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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枝 第7节

作者:吴沉水 字数:16697 更新:2021-12-22 16:39:56

    入v通告

    王铮进去病房的时候,于萱正在试衣服。

    隔着窗子,王铮看到于萱气喘吁吁地努力将自己套进一件黑色小礼服,那种服装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设计简洁扼要,三言两语将一件衣服所能承载的高贵内敛展现无疑,但又峰回路转,在腰线和裙摆处精细地点缀上不规则图案,绣的也不知道是什么藤蔓花枝,妙曼而华美。好比进行曲走到第三乐章,忽然有悠扬深远的节奏与慷慨激昂主旋律的相应得彰。

    也不知道于萱上哪弄来这么条漂亮裙子,但她病的时间太久,平日有衣服罩着,有兴致勃勃的情绪掩盖着,总让人忘记这是个病入膏肓的女人,但现在宽大的病服脱下,又费劲想解开秋衣秋裤,底下瘦骨嶙峋的身子就露了出来。王铮看得怵目惊心,他还记得大学时代,一到夏天,于萱永远都是短裤短t恤,颜色永远徘徊在黑、灰、蓝之间,但即便如此,少女的神采,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仍然能从这些颜色中跳脱出来,用自身的活力给这些低沉的颜色掺进靓丽的要素。于萱的皮肤不算白,带了点米黄,就如陈年的珍珠项链,揭开檀木首饰盒的瞬间,有细润而暗哑的光。从短裤下露出的两条腿,不算修长,小腿有点粗,膝关节比其他女孩的凸出,坐下来也总是不安分地分开两边,从来没有所谓女孩该有的并腿观念。但这样的于萱,犹如野地里疯长的芦苇,柔韧优雅,鲜嫩多汁,透着活力和水分,孤独得理所当然,却又张扬得理所当然,看上去,就连王铮这样的同志也不得不承认,于萱拥有一具漂亮得令人侧目的身体。

    但这一切显然已经让疾病摧毁干净,仿佛在她体内被安置了一台抽水机,将那些鲜活的水分抽干净,再将血肉曝晒于阳光之下,令原本均匀有序的肌肉体从此干瘪软趴。脖颈、手臂、腿,这些出来的部分,干瘦得厉害,以至于关节就如被人拉扯开一样,突兀吓人。这袭华美的裙子,不知为何,竟然让王铮想起裹尸布,在被抽离了活力的身体上,孤零零地挂着,华美得愈加凄凉。

    王铮突然就明白了,为何于萱现在突然热衷了化妆,这个问题他原本有些疑惑,要知道对方给他的感觉,一直是游离于性别之外,但在生命的最后关头,她忽然开始热衷穿衣打扮,忽然迷上了化妆,忽然对扮演一个女人无比热忱。是的,扮演,她从来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女性气质,她只是按照自己的想象,怀着古怪的热情,想把自己往那上头靠拢。但是王铮明白,她与自己在某一点上无比相似,他们都是天生不擅长模仿社会常规的人。王铮模仿不了一个成熟优雅的男人,于萱也没法模仿一个成熟优雅的女人,他们的笨拙显而易见,可笑也显而易见,但如果不对她发笑,王铮觉得,自己想哭。

    于是几乎无可选择,王铮很快就笑了,他甚至敲了敲门,调侃地说“哎,打扮成黑山老妖,是想吸哪位无辜书生的精血呢”

    于萱转过身,抬眼看他,笑颜如花,有韶华胜极的美。她眨眨眼,笑嘻嘻地回“答对喽,我瞧上这家医院某年轻有为的外科医生,正准备拾掇一番,上前把人抓进我的盘丝洞。”

    王铮把门小心关上,天气很冷,屋里开着空调虽然暖洋洋的,但于萱这么一身礼服,他还是有些担心,把汤放了,说“行啊,你还舍得下血本了啊,衣服哪来的挺贵的吧”

    “还行吧,不清楚那种事,对牌子什么的从来记不住,设计师的名字也是。来来,你看我,电影里头不是经常有女主角的裙子转圈的镜头吗我转一个给你看看,”于萱兴冲冲地转了个圈,还没转完,脚下一踉跄,险些摔了,王铮一阵心惊,忙伸手扶住了她。

    “嘿嘿,那什么,多日没动作,武功都废了。”于萱傻笑了一个,顺嘴说,“等我好了,我铁定能转个大的。”

    王铮双手一滞,点了点头,含糊地说“知道了,别耍宝,坐下来喝汤。”他四下看看,说,“屋里头虽然暖和,但你还是要小心,把裙子换了吧。”

    “没事,难得我穿个漂亮衣服,病服什么的,有股怪味,我腻烦死了。”她孩子气地嘟嘟嘴,眼睛抬起来看着王铮,小声地问,“不好看”

    “还行。”王铮笑了笑,说,“但偶尔我想起你大学时候的邋遢样,有点感慨而已。”

    “哈,是这样啊,”于萱呵呵笑,问,“感慨什么”

    “连你也能变淑女啊,”王铮皱眉笑着,把她扶到一边的椅子上坐下,转身拎起保温桶,打开盖子,倒出一碗汤,递过去说,“果然爱美的天性是不可阻挡的。”

    “与其说天性这种虚头八脑的东西,不如说社会约束力好些,”于萱喝了一口汤,点头说,“味道不错哦,里面是不是有陈皮,你下回别放,我烦那玩意。”

    王铮好脾气地笑了,说“明白了,大人还有什么吩咐”

    “给唱个小曲下饭更好。”于萱笑嘻嘻地点头。

    “还真来劲了啊,”王铮在她边上的椅子坐下,调侃着问,“说吧,医院里头哪个帅哥这么倒霉被你看上了”

    于萱的手一顿,随即又笑逐颜开,摇头说“那可不能告诉你。”

    “你这就不厚道了啊,我当年的事,可从没瞒过你。”

    “当年你不是正处在情窦初开的时候吗我瞧你傻不拉叽的忒容易受人骗了才勉为其难做了你的知心姐姐,怎么你以为小女生交换日记哪我这个事跟你说不着。”

    王铮没好气地说“行,那容许我先为那个人默哀一会。”

    于萱撇撇嘴,默不作声地喝汤,随后古怪一笑,说“我也二十好几了,忽然想想这辈子还是个处女就要死掉,还真是有点不值当。”

    王铮瞪大眼,重复了一句“后悔还是个处女”

    “是啊,”于萱点头,满不在乎地说,“男朋友什么的没交过,传小纸条递情书的事没干过,连基本上具备的那点性知识,都是从书上自学的,我们家里这类话题是禁忌,没人会主动提及,如果不得不提到性,我们会用其他的字眼代替,比如说那档子事,那个,反正很含糊,我父亲从我记事那会开始,就只会板着脸训人,我一度怀疑他从没过过性生活。但后来一想,没性生活我是从哪蹦出来的这不符合常识啊。”

    王铮扑哧一笑,想起刚刚撞见的于参谋长,说“我刚刚撞见你爸了。”

    “我知道,他以为你是我对象呢,正觉着对不住你,可心里又自私地想让你陪着我,你别揭穿啊,他好容易看我正常了点,就当我为他做件好事吧,而且,以后我不在了,他会对你好,我也放心点。”

    “于萱”王铮心里堵得慌,不知道说什么。

    “别介啊,这有什么,”于萱伸出手按在他手背上,她的手有些发凉,小巧而细致,即便是病了这么久,指尖仍然漂亮有光泽。王铮抿紧嘴唇,反手握住她的,于萱微微笑了,轻声说“你别看我不着调,我爸爸可是个人物,而且护犊子,小时候我被大院里的小孩欺负,我爸爸能让警卫员抱着我,一家家找上门去,说是道歉,可他是首长,谁敢真接受他的道歉他话里话外明褒暗贬,那些孩子很快就不敢对我怎么样。我爸这人哪,反正他要是对你好,别的人就欺负不了你。”

    王铮勉强笑了笑,哑声说“不用这样”

    “要这样,”于萱握紧了他的手,仿佛要把身上的力气传给他一样,认真地说,“不要推开我给你的,何况,我能给的也不多。”

    她看着他的眼睛,平静地笑了笑,感慨说“真希望把我全部的运气都给你啊,可惜我都给糟蹋得差不多了。”

    王铮眼睛一涩,险些掉下泪来,他忙别过脸,岔开话题问“我记得好像很少听你说过你爸爸。”

    “嗯,没什么好说的,老头子跟我八字不合,我们一碰面那绝对是彗星撞地球,吵得凶了,砸东西的时候都有,但奇怪的是,我虽然从没相信过什么父母爱孩子这类全民神话,但我一次也没想过离家出走,一次也没有过。”

    “因为其实你还是爱你父亲。”

    “爱吗”于萱皱皱眉头,说,“也不尽然是,我感觉有点像两只鼹鼠。你看过那种动物吗藏在地底下,对储备过冬食物的积极性远超过其他动物,我们就是这样的,我们都能知道冬天什么时候到来,于是我跟我爸,天性中都会不由自主为过冬做准备。”

    “这么说有点晦涩。”王铮轻声问,“冬天是一个隐喻吗指危险之类的”

    “差不多就这么回事,”于萱咯咯笑了起来,抽出手,拍拍他的肩膀问,“跟你说话就是不费劲。这么说吧,我跟我爸爸,都有所谓的预知能力,但我爸没我这么敏感,他只能模糊知道一点大事上的走向,而且他可比我狡猾多了,他把这种能力藏得很深,然后自如地运用到工作上,在军队上干得风生水起,可我不行,我在这种能力的压榨中,把自己的生活弄糟了。”

    王铮挣扎了一下,终于问“于萱,我一直想知道,你的病,你事先也预知了吗”

    于萱看了他一眼,平静地说“知道啊。”

    “那,为什么不在可以避免的时候避免,反而,要抽那么多烟,要这样透支自己的身体”王铮狠狠地吐出这句话,瞪着她,痛苦地问,“你替我想了很多事,介绍我认识徐文耀,又介绍我认识你父亲,但你为什么从来没想过,如果你一直活着,对我来说,要比这些都强吗”

    于萱一下沉默了,她垂下眼睑,像怕冷一样抱住自己胳膊,强笑说“呵呵,有点冷呢,帮我拿件披肩,跟这个一套的,哪,床上那件皮毛。”

    王铮憋着一口气,却不能冲她发作,只好站起来替她拿了披肩,于萱接过绕在自己肩膀上,把瘦削的下巴埋在那堆柔软的白毛中,笑了起来,说“王铮,你真傻。”

    “什么”

    “事情从来不能避免,哪怕知道结局,该怎么样,还是会怎么样。”于萱抬头淡淡地笑着,说,“你看过一个电影没有,名叫时间机器,男主人公为了救自己死于非命的未婚妻,特地制作了一台时间机器,回到未婚妻出事之前,试图阻止不幸,但结果,他回去了多少次,就目睹了多少次未婚妻的死,而且,死法还不尽相同。”

    “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的,由微妙的链条组织起来,一环紧扣一环,如果硬要解开,那会世界大乱的。”于萱笑嘻嘻地说,“当然世界大乱什么的不关我的事,但拯救世界的英雄可不一定会出现,而且还那么及时。”

    “我不管什么世界大乱,我只是,”王铮一下子哽住了,他微微仰头,艰难地说“让我看着你慢慢死去,太残忍,我做不到”

    “你不觉得,这是我的福祉”于萱轻声反问。

    “什么福祉”王铮愕然地问。

    “没什么,对了,”于萱看着他,微微眯起眼,“前几天,你没来看我,有个人找到我这来了,你想知道是谁吗”

    “谁”

    “李天阳啊。”于萱不无得意地说,“太有趣了,看到他那个样子,我的病立即好了几分。”

    王铮诧异地问“他来干什么不是,他怎么知道你”

    “因为你们俩处朋友的时候,我去找过他啊。”

    “你找过他”王铮猛地站起来,问,“于萱,你到底有多少事瞒着我”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开始v,请大家过两天后再来看文,某水要存稿,v文当天三更,老规矩了。

    在这里再一次跟大家说一遍,这个文真的不是讲究情节的文,它的进展会很慢,会有很多心理剖析,会有很多让你觉得沉重的东西,也许主角还性格墨迹,作者行文也从来不喜欢所谓简洁的文风,这些都是在写这个文的时候就设定好的,我真的不希望,在明知道这一切的情况下您跳坑了,却反过来指责我,为什么不写轻快的情节文,为什么让主角墨迹,为什么总有大段心理分析,然后将之称为我骗v文钱。如果这样,我真的奉劝您早点弃坑,不要为这点冰棍钱闹不愉快。

    我从第一章就说过,这个文可能会不讨好读者,现在更加坚定这个想法,我想写一个给自己看的文,我写文快两年了,也是觉得该寻求一种自己的表达了。如果您能跟我一块走下去,那是有缘分,我会很感激,并且保证会认真用心去写;但如果您中途觉得不好看了,点一下叉叉,咱们好聚好散就行。以往某水文下总是或多或少闹得不愉快,其实跳出来看真没必要,我表达我的,您能接受当然最好,不能也没人强求啊,一切随缘吧。

    耽美圈如果少点是非,相信读者能看多点好文,作者也能走得更远,如果总是掐架的风气,好作者真的只能一个个流失掉。我在我的围脖上写“希望有一天作者跟作者能共享资源,不同作者的粉丝能不用通过践踏别的作者来抬高自己的偶像,希望单一狭隘的耽美写作观能早日被打破,能允许不同作者做出更多更好玩的写作尝试”,这也许真的是我白日做梦,但行文至此,还是想感慨一句,如果这能成真,该有多好。

    第章

    这个过年期间,李天阳都呆在g市,私心里想再见王铮一面。

    虽然他没想好,再见到王铮要如何。

    他不只一次地想,要自己再年轻十岁,不五岁,该多好。

    如果再年轻一点,他想自己还真干得出堵在王铮家门口这种事。

    堵在王铮面前,死缠烂打,说尽所有肉麻的话,或者什么也不说,就把人抱紧了,不撒手,他要打要骂随便,如果哭了更好,那么事情就有转机有希望。

    年轻时候李天阳从不屑做这些,差不多二十出头的时候,他冷眼旁观周围一干直男为了泡妹妹丑态百出,尽干什么女生宿舍楼下点蜡烛抱鲜花,跟傻冒喊口号似的高喊我爱你,他觉得这种行为很愚蠢,把个人生活公众化,犹若戴了高帽踩高跷,以为弄上这身行头,就真比别人高,以为当着众人的面把自己那点小情绪喊出来,那点爱就比别人的真诚。

    卸了妆,还不如别人的呢。

    李天阳只要看到这种夸张似的示爱,都会在心里嗤笑一声,无聊。

    但直到现在,他才忽然觉得,那些死缠烂打的招数,有时候并不全是因为无聊,而是人在一时之间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又被心里火烧火燎的欲望催着逼着,恨不得立刻见到那个人,得到那个人,明知道有些招数用了适得其反,可能会惹得对方厌烦,但还是用了,迫切地希望用最直接的办法来达到目的,如此而已。

    比如对王铮。

    他实在受不了,要疏远客气地跟王铮说话。

    记忆中,在王铮跟前,从来就是想说什么说什么,就连当初那么决绝的话语,也是遵循本心意愿。

    可现在,再也不行了。

    其实王铮那句“天阳,你从来不是纠缠不清的人”,已经令他分外难堪,只觉得脊梁骨一阵冷汗窜出来,自己都觉得自己不地道。是的,他李天阳从来拿得起放得下,讲究好聚好散,知道进退得度,他是一个做事干脆利落的大老爷们。但此时对上王铮,他却宁愿自己能性格再无赖点,年纪再轻点,最好能年轻到做再蠢的事都有青春年少做掩护,做再肉麻的举动,都有激情打底,显得堂而皇之。

    如果可以,他想对王铮做很多以前从来没为他做过的事,比如听他说话,陪他看他想看的电影,带他去吃他爱吃的食物,送给他一些不值钱的小东西,在他做饭的时候在一旁打下手,在他看书的时候给他沏杯茶,在他回家的时候赶在他之前到家,先开玄关的灯,再亲手给他递双拖鞋。

    最重要的,想好好陪他,跟他过日子。

    但这些,在拥有他的时候,李天阳都不曾为他做过。

    因为他总是很忙。

    可那时候到底在忙什么就真忙到这个程度

    诚然有很多表面上的理由当时他的小公司成立才几年,应酬很多,业务很繁琐,遇到阻力很大,他也不过出身一般家庭,白手起家,总是有料想不到的意外。

    但怎么解释说,他有一回出差,两个人半个月都没见着,好不容易回家了,可屁股还没坐稳,朋友哥们一个电话过来,可能转身就出了门,喝酒唱k照样不含糊。

    他不是没注意到身后王铮失望的眼神,像只等待主人抚慰的小狗,眨着水润的大眼睛,一览无遗地,里头全是小心翼翼地感伤。

    为什么那时候从来不觉得,这就是一种不公平呢

    没有。

    反而好像很理所当然,事业很重要,朋友圈很重要,什么时候只要事情一来,原本给王铮的时间,都可以随时推到日程表最后,王铮确实就如家里豢养着的小宠物,得空了爱怎么宠都行,但只要事情一来,谁顾得上逗一只小猫小狗

    他这么做的同时心里也许会有瞬间的愧疚,但从来不会超过五分钟,他甚至想过,难道等他,候着他,爱他,不都是王铮该做的吗

    李天阳还记得,有一回,好像是王铮本科毕业,为了庆贺他保研成功,本来已经说好了俩人去趟云南旅行。但他突然接到一个大单,忙起来这事早搁一边,等到那一天,他回家看到王铮笑吟吟在收拾东西,还觉得奇怪了,问“干嘛去啊你”

    王铮脸上的笑还留着,声音却犹豫而胆怯了“我们,不是说好了去丽江,机票都订了”

    “哦,”他恍然大悟,却正累得慌,挥手说“还是下回去吧,机票什么的能退就退,不能退就算了,对不住啊宝贝,我最近太忙了,抽不出身,下回我带你去马尔代夫,乖,别生气啊。”他随口许诺着,“我保证我保证,乖啦,别哭丧着脸了,累死我了今天,我洗澡的毛巾呢”

    下一刻,还白着脸好像要哭出来的王铮,却颠颠地跑去给他到阳台拿毛巾。

    但同样的事,如果对象换成于书澈,借他俩胆,他也不敢这么忽悠那一位。

    因为于书澈一定会跟他闹脾气,如果李天阳没有顺着哄他,那么这个小脾气很快就会变成冷嘲热讽,如果李天阳还回了嘴,那更不得了了,于书澈立即就会反唇相讥,所用言辞惯于上纲上线,从他对情感的责任一直数落到他的道德书行,让李天阳彻头彻尾地成为一个背信弃义的典型。

    这是于书澈在谈判桌上的才干,下了谈判桌,他一样牙尖嘴利,得理不饶人。

    这其实是所有聪明又骄纵的人的通病,李天阳也不是不能忍,但次数多了,他也会觉得累,会觉得烦。而且恋人之间,如果用到忍这个字,一般人又能忍多久

    等到于书澈有一天气过了头,一不留神把对他的责任感数落到他的教育缺陷时,李天阳深深觉得,这事必须得了结了。

    说来他也不知道到底为什么跟于书澈走到今天这一步,当初两人明明感觉那么好,但真正相处下来,两个人的分歧越来越大,甚至于有时候到了想动手揍对方的地步。他们在一块分分合合,折腾彼此,用了快三年时间,第四年才算分清楚了,那一天李天阳终于说了句重话,他说,于书澈你或许是个不错的情人,但绝不是适合自己,能跟自己过日子的爱人。

    如果可以,没人愿意这样来否定曾经真心付出过的感情。

    他们如何相识的情形,李天阳还记忆犹新,那时候李天阳的小公司得了一个与知名外企合作的机会,李天阳不敢怠慢,亲自挂帅,而于书澈是对方公司过来洽谈合同的谈判者,几回合下来,这个人的形象已经铭刻在李天阳心里他有优雅的谈吐,衣着书味一流,举止魅力十足,拥有超群的反应能力,知道如何动脑,如何敏锐而全面地把握整个谈判的进度,如何不动声色地为己方争取利益最大化,甚至于,如有必要,他会带着优雅漂亮的微笑,亲自给你设陷阱。李天阳很清楚,这种人是天生的团队领头人,他会严格地统合下属,研究对手,制定战术,给每个人分派力所能及的任务。因为有于书澈做对手,那场谈判李天阳做得格外辛苦,却也格外兴奋,最后双方各退一步,做了一次双赢的合作案。

    接下来的事就如多米诺骨牌,接二连三照着媚俗的剧本顺溜着往下演于书澈跟他太相似,相似的人总是很容易发现对方身上的优点,并自然就能亲近起来,很快对方就成为你思想上不可多得的挚友。随后,双方又经常喝酒聊天,于书澈走进他的世界一点也不费劲,用不了多久,他们哥们的聚会,经常见到于书澈的身影,这个男人只要他愿意,跟别人打成一片似乎不费吹飞之力。他的朋友渐渐习惯看到他身边出现的人是于书澈而不是王铮,李天阳自己也习惯了,这种聚会,带于书澈出来,绝对比带王铮要有面子的多。别的不说,于书澈的名片一拿出来,是知名外企的中层管理员,没人会不给他面子,但王铮,只是个什么也不是的大学生。

    后来发生的事也就自然而然,两人发现对方都是同志,条件都不错,看在彼此眼里都带了三分欣赏三分诱惑,外带三分压抑着的期盼。于是某天两人借酒意上了床,第一次发生关系的时候只顾着那点偷情的刺激,做完后脑子一片空白,事后回想起来竟然没什么太深的印象,只记得下了床,两人故作潇洒,把这归咎为酒后乱性,于书澈甚至还开他玩笑说大家都是男人,纾解欲望而已,犯不着觉得对不起家里那位。

    但偷情就如嗑药,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而且越是压制,心里烧着的那股邪火就越旺,两人各自有想要偷情的理由,又从没遇到过想对方这样合心意的人,等到李天阳想悬崖勒马的时候,已经停不了了。

    其实这种关系将之解释为爱也不为过。因为当时李天阳心里确实有过野火燎原那样的热情。他跟于书澈在一块的时候,一块交谈也好,一块工作也好,他们都能互相理解,也能轻易从对方那获得信任和支持。在床上彼此配合得也很好,一个星期试过的花样就比李天阳睡了王铮四年还多。这还不算,他很快发现,于书澈工作之余,也是个很有情趣的人,懂的东西不少,喜欢烧音响,家里专门辟出一间隔音室来做音响试音房,且书酒书雪茄书古董样样精通,室外运动也不差,网球高尔夫球都打得很好,甚至练了一身好马术。

    李天阳扪心自问,他能欣赏于书澈这些优点,并且真心地为他取得的任何一点成就而感到高兴。于书澈给他的感觉,有时候甚至就像另一个阴柔版的自己,不能名正言顺在一起的时候,他每次见于书澈,确实都有从嗓子眼冒出来的珍惜感,每次分别,都有缠绵的恋恋不舍,这些感情都是真实的。丝毫不亚于他最初遇上王铮时的悸动,甚至因为带了成年人的理性和打量伙伴的眼光在里面,他对于书澈产生的爱情,其实比跟王铮在一块还要浓厚,因为这是一次在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状况下,发生的令人心醉神迷的恋情。

    所以那个时候,他才别无选择,必须要回家跟王铮摊牌,同时搬出来,住到于书澈的房子里。

    但是,幸福似乎握在手里了,但却犹如大热天藏了一罐鲜奶,揭开来全变成了酸。

    平心而论,李天阳不觉得自己是薄情寡义的人,他也不是本性上见异思迁的人,相反,他在对待感情上一向很冷静,他分得清什么人适合搞搞一夜情,什么人又是可以带回家而只要带回家,如果可以,他也不打算把人再送出去。

    可跟于书澈在一块,他却感觉到一种严重的缺失,原本拥有一个志同道合的恋人是件梦寐以求的事,但真过起日子来,这种仿佛从心里头被人狠挖一块的缺失感,却渐渐在每一个日常相处的细节中呈现出来于书澈从来不煲汤;他心情好了,会下厨弄两盘精致得像法国餐厅大师傅弄的牛扒;他忙起来连李天阳都不知道上哪找他,好容易回来了,也是累得只趴在床上喘气;他喜欢烧钱的那些玩意,李天阳一开始还挺欣赏,但日子久了,他的钱也不是白捡的,看着就忍不住一阵阵的心疼。

    李天阳不是对于书澈不满,在认识他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是个多精彩多优秀的人,但他没想过,跟这样精彩优秀的人生活起来,他竟然不能很好地找到自己的位置。他跟这个漂亮男人,跟他所谓高尚优雅的生活,存在严重的错位。他开始可以去忽略,既而感到不知所措,但最后却不得不去面对自己置身于书澈房子里那种格格不入感。以前他跟王铮在一块的时候,可能会抱怨没激情没感觉,但那却是他的世界,飘着老火汤味道,玄关亮着橘黄色小灯,有个人小心翼翼,如小动物一样看着你,眼神清澈无邪这是他的家,他的世界,他在里面成就了自我。但现在呢,世界甚至不能成为世界,他也不能称之为他自己。

    李天阳扪心自问,自己并不是一个家庭观念很浓的人,他从小父母就离异,跟着爷爷奶奶长大。唯一一个姐姐跟母亲去了加拿大,后来嫁在那边,李天阳也只是在她们回国的时候见见,平时逢年过节打个电话问候一下,出国去加拿大看望她们,他连一次这样的念头都没有。他的父亲后来另娶,给他生了一个妹妹,妹妹有声乐方面的天赋,十六岁就被推荐去加拿大留学,他的父亲与后母不放心,李天阳就通过点关系,给他们办了陪读,一起去了加拿大。亲生父母通过这种奇异的方式,几十年后生活在一个城市里,彼此两家倒有些来往,年轻时那点不愉快,此刻反而烟消云散。

    他们不太想得起李天阳,李天阳也不太想得起他们,双方处得像彼此的远方亲戚,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在他三十几年的记忆中,关于家的概念,除了爷爷奶奶那边,想得起来的,其实是有王铮呆着的那套房子。

    他也想过,如果他之前经历的恋人不是王铮,或许李天阳跟于书澈会走得久一点,但因为有了王铮做对比,李天阳才明白于书澈并不是能跟自己过日子的人,同样的,因为有了于书澈做对比,李天阳才知道,原来之前王铮跟着他过的那些个日子,有多委屈,有多难。

    他只要想起自己带出来的孩子,居然都没好好待过他,他就觉得心里不好受。

    第章

    李天阳跟老侯打了电话,说自己还得在g市呆两天,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借他一辆车开开。

    老侯为人很豪爽,当下说好车没有,但家里空着一辆马自达,你要就过来开走。

    李天阳也不挑,道了谢等了会,老侯公司的司机就给他把车开过来,亲手把钥匙送他手里。

    车子加满了油,几乎是新的,样式其实不差,开起来感觉也不赖。李天阳正需要这种满大街普通到极点的车来打掩护,他塞给司机一包烟,跑下去一踩油门,车子平滑地开了出去。

    他方向感极好,这几天早已搞明白路怎么走,开上马路后稍稍提速,过了两条路的岔路口右拐,把车开到医院门口。

    李天阳停了车,摇下车窗,点了烟,狠狠抽了一口。

    他要在这等王铮。

    他早知道王铮身边一直跟着个女孩,从大学时代就黏上他,那女孩之前还冒充过王铮的女朋友,但她现在生了重病,依着李天阳阅人无数的眼光,那是离死不远了。

    他后来打听过,那女孩叫于萱。

    原来她就是于萱。

    这个名字以前听王铮提起过,是王铮的好朋友。李天阳刚开始听并没放心上,他甚至有点反感这个女孩,在他印象中,大学里是有些女生会主动向同志示好,以此满足她们的窥淫心理,在他看来,这种随便窥测别人隐私的女孩比单纯歧视他们性取向的人们还要令他生厌,所以,一开始王铮跟他讲过有这么个朋友时,他甚至明确表示反对。但王铮朋友很少,来往的多是同学,真正称之为好友的几乎没有,他有一刻觉得王铮可能会挺寂寞的,于是对他老跟那个女孩来往,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但有一次,那女孩找上他公司来,说了一堆稀奇古怪的话,李天阳没那个耐性听,她说什么他已经不太记得了,只依稀仿佛觉着,大意是这个女孩要自己对王铮好,不然要后悔。他那时候一边看着手里的材料一边心不在焉,心里有些厌烦,想现在的孩子都这么幼稚么,一个两个怎么都拎不清,弄不明白别人的私事于己无关

    后来,他不打算再让眼前这个邋里邋遢的女孩浪费他的时间了,于是他不客气地问“王铮跟你抱怨过”

    “没,”那女孩忽然慌乱了,说,“王铮从来只会说你好。”

    “你觉得王铮在说谎你觉得你的好友是那种任人欺负委曲求全的窝囊废”

    “我没这么说,我的意思是你如果还这样,以后一定会”

    “行了,咱们的会面到此为止吧,于萱是吧,你对小铮古道热肠的我很欣赏,但你最好搞清楚一点,我们俩的事,你不觉得你一个外人跟我这说这些有的没的有点多余不好意思啊,我还有点事,你请回吧。”

    谈话就这么不算愉快地结束了。但那女孩最后临走的时候,似乎犹自不甘心,跑过来低声说了一句“你要想跟他好好的,就离虎口处有痣的男人远点。”

    当时李天阳全不放在心上,笑话,他每天业务来往的人这么多,谁有那个闲工夫去看别人虎口上有没有痣

    一直到他几年后重遇于萱,才猛然想起这句话,于书澈的右手虎口,确实有一颗痣,但并不明显,如果不是他这样亲近的人,根本不会发现。

    李天阳一瞬间有种命运加身的沉重感,但仔细一想,又觉得很荒谬。

    尽管于萱出声警告过,但其实不关痣的问题,有没有于书澈,他也清楚,照着当时的心态,他跟王铮迟早还是得玩完。

    因为最关键的问题在于,他那个时候,并没有确切想过跟谁长长久久。

    没有长久的打算,就没将对方考虑进你的计划,看事情只是当下,没想过一起走过的昨天,也没想过可能共度的明天。

    所以,他看不见对方为他做的那些事有多不易,不知道手头上有的东西有多难得,他更加不愿意去想两人存在的问题,不会自省,不会有危机感,不会恐慌。

    甚至于,他也不是不知道王铮在情感上对着自己有那么点卑微和惶恐,他不去纠正这些,反倒享受由此而来的自得,同时为自己的自私自利,找到很好的遮羞布。

    这些明摆着欺负人的念头,在跳出来想明白后,李天阳一度觉得无比羞愧。

    跟王铮分开后,他开始变得好思考,有时候跟于书澈吵架了,不想回去看着他那一柜子堵得人心慌的红酒,李天阳会开车回那套老房子。在一片空旷当中,静静地想,自己到底怎么了怎么会这样温馨一个地方,却滋长出人性中卑劣的一面难道真的是吃饱饭了就瞎折腾,折腾完了,却发现连饭都吃不上。

    李天阳自嘲一笑,现如今还真是混得连饭都吃不上,于书澈要么不下厨,要下厨必定排场大得吓人,摆了一厨房碗碟配料,出来的,往往只是一个或两个复杂得说不上名号的东西。托他的福,李天阳也算知道,洋人撒胡椒都有好十几种。

    但问题是,他是中国人,小米稀粥,白饭窝头,这些能扛饿能抚慰脾胃的东西,几千块一片的上等鹅肝酱也做不到。

    日常两人一般不在家里开火,要不下馆子,要不叫外卖。回家没有热腾腾的饭菜等着,于书澈比他还忙,一般都是各自在各自工作的地方解决。李天阳有些受不住了,也说过请个保姆来做饭,但还没说完,就被于书澈给噎了回去。

    理由是他不喜欢别人来他的家窥探他的隐私。

    慢慢的,李天阳发现,自己其实很清楚记得王铮煲的那种老火汤的味道。那种汤水不比西式浓汤,没放那么多奶制书作料,它通常还伴随着药材味的甘苦,还有蜜枣味的清甜,还有瓜果的馥郁,还有肉类的浓香。

    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下子就能书味明白的味道。

    他发现,自己真的很想王铮。

    可事情已然这样了,再想王铮,又有什么意思

    他跟于书澈过得磕磕绊绊,不愉快的时候居多,其间分了几次手都没分干净,他也折腾得没意思,终于狠狠心,彻底跟于书澈了断,空窗期了近一年,于书澈表示了几次复合的意思,都被李天阳装糊涂蒙过去,他实在是累了。

    不曾想来一趟g市又见到了王铮,李天阳久已疲惫的内心竟生出一股渴求,他骤然间觉着,这或许是老天给的,第二次机会。

    但王铮已经不是以前那个王铮。

    确切的说,这个王铮比以前成熟,比以前狠,也比以前疏离和阴郁,但无可否认,也比以前惹眼和招人。但这还不是他下定决心要回王铮的原因,如果李天阳那天没走进王铮的家,也许对王铮的念想还可以维持在一个水平线上,可他进去了,看着眼熟的氛围,李天阳突然就有热泪盈眶的冲动。

    念想登时成为一种执念。

    怎么这么蠢呢兜了一大圈,要的东西就在这里,该爱该花心思该用精力去维护珍惜的东西也在这里,挣那多么钱为什么在外头拼死拼活算计人和被人算计为什么不就是为了这点念想,为了这满屋暖洋洋的,扑面而来的温情

    他是天生的同志,早早就绝了结婚生孩子的念头,但除此之外他也是个人,一个传统的中国男人,他没法不惧怕孤单,也没法不渴望温情。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他特地去医院看望于萱,他想这女孩还是有点神通,况且对王铮有影响力,跟她聊聊或许也好。在交谈中,他问过于萱这个问题,与其说他在问那个病入膏肓的女孩,不如说,他让一直存在心中的疑惑发出声响来。

    “没那么多为什么,原因很简单,这里,往往不只一个声音。”于萱指指心脏的位置,不无幸灾乐祸地说“就跟农贸市场似的,每个小商小贩都在使劲吆喝,你要买自己想要的,得留神去找,去听,去看。不容易哦。”

    李天阳微微眯了眼,说“你直白点,我不是王铮,不习惯跟人打比喻。”

    “缺的东西有多少,想要的就有多少,欲望也就有多少,明白了吧”于萱难得好脾气地跟他解释“每一种欲望都在嚷嚷,我要被实现,我要被具体,但你显然不能满足所有的,也没那个时间能力,这时候怎么办呢总得挑啊,不然就容易把烂茄子柿子当大棚里养的精书菜买回去。”

    李天阳的脸沉了下去,说“你在讽刺我。”

    “听出来了,真不容易啊。”于萱咯咯笑说,“我记得我提醒过你。”

    李天阳端详着她,点头说“你是有点能耐。”

    于萱毫不在意地说“真有能耐就不是躺着等死了,说回刚刚那个话题,在这么嘈杂的环境中,内心真实的需求,就好比缩在一边卖点泥土豆的老农民,到处是水灵灵的蔬果,你怎么会注意它呢可等你买了一车别的回去,冬天却来了,你连点真正的过冬粮食都没预备。”

    李天阳笑了一下,说“我不想听你说这些,我来只是想拜托你劝劝小铮,我是真的爱他,我这次一定会对他好,请他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快死了,没空管别人的闲事。”于萱翻了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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