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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相逢未晚 第3节

作者:荷风渟 字数:25120 更新:2021-12-22 03:14:16

    林墨温声劝了她一会儿,老太太才抖着手,在单子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李春莲。

    老太太的名字虽然土气,但那三个工整漂亮的小楷让医生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赞道“老太太的字写得真好看。”

    换成平时,老太太估计还要自夸两句,现在哪有那心情,“还成。医生,我儿子的手术请您一定要多费点儿心啊。”

    医生笑着点点头“您放心,我们一定会尽力的。”

    医生说完拿着单子离开了,很快一干医护人员将林建推进了手术室。临进去之前,林建的状态不太好,仍然处于昏迷状态。老太太一想着老头子也曾这样被人推进手术室,连话都没跟她一句,就走了。急得跟热锅边儿上的蚂蚁似的,不停的在紧闭的手术时门前走来走里,嘴里念念有词的求着诸神菩萨保佑。

    林常青害怕他们俩老的老小的小,遇到事情处理不下来,也跟着一起来了。下午他老婆过来的时候,他让他老婆把林书先带回村里去了,暂时先住在他们家。林墨家里喂了四只老母鸡,一只大公鸡,关在院子里没个人喂也不行。早上出门的时候,林墨就忘了喂,林书那儿有钥匙,只要记得每天给它们喂点儿粮食弄点水就行。

    林书显然不太乐意留下看家,但小孩儿也很懂事,哥哥和奶奶不让他去,他也没像别的小孩儿那样撒泼打滚,只包着两泡眼泪珠子,可怜兮兮的带着哭腔说“那哥哥你们早点回来,我乖乖在家里等你们。”

    那小眼神瞅得林墨心都软了,当即拍着胸口保证一定会尽快回家。某个无良哥哥,在心里坏笑矮油,原来他那一脸斯文败类相的弟弟,小时候居然是个小哭包。可惜没有相机,要是能把他现在这模样照下来,搁以后拿出来,那乐子可就大了。

    林常青被老太太晃得头晕,说“老嫂子,你别晃了,我刚问了医生,手术得好几个小时呢,你快过来坐着吧。这会儿时候不早了,你和小墨在这儿等着,我去给你们煮点面带回来。”

    林墨喉咙疼得厉害,哑着嗓子说“三爷爷,你留在这儿陪奶奶,我去买吧。我昨晚好像有点着凉了,顺道去买点药。”

    林常青担忧道“你知道路吗”

    省城可不是县那疙瘩大小的小县城能比的,连他来了几次没人陪着都不敢乱晃,生怕走丢了,更遑论林墨一个半大小子。

    林墨浅笑道“没事儿,不知道路可以问嘛。我这么大了,走不丢的。”

    倒也是,省城的人大都很热情,一般不会瞎指路的。而且林墨是小子,又不是丫头,吃不了亏。

    “那好,你自己小心点,如果找不到路,就坐三轮,让他送你到省医院,知道吗”

    “嗯,我知道了。”

    住院费预缴了五万,老太太手里还有一万多块钱,她怕遭扒手,拿了一半让林常青帮她揣着,剩下一半,她又是藏暗包,又是藏鞋底,简直恨不得把钱全塞进肚子里才觉得安全。

    老太太理了老半天,肉痛的拿出两张百元大钞,还有几张十块一块五毛的零钱递给林墨“一会儿多买点东西,你三爷爷跟着我们忙了一下午连口水都还没喝过。感冒也不是小病,你自己紧着点,反正家里大的钱都花出去了,不差这几个钱。奶奶还指望着你以后挣钱给我养老呐。”

    林墨接过钱,笑着安慰道“我晓得,奶奶放心,以后我把您老人家养得白白胖胖的。”

    “油嘴滑舌,你快去快回,别让我担心,知道吗”虽然知道林墨不是个让人操心的孩子,老太太还是忍不住叨念。

    “我知道。”

    外面下起了毛毛雨,吹着风,湿冷湿冷的。林墨紧了紧身上的衣服,直接去省医院的门诊部。排了一小会儿队,轮到他,医生给他量了量体温,发现他有些低烧,再仔细询问了他的症状后,给他开了三剂针剂,好几小袋小药丸四天的量,花了他差不多五十块。饶是林墨经历过十多年后进次医院脱层皮一个感冒三百起的年代,也不禁有些肉痛。

    爸爸一个月的工资才四五百呢,这几包小药丸耗了他十天的薪水,黑,真黑。

    针剂需要饭后注射,林墨随便在门诊部外面的小卖部买了个面包,买了瓶矿泉水,就着矿泉水把面包啃了,返回门诊部打了针。

    休息了一小会儿,雨停了,他去医院外面找餐馆。

    林墨上辈子就没来过省城几趟,而且都是好几年之后才来的,对省城的路线实在不熟。他连问了几个人,才在医院附近找到一家中餐馆。

    这会儿已经七点钟了,锦城冬天的天气黑得早,天气又冷,中餐馆里没什么客人。林墨去点了一份麻婆豆腐,两份红烧肉,一份土豆盐煎肉,外加一份炝炒白菜,打包带了回去。因为地段关系,餐馆的价格偏贵,几个菜加上三份足量的米饭,花了林墨三十多块钱。

    相比县的消费,省城要贵太多了。回医院的路上,林墨想着爸爸的手术做完了,也不可能马上回县里去,最少也得在这边呆上十天半月。等爸爸的手术做了,三爷爷肯定要回去的,不管怎么说他家里的事情也不少。他和奶奶不可能一直住医院里,饭菜也不可能一直在外面买。一来太贵,二来爸爸也需要吃一些有营养的东西补补,伤才能好得快些,外面卖的东西哪有自己做的好。

    或许,可以再麻烦三爷爷帮忙找个住宿的地方。

    打定主意,等找地方吃了晚饭,林墨把自己的想法给林常青说了。

    林常青暗道这孩子果然心细,想事情也想到极为周到,心里对林墨又满意了好几分。以前没怎么接触还不知道,原以为林墨就是个聪明文静会学习的好孩子,没想到他小小年纪办起事情来,比一些大人还稳妥周到,可惜偏遇上了这种事,不然村里第一个大学生肯定就是他了,真是可惜了。

    “我来的时候,你海叔就说了,他在这附近有一套房子,他平时也就办事的时候会过来住,平时都空着,明天我就带你们过去认认地方,老幺出院之前你们就安心住那儿吧。”提到儿子,林常青眼睛里透着得意。

    老太太忙说“这怎么好意思”

    林常青呵呵笑道“老嫂子还跟我客气什么你侄子的地方就跟你家一样,随便住多久都没问题。”

    又是借钱,又是帮忙跑关系,现在还借房子给他们住,简直是帮了他们天大的忙了。哪怕老太太再气愤王艳艳,这下也不好再迁怒到林常青身上。老太太心里跟明镜似的,林常青这一桩桩一件件忙前忙后,相当于救了她儿子一条小命啊。再拿王艳艳的事情说事儿,那就是不懂事拿乔得理不饶人。再说,林常青介绍这桩婚事也是出于好心,谁知道王艳艳是那么个东西呢要怪还是得怪王艳艳那个挨千刀的狐狸精。

    老太太叠声道谢,绝口不再提王艳艳的事情,林常青也乐得揭过这一页。

    手术一直持续到凌晨一点半。林建的情况暂时稳定了,但还需要在重症病房观察一段时间才能转到普通病房去。

    林墨透过病房的窗户,看到爸爸静静的躺在床上,不禁微微笑了笑。不管怎么样,爸爸至少保住了一条腿,家人的命运已经脱离了既定的轨迹,一定会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第十一章 小试牛刀

    林海的房子就在省医院附近,步行二十多分钟就到了,很近。房子看起来确实不像是有人长住的样子,只简单装修了一下,贴了地砖摆放着些最基本的家具连电视都没有。林墨他们去的时候,屋子里到处都是灰尘,收拾了好半天才弄好。房子是三室一厅的格局,每个房间都差不多,主卧就比另外两间客卧多了点儿家具而已,大体看着跟外面旅馆差不多。

    林海因为生意关系,时不时需要到锦城弄点批文办点手续什么的,他买这套房子就是为了方便来锦城办事的时候住一下,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房子升值。98年内地的房地产市场不温不火的,出于升值考虑买房的人不多,不过,林海好歹是做建筑方面生意的,消息比一般人灵通,手里有闲钱,又是熟人的房子,索性就买了下来。

    林墨羡慕的想着,要是他现在手里有钱,一定买它十几二十套商铺放在那儿妥妥的,保证一辈子吃穿不愁。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嗯,壮士仍需努力,早晚,面包和房子都会有的。

    有了落脚的地方,老太太心里总算踏实点了。冲着林常青诚挚感谢并狠狠夸赞了林海一番,林常青乐得嘴角扬着半天都平不回去。青桐村里的人都知道林海有钱,但是具体有钱到什么程度可就没人知道了,他娶了城里媳妇还搬到城里做了城里人,在大家看来已经非常了不起了,谁能想到他在省城里也有房子呢

    虽然国人信奉财不露白,可还有句老话不也说了吗,衣锦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林常青不可能到处去告诉别人,自己儿子究竟有多能干多有钱,但偶然被人得知,再让人狠狠羡慕真心称赞一把,那种满足感是很难形容的。对老人来说,有什么比后人有出息更值得高兴、更想要炫耀的呢

    林常青按捺不住眉眼间的得意,再三告诫老太太和林墨,回村后千万不能对别人说房子的事儿。偶尔满足一下虚荣心是一回事,惹上不必要的麻烦就是不好了。老太太满口应了下来,等林常青回去了以后,拉着林墨好生叨念了一番。

    “乖孙,你海叔家的房子真漂亮,放着这么漂亮的房子不住,真可惜。”贴着地砖,墙壁刷的雪白,还装着漂亮的吊灯,这样的房子在老太太眼里已经是顶漂亮的了。

    老太太嘴里说着可惜,眼中更多的却是羡慕。你说同样是人,林海也没读两天书,怎么就这么大出息呢

    林墨整理着刚从外面买回来的食材,笑道“奶奶,等我以后有钱了,我给你买别墅,比这更大更漂亮。”

    老太太拿过一个大土豆,边削边说“尽知道哄我开心。不过,我相信我乖孙将来绝对比海子更有出息,奶奶也不要别墅,到时候你就给奶奶买套京城的房子,奶奶天天早上上天门广场看升红旗,看主席像,没事儿再去爬爬长城。”

    听到京城二字,林墨恍惚了一下,看着老太太故作苦脸道“奶奶,你真有眼光,京城的房子可比别墅贵多了,看来我得好好努力了。”

    林墨从醒来到现在,不过才过了一整天多一点而已,他却觉得自己像过了一辈子似的,曾经发生过的那些事情,清晰印刻在脑海里的那些记忆,竟像是前生往世一般,泛着陈旧的黄色,许多熟悉的人也变得黯淡起来。

    不知怎的,林墨又想起了韩勋。想起了他朦胧恍惚中听到那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心里顿时变得闷闷的,泛着些微悸痛。曾经,他们是因为陈俊曦而相识,但是这辈子他已经决定了要改变命运的轨迹,他们之间算了,一切随缘吧。

    “乖孙,怎么眼睛这么红,你可别哭,奶奶不要房子了”老太太乍一抬头,看到宝贝孙子眼睛红红的,立刻心疼得跟什么似得。

    林墨把眼睛里尚未形成鳄鱼泪的水汽给憋了回去,眨了眨眼睛说“我没哭,我就是有点担心爸爸。”

    林建现在还在重症室观察中,从昨晚做完手术到现在,他还没醒过来。医生说手术很成功,他的情况很稳定,理论上不会出什么问题,让他们先回去休息一下。

    林建和老太太都一整晚没合过眼,上午又跟林常青一块儿过来看房子,实在熬不住了,就回来这边睡会儿。林墨吃了感冒药,睡得很沉,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四点过了,他见奶奶还在睡觉,就揣着昨天剩下的钱去附近菜市买了些菜回来。

    奶奶叹息道“是啊,你说万一你爸要是知道王艳艳的事情,可别气出什么毛病来吧邻村那个张老五,可不就是因为老婆跟人跑了,一直疯到现在吗”老太太越说越着急,差点把刀削到自己手上。

    林墨忙安慰道“肯定不会,爸爸的心理素质比张老五强多了,再说了我们家有没有精神病史,你放心,不会的。”

    老太太欲言又止,林墨他妈妈程缓缓因病去世的时候,老幺可不气得就跟疯了一样吗她打心眼里喜欢程缓缓做她儿媳妇儿,漂亮懂事孝顺又能干又有文化,跟戏里唱的仙女似的。可她毕竟去了,她又怎么忍心看到儿子一天天过着魂不守舍的日子,否则又怎么会急着给林墨找后妈呢她千求万求终于让儿子松口答应娶王艳艳进门,可哪知竟是个丧门星,还不如不娶的好。

    自从知道王艳艳是个什么货色,老太太悔得肠子都青了。再一对比前儿媳妇儿,就老觉得自己对不起儿子。可是日子总得过,原以为林书都这么大了,老幺家的日子也越过越红火了,哪知竟天降横祸。

    老一辈的人思想保守,老太太断不会在林墨面前说他爸妈的是非。不过,林墨到底不是真正的未成年人,奶奶没说出口的事情他都明白,有些事情他甚至知道的比奶奶还清楚。

    “我是担心爸爸左腿截肢了,中学肯定不会再要他了,他以后该怎么办,真要天天闲在家里,他肯定受不了。”

    林建没有这年代知识分子的那些臭毛病,在学校他能好好当他的老师,回家里把衣服裤子一换,农活干得不比村里其他人差,否则以他微薄的工资,和懒惰成性的王艳艳,怎么可能修得起房子。

    林建就是那种天生闲不住的人,上辈子就是两条腿都没了,躺在床上还做些手工活贴补家用,你真让他天天闲在家里什么都不干,他绝对比生病还难受。

    “受不了能有什么办法把小命保住了比什么都强。”老太太叹息道。

    祖孙俩聊着天,很快就将食材收拾好了。

    林墨去菜市去得太晚,买不到什么好菜了。他只买了些萝卜青菜白菜干香菇土豆之类的蔬菜,几斤大腿骨一斤瘦肉,一只小母鸡回来,另外还有米、油、调料之类的。林海一大男人,在这儿睡个觉就差不多,做饭可就别指望了。厨房里的工具挺全,半新不旧的,大概是上一任主人留下来的,余下的连粒米都找不着。

    小母鸡是在菜市杀好的,很肥,肚子里藏了不少油。病人大病初愈需要虽需要进补,但是绝对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林墨麻利的把厨房里的菜刀磨了磨,将鸡肚子里的油全切了出来。鸡油可是好东西,在没高汤的情况下做汤菜,往菜里加上些,味道立马就不一样了。

    切出了鸡油,林墨把鸡胸脯上的肉切了下来,焯掉血水水,整块放锅里大火煮熟。将煮过鸡肉的汤,倒进小砂锅里,再把一直浸泡着的粳米倒进去,等水开后,用小火慢炖。干香菇比鲜香菇多个味儿,有人就喜欢那个味道,也有人非常讨厌。林建刚好属于无所谓的那种人。等香菇泡好后,林墨将它们细细洗净,挤掉水分后,拿了几朵,撕成细丝,等粥熬得差不多了,将香菇丝和鸡丝放进去,盖上盖子,小火慢熬。

    因为食材不齐,林墨只能炖个最简易版的香菇鸡丝粥。爸爸现在的情况,喝这粥是最滋补的。

    接着,他将瘦肉洗净,切小块,加料酒稍微腌了一下,等锅里油热了,把姜片、花椒粒、干辣椒放进去炝炒出香味了,再将小肉块倒下去翻炒,放入豆瓣,少许老抽,炒出香味后,将奶奶准备好的土豆块也放了进去,稍稍炒制后,加入适量的水,大火烧开,转为中火烧着,不一会儿家常土豆烧肉的香味就飘了出来。

    原本奶奶年纪大了不该吃这么辛辣的东西,可她老人家早已经习惯吃辣了,陡然让她换了口味,她反而吃不习惯。

    过了二十来分钟,菜烧好了,林墨调入适量的盐,撒上少许芹菜,起锅,一大碗色香味俱全的土豆烧肉做好了。光嗅着那股麻辣鲜香的味道,老太太就下意识咽了咽口水。

    乖孙这手艺,怎么感觉比她做了一辈子饭的好呢

    接着林墨把一小碗鸡油全熬了,熬好了,将多余的油舀起来,就着锅简单炒了一个香菇青菜。又用油渣和少许鸡油,掺水加姜做了一大碗白菜汤。这会儿粥也差不多熬好了,林墨往里面放了少许盐,搅匀,关火,拿了俩大碗盛了两碗出来,往碗里放少许葱花,香味儿顿时更浓了两分。

    老太太看着桌上色香味俱全的两菜一汤,眼睛都瞪直了,这这这,难不成缓缓真给乖孙托梦了

    等老太太挨个尝过三个菜,再喝上几大口粥,瞬间觉得她乖孙绝对可以像他说的那样,把那几万块钱挣回来。这些菜的味道,简直是绝了

    林墨没告诉老太太,做这些菜,他还没使出真正的绝招。

    、第十二章  苏醒

    二十分钟后,桌上的菜被吃得干干净净。老太太常年干农活,年纪虽然大,饭量比林墨还好。林墨信奉养生之道,只吃八分饱,奶奶全无顾忌,再加上最近两天一直吃不好睡不好,乍一吃到这么合口味的菜,哪里还收的住嘴。三个菜大半都进到老太太嘴里了,还喝了足足两大碗粥。

    吃过饭,老太太撑得坐在椅子上,咂巴着嘴对林墨说“乖孙,你妈真给你托梦了”尽管老太太很迷信,但有些东西毕竟没亲眼见到过,哪会那么容易相信林墨的话。

    林墨说谎都不带眨一下眼睛,委屈的说“奶奶,你不相信我也该相信我做出来的菜啊。要是我妈不在梦里教我,我能做出这么好吃的菜”

    重生之事太过诡异,上辈子也没什么值得细说的事情,林墨不打算让家人知道,过世的老妈正好是挡箭牌。林墨还没过周岁,他妈妈就因病去世,从小到大听奶奶念叨过无数次妈妈做的饭菜如何美味。小时候他好像没这方面的天赋,直到家里出事,他辍学正式学厨后,做的饭菜才渐渐开始好吃起来。

    初学厨艺是跟中学食堂的师父学的。

    那会儿爸爸双腿截肢,学校将他辞退了,跟爸爸关系颇好的一个领导见他家里实在艰难,就让他到学校食堂帮忙洗菜刷碗,给他算工资,食堂里的剩菜剩饭也允许他打包带回家去吃。林墨勤快懂事,长相非常加分,再加上家里发生的悲剧,食堂里的大叔大婶们全都爱心爆棚,非但没有排挤他,反而处处帮助他。

    其中,食堂的掌勺师傅兼承包人李军跟老太太是拐着好几道弯的娘家亲戚,他受了老太太托付,一有机会就会教林墨做菜。李师傅早先是镇上很有名的厨子,家传厨艺,手艺很好,但凡各家有红白喜事办酒席,都会请他去掌勺,他做的菜是公认的好吃。后来年纪大了,独生女嫁得好,家里积蓄颇丰,他带出来的两个徒弟都能各自独自承办酒席了,他索性就金盆洗手不干了。奈何,他天生劳碌命,在家闲了两年去了好几次医院,他实在闲不住,托关系把镇上中学的食堂承包下来,几年经营下来,百病全无,走路都带风精神的不得了。

    李师傅是一个非常有耐心的人,有他指点,林墨把平时读书那股钻研劲儿放到做菜上,一心想着把李师傅那身本事学会了,将来无论办酒席也好开馆子也好,总能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可惜,事与愿违。

    但是,命运转了一个弯,林墨最终还是走上了开馆子的道路。经营盛唐期间,林墨不仅聘用许多身怀绝技的大厨,自己也通过各种渠道买到了许多家传秘方、皇家秘制之类的配方,大厨们的绝技林墨没去偷师,但是那些配方他可全都记在了脑子里。就算林墨最擅长始终是家常菜,有了这些配方,还愁做出来的菜不好吃吗更何况,家常菜看似简单,真要做好吃,把味道做绝,一口就能品尝出家的味道,绝非易事。

    老太太打了个饱嗝,怀念道“别说,这些菜的味道,还真有点像缓缓做的。”

    林墨继续瞎掰“我妈还教了我好多菜式,等以后有条件了,我再做给奶奶吃。”

    老太太眼圈一下就红了,当年缓缓可不就是这么说的吗老幺能娶到缓缓这么好的媳妇儿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可惜啊

    林墨的话触痛了老太太的神经,老太太又忍不住说起他妈妈的事情来,说到最后,叹息道“要是缓缓还在该多好,哪会出现今天这档子事儿。”

    林墨笑道“那小书就做不成我弟弟了。”

    老太太嗔笑道“人小鬼大,尽瞎说。”王艳艳再多不好,小书依然是个好孩子,大人的错怎么能归罪到小孩子身上呢

    林墨不知道自己亲娘有没有被奶奶给神话了,对于母亲这个角色,林墨印象中更多是像王艳艳这样不负责任或者是陈俊曦母亲那样歇斯底里的,又被掰弯这么多年,林墨实在无法想象将来如果跟个女人组建个家庭会是什么样子的。当然,喜欢男人这种话,林墨现在可没勇气给家人提。

    将锅碗洗涮完,林墨和老太太用大保温杯,盛上滚热的粥,带着去了医院。

    傍晚到了医院,医生告诉他们,下午的时候,林建已经醒过两次了,病人情况比预想的更好,晚上再醒过来,可以适当喂一些流食,明天再观察一天,后天就可以转到普通病房了。

    老太太听了忍不住念了好几声佛,林墨也非常高兴。

    等他去门诊扎完最后一剂针剂回来,林建已经醒过来了,老太太正在给他喂粥。

    “爸。”林墨轻轻喊了一声。

    林建脸色苍白,神色却有些激动,嘴里含着东西含混应了声“哎。”

    “奶奶,我来吧。”

    “好。”老太太把碗递给林墨,自己退到了旁边。

    时光回溯,父亲活生生的躺在自己面前,林墨拿着勺子手微微有些发抖,他轻轻的将粥吹凉了,小心翼翼将勺子凑到爸爸面前。看着爸爸一勺勺吃掉自己亲手熬的粥,林墨鼻子微微发酸。

    林建刚醒来,不能吃太多东西,原本他还没什么胃口,哪知粥的味道竟然异常鲜美,不知不觉喝了一小碗,还觉得有些不够。

    这一小碗粥是医生特批的量,够不够都只能喝这么多。林墨收拾碗筷到外面去洗,顺道去锅炉房打热水,林建问老太太“妈,艳子呢”

    一提到王艳艳老太太差点儿没气炸肺,可是又担心儿子听了想不开,脸色变来变去,半天没说出一个字。

    林建为人老实忠厚但是不傻,问道“妈,是不是家里出什么事了”

    老太太忍了半天到底没忍住,倒豆子似的把王艳艳拿钱跟人跑了的事情说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件事情也只有她来开口最合适,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林墨借口出去了。

    林建听完只觉得两眼发黑,太阳经突突的疼。他承认在感情方面他忘不了缓缓,对王艳艳的确有些冷淡,可是这么多年来,他从没让王艳艳吃过一丁点苦,因为觉得感情上亏待了他,他就从其他方面弥补她。

    她要钱,他给;她要耍,他让;她懒,家里的里里外外的事情他一把抓,内衣内裤都替她洗得干干净净;她在外面有人,他忍,等她回心转意。

    哪怕你王艳艳真不想与我过下去了,那你可以光明正大的提出来,离婚分家他绝不亏待她一分一毫。十一二年夫妻,何至于此做得如此绝情这般做法,与断了他生路有何区别

    病人本身心灵就比较脆弱,林建忍不住多想,脸色当即就不好了。

    老太太忙说“老幺,你可千万别想不开,墨墨和还指望着你呢。我还等着你给我养老呐。”

    中年男人身上都扛着几座大山,对有的人来说是不可承受的压力,对有的人来说是努力前进的动力。

    林建是后者,他空洞的眼神微微泛起了些神采“妈,你放心,我不会想不开的。我看病的钱,是问谁借的”

    “你三叔借了我们两万,又帮我们在银行里贷了五万,银行那边抽了八千,到手的只有四万二。”

    林建嘴里发苦,家里原本就欠着一万块钱的账,这前前后后算上利息,八万多块钱的账,他用什么还把他拆了卖了也不够啊。

    林墨刚好打好了水提进来,他把热水壶放到旁边“爸,钱的事情你别担心,我会想办法还上的。”

    林建颓然道“你还读书呢,能有什么办法。”

    “回去我就先把休学手续办了,去摆个小摊卖小吃,年前做点香肠腊肉拿到城里去卖,能赚不少钱。”

    林建看着儿子精致漂亮半点烟火气都没有的脸庞,失笑道“就你那水平,不怕别人吃中毒”

    爸爸还有心情开玩笑,证明他没有彻底绝望,林墨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下去了。

    老太太眉梢透着得意“我乖孙手艺好着呐,今天下午的饭菜全是他做的,我到现在肚子都还涨着呢。刚刚你喝那碗粥味道好吧,全是我乖孙熬的。”

    林建下意识咂巴了一下嘴,刚才那粥味道确实不错,这么好的味道也就缓缓还在的时候,吃到过了。

    “墨墨怎么突然会做饭了”他记得明明三天前,儿子煮的青菜还有股焦糊味儿。

    “是缓缓托梦给他,教他做的。”

    林建顿时瞪大了眼睛,失声道“怎么可能”

    老太太很迷信,当即唬着脸说“怎么不可能,缓缓心最善了,她能舍得你们爷俩受苦那你自己说说,如果不是缓缓,我乖孙怎么就突然开窍了我乖孙做出来的菜,我吃了,跟缓缓做的完全是一个味道。”

    林建今天受得刺激实在太多了,眼睛泛红,嗓子嘶哑“林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墨没想到自己信口胡诌,现在竟然变得骑虎难下,他也没想到自己做的菜会跟老妈是一个味道的,现在只能咬死这事儿。他眨巴着眼睛,一脸无辜的说“就是我妈托梦给我,让我好好照顾爸爸和奶奶,嗯,还有小书。”

    “还有呢”林建看儿子的神色不像是作伪,竟信了三分。

    “妈妈教了我好多菜,她说现在家里困难,她也没别的办法可以帮我们,只能把这身本事传给我,让我帮家里脱困。”林墨说得极认真,连他自己都有点相信,他能重生说不定真是他老妈保佑的缘故。

    林建想起亡妻,眼中泛着泪光“缓缓的本事多着呐”

    林墨伺机劝慰道“爸,你别难受了,要是让妈妈在天上看到你这样,她该难过了。”

    泪水顺着林建的眼角缓缓滑落,泪眼朦胧中,他看着儿子极肖似亡妻的脸庞,竟有种缓缓又回到他身边的错觉,喃喃道“你说的对,我不难过,不难过。”不管儿子说的真话还是假话,这一刻,他选择无条件相信。

    林建这才刚做完手术,精力不济,受到的刺激太多,很快就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大概是受了林墨的影响,他梦里还真梦到程缓缓了,一觉醒来,他已经记不起亡妻在梦里跟他说了些什么,但此后,他再不怀疑林墨突然多出来的本事。

    晚上,老太太以老年人觉少的理由,坚决要留下来守夜,林墨拗不过她,就先行离去了。虽然他满口答应老太太直接回家,但出了医院,拐个弯就溜去了夜市。

    晚上十点过,一个胖护士过来查房,胖护士鼻子很尖,一进病房就闻到了香菇粥已经淡得不行的香味儿,吸溜着口水问“大娘,你们吃的什么啊,怎么这么香”

    老太太笑道“没什么,就香菇粥。”

    胖护士检查好了,却磨磨蹭蹭没走,一双大眼睛盯着保温杯,贼亮贼亮的。

    老太太忙说“幺妹子,保温杯里还剩了点粥,本来是给病人喝的,里面的都是没倒出来过的,你要不嫌弃就拿去喝吧,你们大晚上熬夜也挺辛苦的。”

    胖护士知道这样不好,可她薄弱的意志没经受住美食的诱惑,胖手不好意思的搓搓“这怎么好意思。”

    老太太把保温杯送到她手里“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一会儿记得把保温杯给大娘还回来就行。”

    胖护士从善如流“好。”

    、第十三章 夜市

    尽管天气不太好,锦城的夜市依然热闹如昔,卖小吃的,卖服饰的,卖小百货的,卖古玩的等等应有尽有,还有表演民间杂耍的,整条街上人声鼎沸,熙熙攘攘。

    林墨嗓子的炎症刚消,不敢吃夜市上口味很重的小吃,他晃了两圈,准备在地摊上买了些换洗的衣物。这次来得太匆忙,他们祖孙三人除了身上穿的这身,压根儿就没带其他衣服。刚才在医院的时候,他已经咨询过医生了,以林建现在的情况,就算要转回县的医院,至少也得半个月以后。怎么着,他们也不能半个月不换衣服吧。

    锦城的商贩们进货渠道比县的商贩们,多多了,地摊上的衣服质量肯定好不到哪儿去,但是价格却比县那边便宜了三成不止。林墨选了家衣服质量款式看起来还不错的小摊,跟一众大妈大娘拼杀一番后,终于成功抢到四套衣服。作为一个好哥哥,林墨怎么可能落下宝贝弟弟呢。

    冬装材料在那儿管着,价格偏贵,这四套衣服林墨把嘴皮子都快磨破了,才砍成一百五十块钱成交,还问老板娘要了两双袜子做添头。回过头来,就有人跟老板娘掰扯,凭什么他买的就那么便宜,不行,这件衣服最少还得再便宜五块。老板娘卖林墨已经觉得自己亏大发了,张口就说凭那小伙子长得俊,我乐意算他便宜,这件少了三十不卖,你爱买不买。那人犹豫再三见确实砍不下来价了,才掏钱把买下。

    光有外套还不够,林墨转了几圈,又去另一个小摊上买了些换洗的内衣袜子之类的,还给奶奶买了双保暖鞋,若不是钱不够了,他还打算给自己买双运动鞋。

    夜市上生意非常火爆,林墨想着还要在锦城呆十多天呢,今年春节在一月底等回县又该快过年了,不可能就一直坐吃山空吧,要不他也弄个小摊到夜市卖点小吃夜市只开到晚上十一点,睡一觉白天去医院照顾爸爸正好,就是要一直累着奶奶守夜,怕是不太好。林墨思前想后,决定先去问问市场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告诉林墨,夜市上许多摊子都是固定的,但是也有一些短期流动摊子,就是位置没那么好,入场费一天5到20块钱不等,得看占地面积,具体位置由管理人员安排。

    林墨特意去那几个流动摊点看了下,大多数处在偏角处,灯光不好,人流相对较少,生意马马虎虎,多是些卖小饰品的。有几处位置稍微好点,价格估计要贵些。

    夜市上各式各样的小吃都有,林墨觉得如果自己要卖的话,多半也不能脱俗。他们在锦城呆的时间不长,不可能去大肆购买工具,海叔那儿有现成的大铁锅,阳台上还扔着一个大蜂窝煤炉子,小区守门大爷那里好像有辆小三轮车,晚上他用不上,问他租用一下付他租金,他应该会答应。

    新颖美味的小吃,林墨脑袋里装了不少,但是要制作简单快捷又符合锦城人口味的,还真不多。林墨首先想到的就是狼牙土豆和香辣孜然小土豆。土豆的受众最广,既易于烹制,又易于保存,只要能够把味道调好,就能非常出彩。

    夜市上没有卖小土豆的,只有些卖锅巴土豆的,两者做法相似,都需要先将土豆煮熟剥皮,在进行油炸调味,但是小土豆味道明显更香更细腻。同样的,小土豆的剥皮过程很慢很繁琐,他根本没那么多时间去弄。

    至于狼牙土豆,本来就是一道风靡锦城的小吃,不光夜市上卖的人多,学校周边卖的也多,不稀罕。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道大众的小吃,更容易在短时间里打开市场。而他相信自己调出来的味道绝对不比任何人差,从别人手里掠夺一些客源应该不难。更何况,夜市上卖的狼牙土豆,只看到有麻辣味道的,味道和菜品都远没有后世那么丰富,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拿的东西多,雨渐渐大了起来,林墨没委屈自己,叫了一辆三轮车送他回住的地方。

    林墨回到家,痛痛快快洗了一个热水澡,将新买回来的衣物全部洗了晾上,这天气若是不放晴,没个三四天别想穿上干衣服。

    晚上林墨一直想着摆摊的事情,整晚都睡得不踏实,早上五点过就醒了。他边穿衣服边暗暗嘲笑自己真是越活越回去了,想当初并购价值几千万的会所都没像现在这样失眠过,一个卖小吃的摊子而已,真没出息。

    转念一想,这可是自己白手创业的起点,起点,能不激动吗

    林墨慢吞吞的刷着牙,看着镜子里面粉嫩嫩的少年厚颜无耻的想,劳资现在才十五岁,激动一下有什么不正常呼噜噜吐掉嘴里的泡沫,就着冷水洗了把脸,扒拉扒拉土兮兮的发型,镜中的少年露出一个中二气息浓重的灿烂笑容,看着那口白晃晃牙,他自己反而受不了了,撇撇嘴,笑容又变成了那种陌生而熟悉的从容优雅。

    老了就是老了,换身新皮,也不可能真正变回少年时的单纯无忧,更何况,至十五岁后,他的人生就变得光怪陆离,而他的心境也没修行到返璞归真的境界。

    就这样,也挺好。林墨用手指碰了碰镜子上的脸颊,笑容消失,那张精致的脸上只剩下冷冽和漠然,眉间比以往多了几分为家人而存在的暖意。

    这才是真正的自己。

    昨天买回来的鸡和棒子骨都还没处理。林墨想着爸爸和奶奶好像都挺喜欢香菇鸡肉粥,就将小母鸡生扒掉皮后煮上,水发几朵香菇,准备一会儿熬粥。

    等整只鸡煮到八成熟,他扒掉鸡肉,将大腿骨焯掉血水后,放入生姜,少许米酒,以及其他调料,和鸡架一起丢进大锅大火煮,等水开了一会儿后,转小火慢炖。爸爸的腿伤非常严重,初期阶段不能吃油腻的东西,应该以清淡饮食如蔬菜鱼汤为主,这锅骨头是用来熬高汤,方便之后做菜的。

    林墨选了些鸡大腿上的肉,和发好的香菇一起,撕成细丝,一会儿熬粥用。

    鸡皮是好东西,有人不爱吃,也有人爱吃的不行。林墨打算留着做个粉蒸凤衣。

    血旺和下水不太多,但是扔了太可惜,林墨决定等一会儿粥熬好了以后,用它们烧土豆。

    大骨头煮好了,上面能扒不少肉下来,这些肉直接吃好。

    到了七点过,天依然没亮,林墨瞅着时间差不多了,揣着兜里仅剩的五十块钱又去了菜市。奶奶那天给他看病的钱,昨晚买东西都不够,身上这五十块钱是他历年积攒的压岁钱。

    菜市上还不多,菜贩们已经早早摆上了新鲜的蔬菜瓜果。锦城冬天的蔬菜相对县要丰富许多,菜贩子们从外地运了不少大棚蔬菜回来,各类蔬菜应有尽有。

    林墨从事饮食行业多年,再清楚不过大棚蔬菜了。尤其这会儿还不流行有机蔬菜绿色农业,国家相关管控还不到位,为了催长催熟这些蔬菜,菜农们什么药都敢用,已经被癌症活活折磨至死的他可不怎么敢吃。

    这时节称得上时令蔬菜实在不多,无外乎南瓜白菜青菜萝卜土豆山药等,其中山药和白菜具有活血化瘀的效果,比较适合爸爸现在吃,天气寒冷,这两种蔬菜能保存的时间也相对较长,林墨多买了些。南瓜和土豆也买了些,又割了两斤瘦肉,一斤五花肉打成肉臊碎肉。

    林墨一向喜欢吃鱼,但是鱼必须吃得鲜,现在显然没这个条件,他只买了三斤鲫鱼。

    菜市场有卖泡菜的,林墨选了家看着还不错的,买了些泡豇豆和泡萝卜,还买了些豆腐乳。

    匆匆回家,粥已经熬好了,高汤还得再炖会儿。

    林墨把泡豇豆切成碎末,取了少许肉臊,加入干辣椒炝炒,几分钟后一份酸辣可口的烂肉豇豆就做好了。就着豆腐乳,林墨喝了两大碗稀饭。

    饭后,大骨头高汤也熬得差不多了,他把大骨头和鸡架以及锅里的碎渣全滤了起来,将高汤放到旁边等它自动凝结。

    用昨天新买的保温杯装上粥准备去医院,刚走到楼下,就看到奶奶回来了。

    “奶奶,你怎么回来了”

    老太太看到他松了口气,道“这都九点过了你还没过去,我担心你在家里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就回来看看。”

    林墨这才后知后觉的想到,在奶奶眼里,自己就是个半大孩子,第一次到锦城来,指不定就让人拐跑了。

    拐跑还是其次,老太太在医院一会儿听人说煤气中毒会毒死人,一会儿听人说煤气会爆炸,又是车祸又是抢人的,她担心了一晚上,早上没见到孙子整个人都不好了,等医护人员给林建做了检查,她立刻匆匆忙忙赶回来了。

    林墨歉意道“对不起,奶奶让你担心了。我早上去菜市场买了些菜,没注意时间就过去了。”

    “行了,没事就好。”老太太守了林建一夜,又担心林墨,整晚上就打了个盹儿,精神很不好。

    “奶奶,我自己去医院就行了,你快回家休息吧。锅里给你温着粥,桌上还给你留了菜,你记着吃,中午饭你别担心,我会按时回家做的。”

    老太太看着宝贝孙子孝顺的模样,心里既甜又心酸,原想说午饭由她做的,想到自己根本不会用那什么炉具,只得作罢。

    “好,你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你爸爸那儿有什么事情,你记得喊医生知道吗”

    “嗯,我知道。”

    林墨到了医院,林建还在睡觉,他没吵他,静静坐在旁边想该如何跟奶奶提摆摊的事情。一个胖护士推门进来了,小眼睛巴巴看着林墨手边的蓝色保温杯,欲言又止。

    、第十四章  相谈、摆摊

    林墨走到门口小声问“美女,有事吗”

    胖护士顿时羞红了一张脸,看着林墨疑惑的俊脸支支吾吾说了句“我真的是美女吗”说完,连她都受不了,落荒而逃了。

    林墨哑然失笑,十几年后美女不过是个随意的称呼而已,没想到他随口一说竟然把小护士给吓跑了,天知道,他真心没有一丁点别的意思。

    过了一会儿,林建终于醒了过来,他的气色比昨天好多了。因为之前医生已经给他做过检查了,林墨帮他简单洗漱了一番。

    “爸爸,我给你带了粥过来,还是热的,你要不要现在喝点儿”收拾妥当,林墨问道。

    林建最近这段时间吃的都是流食,不耐饿,“你不说我还没觉得,还真有些饿了。”

    林墨拧开杯盖,香菇和鸡肉结合在一起的细腻的香味霎时飘了出来,林建下意识咽了咽口水。林墨把粥倒进小碗里,试了下,温度正好,拿过勺子,一勺勺喂到林建嘴边。

    “真好吃。”林建边吃边含糊的说。

    林墨开心地笑了笑,有什么比看到亲人满足更值得高兴的呢

    等林建喝完粥,林墨犹豫着开口“爸,我昨天晚上去夜市逛了一下,我想去夜市摆个摊卖小吃。”

    林建心里被狠狠刺了一下,不由自责的想,如果他能够小心点,何至于摔坏了腿品学兼优的儿子何至于沦为街边小贩母亲一大把年纪了还要为他奔波受累,家里还欠着巨款这一切全都怪他,是他拖累了家人。

    林墨见他面露痛色,忙道“爸,你别胡思乱想,我们是一家人,本来就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生我养我,你现在生病了,我伺候你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林建眼中微微有些湿意,伸出手去摸了摸林墨的发顶“好孩子,是爸爸拖累你了。”

    林墨不禁想起前世爸爸服毒自杀前,那歉疚颓老的模样,心中骤然一痛,眼底泛着红丝,他拉过爸爸的手,紧紧握住,异常严肃认真的看着爸爸的双眼,缓声道“爸爸,你从来都不是我的拖累,现在不是,今后也不是。让你和奶奶、小书过上好日子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也是我应尽的责任。”

    林墨的声音不大,却充满了不容置疑的味道。

    林建既诧异又欣喜,他诧异于儿子好像一夜之间褪尽了青涩,好像天塌下来下他也能用他稚嫩的肩膀抗住;他惊喜于儿子远比他知道的更坚韧坚强成熟懂事。

    儿子都已经主动挑起了家庭重担,他还有什么面目在这里自怨自艾

    不过是断了半条腿而已,天底下的残疾人多了去了,别人都能活得好好的,他凭什么就不可以只是少了半条腿而已,等他康复了,以后能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他还就不信了,他一个大男人正值壮年还真会变成儿子的包袱累赘不成

    “墨墨,你别担心,爸爸会很快好起来的。照顾你们是爸爸的责任,这份责任还不到你承担的时候。这学期就算了,等下学期开学,你还是照常去上学,家里欠下的债爸爸会想办法来还的。”尽管林建巴不得儿子现在就回去上学,但是以他当前的情况,没有儿子的照料,光靠母亲一人是不现实的。

    林墨知道林建的性格非常倔强,往往他做下的决定,轻易不会改变,这一点,他们父子俩都是同类人。林墨骨子里是个成年人,就算明明知道父亲的想法不太可能实现,他也不可能像个叛逆期少年那样跟父亲硬碰硬,他选择迂回和暂时妥协。

    “上学的事情以后再说吧。”林墨重新回到刚才的话题上“我还是想去夜市摆个小摊,不管能不能赚到钱,就当做是锻炼,爸爸,好吗”

    林建看着儿子恳切的目光,心里闷闷的难受,犹豫片刻,道“摆摊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林墨见他有些松动,忙趁热打铁道“就是因为不容易,才更应该接受锻炼啊。爸爸,你放心,我已经做过初步调查了,我会量力而行的。”

    看着儿子如此懂事,林建实在不知该如何开口拒绝他的要求,只得说“你想弄就弄吧,量力而行不要把自己累坏了。”

    “嗯,那奶奶那儿”

    “你奶奶那里,我去给她说吧。”

    “好,谢谢爸爸。”

    “呵,你这孩子。”住院这么多天以来,林建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个会心的微笑。

    中午,林墨趁着爸爸睡着的功夫,回到住处,开始准备午餐。

    本来想早上烧的鸡下水还没弄,林墨把它们再次清洗一遍,削了两个大土豆,将下水并着豆瓣爆炒后,放入土豆块,稍微炒了一下,加入适量水和高汤烧上。

    林海家里的厨具很齐,林墨从柜子里找出一个蒸锅,将早上开始腌制的生鸡皮放入盘中,在盘里码上调好味道的胡萝卜厚片,等水开了以后,将盘子放入蒸锅蒸上。

    他洗了一颗大白菜,直接用手将菜叶掰碎,放在旁边备用。

    这时土豆差不多已经烧好了,林墨将芹菜和大葱切碎均匀撒在上面,关火起锅,香味扑面而来。

    他打开蒸锅盖子,粉蒸凤衣的火候已经差不多了,他熄掉火,在另一口锅里,热上少许油。他从蒸锅中取出盘子,把盘子倒扣,将蒸好的菜倒入另一个盘子中,将锅里滚烫的油倒在凤衣上,在滋滋声中,撒上葱花香菜,一股浓郁的咸香味儿逸散开来。

    早上买回来的几条鲫鱼还浮在盆面上吐泡泡,林墨找了把剪刀,利落的把这些鲫鱼开肠破肚,并用小刀细细刮去鳞片。鲫鱼的鳞片细小,在没有专用工具的情况下,可不容易刮干净,饶是林墨这样的老手也很花了些时间。

    处理好鳞片将鲫鱼洗净后,他在它们肚子里塞入姜片和胡椒粒,将其放入砂锅中滴入少许黄酒直接用清水慢炖。这样炖出来的鲫鱼味道很普通甚至有点腥,颜色也不是纯正的奶白色,但是营养价值却是最高的,最适合用来给爸爸进补。

    林墨最后一道白菜汤快烧好时,奶奶已经起床了。

    “奶奶,你怎么不多睡会儿”

    老太太可不好意思说自己闻到菜香味儿给馋醒了,只道“年纪大了觉少,昨晚打了个盹,上午回来睡了这么久,够了。你爸爸还好吧”

    “挺好的,早上给他带过去的粥,他全都喝了,医生说过了今晚,明天一早就给他转病房。”说话的功夫,林墨将白菜汤起锅里,一部分盛进了碗里,一部分倒进了保温杯里。

    “这就好,我们赶紧吃饭吧,吃完饭,我再去医院里瞧瞧你爸。”

    “好。”

    几道家常小菜再一次成功让老太太撑着了,棒子骨里面的骨髓大半进了林墨的肚子,他也撑得不轻。这年头的猪不像后世那样完完全全用饲料催出来的,肉味很地道,连带的骨髓的味道也香浓许多。

    林墨乱没形象的舔舔嘴巴暗想,反正棒子骨便宜,等什么时候再炖上一锅,好好吃一顿。

    饭后,鲫鱼汤火候还不够,老太太让林墨在家看着,她先一步去医院了。

    趁着熬汤的功夫,林墨成功说服门卫大爷晚上把三轮车租给他用,一天晚上三块钱,租用期间,如果三轮车有什么破损,由林墨负责修复。

    接着,他骑着三轮车去菜市买了几十斤大土豆外兼许多调料以及工具。等他回到小区,门卫大爷已经帮他买好了蜂窝煤大爷他儿子就在卖蜂窝煤,因此,在林墨一口气买了三百个大蜂窝煤后,门卫大爷在他住处后面的杂物间腾了一小块地方,供林墨放置这些煤炭。

    林墨弄好这些回到住处,砂锅里的鲫鱼汤已经炖的黏糊糊的了,在姜和黄酒的作用下,又炖了这么许久,几乎没什么腥味儿了,他调入少许盐巴,将鱼汤倒入保温杯中带去了医院。

    也不知林建是怎么同老太太说的,老太太全然同意林墨去摆摊,只反复嘱咐林墨不要太累。下午她还回去帮林墨刮土豆,淘菜,做一切准备工作,还主动让林墨教她怎么使用煤气灶,以后一日三餐就由她负责。

    到了傍晚,万事俱备,林墨蹬着三轮车拉着一车的东西,慢吞吞的来到夜市。找到管理人员,交了相关费用并送了管理人员一包红塔山后,被安排到一个地段相对较好的临时摊点。

    夜幕降临,辛苦工作了一天的人们,卸下负担和面具,慢慢涌到灯火通明的夜市。

    林墨的摊点刚好在一家肥肠粉小摊旁边,这家小摊味道一般,客人稀少,连带的,林墨的生意也不怎么好。

    夜市开始半个多小时,第一个顾客才终于找上门来。

    来者是两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打扮得却比二十岁的女人还成熟,花里胡哨的一看就是逃学出来的。她们俩完全是冲着林墨那张脸去的。

    “小帅哥,土豆咋个卖呢”短头发的女孩笑着问道,旁边,她的同伴挤眉弄眼的笑着。

    “一块钱一份。”林墨带着职业的微笑回答道。

    两个女孩子看得眼睛都有些直了,这个笑起来比电视里的明星还好看。

    “给我们来两份呗。”

    “你们要什么味道的”

    两个女孩儿一听觉得有些稀奇,狼牙土豆不都只有麻辣的吗

    “你这儿都有什么味道的”

    林墨笑道“有麻辣,酸辣,甜辣,孜香四种口味。”

    “那我要个酸辣的。”

    “我要孜香的,多给我来点儿辣椒。土豆脆一点。”

    “好的。”林墨把分量十足的土豆条倒入油锅中,炸了片刻,将土豆捞进两个小盆中,加入特制的调料,搅拌均匀。

    两个女孩儿看着林墨麻利中不失优雅的动作,都有些失神。这人怎么连做菜都怎么好看呢

    “好了,一共两块钱,谢谢惠顾。”林墨笑眯眯的把装在塑料口袋里的土豆递了过去。

    两个正处于中二期,天不怕地不怕的叛逆女孩儿竟然破天荒的脸红了,短发女孩儿从兜里掏出两个钢镚丢到林墨车上,接过袋子跟同伴一起逃也似的跑远了。

    林墨不明所以的皱皱眉头,看到下一位客人上门,立刻又换上了职业的微笑。

    、第十五章 小赚一笔

    夜市上的好吃嘴很多,大多成群结伴的出来玩儿。这年头,不管男女普遍还没有形成不吃晚饭减肥的概念,夜市小吃摊的生意尤其好。

    林墨的销售局面打开后,才不大一会儿他就忙不过来了。

    不少食客原本是抱着尝鲜的想法,想要尝尝其他口味的狼牙土豆味道如何,没想到一尝就停不下来嘴了。

    酸辣味是使用剁得细碎的泡野山椒拌的,不同于醋的酸,野山椒的酸中带着浓浓的辣,而野山椒本身就比普通的辣椒面辣得多,几口下去能辣一身汗出来。浓郁的酸辣味儿让嗜辣的锦城人直呼过瘾,个别极度嗜辣的好吃嘴愣是将袋子里的野山椒也全部生吃了。

    甜辣味更受小朋友喜欢,甜本身是一种吃多了会腻的味道,但同时适量的甜也有很好的提鲜效果。当糖和辣子组合一起,糖的腻很容易被辣掩盖,进而变成一种鲜,拌上葱花香芹,以及林墨特制的酱料,那喷香的味道再挑嘴的小朋友也能被征服,就算大人吃了也会忍不住叫好。

    孜香的做法很简单,其实就是在普通麻辣口味的基础上多加了孜然粉而已,也可以不放辣子直接加孜然粉。一份普普通通的狼牙土豆,加上孜然粉后,立马就多了一种烧烤特有的香味,吃起来完全不比烧烤摊上的烤土豆差。

    麻辣味是最最常见的,买的人也是最多的,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尝试新口味。然而,等好吃嘴们尝过后,立马就会发现不同同样是麻辣味儿,但是林墨这里的味道明显更浓郁,麻辣组合到一起的鲜香味异常明显,一吃就知道用料非常地道。常年吃辣的锦城人,轻易就能品尝出辣椒与辣椒之间的差异。

    林墨前世做惯了高端饮食,不愿意从食材上克扣顾客,用的全是上好的清油和最好的调料,土豆也是精选菜市上最好的那种大土豆,成本远比其他小摊贵。夜市上狼牙土豆的价格基本上稳定在一块五两袋或是一块钱一袋,林墨新开的小摊又做不了几天,不好贸然提价,为了保证收益,他只好缩减分量,每份土豆条只有别家小摊23那么多,一份土豆大概能赚五毛钱左右,并不比其他摊贩多赚得了多少。

    原本还有不少顾客嫌分量太少,嚷着下次再不来买林墨的东西了,可等他们尝过以后,转身又过来排队了。

    第一天试营运,时间紧迫,林墨准备的土豆不多,夜市进入高峰期没多久,林墨随车运来的三桶土豆就被一抢而空了。不少顾客严肃表示,自己还没吃过瘾,让林墨明天多准备一点货。

    林墨满口应下,高兴的踩着三轮车回家了。

    他将锅里剩下的废油倒给门卫大爷,又送了他一份自己预先留下的土豆条,并付了他当天的租金后,老大爷乐得见牙不见眼,高高兴兴帮林墨收拾车子上的东西。

    林墨把桶和调料带回了家,余下的东西全都寄放在门卫大爷那儿。回到家,他清了一下兜里的钱,一共卖了160块,刨去今天的各项支出,净赚了70多块。

    从后世来看,70块钱还不够吃顿像样的洋快餐,可放到现在,工地上最苦的苦力活也不过二三十块钱一天,爸爸的日平均工资也不过才15、6块钱而已,70块钱已经不少了。

    好歹有进项了。

    林墨满意的把桌上叠放的整整齐齐的五毛一块收起来,瞅着才十点过,简单冲个澡,洗掉身上的油烟味,昨天洗的衣服还没干,只好将就着穿刚才那身,拿电吹风匆匆吹干头发,赶着去了医院。

    “老幺,你说墨墨一个人卖东西,不会出什么问题吧”老太太在病房里转了好几圈,坐立不安。

    林建又何尝不担心,不过他对儿子有信心,安慰道“妈,你别瞎操心,你不是说墨墨做的土豆条还吃嘛,不会卖不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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