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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医贵女_第100分页

作者:沙漠雪莲90 字数:14946 更新:2021-12-22 04:11:22

    金六哥有事要忙,我不能打扰他们。”

    “频繁地通信,会不会给金六哥他们带来危险――”

    “还有你,会不会被人不小心用弹弓打下来”

    桌上的阿花被一块五花肉给噎到了,就凭小毛孩的弹弓也能打到它它可是翱翔于天际的神隼,别把它和一般的小鸟相提并论

    “弹弓打不下来,那么箭呢,被箭射中就没命了。”

    好不容易吞下噎在喉咙中的五花肉,阿花一个趔趄,差点站不稳。

    这个时候,无论谁前来满香楼,都会发现一个很诡异的情景。

    温书一个人絮絮叨叨,而阿花则低着头使劲吃着五花肉。

    这样的后果,就是第二天温书想让阿花传信,阿花因为吃得过多而无法飞行。经过温神医之手,亲自下了诊断。

    等这个家伙消了食,再让它飞上高空送信去吧。

    而等这个家伙彻底消食,重新飞上蓝天之时,已经是三天后的事了。

    这三日,何止是度日如年。温书苦哈哈着脸,金六哥要是知道她没有听话,按时写信的原因是这个,一定会笑话她的。还有那个死猴精。她很怀疑,阿花被猴精收买了,故意来整她的。

    温书伺候阿花,那可真叫一个尽心尽力。阿花在以前的主子那里,从来没有这样的待遇,阿花变成了傲娇的阿花。

    每当阿花的傲娇病发作,不管温书怎么为它顺毛。它都不肯飞上蓝天。为她送信。

    这样的结果,不但温书悲催了,远方的金钟楼也着实无奈。

    而公孙极乐对此的解释是。阿花出生没多久,刚学会飞翔和辨别方向,虽然凭着过人的天赋,能及时传达书信。但终究不稳定。他本想让阿花多历练一番,三小姐坚持要。他也没办法。

    猴精这么解释着,眼里满是狡猾的笑意。金钟楼何尝不知公孙兄的恶趣味,只是以书儿的性子,公孙兄下次再去明月堡之时。可能要吃一番苦头了。

    金钟楼谢小迹和公孙极乐三人,自出城后,一路向西而行。夜晚宿在古来客栈。那里,有一个人正在等着他们。

    神剑山庄的庄主万心楼

    万心楼为他们带来了一个消息。因着这个消息,他们决定进入有着“天下第一险地”之称的沙石王国。而在这个王国的入口,有着令人闻风丧胆的黑蛇潭。

    在出发的前一夜,金钟楼飞鸽传书给温书。

    接下来的行程难以预料,公孙兄的神隼又常常不在状态,加上沙石王国不是别的地方,那是一个连神隼都难以到达的领域。因为在沙石王国的上空,常常弥漫着不知名的气体毒雾,一只苍蝇飞过,还没有接近沙石王国,就会变成一只死苍蝇。

    这一封书信,金钟楼写了许久。想说的太多,却不知从何说起。谢小迹看金钟楼拿起毛笔又放下,他还从来没有见过金钟楼这么犹豫不决的样子。

    去那么危险的地方,温三小姐要是知道了,一定会担心的吧。

    但做出这个决定之时,金钟楼没有任何犹豫。他的兄弟们在哪里,他就在哪里。

    “在想要不要将这件事告诉三小姐”谢小迹在另一边坐了下来,问着正不知如何决定的金钟楼。

    金钟楼摇头,“这事我并没有打算隐瞒书儿。”他们夫妻俩是坦诚的,不管任何事,他都不会瞒着书儿,何况这等危险之事,书儿要是知道他没有告诉她,一定会难过的。

    而他在意的,只是如何与书儿说。还有这满腔的思念,又要怎样倾诉最重要的,是如何让书儿对他的担心降到最低。

    “三小姐会理解你的,也会支持你,金钟楼。”谢小迹不但了解金钟楼,他也了解温书。只要是金钟楼认真做出的决定,温书从心里都是支持的,因为金钟楼就是有这样让人全心信赖的力量。

    “我知道。”

    “你的几位兄长和嫂嫂,包括明月堡的所有人都会照顾她、陪伴她。伯父也很喜欢她这个儿媳,她在明月堡会生活得很好。我们现在最要紧的就是办完事,你便可以和三小姐早日团聚。”

    谢小迹虽然善于安慰姑娘,可对方是金钟楼,从来不需要多说什么的好兄弟,他还真不知道要如何说。

    不过,看到金钟楼这样,由衷牵挂着一位姑娘,可以尽情地倾洒自己的相思和情意,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至少这些事情,是他这个浪子所不具备的。

    金钟楼点点头,书儿或许什么都不缺,爹爹和兄长嫂子们也对她很好,但是没有他在书儿身边,他就是没法放下心。

    她是他的妻子,是他发誓要照顾她一生一世不让她受任何委屈的人。他爱她,不管他身在何方,这一点永远都不会改变。

    他的书儿,也一定要明白这一点啊

    、335 隐情

    335隐情

    一只神隼停在满香楼外,扇动着翅膀。

    温书正在屋内翻着医书典籍,明月堡藏书丰富,里面有着各色的典籍秘笈。昨日她特地逛了一圈明月堡的藏,收获颇丰。

    她必须要找点事情做,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金六哥不知何时才能回来,相思使人瘦,再这样下去,待金六哥回来时,她一定会瘦成人干,金六哥都认不出她来了。

    她必须要习惯没有金六哥在身边的日子,他有许多事情要做,自己不能太过依赖他,否则金六哥会为难的。

    在每次的回信中,温书不敢太过吐露相思之苦。她怕金六哥会不安,会牵挂她的近况,若因此害得他分心,可能会为他带来不必要的危险。

    听到翅膀扇动声,温书抬起头来,见是阿花回来了,连忙放下书三两步冲上前去。

    从阿花的脚上拿起金六哥写的信,温书展开一看。看着看着,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越发地凝重起来。

    金六哥和谢小迹猴精他们要去沙石王国

    那个地方,温书自然是听过的。沙石王国,有天下第一险地之称,遍布在沙石王国上空的毒物,号称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何况,在沙石王国的外围,还有着令人闻风丧胆半步不敢接近的黑蛇潭。

    那里面的黑蛇,都凶猛残酷异常。行动敏捷,身带剧毒,凡是被黑蛇潭中的黑蛇咬上一口或者只是沾上它的毒液,会当场毙命,连动弹的余地都没有。

    温书想不明白。金六哥他们去沙石王国做什么

    这下子要怎么办温书的一颗心早就乱了,虽然她深知谢小迹既有沙石王国之行,一定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但无论他们准备得多么充足,那都是个意料不到的地方、潜藏着太多的危险。

    而且,沙石王国最令人忌惮的地方并不是遍布上空的毒雾,也不是外面的黑蛇潭。而是寄居在沙石王国内的一个人

    无论是谁遭遇上这个人。都绝没有占便宜的道理。那个人就像是人间的神明,在暗中操控着一切。他自封为神,但在温书看来。那人更像是一个恶魔。

    问温书怎么知道

    自从接掌神明宫以来,对江湖上的事也知道得更多。神明宫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发展壮大,一方面是因为莫小仙能力卓越,又心狠手辣。另一方面则是暗中有人襄助。在背后着莫小仙所需要的一切。

    这个人,便来自沙石王国。

    温庭救下温书。为她吸走全身的毒性之后,温书曾有意向解散神明宫。但这些人,早就将神明宫当成自己的家,虽然为毒药所迫。苦不堪言,然而这么多年了,他们除了神明宫。什么都没有。

    这些人,每个人都树敌众多。一旦缺了神明宫的庇护,转瞬间就会为人所杀。虽然武当的天一真人和华山派的龙羊掌门,严格约束门人,不得向神明宫众寻仇。也有意说和其他掌门人,与神明宫化干戈为玉帛。

    然而江湖鱼龙混杂,武林人士率性而为,要想彻底化解神明宫与武林正道的恩怨,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办到的事。

    在这种情况下,金钟楼劝服温书继续担任神明宫宗主一职。他并不介意自己的妻子是神明宫组织的首领,这些人都是因为莫小仙的关系,才变成今日这样,无室无家,没有亲人,也没有正常的生活。

    不管书儿还记不记得过去的事,这些都是他们夫妻俩的责任。他们有责任保护他们,为他们营造一个更好的生活。

    以前温书一直纳闷,莫小仙一己之身,是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建立起这么一个庞大的组织

    不但是她,谢小迹和金钟楼也俱是有着这样的疑惑。温书留在了神明宫,在风能等四大护法长老的拥护下,制定了严格的宫规。

    神明宫由暗转明,旗下所经营的生意也慢慢漂白,不再做非法害命的勾当。

    神明宫上下一心,摆脱毒药的束缚让他们整个人都脱胎换骨。神明宫旗下最厉害最挣钱的是神药堂,以前卖的不只有灵药,更多的是毒药。而现在,自从温书接掌之后,神药堂变成了正经的药铺。

    这个药铺,比起其他药铺,最大的优势便是有温书亲自研制的被人称之为“灵丹妙药”的药物。

    神明宫本来就是炼药的豪门,这里有最丰富完善的草药,有最大最健全的丹炉药池,还有个女神医在这里。

    神明宫第十三分堂,温书将这里设成了制药大本营。选了一批制药能手,按照她的炼药之法将之炼成药粉药丸,炼成之后,由温书和四大护法长老严格把关,然后送到朝廷专门监管部门审核,得到允许后再投到神明宫名下各大药铺。

    逐渐接管神明宫事务之后,温书才知道,莫小仙那个女人是何等的富有。以前那些见不得光的贩卖毒药的药铺,遍布整个大杨。不少武林人士前往这里,购买神明宫旗下的毒药。他们并不知道药铺的主人是谁,只知道这里的毒药霸道非常,很少有人能够抵挡。

    温书自然是不肯卖毒药的,她将这里全部改成了药铺,除了市面上常见的药物,还有神明宫自己生产的。

    一开始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效果,但前往这些药铺的病人,在服下神明宫旗下的药物后,药效显著,副作用小,慢慢地,神明宫的名声也便传出去了。

    温书不靠武功,也不靠毒药,凭着她对药物的了解和精湛的炼药功力,以自身的实力得到神明宫上下的尊重和敬服。

    神明宫众人不需要再躲躲藏藏,终日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地底下,他们也可以重见日光。

    而这样的生活,都是宗主给他们的。即便对莫小仙心有怨愤者,也不得不承认现在的宗主与过去那个令人敬畏莫名的莫小仙判若两人。他们既然心甘情愿留下来,就决定继续效忠宗主,不会有二心。

    神明宫旗下的药铺逐渐上了正轨,温书一方面想着改进现有的药物,另一方面则让风能将神明宫过往的账本和名册拿来。

    身为一个尽职尽责的宗主,对自己这边的情况自然要做到知己知彼。

    在检查神明宫的账本时,温书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神明宫每年都有一笔庞大的开支,这笔开支没有源头,也没有任何详细的记载。

    温书叫来风能,风能对此事知道得也不是很清楚。莫小仙大权独揽,她做事,神明宫上到四位护发长老,下到各个分堂的堂主香主,谁都不敢过问。

    但风能,跟在莫小仙身边这么多年,又是莫小仙最信赖的心腹下属,从平日宗主行事也大概猜到了一些。

    只说宗主这些年,每年都会固定前往一个地方,去见一个人。

    有一次,莫小仙让风能为他准备绿榈衣,她需要用到。这种绿榈衣十分稀罕珍贵,他记得宗主自己就有一件。但那件绿榈衣,宗主没有带回来。可能是在与人交手之中划破了,也可能是被宗主落下了,不管何种原因,只要宗主开口,风能都会第一时间为她找到。

    而这种绿榈衣,除了漂亮好看,还有一个最大的功能。

    相传穿上这种绿榈衣,便可以走过黑蛇潭。黑蛇潭里的黑蛇,最怕的便是绿榈衣的独特味道和那惊异的绿色,见到穿绿榈衣的人,会自动退避三舍。

    所以,风能怀疑,宗主每年要去的一个地方便是沙石王国。而神明宫那笔庞大的开支,可能也流向了那里面。

    这些事,不过是温书的猜测。在没有得到确切的证据之前,她并没有和任何人提及。

    而且不知为何,对于沙石王国那个地方,温书有一种本能地抗拒。即便只是提及,都让她忍不住皱眉,心中难受得厉害。

    可是,此时金六哥却告知她,他们不日就要赶赴沙石王国,这让温书如何不担心

    沙石王国内,有一个可怕的人存在。这个人,连一向蔑视武林的莫小仙,也要对之投鼠忌器,乖乖地每年送上自己的“贡品”。

    凭着温书敏锐的直觉和对谢小迹等人的了解,温书隐隐感到,他们此次前去沙石王国要做的事可能与这个人有关。

    若真是那个人,事情恐怕比谢小迹他们想象的还要棘手。

    温书心魂难定,真想飞到他们身边,不是为了阻止他们,而是要和他们一起去。她不禁后悔,当时真该和金六哥他们一块去的,那样即便有些什么事,他们也能够一同面对,而不是她独自一个人在这里担心、什么都做不了。

    温书提起笔,当务之急,也只能将自己知道的全部告诉他了。危急之时,搬出神明宫,看在过往的联系上,或许会有一丝转机。还有,一定要当心,沙石王国里的那个人

    知道事情严重,阿花这次没有傲娇。在温书绑上竹筒之后,又吃了两块五花肉,高飞到了夜空之中,往金钟楼的方向飞去――

    、336 盛开

    336盛开

    翌日,温书回了郡公府。

    她想去看看那盆梦中依兰,花开半月,待她去之时,花儿可能都谢了。

    除了这件事,她还想去问问娘。在莫小仙的父亲每次出去决战之时,那些日子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佟秋雨当然是担心的,每一次的决斗,都是以命相搏。比之今日的情况,娘忧虑更甚。在一日日的等待中,佟秋雨的心理承受能力,也磨练得比其她的妻子还要强悍得多。

    在回郡公府之前,温书去见了大嫂林景知。六哥要去沙石王国的事在大嫂的追问下,温书只得直言相告。

    “六妹一定很担心六弟吧”比起温书的担忧,大嫂的脸上倒是云淡风轻。

    温书点点头,说不担心是假的,她昨夜一宿没睡,一遍一遍磨搓着那封书信,想象着六哥写下这封信时的心情和样子。

    温书很高兴,金钟楼没有瞒着她。她也知道,金钟楼写这封信,字斟句酌,为的是不想让她为他担心。那些再精细的修辞和柔软的笔调,都无法让温书安下心。

    她整副心思,都放在金钟楼他们要前往沙石王国这件事上。

    “回去和亲家母聊聊天也好,书儿有好阵子没回去,亲家母也应该想你了。遗憾的是,六弟未能陪六妹一块回去。”

    “没关系,大嫂。我并不会怪六哥,娘也不会说什么。”

    “这一点,我自是知道的。”大嫂说着,朝温书走了过来。“亲家母喜欢的东西,我已经让丫头准备好了。六妹回去的时候别忘了带上。”

    “大嫂怎么知道我”

    “六妹,我也是女人,也曾为人妻,当然明白六妹的心情。金家几个兄弟,一年到头,有大部分的时间奔波在外。或许不似六弟那般危险重重,但常年在外奔波。哪能确保安然无恙。”

    “是啊。”大哥二哥三哥五哥他们。足迹遍布大江南北,一年里有个月都不在明月堡,留在亲人和妻子身边的时间就更少。而四哥。朝堂汹涌,旦夕祸福,更是不容轻松小觑的地方。

    大嫂说得没错,作为金家的媳妇儿。从一开始嫁入明月堡,就得做好与丈夫聚少离多的准备。

    “回去陪亲家母坐坐。和她谈谈心,亲家母是过来人,许多事比嫂嫂我看得明白。”

    “谢谢大嫂。”

    “早点回来,晚上咱们还得陪爹用膳呢。”

    “我知道了。大嫂。”

    温书走出了明月堡,车夫已经在外面等候。见到温书过来,忙为她掀开车帘。温书坐了进去。

    明月堡离郡公府并没有多少的路程,坐在马车上。闭上眼,浑浑噩噩地听着马蹄滴答着,等温书睁开眼时,马车已经在郡公府前停下来了。

    温书回来时,郡公府正热闹着。

    春儿直接将她带到了佟秋雨的居处,小姐已经嫁人了,难得回一趟娘家,不想再让她搀和进郡公府的那些事。跟在温书身后这么长时间,春儿也是知道他们的三小姐最不喜欢的就是管府内的这些闲事了。

    佟秋雨听到女儿回来了,忙丢下前面的事,赶来见女儿。

    舒儿回来,她比谁都要高兴。但舒儿现在已经嫁了人,不同以往,回娘家也不能那么随便,不知事先问过亲家没有。

    明白娘的顾虑,温书握着佟秋雨的手,笑道“娘,我事先有问过大嫂的,大嫂点头了我才回来。你看,这些东西就是大嫂特地为娘准备的。”

    “你大嫂倒是有心。”

    “大嫂他们对我都很好的,明月堡里的每一个人,都很照顾我。”

    “那样就好。”佟秋雨很欣慰,明月堡并不比郡公府小,来往人士更多,但却拥有郡公府所没有的和睦还有融洽。

    “咦姑爷呢,他没有陪你回来”佟秋雨皱眉,对这一点,显然有些不悦。但以姑爷对舒儿的感情,他为何没有陪舒儿一起回来呢佟秋雨想不通。

    “六哥此时并不在明月堡中。”

    “这是怎么回事”

    温书并没想着要隐瞒佟秋雨,她今日回来,也就是要和娘说六哥的事。于是便将金钟楼和谢小迹公孙极乐一齐离开的事说了,包括前往沙石王国。她相信,娘会理解六哥的,就像理解她这个女儿一般。

    不管是哪个母亲,在听到自己的女婿在新婚期间便离开自己的女儿,去做这等危险的事时都不会高兴,佟秋雨也不例外。

    但更多的,是叹气。

    “傻丫头,他说要去,你就乖乖让他去”

    “娘,出嫁从夫,这是你说的。”温书偷偷看了一眼她,嘟着嘴巴回嘴道。她错估了娘的接受力,听到娘埋怨六哥,温书不禁生出几分紧张。

    娘要是因此不喜欢六哥了怎么办这样的事她绝不允许发生。要真是如此,温书咬唇,她可就把六哥害惨了。

    佟秋雨看她这一副胳膊肘往外拐的小样,戳了戳她的脑袋。

    “你啊,这么依着他,什么都听他的,以后吃亏的是你自己。”

    温书笑笑。

    只要和金六哥在一起,就是吃一辈子的亏她也不怕。

    “瞧你这点出息,以前不是挺聪明的,这一嫁人,就变成傻瓜了”

    温书除了傻笑,什么都做不了。

    佟秋雨连连抚额,她这个傻女儿啊,注定要被女婿吃得死死的了。

    “既然你心里只有金家小子,还来看娘做什么”佟秋雨本来就有些小性子,看到自己最疼爱的女儿眼里心里只有自己的丈夫,华丽丽地吃醋了。

    “娘,你不要这么说嘛,书儿可是每日都念着你”

    “念着我哼,念着我还在娘面前维护那金家小子”在新婚期间离她这个妻子而去,还这么维护他,她这个做岳母的说他两句都舍不得,果然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啊,还真让她这个做娘的伤心。

    “娘,你不要这样麽,像个小孩子一样,也不知道当时爹是怎么看上你的。”爹一个赫赫刀客,竟然看上了娘这等小孩儿心性的人,想必爹当年为了哄娘高兴,一定费了不少脑筋。

    “不孝的丫头,你娘我当年可是美艳无双的大美人,性情又温柔可爱,你爹看上我是他的福气。”

    “娘,你的脸皮好像越来越厚了诶――”

    “打你――”佟秋雨作势欲打,温书跳到了一边。尔后又狗腿地跑了过来,抱着佟秋雨的胳膊蹭蹭。

    佟秋雨哪里再舍得逗她,摸摸女儿的脑袋,心想着这丫头一段时间不见,撒娇的功力越来越炉火纯青了。短时间内能有这么大的进步,是从姑爷那里历练的吧

    “对了娘,六哥送你的那盆花呢,我想看看。”

    “舒儿,你不要告诉娘,你回来不是为了看娘,而是看那盆花的。”

    “没有,我主要是看娘,顺带看看那盆花的。”

    这个回答,佟秋雨还比较满意,尽管知道那丫头有些口不对心。不过小女儿家的心事,她是过来人,也很了解。

    “那盆花自从姑爷搬过来,每日娘亲自伺候着,但在三日前,还是开败了。”佟秋雨的话中满是遗憾。

    等待七年才盛开的梦中依兰,恍如昙花一现,在她们的生命中留下淡淡却难以磨灭的痕迹,转瞬之间便消逝无痕。

    温书也看到了那盆梦中依兰,花朵已经凋谢,只留下光秃秃的枝干。无端的,温书觉得有些落寞。

    这盆象征着她和金六哥感情的梦中依兰,如果能一如之前那般盛放,该有多好。

    “傻丫头,这有什么好落寞的,这次的开败,是为了下一次的盛开。”

    “可还要等很久”七年啊,人生中又有几个七年。而在最美好的年华里,七年更是一去不复返。即使再度盛开,境况或许全然不同。

    “有时候,等待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东西。”佟秋雨轻轻抚摸着梦中依兰光秃秃的枝干,嘴角带着一抹神秘的幸福道。

    温书愣住了,这样的佟秋雨,她从未见过。

    若汪大小姐和金钟楼谢小迹等人在场,一定不陌生。因为佟秋雨在回忆过去那段与丈夫相处的时光时,她的脸上就是这样的神情。

    “梦中依兰,花开花败,虽然短暂,却怀揣着希望。它只需要等待七年,在七年后便可以再次倏然绽放。它拥有许多女人梦寐以求都无法企及的美好年华,每次的等待,都是圆满,只不过是过程波折时日长了些而已。”

    有多少人,耗尽一生去等待,也得不到所谓的圆满。它至少还有花开半月的机会,而许多的女人,尚未开放,便已经彻底枯萎。

    “娘――”为什么她觉得娘的话中,带着无尽的心酸。

    “傻舒儿,娘没事,娘只是高兴罢了。在姑爷将这盆梦中依兰搬来给娘,让我放心将我的舒儿交给他之后,我就知道,我的舒儿绝不会像娘一样。姑爷他会用爱心和信心精心维护着他心中的梦中依兰,用一生的时间,一次次地等待着她开放,见证她每一次盛开的美好。你们这一辈子还长着,开得太过热烈,就像这梦中依兰,很快便会凋谢了――”

    、337 拜托啦,六嫂

    337拜托啦,六嫂

    从郡公府回来,温书的心境一下子豁然开朗,与其在担心中焦急等待,还不如放开胸怀,全心去信任他。

    金钟楼翌日便和谢小迹万心楼公孙极乐等人,出发前往沙石王国。

    傍晚时分,神隼停在满香楼的回廊之上。

    是金钟楼报平安的书信,经过一日的赶路,他们来到一处小镇。这个小镇民风淳朴,他很喜欢这个地方。在给她写这封信的时候,已经洗去一日的风尘,坐在店家为他添满灯油的油灯前,给她写信。

    再有两日,便会到达沙石王国地界。谢小迹他们还需要置办不少必备物品,有些物品,只有在沙石王国外围的绿林森小镇才能购得,在那里他们应该会逗留一两日,摸清沙石王国里面的情况。

    温书在回信中,提到今日去郡公府的事。梦中依兰开败了,光秃秃的,看起来有些凋零。但七年后,它会再次盛开。温书在信后画了两根勾在一起的手指,他们约好,七年之后,要一起看梦中依兰再次盛开

    这一夜,温书倒是睡了一个好觉。

    清晨起来后,呼吸着满室的芳香,来到前厅,大嫂正在看着今日明月堡的午膳菜单。每日厨房要准备什么菜色,都得大嫂点头。尤其是在堡里来客人的时候,更要妥帖周到、尽善尽美。

    “大嫂。”

    “书儿起来了”

    “嗯。”

    “你气色看起来不错。”

    “哦,想通了,我应该要相信六哥,我所需要做的,就是安心在家里等着六哥归来。”温书释然一笑。虽然说这种事不是轻易就能做到的,但从现在开始,她要学着习惯。真要是不放心,大不了她去找六哥便是,天涯海角、龙潭虎穴,他们都一起闯

    “这样便好,我们做女人的。都不容易。”大嫂感叹着。又道“做男人的,也同样不容易。”

    就算是金钟楼,又何尝不在千里之外思念着他家中的新婚妻子

    “对了。大嫂,今日堡里有客人”

    “是爹的几个故交,来找爹叙叙旧。”林景知放下菜单,因为想到了某些事。神情颇有些烦恼。

    “大嫂是有什么烦心事”

    “小姑自三天前出堡,便没有回来。以前虽然也喜欢满城跑。但每日都会回到堡中过夜,这一次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迟迟未归。”

    金雪芙是金家最小的一个孩子,自小便是父兄和堡中所有人的手中宝。虽不至于溺爱,却终究娇惯了一些。在这临阳城中,谁不知道金家七小姐。看在父兄和明月堡的面子上,每个人对这七小姐都十分关照。

    金雪芙好打抱不平。遇到不平事和欺人之辈总会出手教训,是个热心善良的侠女。加上为人十分重义气,在江湖上也以自己的名义结识了不少的朋友。

    这小丫头,今天去见这个朋友,明天又和那几个朋友结伴出游,忙得不得了。白日在明月堡中,很少看到这小丫头的身影。

    “小姑虽调皮了些,功夫却是一等一的好,应该不会有危险才是。”金家七子,各个习武,最小的金雪芙也不例外。即便是个女娃,在武功上下的功夫不亚于几个兄长。

    她曾听六哥说过,小姑的习武天赋很高,兴趣也很浓厚。别看她贪玩,对于喜欢的事,向来是抱着十分的努力和认真的。

    小姑还很机灵,江湖经验虽少了一些,却也是见过不少大阵仗的。人家要动她,也不容易。何况在这临阳城中,一提到明月堡的七小姐,十个人就有九个人会落荒而逃。

    “我倒不是怕小姑有什么危险,是怕她又闯什么祸。”大嫂抚额,那个皮丫头,谁能动得了她啊

    她每月单是为小姑料理善后就伤透了脑筋,小姑她,闯祸的本事是越来越高了,得罪的人也一次比一次厉害。她真怕,有一日她得罪了一个连明月堡都无法相抗衡的人物,吃亏的还是那丫头。

    “不会的,我看小姑,虽然活泼好动,做事却并非没有分寸。每次出手,都是为了帮助别人,这也是因为她有一副侠义心肠。”

    温书还是很喜欢金雪芙的性格的,爽朗直率,明快活泼,若小姑能一辈子都这么率性而活,那也是她最大的幸福。

    “是啊,我们那位小姑,就是太善良仗义了。真希望能快点出来一个人,好好治治这丫头。”林景知常常被那小丫头弄得头疼,但每次提起那个丫头,却是满脸笑意。

    向来稳重持重的大嫂,也只有在提起金雪芙时,才露出这种无奈又宠溺的神情,连口气都轻松明快了不少。

    金家每个人拿七小姐当宝,这句话温书算是领教到了。

    温书笑了,她也由衷期待着,能真的出现这样一个人。能治服金家七小姐的,一定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

    但温书没有料到,让金雪芙第一次吃瘪的人,会是他

    说曹操曹操便到,这厢两人正在说着七小姐三天未归的事,那边金雪芙一路不带喘气的从明月堡大门跑回到了前厅。

    “大嫂――六嫂――你们都在这里,太好了”

    “小姑,你这三天上哪儿去了,不回来也不派人捎个短信,你不知道爹会担心”

    “哎哟大嫂,我忘了嘛,你就原谅我吧。比起向我问罪,有一件更不得了的事。”

    金雪芙摇着小手,呼呼喘着粗气,好不容易缓过来一点儿,才把自己经历的事说了。

    原来金雪芙三天前在三合楼遇到一位纨绔子弟调戏良家妇女,这样的事她金七小姐当然不能不管。正觉得无聊,这个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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