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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水碧于天_第1分页

作者:则慕 字数:14575 更新:2021-12-21 2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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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水碧于天

    章节目录 第1章 初见

    百花楼是座酒楼,它以三样东西闻名,一是美酒秋露白,一是这楼外四季如春,各色花朵长开不衰,最后一样,则是这百花楼上的说书先生。

    春初时节,我慕名而来,坐在满是油气潮气,微微腐烂了的桌椅上,手中举着那名满天下的秋露白,鼻尖萦绕着秋露白之清芬,恰与远处飘来的花香相互叠绕,真的像是入了百花之境,暗香满楼。

    百花楼的酒杯很是小气,一掌可握,触手只觉无比粗糙,却是未曾上釉的。酒杯青色为底,直接用墨色在上边点了几朵梨花,因着未上釉的缘故,已经有些脱落,却正如此刻含苞未放的梨花,星星点点,透着末日欢纵的味道。

    说书先生一身墨蓝色长袍,留着两撇胡子,看起来滑稽又端庄。只见他把那方形木块往桌上一敲,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用一种堪破世事的语调徐徐而道“今日我要说的,是当年的恶虎张飒,传说他破费功夫,终于从金喜金手中得了一颗凤王珠”

    他说的故事是多年前的恶虎张飒复仇的故事,我在江湖异闻录上早看过。

    我一口口饮着秋露白,听着知晓结局的故事,因出门太少,最终忍不住东张西望起来,周围有人听的津津有味,有人趴在桌边半明半寐。

    然后我看见林致远。

    他穿着一身白色长袍,这颜色如今江湖上穿者众多,尤其初出江湖之少男,总向往当个白衣大侠,踏雪无痕,却总是穿得不够好,少了韵味或灵气。

    林致远却是我见过的,穿白色最好看的人。

    他没在听书,也没在喝酒,只是低头看着百花楼下一池湖水。此时阳光正不偏不倚的打在那湖水之上,水光一色,微波潋滟,又不知怎么像是折射在了林致远的眉间般,使他秀丽却不失英气的五官因这微光凭空多出一份飘渺之感。他像江南的细雪,却不合时宜地在春季飘落,白的让人诧异。

    然,他忽然微微侧头,看了我一眼。

    只一眼,他身后的喧嚣浮华,我手中的墨梅酒杯,说书先生还未说完的故事,百花楼下的一池秋水,偌大百花镇的熙熙攘攘和一整个苍穹,便都在他眼里了。

    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

    我初见林致远是在百花楼上。

    那年我正是二八年华,刚刚离了家,满腔热情正准备闯荡江湖当一个人人称赞的女侠。

    可我遇见林致远。

    我听过一句话,叫南致远,北飞燕。

    这其实是句缩略的话,原本是一首打油诗。

    公子如玉,宁静致远,惑南城,迷柳烟。

    北方佳人,燕燕于飞,倾北镇,乱飞沙。

    这说的就是南方的林致远林公子,和北方的于飞燕于姑娘。

    一个是江南水色,烟柳画桥中长大的翩翩公子,一个是漠北飞尘,黄沙风扬中长大的娇蛮佳人,连路边小孩也知道他们似乎天生就该是一对。

    因此我第二次见到林致远是在他和于飞燕的婚事上,似乎也说得过去了。

    我在百花楼初见林致远,被他迷得七荤八素魂飞魄散,谁料几个眨眼后他却不见了人影,我在百花镇中寻觅数日也找不到他,却等来了抓我回家的父亲,他要带我参加一场婚事。

    我自然是不肯的,却还是不得不被抓着去了。

    那是江湖上很有名气的于飞燕和林致远的婚事。

    传说那于飞燕总爱穿一身红色纱裙,那一袭红裙总在大漠中伴着黄沙飞扬,茫茫一片暗无天日的黄,独她一人,可以在沙漠中起舞,红衣翩飞,宛若一株迎风绽放的红色鸢尾。

    我听过这传说之后,便万分的不解,于姑娘可真是天赋异禀,居然可以边吃沙边起舞,真不愧是和林致远起名的妙人儿。

    还传授她貌若天仙,一次有一支商旅的队伍在沙漠中迷了路,好几次看见绿洲却都是蜃楼,所有人奄奄一息正不知所措,却忽闻得前方有铃铛声响,在这胡天胡地的风声中却依然清晰可闻,节奏明快,于是那支队伍便跟着那声音走,一路竟然真的走到了绿洲。众人欣喜若狂,对着清澈的水狂饮一通,缓过神来,却发现前方赫然是一个红衣姑娘,身下骑着罕见的白骆驼,那白骆驼正倨傲的俯视着他们。

    那红衣姑娘凤目柳眉,一双眼眸乌黑清澈,竟比这湖水还吸引人,她对着众人微微的笑了笑,脸上两个梨涡使她看起来十分娇俏可爱,她身后是一望不见边际的沙漠,而她是这沙漠中无暇洁白的美玉,温润细腻,不用凑近也能看见她凝脂般的肌肤和微扬的红润嘴唇。

    她说“几位若是喝足了水,便跟着我走吧,我这白骆驼识路。”

    那支队伍里的人都惊讶万分,以为自己看见了天上下凡的谪仙,又是欣喜又是惶惶,连忙跟着她后头走,走了半个时辰,居然真的走了出去,几个人高兴的想要回头道谢,却发现人已不见,只有那轻灵空彻的声音仍在回荡“在下于飞燕,几位下次若再来,若有缘必当再见。”

    于是于飞燕从此名声更加大噪,无数商旅过客都特意在那一片沙漠中迷路个十多次,可并没有人再见过于飞燕了。

    于飞燕名气如此之高,和林致远成亲,本就是江湖众人所预想之事,只是最开始的时候,我还不知道,那个在百花楼上惊鸿一瞥的白衣男子,就是林致远。

    我被父亲压着去参加婚礼,心中想着却是如何在婚礼开始之前就逃跑,可到了林碧山庄山庄我才发现,那个穿着大红色衣裳的新郎官正是那日百花楼的翩翩公子,白色变做红色,散发束起,可他依旧是他,好看的眉眼,修长的身材,清明的目光。

    而他要和于飞燕成亲。

    我怎么样才可以描绘出我当时的心情呢恐怕无论如何都不行。

    这世间良辰美景千万种,可若少了个林致远,一切都失了味道,赏心乐事,就成了别家林园的,但若林致远在

    因着林致远,我没有如预计一般逃走,而是独自悄悄溜开,去了林碧山庄的后院,那里风景极好,虽才立春,但已是翠草嫩花满地,树丛枝桠繁茂,后院中央一个偌大的碧水池波光粼粼,宛如颤动的翡翠,极为淡薄的阳光轻轻撒在湖面之上,铺开一片晴朗。

    之所以会偷偷溜进后院,全因为我开始看见林致远也往那边去了,他没去大厅招待众人,而是折去后院,大抵对这门亲事并不上心。

    我鬼鬼祟祟去了后院,又鬼鬼祟祟的猫着腰绕了好几圈,忽然听得头上枝叶耸动,一抬头,透过郁郁葱葱的树枝中看见一人,那人一身黑衣,下半边脸被黑布蒙住,正立在枝头,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他使的是“枝头俏”,我也会一些,但让我惊讶的是他脚下的树枝并无弯曲,“枝头俏”是借力的功夫,若我站上去,树枝必然要弯,再高深的人亦然。

    可他却这么立在那里,衣袂临风,宛若仙人。

    “林致远”即便他蒙着面,我也还是瞬间便认出他来。

    他一直看着我,此刻听我叫他的名字,也不多惊讶,只是扯开脸上的布,一跃而下“你是谁”

    “我,呃,呃”

    我心中其实还是存着一丝期盼,希望他在百花楼上微微侧目时,是有注意到我的,可他看起来并不记得我。

    “今日是我大婚的日子,你怎么穿着一身白来”林致远却把目光放在我的素色长裙和雪白短袄上。

    我总不能告诉他我本来就是被逼着来的,仓皇之下只好说“你是新郎官,还不是一身黑,跟做贼似的”

    林致远愣了愣,竟笑起来“说的是。”

    我第一次看他笑便是在林碧山庄的后院里,立春时分,凉意依然袭人,他对我那么眼角一弯,周遭就忽然热了起来。

    “你,你要逃婚”我被他迷的七荤八素,好半天才想起这件事。

    林致远并不回答。

    “为,为什么听说那个于小姐很不错的”我一边说,脸一边微微的红了,林致远并不愿意和于飞燕结婚呢,即便她被传的那么好。

    林致远淡淡道“我不喜欢于飞燕。”

    “见都没见过,怎么知道不喜欢呢”我疑惑地问,“难道,你已有其他喜欢的人了吗”

    他说“没有。你到底有何事”

    “你,你要逃走的话,带上我可以吗”我小心翼翼的说,“我也想去外面闯荡江湖。”

    说罢又补充道“我保证不跟别人说你离开的事情。”

    “你不说,那就算我欠你一个人情了,所以――当然。”林致远回答的干脆利落,我还没来得及惊喜,他却一撩下摆瞬间飞出墙外,清朗的声音从外面远远的传来,带着无限的疏离与凉意“不行。”

    当然,不行。

    我站在林碧山庄后院里,冷的瑟瑟发抖,简直快哭了。

    章节目录 第2章 追寻

    林致远逃婚之事没多久便被传的沸沸扬扬,我父亲和我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当然,我们败兴的原因大相庭径。

    林致远逃婚,原因被不断揣测,一个比一个离奇,比如有人说他在外早已有心属之人,有人说他看不上于飞燕,还有人居然言之凿凿的说林致远其实有断袖之癖。

    至于于飞燕,大家基本抱着同情的心态,毕竟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子,莫名奇妙被逃了婚,名声差点一落千丈,好在林致远还算有点良心,留了书信,言明是自己的问题,才让大家不会用异样的眼光打量于飞燕。

    但我觉得于飞燕也不见得有多可怜。

    毕竟两个人面也没见过,总会有一方,或者两方心存不满的。

    林致远逃婚,说是意料之外,但也在情理之中。

    和我同去的贴身丫鬟名唤小香,也稍稍会一些武功,且对我十分的忠诚,我二人自幼一起长大,亲如姐妹,稍重一些的活我都舍不得让她做,对此她也很适应,有时候甚至要我替她梳妆。

    和父亲从林碧山庄出来之后,我便和小香商议了一阵要外出闯荡江湖,上回我离开没有带她,她对我很是不满,这次我主动提出和她一起出去,小香便一口答应。

    我们趁着夜黑风高之时潜逃,带足了银两和干粮,小香问我要去哪儿,我却答不上来了。

    我是要去找林致远的,可林致远在哪儿

    于是我干脆把林致远的事情告诉了小香,小香也见过林致远,故而并不因我对林致远一见倾心而吃惊,只是说我死脑筋,林致远可以舍弃一堂宾客和一个新娘,孤身远走,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可我喜欢林致远,只是喜欢他这个人,前面带上“好”或“坏”或者其他的词汇,都丝毫不能影响我。

    见我态度坚定,小香只好同我一道谋划,最终决定南下――我们都认为,林致远这幅样子,一看便是江南的丰水细雨里长大的,去北边那地,是说不过去的,何况北边还有心存怨愤的于家。

    我留下了书信给父亲,而后和小香趁夜色而逃,一路往南,一齐扮作男装,风尘仆仆,过了大半个月,怎么也没打听到林致远的消息,倒是父亲不断派人来追我和小香,弄得我们东奔西跑,日子过的格外艰辛。

    于是我决定去百花镇。

    若是始终寻不得林致远,那也是我和他没缘分,但凡是有始有终,从百花楼开始,就从百花楼结束罢了。

    所幸皇天不负有心人,我最终找到林致远。

    他从百花楼旁不远处的一家店铺里出来,依旧是一袭白衣如画,腰间别着那把二十一寸三分的游碧剑,剑鞘如其名,通体碧绿,上有蜿蜒花纹,宛如游走的细波,剑柄上挂着一柄古玉纹云牌,随着他的走动而轻轻摇晃。

    我大喜,却又不敢立马凑上去,只能装作不经意的经过他,然后惊喜的道“咦,林致远,好巧啊”

    林致远哭笑不得的看着我“是很巧,不知姑娘来此做什么”

    做什么,当然是找你的了。

    我不敢说出来,只道“没什么,随便走走”

    “从林碧山庄走到百花镇来”林致远淡淡道。

    我很不好意思,道“是的。”

    林致远摇摇头,不再说什么,我酝酿了一会儿情绪,刚打算开口说话,他却像不认识我一般,毫不犹豫的往前走去,仿佛刚刚停下来和我说话,只是一场意外。

    小小的意外,不足以阻止他前行的脚步,就如那日在林碧山庄一样。

    我窘愧难当,又不敢跟上,只好带着小香进了那家店铺。

    那铺子冰冷幽暗,地方极其狭小,只在正中摆着一块歪歪斜斜的牌子,刻着“拂衣居”三字,下面是副图,一个天秤,一边是元宝,一边是人头。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一手交钱,一手交命。

    这居然是个之地。

    还是天下第一杀手组织。

    我反应过来之后惊讶万分,想不通以林致远之能力,要杀什么人居然还需要来拂衣居,更想不到名满天下的拂衣居居然是在这么个破败的小地方。

    “两位小姑娘,来做什么的这可不是玩耍之地。”忽然一道阴测测的声音响起,我和小香俱是一惊――声音来源之处,我们根本感觉不到一丝气息。

    而且,我和小香都是男装打扮,喉咙部分也被竖着的领子挡住,他一下子就看出我们是女孩子,也着实让人吃惊。

    “不用看了,我不想让你们看见我,你们便看不见的。”那人声音里染上了笑意。

    “神神鬼鬼的,什么嘛”小香摸着胳膊抱怨道,然后又大喊,“喂,你怎么知道我们是女孩子”

    “在下看人,可从不看脸啊。”那人颇有些自得,只是他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却有几分怪异,不辨男女。

    我一心只想知道林致远的事情,便道“我是来做生意的,还望阁下出面一见。”

    “做生意也不必我露面呀,小姑娘你年纪轻轻,武功也不弱,想杀什么人呢莫非是名满天下的第一美人白茛还是声名正旺的可怜人于飞燕又或者是什么负心人”

    “我不是来让你们杀人的,我只是想知道,林致远在这儿做什么”我有些紧张,又觉得他势必不会告诉我,于是又补充一句“我可以给你足够的钱”

    那人大笑起来“我说是什么呢,原来是个追着来的傻姑娘,我可以告诉你,不要你的钱,反正这也不是什么秘密――林致远现在是拂衣居的杀手呢。”

    我一愣。

    林碧山庄山好水好,在江湖上名声也胜,林致远是林庄主的独子,万千宠爱在一身,他居然毫无犹豫,抛弃这一切,包括于飞燕,就为了当个刀口舔血的杀手

    “怎么啦觉得心上人的形象毁了”那人笑嘻嘻的,仿佛在嘲笑我的犹豫,他掠过我身边,我看见他的衣角是黄色的。

    我深吸一口气,道“我决定了,我要杀一个人,价格你随意开,但我有要求,要让林致远亲自动手。”

    “嗯”那黄衣人饶有兴致道,“什么人”

    “颜春。”我一边说一边解释,“颜色的颜,春水的春。”

    “颜春”那黄衣人声音里带了一丝疑惑,“连我也没听说过这人小姑娘,你该不会是随便编了个人来诓我吧”

    “当然不会,颜春是个姑娘,武功一般,就在百花楼旁的百花居里,天字房第三间,最好今晚就动手。”

    “哦”那人大抵是用笔记录下来,然后道,“那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颜春。颜色的颜,春水的春。”

    章节目录 第3章 遇贼

    当夜,我和小香躲在客栈房间床底,十分紧张地等着林致远的到来。

    那黄衣人听说了我的要求之后十分惊讶,但却是笑着答应了,又说鉴于我一片真心实在可贵,这笔生意他便不收钱,今晚我被林致远所杀,他还会来替我收尸。

    我虽然逞强地说我不会死,但实际上,我敢这么做,全仗着林致远当初说欠我人情,可这人情显然太过薄弱,以至于他都不肯带我出来――可我再一想,他是来当杀手的,本就不能带着一个女子,于是又凭空增了几分信心。

    大致是两更时分,月光朦胧隔着窗户照入,我听见不寻常的风声,猜到大概是林致远,小香也有所感应,担心的看向我。

    我咬住嘴唇。

    “咦,明明有女子香味袭人,为何却不见踪影”

    忽然,一双黑色足履出现在我和小香面前,伴随着一个男子略带疑惑的声音,我和小香一同露出莫名其妙的表情,而后我反应过来,大抵是碰上采花贼了。

    这变故横空发生,当真让人措手不及,我心中暗恨流年不利,只能躲在床底继续不出声。

    然而那采花贼却笑了起来,道“我还当真的没人,却原来花影暗入画,佳人藏床下”

    话音未落,我一个俯身出了床底,生怕他低下身子,困住我与小香,那便大大地失了先机。

    一出床底,便看清那名采花贼,他穿着一身乌黑的衣裳,却并不是夜行衣,而是潇洒的长衫,边角及腰带上皆绣着淡金色翻云纹,他头发用一根碧玉簪束起,手中执一把檀木桃花扇,看起来仿佛是要出门踏青,哪里像是个采花贼。

    见我出来,他微微扬起嘴角,一把桃花扇轻摇“幸得这花也够美,不辜负此香味。”

    我没有答话,足尖轻点,翻身向他飞去,左脚踢向他眉心,同时袖中带毒三发暗箭不动声色地射向他,他左手轻易地握住我的脚踝,右手合上扇子,以木扇挥去三枚毒箭。

    攻击不成,反倒被擒住左脚,我知道他武功在我之上,只好喊道“小香,出来帮忙”

    小香原本待在床底是怕影响我,此刻毫不犹豫便从床底出来,右手拔出头上两根银簪,准确无误地朝那采花贼掷去。

    采花贼发出一声轻笑,旋身躲过,还顺带换了只手拉住我的脚,我趁机用右脚使力,朝后空翻,左脚挣出,然后跃回小香身边。

    那采花贼见我跑了,也并不恼怒,而是摇着扇子笑道“居然还是朵双生花,有趣。”

    小香破口大骂“双你个头,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长的一样了最恨你这种采花贼,熏心,平白无故污了女子名声,教别人生无门死不能,最终不是自尽便是生不如死地度过余生。”

    小香原有位姐姐,就是被采花贼玷污后自尽而亡的,小香那时候才四岁,她姐姐十一岁,我遇见小香时六岁,坐在家中马车上经过长安街道,听见小女孩哭声,便掀起帘子来看,就见她满身泥泞,身边躺着个尸体。那是我第一次去长安,之前一直在家里,初初见了人情世故,才知道原来世间不是所有人都和我一样万事无忧,于是动了恻隐之心,将小香姐姐厚葬,并把小香带了回家。

    此刻小香会怒从中来,也完全可以理解,她曾对我说,有些采花贼被官府关押着坐十几年牢,那其实是远远不够的,所有对女子施暴的男人,都该被处以宫刑,我亦颇为赞同,但此刻那采花贼武功实在不弱,我恐小香此番言语,会大大地激怒他。

    然而那采花贼却并没有生气,依旧是笑盈盈的,他道“我从未逼迫过任何女子。”

    我瞧天色也差不多了,猜测林致远大抵快来,便道“那请你走吧。”

    那采花贼笑了笑,道“但我也不想走。”

    小香“呸”了一声“你不是说你从未逼迫过任何女子么”

    那采花贼道“是。但两位姑娘模样实在可人,若轻易离开,岂不教人遗憾”

    我被夸奖好看,却无论如何开心不起来,我说“你走吧,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现在就在等他。”

    采花贼眉头一挑,似乎是有些惊讶,他道“那人很好吗”

    说起林致远,我便生出一些惆怅来,我说“他很好,他长的英俊,武功高强,你知道白梅吗,他穿着白衣,倚栏沉思的时候,就像是寒冬腊月里绽放的白梅。”

    那采花贼倒似要与我促膝长谈,他摊开扇子,轻轻摇了摇,道“听姑娘这么说,那人倒像是个完人。”

    我叹了口气,说“他也是有缺点的,他他还不知道我是谁呢。”

    “颜姑娘与我在百花镇初遇,于我婚礼上再见,之后更追随林某再次来到百花镇,现在,又让林某亲手取你性命我怎会不知颜姑娘是谁呢。”

    林致远清越的声音忽然响起,语调里带着一丝无奈,我惊讶地朝窗外看去,就见他不知何时已经出现,坐在窗沿边,淡淡地看着屋内。

    我不知道刚刚说的那些把他比成白梅的话他有没有听到,若是听到,那实在让人太不好意思了。

    林致远无论何时似乎都是一袭白衣,此刻也并不例外。

    我尴尬道“我并未追随你,只是巧合。”

    林致远没有揭穿我,那采花贼却插嘴道“你请他来杀你”

    我眼睛没挪开,始终盯着林致远,我道“他不会杀我,他都没带剑来。”

    采花贼却笑道“这位公子武功深不可测,一花一木,皆可作为武器,何必需要剑”

    我瞪他一眼,觉得此情此景,实在出乎我意料,原本我是打算林致远来了之后,便让小香先偷偷溜走,自己和林致远待在一起,怎料忽然蹦出一个采花贼,小香也无法离开,起初我本指望两人在同一间屋子里说说话,现在却变成了四个人,简直可以凑一桌麻将

    采花贼被我瞪了,反而笑的更开心了,林致远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而后对我道“我的确不是会杀你,只是请你别再跟着林某了。”

    我道“那好,可你总得告诉我,为什么你要逃婚”

    我忽然想起采花贼还在旁边,于是对他道“你,你先离开。”

    那采花贼想了想,道“想来这位白衣公子就是这位颜姑娘的心上人,也是林致远林公子了。”

    我没料到他竟知道林致远是谁,一时间有些惊讶,那采花贼微微一笑,道“实不相瞒,再下名唤金升,来此也只是为了等林公子出现。”

    林致远言简意赅道“杀谁。”

    “梅花贼。”金升摇了摇扇子,道,“想来公子也有耳闻,他是最近出现在江湖上的采花贼,每次手段都极为狠厉,享用过之后,便杀了女子,且一般女子都是死像可怕。哎,我在扬州曾有一位红颜知己,十分美丽,却惨遭他的毒手,奈何我自己武功不高,时间也不多,只能来请林公子帮忙了。”

    小香道“采花贼请人杀采花贼呵。”

    林致远淡淡地瞥了金升一眼,道“报酬”

    金升一笑,展开折扇,挡住了我们这边,不让我们看到他的口型,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口型,林致远看了一眼,便道“好。”

    林致远轻飘飘的一个字,宣誓着这桩买卖的成立,我站在一旁,实在很有些疑惑。

    他们两人,一个本该采我,一个本该杀我,可最终他们都仿佛没看见我一样,径自做成了一桩生意。我知道天意一向难测,但着实没料到会难测到这样的地步。

    我茫然而困惑地站在原地,忽然想起一件事情,道“林公子那梅花贼行踪飘忽不定,你怎么找他”

    梅花贼我也知道一些,如那采花贼所言一般,这个人非常可怕,专挑长相美丽的女子下手,而且事成之后,总要毁去对方的脸孔,将其杀死,此人武功轻功深不可测,只是每个被的女子身边都会放一张画着梅花的纸片,所以大家称呼他为梅花贼。

    说来也怪,这梅花贼酷爱对青楼女子下手,那次他奸杀了“开山虎”杨奎的青楼的一个相好,杨奎一怒之下重金悬赏,并附赠自己的独家绝学,全江湖为之动容,一时之间人人都在找寻梅花贼,可如今已过去两个月,还是无人抓得到那梅花贼。

    这回金升又一次代替林致远回答“扬州今日举办花魁大赛,八家最有名的青楼各派出一名花魁,八人统一住在扬州最好的乐约客栈中,若我是那梅花贼,也会想去,一亲芳泽。”

    林致远点了点头,我赶紧插嘴“林公子,我可以帮得上忙的,比如,比如我可以当诱饵。”

    林致远终于看向我,却是微微皱着眉头,他道“女孩子,要自爱。”

    我脸红了起来,道“我没有不自爱,你武功这么好,那梅花贼不可能伤我何况”

    我把小香推了出去“要不然,就小香来。”

    小香无语凝噎“小姐。”

    林致远却没再看我们,他对金升道“事成之后,百花镇拂衣居见。”

    金升还未回答,一阵白影便翩然掠过,我没反应过来,便见林致远已经跃窗而出,他甚至不管金升还在我房间里。

    我有些难过,金升带着笑走来,道“小姑娘眼光不错,那位杀手公子,实在是个俊朗人物,但男人,光好看又有什么用瞧他的样子,一点风情也不解,倒不如”

    话还没说完,凭空飞出一把短剑,不偏不倚的划过采花贼的脑袋,刺入他身后的墙壁之中。

    我愣了愣,知道是林致远,心情便立马雀跃起来,金升则半是笑半是后怕地挪了点位置,也出去了,道“颜姑娘,你也真是太容易高兴,太容易难过了。”

    我道“那是因为你没有喜欢过一个人。”

    他哈哈大笑,学着林致远从窗边跃出,而他依旧带着笑意的声音远远传来“我的确没有喜欢过一个人,但这天下所有的女子,都是值得怜惜,值得喜爱的呀。”

    小香气得冲外面乱丢了几个暗器“怜――你――个――头”

    待得小香发完气,我伸手关上了窗户,心里却念着林致远要去杀梅花贼之事。金升自己武功不弱,也不敢自己去找梅花贼,何况以前那么多人去抓他,也都无功而返,那林致远去,莫不是也有些危险

    第二日我偕同小香去了拂衣居,店内依然空无一人,我道“黄衣人,黄衣人”

    那黄衣人依然躲在暗处,笑着发出声音“小姑娘本事真好,居然没死。”

    我道“哼,那是自然不过你应该知道林致远新接的生意吧”

    黄衣人高深莫测地道“那又如何”

    我有些着急,道“他一个人去,有点危险的。那梅花贼,不是个简单人物。”

    黄衣人道“小姑娘知道的还真多。”

    我道“我前些时间想要出来闯荡江湖,便偷了父亲的江湖异闻录来看”

    那上面也记载着林致远,说的也都是溢美之词,然而我看到林致远的时候,却没有把他和书中的人联系在一起,因为对比之下,笔墨纸砚,实在是太过贫乏。

    那黄衣人道“既是如此,我便告诉你吧,林致远已经动身去了扬州。”

    我惊诧道“这么快”

    黄衣人笑了笑,道“烟花三月下扬州。”

    章节目录 第4章 命案

    我和小香立马打包行李,开始赶往扬州。

    为了方便,我们依然是一身男装。

    扬州离百花镇并不远,都地处江南,只是扬州却是以秦楼楚馆闻名,据说那里的青楼女子,每个都风姿卓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对男子而言,是真正的人间天堂。我和小香在百花镇门口叫了辆马车,便乘着马车去往扬州,到了扬州,车夫的马却病了,眼见着扬州近在眼前,我和小香没有办法,只能照旧给了同样无奈的车夫铜钱,先在城郊小店里歇歇脚。

    那是家茶店,随意用黄色已经泛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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