上了,激动也是理所当然。
“今日我俩同病相怜,不如结拜当个兄弟?”
“好,就我们两个。”江南一口答应。
就我们两个……
我们两个……
叶梵顿住脚步,默默捏住了金疮药的瓶子。
他们说就他们两个,没有第三个人,所以他只是送药的,无法融入到他们一起。
毕竟他们是共患难,一起挨鞭子,被砍被劈,而这些他都做不到,他怕苦也怕疼,更怕累,所以共患难什么的听起来更像神话。
尤其是刀子,在现代蹭掉点皮都要疼半天,让他挨刀子似乎不太现实。
江南的一句话似乎点醒了他,他不可能和他们融入到一起,所以这金疮药,他还在放在了王圣床上就好,交情就算了,点到而止吧!
老实说叶梵有些难过,刚以为自己有了金手指,这一下回到解放前,他还不太习惯,看来还是要重新锁定目标了。
倒不是一定要找金手指,他只是想找个靠山,有事靠一下,没事唠个嗑,毕竟他不能文不能武的,打起来很吃亏。
经过仔细排查,居然发现没有其他目标了,除了猪脚之外的其他人基本都是反派,猪脚就是踩着反派上位的,他们最后的下场都很惨。
总不能抱反派的大腿吗?
那是大腿吗?那分明是沼泽,说陷下去就陷下去了,不能冒险。
反派一般都是坏人,无情无义还不讲信用,他们的话不可信。
叶梵很烦恼,他解开裤子,刚放了一会水,执事就慌慌张张的冲了进来。
“幸好你在啊。”他不顾叶梵还没上完的小号就拉着他赶紧往外走,“快跟我走。”
叶梵吃了一惊,手一抖尿裤子上了,“什么事这么急?”
“大事。”执事很紧张,“内院里的那群富家子弟不知道哪晓得你会说书,非要传你过去,不去可是要小命的。”
叶梵更加吃惊,“他们怎么会知道我?”
完了完了完了,九成九的反派都在这群富家子弟里面,他们可是刁钻任性,刻薄无礼,最难伺候,要是谁不顺心了再给他一个眼神自己领悟那就惨了。
叶梵很紧张,执事也不知道哪弄来的衣服,穿身上还正正经经的像个书生,手中那折扇一拿,看起来也更像模像样了。
说起来这时候江南和王圣应该在拜把子吧,俩人拿着香上山拜魔神去了,还得有一会儿才能回来,想改剧情也来不及了。
在这待了这么久叶梵已经摸出了规律,如果文中没有发生的事就会自行运转,该怎样怎样。
他被请去给那群纨绔子弟说书小说里当然没有提到了,所以就是属于自动运转,跟本文无关,他也改不掉,除非把那群纨绔子弟都加进文里,并且被什么事缠住手脚,才能改变今天的剧情,但是他们要是今天有事那明天呢后天呢?
总是躲不过的。
他突然想起了本文的最大的配角,也是最大的反派,姬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