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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医贵女_第27分页

作者:沙漠雪莲90 字数:13584 更新:2021-12-22 04:10:24

    意掩盖本性,与其等待将来束手束脚,不如在现在一并解决个干净。

    只有他足够平庸,那些跳梁小丑才会一个个冒出来,不自量力地向他挑衅。他不希望以后他全心治理江山的时候,还要提防那些蠢货时不时地冷箭。况且,父皇治理天下像火,雷厉风行,刚猛果断。每个人都畏惧皇帝的威严,都不敢在他面前造次。

    然而虽是如此,大杨朝也未必如表面的平静。暗地里的黑暗勾当不断,父皇已经察觉,却无心处理。有些事情牵一发而动全身,父皇殚精竭虑,维护的也是表面的祥和。

    他将来的统治会像水,水包容万物,于不动声色中席卷万物。现实中的人,多半怕火,却很少听到有人怕水。这就是为什么现实中有这么多人被水淹死,却很少真的有什么人被火烧死。

    水至柔,以至柔却可以克至刚。水外表虽柔,却无人能否认,水的无情和吞噬之力。

    再者,为君者,本就不该让人随便摸清你的脾气与喜怒。有的时候,故意露出一两分,让别人知道他足够了解你了却了解不透。有的时候,又要适时露出七八分,拉拢人心、展露宽厚。展现七八分,却保留一两分,不至让别人全部看穿你,在他面前仍保留着不可窥探的威严。

    天下万物,为我所用。对不同的臣子和属下,要因人而异,怎么能用一种办法相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在棋局中各自占有不同的分量,治理天下就如下好一盘棋,每一个棋子不仅要活用,更要善用。

    这一次遇袭的事,还真是始料未及。那些该死的天狗教余孽,敢对小王下手,别以为小王不知道你们背后是什么人,这次敢招惹小王,就做好被挫骨扬灰的准备。

    “不过,皇爷爷,你真的打算纳那个女人为妾她看起来可不是那种乖乖听话、甘愿做宅子里女人的人你小心哪一天真的栽在她手上,又是毒又是蛊的,这种女人要是把她得罪了,睡觉都不得安稳哪”沈瀚风笑嘻嘻地提醒他,他看得出来自己这位精明强干、聪明绝世的皇十八爷爷,对那位郡公府的温三小姐是真的动了点凡心。只是,那位三小姐,对他们的永亲王似乎没什么好感,这算不算是襄王有梦,神女无心

    沈冰奕笑了,“就是这样的女人,才有趣不是吗”娶那些乖乖听话,对他惟命是从的女人,还不如娶一个泥人,一样的无趣。

    男人便是如此,当他喜欢一个人却又得不到的时候,对方的一切都成了可爱的闪光点。违逆他、与他唱反调叫做有性格,可爱。但若是有一日他真的得到了这个女人,并且感情随着时间开始渐渐变质的时候,他又希望这个女人乖乖听话,最好像庙里的泥人,随他揉捏。

    沈冰奕不否认,现在的温书于他而言充满了致命的吸引力。而且这种吸引力,随着每多见一次,便会变得越发的浓烈。他很久都没有产生过这种感觉,甚至怀疑自己曾经有没有过。

    他只知道,温书是他的,她终归会成为他的女人。这个女人,的确牵动了他过多的心神,也越来越能引乱他的思绪,他排斥却又享受着这种感觉。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让温书成为他的人。

    或许到了那一日,当温书的姓名前贴上他永亲王的标签,他或许就不会因为她而困扰了。

    “别光想着有趣,我的皇爷爷,小心别阴沟里翻了船,到时候没让她落进你的温柔陷阱,反而自己被她给俘虏了先说好,我可不接受后者哦,我最敬爱的皇爷爷,怎么能折在一个女人手里。”

    沈瀚风嘟着嘴,大有沈冰奕不答应,他就不干的架势。沈冰奕被他肉麻得头都大了,心里直犯恶心,却又奈何不得这小子。

    揉揉他的脑门,不客气的一掌拍过去,笑骂道“臭小子,还不回宫。回去后给我好好保护眼睛,若有什么意外,你爷爷我可不饶你――”

    、103 归来

    103 归来

    温书回到府里不久,温铮就差人前来请她过去,说是有话要问她。

    爹没什么事,向来是能不见她就不见她的,怎么今日还主动让他过去问话,难道与太子的事情有关

    “舒儿,你是不是做了什么事,惹你爹不高兴了”佟秋雨以前最怕听到的就是温铮找温书过去问话,每次这个时候,都意味着温书又闯了祸。但舒儿自从清醒后,做事很有分寸,又从不惹事,不可能闯什么祸啊

    “娘,你别担心,我没惹爹不高兴,是什么事,我过去看看就知道了。”温书拍拍佟秋雨握住他的手,就随着家丁往温铮的跨院去了。

    温铮果然是问她太子的事,温书虽然奇怪,温铮是从哪里知道的这件事,但以平南郡公的势力和耳目,要知道这一点并不难。

    她疑惑的是温铮的动机,他想知道什么知道后又打算怎么做朝堂上的纷争本就残酷,各派势力错综复杂,温铮对太子怀着什么样的态度,温书从他的话中竟听不出一丝一毫的眉目来。

    温书谨守着自己的承诺,没对温铮说及一个字。温铮也并没有勉强他,或许他在叫她来之前就已做好了心理准备。

    这个女儿,可不是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的丫头,她很有主见。他当然也想到,永亲王和太子之所以能让温书就这么回来,一定是有把握她不会说出太子的病情。

    这个丫头的性子,可不只他一个人摸清楚了。

    温书照常在郡公府与百草药铺两地来回,每日迎着朝阳前往,伴着日落而回,倒也肆意充实。

    这一日回到家,温书直觉得家里有了不同。

    问过春儿之后,温书方知,大少爷温傲回来了。温傲离家多年。郡公府于他,不过是一个伤心地。他痛恨都来不及,佟秋雨曾言,在有生之年。温傲可能再也不会回到这个郡公府了。

    温铮很爱这个儿子,非常在意他。佟秋雨嫁进郡公府的时候,温傲已经离家多时,她本不知道这些。只是在和温铮在一起的日子,温铮总会不经意地提起他这位儿子。

    佟秋雨从未看过温铮脸上流露出那样复杂而又惆怅的神情,这个沙场悍将,将府里所有人感情掌于手心的男人,头一次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

    他知道自己的儿子恨他,也知道他再次回来,可能是向他讨债的。他依然还期望着他能回来。尽管这个儿子,不会给他这个威武郡公爷半点面子。

    夜晚,温铮在风华园设宴,为大少爷接风洗尘,各房都要前往。一个都不能少。

    温书自不例外,因为是家宴,也没多么讲究,主要是一家人凑一块吃顿便饭。说是这样说,因为温傲多年未归,温铮又对其十分看重,各房怀着各自的心思。也都慎重出场。

    温书今日着一身红绫绸缎,头上别一支梅花簪,婉约生动,又不失俏丽。这是佟秋雨亲自为她挑选的服侍,说今儿个对温铮也算是个喜庆的日子,不得怠慢。

    温书心说ok。反正像这种场合,他们前后也只需走走过场,打打酱油,主要的也没他们什么事。不过她也真的是想看看,那位传说中的大少爷。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桀骜不驯、性格不羁,这是温书听春儿说过之后对他的大致印象。

    那个,秀气俊美、谈笑风生,笑容有些勾人,透着一股ydang的主儿是谁瞧他偎在桌边,软弱无骨,比女人还要妖媚、风情万种的样子,温书直觉得脑门上平时看不出来的青筋都在连连跳动。

    在座其他人,神色也俱是不对劲,似乎有些尴尬。佟秋雨站在温书旁边,是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谁知,几年不见的温家大少爷,竟然变成了这副样子。这样子,不是像极了那啥,青楼的小绾麽

    看他这副浓妆艳抹、一回眸百媚生的样子,若是做这种表情的是个女人,那一定是幅赏心悦目的画面。然而当这副表情出现在一个男人身上,让人有一股隔夜饭都欲呕出来的冲动。

    温书也是瞪大了眼珠,被眼前这个大少爷吓了一跳。但她还记得,在这种场合,一定要淡定。

    碰了碰她娘的袖子,两人来到温傲对面坐下。若不是桌上只剩下这最后两个位置,佟秋雨还真想换一换,对着对面那幅脸孔,这饭怎么吃得下去。

    温书却不是在想这个问题,低眉顺目,眼珠没有骨碌乱转,也没有肆意打量。心中则在暗暗想着,这便是温傲的真面目

    是时间改变了一个人,还是他有心如此如果因他是个有心人,又为何将自己折腾成这副模样难道是存心报复,给温铮找不痛快,让他难堪

    但什么样的仇恨,需要用这种自毁的方式,又是什么样的人,会选择这样让人用脚指头都决计想不到、不敢想的办法

    在春儿的描述中,这个大少爷骄傲无比、快意无比。本是一个大好儿郎,一夜变故,变得尖锐,像个刺猬一样不惜刺伤靠近他的每一个人。他狂放,他高傲,他决不妥协。所以他敢与温铮叫板,一怒之下,离开郡公府,这么多年不曾踏过郡公府一步。

    这些年他经历了些什么,是什么样的经历可以让一个人性情大变、面目全非。尤其是在座的几位夫人,她们绝难想到当日倨傲地要赶走她们尊贵的小少爷,有一日脸上会露出在她们看来只有最下贱的女人才会流露出的谄媚妖冶的神情

    “郡公爷,你今日的话怎么这般少,是否我在,让你不自在了”温傲纤弱无骨的噙着小酒杯,整个人偎到温铮的身上,挑着眉问他。

    旁边的人顿时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出,大夫人林氏的脸涨得就跟黑酱石一般,谁都不怀疑大夫人下一刻就会抬出她当家主母的威严。只是,大夫人看着温铮,老爷都还没开口,她作甚要讨那个没趣,别惹老爷不快。

    “几年没回家,连自己爹都不认识了。”温铮脸色也难看了些,他不是个沉不住气的人,对这个儿子也一直心怀愧疚,但无论哪一个父亲,看到自己的儿子这副德行,都会忍不住大动肝火的。温铮的反应,已经出乎大家的预料了。

    温傲的眼皮都没动一下,只是把酒杯凑到了温铮的嘴前,“爹那是什么东西,能不能当饭吃嗯,我还是喜欢喝酒,爹是什么,又不能吃不能喝的,哪有酒闻着香”

    说着,将酒杯径自送到温铮嘴里,想让他喝下。“啪”一声,温铮豁然而起,一下挥掉温傲手中的酒杯,随手就将一盏茶泼到了温傲那张过分精致的脸上。

    “你看看你,像什么样子,人不人鬼不鬼的。你把你自己当成什么了,你把你爹当成什么了你要是不回来,就永远别踏进这个家门。一回来就弄成这副不死不活的样子,你是想恶心你爹我,还是想恶心几位姨娘你什么时候自轻自贱到这种地步了,你不是一身傲骨、对谁都不低头吗今儿个是干什么你以为你爹我一日做错,就得受你百般指责,让你愚弄真是个逆子,早知道当初,就不该生下你――”

    温铮气得吹胡子瞪眼,一甩衣袖,大步流星地离开了风华园。

    这一番怒骂,不可谓不重。一般的子女,若是听到父母这么责骂,一定会很心痛,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父母是否爱自己。虽说温傲今日的确做得过火,在场某些人还是觉得温铮骂得过重了。

    经过这一出,大少爷可能再也不会回到温家了。

    而问题中心的温傲,却是丝毫没受到影响,就像他根本就没听到温铮责骂一般。他精致的脸上已经被茶水弄得凌乱,仍不减其风韵,笑得还是那般的妖冶、妩媚,他的手甚至还保持着刚才一样的动作,轻轻道了声,“可惜。”

    “可惜了这一坛上好的梅花酿。”

    大少爷一定是疯了

    许多人都这样以为。

    温书心想着温傲是故意为之,极力想从他的脸上看出些什么来,结果没有,什么都没有。她完全看不出来,也根本不知道他真正是个什么样的人。

    温傲在郡公府住下来了,温铮虽然在他回来当天严厉斥责于他,对于他的留下却没说什么。但凡生活所需,他都亲自过问,安排得十分周到、周全。这个时候,温铮就像是个慈父。

    而府里的几位夫人,因为始终摸不到温铮的态度,加上温铮对这位大少爷如此看重,哪怕每次过去都要恶心一阵,却也都去看望他了。问问他是否有什么需要,少什么缺什么就和她们说一声,会差人给他送来的。

    然而自这天后,郡公府便接二连三发生一些奇怪的事,郡公府的这池浑水,也因为温傲的回归,越发得不得平静

    、104 高朋满座

    104 高朋满座

    温书一早,在经过前院的时候,听到温媛的怒骂。

    骂的内容不堪入耳,似乎在指责温傲举止过于轻浮,一点都不配当郡公府的大少爷。又指责他仗着温铮的宠爱,不将其他人放在眼里,根本就没有拿他们当家人。

    温柔也在一旁,自始至终都没开口,但脸色也不甚好看。

    温书认识温柔这么久,还没有看到她的脸色这么难看过。

    看到温书的时候,温柔的眼睛动了一下,又看看身旁还在不停痛骂着温傲的温媛,挥了挥手,让温书先走。

    媛儿正在气头上,这个时候喊她,不是让舒儿成为了她的出气筒,将一番怒气都发泄在她这个不相干的人身上。

    温书笑了笑,也冲她摆摆手,前往百草药铺。家里这些日子颇不平静,还是呆在百草药铺清静。

    不过应该庆幸他们住在听梅轩,远离前面的纠葛,暂时倒是没有牵连到她和她娘身上。

    难得温铮对她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佟秋雨又格外开恩,已经不干涉她两点一线的生活,她可不能辜负这个良好的机会。

    温书到百草药铺的时候,李承嗣正在等着她,今天是金谦金老爷子的寿辰,李承嗣想要她一同前往。

    上次文叔受伤,温书于危急之时施妙手,才能挽回文叔一条命,明月堡因此很感激她。加上文叔还有肩腿伤需要温书治疗,这一次一方面为金老爷子祝寿,一方面看看文叔的伤,正是合适。

    为文叔治肩腿的伤药已经调好了,这几天胸口的伤也有了一定的愈合,也是时候为文叔治疗最后一道伤了。

    药铺由阿成看着,温书争取会在下午赶回来,有几个病人今日下午要来复诊。舅老爷过寿,是很重要的事情。寿礼阿成一早便准备好了。温书是临时决定要去的,之前也没准备礼物,阿嗣说他可以帮她准备,被温书谢绝了。

    别的东西没有。异物奇珍,仙灵药草,她的空间里可多得是。说仙草,是有点夸张,医家人为了形容草药神奇的功效,以仙草相称。

    温书上次前往明月堡的时候,发现这位金老爷子虽身体硬朗,看起来很矍铄,脸上却有些黯淡,似乎身体有什么不适。她送金老爷子的礼物。是沅灵草。沅灵草治内伤外伤都有奇效,无病的服下沅灵草可以延年益寿、固本培元,是千金都难求的奇药。

    若说灵芝鹿茸人参雪莲,这些名贵的药材,人家明月堡肯定应有尽有。要多少有多少。而这沅灵草,是温书上次前往昆仑山偶然所得,每一株都是珍贵异常。温书能得到它,也是兴奋良久。

    而当她醒来,突然多了一个神奇的空间,进入空间里一看,发现这沅灵草竟然一并排摆放了几十株。让温书大呼神奇的同时。不禁产生了一个奇妙的联想。是否通过她努力采得的药材,放入这个空间,会成几十倍的幅度增长。若真是如此,将是多么造福的一件事。

    后来温书将沅灵草、人参、灵芝、冬虫夏草等草药,加以提炼,制出另一味药性更优的补药。这种药每种都是大补。按照温书的意思,这种药并不适合炼成一味药。身子太虚的人,抵抗不了这种补药。

    冬虫夏草药性温和,一年四季、老、少、病、弱、虚者皆可服用,加入这一味药材。则将药性中和了许多。温书又从空间取出几滴何首乌的汁水,通过对剂量的精准把握,便可以将这几味药凝练成丸药,温书自己为其取名为百宝丸。

    之所以说是百宝丸,是因为服下这种丸药不但可以大补元气、补脾益肺、安神益智。还可以补肝肾、强筋骨,清楚体内胀气,降脂解毒。尤其对一些老年病,效果显著,温书选来选去,还是觉得这个礼物最合适。

    李承嗣听到她说要送药,劝她换一个,他舅舅好端端的又没病,送药不是咒他舅舅生病麽。温书想一掌拍死这小子,她送的是补药,什么人都可以吃的,又不是伤药,两者虽然有时候没太大区别,总不能被他混为一谈吧

    两人一路笑着闹着到了明月堡,驱车的家仆也留在舅老爷这里,到厨房去帮帮忙,弄点吃的。

    明月堡外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各路江湖人,穿着各式打扮,三三两两地站在一起,或拱手作揖,或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大多从衣着,就能看出是哪个门外的人。

    两人下车后,明月堡外过于拥挤,两人便在外面等候。前面的人需要亮出请柬、查验无误内方能入内。

    阿嗣一边等着,一边很有劲头地向她介绍。

    “穿紫色裙裾的是峨眉派的弟子,峨眉派门下百年来只收女弟子,峨眉派的青慧师太是江湖拔尖高手,与我舅舅是故交。前段时间峨眉派遇袭,几位大弟子均受重伤,峨眉派元气大伤,这次能下山来为舅舅祝寿,恐怕是与他商量峨眉遇袭一事。说起来,上次明月堡有贼人闯进来,伤了文叔,不知道与这次峨眉遇袭的事有没有关联――”

    “走在那边,白衣黑靴、背悬长剑的是武当门下。”武当的掌门天一真人,温书上次就见过。这个时间,几位门派的掌门人,包括峨眉派掌门青慧师太,因为跟金家老爷子过于熟稔、又是多年知交好友,昨日就已经入住明月堡了。这会儿几个老朋友正在堡内聊天,谈论江湖大事。

    门下弟子因为人数众多,今日才来堡上,这会儿还有一部分人都还没入内。等前面的人祝寿完毕,才等到余下的两拨。

    前来祝寿的人来自各个门派、各个山寨,有的是风头正劲的少林豪侠,有些是成名已久的江湖英雄。众人齐聚一堂,见着传闻中景仰已久的人物,也不急着入内了。

    “武当和少林是武林的泰山北斗,门下侠士辈出。站在最前面的是武当掌门座下首席大弟子归旷,武林人称追风剑。他十四岁便已成命,是江湖年轻一辈的顶尖高手。加上为人侠气,喜爱锄强扶弱,年纪虽不大,在江湖上却很有名望。舅舅很看好这个后辈,时常与我们提起这位追风剑的事――”

    温书顺着李承嗣下巴指着的方向看过去,黑亮垂直的发,英挺帅气的剑眉,目中释放着浓浓的正气,英雄少年、神采飞扬,一看便是个杰出有为的男子。

    “站在他旁边的粉衣姑娘,是华山派龙羊真人的女儿龙bb,以暗器著长,笑起来极美,有江湖笑仙姑的美名。龙bb和归旷,从小指腹为婚,感情极好。”

    龙bb此时正在归旷的旁边,双手抱着归旷的胳膊,似乎是在撒娇。归旷虽在不停摇着头,眼角眉梢却全是笑意,看起来是疼极了旁边的女孩子。见他迟迟不愿答应,龙bb跺跺脚,不高兴了。归旷见小未婚妻真的生气了,立马就转了态度,连连答应。

    龙bb心愿达成,笑得好不开心。她明晃绚烂的笑容,就像是阳光下盛开的向日葵,看起来漂亮极了。李承嗣和温书一起被她电到了,温书笑着糗他,自己则还是一直盯着那姑娘的笑容看。

    “还有那位,笑得花枝招展、腰都快扭断了的,是毒龙教的教主赛飞仙。”

    “嗯,没啦”

    “没了,换下一个。”李承嗣草草结束,显然是不想多说那位年纪偏大仍风韵犹存的女人。

    “左对角的那位老头子,你别看他像个老乞丐,他的真实身份可不得了,是丐帮的上一任帮主风翔。性格风趣,喜欢到处蹭吃蹭喝,又爱满天下的玩耍,早早便将帮主位置传给了他的弟子,现在是哪里有热闹,他就会出现在哪里。”

    “哦原来是个老顽童啊那那一个呢,抱着剑绷着脸一身黑衣的那位”

    “那是醉心剑邱童,江湖第二快剑,剑法仅次于剑神西门若寒与天霜城城主叶倾城。性格倨傲,除了西门若寒和天霜城城主,谁的剑法他都不放在眼里,为人很狂妄”李承嗣朝温书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对这个醉心剑似乎很不以为然。

    “这样啊”

    “对了,除了这两位对手,他应该还在乎一个。”

    “谁啊谢小迹说书的都说谢小迹怎么牛的,难道这个醉心剑也很在乎他”

    “谢小迹固然不好对付,也很难缠,真要交起手来,醉心剑在谢小迹手上也讨不了什么便宜。你也知道,谢小迹那个灵犀一指很厉害,这世上恐怕除了剑神的剑他没把握接,其他的可能都不在话下。嗯,天霜城城主的也算一位,听说他们之间比过一次,谢小迹夹住了他的剑,只是谢小迹说当时天霜城城主未使尽全力,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那醉心剑在意的人到底是谁呢”看李承嗣说得悠然神往的样子,温书的兴趣也上来了。

    “你说呢”

    “金该不会是金钟楼吧”

    “嗯”

    、105 泼辣小娘子

    105 泼辣小娘子

    “金该不会是金钟楼吧”

    “嗯”李承嗣看着她的呆样,很好笑地点头。目中,还有着对他表兄的景仰和少年人的崇拜。

    “我也听说,金六哥武功高强,闻声辨位流云飞袖,武功绝不再谢小迹之下。但如何克制邱童的醉心剑”金六哥的武功不似西门若寒,锋锐犀利、不留后路,接近神一般的剑法。

    也不似谢小迹,能夹天下兵器的灵犀一指。

    灵犀一指,这个武功来源于上古,传说传自黄帝,当指点出之时,对方真气激荡,心神不宁,不论多强的武功,都会在瞬间受到干扰,或者停滞。由指尖放出剑气,达到伤人效果。

    这些温书自然是不清楚的,她只知道谢小迹的确是个厉害的人物,能成为整个江湖的弄潮儿,又岂是简单的人物。

    李承嗣看他关子卖得够久了,充分地将温书的积极性吊了起来,于是对他解释道“醉心剑剑走偏锋,每一剑刺出都令人想象不到,剑法诡异,令人防不胜防。然而最可怕的是,这种剑法,舞出来光华流转,龙吟声声、光影阵阵。看入人的眼里,就像有无数把剑朝你身上各个方向袭来,令人头晕目眩,就像是喝醉了一般,这也便是醉心剑的由来。当日称霸南荒的木叶真人,都没有逃出醉心剑最终一剑。”

    于是温书明白了,为何金钟楼能克这种剑法了。除却金钟楼本身厉害的身手外,还是因为他看不见。这种醉心剑重在混淆他人心智,高手对决,一刹那的失神就足以决定生死。其他高手,想必就是这样败在醉心剑之下。而金钟楼,目不能视,加上那一身不输于任何江湖高手的武功,自然就不惧那醉心剑了。

    听到这。温书油然地生出一种骄傲来。有一种人,就是有这样一种本事,能够将别人看来是缺陷的地方,转化成为自己有益的武器。不自卑、不自贱。坚强快乐地生活着。

    “我还有一点不明白。”温书想了想又道。

    “你是不明白,六表兄是如何与醉心剑邱童交上手的吧”李承嗣这小子简直成了温书肚子里的蛔虫了,她想什么他都知道。

    温书点头,“金六哥性情温和,从不喜与人争斗。那醉心剑看起来虽然有些冷傲,却也不是个蛮不讲理的人,这样两个人,很难交上手才是。”

    “你忘了,六表兄身边可是有个最会惹麻烦的谢小迹啊”

    温书笑了,是啊。她怎么忘了这茬。有谢小迹那个惹祸大王在,天大的麻烦也会找上门来的。

    说曹操曹操便到,不远处街道,一边走一边甩着衣裳缎带大摇大摆往这边走来的不是谢小迹是谁

    但见他刚冒出头来,就有无数江湖人围了上去。好不热闹,偶尔还能听到一些嗓门大的传到这边来。

    “我说谢小迹,你小子总算冒头了。前些日子我老鲁去找你,你为何不见”

    “鲁大哥要见谢小迹,谢小迹哪敢不见。这不是这几日被那猴精追着又是比轻功又是翻筋斗,累得跟条狗似的,要不是谢小迹机灵。可就回不来了”

    “哈哈你谢小迹也有今天。早听说你把公孙极乐那小贼给得罪了,今日看来此事不虚,哈哈”

    此时人群里又插进了另外一个声音,似乎是个女人的声音,只听她娇媚的声音,伴随着她水蛇一般的身体。爬上了谢小迹的身,偎在他的怀里。“人人都说谢小迹是男人中的男人,英雄中的英雄,能够被谢小迹抱上那么一回,这辈子就没白活”

    “我说钱娇娇。这么多人都看着呢,你就自个儿送上门了。”

    “呸你们这些臭男人,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是不是气老娘没往你们身上爬”好个泼辣的小娘子,长得也无比娇媚漂亮,这样的女人一定有很多人喜欢。不但喜欢,只怕还是欲罢不能。瞧围着她的那些男人,一个个红着眼,恨不得将谢小迹给活活拆了骨头。

    美人在怀,软玉温香,要是一般的男人,早就昏了头了,将命送给美人都成。谢小迹那啥,最难消受美人恩,小胡子比平时都上翘了几分,笑得好不风流。

    但谢小迹不愧是风月场所过来的人,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本事也不是假的,这个时候谢小迹还能神清目明,不为美色所动,保持着他帅哥的风动,由着那美人在怀里作乱,自己愣是与旁人说笑,实在不得不让人佩服这小胡子还真带种。只不过,落在钱娇娇眼里,可就不是赞他了,一个劲挠他,直骂他真真是个小坏蛋,气死她也

    “谢小迹家伙,又在出风头了。”李承嗣最见不得谢小迹那副风流鬼的样子,明明心里这会儿肯定笑开了花,还在那装,哼

    “那钱娇娇是什么人,长得真好看。”性格狂放,在这么多人面前毫不避讳地爬上谢小迹的身,与他在这么多人面前调笑,这样的女孩子还真是大胆。不过温书看着,对这泼辣的小娘子倒有几分好感,在这个年代,像这种真性情又能活得这么肆意的,可真是不多了。

    “钱娇娇啊,江湖人称朝天椒,性格火辣,长相娇俏,为人很重义气。她是天山十二寨的寨主,一把流星雪舞剑舞得很好,也算是江湖上的一流高手。别看她为人老辣,喜欢冲人抛媚眼,又经常与些年轻人纠缠不清,时不时地便传出一些啼笑皆非的消息来,其实据说她还是咳咳,一个黄花闺女。”

    温书怔了怔,却也没有过多的意外。因为她知道,有些女孩子外表虽然狂放,看起来不拘一格,给人轻浮之感,并不代表她们骨子里也是如此。

    这位天山十二寨的寨主钱娇娇,虽然穿着火辣,举止也十分出格,却有一双透亮的眼眸。拥有这样一双眼眸的人,她的灵魂也不至于浑浊到哪里去。

    用现代人的话讲,这个女人也是一个内心孤独寂寞的人,放浪形骸于外,也不过是为自己的生活找一分趣味,又或许是真的想找到自己心目中的那个人。

    但温书并不了解她,不知道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所想的,不过是自己心里的一些感受罢了。有没有道理,确不确切,谁又说的清楚。

    “那她和谢小迹,又是什么关系”莫非她也是谢小迹的红颜知己之一谁都知道,谢小迹的红颜知己最多,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每个女人个性都不一样,有的是温柔的解语花,有的是性格直率又泼辣的小辣椒,还有的是高傲清冷的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神秘女子。

    总之,谢小迹把妹的本事,即使放到现代,都是甩那些有钱大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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