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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的解剖学_第68分页

作者:唐深深 字数:14167 更新:2021-12-22 09:17:09

    所以,这不是说明他的身体确实很虚弱么只要我没事就跑一跑,他不是自大么,看我迟早拖垮他

    任平生也不管我,径自走到院落的一角,从一个低矮的茅棚中牵出一匹杂色花马来。这马十分高大,就在月光下也能看出毛色油亮,肯定是一匹日行千里的良驹。这个不起眼的小院子里,还真是藏了不少的宝贝。

    任平生把马拉出来,想了想,忽然又停下脚步,掀开了院中的井盖,又从怀里掏出一包药来。

    “你干嘛”我看他打算把那包药往井里倒,就知道他肯定没安好心,赶紧先出言阻止。

    “嗯我在这村里住了也有几个月了,见过我的人有点多,虽然见的不是真容,可是只要是有活人的地方,总免不了有是非,还是死人的嘴最严实。”

    我的嘴差点就惊得合不拢了。

    “任平生,你疯了这些村民招你惹你了就为这么屁大点儿事,就对全村老小下毒手你特么还是人吗”

    任平生的脸上露出了那招牌式的冷酷的笑。

    “我是不是人,没有你说话的份。我想做的事,也没有你插手的份。”

    这村里男女老少,少说也有好几百口,任平生只是为了消除这区区不值一提的线索,就打算把他们全都毒死怎么会有人,对于鲜活的生命漠视至此呢

    我的后脊忽然生起一股寒意。他刚刚曾经说过,他是数月前来到这个村子,投奔了“婆婆”,可是他刚来,“婆婆”就病逝了

    这位婆婆,恐怕已经遭了他的毒手吧这是何等冷硬的心肠啊

    但是以我对任平生的了解,他想做的事,是肯定会无视他人观点地做下去的,更何况我也没有本事凭武力阻止他。

    “任平生,”我换了策略,“你脑子短路了吧本来呢,还没人知道你在这,你把全村人毒死了,官府肯定会来人查的。你瞧,我也在这村里失踪了,然后,你这个莫名其妙的外来人也失踪了喂,你可不要小看雍州府,不要小看玉衡司,也不要小看骆大哥,他们肯定能查出来,做这事的就是你只要事情传出去,天镜门也一定会知道的,这样你的如意算盘”

    还没等我给他头头是道地分析完,他已经打断了我的话。

    “我下的毒,是不会立即发的。这井水在地底连通,吃了井水的人,会渐渐地生疫疾,而这种疫疾,无药可医。他们根本就不会发现这是毒。”

    “连下毒都下得这么贱”我在心里恨恨地骂了一句。

    但是任平生却直起腰来,与我对视。

    “阿萤,这么不喜欢我杀人么”

    开玩笑,我怎么可能会喜欢看到杀人呢我狠狠地剜了他一眼,不再说话。

    “我呢,做事只是不喜欢留下这种潜在的危险而已,这些人,也不是非杀不可的。”任平生挑眉望着我,作沉思状说道,“不杀,也可以,可是我不喜欢被人指使,也不喜欢听人哀求,我只喜欢谈条件。”

    “价码开出来吧。”既如此,不妨干脆一点。

    任平生呵呵一笑。

    “价码么,就是你不要跑,乖乖地跟着我,我走到哪里,你跟到哪里,就只这一个条件。可是你要是逃呢,逃一次,我就杀光一个村子,那么,人命可就都变成你害的了。”

    “疯子”我暗自切齿,嘴上却只得应道“好,就这么定了,说到做到。”

    “哼哼,阿萤,我现在还没有大好,所以,你要是天天乱跑,我也会烦心的,说不定那一天把你打成残废也未可知,这样于你于我,都有好处。”

    “既然是只有这一个条件,那么,我要杀你,不在这之列吧”我冷笑着问道。他已经在挑战我的各种底线了。

    “嗯,阿萤,杀我可以的,只要你想。我准你不择手段地杀,只要杀得了我,你就自由了。”

    “等死吧”这句话我没说出来,但是在心底认真地yy了一下。

    最终,任平生没有往井里下药,我也没有给雍州府的人留下任何信息记号。我不希望骆大春他们费神来找我,所以不告而别才更像现在的神经兮兮的我的作风,他们反而会少担心一些。

    反正我也向骆大春发过誓了,我是不会随随便便寻死的,相反,在这一路上,我要杀了任平生

    任平生拎起我,扔到马上,自己也翻身上马,将我圈在前头,纵马向更加西北的方向疾驰而去。

    我们一路上一点也不赶,但是走的都是人少的路,从来不在大城市中穿行,反倒专找些乡村、郊野,一路上的景致别有一番风味。

    平时,任平生总是易容的,一天换一个模样,只有一个原则,很平常,没有特点,绝不引人注目。只有当穿行于无人区域的时候,他才会露出本来的面目。头一次见他真容的时候,我吓了一大跳,因为现在的他,比原来显得苍白憔悴了许多,也瘦削了许多,就好似耗尽过全部的气血,刚刚开始重新复苏似的。

    平时他与我同乘一骑,把我圈在前头,那股熟悉的淡淡熏香味道就会时隐时现地传过来。从前在寒冷的冬日见到任平生的时候,他从来都只是一袭天青色单衣,最多不过是罩一件单斗篷,而他的手指总是温热的。可是现在,他却不得不在身上紧紧地裹着一件厚厚的狐裘,才能勉强抵挡得住寒风的侵袭。

    如果他不说话,也不做事,只那么静静地裹着狐裘的时候,眼睑微微地垂着,眉心微蹙,五官如削,肌肤凝白似玉,神情却不自觉地流露出一股傲气,客观地讲,真心好看得很。我总是忍不住扼腕叹息白瞎这一副好皮囊了,怎么就会是这样一个变态呢

    我曾经趁着他分神,忽然拔剑反手朝他心口戳去,可他却能在环拥着我骑马的如此之近的距离,轻巧地夺下我手中的兵刃,并冲我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就这样不知走了多少天,总之我们是去到了更加寒冷的地方,西北的边疆,一望无际的沙漠。沙漠中有一片小小的绿洲,傍着沙丘,有一处面积颇大的水,周围荒无人烟。

    任平生带着我登上了沙丘,我往下一看,不由吃了一惊。

    下头那片水,形状弯弯的,像是月牙的形状。我们行走的方向,沙山,稀有的不涸泉水,这个场景,我曾在千年以后的照片上看到过的。鸣沙山,月牙泉,这里,应该是敦煌吧

    我们正处在敦煌附近的大沙漠里呢。

    沙漠里的阳光格外明亮,晴朗而寒冷。任平生站在沙丘的顶上,忽然眯起双眼,向天空伸出双臂。在他的这个神情和姿态中,我似乎看到了一种可以称得上是“天真”的东西。r1152

    no231 一蓑烟雨任平生2

    任平生的脸上,居然会出现这种纯净而喜悦的神情,实在是完全超越了我的想象力。

    “阿萤,你不知道,我最喜欢的就是阳光了。听说这里是天底下阳光最灿烂的地方,所以,无论多么麻烦,也想到这里来看一看呢。可惜是冬天,要是夏日,肯定是更好的,所以,夏天咱们再来一回,好不好”

    这种幼稚的言辞让我下巴都快掉了下来,让我久久无言以对。不过我还是在心里鄙视了一下,古代这是什么信息量,居然认为西北方的沙漠是世界上阳光最好的地方要是你哪天有幸去了三亚,看到那里的阳光和沙滩,还不得当时就跪下哭啊

    可是任平生沐浴着阳光,唇角挂着愉悦的微笑,微微地眯着双眼,似是有些陶醉到物我两忘。我心中暗暗惊奇,还以为恶人都是怕光的,没想到恶人也喜欢太阳,就像张老师一样呢。

    我想起了张扬纹在右肩的部落太阳图腾,想起他微笑着说“世界上有些东西,真的是像太阳一样呢。”

    太阳给人的感觉总是那么温暖,看来,对于美好事物的向往,并不因为这个人属于光明或属于黑暗而有所差别。想到这些,我不禁有些心生感慨了。

    忽然肩头痒了痒,却发现是任平生手里拿着一根沙漠里的胡杨枝子,笑嘻嘻地轻轻戳了戳我。

    “阿萤身上也有光呢,不是夏夜流萤的那一种,是很大,很亮的,让人发热的。”

    “别扯淡”我一把扯住那胡杨枝子,用力一掰,却没能把它掰折。

    任平生纵声大笑起来。

    “沙漠里的这种树啊,生而千年不死,死而千年不倒,倒而千年不朽,又臭又硬,又能装又爱硬撑,冥顽不灵,死不悔改,也跟你一样呢”

    任平生很爱笑,从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就是这样。

    他的笑看上去像阳光一样温暖,险险就可以骗过所有的人。可是我很清楚,我的五感 都曾拉响警报,提醒着我,这个人骨骼深处散出来的冷酷与血腥,甚至连他身上那好闻的檀香味都掩不住。

    他的笑全部都是假的,假得可怕,可笑我初初见时还曾被他欺骗过。影帝也有光明与黑暗之分,演技用来做害人的道具,那就真的是可憎了。

    可是这一刻的任平生,裹着银灰色狐皮裘,放纵地笑着,每一寸肌肤,每一丝头发都是愉悦的,没有任何一点冰冷的感觉从他的体内溢出来。我忽然感觉他这一刻的笑好像是真心的,没有任何伪装,他是真的很高兴。

    “你抽风了么”我不客气地打击了他的兴致。

    “因为自由了嘛,真正的自由。”

    “你欠了戎抚天八百吊了”

    “戎抚天”三个字倒让他的神情掠过了一丝复杂。

    “父亲比你想象中要可怕。”他敛了笑,挥手示意我要走了,显然是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

    我感到非常纳闷,因为我们不远千里地从长安赶到大漠,走得很慢,足足花了一个月的时间,他竟然在这边什么事都没有,就是为了站在这里,让太阳光这样晒在自己身上。

    难道从悬崖上掉下去,把脑袋也摔坏了吗

    这一路,我又用软的硬的直的歪的各种方法问关于聂秋远的事,可他都是一句“玄武死了”搪塞过去,就再也不提。他的这个态度让我更加确信他是说谎的了。

    我只能这样告诉自己,告诉自己因为任平生=骗子,任平生的话=扯淡,所以秋肯定还活着。就是因为任平生说他死了,他才更是肯定活着。

    我不能去仔细思考任平生说过的话,因为他关于秋与鬼火五毒咒的说法,真的很有说服力。我的秋就是那样的人。

    我不能接受那个结论,所以,我不能去想。

    我感觉我们是在漫无目的地行走,今天往东,明天往西,曲曲绕绕,随心所欲。昨天睡下的时候,不知道今天的去向,本打算上山,却因一餐河鱼的美味而决定沿江而下。时光缓缓地流逝,不知不觉就从飘雪的冬日,进入了绿柳如丝的春天。

    不晓得任平生到底想做什么,可是他这样子走下去,我一点意见也没有,反倒是他停下来的话,我才会不高兴了。因为这样到处走着,每走到一个地方,我就可以去那些消息灵通的地方查查,看看各种告示。像秋那么耀眼的人,只要他有行动,总会留下痕迹的吧。

    每每我去打听聂秋远的消息,任平生也不拦我。反正他也没什么事,就懒洋洋地在我身后跟着,不说话,也不打岔。只不知道每次我失望而归,他是否总是在心中暗暗地兴灾乐祸呢

    不过就这样随意地走着,看着古代的花花世界,沐浴着春天的风,倒也让我的心胸一天天地开阔起来。我看到一个新世界在废墟上缓慢地重建,就像任平生的身体也随着气候的转暖一天天地变好一样,百姓的脸上总洋溢着沉静的欢喜。

    这些日子,任平生居然一改往日的阴险凶残,静静的,淡淡的,虽然局面都是由他掌控着,可是我想做什么,只要置于他的监管之下,倒全都随着我的心情,从不阻拦。甚至连我打算扮成幽夜公子去偷宝石这种事情,他也没有阻止,反倒饶有兴味地换上夜行衣,当了我的帮凶。

    如果这个人不是敌人,而是盟友的话,那这个盟友实在是太给力了。这就是他跟我去偷了一回宝石之后我所做出的总结。

    我不明白任平生究竟打算做什么,只知道所到之处,看遍了之后,他常常会轻轻地摇摇头,叹息道“天下之大”

    “天下之大”,下一句通常接什么呢“天下之大,莫非王土”,还是“天下之大,竟无我立足之地”

    去各种没去过的地方,看遍风土民情,尝遍美味佳肴,体验各种各样的新鲜事,时光流逝得倒也平静。直到有一天,任平生在一个清晨咯血,身子轻轻一歪,而我竟非但没有落井下石,反倒无意识地一把扶住了他。他惊讶地望着我,脸上渐渐地浮现出欢喜的笑意,我才忽然十分地害怕了。

    我是不是渐渐地适应了这样的状态是不是有些疏忽了对他的防范是不是偏离了对他的正确判断呢

    这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啊他是敌人,双手染满鲜血的刽子手,永远都不值得宽恕这样下去,渐渐把他当了熟悉的人,像朋友一样的人,对他的恨意消减了,忘记了要杀他的誓言,可该如何是好

    这一天,看地图我们是走到了杭州附近。时令已经是初夏了,身上的衣衫已经换得轻薄,却依然没有秋的消息。

    江南水乡已经到了最生机勃勃的季节,各种绿的颜色如同洗过一般,鲜艳到无法比喻,看在眼中就令人心生希望。我们依旧是没有进城,就沿着山水之间的郊外小路,在各个郊县之间穿梭着。

    走了很久,我们无意中路过了一个非常漂亮的村子。这地方依山傍水,有数条河流从县城间纵横交错地穿过。看一望无际的农田和百姓的住房,鱼米之乡应是十分富庶。时候刚好,一洼洼地水塘里挤满了粉色白色的藕花,莲叶底下,鱼儿轻快地游走,激起层层迭迭的涟漪。

    村头小馆子的一道名菜,似乎就叫作“荷花鱼”,吃的就是这野生在荷塘里的鲜鱼呢。

    村落的农业似乎是耕种水稻,现在这个时候铺展开的是一望无际的绿色。村边的野地种的是大片的桃树,春天的时候一定很好看,村里住家门前种了桂花,郁郁葱葱令人期待秋季的浓香。

    正是午饭的点,家家户户飘着袅袅炊烟,饭香引得人谗涎欲滴。

    任平生仔细地看了看地图,脸上渐渐露出了笑容。

    “这里很好,不如就在这里吧。”

    “你到底想干嘛”

    任平生呵呵笑起来,说“阿萤,咱们不走了。你是我的俘虏,所以我要把你关在这里陪着我,我们一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结网打鱼,耕田织布,自由自在。”

    这里头,似乎没有我发表意见的位置。

    “阿萤,我一直想找这样一个地方,温暖,阳光好,富庶,舒适,周边大城市没有天镜门暗点的痕迹,离官府也遥远。但是,这个地方又不能寂寞,附近要有许多有趣的地方,如果哪一天厌了,可以打发无聊。你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人吧”

    “你都打算把我关起来了还管我耐不耐得住寂寞”我没好气地说,“你怎么不去出家你住你的,干嘛非拉着我垫背啊,神经病”

    任平生笑道“那日吃过阿萤烧得菜,就久久不能忘,若我出去种田,没有你在家烧菜怎么行呢”

    我的脸忽然就红了,因为他提起了那回我给他烧菜的事。可那回他是扮作我的男神聂秋远来骗我的,我是给秋烧的菜,被他占了便宜。而且那一次,我我还对他做了更不堪的事,我曾经强吻了他,还差点被他强暴。

    这一段完全不能提,简直是不堪回首,谁知他竟念念不忘。

    我心里一惊。莫不是任平生竟选定了我,打算强迫我做他归隐山林之后的终生伴侣吗

    那怎么行呢开玩笑

    可是这一路上,他从来未对我言语举止轻浮过,从来没有强迫我做任何事,就算睡觉时强令我与他在一个房间便于监视,也从来都是让我睡在床上,拉好帐幔,从来不占我的便宜。所以,我一直以来忽视了这个问题,以为所有的接近,都是为了监视我,却没有思考过,难道男人是一个如此有耐心,爱做无利买卖的物种吗

    更何况是狡猾的任平生呢

    我提醒自己,要小心了,要想办法脱离这种状态,只要想,肯定会有办法的。要是在这里落脚了,我还怎么去寻找我的秋呢

    正往前走着,却发现我们走到的远离村中心的郊野,居然莫名其妙地围了一大圈人。

    四下什么值得人聚众的东西都没有,却很不正常地围了一圈人,我的心里一下子就浮起不祥的预感了。

    莫不是,我的特殊体质又发挥作用了

    原本十分愉悦的笑容渐渐地在任平生的脸上凝固了,他的脸色越来越黑,越来越难看,最后竟几乎变成了愤怒。

    因为我们已经走近了,透过围观群众的缝隙,在众人的大呼小叫里,看清了他们围着的东西。是满满两大包血淋淋的碎肉

    不对,是尸体r1152

    no232 一蓑烟雨任平生3

    居然在这种山青水秀世外桃源般的地方,也能碰到尸体而且还是碎尸

    任平生的脸色非常不好看,他沉默了一阵,终于叹了一口气。

    “还以为找到了一个不错的落脚地呢,这下又不行了,很快官府就会到这里来了,所以,又是一个是非之地。”

    我倒是在心里暗暗地松了一口气。这就好,不用留下来,被他禁锢起来了。我甚至差点在心里说出了“死得好”这样的缺德话,连忙暗自呸呸呸了好几口。

    我拔腿就往前凑过去,却被任平生一把扯住了袖子。

    “阿萤,一定要插手么”

    废话,当然要插手,不但要插手,还要把事情搞得大一点我怎么能让你的如意算盘得逞呢

    我从怀中掏出一块腰牌,叉腰大喝一声“大理寺统统退后”

    任平生怔了一下,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

    “好好好,反正也不行了,就随你玩吧。”

    百姓听到“大理寺”三个字,都吓了一跳。既然围了这么多人,肯定是刚发现,刚报官的,大概官差不可能来得这么快。而且,怎么会是“大理寺”呢

    可是我那大理寺的“工作证”亮闪闪的,精美无比,十分唬人更何况是真货呢,他们谁也没敢提出任何异议,就自然地两下分开,让出一条小道来。

    我一个妙龄女子大踏步地走上前去,在尸块近前蹲下。周围人群一片哗然,连对尸块的恐惧都忘了。任平生苦笑着摇了摇头,跟在我后头走过去,也在我身边蹲下了。

    抛尸现场位于一片茂密的草丛里,位置其实相当隐蔽,大概不知是谁割草打柴路过,无意中发现了的。尸体被装在两个大个深色布包袱里,肢解成了很小很小的块。

    谁这么缺德啊我不是没见过碎尸,相反,许多人作案之后,情急之下,为方便藏匿尸体,分尸也是一种常见现象,有用菜刀切的,有用锅煮的,有用冰柜冻了再锯的,但是大多非常笨拙。可是像这一具尸体,分得这么碎、这么精细的,真的属于很少见的情况。

    从利器自关节韧带连接处切入,利落地将骨肉解开的情形看,分尸的人是行家,武学行家,或者是职业的屠户。

    我从怀里掏出手套和口罩,就准备开始检查尸块了。身后的人群中又是一片哗然,我的手却在这时被另一只手握住了。

    任平生从我手中接过了手套和口罩,笑道“大人,这点小事,不劳您亲自动手,还是由属下来吧。”

    唔,什么时候变成“属下”了还真会演啊

    不过我没有多话,只把手套和口罩交给了他。除了第一次见面那回,我再也没有亲眼见他查过案验过尸,不管任平生在天镜门里的定位究竟是杀手还是侦探,他的侦查能力都是绝对不能小觑的。

    三人行必有我师,即使是敌人,我也很乐意袖手旁观,将他的行事方法摸个通透。

    任平生丝毫没有在我面前掩饰技能的意思,他从容地戴上手套,把口罩颠来倒去地看了一阵,忽然噗地一笑,好像是想起了什么令人乐不可支的事情。笑了一阵,他才把口罩也戴上了。

    我心说你这也太不地道了。好在这是古代,没有手机相机,要不然,把你这笑脸一拍,网上又得炒红一条“刑警碎尸现场面露微笑”之类的新闻,没准你还能得个雅号“微笑哥”。

    其实我知道,任平生是有比我这副手套更高级的装备的。聂秋远手中的天镜门专用手套我后来曾拿来仔细地研究过,那真是精巧高档到了极点。那手套是当年大黑天亲自设计制作的,但是材料非常稀有,成本很高,没有办法普及为大唐司法机关的官方装备。

    我手里这副,是大理寺发的普通手套,比没有强点有限。不过任平生显然是不想在公开场合使用与天镜门有关的任何物品,所以就丝毫不以为意地使用了我的这副手套。

    装备好的任平生,开始动手把布包里的尸骨一块一块地取了出来。

    本来我认为,他一定会先寻找具有最显著特征,可以证明死因的那些尸块,可是他并没有,他做了一件让我意想不到的事。

    任平生在旁边清出了一块空地,然后,把那些残破的尸块按照他判断的身体部位摆在地上,开始玩起拼图游戏来。

    “你干嘛”我实在忍不住问他。

    任平生没有回答我,只看见他的双眼微微弯了一弯,好像笑了一下。他认真地拼着那两包尸块,沉浸在十分认真严谨的气氛里头,竟显得十分陌生。

    单纯这么看上去,就与身边的人,张扬,我的朋友们,刑警队的老师们是一样的,没有善恶的分别,就是一个认真的专家。

    哦买噶,我的心智是不可以这样被他所迷惑的。

    我认真地看着他拼图,一看就是两三个小时。周围的人部分站得受不了,就散去了,可是大部分还是留了下来,可见喜欢八卦是古往今来人类的本性。

    “大人,情况不太对哦。”任平生终于捻着一根细骨,眉头微蹙地说道。我看到地上已经基本拼出了一个完整的人形。

    “怎么能看出死因的部分全都被破坏了吗”

    任平生摇了摇头。

    “这里不是一个人,是三个人。”

    神马我惊讶了。拼图快完成了,残骨剩的也不多,怎么会是三个人呢

    “瞧这儿。”任平生示意我过去,“虽说是大差不差的,可是,你看这边,有两个右边的手肘。”

    然后,他又捻起三根细骨给我看。

    “左手的中指,有不同长短的三根哦,就算是六指,也不会长在中间的。而且,这三根中指的主人,年龄是不一样的。”

    我仔细一看,果然如此,不由惊出了一身冷汗。

    接近现场,我是对尸块进行了总体观察的。打眼一看,只有一个头颅,然后,粗估一下这些肉块的总重,差不多就是一个成年男性的正常体重,所以,我理所当然地就把他当成了一个人。如果这个案子由我来侦办,没准就会遗漏两个被害人,其他两名死者的沉冤就难以昭雪了。

    作为一名侦查者,怎么可以犯这样的错误呢

    我一下子理解了,为什么当刑警遇到碎尸案的时候,会不遗余力地在每块残肢上提取样本,进行dna鉴定。我本来还想,那做出来还不是一大排相同的数据,有什么用呢这下我就明白了,那正是在排除这种极端的可能性呢。

    而在没有dna技术的此刻,任平生竟然单凭拼合尸体残块,就审查出了死者不只一人,甚至仅通过骨骼的形态就判断出了死者的年龄。

    这是何等的缜密细致,对人体组织的了解又是何等透彻呢,透彻到令我浑身发毛,怀疑他是不是像解剖花朵一样,亲手解剖拆碎过不只一具的尸体,或是活人呢

    可怕的天才

    “头部被击打,这个伤情足以造成死亡了。”任平生单手将头颅拎起来,翻来覆去地看着,“但是,这个状态,更像是被坠石砸死的。可是坠石的话,为什么还要肢解坠石会死这么多人”

    任平生若有所思地喃喃自语着。瞬间,他像是忽然发现了什么似的,动作猝然加快了。他翻动着死者的头发,认真地看着伤处,指尖滑过,在死者的发间挑出一些黑色的粉末来。他又把地上离断的手指一根一根地拿起来看,那些指甲缝里,也有同样的黑色粉末。

    我忽地一惊,因为不知为何,任平生的身上忽然杀气大盛,那种压迫感令我几乎不能呼吸。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冷漠的、残酷的、嗜血的、天镜门的任平生。

    一时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很担心如果现在我出声打扰到他,他很有可能凶性大发,一刀把我劈死,周围可怜的百姓们也都要遭殃。但是这一刻他的模样,让我非常不舒服,我完全不希望看到他这样。

    我惊讶地发现,或许我在潜意识里已经认为,只有游历中这些日子的模样,才是任平生该有的样子。或许我不想他再次变回去,或许我在希望,只要他可以永远保持那个好的样子,也可能,也可能,就可以原谅他,放过他,让他去过自己的生活。

    或许我已经在内心的深处为他祈祷过自由了。

    我伸手抓住了他的手腕,但是我不能叫出“任平生”这个名字,所以我唤了他一声“烟雨”

    任平生的身子一震,如梦初醒般地望向了我。他惊讶地凝视着我,身上的杀气缓缓地消散。他的眼神中充满着复杂的情绪,让人难以捉摸他究竟在想些什么,只知道,他的内心或许是在进行着激烈的斗争。

    最终,任平生身上的杀气未能完全散去,那种独有的骇人血腥味又一次包裹了他的身躯,他的眼神渐渐变得冰冷。

    他垂下头,柔声对我说道“阿萤,再等我一回,这是最后一回。只有这件事,不可能忍耐,只有他们,是必须要拔除的眼中钉”r1152

    no233 一蓑烟雨任平生4

    什么意思任平生的话我根本就没有听明白。

    莫非,他已经知道凶手是什么人了吗可是现在侦查才刚刚开始,线索神马的都还没有好吗

    而且,听他的语气,似乎非常憎恨那个凶手。

    这是很奇怪的事情,因为从任平生的处事风格来看,他做各种各样残忍无情的事,并不出自个人情绪的支配。就好比说,他杀人,不是因为厌或恨,而是因为彻头彻尾的冷漠,他只是认为人命不值钱而已。

    所以憎恨这种情绪在他身上产生,就好像善与爱在他身上出现一样不可思议。

    是什么人,居然能在任平生的身上引发这种深层次的情感呢

    正想着,却听得背后一阵喧哗,原来是官差来了。

    “你们是何人竟敢随意破坏现场”为首的捕头冲着我们怒吼道。

    “现场”这个词,我不认为是大唐应该有的词汇,只是我每回在勘验时都用,渐渐长安的捕快也就跟着用,没想到现在这个词在南方也出现了。这一个简单的词汇让我认识到一个人还是多少能对这个世界产生一些影响的。

    我算了算时间,回忆了一下最近的衙门到这个村子的距离,不由暗暗地点了点头。

    说实在的,那距离是一点都不近的,从到达的时间来看,他们肯定是接到报案就立刻风尘仆仆地赶过来了,这种敬业精神还是很值得称道的。

    我拎出腰牌给他们看,懒洋洋地说了一声“大理寺,路过。”

    那捕头是识货的,仔细看了一下腰牌,就一摆手,一队人就全跪倒了。

    “卑职参见大人,卑职斗胆请教大人名讳”

    看来我一个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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