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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医贵女_第9分页

作者:沙漠雪莲90 字数:14001 更新:2021-12-22 04:10:10

    ,人家都累死了,你还笑话人家。”春儿和温书呆得久了,也渐渐摸清了她的脾气,知道她是个没有半点主子架子的人。虽然在人前从不敢逾越半分、谨守做下人的本分,但私下里倒是放开不少。

    “累啊,那我就帮你解决一点。”温书说着,往嘴里塞了口零嘴,直呼着好吃,又让她娘张嘴,佟秋雨是郡公府四夫人,这半年来涵养规矩地倒是学了一大堆,在这大街上还真不好张这口。但温书小模样坚持,她要不张嘴,她手就不收回去,佟秋雨无奈,也只得用团扇遮住嘴巴,瞪一眼女儿,无奈地将她掰好的东西吃下去。

    “春儿,这给你,来,啊――”温书倒是很放得开,在那深宅大院里,每日压抑本性都够辛苦了。现在来到这方自由的天地中,还不玩个痛快

    看春儿怀里吃的用的东西的确有点多,难为这小丫头了,光顾着自己购物高兴,忘了这小丫头只有两只手。在经过一家酒楼的时候,看到一个老人家带着小孙女,似乎想让店家给些吃的,说是小孙女饿了,已经两天都没东西吃了,恳请店家发发慈悲、做做好事。

    这店家老板倒也不是小气人,给了这奶孙俩一人两个馒头,打发她们去了。温书望着老奶奶老态龙钟、步履蹒跚地与小孙儿相互搀扶着离去,苍老的声音有着激动,大致是哄着自个儿小孙女,今儿有东西吃了不用饿肚子了。

    温书心下触动,倒不是她多愁善感,只是她向来对年纪大的慈祥老者没什么抵抗的能力。望着他们饱经生活沧桑的脸,那一条条如沟壑般深沉的皱纹书写了他们生活的苦难,在自个儿受苦挨饿的同时,还是把仅有的全部都给了自己的孙子孩子,只是想到这点就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这些于她不过是轻而易举不是吗

    还有那个小孙女,正在长身体,面黄肌瘦得可怕,仿佛一阵风便能将她吹倒。如果遇不到好心人,这奶孙俩还不知能捱到什么时候,她没看到就算了,既然看到了就不能视而不见。

    一个人,想做点好事的时候大可毫不吝啬地去做。这在温书看来,也并不是做什么好事,只不过是在自己能做到的范围内,对有需要的人伸一下援手,这是每个人都会做而且也会遇到的事。

    佟秋雨望着自个儿的女儿将身上吃的喝的都给了那奶孙俩,还塞给她们一锭银子,什么都没说,眼角的笑纹却加深了。

    深知良知和善心这种东西,在朱门大户里是最要不得的东西。佟秋雨还是希望看到自个儿的女儿不失本真,能够同情别人、关心别人。就这一点,舒儿还真是像她自个儿的亲爹。

    明明自个儿就是刀头舔血,看到别人受苦哪怕身陷危险之中,还是会贯彻他那大侠的精神,拔刀相助。有一次,身负十六处刀伤,还硬是从一伙马匪那里救下了一个姑娘。一到家便吐了一大口血,接着倒地不醒,她急也不是、哭也不是,差点没给他吓死。

    为了这事,他们俩夫妻也不知吵了多少次,那男人嘴上答应,却一点不长记性。佟秋雨虽然气急,但转而一想,自己喜欢的不正是这样一个有担当、有血性,认准了一件事便九头牛都拉不回,但却发自真心爱着她们母子、会用整个生命来照顾她和女儿的人吗

    她原本以为温铮也是这样的人,可渐渐的,她发现她错了,而且错得离谱。他们俩不但不像,而且是截然相反的两个人。

    这些日子的舒儿,真的越看越像她爹了。

    “娘,走了这么久也累了,我们去前面的茶楼喝杯茶,好不好”

    温书刚送走了那对一个劲要对她磕头的奶孙,在拉扯间,额头渗出丝丝细汗。由此便可见,为了拉住那对奶孙,温书用了多大的力气了。

    佟秋雨将女儿往自己身边拉近了些,给她理理凌乱的衣衫,又掏出绣帕给她擦了擦汗,“瞧你,一脸的汗。”

    039 有匪君子

    更新时间2014618 8:07:24  字数2103

    039有匪君子

    老康茶楼。

    时值正午,太阳正烈,酒楼里喝茶小憩的人有不少。三两盘小菜,两壶凉茶,外加酒楼边角响起的年代久远的二胡曲,喝起来颇有一股清幽宁致之感。

    老康茶楼,是临阳城一间特别的酒楼,虽算不上怎么有名气,却很有特色。在临阳城数百家酒楼之中,风格独特,店面整洁,环境清幽,有一批忠实的老顾客,每日都会到这里坐上一坐。

    正如某些老人家所言,他们喝惯了老康茶楼的茶水,听惯了老康茶楼那老师傅拉的琴曲,一日不喝,一日不去听,便全身难受。

    佟秋雨以前出府多次,竟不知临阳城还有这间风味独特的茶楼。不过也是,她平时出府,顶多就是去庙里进进香,到上好的绸缎铺子去买块料子,抑或是去些脂粉首饰铺。像茶楼这种人多嘴杂的地方,她们是不可能上这儿来坐的。

    屋里余下的位置不多,大堂中间还有一张,三人便坐了下来。要了两壶凉茶,几盘小菜,一边听琴一边喝茶。

    温书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这座稍嫌古老的茶楼,酒楼规模不大,摆放中却自有一种精致大气。在酒楼进门的边角,是一张枣红色的大柜台,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掌柜趴在那里,面前摊开着一本泥色的书皮纸张,还有一杯热茶在柜台上冒着袅袅的热气。

    那位中年掌柜,全身也透着宁静致远的味道。不似一般的酒楼茶馆伙计和掌柜,热情地招呼着前来用餐喝茶的客人,而是径自忙着自个儿的事。睡觉看书,端得惬意的很。偶尔也会有几个熟人,上去和他说会儿话,每到这时,他总是放下手头的事,双手抱胸,颇有兴致地和那些人聊天。

    这茶楼里的客人也似乎习惯了掌柜的脾气,已经见怪不怪了。反正他们到这里,也是为了获得短暂的宁静,喝喝老康亲自泡制的茶水,听听那老者悠远的琴音。没有了老板的热情熟络,他们反而更享受这难得地清静和宁和。这老康茶楼,仿佛尘世喧嚣中一处宁静之地。来到这个地方的人,心情会变得无比的宁静,全身的烦躁也会尽消。

    入什么样的地,应什么样的景。在外面还活跃十足的温书,到了这间酒楼也渐渐恢复了恬淡。安心地饮着杯中的茶水,茶质清幽,算不得上等茶,是临阳城本地生产的清花。但泡制之人很有一套,将普通的清花茶泡出了上等茶的水准,喝起来清冽甘凉,在炎热的午后喝起来倒是美得很。

    佟秋雨也享受着难得的平静,没有了府中的那些烦心事,看不到那些糟心的人,整个胸襟都开阔通畅了起来。

    春儿累得直喘气,小嘴喋喋不休,看到大家都在看她,窘得忙低下头,不敢再出声。她果然不适合来这个地方,太静了,她不习惯。

    看出了春儿的拘谨,温书好笑地拍拍小丫头的脑壳,拎起茶壶,替她面前的茶杯续满茶水。“春儿,你真该静下心来好好感受感受,这里的气氛和茶水,都是相当不错的哦”

    在这繁华的临阳城,这等清静之地,确实是不多了。

    小姐都发话了,春儿果真耐下心思,安安静静坐在那儿,双手拖着茶杯,不时轻啜一口。还别说,味道真不错。清雅宁致的小楼,年代古老的琴曲,还有萦绕在屋里的茶香,感受着这一切,春儿也慢慢地平静了下来。

    小姐说得没错,这个地方真的有让人清心宁神的特质。

    “少爷,您来了”屋外一阵骚动,与这清静之地还真有些格格不入,引得大家都转过脸去看着声音的来源处。

    只见前一刻还径自忙着自个儿事的掌柜,听到外面传来的动静,宁静无波的眸子陡然射出亮光,就好比沉睡的雄狮忽然睁开了王者的眼睛。

    这人的确没什么特别的地方,普通得丢在人堆里都找不出来,温书进来这么久,也往他的方向睇了几眼,现在要她说她还是说不出他长什么样子。然而他方才那一转而逝的亮光,却让温书暗暗心惊。

    他整个人,因为那道亮光而变得鲜活起来。那一刻,她仿佛在他眼中看到了光辉和伤痛的过去,浮华尽退,他甘愿放下一切,屈身在这被大多人遗忘的茶楼之中。

    他宁静的眸子不会因任何事而变色,现如今却因为某个人的到来而展现出完全不同的色彩,那种色彩是如此的强烈,强烈到任谁都无法忽视。温书忽然很好奇,能够让这样一个人流露出这样神采的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了――

    那个人走进来了。

    老康茶楼的掌柜迎到门前的时候,他人便已经进来了。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

    温书在看到那人的第一眼,从不喜拽古文的自己脑子里自动冒出这两句话。这一刻,她总算见识到了古人推崇之至的君子是何等形象了。

    俊朗的眉,温和的眼,挺直的鼻梁,噙着笑容的嘴角,恍如春风拂过,带来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的气息。

    温书到古代来,虽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鉴于温家良好的基因,也算是见识过不少的美男子。且不说温家二少温庭的天人之姿,随着年岁增长愈显魅力和气魄的温铮,就是稚如孩童、心思单纯的温亮,也都是少见的美男子。

    但这些人,却没有眼前人来得震撼。不应该说是震撼,而是舒服,只要你看到他的脸,你的嘴角便会不自觉地上扬、心情便会蓦地转好。

    他很英俊,却及不上温庭的绝代风华。他风度翩翩,却没有温铮那股战场洗练出来的果断和魄力。他笑起来很温柔、很好看,却远不及温亮的灿烂和耀眼,但就是这个人,一出现便攫住了温书的整副心神。

    那个人,就是有着这样神奇的魔力――

    040 金六公子

    更新时间201 10:52:21  字数2194

    040金六公子

    那个人,就是有着这样神奇的魔力――

    但温书后来知道了,她现在所看到的那个人,只是他很小很小的一部分罢了。他的身上,还有更多值得她惊奇和震撼的东西。

    “六公子――”老康茶楼掌柜躬身施礼,神色显得非常恭敬。

    酒楼里隐隐约约传来别人的讨论和交头接耳声。

    “六公子,莫非是大杨首富金家那个六公子”

    “据说金家乃大杨第一大家族,与龙家、程家还有宋家合称为天下四家,而金家更为四大家之首。金家富可敌国,经营许多生意,尤其是名下的大生钱庄,更是影响整个大杨的生计和国运。金家只要跺一跺脚,整个大杨都会大乱了。”

    也许是金家的名头太响,又或许是关于金家的说法太多,大家一提起这个话题,都兴致勃勃地说起来。

    “金家当家人金谦,武林人士出身,辗转间打下偌大基业,四十岁头上就成为临阳城首富。膝下有六子一女,大儿子经营茶叶生意、二儿子掌管船运、三儿子经营米铺,四儿子在朝为官,是庆康二年的榜眼。五儿子经营酒楼茶楼,金家名下的酒楼茶馆大大小小有几十间,既有首屈一指的顶级酒楼,也有清新雅致地品茗小阁。”

    “诶你说了五位公子,还有六公子呢”问话之人显然是初到此地,对金家的情况了解得还不甚清楚。

    “说起这位六公子,倒也奇怪。金家对于这位六公子,讳莫如深,外界并没有流传多少关于他的消息。只知道他没有投身商海,也没有继承家业,好像是入了江湖。”

    “错了――”不等那人滔滔不绝地说完,另一个人就打断了他。

    “金家六公子顶多只能算是半个江湖人,传闻金家六公子斯文有理,惊才绝艳,与世无争,是个涵养过人的如玉公子。平素喜欢弹琴弄墨,种植花草。不但如此,这位六公子武功高强,心思缜密,见识更是过人,在江湖上有着不小的声名。”

    “金家六公子如此风采,为何我们之前都没有听到过他的事”这个问题将许多人都问住了,不错,比起温家五位公子的赫赫声名,这位六公子似乎颇为沉寂。

    先前说话的人顿住了,似是叹息一般,喃喃道“那或许是天妒英才吧,他那样的人,连老天都嫉妒了”

    这话过后,再没声响,别人等了半天,也再没法从他嘴里听到什么。

    温书抬眸看向那个人,方才一瞬间,她惊讶于那人言语之中流露出的惋惜和哀叹之情。

    若不是天妒英才,那人原本该有着怎样惊人的风采

    那人不过三十岁左右的年纪,长相周正,五官清秀。一身淡青素袍,给他增添了两分儒雅的气息。现在他正看着门口,目光停留在金六公子身上,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那股惋惜也随风而散。

    门口的金六公子进屋的脚步停了一下,头微微侧了侧,随即往这个方向看过来,捏着扇炳,对着淡青素袍人拱了拱手。

    “秦兄,嵩山一别,别来无恙”

    温书从不认为自己是个花痴,然而面对这位金六公子,注意着他嘴角温暖的笑容时,自己总是油然生出几股愉悦,不免想多看上几眼。

    像是感觉到她过于密集的视线一般,金六公子微笑着“看”向她这边,朝她轻轻点了点头。

    笑如春风,举止温文尔雅,那和煦的眼眸还有温和的眉眼,真如百花盛开,春回大地。

    温书倏地收回脑袋,心脏一瞬间似乎是要炸开,窘得她面红耳赤。看一个男人,然后被他发现了,他还冲你打了招呼,天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难为情的。

    “嵩山一面之缘,金小兄弟还能记住愚兄,真是不胜惶恐。”素袍人笑着与他打趣,道了一声请,金六公子悠然落座。

    “秦兄客气了,嵩山大会,秦兄一曲琴音惊为天人,迄今仍感余音绕梁、不绝于耳。”

    “金六公子年纪轻轻,于琴一道就有如此高的造诣也确实难得。那曲花间酒更是清亮雅致,醇香沁人。想必就是大杨第一琴师温庭在此,也是不遑多让的。”

    “秦兄谬赞了,温家二少琴曲倾天下,被人誉为仙音。钟楼凡曲之音,是万万不敢与温二少一较长短的。且弹琴之乐,贵乎抒情达意。所谓抒情,在于放开心怀,寄情于景,以景寓心。能够随心而发,随心而奏,便也是达心达意了。”

    “就凭这番话,小兄弟就该是我秦盛的知己这儿没有茶,来,我以茶代酒,敬小兄弟一杯。”

    “能被秦兄引为知己,是钟楼的荣幸,干”风度翩翩,温润如最精致的璞玉,那一声“干”却显得豪气干云。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特质,在他身上竟然有一种奇妙的结合。

    金钟楼,这天,温书的心底记下了这个名字。

    秦盛茶喝到一半,突然低下头,撞撞金钟楼的胳膊,“喂,小兄弟,你很招姑娘家喜欢嘛。从你刚进来时起,隔壁那桌的姑娘就一直在盯着你看。”说完,还不等金六公子说什么,秦盛自个儿反倒是沉默了下来。“小兄弟,那个对不住我”张嘴想要道歉,又怕这道歉的话更加伤了他的心。

    “秦兄不必介怀,钟楼从不觉得这是一件憾事,也从不为它所苦。钟楼拥有的东西已太多,有父母兄长的关爱,还有一众亲朋好友与之相交,人这一生,有这已足以。小小的缺憾,更是一桩美事,让钟楼能更好地感悟到生活的美好。秦兄若是将钟楼当作朋友知己,以后可莫要时时在意,那样反倒让钟楼觉着抱歉了。”

    “让小兄弟见笑了,是为兄浅薄了。”秦盛听金钟楼一言,又看他面上并无任何痛苦之色,有的只是对生活美好的感恩。心中暗叹金六公子的乐观心性,一面又感叹自己比起金小兄弟来,真是相差甚远。

    不过,话虽这么说,秦盛一看到这个人,心底那股浓浓的惋惜和遗憾又重新涌了上来,没有缺少半分。

    041 一见倾心

    更新时间2014620 10:54:14  字数2065

    041一见倾心

    “让小兄弟见笑了,是为兄浅薄了。”

    “秦兄何错之有,钟楼还得感谢秦兄关怀之义。”

    “说起那位姑娘”秦盛到底还是没有忘了这茬,要知道,这世上不只女人乐此不疲地想做媒婆,男人也是很有想做媒婆的潜质和兴趣的。

    “秦兄――”六公子无奈,失笑着摇头。

    温书并没有听到两人的谈话,尤其在金钟楼往她这边看了一眼之后,更是连视线瞟都不敢往那边瞟上一眼了。

    要说温书这反应,还真是青涩,就这一点跟古代的姑娘还真有得一拼。她从小生活在山上,十几年的生命,多是与草药为伍,虽是到过许多的地方,却很少为什么人什么事驻足过、停留过。

    在她的世界里,感情一片空白,在这方面比起同龄人要晚熟不少。她为人直来直去,不太懂得掩饰对一个人的感情或好感。故作矜持或者以退为进这种东西,温书还没有练习过。

    所以她一看到金钟楼,直觉的反应就全落入了他人的眼中。这可真说得是一件窘事了,在温书十几年的生命中绝对算得上是第一次。

    金钟楼于温书,究竟有着怎样的吸引力让这个看到温庭天人之貌都能勉强维持镇定的女子,独独见到金钟楼,目光就显得“露骨”了呢

    她想,或许是金钟楼那如春风化雨的笑容吧,他是一个温暖的人,由心到外,由表及内,都能感到那股沁透肌肤和心底的温暖。

    温庭固然是天人之姿,相貌能够让任何一个见到他的人为之惊艳,忘记呼吸。他也喜欢笑,无论何时、无论何事都绝不会变质和改变的微笑,就像是画下来拓在他嘴角的一般,永不褪色。仿佛天上的神,无欲无求,俯视着芸芸众生。

    而温书,却总是觉得那笑容很危险。那笑能够带给别人最沉沉最镌刻的迷惑,让人沉醉在他的笑容里,甘愿为他奉上一切。明明无欲无求,却偏偏有一种将一切都握于手中的本事。

    而金钟楼,他的笑容是亲和的、温暖的。轻如烟,薄如云,淡如风,对温书却有着一股致命的吸引力。

    春儿和佟秋雨也发现了温书反常的举止,佟秋雨做人母亲的,哪里看不出来孩子在想什么。

    看到自家孩子那有些娇羞有些紧张又别扭的小模样,佟秋雨有一种女大不中留之感。

    姑娘长大了,总是要嫁人的。

    笑着观察自家姑娘的反应,又暗中打量起隔壁桌的金钟楼来。

    临阳城的金家,她当然是听过的。金家在大杨,是名流中的名流,贵族中的贵族。虽说是经商的,在大杨中的地位却是十足。金家名下的大生钱庄,皇家都有控股。金家家主金谦,更是黑白两道、官场江湖通通都吃得开的人物。结实的人上有皇亲贵族,下有升斗小民、绿林草莽。天前国国王与他把臂论交,盐帮海沙帮等十三水帮总瓢把子奉他为兄长,到哪里只要打出金家的旗号,便是天王老子也都得给他们几分薄面

    再说金家,虽然子嗣兴旺,环境却远没郡公府来得复杂。这是因为金谦一生只得一位夫人,夫妻琴瑟和谐、恩爱无比,几个儿子也个个成长得很出色,皆是人中之龙。

    在郡公府摸爬滚打大半年,佟秋雨更深知这一点的难能可贵。

    她的女儿,她不希望她像自己一样,呆在满是龌龊肮脏事的大宅子里。但怎么说,她现在也是郡公府的三小姐,虽说是继女,比不得柔儿嫡出长女,也不是一般的人家就能娶得的。

    两厢一考虑,这位金家还真是门当户对非常不错的选择。看舒儿对这位六公子挺有好感,难得她的一腔心思从那莫子洲身上拐了回来,也是一件美事。只是不知,这位六公子成亲了没有是否有意中人

    春儿撇撇嘴,虽然觉得那位什么金六公子也很好看,但是比起二少爷还差了一点。小姐这样异常的反应,让春儿不太开心。放到现代,春儿就是二少爷温庭的死忠粉,看她小姐对二少爷的长相都反响平平,顶多只能算是惊奇,对这位第一次见面的金六公子这般高看,春儿就有些不太乐意了。

    她们的二少爷,可是不输于任何一个人的

    金钟楼和秦盛,又聊了一会儿,就在这时,一个不羁的男人一边甩着钱袋子一边哼着小曲进了茶楼。

    “我说金兄,把我一个人丢在虎口自己一个人跑来这里凉快,你可太不够意思了啊”

    进来的人有着两撇的小胡子,说起话来小胡子一抖一抖的,潇洒不羁之余又多了几分可爱。和金钟楼说话的时候,满眼都带着坏坏的笑意,狡猾的男人,有的时候又有点犯傻。这个男人,是个让女人喜欢的男人。

    “美人在怀,软玉温香,你谢小迹不正求之不得,何以说是虎口”

    “金兄你说错了,一个美人是美事,十个女人是福气,但当这十个女人一起扑上来的时候,那可就是祸事了。你还真忍心,跑得比谁都快,你不怕我被那些女人吃掉”

    “我说谢小迹,你恁的谦虚起来了。以你谢小迹的本事,江湖上谁不清楚。莫说十个女人,就是一次来上一百个女人,以谢小迹那张天生骗女人的油嘴都是可以对付的。”秦盛笑着插话。

    这谢小迹是江湖上近来最为炙手可热的人物,是个十足十的妙人儿,和他结交可是一件有意思的事。

    “哟,我当是谁,原来是赛一手秦盛。你不在你那黑土窑子里为姑娘造琴,怎么跑到这个地方来了。”谢小迹将钱袋往上面一抛,然后接住,暗使巧劲,钱袋便冲酒楼掌柜飞过去。

    “掌柜的,我要几坛好酒,来请朋友。”

    “谢小迹,你弄错了吧,我这儿是卖茶,不是卖酒的。”

    “你这儿虽是卖茶,但我却知道这时候你的地窖正好摆着五坛上好的凛洲大曲。昨晚无事,肚子里酒虫犯了,提前拿了一坛,剩下四坛,一并给我上来吧”

    “谢小迹”

    042 瞎如蝙蝠

    更新时间2014621 8:07:43  字数2067

    042瞎如蝙蝠

    “谢小迹就是那个近来名动江湖,破获青城大盗的那个谢小迹”显然,谢小迹这个名字响亮得紧,就连升斗小民也都听说过他的名号。

    至于温书嘛,抱歉,身在内宅,还真不知外间事。

    “我说金兄,你这次出来有些时日了,是不是该回去瞧瞧了。金伯父和你五位兄长几次飞鸽传书,要我将你放回去呢。”谢小迹抖着他英俊的小胡子,笑着从满脸不愿的掌柜手里接过酒坛,拍开封印,酒香溢出。笑得跟个狡猾的狐狸,狠狠嗅了口酒香,一仰头,灌下一大口酒。

    “嗯,好酒真是痛快,金兄,秦兄,一起”说着,径自翻开两个酒杯,给秦盛和金钟楼一块满上了。

    金钟楼举起酒杯,银色的锦衣,用金线在胸前和袖口处绣着繁复的图案,显得古雅而又满身书香。一举手一投足,将优雅有致这个词发挥到了最高的水准。

    “金兄,你这次迟迟不愿回去,是否怕金伯父逼你成亲啊”

    金钟楼居然被逼婚,呵呵这倒是有趣得紧。秦盛笑看着两位,对谢小迹睇了个眼色过去,示意他好好跟他说说,这是怎么一回事。

    “谢小迹”金钟楼面对这个家伙,总会显得很无奈。因为他这位朋友,是一点都不晓得顾忌他在人前的样子的。按他的话说,他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到他生气和发火。

    只是,金钟楼的好脾气是出了名的,像他这等好脾气的人,放眼整个天下间恐怕也找不出几个。想看他生气和发火,还真是不容易。

    虽说是如此,谢小迹依然乐此不疲。

    “秦兄,你可知道金伯父为金兄物色了一个什么样的未婚妻”

    “哦什么样的。”

    “我保证你听了之后也一定会大吃一惊。”

    “怎么说”

    “金伯父看中的这个儿媳妇儿,可不得了,她不但有无双的姿容,上好的家世,而且她本身也是难得一见的奇女子。”

    “这么厉害那这个姑娘,到底是谁呢”谢小迹和秦盛一唱一和,越说越起劲。金钟楼却是无可奈何,浅笑着扇动折扇,听两人在拿他的事开涮。

    佟秋雨的脸色就不好看了,毕竟刚看对眼一个女婿,还没想着怎么托人说合呢,这就听到对方家里积极地为他物色对象了。这可不是一盆凉水兜头淋下,让人心里拔凉拔凉的麽。

    温书倒是没什么感觉,失落是有的,但转而一想却觉着好笑,不过是一面之缘,萍水相逢罢了。她对他是有好感,但还不至于见了人家一面,就非他不可的地步。娘的反应,倒让她觉得有趣了。到底她方才是有多失礼,才会让娘有这样荒诞的想法

    “哦,这么说这个姑娘是个精通琴棋书画,还懂五行八卦的侠女了横眉山奚掌门的掌上明珠,果然非同凡响。”秦盛由衷赞道。这样一个女子,配他们的金兄弟,倒也配得上。

    “可不是,人家姑娘可是点名要嫁给金兄呢。金兄好福气,有红粉佳人倾心相伴,可真真是羡慕死我了”

    “你谢小迹最不缺的便是红颜美人,要说羡慕,该是我才对。想我秦盛虽不敢说一表人才,却也是一大好儿郎,居然没有姑娘垂青,哎”

    “谢兄和秦兄说笑了,奚姑娘率直女子,才貌双全,一时戏言,当不得真。秦兄和谢兄,还是莫拿此事说笑才是。”他一个大男人倒是无所谓,只是这种话给别人听了去,难免损伤奚姑娘的名节。金钟楼是个体贴温柔的男子,也比其他男人心细,这方面别人没注意到他却不可能想不到。

    “金钟楼就是体贴啊,若我是女人,说不定我也会选他。”谢小迹饮下一口酒,砸吧砸吧嘴道。

    “你谢小迹若是女人,恐怕就没人敢娶你过门罗”秦盛很不给面子的回道。

    “秦兄说得甚是。”金钟楼竟然也附和了,看来谢小迹这小子的确人品不佳,连金六公子都看不过去了。

    “走吧,时候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去了。”佟秋雨放下茶杯,起身对温书还有春儿道。

    “好。”温书点头,春儿留下一锭碎银,三人相继都离开了座位。

    “等等,姑娘,你的东西掉了。”原来温书在经过他们桌子旁边的时候,放在袖里的竹蜻蜓遗落在地上,秦盛看见了便出声提醒。

    “哦,谢谢你了。”温书一歪头,向他道了声谢。望向地上的竹蜻蜓,正掉在靠近金钟楼的方向。

    不待她俯下身去,一个儒雅的身影弯下,手伸向了竹蜻蜓的方向――

    温书愣愣地看着他的动作,整个人都定在那里,一动都不能动。

    “你”

    金钟楼将竹蜻蜓轻轻放在她的手中,勾唇一笑,“金钟楼虽有双目,却瞎如蝙蝠。”没错,就在金钟楼躬身替温书捡那个竹蜻蜓的时候,温书终于发现了他的异样,也明白了从他进来伊始自己就隐隐觉得哪里不对是怎么一回事。

    金钟楼进来时,听到秦盛的声音,微微侧了侧头,稍稍顿了顿才转过头看向他这边。就是那个习惯性地小动作,让温书感觉到了点点异样。还有他喝茶的时候,虽然总能很确切地掌握到茶杯的位置,在这之前动作总会有瞬间的停滞。若是细心观察,还是能看出这其中的毫末差别的。

    而让温书最终发现不对劲的却是方才,金钟楼替她捡她的竹蜻蜓。

    竹蜻蜓落地之时,所留下的细微声响,照理来说是瞒不过金钟楼那超强的耳力的。只是就连他都不知道为什么,在温书经过自己身边的时候,自己居然有一瞬间的恍惚。

    而正因为如此,他并没听到竹蜻蜓落地的声音,没有掌握到它具体的位置。他这一动作,只是下意识地凭着秦盛手指的方向而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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