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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带着空间来逍遥_第20分页

作者:爱做梦的葡萄 字数:13519 更新:2021-12-22 04:24:17

    维护刘家人的原因,武林人士没有想到是我的命令,而是想了其他一些比较靠谱的理由。

    其一天门牡丹和刘家之人有师徒之谊,刘家也算是天门的外围势力了。二是天门招的徒弟,几乎都是在刘家村和附近几个村落招收的,和刘家都是亲戚关系,有些还很近,所以天门会维护刘家之人,众人一点也不奇怪。

    毕竟谁都知道,天门的护短,更何况刘家和天门的渊源这么深呢。再说了,刘家各个武功都不弱,也是天门的助力,天门拉拢这个知根知底的,又算是半个天门的刘家也不是稀奇的事了。

    今天家人都回家了,我在饭桌上说了自己也要出去游历的事情,弟弟妹妹也起哄想去。

    爹娘想到家里人武功都不弱,特别是我,武功是家里面最高的,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再说了,雏鹰要学会独立,学会闯荡才行,所以对于我要出去游历的事情,爹娘还是赞同的。

    不过弟弟妹妹,爹娘觉得还太小,不能独自行动,最后在妹妹的哀求,和弟弟的耍赖下,爹娘最后同意了。不过必须和四姐呆子啊一起,不能独自行动,不然就不行了。

    最后弟弟妹妹决定跟着四姐出去闯荡,我决定独自出去,而爹娘哥哥姐姐他们都有自己想去的地方,就不用我操心了。

    和家人又相处了一个多月,我们终于决定启程了,约定好明年这个时候回家团聚,家人就分开上路了。

    因为每个人的地点不定,所以也不能像之前爹娘将信寄到家里,所以只能不联系了。这里就是比较落后,联系太不方便了。

    不过有天门在,其实我想要联系家人还是比较容易的,不过要是没事我还是等明年在和家人相见好了。

    我给四姐,弟弟妹妹每人一包银子银票,出门在外没银子怎么行,虽说爹娘已经给过了,不过想到他们第一次出门,多备些银子好。

    我是最后一个走的,等家人都走了,我收拾好包裹,里面有几件换洗衣服,一个装着铜钱和碎银子的钱袋,还有些干粮和一个水袋。

    其实这些都是做做样子的,空间里其实什么都有,为了以后方便,我还在城里买了不少生活用品,被子,锅碗,茶壶,茶叶等等。

    我锁好了门,最后看了一眼这里,也上路了。因为要体验生活,所以我给自己的定位就是一个逃婚出门的大家小姐。因为别人看不出我会武功,所以我也就当自己不会武功吧。除非遇上危险。

    我穿的是男装,毕竟出门在外,一个小姑娘不会武功太危险了,虽说自己不是真的不会武功,但是自己也不想平白招惹麻烦,影响自己的心情。

    我运用轻身术,离开了刘家村起码十个城池的距离,我才在一个城里,雇了一辆马车,到下一个城池去。

    之所以这么做,是不想人得知我的真实身份,毕竟除了家人和天门众人,还有刘家村的村民,恐怕还没有人认识我。

    不论是天尊的身份,还是刘家家族的五小姐的身份,都对于我的体验生活的目的有碍,所以换一个身份很重要了。自己这么远了才出现,即使认识的人看见我也会觉得是相貌相同的人,而不是本人了。

    坐在马车里,我拿出一个苹果,啃了起来。看着窗外的景色,坐在车里很悠闲,果然这样才是生活。

    虽说坐马车有些颠簸,但是以我的修为,这些不算什么。再加上自己第一次坐马车,感觉还蛮有趣的。

    两个城池之间的距离不近,坐马车都要一天多。这里的马车的速度可赶不上我自己的速度,想我自己没多久就跨越了那么多的城池,在对比马车的慢慢悠悠,顿时感觉到,原来自己已经那么厉害了啊

    不过我可没有自己走的打算,本本来就是出来历练的,提高心境的,再说了自己也没有特别的目的地,慢一点也无妨啊。

    我已经打算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游历红尘,提高心境了,自然不会因为嫌弃马车慢而放弃自己的打算。更别说,其实坐着马车,我还是挺享受的。

    在接近傍晚的时候,马车经过了一个小镇,车夫问我“公子,你要不要在镇子里歇息,接下来就没有可以歇息的地方了,要是再走下去晚上就只能露宿了。”

    其实车夫常年拉车,有些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车夫也是习惯露宿的,不过看到我这个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少爷,肯定住不惯,所以出声道。

    “那好,我们今晚就在这个镇子里歇息吧,明天再走。”我可不想露宿野外,自己一个人还好,可以住空间,有车夫在,还是在小镇休息吧。

    车夫听到我的话,将马车驶进小镇,来到小镇的客栈。我要了两间房,我和车夫一人一间。

    车夫倒是很感激我给他定了一间那么好的房间,要知道以前的时候,他都是住的下等房,通铺,或者直接住马车。

    来到自己的房间,看了看,发现里面还是很干净的。我让小二将饭菜送进房间来,吃过饭,要了一大桶热水。

    泡在巨大的浴桶里,热水抚摸着肌肤,抹上空间的香皂,美美的泡了一个澡。在镜子面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发现自己也是清秀美人一枚啊。自恋的照了照,然后穿上衣服,吹灭蜡烛,上床休息了。

    、第八十九章 黎城

    一夜无梦,虽说现在我基本上不用睡觉了,不过既然要体味人生,自然就要好好体验一番,要和普通人的生活习惯一样,不然可不好和周围的人融入。

    早上吃过早饭,因为大概今天中午左右,就能达到下一城池,黎城。所以我也就没有打包干粮。

    坐在马车上,看着慢慢远去的路途,路上也不止我坐的一辆马车,时不时可以看见后面的驾着牛车的村名,掠过的骑着马匹的江湖人,还有一些商人什么的。看来这里的江湖人不少,不过现在自己表现的就是一个普通人,应该没有哪个江湖人士来找我的麻烦。

    虽说江湖人士不将普通人看在眼里,但是碍着江湖规矩,不得随意伤害普通人,所以只要我不去挑衅,一般还是不会遇上麻烦的。不过要是真遇上了麻烦,我眼中寒光一闪,我也不会手下留情的。

    虽说我是来体验生活的,可是也没想来受虐,真遇上欺负自己的人,我还是会反击的。而且只要斩草除根,也没人知道是我干的,之后还是可以继续体验普通生活的。我还是很懂变通的,让自己受苦,吃亏,那不可能。

    一路上,车夫都给我讲一些,沿途趣事,和一些江湖的小道消息。因为车夫走南闯北,知道的比普通人多。别小看底层百姓,要知道这些底层百姓有时候知道的远比你想像的多。

    听了车夫的讲解,我对这个地方也是有了一定的了解。要知道,这个城池是我随意选择的,虽说走到哪里都一样,但是对这里有一些了解,总是要好些。

    车夫还向我推荐了黎城城外的一个山谷,那里这个时节百花齐放,美不胜收,很多人都喜欢去那里游玩。

    车夫还在可惜,那个山谷在黎城和下一个城池凤城的路上,所以现在去不了,还是很可惜的。不过倒是强烈建议我去,说那里去了,保证被美景征服。

    我被说的也有了一些兴趣,等从黎城离开的时候,我就去凤城好了,顺便看看那个百花齐放的花海有多么美丽。

    快到中午的时候,我们的马车终于到了黎城的城门口。进城之后,车夫将我送到听雪客栈,然后就向我告辞了。

    “公子,我就送您到这里了。”我将讲好的车资给了车夫,车夫笑容更加灿烂了。

    “你不在这里吃饭吗都到中午了,你现在是要回去吗”

    “我现在不回去,而是在黎城等待乘客,本来我做车夫就是要到处跑。至于午饭,我带了干粮,就不在这里吃了。”

    看来车夫是想节俭一点,不愿意多花钱。也是做车夫收入也不算高,还有一大家子养活,自然不能浪费。

    “车夫大叔,我坐你的车和你认识也是一种缘分,你一路也很照顾我,为我讲了那么多有趣的事,现在分别,我请你吃顿午餐,你不会拒绝吧”我留下了车夫,和车夫一起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才让车夫离去。

    我只是用这种方法,报答这一路车夫,对我讲的各种消息,和这里的信息罢了。不然我可不会留车夫一起吃饭呢。

    黎城,是个很热闹的城市,在这里很大一片土地,都是天下盟的地盘,所以很繁华,也比较平静。毕竟没谁在这里明目张胆的做坏事,这不是得罪天下盟吗。说天下盟是玄灵大陆的第一顶级势力也不为过,所以在这里江湖人士,不会太嚣张。

    我在客栈休息了一下,下午就出门去逛去了,说实话,除了刘家村旁边的那个小城池,我还真没有在外面好好逛过。

    之前的城池,我一晃就过了,连城池里面有什么都没注意,更别说很多我根本就是直接绕过的了。

    所以我对这里还是比较期待的,高高兴兴的就出去逛街去了。不论哪个年龄段的女人,都是喜欢逛街的,更别说我这个现代来的,被关久了的,简直像是恨不得自己多长几双手,好多提些东西。

    虽说这里的集市没有现代的热闹,没有现代的多,但是我还是逛得很高兴。像个普通女孩子那样高兴满足。

    提着一大堆战利品,回到了客栈,吃过饭,洗过澡我就早早的睡了。下午买的东西,我整理好了,一些放在包裹里,一些放进空间。

    第二天我一大早就起来了,解决好早饭,我就去了布庄。自己的换洗衣服太少了,就三套,该做一些了。而且自己的衣服,都是出来的时候,做的男装,所以我还需要做几套女装。

    自己又不可能永远穿男装,自然要准备好女装了。当然一些首饰还有胭脂还是少不了的。毕竟自己是女孩子,爱美是天性,爱打扮也没什么。

    我来到鑫源布庄,看起来这里还不错,我就决定在这里做衣服了。

    我走进布庄,马上有人来招呼我,“公子,你要买布还是做衣服”

    看见前面的人,看起来不像伙计,可能是老板娘吧。“我要做几套衣服,几套男装,几套女装,料子选好一些的,各种颜色的都做一件。”

    “哟,恕我眼拙,没看出来是位小姐。请这位姑娘和我来到内堂,我来给你量尺寸。”

    我和老板娘来到了内堂,量好了尺寸,交好了定金,因为自己多付了加工费,所以老板娘承诺尽快给我做好,三天后就可以取了。

    因为我不会在这个城里待太久,所以大概拿到衣服之后,我就会离开吧。所以趁这几天时间,我要去买些女儿家用的胭脂,首饰等等。

    我去了不少首饰铺子,发现很多都不是很好看,难道是我的眼光太高了吗我以前看电视,看见那些演员,演古装的时候,首饰都是很漂亮的。怎么现在这里,这么不如人意呢

    我空间倒是有不少首饰,不过那些太珍贵了,戴出来,我表现出来就是个普通人,很容易招惹麻烦的。不然我就在空间拿就是了,何必买呢

    好吧,便宜的东西,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选了几个看得顺眼的,又不是很贵的,付了帐,就离开了首饰铺子。

    胭脂我就没买了,实在是我无法忍受,将那些粗制的胭脂,抹在脸上。和现代的化妆品,差多了好吗。见识过这个世界的胭脂之后,我就对自己说,反正自己的皮肤还是很好的,就不用用胭脂了。

    谁知道,那胭脂,抹在脸上,是毁容,还是毁容呢

    、第九十章 花海起舞

    等自己以后有空了,自己做胭脂吧,自己懂医,又知道一些现代的小配方,做出来,绝对甩这里的胭脂一条街。

    回到客栈,将东西收拾好。因为逛街的收货,我的包裹,从一个小包裹,变成了一个大包裹,这还是我放了一些在空间的结果。看来自己的逛街的战斗力,不减当年啊。

    不过自己以后要节制一些了,毕竟买太多东西,不说自己用不用得上,就说买的东西和自己提的东西,明显体积不符,时间久了总会有聪明人发现的。要是察觉一些就不好了,所以我以后就只买要用的,其余的就少买了。

    几天后,到了和布庄老板娘约定的拿衣服的时间,我再次来到了鑫源布庄,老板娘见到我,看我穿着男装,也就从善如流的称呼我为公子,“公子,你定做的衣服都做好了,你来看看符不符合心意。”

    我看了看这些衣服,料子都很好,秀的花纹也不错,做工精致,我很满意。而且这些衣服都是时下最流行的,看起来男装飘逸,女装美丽。我爽快的付了后面的尾款,带着衣服回到了客栈。

    我将衣服叠好,大部分放进了空间,留下几件在包裹里。自己在黎城呆了几天,够久了,该是起身离开了。再说了,我还惦记着那个很漂亮的山谷呢,要是去晚了,花开过了怎么办啊。

    我这次没打算雇马车,我打算一路上游山玩水,走着去了花谷,在下一个小镇再雇车。免得自己玩的不尽兴。反正也不远,也累不着我,还可以看看沿途的风景呢。

    第二天一大早,退了房,吃过早饭,我就离开了客栈。我离开了黎城,朝着凤城的方向,沿着道路走去。

    当然要是有人一直盯着我,就会发现,我的包裹,又变成之前的小包裹了。至于其他的东西去了哪里,那就不言而喻了。

    花谷就在离道路不远的地方,沿着路走就能看见,所以我很淡定的在路上走着,不怕自己走过了。笑话,以我的神识,要是还找不到那么明显的花谷,那我就可以找块豆腐撞死了。

    因为本来也不远,所以我半个时辰就到了花谷,来到了山谷,一眼望去,全是五彩缤纷的花朵。香味迎面而来,而我看了这里第一眼,就被迷住了,一朵花虽美,但是不足以震撼,但是一山谷的花,那就是一大奇景了。

    一眼无际的花海,仿若人间仙境,蜜蜂起舞,一个个忙碌而又欢快的精灵,在花丛间穿梭往来,处处充满了一种奔放、自由令人沉醉神往的勃勃生机一阵阵的幽香环绕着你的身周,挑逗你的味蕾,直至沁人心脾

    而花间那色彩缤纷的蝴蝶,就更加衬托出这里如人间仙境,美不胜收。

    山谷中的花朵一望无际,白的洁白无瑕,白得透明,百如水晶。红的热情似火,热烈奔放。紫的高贵典雅。粉的娇羞迷人,如少女般美丽。黄的耀眼,独特的美。

    花的香味四处留影,淡雅的幽香,没有那一份浓烈。清香的味头儿,没有那腻人的醉。几里外,这股味儿却已融遍全身,把所有的痛都抛到九霄云外,让人摆脱束缚,潇洒一回、回忆一回、清醒一回。去闻一闻,轻轻松松地享受它独特的味儿,独特的美。那使你沉迷,使你平静,使你单纯,使你美丽。

    我看着这幅美景,忍不住如蝴蝶般,翩翩起舞。虽说现在我身着男装,但是这飘逸的男装,穿着跳舞,看着也是别有一番风味的。看起来如花海中的精灵,又如谪仙,让人忍不住向往,又不愿意破坏这幅美景。

    还好现在还早,没什么人,我也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跳舞,不然被人看见了,一定会迷恋上自己的。我在花海中跳了一阵舞蹈,感觉自己全身都轻松不少,感觉什么束缚一下子就打破了,整个人轻松无比。

    我不知道的是,我被这里的景色吸引,有感而舞,融入了这个花海之中,不知不觉就顿悟了,不仅困扰我的心境提升了,连修为都提升到了金丹后期。这是顿悟的好处,一般人一辈子都遇不上,而我因为一只舞蹈,达到了这个状态,不得不说,运气很好。

    等我停下舞蹈,感觉到自己体内充盈的灵气,和提高的修为,顿时明白自己得到了什么。虽说有些遗憾,自己怎么不在那个状态多保持一会儿,不过自己也知道,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奇遇,能遇上就不错了,哪里还能要求更多呢。

    不过这次我得到的好处确实不少,至少修炼到元婴期,我不用担心心境不够的问题了。看来这个花谷是来对了,不仅看到了美景,还获得了天大的好处。自己出来游历的决定是正确的,要是不出来,一直在家打坐修炼,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突破啊。

    看来一味的修炼也不是好事啊,虽然自己急着提高修为好回家,但我也知道那是急不得的事情,所以时常出来走走也不错,毕竟心境不是打坐就能提升的。而心境不提升,那么不仅修为不得寸进,强行修炼还会有走火入魔的危险。

    所以这次出来真是个英名的决定。看着这里这么多花,我想着自己之前想着的做胭脂的事情,这里不就有很多很好的材料吗何不用这里的花,做一些胭脂来自己用呢

    想到这里,自己说做就做,开始采集一些鲜花,不同的花分开来,我打算做不同颜色和不同味道的胭脂,到时候轮换着用。

    我从空间拿出篮子来,就开始了。采满了,我就换一个篮子,直到采了几十个篮子,天色渐晚了,我才停下来。

    想着之后可能再也不会来这里了,看着满山谷的鲜花,我还是有些舍不得的。不过我每种鲜花都移植了一些进了空间,到时候自己想看的话,进空间就好了,我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

    我在天黑之前来到了花谷不远的一个小镇,住进了客栈,我要了洗澡水和晚饭。吃完洗完之后,我就开始制作起胭脂来。

    、第九十一章 初遇熊霸天

    胭脂倒是不难制作,我很快就制作了几十盒,直到所有的鲜花都消耗完了,我才停下来。看着眼前的一堆胭脂,我可是很有成就感的,这些胭脂比外面卖的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我在胭脂里加了不少对皮肤好的药材,精心调制。这样自己用的,要自己制作才放心,不然我可不会将乱七八糟的往自己脸上抹。

    制作完了胭脂,我将所有的胭脂都收进了空间,留了一盒放在包裹里。弄好之后,就上床睡觉了。

    第二天我在小镇上,雇了一辆马车,朝着凤城方向驶去。在这一路上人比之前少了不少,看来这里离凤城还远,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所以一般没大事的,都不会在两个城之间,的荒芜地带停留的。

    我雇的马车行走了半天,到了中午,因为附近都没有可以吃饭的地方,所以只能吃干粮。

    我在马车里拿出两个鸡腿,早上打包的,吃起来,就当做午饭了。吃完鸡腿,我喝了点水,又从空间拿出一盒洗过的草莓,当做饭后水果,吃了起来。

    吃完草莓,我收拾了一下,洗干净手,擦干净嘴,就在马车里打起瞌睡来。毕竟周围的景色都差不多,虽说刚开始觉得好看,但是看久了也腻了。

    再加上还要坐很久的马车,才能到达下一个城池,所以我只能在车里打瞌睡,打发时间了。

    我打了一会儿瞌睡,发现马车停了下来。这里是一个树林边,旁边是几座山,茂密的树林,这里还真是一个匪徒伏击商队或者行人的好地方。

    早就听说这一带有匪徒出没,也不知道是我运气不好,还是匪徒的运气不好,居然让我碰上了。

    看着马车停下来,匪徒就冲着马车嚷嚷“把钱财都留下,马车也留下,我们只劫财,不伤认命。不过你们要是不老实,那么就别怪我刀剑无眼了。”

    看着这么多匪徒,我皱了皱眉毛,自己不想杀那么多人,不过看这个样子,也是由不得我了。自己把重要东西都放进空间,无关紧要的放到包裹里。

    我还是打算破财消灾了,不然要是我杀人的时候,碰上人来怎么办,还有车夫。他们是无辜之人,不到万不得已我可不会暴露武功,难道还杀人灭口

    自己虽然不是个好人,但是也不算太坏吧,自己可不会乱杀无辜。于是只能讲包袱给了匪徒,下了马车,打算和车夫一起走了。不过那些劫匪可没这么容易放我们走。

    也不是想反悔杀了我们,毕竟这些劫匪只是求财,也不是真的弑杀之人,杀人什么的如果被抢劫的人听话,还是会放了的。但是再放走之前,劫匪居然要搜身,看我们有没有私藏值钱物品。

    我立马就愤怒了,先不说自己能容忍这些劫匪,没有杀了他们就算是仁慈了,将包裹给他们也是不想徒增麻烦,没想到他们倒是增鼻子上脸,既然如此,我也不打算忍让了。

    本来以我的实力就不需要忍让的,再说了,要是真让劫匪搜了身,我是女子的事情就暴露了,就更是走不了了。

    况且以我的性格,不可能去受这个屈辱的,有实力还受辱,我又不是受虐狂。所以这些劫匪,还是下地狱好了。

    至于车夫,还是留着给我拉车好了,只要我下手隐蔽一些,车夫这个普通人也不知道是我动的手,想到这里,我悄无声息的拿出空间中的无影针,因为想要快速的解决掉这些匪徒,所以我拿的都是淬毒的金针。

    “快点过来,搜身,别让我发现你们私藏了东西,不然小心你们的小命”劫匪骂骂咧咧的叫我们过去。

    我正准备发出金针,杀死这些劫匪的时候,听到一阵马蹄声,看样子,那些人很快就要到这里了。因为一般情况下,骑马的都是江湖中人,所以我收回了金针,就算要动手,也要等这批江湖人走了之后。

    一般情况江湖人都标榜行侠仗义,所以遇上我这个被劫匪打劫的百姓,会伸出援手的吧。不过即使他们视而不见,我也是不惧的。

    虽然这辈子,上辈子,我都从来没杀过人,但是有人想伤害我的话,我也是会杀人的。毕竟练武功,修炼修真功法,虽然自己一直的目标都是为了回原来的世界,但是修炼这么高的实力,还软弱无能的话,那还不如什么都不干呢。

    果然劫匪们不一会儿也听到了马蹄声,不过劫匪仗着人多势众,会点拳脚功夫,所以一般的江湖人还是不会来招惹的,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这批劫匪明显是有组织的,应该是这山里的一个山寨的劫匪,这些劫匪,一般都是打劫过路的旅人或者商人。武林人士这些劫匪是不会动的。

    先不说打不打得过,这个世界武林人士相当于贵族,打劫普通人没事,打劫贵族就不一样了。这个世界武林人士的地位很高的,要是打劫了,会有很多麻烦。即使是杀人灭口,消息也会泄露出去。谁没个朋友,师兄弟,师傅啊,从消失的地点就可以知道是在这里出的事。

    到时候,那就是灭顶之灾了。所以一般情况下,劫匪是不会动武林人士的,即使是动了,也不会伤人性命。毕竟自己学艺不精,被打劫了,师门也不好为弟子出头,丢不起这个脸不是不过以惩奸除恶的名义还是可以的,还能为门派赚到声望。

    不一会儿,一群骑着马的武林人士出现在大家眼前,明显看见这里的情况,是劫匪在打劫。

    这一队人马是外出办事的天下盟盟主熊霸天和他的手下们,熊霸天大概三十来岁,长得也算是个帅哥,一身上位者的霸气,也为他的魅力增色不少。

    他的手下,一个是得力军师,张谦,也是三十来岁,虽说武功弱了一些,只有三流水准,不过计谋无双,算无遗策,是熊霸天的得力手下。长得斯斯文文的书生样子,但是谁能想到他肠子里那么多弯弯绕绕,腹黑无比,一不小心就被他算计了。

    另一个长得五大三粗的壮汉,叫做熊大,也是熊霸天的一大助手,这可是熊霸天比较得力的打手了,顶级高手的实力,以他的年纪,的确是很有天分的。当然,不能和天门之人比,毕竟天门之人,都是我开了挂的。

    、第九十二章 被救

    至于他们身后的黑袍人,那都是天下盟的精英,也是熊霸天的心腹,不然这次任务也不会带他们来。

    熊霸天看见在自己的地盘上,居然还有劫匪在自己面前打劫,真是太不给面子了,熊霸天自然不会姑息,下令杀光劫匪。

    “都解决掉”

    手下听到之后,出来了两个黑袍人,几下就杀光了劫匪,这个是毫无县念的,毕竟黑袍人和劫匪的实力不是一个层面的,完全是秒杀。

    很多劫匪看见这两个黑袍人这么厉害,而且旁边还有那么多人在看着,于是拼命的分散跑开来,希望逃走。

    盟主已经下令全部杀死,这两个黑袍人怎么会放过他们,黑袍人的剑很快,普通人几乎看不见剑的痕迹,黑袍人一剑杀一人,几下全部劫匪都死亡了,没有逃走一个。

    杀完人,两个黑袍人,用死人的衣服擦干净了剑上的血,回到了队伍里。

    我看见满地身首异处的劫匪,鲜血满地,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看见这么多人惨死,我还是无法做到无动于衷,毕竟我是从和平世界穿来的,从来没杀过人,乍一看见那么多人死在我的面前,而且还这么残忍地死,我脸色发白,看来自己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无视生命啊。

    那么多人死在我面前,我有些不忍,我有些怀疑,要是这些人没有经过,自己能下的了手,将劫匪全都杀死吗

    估计自己为了保护自己,还是会动手的,本来那一点点同情心,和自己的安危比起来,那就是微不足道了。

    不过自己动手的话,最多用淬毒的无影针,可不会弄得那么血腥。再说了,我还有化尸粉,毁尸灭迹什么的不在话下。虽说都是杀人,但是俗话说,眼不见,心不烦。只要杀人不弄得那么血腥,其实我还是很容易接受的。

    车夫显然也接受不了,转身就吐了,脸色也很不好。

    “这位小公子,你们现在安全了,出门在外还是要小心一些,毕竟不是哪里都是安全的。”张谦将包裹递给我。

    “感谢几位的帮助,没想到这里也能碰上劫匪。”我拿过了包袱,向他们道谢。毕竟不管怎么看,都是他们救助了我和车夫,说声谢谢也是应该的。

    “你们一路上就两个,碰上危险什么的也不能应付。你们去哪里,要是顺路的话我们还可以一路,可以照应下你们。毕竟相逢即是缘嘛。”张谦很是热情。

    车夫听到这后很是高兴,刚才他真是吓到了,虽说这些人杀人不眨眼,但是现在看来还是很友好的,一起上路,有实力高强的同伴,接下来就不会遇上危险了吧,于是车夫赶紧说道“我们要去凤城,不知道几位大人去哪里”

    “我们去天下城,要经过凤城,我们也要在那里补给一下,所以顺路,我们就一起走吧。”张谦回答道。

    “好啊好啊。”车夫显然很高兴。

    我想拒绝的,毕竟自己和他们一行人走,太不方便了。再说了天下盟的人会有这么好素昧平生,不仅救了我们,还要一路护送要知道马车的速度和马匹的速度可不是一样的,和我们一起走,时间就花的多了。

    自己现在就是一个普通人,也没什么值得他们惦记的,那么他们这么做为的是什么呢难道真是天下盟的人都是乐于助人的好人这话说出来,我自己都不信。

    能成为顶级势力,传承那么久,这些人一看在天下盟的地位不低,要是这些人太圣母的话,天下盟早就动乱了。

    虽说自己不知道他们的目的,但是不妨碍自己和他们分开走,那样分开了,总不会麻烦还上我身吧

    所以我赶紧说道“几位恩人,我们的马车比你们骑马慢多了,要是和我们一起走,会不会耽误你们的行程。再说了,到凤城,也就一天的路程了,应该不会再遇上危险了。”当然我还有没说的是,就是就算有危险,我也能解决,不用他们插手了。

    “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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