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雾缭绕中,万礼举起菜刀,不甘心地想不让我开店?想得美!没厨子怎么了?我自己当厨子!
说干就干!万礼租这个店面积小,属于快餐性质的,附近有个学校,地理位置不错,因为房东急用钱,而且还跟周圆圆的姥姥认识,才低价租给了自己。菜单上都是一些家常菜,万礼看了看,挑了最简单的做。
木须瓜片。
黄瓜和鸡蛋都有,是白天路过一家超市打折处理的。
万礼嘴里叼着烟,脱了外套,给自己系上围裙,像模像样地摆好菜板,按住洗好的黄瓜,干净利落地一刀下去。
呃……好像有点难度。
黄瓜片让他切地参差不齐,薄厚不一,不过这都不是问题,第一次切,不切手就行!
然后他在碗里打了一个鸡蛋,毕竟是做实验,不能浪费材料。但搅拌两下,感觉鸡蛋太少,于是他又在碗里打了一个。
万礼打着火,锅里放油,等油热了,他一股脑地倒入鸡蛋液和黄瓜片,油锅噼里啪啦地响,他倒是不怕,很淡定地用炒勺翻炒。后厨的锅是很沉的,但万礼有些力气,他还用布垫着把手,象征性地颠了几下勺。
万礼左手夹着烟,右手炒着菜,时不时地往锅里放盐和酱油,最后感觉差不多了,把锅里黑乎乎的东西盛出来装盘。
酱油放得有点多。
万礼动作快,一个菜炒完,烟还没抽完。他吐出个烟圈,用筷子夹了一块跟鸡蛋不分你我的黄瓜片放进嘴里。
然后默默地放下了筷子。
至于味道,有点一言难尽。
“咚咚咚!”前堂传来敲桌子的声音,因为夜深人静,显得尤为清晰。万礼没被吓到,反而从后厨走到前堂。
靠门的桌子前,正对万礼坐着一个男人。如果要加个形容词,就是脏兮兮的男人。
那种长途跋涉,灰头土脸,从头到脚都没一个干净地方的脏。
只是这人的眼睛却亮晶晶地,毫无涟漪地直视万礼,缓缓开口“你好,请给我弄点吃的。”
“本店还没开张,没看见外面牌子上还挂着红布吗?”这是本地的规矩,凡是店铺开张前,牌匾都必须拿红布包着。
“没关系,我吃什么都行。”男人不卑不亢,把万礼的话当耳旁风。
万礼心想正愁没人尝菜呢,说不定自己做的那坨玩意也可以吃呢?
“好吧,你等着。”万礼按灭了烟头,回后厨把他那绝世木须瓜片端了上来,还周到地给男人摆了双筷子。
江洵从车祸现场步行走到这里,已经两天一夜滴水未进了。在踏入这个城市的同时,系统提示任务功能激活,他接到了第一个任务。
江洵在识海里能看到任务图标,图标相互交叠,数不清有多少个。每个图标上都有个灰色的小锁,置前的图标就是当前的任务。此时任务一的图标已经解锁,江洵点进去就可获知任务信息。
任务一应聘厨师,电话xxxxxxxxxxx
夜深人静,只有这一个店亮着灯,门口贴着的招聘启事上,电话号码与任务要求一致,所以江洵就进来了。
江洵盯着眼前这盘诡异的食物,感到自己的人生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他的体力已经达到极限,迫切的需要食物来能量。可是这东西,能吃吗?
天人交战了半天,江洵还是选择活下去。于是他夹起一块疑似鸡蛋,狠心放在嘴里。
在鸡蛋沾到味蕾的那一刹,江洵觉得自己还是死了算了。
万礼看着男人吃了一口,马上又吐了出来,漱口后还干呕几下,十二万分地嫌弃他的菜。
就在万礼想撤了盘子时,男人抬起头,语气没有任何起伏地对他说“你是老板吗?”
“我是,怎么了?”万礼警惕地看着对方,防止对方找茬。
可对方只是若有所思地点头,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来应聘厨师,这东西扔了吧,我做得很好吃。”江洵本想说出自己的家庭住址和家人的联系方式求救,奈何他发现系统太霸道,直接抹除了这部分的记忆,他现在只能想方设法完成任务。
万礼惊恐地瞪着对方。离得近了,万礼发现男人虽然邋遢,但面容却出奇的英俊。男人很年轻,似乎正处于少年向青年过渡的阶段。他的皮肤很白,眉眼如浓墨重彩,眉骨和鼻梁突出,显得五官深刻有型。他的睫毛长而翘,把漆黑的眸子烘托得雪亮清澈,但是目光却毫无温度,这让万礼感觉,在对方眼里,自己和其他的桌椅板凳都没什么区别。
再联系男人邋里邋遢的头发,又脏又皱的白衬衫,裹着泥土的裤脚和鞋……万礼在心里给对方打了标签。
被追债的落魄贵少爷。
收留不知来路的人很有风险,万礼无心惹麻烦,果断拒绝“不用了,我已经找到厨师,你请回吧。”
江洵不清楚万礼肚子里的弯弯绕绕,他以为万礼怀疑自己的厨艺,起身打算去厨房给万礼露一手,不过他高估了自己的体能,血糖已经低到一定程度的他,在站起来的瞬间眼前一黑,昏倒过去。
万礼眼疾手快地接住对方,免于男人磕到桌角或打翻盘子。但他自己却被男人高大的身躯砸得闷哼一声,这货站起来比他高多了。此时此刻,万礼的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什么情况?碰瓷啊?
第3章 第三章
万礼拿起手机想报警,可接着他就想,报警之后呢?作为唯一与这个人接触过的他,肯定得遭到盘问吧?万一这人身份有问题呢?
想到跟警察打交道,万礼有点怵。所以他轻轻用指肚压了压江洵的脖子,确定有脉搏后,稍微松了一口气。
随后他收起手机。
人还活着就好,等他醒了,就让他离开。
万礼把昏迷的江洵放到凳子上,让江洵斜靠着墙。他大致检查了一下江洵的伤,并没有严重的外伤,所以万礼猜想对方是饿晕的,然后去厨房做粥。昨晚在店里蒸的米饭还在电饭锅里,他加了点水,选择做饭模式。
对于被迫重生,江洵也很无奈。
他33岁,是一个颇有名气的中式烹调高级技师。他对美食有着近乎苛刻的追求,厨房就是他的战场,由他担任主厨的餐厅,每个岗位的工作都必须尽善尽美,稍不符合他的要求就可能被开除,所以背地里,员工都叫他“魔鬼主厨”。
因为名气大,他被邀请担任一档美食比赛节目的评委。这也是他初次走入大众视野,因为长相英俊,甚至还带动了一下节目的点击量和收视率。
令他没想到的是,就在决赛结束,获胜者领奖的时候,冠军得主付宣城,突然向他提出挑战。
原因是他在点评时,曾说过付宣城的作品,在创新上有所局限。
江洵的智商正常,情商却低于平均线,他没有任何周旋,当场答应了付宣城的挑衅。
节目组和制作方倒是乐意,正好借此再炒一回热度,全程直播了江洵和付宣城的k。
结果当然是江洵赢了。只不过付宣城在即兴创新环节特别不在状态,频频出错不算,最终拿出的菜品也明显不如他比赛时的水准,就连一向看好他的评委都忍不住摇头。
本来这事儿就翻篇了。谁想到因为节目热度高,不管是付宣城还是江洵,都有一票粉丝在支持,于是就有娱乐记者深入挖掘各选手,这么一挖,挖出问题了。
原来江洵说的没错,付宣城确实在创新上有局限,而且这局限是恒久的——付宣城天生就没有嗅觉和味觉。
一个没有嗅觉和味觉的人,得付出多少的辛苦才能走到今天的位置,光让人想想就觉心酸。付宣城之所以能守着这个秘密战斗到最后,全靠他的好朋友在一旁支持,也就是他的副手沈良。
只是沈良在决赛后出了车祸,江洵跟付宣城k时还在icu里没脱离危险,付宣城没有沈良助阵,心情也一落千丈,他心里惦记着好友,更加无心比赛,所以才发挥失常。
随后,相关记者就去采访江洵,问江洵关于付宣城的情况他有什么想说的。
江洵想了想,告诉记者“对美食不够尊重的人,不配成为厨师。”
在江洵的理念里,一个人不管是多残缺,缺胳膊少腿还是身世凄惨,选择做厨师就必须做好自己的工作,当他穿上制服,就得做出令人满意的美食,否则不配进厨房。
但他的观点不被主流所接受,铺天盖地的负|面评价向他袭来,魔鬼主厨的称号也被人曝光,冷漠、刻薄、不近人情,成了江洵的大众形象。
对于这些评价,江洵本人是无所谓的。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只关心自己的美食,连家人的想法都不在意,还能在意众口铄金吗?
这引起了家人的注意。
他不懂,父母为何自责没有教好他,到处搜罗心理医生给他会诊。他也不懂姐姐为何强拉他去跟陌生人见面,这一见,就把他见重生了。
江洵在白粥清淡的芳香中醒来,识海中的系统提示他任务完成度到了10。江洵定了定神,看见小店老板正坐在收款台前数零钱。
万礼有个习惯,就是每天晚上都得数一遍钱包里的余额,不然他睡不着觉。本来他应该在家里数,顺路在账本记上几笔,但江洵迟迟不醒,他已经等得昏昏欲睡,必须要靠数钱清醒清醒。
察觉到江洵的视线,万礼侧头看来,讪讪地把钱贴身放好。
“醒了?看来你不能吃咸的,喝点白粥润润吧。”他才不说他做菜难吃,把人吃吐了。
“谢谢。”江洵真的饿了,再不吃东西他就要直接归西。而且一碗水煮白米饭就正常多了,再难吃也能够下咽。
万礼开了一包榨菜,挤到小碟子里端给江洵“这咸菜是超市卖的,能吃。”说完,他又补充一句“离这儿一公里有派出所,你如果有什么困难,可以去报警。”
万礼倒是不担心自己被抢劫,他不抢劫别人已经算给社会做贡献了。
江洵喝了粥,胃里终于暖和了,恢复了些力气的他,果断摇头“报警没用,我就想在这做厨师。”
万礼不笑了。他倒骑在江洵对面的椅子上,抽走了江洵面前的碗和碟子,颇不客气地说“兄弟,我不知道你什么来路,为什么盯上这店,但是哥跟你说实话,本店庙小,装不下你。”
万礼直视着江洵的眼睛,两个人四目相对,就像进行着无声的拉锯战。
江洵的社会经验几乎为零。他出身好,家庭氛围融洽,所有心思都在烹饪上,很少与人交际。就算不得不打交道,别人对他要么阿谀奉承,要么客气而疏离。所以像万礼这种说话很有江湖味道的小人物,他见都没见过。
万礼的长相不赖。他的面容轮廓偏柔和,不如江洵那么棱角分明。他标准的瓜子脸,鼻梁高而窄,唇薄而微翘,眉眼相当耐看,尤其是眼角的弧度,给他男性的面孔上平添几分柔美。只是这会儿他面露不善,目光很有侵略性,本就批了一层世俗的皮,郁郁之中更把眼神也削成了刀。
可惜江洵完全没感觉。
要不怎么说情商低的人没有眼力价呢。俩人对视了半天,江洵非但没怕万礼,还直眉楞眼地坦言“我是好人,你放心,我比你请的任何厨师都要好。而且,我可以不要工资。”
“哈?”这是什么路子?万礼眯起眼睛,看智障一样看着江洵。
夜已经深了,万礼累了一天,实在没力气跟他掰扯,所以当机立断下了逐客令“你是不是好人我不管,反正我不用你。今晚你可以睡店里,明早你麻利儿的走人。”
万礼已经仁至义尽。他的善心有限,遇到求助可以伸出援手,也可以送上一程,但是要因此被赖上,他不愿意。
就像他对他二叔,就算二叔对他不冷不热,但是二叔遇到困难,万礼还是愿意帮忙。可是二叔手伸太长,想搅黄他开店,他绝不会惯着。
万礼走出店门,卷帘关了一半,又弯下腰朝里面的人说“厨房还有粥,想吃自己盛。后门开着呢,明天别让我看见你。”他不怕江洵偷东西,毕竟店里没什么值钱的,就那旧冰箱,折旧都不够搬运费的。
可是江洵没打算走,他瞄了一眼系统的任务界面,那里正显示着
任务完成度30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江洵对自己非常有信心。
第4章 第四章
第二天,万礼是被电话铃吵醒的。迷迷糊糊接了电话,居然是应聘的。他瞬间清醒,跟人约好见面的时间,然后快速洗漱干净,赶去店里。
卷帘门刚打开一条缝,扑鼻的香味就糊了万礼一脸。万礼无比诧异,开好门进去,发现江洵还没走。
不仅如此,江洵还从容地摘下围裙,单手一礼,请小老板入座“早,来尝尝我的作品。”
菜单上那些菜品,都是江洵刚接触中餐时的入门菜,非常基础,他每个都会做。
万礼的脑中闪现“吃陌生人食物的恶果一二三”,警惕地并没有真的入座“你怎么还没走。”
“因为你需要我。”江洵自己落了座,他说得理所当然,昨晚尝了老板的手艺,如果是那样的水平,这店也不用开了。
万礼“……”。他往桌子上一瞄,视线马上被吸引住了。
桌上一个盘子,装着金黄的鸡蛋与翠绿的黄瓜片,它们相亲相爱却又相互独立,色相诱人还冒着汩汩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