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啊”三言两语他们就定好了一个赌约,可他们俩个谁又问过她的意思了,这算怎么回事啊
“当然关你的事,你要不躺在那儿装死,我会将你偷走吗你说,嗯”
“温三小姐,就让我们联手,到时候赢个偷王的脑袋来玩玩”
“我不同意――”温书抗议,她可没那么多心思陪他们两来玩这个游戏。今天一时兴起,她都很后悔了。
“抗议无效,这事就这么定了。”公孙极乐和叶枫异口同声,轻松地将温书的意见给驳回了。
赌约定下后,公孙极乐展开最绝妙的轻功,一溜烟飞走了,留下叶枫和温书站在原地,对着他一瞬间便消逝的身影感叹。
“其实,那猴子的轻功挺好的,天下第一名不虚传,是不是”
“还行吧”
“就这,只是还行”说得像他有多厉害似的,公孙极乐的轻功,可是江湖人公认的。就是谢小迹,短时间内,轻功身法也追不上那猴子。
“公孙极乐轻功还行,武功就有些不入流了,一时之间,他或许能领先。时间久了,可就不见得是谁胜谁负了。”
“别说得你好像很了解他似的,那猴子不但轻功厉害,武功也不错,我见过。况且人家拿手本事又不是武功,你这样说,未免太苛刻了。”一个人要真像这猴子一样,轻功,偷功,还有易容的功夫,俱是天下第一,那已经是个很厉害的人物了。
一个人能有一个天下第一就已经是件了不得的事,何况同时具备三项。
虽然偷功不怎么文雅,也不光彩,在现代小偷更是个让人深恶痛绝的群体,但类似公孙极乐这种偷王级别的,总是能将偷术上升到一种艺术级别的,让人在咬牙切齿的同时,却也不得不感叹他的本事。
“是有些苛刻,但我说的却是事实。”
没错,就连温书都不得不承认,叶枫虽然狂妄了些,说的话还是有他的一点点道理的。轻功这种东西,讲究厚积薄发,内力越深厚,到后面就力道越足。就拿剑神西门若寒来说,或许他的轻功一开始赶不上公孙极乐,但随着时间的延长,公孙的速度随着内力的消耗会相对变慢,而西门若寒却不会。
江湖上还有一种说法,西门若寒的轻功极高,并不亚于偷王之王公孙极乐。两人之间到底孰高孰低,也一直无法评判。只是这天下很少有什么人,能让西门若寒运用那无上的轻功身法罢了。
但这并不能说明公孙就逊一筹。公孙的性子与西门不同,西门追求剑术最高境界,无论什么,都抱着全力以赴,并且追求极致。而公孙不同,他的本事都源于他爱玩,建立在快乐凑热闹的基础上。
这两人是截然不同的人,武功轻功拿手本事自然也就不同。这样的比较不具备任何意义,也很无趣。
叶枫听了温书的想法,可否可不否地点点头。眼里那坏坏的笑意看得温书想给他一拳,但她知道,他是赞同她的话的。即便没有全部,也有了大半。
温书看看日头,时间已经不早了,天都快黑了,这到底是在哪儿啊
“不认识路”叶枫看温书四处张望,就知道她被那只猴子带到了陌生的地方。“怎么样,漂亮的三小姐,要不要叶某送你回去”
“好啊,反正顺路,你前面走我后面跟着就行了。”
“你确定你跟得上”叶枫笑得不怀好意,存心逗她。
温书懊恼,“你怎么和你那个主子一样。”这对主仆,怎么都喜欢逗她啊。她自认不是什么可爱的人,长得也不像什么卷毛犬、猫咪让人看着就想顺毛的类型,还招不来蠢萌一族时不时地引逗。
“哦主子什么样”
看吧,这家伙笑得越来越没脸没皮了。可温书,不是这么好逗的。“就是这个样子啊”趁着叶枫在专心听她后面话的时候,狠狠一脚踩在叶枫的脚上,“就是这种欠扁型的――”狠狠踩啊踩,踩啊踩
小巷里传来一声杀猪般的哀嚎,一直响了许久,才渐渐平息。
叶枫苦着脸,抱着自己被踩的那只可怜的脚,单腿蹦到温书的身边。“美人,你还真残忍”
“嗯哼,自找的。”怪不得她。
温书背着双手,走出了小巷。叶枫抱着脚,又放下,然后快快的跟上。
“你干嘛跟着我”温书问。
“你忘了,我可是和公孙极乐打了赌了,这三天之内我要保护你不被他偷走。”
“赶快回去吧,我不需要你保护。”
“不行,既然赌了,就绝对不能输。”叶枫这么骄傲的人,他的字典里可没有“输”这个字。
“你不在我旁边呆着,他也赢不了。”
“我还是不放心。”
“你是不放心那猴子还是不放心我呢”走到三岔口的时候,温书径直挑了一条看起来顺眼的路,想都没想就走了那条。
“老实说,我两个都不放心。”叶枫苦哈哈的,有些蓬松地脑袋送上前来,让人想摸上一摸。
“不放心也没办法,我不可能让一个大男人跟着我”
“真的”
“嗯。”
叶枫转过身就走,与温书正好相反的方向。
“你干什么”
“你走错了,回府的路是走这一条。”
不让我跟着你,就你跟着我吧。
、151 狐狸和傻妞
151狐狸和傻妞
不让我跟着你,就你跟着我吧。
叶枫嘴角挂得老高,得意地往前走着,而温书,不一会儿也跟上来了。
这样,似乎也不错
温书不爽归不爽,她可还想在天黑前赶回去,有他带路好得多,总比自己慢慢问路回去强。
一路上,两人都没怎么说话,叶枫对男人有些无礼,对姑娘家还是不错的。用他的话说,他是一个怜香惜玉的人。温书不但是个姑娘家,还不会武功,久了当然跟不上叶枫的步伐。
叶枫便放慢脚步,始终走在温书三步远的地方,两人不远不近,不会跟丢,却也不会有什么交集碰撞的地方。
时值傍晚,夜市快开始了,许多的小摊茶点已经摆出来了。街上飘香四溢,温书中午就没吃什么饭,这会儿微风一吹,香得她连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叶枫忽然停下来了,温书一路光顾着路上吃的,抱着不吃看着也解解馋的念头,正想着自己在大快朵颐吃着馄饨。没注意叶枫突然停了下来,直接就这么撞了上去。
“诶你”
“口水流出来了”
“啊――”温书愣了愣,才反应过来他说了什么。飞快抹了抹嘴角,该死,“哪里有口水了”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叶枫呵呵地笑了,笑得眉眼恣意,盎然丛生。“我说温三小姐,肚子饿了就坐下来吃点东西再走,虽然你刚刚狠狠踩了我两脚,我还不至于让你饿肚子。”叶枫耸耸肩,很委屈地看着她。好像在说我像是那么不怜香惜玉的男人吗
温书有些踟蹰,但想想也没啥,便伸出手。“我没带钱,你带了没有”
要不是身上连个铜子都没有。她用得着光看着麽。
叶枫怔了怔,随即笑着摇摇头,从怀里摸出一锭碎银,递到温书手上“想吃什么就去吧”
温书拿着银子去了,要不是胡子老伯的地瓜烤得太诱人了,她会跟他抗议一句,别拿跟小孩子的口吻对她说话,这向来是她的专利。
温书很快就抱着两根地瓜。一串炒年糕,还有一个类似酱猪蹄之类的东西回来了。随手扔给叶枫一根,叶枫笑着接过,却没有吃。
“怎么,嫌这路边摊的东西不好吃”这么一点工夫,温书已经剥掉地瓜皮,对着嘴里咬了一口。
熟了,很入味。地瓜最怕的就是烤得半生不熟,她可是捏了好久,才捏到这两根。
“我中午吃过了。没什么胃口,还是你吃吧。”
“嗯。”温书二话不说,从他怀里拿起那根地瓜。三两下剥了皮。就怕他反悔似的,也放到嘴里咬了一口。这样,两根地瓜都被她的嘴巴给鉴定过了,他就算是想吃也来不及了。
叶枫缩了缩肩膀,“你个姑娘家,吃得了这么多”
“很多吗”温书懒得搭理他,“叶侍卫,我这样很失礼的话,你可以装作不认识我哦”
叶枫则被她的举动弄得有些懊恼。不是她一个三小姐,就这样大口大口地吃路边摊。也不是他觉得脸上无光,想装作不认识她。而是这个女人在和他说话的时候太不专心了。眼睛左看右看,都吃这么多了,还看什么看啊
“走吧,再不走天就黑了”
“好啊,反正我也吃得差不多了。”
叶枫满脸黑线,到底是要吃多少,才叫吃饱啊。这么多,都还只是差不多。
照温书这么个吃法,叶枫不禁担心,主人要真是将这位三小姐娶回去了,永亲王府会不会被她给吃穷。
“我平时其实也吃不了这么多,今天饿坏了,又好久没逛路边摊了,所以,你懂的。”
温书有必要解释一下,她可不是什么大胃王,平时也不怎么喜欢吃路边摊。太饿了吧,吃这些东西好像更加有味道。
“你不用说,我懂”
“那就好”温书三两步跟上前去,转瞬间又被路边的一串烤肉给吸引了,“那我再去吃个那个好了”
“”叶枫彻底无力了。脑门上的黑线密密麻麻,可摆在那里谁看啊,于是乎,又自己消散了。
叶枫多年的教养和对美人的品味正受到空前的挑战,他看着温书那么大块地吃着烤肉,一个姑娘家,还是一位郡公府的千金,这样在大街上吃烤肉,真的不要紧麽
“吃这么多,会变胖的,三小姐。”
“放心,我这是不胖的体质,吃不胖的。”温书说话的同时,将怀里的东西搂紧了。“先说好啊,自己想吃就自己去买,我这里不多了。”
谁要跟你抢啊,真是“你慢慢吃,我不饿,呵呵”
叶枫笑比哭还难看,温书偷偷瞧了一眼他,得意地笑了。
小样,吓死你。看到什么就乖乖回去禀报你那位主子吧,我这个“无敌”的存在,是配不上你家那位优雅地主子的。
也别怪温书想得太多,永亲王这几日没来找她,也没再提过成亲的事,她头上的那把刀刃短时间是没什么危险了。
可是,就在下午时分,他底下的侍卫却跑来听梅轩找自己。这让温书心里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对这位叶枫也是抵触防范得紧。在叶枫说明来意之前,她决定利用一下这次的机会。
多让他看到自己恶劣的一面,一位郡公府的三小姐,生活中却有着这样一面,他们这些自诩优雅高档次的家伙一定很不喜欢吧
单是这样,似乎还有些不够。
要不要故意欺负小朋友温书脑海里浮现出自己撕扯着小孩的嘴巴,小孩哇哇大哭的情景,肩膀抖了两抖,毫不留情地将这个想法给踹到九霄云外去了。
或许对老人家没礼貌不行,这一点她做不到
随便勾引男人,水性杨花这是最厉害也最绝的,旁边就有一个。要是永亲王知道自己对他的属下有点别的什么心思,他一定不会再对自己有什么想法。
可是,先不说这种事温书做不来,想一想就浑身的鸡皮疙瘩,就是她能做得到,这两个男人都是狠角色。她要真敢耍这种花样,恐怕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温书不敢呜呜
所以她就只有充分利用自己的胃,天哪,她都撑死了――
后来,公孙极乐、谢小迹还有金钟楼听温书回忆起这事,三人都很不给面子地笑了。谢小迹和公孙猴精更是笑成一团,金钟楼比较有良心,可也忍笑忍得很辛苦。
因为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聪明如温书,居然也有这么笨的时候。
的确,在感情上,温书可以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笨蛋。要光靠她自己想办法,还真不见得就斗得过永亲王,还有他那个狐狸手下叶枫。
温书小肚子已经被撑得鼓起来了,可叶枫还能挺得住,一点表示都没有。
然而温书希望他有什么表示呢谴责她粗鲁,还是谴责她是个十足的大吃货,没一点可以配得上他们主子的地方。这一点,怕是打死叶枫,他也不会冲一个姑娘家说出这种话吧。
讨厌的性格,对猴精随随便便就说出残忍的话,对女人却故作风度,切她才不领情呢,唔她好撑,撑得快死掉了
“怎么了,温三小姐,是否还想吃什么”
故意的,这个家伙一定是故意的温书肚子里将叶枫骂了个狗血喷头,并叫他以后要小心不要落在她的手上,否则她会把刚才她吃的那么多东西全都塞进他的肚子里。
“嗯好香,是什么呢,三小姐方才没有吃尽兴,不妨再吃点这个好了,我去给你买。”
“不,不用了。”
“没事,我是男人,为美人效劳是我的荣幸。”
“方才怎么不效劳,这会儿又愿意效劳了。”温书嗤笑,这个叶枫,还真是恶劣。看来她骂他的那些,还真是没冤枉他。
花花大狐狸,狡诈的坏蛋,欠扁的家伙,菩萨保佑他永远都娶不到老婆,要娶也会娶一个他讨厌的臭男人
“看心情”
“我也看心情,不愿意要你效劳再说了,叶侍卫是什么人啊,那可是大人物,我哪有资格使唤”温书一边说,一边揉着自己的小肚子。
吃得太撑了,走路都没法走了。撑到一定的境界,不但没法走,连坐都坐不下去。温书还是小时候有过这种经历,这么多年了,怎么还弄成这样子,温书自己都有些可怜自己了。
叶枫望着温书这可怜的小样,心里都快笑翻了,可却也有些不忍。都说过,他叶大公子是个怜香惜玉的人。
一开始他还真当温书是饿了,可越看下去越觉得不对。叶枫是只真正的狐狸,心眼多得很,慢慢地也就琢磨出这个女人的心思来了。
不过,还真是有趣啊,就算不喜欢,有用这么个笨法子的吗
叶枫扶着温书,在路边一个石凳上坐下“休息一会儿再走吧”
“好吧。”
“三小姐,你有没有觉得我们这样就像一个丈夫在扶着有孕的妻子,嗯”
、152 棋高一着
152棋高一着
“三小姐,你有没有觉得我们这样就像一个丈夫在扶着有孕的妻子,嗯”叶枫嬉皮笑脸,指着两人当下的情况对温书道。
温书澹狠狠给了他一肘子。这人也太百无禁忌了吧,怎么什么玩笑都开。
还有,叶枫这个样子,还真是让人疑惑。
他是对所有姑娘都这个样子,还是故意为之温书虽然肚子吃撑了,脑袋却没撑,还能运转,对于某些奇怪的事还是能够开动脑筋思考一下。
叶枫是永亲王的手下,据说两人的关系很好。别看永亲王对清雪千禾很严厉,对叶枫绝对是不同的。
至于叶枫为何不当他的大少爷,非要当沈冰奕的什么“影子”护卫,这其中的缘由温书不得而知。唯一确信的是,沈冰奕待他不同寻常,而他对沈冰奕也毫无二心。
虽然不愿承认,她现在在名义上好歹也是他家主子看上的女人,他故意玩这些暧昧,是想挖他主子的墙角吗
温书可不会自作多情到以为自己有那么大的魅力,要么是叶枫风流成性,是只十足的花花大狐狸。要么今日的一切就是他故意为之,正如她怀揣着别的目的一般,叶枫这样做,也有着自己的目的――
那他的目的是什么呢
是想试探她的为人,够不够资格成为他主子的女人还是存心要引诱她,断了她嫁给他主人的心思
如果是第二种,那完全就没必要。温书还会感谢,他和她是同路中人。若不是后者,或是有别的什么目的,温书可就得小心了。
这个叶枫。不是个好相与的角色。她今天已经干过一次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的事情了,绝不能在他的头上再栽第二次。别看这男人笑眯眯的,该狠的时候比谁都狠。什么怜香惜玉,骗骗没出过闺阁的小姑娘还差不多。
“好了。我歇够了,咱们回去吧诶这条路我好像来过”温书往前面走了几步,两人上了另一条街道,顿时有一种熟悉之感。
“上次我们出城去狩猎那天,不就是经过这条路的麽,行了,叶侍卫,就送到这吧。下面的路我认识,能自己找回去的。”温书拍拍手,一提裙摆,就要先行一步。
叶枫拉住了她,“三小姐,你这是要过河拆桥吗”叶枫脸上的笑灿烂无比,眸子里却有一股恼意。
温书也太不识趣了,大帅哥的魅力遭到了打击,哪能就这么算了。
“嗯,莫非叶侍卫不认得回去的路”温书不等他开口。飞快的道“既然如此,看在你之前为我带路的份上,就允许你跟着我吧。记住。男女授受不亲,离我远一点,别让人见了引出什么口舌”
温书甩开他拉住她的手,径自往郡公府的方向而去。走了一会儿,发现叶枫也跟了上来。
“先说好,我可不是不认识路,我应了公孙极乐的赌约,这三天自然要看着你,别让你被他给偷走了”
“三天你跟着我。那你的主子怎么办”
“主子有的是人随侍在旁,我几天不过去不要紧。”叶枫说得随意极了。那口吻别说是几天不回去,就算是一辈子不回去永亲王想必也不会对他怎么样。也只有他。敢这样做。
“听梅轩都是女眷,你一个大男人,可别想往里钻。”温书其实是想说,你一只大灰狼,别想往羊圈里去。就算拿赌约当借口,她也不会让他得逞的。
“三小姐,我有那么风流好色吗”防他防得密不透风,叶枫想想还真伤心。
“叶大公子出身不凡,大户人家的规矩你比我懂,不是吗”宅府后院,男人不是想进就能随便进的,稍有疏忽,就会损害姑娘家的名节,没事都能找出些事来。除非主人家首肯,或是两家关系异常亲近,否则男人都不能踏入后院。
“我懂,三小姐,我就守在院外,还不行这把剑可是宝贝,输了谁也不能输了它”
“那你还拿它赌”温书忍不住翻白眼,这家伙根本就是故意的麽。又不是那猴子说要他的佩剑,是他自己提出要拿这个赌,现在又心疼,哎
“赌都赌了,没办法,只能保证这三天不要出什么差错了。”反正,不管怎么说,叶枫就是黏上她了。
“你这么大个人,呆在听梅轩外,被我爹看见了怎么办”人家郡公爷,得知叶大公子在这里,还不得好好招待,哪里好意思就让他在外面风吹雨淋
“这个三小姐放心,我叶枫这点本事还是有的。我要是不想被人看见,不但是他们,就连三小姐都不知道我在哪里。”公孙极乐自然也不知道,他要杀那只猴子一个措手不及。
天下第一哼哼他要让他不攻自破。
打死公孙极乐,也不知道他到底哪里得罪了叶枫。不过公孙极乐向来是个喜欢挑战的人,越有难度的事,他就越喜欢,也更越有干劲。这会儿他已经在想着如何在三日之内得手,将温书给偷回去了。
这不仅关系到他和叶枫的赌约,还关系到他和谢小迹的赌约。他们可都很想看见,当金钟楼收到他们偷的小魔女时,会有什么样有趣的反应。
“我看叶侍卫守在听梅轩外,不是防着那只猴子,而是防着我吧”连她都不给知道,不就是怕她到时候会和猴子通风报信,暗中襄助于他
叶枫确实想多了,公孙极乐既然被称为偷王之王,那偷术自然是不同凡响。他要真的打定主意,要将她给偷走,叶枫也阻止不了。原本她还不想让那猴子如意,要给他使使绊子,叶枫都这样说了,又关系到那猴子的脑袋,温书决定这次对那猴子好点儿,就不要给他添什么麻烦,还是让他正大光明地跟叶枫赌上一局。
至于他们俩的账,下次再算也不晚。那猴子三天两头的皮痒,她不愁找不到机会用她最近新研制出来的宝贝招呼一下他,他会很享受的
叶枫哼哼,算是没否认温书说的话。
郡公府到了,宾客已经散尽,喜庆的氛围散得有些快。温书径直回到了听梅轩,赌约的事她是不操心的,由着他们俩折腾去。
“小姐,你总算回来了,你上哪儿去了”春儿看到小姐回来了,忙不迭地便迎了过来。
“没事,出去溜了一圈,府里没什么事吧”
“小姐突然不见了,春儿还以为,还以为”
“还以为什么好好一大活人,还丢了不成。”温书笑着揉揉小丫头的脑袋,推开门进了屋。
“还真是累”哎温书骨碌转了个身,摸了摸胀得圆滚滚的肚子,躺着睡着了。
春儿轻手轻脚地进来了,看到床上横躺着的温书,“小姐,你咋这会儿就睡上了,一会儿该吃晚饭了。”
“吃唔,不能再吃了,吃得好撑春儿啊,乖,小姐我好困,你让我睡会儿,等我娘回来再叫我起啊”温书说着,蜷紧了被子,整个人都埋进了被窝。
春儿看小姐这段日子每天都累得够呛,看着就辛苦。四夫人都心疼死了,小姐再这样下去,四夫人没准会给她禁足。
春儿将温书的鞋子给脱了下来,将她的脚给搬到床脚,让她正着身子睡得舒服点。又为她细细盖好被子,才出了房门。
她刚一出去,寂静的房内就闪过一抹黑影。公孙极乐就似凭空出现一般,从房梁上露出了脑袋。
叶枫千算万算,一定算不到公孙极乐这么快就下手。
公孙极乐被人称为偷王之王,不但偷术了得,就连别人的心理都了解得十分透彻。他知道什么时候最适合下手,也知道什么时候是别人防范最松懈、最不易引起别人警觉的时候。
公孙极乐与叶枫不欢而散,按照叶枫和温书的想法,这猴子受到了打击,这会儿正生着气呢。尔后一定会加倍想出什么绝妙的法子来证明自己天下第一的名头并非虚妄,要等到他行动怎么也得等他缓过来的时候。
没有人料到公孙极乐会现在下手,他自始至终根本就没离开。自打定下这个赌局之时,他脑子里就有了主意。他一路尾随着两人,在暗地观察着两人,寻找机会下手。
一路上,两人一直都在一起,公孙极乐没找到机会下手。这不,温书回了府,叶枫正守在外面,等着他到来。他自以为自己武功高强,人也够警觉,殊不知,他要防着的人,早已经进了郡公府了。
偷温书容易,困难的是要如何带她出去。先不说这郡公府守卫森严,将他们的小姐偷走并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再加上那个叶枫,的确是个厉害的角色,他的剑法犀利无比,公孙极乐背上扛着个人,是不愿与他正面交手的。
公孙极乐快速地转动着眼珠,不一会儿,一个绝妙的主意在脑海里形成了――
只是,这样就苦了小魔女了。
、153 恶搞
153恶搞
温书刚察觉到屋里有动静,挣扎着想要醒来,谁知她一动,就被人点住了昏睡穴。
头一歪,温书彻底陷入了昏睡中。
公孙极乐伸了伸腰,骄傲地点点头。他总算知道自己败在哪里了,和小魔女交手,跟她动药他不输才怪。
但这小魔女厉害归厉害,她不会武功,只要被人制住让她动不了就行了。而且据谢小迹说,这小魔女有个特别厉害的宝贝,下毒又是神乎其神,说是只要她的手能动,他就没有任何胜算。
像这样,点住她的穴道,让她不能作怪不就行了公孙暗骂自己过去真是个笨蛋,不过也好,下次总算知道如何对付这小魔女了。
温书被点晕了,接下来要将她怎么揉捏可都随他了。公孙极乐取出自己贴身道具,开始为温书易容。将温书从床上扶了起来,将一块块猪皮头套什么的,往温书的脸上贴贴画画。
又将他进府时从浣衣房顺手牵来的衣裳给温书套上,一切准备完毕,将温书给塞到了床底。
而公孙极乐却易容成了温书,大摇大摆地走出了郡公府。
公孙极乐扮温书扮得还真像,不仅身段相似,就连走路的姿势,惯有的小动作都与温书差不了多少。
公孙极乐这是要干什么,顶着一张温书的脸是要去哪儿难道他不是想偷走温书,难道他是有别的什么事要做
叶枫站在听梅轩外,看着温书走出郡公府大门。眼里升起疑惑,这个女人刚刚才回府,这么快又出去干什么而且天色都这么晚了。
莫非事情有异叶枫脑子飞快运转着,他可没有忘记。这个公孙极乐除了偷术和轻功,易容的本事也是天下无敌。
想到这儿,叶枫身影一动。人已经出现在“温书”面前。
“温三小姐,这是要上哪儿啊”
公孙极乐早就料到叶枫会出现。好,就让这小子见识见识他公孙极乐易容的本事。他与那小魔女打过几次交道了,他见过一次的人就能学个七八成,何况是被他视为“大敌”的温书。
温书早就被公孙极乐琢磨透了,要想易容成她,可以说是信手拿来。
这小子今日坏他好事,还质疑他的本事,要不要趁着这次耍他一耍就算被他拆穿。三日时间没过,他也不能奈他如何。这等好机会,要是错过,公孙极乐就不是公孙极乐了。
啃啃啃公孙极乐暗暗酝酿了一下嗓子,学着温书说话的腔调,斜睨着叶枫,道“出府去转转,怎么,叶侍卫要跟着”
叶枫眉毛动了动,虽然感觉上有些怪异。可让他说却又说不出什么怪异来。又看温书勾着嘴角、眼角带笑纹仿若小魔女的习惯性小动作,确定眼前这人应该就是温书。
公孙极乐果然还是对他造成了影响,他都有些疑神疑鬼了。骄傲如叶枫。才不会把个公孙极乐放在心上。和他这一赌,不过是找个借口就近观察温书罢了。这是主人的命令,他必须得听他的。
当然,那公孙极乐竟然说他的剑法在江湖上只能排前十名,他不服气,有这个机会,不杀杀他的威风,又怎么能出这口气
“跟,一定要跟温三小姐一落单。公孙极乐可能就要下手。”
“公孙极乐要下手的时候,你就是跟着也没用。”公孙极乐得意样样。完全不知,公孙厉害。温书得意个毛
“是吗那个小贼可以试上一试,看看到底孰高孰低。”
“小贼公孙极乐乃偷中之王,小毛贼怎么能和他并论”公孙极乐气歪了,就差上窜下跳了。当这种表情出现在温书这张脸上,还真有说不出的怪异。
“温温三小姐――”叶枫错愕。
“公孙极乐是我的朋友,你这样说他,我不高兴。”公孙极乐还算急智,关键时刻找的借口还算说得过去。
“好好好,我赔罪,是我失礼了,还请三小姐原宥则个――”说着,叶枫弯下腰,正儿八经地告罪。“温书”一炸毛,叶枫的态度反而还变好了。
公孙极乐扫开他,从他身边绕过去。
等他与他错过身的时候,他的手上已经多了一个蓝色的钱袋。哼笑了一声,揣到了自己的怀里。
“还不跟上――”
叶枫摸摸鼻子,跟在他的身后。公孙极乐一路穿街过巷,最后在一座红牌楼房前停了下来。
熟门熟路地进到楼里,便有一个腰如水桶,脂粉厚得像唱戏的婆子扭着腰从二楼下了来。
“哟,这位姑娘,你走错门了吧”
“没走错,没走错,这里不就是红台娇麽。”
“那姑娘来这是”
“给我大哥娶个媳妇儿,老板娘,把你这儿漂亮姑娘都叫出来吧”叶枫就在这个时候走进来了,老板娘有些愣,来这挑媳妇儿的,长得都有点走样。就算一张脸勉强够上周正的,那就是身有隐疾。这位年轻的公子,无论长相还是穿着,都是一等一。
这样的人,怎么会上他们这儿挑媳妇儿了
今天真是走运了,有这么好的货色。
红台娇的老板娘笑开了花,摇着手绢,扇出几缕香风“好嘞姑娘你放心,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