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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之吾心归处 第2节

作者:朽木刁也 字数:6766 更新:2021-12-28 05:05:24

    岑乐点头,他把药喝下后,又写道“谢谢你。”

    见岑乐喝完药,牧琛便收拾好碗站了起来,临出门前,他又道“你如果不知道去哪里,可以暂时先住我家,等你的伤好全了,决定好去哪里了,再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注架空世界私设,简体字设定,以及后面岑乐和牧琛的交流,都是用手语,牧琛会跟岑乐学手语。

    推荐一下,隔壁新文移开,咸蛋文《头条总是他(娱乐圈)》,又名《亲爱的送我上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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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相处

    岑乐的伤不算严重,除了几处掉下来时被树枝划到的皮肉伤外,最严重的,就是左脚了。

    ——左腿骨折。

    但从高空落下,只是伤了腿,其他都完好无损,这已经是十分幸运的了,岑乐很满足,并不会有任何抱怨,而且只要好好养着,伤到的腿是能够恢复到正常状态的。

    岑乐腿上有伤,又是初来乍到,无处可去,对这个朝代也陌生的很,只好待在牧琛家里,不过他不好意思白吃白喝,于是就在伤好了一些,能稍微走动后,帮着牧琛做些简单的活。

    而岑乐在牧琛家里休养的一个月里,也渐渐的从书籍文献和牧琛的讲解里,了解了这个朝代。

    当今帝后均为男子,二人十分恩爱,十年前皇帝还是太子之身时,率领将士大败异族,迫使异族纷纷签下和平条例,此后登基为皇,大燕在他的治理下,百姓安居乐业,迎来了鼎盛时期。

    同时,大燕使用的文字,就是简体字,而并非繁体字。

    岑乐惊讶于这个朝代的开明,同时,也觉得幸运。

    与此同时,在这一个月的时间,也让岑乐和牧琛熟悉了不少,让他对牧琛有了更深的了解。

    他知道牧琛的爹娘已经去世,又因为有“克妻”的传言没有娶妻,并且一直被村民视为“扫把星”不被喜欢,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独来独往……

    可是在岑乐看来,牧琛是个善良且极为温柔心细的人,只是有时候不善言辞,又很少会将情绪直接表现在脸上,总是面无表情,看起来有些吓人罢了。

    牧琛救了自己,又给了自己安身之所,岑乐很感激。

    撇开这个不谈,岑乐也喜欢和牧琛待在一起,牧琛不会问他为什么不会说话,也不会深究他的从哪里来,更不会嘲笑他是个哑巴,还会迁就他,和牧琛在一起的时候,他能够很放松。

    —

    这几日以来,陆陆续续下了几场大雪,大雪封山,山里的野物都躲起来或是进入冬眠了,牧琛不再上山打猎,便改成每日去城里找些活计做。

    他力气大,做事认真,又任劳任怨,手脚麻利,很受工头喜欢,一天出去,能挣到将近二三十文钱,而普通的百姓一年到头,最多也就是花上一二两的银子罢了。

    按理来说,作为一个猎户,还经常会去做工添补,且牧琛又是独自生活,应该不会太穷的,但是岑乐发现,牧琛确实很穷,穷的叮当响,若不是房子是爹娘留下的,只怕要住漏风茅草屋的。

    起先岑乐对此很不解,非常疑惑,一直到后面,他看到牧琛的伯母,才终于知道原因。

    那是风和丽日的一天。

    连日的大雪终于停了,太阳出来,天气也有些回暖,牧琛难得没有去城里做活,他见岑乐在屋里冷得发抖,想了想,便搬了两把凳子放在院子里,又扶着岑乐走出去,让他可以晒晒太阳。

    岑乐自己的衣服早已收了起来,此时穿了一身牧琛借给他的厚棉袄,棉袄很大,能将他整个人都裹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一张脸来。

    倘若是换一个相貌普通的人穿成这样,定是臃肿无比、一点都不好看的,但是岑乐穿起来,就算是洗得发白显得破旧的衣裳,却也有了别样的气质,倒是透出几分可爱来。

    令牧琛不禁看呆了一瞬。

    岑乐很久没晒太阳了,一是脚还很无力,走久了会难受、酸痛,二是这些日子断断续续地下雪,天阴阴的,没有好天气,因此这会儿被暖洋洋的阳光晒着,别提多舒服。

    ——阳光照在脸上、身上,驱散了周身的寒气,暖意逐渐升起,冻僵的手脚开始有了温度。

    岑乐在凳子上坐下,仰起脸,脸冲着太阳,闭着眼睛,神情十分惬意。

    享受地沐浴了会儿阳光,岑乐便睁开了眼睛,然后又转头去看牧琛,眉眼弯弯,笑着比划“你也试试,这样很舒服的。”

    为了方便沟通,这段时间以来,在入夜空闲下来后,牧琛便会向岑乐学习手语,现在他已经能够看得懂一些基本的话了。

    看懂岑乐的话,牧琛就也在一旁坐下,学着岑乐的模样,把脸扬起来,面向太阳。

    岑乐笑了,又比划手势“要把眼睛闭起来,否则眼睛会很难受。”

    牧琛轻轻颔首,依言闭上了眼睛。

    确实蛮舒服的。

    牧琛想。

    两人就这么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偶尔有风吹过,带来一些寒气,可不会太冷。

    偶然低头间,岑乐注意到牧琛的衣裳破了几处,便道“你的衣服破了,我帮你补补吧。”

    岑乐本来就一直在思索自己还能做些什么报答牧琛,这会儿看到牧琛破了的衣服,想到自己在孤儿院时没少帮忙缝补,练就的一手针线活,便提出了帮忙。

    看懂岑乐的话,牧琛多看了岑乐一眼,似乎是在确认,稍时,才缓缓点了头。

    对牧琛而言,什么都可以自己做,就是缝缝补补的东西,他怎么都学不会,绣花针对他来说实在太难,扎来扎去总是不对,还总扎到手,可要去找别人帮忙,他一个男的也不好开口,稍有不慎就会坏了对方名声,故而久而久之,他就不再管衣服破不破,直接将就着穿了。

    如今岑乐愿意帮他缝补衣服,真的是帮了他大忙。

    牧琛起身回房间,换了一身衣服后,就拿着那件破了的衣服和针线走了回来。

    岑乐接过针线和衣服,熟练地穿针引线,低下头,认真地缝补起了衣服上的破处。

    这几处破掉的地方,大概都是在上山被树枝划到的,有的缺了挺大一块,没有其他布料填补就无法缝起,把可以缝起来的先缝好之后,岑乐便抬起头,问“有颜色差不多的布吗?”

    牧琛摇头,过了会儿,他忽然想起什么,又回了一趟房间,再回来时手里拿了一件孩童穿得旧衣袍,二者布料的颜色有几分相近“这个可以吗?”

    岑乐点点头,接过旧衣袍后,问“可以剪吗?”

    “剪吧,这是我孩童时穿得衣裳,如今已经都穿不下了。”牧琛说完,重新在岑乐身边坐下,带着几分好奇注视着岑乐熟练地补衣服,神情很专注。

    两人都沉默着。

    尽管没人说话,可气氛十分安逸祥和,两人的神态都很放松,但是没过多久,突如其来的一阵敲门声,便打破了这一阵的平静。

    听见敲门声,牧琛回过了神,他看了一眼岑乐,问道“你要先回房吗?”

    闻言,岑乐停下手里的动作,抬眸看向牧琛,打着手语问“我会影响你们吗?”

    他还想多晒一会儿太阳,而且衣服还没补完。

    “不会。”牧琛摇头,他视线落在岑乐的头上,解释道,“只是你的头发……若是被看见,定会传出闲言碎语,恐怕不好听。”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1

    在大燕境内,除了稚子和出家的和尚,无人会剪去头发,他不知异族的习俗,但是岑乐这一头短发实在太过惹眼,若是被人看到,必然会迅速传遍整个村子,到时候什么奇奇怪怪的言论都会传出来,他担心岑乐会受不住。

    听了话,岑乐怔了怔,这才记起来自己是一头短发,尽管已经长了一点,可相对来说,还是很短,在此时的朝代,确实会显得非常另类。

    并不想被关注,也不想被人议论,何况还可能会连累牧琛,于是岑乐缓缓站了起来,“……我先进去吧。”

    牧琛也站起来,伸出手道“我扶你回去。”

    这时,外头的敲门声开始越来越急促。

    停下脚步,牧琛看了一眼门口,又看了看岑乐,沉吟道“我抱你进去吧,会快一些。”

    岑乐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他脚还没好,快不起来,要回房需要花上不少时间,万一来人是有要事,被他耽误了,恐怕牧琛会被责怪,他不能拖累牧琛。

    被牧琛抱在怀里,岑乐有些尴尬,也十分不好意思,整个人都僵硬着,手不知放在哪里,最后就紧紧抱着缝补到一半的衣裳,又低着头,耳根忍不住泛红。

    牧琛抿着唇,抱得很稳,脚下健步如飞。

    回到房间,牧琛把岑乐放在长凳上,“若是累了,你便去床上休息,衣裳可以改日再补。”

    岑乐笑了笑,摆摆手“嗯,我记住了,你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  注1出自《孝经·开宗明义章》。

    然后明天继续,啾咪,晚安。

    s:谢谢黑黑的地雷,小丢的地雷x3,sn淡忘的地雷,日前的地雷(好久不见!),给你们比心,大么么一个!

    谢谢“风花雪月”的营养液x5,么哒~

    第3章 为钱

    门外,陈桂红见牧琛久久没来开门,于是又更用力地敲了门。

    陈桂红是牧琛的伯母,她今天在跟隔壁妇人聊天的时候,听说牧琛前些日子为了岑乐花了二两银子加两只野兔去向大夫买了人参根须,险些要气炸,一张脸都扭曲了。

    偏偏说话的那个妇人还看不清陈桂红的脸色,本着一颗八卦的心,嘴上不停“牧家嫂子啊,我听说牧琛救回去是个女人呢,而且还长得十分漂亮,牧琛这么大方,一出手就是二两银子,还让那女人一直住在家里,莫不是真的准备娶了她啊?”

    笑了一声,她又继续道“不过若真的看上也是应该的,毕竟牧琛都二十有七了,哪里会不想娶个媳妇暖被窝呢,瞧咱村里与他一般大的,都已经是好几个娃的爹了,别的不说,就你家牧磊,刚刚十八,前些日子不也定下一门亲事了啊。”

    陈桂红是知道牧琛从山上救了一个人回家的,也听到过村里的各种传言,不过并没放在心上,她倒是清楚自己这个侄子的为人,烂好人一个,以前也做过类似的事,所以这回也不奇怪。

    只是她没有料到,这一次牧琛不光救了人,把人安置在家,居然还花了银子去买根须。

    想到牧琛那么大方,居然还有银子花在这来路不清的陌生人身上,而她前些日子去要银子时,牧琛却推推拖拖的,拖了两三日才硬生生凑出四两出来,实在令她怒火中烧。

    厉害了,有银子宁愿给一陌生人花也不愿给自家人花,她倒要去看看,那狐狸精长得有多美!

    陈桂红心底翻滚着怒意,她努力压着火气,“你瞎说什么呢?”

    妇人还想再继续说,但旁边有人撞了她一下,她这才看清陈桂红的脸色不好,意识到自己拿牧磊和牧琛对比不妥当后,讪笑两声,然后就借口有事,和其他几名妇人先走了。

    只剩下陈桂红一人,她自然再也不需要伪装,在狠狠碾死了一只过路的虫子后,便阴沉着脸,回家将东西放下后,就拉着小儿子牧磊出了门。

    这才有了这一幕。

    陈桂红看着仍是没有任何反应的大门,脸色越发难看。

    “娘,他会不会不在啊?”一旁,牧琛的堂弟牧磊终于开了口。

    陈桂红回答道“不会,我问了村头的大傻,他今天没有出去。”

    陈桂红口中的大傻其实就是村里一个混混,靠着家里的媳妇养活,一天到晚不干正事,还时不时揣着银子去赌一把,但因为他一天到头都蹲在村头,谁离开谁没离开,知道的一清二楚。

    “那他怎么不来开门,我们都敲很久了。”牧磊眉头皱了起来,不耐烦道“娘,我还要读书呢,要不然我们先回去吧,改天再过来。”

    陈桂红瞪了他一眼,道“你往后去考试的银子还要靠他呢,不来看看是哪个厉害的狐狸精迷了他的眼,怎么能放心,万一那狐狸精把他迷得失了心窍,不再给我们银子怎么办!”

    闻言,牧磊尽管心里再不满,也不出声了,他能够踏踏实实读书,银子还真是靠牧琛出的。

    见小儿子安分下来闭了嘴,陈桂红满意了,她抬起手,准备继续敲门,不过门却先开了,牧琛的脸在门后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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