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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我真是混言情的 第20节

作者:雨夏竹 字数:6397 更新:2021-12-28 05:59:16

    想好了的邵旭在自己文章最新一章下面评论了一句话,并置顶,就被狂袭而过的睡魔夺取了意识,躺在床上睡得天昏地暗。

    那一句话是今天被两个自称是我父母的人拖住了,没时间码字,今天下午不用等了,对不起小天使们tot,都怪那人,现实可不是偶像剧,灰姑娘被认亲变公主的戏码早在我六岁的时候就不相信了好吗?欺负我是孤儿╭╯╰╮还好我不傻!

    ☆、第43章 写手篇9

    第二天,邵旭是被硬生生的饿醒的,昨天晚上并没有吃饭就被打扫卫生的阿姨还有魏父魏母缠住了。

    而他昨天上午也只是草草的吃了一桶泡面而已。

    躺在床上,捂着瘪瘪的肚子,邵旭想是起来吃饭还是不管肚子饿一直睡到中午。

    最后,饥饿还是战胜了懒惰,邵旭只好磨磨唧唧的爬起来穿衣服准备下楼吃饭,楼下不远处就有一家早餐店,里面的灌汤包小笼包糖包什么的各种包子可好吃了。

    当邵旭再磨磨唧唧的穿好衣服,已经快要十点了,邵旭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今天就这么犯困,虽然以前也赖床,可就没有一次食物的吸引力小于床过。

    这次饿了这么久才爬起来,可见食物对他的吸引力已经小于床了!

    可喜可贺!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个原因邵旭也想到了,大概就是因为这个世界的原身是宅之世界的霸王宅,所以,才会影响了他…嗯!一定是这样。

    因为早餐店在楼下不远处,而且邵旭也准备打包带回来吃,所以,他踢踏着一双人字拖,因为昨天邵旭把该扔的能扔的都扔了,找不到可换洗的衣服了,所以依旧穿的是昨天那套体恤,现在已经皱巴巴的了,他准备出去买食物,屯在屋子里。

    至于新衣服,等待会儿打包回来食物后上电脑网购好了,不得不说,原主可真是一个不缺钱的人,堂堂大神作家,出版作品多,有很多还拍成了电视剧电影什么的,银行里也算是有了真的不小的一笔钱,怎么能把自己家糊弄成这个样子……

    出去之前,邵旭揉了揉自己的头发,再眨了眨睡衣朦胧的水润大眼睛,啧啧啧,这性感的鸡窝头,配什么样的衣服比较好看呢。

    一开门,邵旭就看到了在门口踌躇不前的魏母……

    “……”

    “……”

    邵旭忘了忘魏母手中提着的一个大饭盒,再望望魏母一身的整齐干净职业装,和魏母脸上微微睁大的眼睛,迷之尴尬。

    邵旭摸了摸自己的脸,看看自己脚上的人字拖,突然有些疑惑,从今天早晨起来到现在,我洗过脸了吗?

    “咳咳,子临,吃过饭了吗?我…这是…阿姨熬的粥,要喝吗?”魏母和邵旭大眼瞪小眼了一会儿,才略微缓解气氛的咳了两声,率先开口向邵旭说到,原先她是想说这是妈熬的粥的,但是想到邵旭昨天说的那句陌生人,顿时把到口的话又咽了下去。

    “……谢谢你,”邵旭也不知道自己能说什么,只是干巴巴的道了句谢谢,随后让开路,让魏母能够到屋子里去。

    因为魏母说她来之前已经吃过了,所以邵旭和魏母之间,就变成了邵旭吃,而魏母就坐在一旁看着邵旭的场景。

    邵旭打开保温桶,顿时就食欲大开了,这不仅是因为邵旭原本就很饿,还因为这粥的卖相是真的好,一看就觉得很美味的那种。

    而且吃过之后味道还真是很美味。

    这导致邵旭直接将那一桶不少的粥直接喝的光光的。

    魏母就一直在旁边用湿润的双眼看着邵旭,不知又想起了什么事情。

    直到邵旭将吃的空空的保温桶递给魏母时,魏母才像是反应过来了似的,四十多岁的人了,却笑的像个孩子,眼睛里溢满了比星星还要闪亮的东西。

    就连邵旭,也被闪了一下才晃过神来。

    “子临,以后妈每天都来给你送早餐吧!”魏母接过保温桶,还是没忍住把自称从“阿姨”换成了“妈”。

    “如果阿姨不嫌麻烦的话,那就多谢了。”邵旭笑的灿烂,却不动声色的否认了魏母的那一声“妈”。

    魏母的眼神实在让邵旭无法说出拒绝魏母来送早餐的话来。

    嗯,邵旭绝不承认他是因为魏母做的粥好吃才不拒绝的!

    就这样,送走了依依不舍的魏母,邵旭走到阳台前,朝下看,就看到了楼下停着的一台全黑的车,旁边靠着垂头抽烟的魏子君。

    那张冷酷的脸做出如此邪肆的动作,倒也别有一番风味,真是可惜了这张脸!

    魏子君,魏子君,多好的一个名字啊,子君反过来念可不就是君子吗,瞧瞧这做派,哪里像个君子了!

    哦,好像忘了,他姓魏啊,魏,伪!

    伪君子,这下贴切的多了,这名字果然有理有据啊!世界诚不欺我。

    魏子君正低着头,突然感觉到好像有一道视线在打量自己。

    猛的抬起头,却什么也没发现。

    不过魏子君对此也没太在意,以为是自己感觉错了,毕竟,有时候人的第六感也不是那么准确。

    邵旭坐在电脑前,他把一些软的东西都垫在了椅子上面,这样坐起来会比较软一些。

    椅子还是越软越好!

    此时邵旭正皱着眉毛看着电脑上的评论,感觉自己的心都要碎了。

    皱着眉毛的邵旭更萌了,两条眉毛像两只毛毛虫一样横在整张脸上。

    看着一溜的求今晚加更,和求昨晚认亲后续的评论,邵旭觉得自己简直不能再方了…

    更新怎么办?更新怎么办?

    妙笔生花…妙笔生花…妙…“笔”?

    等等…邵旭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这个笔不会是指真正的笔吧?妙笔生花难道不是直接指有杰出的写作或绘画才能吗?

    想到就要去实践,邵旭是个勇于实践的人……

    于是,他翻箱倒柜才找到了很久很久以前用过的一支已经快要没有水的圆珠笔。

    看来原身真的是很久没有用过笔了,全部电脑解决一切。

    拿起圆珠笔,和一本书,翻到最后一面的空白页,邵旭开始写了,果然,不出他所料,这,用笔写果然是文思泉涌啊……

    不过写字速度依旧是那么慢。

    邵旭沉浸在文学的海洋里无法自拔,光环最好的一点就是,让人切身实地的体验到光环所拥有的东西,好像,你原本就有这种东西一样,根本察探不出任何的差别。

    不过,光环最可怕的地方也在于此!

    直到,笔没有水了,邵旭才停止了他缓慢的写字行为。

    这时候,剧情已经占据了两面纸,最后的书页上也都写满了字。

    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字,密密麻麻的邵旭实在懒得数,反正等待会儿码到电脑上就知道了。

    扫了一眼电脑上的时间,邵旭吓了一跳,两个小时?这么快?

    ☆、第44章 写手篇10

    邵旭对自己的写字速度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当他又费了两个小时时间一个字一个字的敲到电脑上之后,发现电脑计算的字数才只是将近三千……

    连他以前更新的一章一半都不到啊!

    邵旭感到了来自宇宙森森的恶意,这是要让他写多久才能写完一本书啊?

    原身虽然和他一样用电脑码字速度慢,但是好歹原身不是只能用笔写字才有灵感啊…

    不过,邵旭还是没有太失落,起码他还能码出来高水平的文章不是吗?

    这样就不会死得太惨。

    检查了一遍没有错字之后,邵旭就直接登陆了jj站发表了有史以来最短的一个章节。

    然后,愉快的去逛淘宝了,买了一打套着萌萌哒黑色小狗样笔壳的黑色水笔,还有好几根看起来很好用的钢笔和墨水,至于看起来很好用这句话是什么定义?请参考看起来很好吃这句话。

    然后又去买了好多件家居型休闲衣,其中,睡衣巨多,而且大都是印有松鼠,狐狸,雪狼,等有着萌萌哒外表和软软的皮毛的睡衣,穿起来既温暖又很好看。

    是的,邵旭是喜欢这一类有着软软皮毛的动物的,前两个世界他也有在家里穿过,可惜,不能穿出去或者被别人看见他穿,毕竟他可是温柔老师和霸道总裁。

    穿上一套印着卖萌小动物的衣服,总感觉很违和的,因为不能让别人看见,所以,邵旭对于穿的想法也就淡了,那两个世界倒也克制住了自己的绒毛控,毕竟,不能穿给别人看,那穿着多没劲啊……

    好吧!也不是没发作,只是一发作,就想揉男主的头发而已…

    现在可没男主的头给他揉!不过还好,现在他是个死宅,可以随意咯~至于穿给谁看?给魏母看不是很好嘛?

    邵旭已经受不了他那蠢蠢欲动的五只泰山金刚爪了,一登上了淘宝那手简直就像撒了欢似的,和刚才打字时那磨磨唧唧的劲儿完全不同啊!

    差别对待!怎么可以这样,爪子你真是太猥琐了!

    邵旭心里暗暗鄙视(雾)自己的泰山金刚爪,手上,缺一刻不停的买买买。

    泰山金刚爪噫,这个恐龙拖鞋好好看,买!

    这个松鼠连体睡衣看着就知道穿着很舒服,买!

    这个萌萌雪狼连体睡衣更好看,好像比那个松鼠的看着暖和,到底哪个买哪个?买哪个呢?算了,都买了!

    ……

    邵旭泰山金刚爪你真是太无耻了!

    泰山金刚爪……

    就在邵旭买买买的根本停不下来的时候,他的扣扣提示音响了起来,肯定是有人给他发消息了,他的扣扣上人非常少,因为无亲无故,所以加的都是一些比较重要的人,比如,他家编编,再比如,正在拍摄他上上部热血青春小说的李导演。

    所以,邵旭不舍的停下了他买买买的动作,付款交易后,就退出了淘宝,并且不准备再进去了。

    点开扣扣,就发现是他家编辑大大素心给他发消息了,因为他的编辑就是女主的原因,邵旭还是很重视的。

    不过他也并不准备阻拦男女主见面相爱什么的,因为女主就只是一个大的站的编辑,还是一个青春无敌的编辑,最爱给男主找事了,而给那个他也看不惯的男主找事,正是他所要做的,这不是和他一路人吗?

    再说了,编辑和作者本就是一家,这个女主是因为他才遇见男主的,而且,他可不相信青春活泼型女主会放任自己男朋友找自己手下作者的麻烦,毕竟,她可是男主一见钟情的对象呢,生命里的一束光这句话可不是白说的。

    邵旭也喜欢女主的那个性格,像是随时都散发着光与热似的,无尽的生命活力都在女主身上体现出来,一个小太阳一般的女子。

    原主和素心编辑在网上的关系好也是蛮不错的,这大概是因为在素心还并不是一个称职的编辑的时候,在她手下已经出了名的作者“子临”却依旧没有要求换编辑的原因吧……

    所以说现在抱紧女主粗大腿,真的是再好不过的选择了,简直不要太赞了。

    男主不是喜欢女主吗?不是什么百依百顺吗?正巧,他也想看男主那个不要脸君百依百顺的样子,一定很好玩!

    所以……首先需要把能让男主一见钟情的女主骗过来!然后,趁其不备,攻其要害!嘿嘿嘿。

    ……后面一句请自动忽略,那是胡话。

    邵旭暗搓搓的在极短的时间想到了这么多,并且还做下了决定,他敢肯定,这是他脑子转的最快的一次了,感觉自己聪明的不得了肿么破?(最快的一次就转这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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