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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_第1分页

作者:宅女一枝花 字数:13771 更新:2021-12-22 21:54:41

    、楔子梦魇

    大漠,黄沙,嘶叫奔跑的白马

    血,漫天铺地的血。女人在微笑招手,她的胸口插着一把金柄匕首,她的身后,是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拿着一把长刀,左边背心上却插着一支长箭1,铁骨铮铮,他在对自己微笑

    秀儿,好好照顾自己。

    他们叫自己秀儿,可是,他们怎么会知道自己的名字,七岁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叫过了。

    直觉告诉她,那是她的父母,可是理智却在挣扎,她的父母早已经死了,死于七岁那年的大火,她的父母都是老师

    那他们是谁

    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蹦蹦跳跳地飞奔到女人怀里,一只手牵着女人,一只手牵着男人,说不出的熟悉感,好像,好像很久以前,她们认识。

    女孩举起握着女人的那只手,冲自己挥手,笑容灿烂,双眸灿烂明媚。

    她听到女孩说,要幸福啊

    她明白了,他们是一家三口,可是为什么,她会想哭呢

    好像距离突然被拉远了,她想跑到他们,却眼睁睁看着他们越来越远,他们对自己挥手,她知道,他们在祝福她。

    她哭了,哭喊着说让他们带着她走。

    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只是想跟着他们走。

    女孩大力挥手,她看着他们的身影渐渐模糊,电光火石间,她愕然想起,那个女孩,那个熟悉的笑容――

    那分明是自己七岁的样子

    “啊――”

    她睁开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1此句出于原文,“那汉子左边背心上却插着一支长箭。鲜血从他背心流到马背上”

    我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形容,直接复制了原文osto

    女主确实是李文秀本人,只是前世今生而已

    我从一年前说要写白马啸西风的同人,结果一直推,推到现在

    当文艺宅变身武侠宅的时候,我感到鸭梨很大,这算是文艺武侠风

    遁走

    、穿越,杯具女主

    chater01

    来到这里快一个月了,日子过得昏昏沉沉,现实和梦境还没有搞清楚,脑子里乱糟糟的,一会是大学课堂,一会儿是烧杀抢劫妇女和老人的哭喊声,不同的画面交替让她脑袋就像是炸了一般,懵懵的疼。

    穿越,一直以为只是出现在小说和电视剧里的情节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睁开眼,她像是看电影般呆滞木讷地看着那些杀戮,火光冲天,被的妇女,和拿刀拼杀的青年,刺鼻的血腥味,她躲在一角,看着不远处的厮杀,连恐惧都忘记了。

    一瞬间她以为自己在做梦。

    直到那些尸体横七竖八地摆到自己面前,浑身的女人她们瞪大眼睛,死死地望着天空,李文秀却觉得她们在看自己,她不断后退,害怕地连话也说不出,连被人踢了一脚也没有反应过来。

    凶恶地汉子说着口音很重的话,对着自己嘶喊,而她却什么也没有听到,剧烈的疼痛告诉她,她所看到经历的一切都是真的。

    她是真的经历了一夜的杀戮,不是梦也不是制作精良的3d电影,她穿了,从昏昏欲睡的课堂直接到达人间炼狱。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睡睡醒醒,高烧过后,精神却一直不佳,照顾她的人以为她是吓破了胆,只有她知道,是自己不愿醒来,她心里隐隐在想,如果一直睡一直睡,会不会穿回去

    哈,真是可笑,前一秒,她正在礼堂听着教授讲“金庸武侠小说的魅力”,下一秒就身临其境亲身体会――草原、帐篷,哈萨克服装,要不要写一篇游记我在t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是的,她穿到金庸一篇不怎么出名的中篇小说白马啸西风里,成为了新出炉的女主角,李文秀,和现实中的名字差不多。

    差不多,并不代表一样,她是文秀,独一无二的文秀。

    不是书中的那个有点天真有点自卑的女孩。

    记得上课的时候,教授就老拿她开玩笑,还说她真的有几分李文秀的气质,一时间成为系里的笑谈,没有想到一语成谶,自己竟然真的成了书中那个李文秀。

    因为名字相仿的关系,加上这篇又是中短篇,白马啸西风成为文秀少有看过的武侠小说,记得曾经在宿舍和舍友探讨这本书,大家一致认为李文秀和霍青桐这两姑娘可以并成为金庸笔下最杯具的女主。

    想到书中那句“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她就由衷替那个女孩子感到可惜――青梅竹马喜欢上了别人,喜欢的人她却不知道。女人总是容易同情弱者,尤其是书中李文秀这样优秀却命运坎坷的女子,更容易赚得眼泪,记得当时看的时候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可是这并不代表,她愿意成为书里的李文秀。

    一个彻头彻尾的杯具

    “你醒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打断她的神游。

    文秀连忙整理好自己的状态,现在她在扮演父母双亡而且还被杀戮和血腥吓到的小姑娘。

    一个月的时间,就算是真的有点小毛病,这么多天的休息也早该好了,现在的文秀只是不想面对现实。

    “嗯。”她裹着毯子,抬头看着掀帘进来的人。

    来人很高,头发全白,满脸褶子,驼着背,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汤药,药汁刺鼻的味道老远就能闻到。

    “喝药吧。”他递过汤药,手习惯性地覆上文秀的额头。

    雄性呼吸喷在她那张伪儿童的脸上,文秀害羞了,脸颊有些红,她看了那么多遍书,当然知道来人是谁,原著里面的悲情男配马家骏,原著里他一直易容成百岁老人“计爷爷”,事实上,他是一位长得颇为英俊的青年,他将女主抚养长大,并爱上女主,后来为了保护女主被自己的师傅打死,死的时候才三十多岁。

    作为一个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家长眼中的好孩子,文秀一直循规蹈矩的沿着家里定的路线前行,为了不耽误她学习,家里有叮嘱大学不许谈恋爱,虽然现在自己的身体是一个小萝莉,但是灵魂却是一个思想成熟的大人,虽然文秀并没有见过他的样子,这并不妨碍她在心里偷偷yy,一个外冷内热的大帅哥,欧也

    和自己的yy对象这般亲密接触,这简直太羞射了

    看着他步履蹒跚满脸皱纹的模样,文秀感叹易容术的神奇,若不是提前知道,谁能想到这样一个老态龙钟的百岁老人会是一位年轻的男子,和他满是褶皱的手背相比,他的手心格外的柔软,指尖和掌心处有一层茧。文秀毕竟不是真正的七岁小姑娘,在知道剧情之后,她变得格外敏感,一点微小的细节都可能会引起她的注意――

    这不是一双老人的手。

    文秀端过汤药,皱起秀气的小鼻子,这大约就是装病的唯一害处了,她每天都要喝一大碗苦得让她想吐的汤药,一开始她还想,趁着对方出去的时候偷偷倒掉,但是眼前这位自己所谓的“临时监护人”似乎不是那么好糊弄,他每天都要看着自己喝完药,才出去。

    文秀毕竟不是真正的小孩子,即使披着萝莉的外皮,她始终做不到像小孩子一般天真无邪,她不可能缠着“老人”问东问西,她本人又属于那种不善言辞的人,一段时间下来,这位“计爷爷”对她,也不像是原著里描写的那般怜惜疼爱,他们之间更像是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除了每天早晨端药和一日三餐,文秀几乎见不到对方的身影。她不止一次的想过,对方早已看出自己在装病,所以故意熬这么苦的药整自己。

    “不喝药,行不行”文秀说道,但是小孩子柔软的声线让她“就事论事”的话语听起来像撒娇。

    “不行。”“计爷爷”板起脸,冷冷地吐出两个字,脸上的褶子锋利的像是一把把刀子,严厉的眼神让她想起高考的巡场老师。

    如此强烈的气场让文秀不由得哆嗦了一下,捏着鼻子迅速将汤药灌下去,然后将碗递过去。

    收了碗,顶着一张“老人脸”的马家骏头也不回的走出帐篷,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

    真不知道原著里这位“计爷爷”怎么会给人慈祥的世外高人形象,也许他的慈祥的一面只给了原著里那个叫李文秀的小姑娘,而不是自己这个同名同姓的“伪萝莉”。

    同样的事件,换一个人,结果还真是不一样的。

    既然过程都不一样了,蝴蝶效应造成的结果会不会有所不用

    望着那张饱经风霜的脸,文秀怔怔地想。

    作者有话要说  金庸先生并没有写白马啸西风的时代,据考据,应该是清朝前中期,顺治中期到康熙前期,不过我是不打算出现时间什么的,清穿啊,好麻烦

    女主是李文秀的转世,会慢慢地穿插前世的记忆,她穿越过来的时候,正是霍元龙、陈达海他们血洗哈萨克部落的时候

    记得留言不要霸王,要不然我会很没有动力哒

    祝大家看文愉快

    、我不要吃肉

    chater02

    大概是因为知道“计爷爷”的真实身份,初来乍到的文秀对他实在是提不起“尊老”的心来,因为对方和她几乎算是同龄人,虽然她现在顶着张萝莉皮。

    在越来越苦的汤药下,文秀的“病”终于“好”了,她开始跟在马家骏身边学习怎么适应草原生活。

    七岁的孩子还是贪玩中的年纪,相比之下文秀这个“伪儿童”会做得太多太多,文秀会收拾屋子,煮饭,跟着马家骏学牧羊,除非需要,她很少喊他“计爷爷”,马家骏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大约是心情好的时候他会教文秀几句哈萨克话,除此之外,文秀很少见到他开口。

    文秀觉得,自己和马家骏,计爷爷更像是无耻的剥削家和凄惨小童工的关系,天知道,她有多么不待见早起,她要睡懒觉,她不要天天干活,她要罢工

    当然,这只是在脑子里想想。

    日子过得平平淡淡,离原著描写的“亲密无间的爷孙”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文秀觉得她现在更像是和马家骏搭伙过日子,因为这家伙完全不懂得怎么照顾小孩子,总是板着一张冷冰冰的脸,偶尔他会用一种审视性的眼光看着文秀,就像是要在她身上扎一个洞。

    为了让自己看上去像是一个七岁的孩子,文秀有的时候会装傻充愣,但是绝大多数时间,她都在沉默,因为她比任何人都明白“言多必失”的道理,她还不想被人当怪物烧死,或者是分解。

    看书的时候文秀就想过,马家骏不可能每时每刻都易容,脸上多了一张皮,应该不会太舒服,他和女主在一起长达十年的时间,亲密无间,小姑娘长成了美丽的少女竟然一点也没有察觉自己“计爷爷”的小秘密,这真是一件十分不可思议的事情。

    来到这之后文秀才知道,所谓的“两个人就像亲爷爷、亲孙女一般”根本就不是自己想得那样同吃同住,马家骏有自己的帐篷,离自己的帐篷不远也不近。

    练武之人耳朵比一般人要好使的多,要是冒然闯进马家骏的帐篷肯定会被他发觉,琢磨着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应该会将面具摘下来,文秀真的是非常好奇那张人皮面具下的模样,有好几次文秀都想趁着晚上冲进马家骏的帐篷,她有那贼心没那贼胆,有次她晚上在他帐篷外面转悠,结果被马家骏逮了个正着,他一只手将自己提溜到帐篷里,在烛光下被那张苍老的脸盯着还真是有点恐怖片的感觉,文秀慌忙跑回自己的帐篷,后来回想的时候,她觉得严厉的“计爷爷”也许只是在虚张声势,因为那个时候他那张脸真的非常像是戴了一张面具。

    神奇的易容术,李文秀在心里羡慕,当然她不会傻到跑到马家骏面前唧唧歪歪说一通莫名其妙的话,然后提出学易容术的要求,那样八成会被警惕性极高的马家骏当场击毙。

    哈,什么都比不上命重要,就是这样。

    文秀原本是杭州人,算是土生土长的江南水乡女子,二十年来没有出过南方半步,连首都北京也没有去过,猛不丁来到“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回疆部落她还真习惯不了,但是不习惯也要逼着自己习惯,即使让她现在回到江南,家也不是那个家了。

    她不是小孩子,想家的时候会哭,离开家时间越久,回去的希望就越渺茫,每每想到也许一辈子都见不到自己在现代的父母的时候,她也会难过,甚至梦里的时候李文秀还会哭醒,但是醒来后,擦干眼泪,她还要继续生活。

    文秀很乐观的想,也许某天自己一个瞌睡,又回去了

    马家骏是一个优秀的兽医和一个优秀的酿酒师,这两个在现在八竿子打不着的职业却让他融会贯通,原著里关于他的手艺活只是寥寥数笔带过,亲眼见到会更真实,她经常见那些哈萨克汉子提着牛羊来他们住的帐篷交换美酒,他们的马生病了也会来找马家骏,他们通常不会说太多话,汉子们冷冰冰的,马家骏更是板着一张脸,文秀一直很想跟着他学酿酒工艺,可是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她觉得马家骏不怎么待见她。

    这是非常有用的手艺,靠着这两门手艺,百岁老人“计爷爷”不能出门打猎却可以养活自己,顺便养活吃“猫食”的李文秀――她现在闻到肉味都会想吐。

    文秀发誓,她长这么大,没有像现在这样日复一日的吃肉

    做饭的文秀不想吃饭,而吃饭的马家骏更加不会注意这种问题,他大概以为这就是小孩子的饭量。渐渐,文秀吃的东西越来越少,马家骏才察觉不对劲。

    “你每天就吃这点东西”“计爷爷”皱着眉头,声音拔高,眼神不怒自威,激光似地扫在李文秀身上。

    一碗羊奶,一点羊头肉,三顿吃的没有他一顿吃得多。

    文秀很没有骨气地缩了缩头,目光闪躲,她不知道该怎么给他说这件事,难道一定实话实说“我不想吃肉了,你能不能弄点别的东西来”要是让现代那些天天抱怨食堂没肉的舍友知道,会不会几个人抡起拳头胖揍自己一顿

    这么不知好歹的话她可说不出来,别说现在日子很好她觉得很不错,退一万步来讲,她现在什么本事也没有,离了马家骏根本就没有办法过,哈萨克人对汉人歧视得很,“计爷爷”这样常年和他们住在一起还经常帮助他们的百岁老人他们尚且还有隔阂,更何况什么本事都没有的文秀,人家供她吃供她住牛肉羊肉伺候着,她还挑三拣四,像话吗

    嗷,原来天天有肉吃的生活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消受得起的,我是穷人命,我要吃菜

    文秀是个没出息的纵使内心波澜壮阔澎湃万丈,但是在马家骏的高威政策打压下,她还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在那嗖嗖小刀似的目光中,她选择直接低下头装死。

    “说话吞吞吐吐的像什么话”

    音调再次拔高,文秀更加不想说了,低着头权当自己是乌龟。

    马家骏慢吞吞地喝着酒,吃着肉串,事实上自从文秀来了以后,他基本上就没有管过这琐碎的事情,做饭洗衣整理屋子这些事情基本上都是文秀在做,他似乎对这个孩子关注有些少,目光放在文秀身上,再次上下打量,和最初见她的天真稚气不同,那一夜的血光似乎将她所有属于孩子的天真烂漫都带走了,醒来的时候她目光呆滞,话也不说一句,就好像逃避般缩在帐篷里一个多月,他觉得这孩子未免被家里保护的太好了点,一点也不像是“侠盗”的女儿,倒像是那些有钱人家的娇滴滴的小姐,便对她有些看不上眼,但是后来冷眼旁观发现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

    自从“痊愈”后,她便像是换了一个人,一点也不娇气,学东西很快,很多东西一教她便能上手,那些在游牧家庭从小耳熏目染的小孩也未必有她做得好,平时做什么都不紧不慢的,很稳重,也不多话,也不是说这样不好,只是见多了那些哈萨克族活泼好动的孩子,乍见一个这样的他还真不习惯。

    也不知道“白马李三”夫妇是怎么教这孩子的,竟让她不像是一个孩子

    想了一会儿,他看着文秀说道“莫非是你吃不惯羊肉”

    越想越觉得有可能,羊肉膻味大,最初来到这的时候他也是吃不惯的。

    李文秀听言,点点头,又摇摇头。

    这下马家骏不明白了,这又点头又摇头的是什么意思,只听文秀极为小声地问道“还有别的么”

    “”

    文秀缩了缩脖子,在马家骏这台天然制冷机的扫视中,声音稍微放大,“我,我不讨厌吃羊肉,可是,可是除了肉,还有别的么”

    见马家骏沉着脸不说话,连忙又解释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个一二三,只见马家骏的脸越来越沉,闭眼,做豁出去状,“只是我受不了天天吃肉”

    说完,帐篷里是长久的沉默,等了好长时间也不见对方有所反应,闭着眼的文秀偷偷地睁开半只眼想要瞄一眼马家骏,却被对方逮了个正着,文秀干巴巴地笑着,马家骏脸上没有别的表情,看上去和别的老人没有什么区别,只是眼睛炯炯有神,很有神采。

    感觉他并没有生气,文秀耸了耸肩膀,等待发落。

    马家骏并没有说什么,吃完盘子里的烤串,起身慢悠悠地走了,只留下文秀一个人干瞪眼。

    第二天,马家骏出诊归来扔给正在挤奶的文秀一个袋子,诧异地打开――

    竟然是一包桑葚

    作者有话要说  澹究竟是桑葚还是桑椹,知道的大人告诉我

    我不擅长写萝莉,你们知道的,所有的违和感,请忽略不计rstq

    伪儿童和伪老头神马的,最萌了

    文秀是女主原本的名字,李文秀才是原著女主的名字,以便区分

    、做文化人,做梦

    chater03

    “桑葚”事件让文秀和马家骏的关系好像前进了不少,主要是文秀单方面对马家骏表示友好,而戴着人皮面具的马家骏还是那副死样子,也不知道是面具的关系还是天生如此,他话还是那么少,相处久了,他似乎更像是大学的语言老师,定时会指导文秀的哈萨克语,讲完以后让文秀自己消化,他不会过多的指导。

    好在文秀努力,要不然跟着这种不合格的老师,学会流利的一口哈萨克话不知道要等“猴年马月”。

    在这里住的时间长了,虽然文秀并不说话,但是日常往来,一些哈萨克妇女还是认识文秀,她们中绝大多数是没用丈夫和儿子的寡居妇女,大约是女人的怜悯心,她们绝大多数对文秀的态度还是友好的,并不像男人那般的抵触,妇女们会教文秀一些东西,织布缝衣还有一些简单的图样,文秀会在一些没用的布头上模仿着上学时很流行的十字绣的绣法绣一些小纹样,然后和那些哈萨克妇女交流锻炼口语。

    马家骏并不理会她的日常交际,或者说,他根本就不管她的事,这种完全自由的放养状态让文秀很满意,若是马家骏真的像对待小孩子一样不让自己做这个做那个,她反而会觉得不自在。

    文秀开始尝试着在帐篷后面的一小块地播种一些小麦种子,她不懂得种庄稼,更不知道什么时候该浇水什么时候该除虫,她只能靠观察,看别人怎么做的,再回去尝试。

    这个想法偶然间被英明神武的计爷爷知道了,当天下午,他就拿了一包种子回家扔给目瞪口呆地文秀,然后极为潇洒地甩了一句“以后粮食也交给你了,别浪费我的地”,虎虎生风地走掉了。

    哈萨克族一般以游牧为主,种地并不是他们主要营生手段,他们似乎并不怎么在乎地里的那些庄家,对于农事,马家骏知道的并不多,文秀指望不上他,只能隔三差五看看它们,刚种下没几天,李文秀就看到那些种子长出了小嫩芽,看到这样的景象,文秀心里相当欢喜,回疆部落的少数民族对汉人有很深的偏见,他们总是恶声恶气地称呼文秀叫“真主降罚的汉人”,也许他们本性不坏,甚至绝大多数都相当善良,比如那个妻子和大儿子都死在汉人手上的苏鲁克大叔,但是文秀还是不喜欢“热脸贴冷屁股”,她觉得关起来过自己的日子更好。

    记得大学教授讲课的时候有提到“白马”的女主李文秀文化水平不高,除了七八岁前父母有教过读书识字,来到回疆后就没有人再教她了,她顶多就是认识几个字,但是“计爷爷”也就是马家骏的师傅却是一个文武全才,由此教授推断马家骏并不是文盲,只是他怕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从未教过李文秀。

    长时间的接触文秀发现当年教授一点也没有说错,马家骏确实是个“文化人”,他每次酿完酒都会不由得念几句关于“酒”的诗词,有文秀知道的,也有文秀都不知道,每次都不重复,这让李文秀很是钦佩,虽然现代教育近几年提出重视“古文”教育,但是绝大多数大学生和文秀一样,就知道考试大纲上的那几首。

    所以听到马家骏吟诗的时候,文秀简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文武双全,人才啊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瑚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带着沧桑感的嗓音响起,文秀知道马大才子又酿好了一坛新酒,不过这次似乎有点变化,没有拎着酒走人,而是抬起头看着文秀。

    朝夕相处近一年,对于这个便宜爷爷,文秀还是相当尊重的,有的时候她甚至会升起对方真的是一个比自己年龄大很多的老人。身为独生子女,应试教育下,除了学习,文秀的生活本身就很简单,穿越,亲身经历血腥事件,让她迅速长大,但是她的生活环境还是太干净了,和易容的马家骏一比,文秀就像是没有长大一样。

    这段时间马家骏已经鲜少用那种审视的眼光盯着自己了,猛不丁被这样的目光扫射,文秀还是很不适应,不自在地看着马家骏,想听他说些什么。

    只听马家骏问道“家里可有教你识字”

    文秀呼吸一滞,心脏开始狂跳,他问她识不识字,脑子里转过很多个念头,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她想得那样,要知道若是可以像马家骏那样出口成章那简直太棒了,日后离开这个鬼地方也可以摆脱文盲的帽子,说不定还能成就一代才女

    好吧,跑远了,她又在做梦了。

    努力平复自己狂跳的心,文秀说道“我娘有教过,一点儿。”

    我不仅认字,我还上了十多年的学,我是正正宗宗滴文化人,但是我在这就是个文盲

    想到关于现代的事情,文秀心里有些发酸,她的父母啊,她的大学啊,我是你再也回不去的娃

    马家骏看着文秀微红的眼眶以为她是想到了自己去世的父母,目光中露出些许怜惜,“我可以教你识字。”

    说完目光一转,言语带着三分凌厉,“只是你一定要答应我,不要让别人知道是我教你的”

    虽然被那骇人的目光吓得一个哆嗦,可是文秀还是郑重其事地点点头,表示您的要求我一定照办

    作为启蒙老师,马家骏实在是不怎么合格,和教语言一样,他随手拿个枝杈在地上划拉几笔写下几个字就走了,没有诗经,没有千家诗,连三字经也没有,后世脍炙人口的著作,他一篇也没有讲过,竟然是真真正正的教她“识字”

    这老师真是超级不合格

    这个时候的字和后世的繁体字差距不是很大,文秀识记都没有什么问题,大概是因为习惯的问题,总是容易少几个比划,不过练习的时间长了,也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了,一开始的时候马家骏还会流露出诧异的表情,时间一长他似乎也习惯了,教的字也越来越多,进度也越来越快。

    三个月后,马家骏就对文秀说,该教的我都教你了,就这样吧。

    这个时候文秀才意识到,这并不是现代,“男女平等”根本就是狗屁,“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大概也根深蒂固了,这马家骏是个汉人,比少数民族只能更封建,文秀想跟着他学文化知识是根本不可能的。

    想到这里她便认命了,绝了做“文化人”的念头,将注意力重新放在农事上,说不定这样钻研下去自己还能成为古代的袁隆平,文秀胡思乱想着。

    其实文秀还真是冤枉了马家骏,他既然答应教她自然就想教到最好,只不过他是逃亡到这里隐姓埋名,身边根本就没有可以教文秀的书面材料,若是他写出来又怕小孩子嘴不严说出什么来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就造成了只能教她识字,他想文秀好像在这方面挺有天赋的,想起来什么现教也成,至于沟通什么的,他觉得根本没有必要,在他眼中文秀充其量就是个早熟的小孩子。

    两个人思想南辕北辙,于是导致文秀学文化被无限搁置,搁置

    在古代做文化人,真难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咱男女主互动最早的一篇文

    果然是冷c,都木有人看

    泪

    、由“奶奶”引发的剥削童工案

    chater04

    比文化这种精神食粮更重要的是什么

    是真正的粮食

    若不能解决温饱问题,一切都是浮云。

    如今文秀无比佩服装老头的马家骏,他因为“腿脚不便”的关系除了吃自己养的牛羊以外,然后就是拿酒和当地哈萨克族人换点粮食,他脑子里大概是完全没有荤素搭配这一概念,纵使铜镜里照不出人清晰的面容,但是纤细的小胳膊一轮一轮的壮实却是不争的事实,这一发现让文秀很沮丧,她几乎可以预见这具身体在十年后“虎背熊腰”肌肉纵横的景象。

    男人长肌肉能给女人安全感,女人长肌肉,澹那是脑子里突然蹦出了周星星电影中那个一嘴黑胡子茬的如花姐姐,又是一阵冷汗。

    做不了文化美女,她也要做一个皮相好的草包美女,不,侠女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秉着这个原则,文秀童鞋再次在后院子那块并不大的地方腾出一小块地,种莴苣,种地瓜。

    为啥是莴苣和地瓜

    文秀父母很早就去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孤儿院这种慈善机构地方拨款有限,被院长老师贪点分点真正用在孩子们身上的很少,故伙食也特别差,莴苣这种蔬菜好熟,一年两季,一般一年至少三个季节都能吃到,价格也不贵,不过价格再便宜,那时候文秀她们也是很少吃到的,他们吃的不是大家常吃的莴苣根而是莴苣叶子,菜市场很少有人买叶子,然后学校大量买,代替其它绿叶子的蔬菜。

    地瓜,这就更好解释了,多次大旱救人民于水火之中的萌物,从古到今都是高产品种,文秀觉得这东西应该省心点儿,地瓜叶子是一种药材,可以防治心脑疾病,还可以止血,当然它更多的用途是喂猪。

    当然,这都不是最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就是这两个都是天然的减肥食品

    无公害,不反弹,保证皮肤白皙有光泽

    还没等地瓜和莴苣有啥变化,文秀先前种下的小麦,终于有模样了

    和文秀预期的一块地上稀稀疏疏的场面不同,从小麦出芽那天起,文秀对这些“小家伙”照顾的就极为用心,小麦长势喜人,虽然不及自己坐着火车路过的麦田长的那般健壮,但是比陶渊明“草盛豆苗稀”的景象还是好太多。

    就这么看着,文秀还是觉得自己挺有种地天赋的,心里臭屁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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