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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军犬训导员 第2节

作者:寻香踪 字数:14954 更新:2021-12-22 13:46:47

    为什么会决定去白城呢因为那是罗建飞的家乡,一个听起来很美丽的城市,白城,白色的城市,他第一次听说,就记住了。他曾经偷偷想过,跟他去他的家乡看看,据说到了冬天,那儿白雪皑皑,一望无垠,可以溜冰,可以打雪仗,可以冰钓。只是没想到有一天,他自己会悄悄地过去,去看他的家乡,生他养他的地方。

    北方的夏天,白昼非常漫长,到了夜里七八点天还没黑,谷宇激动得睡不着觉,倚在窗户边上看夕阳下的风景,广袤无垠的东北平原,绿油油、坦荡荡,充满了生机,令人雀跃,又不由自主地沉醉。

    夜色笼上来,窗外变得一片漆黑,除了火车的轮子磕碰车轨,发出有节奏的咔嚓声,四周的一切都静了下来。谷宇睡着了,他做了个梦,梦里罗建飞站在一片雪地里,手上拿着一块自制的滑雪板,微笑着向他伸出手来,要带他去滑雪。谷宇心中激动难耐,拼命朝罗建飞跑过去,但是脚下的积雪太厚,他跑不动,尽管离得很近,他也始终够不到罗建飞的手,他又急又慌,最后被积雪一绊,往前一扑,摔了个狗啃泥。谷宇一惊,醒了。

    天还没亮,车厢内的空调开着,铺盖在他脚下缠成一团,估计刚才就是被被子缠住了。谷宇抹了一下脖子,居然都是汗,他将手盖在脸上,想起刚才的梦,甜蜜又怅惘,长叹了口气罗建飞,罗建飞,我们还能见面吗你还会认得我吗

    后半夜再也没法入睡了,蜷在黑暗中,将自己与罗建飞认识相处的点滴都细细回味了一遍,甜蜜又苦涩,但此时却成了滋养生命的甘露,也许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要依靠这个来支撑了。

    天亮之后,火车到了白城,一个北方的小城。即便是一年中最炎热的八月,最高温度也不过二十几度,早上更是凉爽,人们不紧不慢地悠闲过活。谷宇听着当地人的口音,不由得露出了笑容,他们说话跟罗建飞真像,但是都没有他的声音好听。

    谷宇花了点钱,将托运箱子寄放在一家小店里,用牵引套了飞龙,带着它去了长途汽车站,买了一张下县城的车票,罗建飞家的地址他记得滚瓜烂熟,因为他常看他将自己的津贴寄回家去。罗建飞父母早亡,家里亲戚不愿意领养这个拖油瓶,靠着年迈的奶奶拉扯他长大。

    到了县城,谷宇又买了点时下的水果,叫了一辆出租车,报上罗建飞家的地址,径直开过去。松嫩平原地势平坦,偶有小山包,起伏也不大,此地肥沃无垠,放眼是绿油油的稻田,大片大片的棉花地、甜菜地、草甸,蓝天白云绿草地,清幽的河流和水洼,令人见而忘俗,心旷神怡。最主要的,这些都是养育罗建飞的水土,怎能不令人亲切

    出租车司机有着东北人特有的豪爽和健谈,嗓门很大,性情开朗,一路问了谷宇许多问题,听说他从北京来访友,不由得露出了暧昧的笑容“小伙子来看你对象的吧”

    谷宇愣了一下,旋即又不好意思地笑了,对象这个词真好,囊括男女,不分性别,不由得红着脸说“还没有确定呢。”

    司机大叔哈哈笑“小伙子长得俊,丈母娘一见就喜欢,保准能拿下。”

    谷宇笑了笑,丈母娘么,早就不在了。

    地势平坦,路也好走,很快便到了地头,谷宇挥手作别司机大叔,带着飞龙进了庄子,寻了个老大爷问路“大爷,我跟您打听一下,你们庄有个叫罗建飞的吧,您知道他家在哪儿吗”一边说,一边给老大爷递了一把荔枝。

    老人愣了一下,将谷宇打量了几眼,拿人手短,又不好不说“你找建飞啊他在外头当兵呢,没在家。”

    “嗯,我知道,听说他还有个奶奶,我来看看奶奶。”

    老人的脸色黯然下去“小伙子,你来晚了。建飞他奶已经去了俩月了,建飞那阵子还回来过,你要是早来俩月,就能碰上他了。”

    谷宇如遭雷击,半晌都没说出话来,没想到自己一觉醒来,就发生了这么多的变故。罗建飞他能撑过来吧

    最后在老人的指点下,谷宇找到了罗建飞大伯家。罗大伯不在家,罗大娘在,她见到谷宇时面无表情,后来看见谷宇将自己拎的大包小包往她家炕桌上放,便高兴起来了“你太客气了,来看看我们就算了,怎么还带这么多东西来呢这怎么好意思。建飞这孩子真有福气,有你这样的好朋友,可惜他现在在部队,不在家。”话是这么说,却毫不客气地将谷宇带来的荔枝、桂圆抓出来,往孙子怀里放。

    谷宇从未听罗建飞提起过奶奶以外的亲人,刚才那位老人也说起过,这大伯一家狠着呢,罗建飞父母去世后,接管了他家的责任田,扒了他家原来的房子修新房,把罗建飞和奶奶赶到老屋里去住。

    谷宇说“大娘,我想去看看建飞和奶奶住的地方。”

    罗大娘连忙点头“哦,哦,好。柱子,拿着老屋的钥匙,带这个叔叔去老奶奶住的屋去看看。”

    柱子是个六七岁的孩子,正吸溜着鼻涕啃荔枝,孩子有东西吃,心里高兴,忙不迭答应了。

    谷宇牵着飞龙跟着柱子,拐了好几拐,终于到了一个破败的小院,院墙早已颓塌,柴门半掩,两间颇有点历史的小屋失去了人气,只有门头上贴着的白色挽联还没有完全褪色。

    柱子开了门,自己并不进去,站在门外等。屋里有点阴暗,谷宇过了好一阵才适应了室内的光线,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收拾得倒还是很工整,只是长时间没人住,已经落满了尘灰。

    谷宇进了另一间屋,屋里有一张床和一张柜子,石灰墙上贴满了褪色的奖状,谷宇走过去仔细瞧了瞧,全是罗建飞的,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二年级,一张不落,再往后就没有了。谷宇知道,罗建飞是高二的时候应征当兵的,应该是奶奶年纪大了,无力再负担他的学费,他选择了另一条人生路。

    谷宇找了一圈,想找点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回去,没有找到,东西应该都被罗建飞收走了。谷宇失望而归,不过在大伯家的相框里,谷宇看到了罗建飞小时候的照片,和好几个大点的孩子一起照的旧彩照,罗建飞最小,他站在最边上,抿着嘴笑着,十分腼腆可爱。

    谷宇费了很大的劲,最后还拿了二百块钱,才说服罗大娘同意他把照片带走。因为和罗建飞一起照相的,是她家的孩子,这照片对他们来说也很有纪念意义。谷宇承诺说,回北京之后,一定找照相馆将照片复印冲洗出来,给他们寄回来,罗大娘这才同意的。

    这一趟白城之行,可以说是一无所获,也可以说收获颇丰。谷宇将那张陈旧的照片放进钱包的最里层,不管怎么样,还算是聊以慰藉吧。

    谷宇直接从白城买了去z省的火车票,一路从北向南,途中又去北京转了车,辗转了两三天,终于到了那个他熟悉的地方。

    他曾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却也难找到归属感。从小,他就在父母的吵闹和打骂声中长大,那两位稍有不顺,就拿他当出气筒,吃尽了苦头,后来他大了些,哀求这两口子离婚。但是这两口子却不愿意离,他们暴力成瘾,深知没有谁比对方更能让自己纾解内心的暴力因子。

    从小谷宇身上就经常青青紫紫的,全都是被掐捏出来的痕迹,他没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远在千里之外的四川,连个庇护的人都没有,小朋友也看不起他,唯一的安慰就是从外面捡回来的流浪狗。别人不要的,他偷偷捡回来养着,从自己的口粮中省出来给小狗吃。

    小狗比人好,你花钱花精力去讨好别人,第二天人家照样给你两个鼻孔眼,理都不理你;喂了一次小狗,第二次它就会跟着你回家,你难过的时候时候它会陪着你,无聊的时候会和你一起玩,比谁都懂得知恩图报。这是小谷宇的人生经历给予他的结论。

    谷宇没有进家门,他站在自家楼下,听见二楼的窗口里传来噼里啪啦的摔东西的声音,紧接着是父母的吵架声,歇斯底里的尖叫和咆哮。楼上有个壮汉探出头来,大喝一声“又找打是不是,你们再吵,我又拿斧头去劈你家的门去。”

    屋里突然噤了声。谷宇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壮汉他不认识,应该是他离开后搬过来的。不多时,便听见他妈连哭带唱的声音“我的儿啊,你个短命鬼,你怎么就牺牲了呢你看看你妈是怎么被人欺负的,我这个烈士家属当得这么窝囊,别人不同情我还算了,还天天欺负我,谁把你放在眼里了,你就是白牺牲了啊”

    楼上那户人家嘭一声将窗户关上了。谷宇一脸郁闷,这都哪跟哪啊。

    这时过来两个老太太,都是谷宇认识的,但是他记着自己现在的身份,只是礼貌性地点头笑了笑。两个老太太拿着大蒲扇,一边摇一边说“老谷家的婆娘又在嚎了,当初小宇多么好的孩子啊,他们哪天不揍个两三顿,现在人没了,每天倒是要哭上好几回,在生的时候怎么不对他好点哎”

    “就是啊,作孽啊,摊上这样的父母,自己的命也不好,下辈子投个好人家吧。”另一个老太太无奈地摇摇头。

    谷宇眼眶有些涩,站在那发了许久的呆,最后看了眼二楼的窗口,准备离开。这时楼梯口出来了两个人,定睛一看,可不是他爸和他妈,两个人收拾得光光爽爽的,手拉着手,丝毫看不出刚才还在出演全武行的样子。

    谷宇站在那儿,目送他们离开,他爸发现一个年轻男孩牵着一条狗站在那儿看他们,回头来瞅了一眼,面无表情。他妈拉了一把丈夫“看什么呢赶紧走吧。”

    谷宇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处,抹了一把脸,拉了一下趴在脚边的飞龙“走吧,飞龙。”他已经祭奠了自己的过去,接下来,就得全力以赴新生活了。

    5、第五章 改头换面

    回到京城,少不了被周昭云削一顿,他手机也没带,招呼也不打,一跑就是一星期,音讯全无,要不是留了个字条在家,还以为被谁绑架去了呢。

    谷宇浑不在意地笑了笑,朗朗乾坤,光天化日的,又不是旧社会,他也不是什么豪门继承人,谁来绑架他啊。

    周昭云见他手机坏了,给他买了个新的,卡也换掉了,以前那些狐朋狗友全都不许再联系。本以为季夏会反对,没想到他半句怨言也没有,只是平淡地接过了新手机。

    离开学还有半个多月,谷宇找了个补习班,提前去感受一下高三的氛围。他翻开书时才发现,这个季夏,真是什么都不会,高中混了三年都没毕业,完全是没读过书。谷宇认命地拿起高一的课本,从头学起。

    谷宇,哦不,现在该叫季夏了,因为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他是谷宇,人人都管他叫季夏,也有人管他叫小白眼狼,总而言之,不是谷宇。不管他是否情愿,他的确顶着季夏的皮囊,有一个继父,一帮子继兄,还有周家一帮子亲戚。此外还有姥爷一家子亲戚,所有人都认定他是季夏,他不得不以季夏的身份存在着。

    季夏,记下,谁给他起的这个名字呢似乎是想全世界都记住他,但是真正记得他的人有几个季夏苦笑了一声,也许,能记得他的只有那条狗吧。

    他在外面找了个小公寓,带着飞龙和行李搬了过去。对他的搬出去,除了谢雪莹和周昭云,似乎没有人不乐意。谢雪莹是觉得和儿子的关系刚有了起色,他就要搬出去,自然有点不舍;周昭云则是觉得,季夏搬出去,就脱离了自己眼皮子底下,不太好管。

    离开周家大宅,季夏明显松了口气,他现在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季夏了,语言行为肯定会和以前有很大的差别,虽然大家几乎都对他的存在视若无睹,但也架不住会出娄子,还是趁早搬出来的好。

    季夏搬出来,谢雪莹非要给他安排个保姆给他洗衣做饭,被他拒绝了。他现在不是以前那个一无是处的季夏,在部队生活的那几年,早就培养出他超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自制力,独自生活完全难不倒他。

    他搬出来之后,周昭云倒是来了几次。有一次正好是晚上,彼时季夏下了晚自习,给自己下了碗面条做宵夜,准备吃了之后继续学习一个多小时,很简单的西红柿炸酱面,但是却让周昭云起了疑心。这个弟弟,他是看着长大的,别说做炸酱面,就是简单的泡方便面,估计都不知道先要烧开水,他怎么可能会自己做面条。

    季夏吃面的时候,周昭云坐在沙发的另一端,死死地盯着他,突然阴恻恻地说“小夏,我觉得你变了个人。”

    季夏心头一跳,强自镇定地抬头看着周昭云“二哥,你觉得我现在变成这样不好吗”

    周昭云面上没什么表情,眼神却如两泓深潭,黑幽幽的看不出什么情绪“我也不知道是好是坏,但是你跟我以前认识的那个小夏不一样了。”以前那个季夏,是一个小无赖,一事无成,但是会依仗他这个二哥,现在这个季夏,看起来比之前懂事礼貌得多,对自己也客气得多,但却有一种疏离感。

    周昭云挪到季夏身边,伸手去摸他的后脑勺,被季夏不着痕迹地躲开了,他站起身端着碗往厨房去,回头说“哥,我都这么大了,别像对小孩那样对我了。”

    周昭云眼中的疑惑又浅了些,这样的季夏,又和以前的季夏是一样的,他依旧抗拒自己的自己的亲昵行为,他一直知道自己的心思,却总是不着痕迹地拒绝。周昭云站起身来“我先回去了,明天我给你找个保姆来给你做饭,你要学习,还要自己做饭,别太累了。”

    季夏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别,哥,我讨厌陌生人在我的地盘里出现,以后我也不自己做饭了,从外面买回来就行了。谢谢哥”他知道,周昭云对季夏的心思不单纯,但是关心却是实打实的。除了那层关系,他愿意和这个兄长维持好关系,毕竟每个人都不是单独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

    周昭云显然很受用“那成,缺钱了跟哥说一声。”

    “好”季夏看他关上门出去,松了口气。直到看到楼下的车子发动离开,这才带着飞龙下楼去溜达,这是飞龙每天唯一可以出去活动的时间,大型犬需要经常运动,否则就容易引起各种疾病。

    开学之后,季夏回到了久违的学校,这学校不管是对季夏还是谷宇来说,都是久违的。季夏这样的学生,学籍挂在学校,但是一学期也见不到几次人影,学校领导和老师都知道,这就是个混子,他愿意哪天毕业就哪天毕业,只要不在学校惹事就行。没想到这次开学之后,他居然如期来报了到,并且每天还跟着所有的高三学生一起上早晚自习,简直是脱胎换骨,换了个人似的,知道他的人几乎都跌破了眼镜。

    不过知道他的人真心不多,他是留级生,原来班的同学早就毕了业,现在的同学没有几个知道季夏这个人的存在,大家都将他当成插班生。季夏乐得自在,兀自看自己的书,做自己的题。原来那个季夏的基础太差,他自己虽是读过高中的,但时隔太久,也忘得差不多了,等于是重学。

    所幸的是季夏本人极其聪明,一学就通,又加上现在肯用功,学起来是事半功倍。用老师的话来说,那简直就是海绵吸水一般迅速,各科老师提起他都喜上眉梢,这真是浪子回头的典型啊。

    日子在紧张忙碌中度过,除了上课,余下的时间就用来训练飞龙。飞龙是拉布拉多和中华田园犬的混种,从牙齿磨损情况来看,起码有五六岁了,正值壮年,当初的主人不是什么专业人士,也没对它进行过系统的训练,已经错过最佳的训练期了,一般的犬,三个月到一岁左右是最佳训练期。

    季夏也不指望将它训练成工作犬,能够执行简单的日常命令就不错。所幸飞龙非常聪明,不到一个月,它就知道去规定的地方方便、吃饭、睡觉,还会听从简单的口令来、坐、卧下、等待等等。这对季夏来说,也算是聊以慰藉。

    国庆节和中秋节是挨在一起的,不是什么整数年份,政府也就没什么大庆典。学校给他们放了假,季夏被谢雪莹叫了回去,参加周家的团圆宴,这是三年来的头一回,因为季夏现在的确已经重新做人,跟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了,待遇自然也不同往日。

    季夏兴趣缺缺,但觉得也是情理中事,虽然和周家没什么血缘关系,但自己被母亲带到周家,也算是周家的一份子,别的不说,谢雪莹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在京城这地界上,非富即贵的人一抓一大把,周家只是其中的一家。周家祖上是资本家,虽然不是什么根正苗红的革命世家,却懂得不断加强官商联合,倒也跟本朝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谢雪莹,她家是行伍出身,世代从军,季夏的舅舅谢振国,不到五十岁,已然是陆军少将了。

    季夏的祖父季老爷子也出身行伍,与谢老爷子是多年的老战友,不过季家人丁单薄,到中年之后才得季夏父亲一个儿子。季夏父亲季学君响应“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号召,学了工科,投身于科学事业,留大学任教。但因过于痴迷科学,忽略了妻儿,谢雪莹彼时正好认识丧偶的周正刚,孤男寡女一拍即合,给季学君戴了绿帽子。

    季学君有着知识分子的清高,非常干脆地和谢雪莹离了,当时季夏被判给了父亲。季学君哪里有功夫带孩子,就把季夏托付给了自己父母。结果不久,季学君在实验室做实验的时候出了意外,发生了爆炸事故,当场丧命。

    季夏的奶奶老来丧子,没能扛过打击,也撒手人寰,留下季夏和爷爷相依为命。但是季爷爷曾在战争中受过伤,身体里有几块弹片,隔三岔五要去疗养院疗养,季夏他妈便将儿子带回了自己身边,承诺孩子不改姓,继续姓季。那时候季夏已经六岁了,开始知人事,知道母亲抛夫弃子,所以一直都怀恨在心,对谢雪莹的态度一直都带着敌意。

    爷爷在世时,季夏心里还有个寄托,到他初三那年,爷爷也病逝了,他的叛逆期正式到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别人越管他越叛逆,简直就成了一个混世魔王。周家子弟多,又家大业大,各怀心思,看他这样,乐见其成。只有谢雪莹担心他,但是儿子最反感的就是她,想管也是无能为力。

    这天团圆饭是在xx饭店吃的。现在人都懒了,逢年过节都不愿意自己动手烧,电话一打,订几桌酒菜,吃完了碗筷一撒,自然有人来收拾,他们接着赶下一场活动,乐得清闲自在。

    吃饭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把目光聚向了季夏。如果季夏还是以前那个纨绔样子,自然没人注意他,扶不上墙的烂泥,谁稀罕,随手扔点什么食物残渣,就把人养活了,不会跟他们有多大的利益冲突。但是现在不同了,这小子他觉醒了,听说正在发愤图强,要考大学,将来是不是也想进军周家集团公司,跟他们分一杯羹所以人人自危,警报拉得高高的。

    周家人丁兴旺,不管是儿子女儿,逢年过节都聚在一起,长辈们坐一桌,小辈们要挤两桌。周昭云拉着季夏和他们兄弟几个坐一起,季夏和这些人素来接触少,算不上多熟络,只埋头吃自己的饭。

    大哥周旭云的妻子葛玉清看了一眼季夏“小夏你越来越瘦了,是要多吃点。听说最近在发奋学习,准备考清华还是北大啊”这话语不是不揶揄的。

    季夏随口说“我闲得无聊,学着玩。”

    旁边的老三周曦云嗤笑了一声“大嫂你也太抬举他了,你以为这年头还跟以前张铁生交白卷考大学的年头一样啊就算咱家面子大,交个白卷上去,咱也不好意思拉下脸去求人吧。”

    周昭云沉着脸,加了一筷子鱼肉放到季夏碗里,转头对周曦云说“你当初考了二百分,让爸给你找关系你觉得就好意思了多吃闲饭,少说废话。”

    周曦云被二哥揭了老底,脸上一红,愤懑地瞪了一眼季夏。季夏笑得肚子疼,但是面上却不动声色,对周昭云这个二哥不由得又添了一分好感。

    周旭云开口说“咱们家的孩子,只要是想上学,不管考不考得上,什么学校都不在话下。小夏,告诉大哥,想读什么学校”

    季夏抬头对周旭云笑了一下“谢大哥,我想读xx学校。”这所学校是罗建飞一直想考的。

    一时间大家都沉默了,xx学校是一所外地的军校,并不在京城,出了京城地界,周家恐怕也是鞭长莫及。

    季夏又笑着说“大哥,不用担心,我自己考,不麻烦大家,考不上也没关系。”

    这话一说出来,没有人再嘲笑他,季夏既然想考军校,以后不管是从军从政,应该都对他们家的事业完全没有兴趣了,所以纷纷都松了口气。

    只有周昭云皱起眉头“考那么远做什么,京城也有很多军校,随便你挑。”

    季夏淡淡地说“我喜欢那儿。”

    6、第六章 烂桃花债

    吃完饭,出了包厢,季夏被谢雪莹叫住了“夏夏,过来。”

    季夏一扭头,看见母亲和一个穿着笔挺军装的中年男人站在一起,他的松枝绿底肩章上,缀着金色的枝叶和一颗金色的五角星,少将军衔,季夏忍不住在心里吹了声口哨,真帅他走过去,不自觉地挺直腰杆“大舅。”

    谢振国一向对自己这个外甥心怀怜悯,不过后来知道他破罐子破摔,颇有些恨铁不成钢,今天再看到,不由有些意外,这小子的精神气与之前那种颓靡相去甚远,腰杆笔挺,颇有点军人后代的风范。不由得露出笑容,伸手拍了拍他的肩“小夏最近看起来很精神嘛,听你妈说,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季夏挠挠脑袋,嘿嘿笑了两声“我已经长大了,不能再混着了。”

    谢振国点点头“不错,早该这样的。听说你准备考军校”

    “我想试试。如果考不上,我想去当兵。”季夏没有把握能考得上军校,毕竟基础实在是太差了。

    谢振国笑眯了眼“好啊,有志气。需要大舅帮忙的地方只管来找我。”

    季夏连忙立正,给谢振国行了个标准的军礼“谢谢首长”

    谢振国摆摆手“去吧,陪你姥姥姥爷说话去。”

    “是”季夏心下雀跃得很,这下大舅开了口,怎么也不用担心了,到时候要去哪儿,不也是大舅一句话的事

    谢雪莹有些担忧地望着儿子的背影“大哥,真让小夏去当兵啊”她家是行伍出身,自然知道当兵的辛苦,家里什么都不缺,光他爷爷留下来的遗产都够他衣食无忧一辈子了,何至于去吃那个苦。

    “你舍不得我觉得挺好的,当兵不见得有什么大前途,但部队是个炼钢的好熔炉,孩子在那里能学会吃苦,没准还能学点本事。退一万步说,在那里不会学坏,不比放在这京城惹是生非的好难得他自己也愿意去。”谢振国自己出身行伍,自然对部队充满了感情。

    谢雪莹想一想,也对,要是去了部队,这种和平年代,上战场的机会是极少的,在那里,儿子是安全的。要是在京城,三天两头跟人打架,这打死人或被人打死也不是不可能的。

    中秋晚宴散了之后,季夏原本打算回去继续复习的,但是被舅舅家的表兄弟们拉住了,说一起去k歌,季夏想一想便答应了,权当放松吧。结果这一去就差点出事了。

    正值黄金周期间,各大娱乐场所全都爆棚,表哥谢玺早就在一家私人会所定了包厢,带着弟弟妹妹,又叫了几个好朋友,一群年轻人浩浩荡荡杀过去,喝酒、唱歌、跳舞、做游戏,场面火爆又喧闹。季夏看着这场面,已经有点后悔过来了,飞龙在家还没喂食呢。

    他被灌了两瓶啤酒,想去包厢里的洗手间放水,没想到有人在占用洗手间。他等了一会儿,里面的人还没出来,便伸手敲了敲门“怎么还没有好啊,要多久才能出来”

    身后有人笑了起来,季夏回头一看,一个耳朵上带着钻石耳钉的男生暧昧地笑看着他“里面的人正嗨呢,要撒尿,去外面公用的吧。”

    季夏看了一眼那个男生,又看看卫生间的门,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没好气地踹了一脚卫生间的门,径自出去了,他准备上完厕所就直接回去。

    高档会所,外头公用的卫生间也是相当讲究的。季夏撒尿的时候,发现旁边一个人频频往他这边看过来,他自己是个弯的,所以对这事敏感得很,便有些后悔在外头便池撒尿了,只好微侧过身体去。

    没想到对方尿完了并不走,而是杵在原地“哟,这不是季少么好久不见啊,还以为你已经从良了。”

    季夏嫌恶皱起眉头,瞥了一眼那人,有点面熟,但是叫不出名字来,没理他,自己去洗手,心里骂道你他妈才从良,你们全家都从良。

    对方凑过来,伸手去攀他的肩“季少,别当不认识嘛。挺巧的,走,一起喝酒去,坤哥刚才还在念叨说好久没有看到你了呢。”

    坤哥是谁不认识季夏不着痕迹地躲过那只手“不了,多谢。”然后匆匆往外走去,也不回包厢,拿出手机给谢玺打了个电话,说自己先走了。

    刚出了会所大门便有些后悔了,这种会所,自然不是修在大街上的,总是挑了环境比较清幽的郊区,不然怎么显得出高级会所的档次来。来这边的,基本都是私家车,很少有出租车。

    他琢磨着还是回去等谢玺一起走,或者让会所的人帮自己叫一辆出租好了。一回头,看见会所里出来了一拨人,足有五六个,其中就有刚才在厕所遇上的那小子。季夏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些人该不会全都冲自己来的吧结果那些人还真是,一看见他便大步走了过来。季夏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两步,见他后退,对方拔腿向他跑来。

    季夏来不及多想,下意识地拔腿就跑,后面的人呼啦啦地全追了过来,带头的那个还在叫嚷“小夏夏,看到哥跑什么,别忘了你还欠了哥什么吧你小子像条泥鳅似的,从家里搬了出去,手机也换号码了,到处都找不到人,是不是欠老子的债想赖账啊”

    季夏猛地想起来了,这个坤哥是京城的一霸,家里也很有点背景,黑白通吃,混得很开。关键是这家伙好男色,不知当初季夏跟他做了什么交易,人家不要钱,只要人,陪他玩玩就行,玩什么,用屁股想都知道。想到这个,季夏真想把自己给掐死,这混账东西,迟早是要把自己给弄死吧。

    有人在后头嚷嚷“坤哥,开车追。”坤哥果然不再追,等着小弟去开车。

    季夏刚才使出了吃奶的劲,才让自己没被对方追上。但是两条腿怎么跑得过四个轮子,他心下一阵慌张,看见对面来了一辆车,来不及多想,冲上去就拦车,对方开得不算慢,看见他拦车连忙踩了个急刹车,将将碰着他将车停下了。司机一停车便破口大骂“我操,你小子不要命了”

    季夏连忙跑到门边“救命,有人要追杀我,麻烦你带我离开。放到闹市区就可以了。”

    “啊”那司机听说这事吓了一跳,哪里敢开车门。

    正说着,车后门开了“小夏”

    “二哥”季夏喜出望外,赶紧蹿上车去,将周昭云往里挤。车后座发出一声惊叫,原来后面还坐了一个女人。

    季夏也顾不得太多,挤了上去,砰地合上车门“对不起,挤一挤,赶紧走,二哥,那些人要追上我了。”

    周昭云往中间挪了挪,紧贴着季夏坐了,对司机说“开车,先送杨小姐到会所。”

    季夏拉着周昭云的胳膊“哥,别去会所了,先带我离开这里。”

    周昭云看着他,点了点头“那就先回市区,杨佩,今天我弟弟遇到麻烦了,不能去会所了,下次带你去。”

    叫杨佩的女人有些哀怨地看了一眼季夏,但是什么话也没说。

    坤哥眼睁睁地看着季夏从自己眼前一溜烟走了,自己的车开出来的时候,季夏已经没影了,不由得发了一通脾气。不过也没太在意,既然还在京城,就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季夏坐在周昭云身边,惊魂未定,就算是在战场上,面对死亡的威胁,他也没这么惊慌失措过,大概死亡也比这种未知的恐惧要踏实得多。

    车进了市区,周昭云先将杨佩放下了,说晚点去找她,然后回到车上“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谁追你”

    季夏苦恼地鼓起腮帮子“坤哥。”他也不知道坤哥的全名。

    周昭云额上青筋爆跳“高坤他追你干什么”

    季夏用手扶着额“我也不知道,他说我欠了他的债。追着我还债。”

    周昭云一巴掌拍在季夏后脑勺上“混账东西,你没事去招惹他干什么这么不知轻重,迟早有一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很显然,周昭云也知道高坤是个什么人,而且对这人还有点忌惮。

    季夏哭丧着脸,心里哀嚎不已这难道是老子想看到的吗那个妖孽季夏,早就已经死过一回了,现在顶着这个倒霉鬼壳子的是老子,老子无缘无故还得来承受这个不长脑子的东西惹出来的一切祸事。

    “现在怎么办”季夏知道事情有些棘手。

    周昭云看看后面没有追上来的车,说“暂时别回四合院了,去你自己那儿待着,最近老实给我待着,别出去惹事,我去找高坤谈谈。”

    “哦。”季夏心说,自己难道还不老实么。

    季夏没想到,高坤并不好打发。周昭云更是没有料到,高坤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咬定了非要季夏不可。

    这说来说去,还是得怪季夏,没事长得那么漂亮,让一干老色鬼不知偷偷淌了多少口水。偏生他家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别人还不能随便动他。这小子又滑溜,大概知道自己被人觊觎,便态度鲜明地表示自己对龙阳之道毫无兴趣,女朋友是换了一茬又一茬,比换衣服还勤快。

    所谓不作就不会死,偏生这小子胆子肥,不分青红皂白,该不该招惹,看见合眼的女的就去勾搭,不管是少女还是少妇。这边勾搭,那边就要撒手,不知道弄碎了多少芳心,也不知道得罪了多少路神仙。

    跟高坤之间的交易就是这种烂帐惹出来的,他睡了别人的媳妇,那男的也是有头脸的人物,咽不下这口气,便要教训季夏。当时正好高坤在场,便出面保他,说替他解决这事情,但是季夏得陪他一晚上。季夏病急乱投医,便答应了。

    其实高坤并没有替他解决好这个问题,否则季夏就不会被人浸在泔水桶里,小命都没了。但高坤不知道这事,他在季夏出事的第二天去找了对方,人家已经教训过季夏了,愿意给高坤一个面子,不再追究季夏。

    高坤便认为自己将事办妥了,自然要来找人兑现交易,没想到季夏消失了,手机打不通,人也不见了。这不,过了快两个月,就在高坤以为季夏躲到外国去了的时候,季夏好死不死自己送上门去了,谁愿意将嘴边的肥肉吐出去呢,尤其是高坤这种雁过都要拔毛的。

    7、第七章 我要当兵

    “你到底要怎样才肯放过我弟弟”周昭云隐忍着怒气望着高坤,他都愿意让出一块地皮,高坤都不肯罢休。

    高坤的腿架在茶几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抖着,看起来要多欠抽就多欠抽,他嗤地笑了一声,摆摆手指头“周老二,你这便宜哥哥管得够宽。不过你说什么都没用,让季夏那小子自己来。这是我跟他的事,除了他自己,谁来都没用。”

    周昭云面色铁青“你是不愿意放过他了”

    高坤哈哈笑了一声“周老二,还有谁比我更懂你的心思呢那小王八蛋撩得你心痒,同样也撩得我心痒,你就不想我把他拿下,然后你接手过去好好安慰安慰,这人就是你的了。当然,这得要你不介意穿我的破鞋。哦,你要是不愿意在我后头,你可以先把他办了,再送过来给我也行,我不介意,我没有处男情结。”说完还摊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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