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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清墨书香_第10分页

作者:风娘子 字数:14438 更新:2021-12-21 20:54:12

    地笑起来。

    “阿婉,你坐下。”

    董婉老老实实地在书桌对面坐下。

    老爷子看了她半晌,从桌子上把她写的书,包括开眼看世界,陆小凤系列的那两本,甚至还有那本侦探小说,编写的教科书身的,都摆在眼前仔细看了几眼,才道“阿婉,我老头子已经是一只脚踏进棺材的人,没别的念想,就希望小辈们都好,咱们虽然认识时间不长,可我欣赏你,把你当忘年交,也把你当晚辈,你在我心里,和孙悦也没多大的差别。”

    董婉愣住,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心里也不觉升起一丝热流。

    这个老人混了大半辈子官场,按说应该早就习惯了利益交换,应该冷心冷情才是,今天竟然会对一个外人说出这么一番话,而且说得平淡,感情却真挚,岂能不让人感动

    “我既然自称长辈,就得给你做一点儿长辈该做的事,以前我事情繁杂,疏忽你了,主要也是没想到你成长这么快,现在我告诉你,你如今的身份是个隐患,以我的身份地位,真出了事儿,也不是护不住你,但我孙某一辈子习惯未雨绸缪,不喜欢示弱我问你,你愿不愿意彻底抛开你在刘家的身份还留不留恋那个家”

    董婉皱眉“我本来也不把自己当刘家的人”这话实在有些离经叛道,按说以孙老爷子的价值观,应该生气的。

    但这一次,孙老爷子也护短,反而舒缓了眉眼“那就好。”他可以直接帮董婉换一个身份,却绝不会擅作主张。

    “那么,从现在开始,刘家强抢去的姨娘早在五年前就病逝,你这个董婉,是我们寿州孙家九姑奶奶知交的孩子,后来父母去世,就被孙家收养,一直陪姐姐婧儿在外国读书,后来夫婿和姐姐遇难,身体不好,才进京找我这个祖父”

    “你青姨家里都没人了,如今孤身一人进京,多个小女儿陪伴,也不算寂寞。”

    董婉听孙老爷子慢条斯理地说了一大堆,眼前有点儿发晕。

    这事儿可能吗

    董婉心里头觉得,要是有孙老爷子在,即便她不换身份,好像也没什么了不得,给刘家一百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和孙家作对吧有必要如此复杂吗再说,虽然她的身份隐秘,可也不是没人知道,美姐她们呢

    再说了,她改了身份,孙妈妈和刘山怎么办

    孙老爷子只是笑了笑,他没有点透,但心里却明白,董婉只要做了一天那个姓刘的姨太太,她身上就有了这个污点,就算她将来受人尊重,让人敬仰,取得极大的成就,所有人都怜惜她,不在意她的出身来历,可这还是能轻易让别人抓住的小辫子,他希望自己看重的晚辈,哪怕是个女孩子,也能活得更潇洒些。

    虽然这么做,也许依旧有麻烦,却彻底挖除隐患,是最好的选择。

    董婉带着一肚子心事回了家,然后,人家孙老爷子彻彻底底地给她展示了一下,特权的作用,她觉得复杂,孙老爷子只用了三天,董婉这个新身份就变得十分完善,所有的资料都有,户籍档案什么的,都是齐全的。

    事实上,这个身份本也很真,确实有这么个人,别人去查,甚至能查到她小时候住的地方,用的东西。

    他老人家甚至还让刘家以给老人祈福的名义,放了一批人回家,其中就有六姨太董婉,连族里都知道。

    那个六姨太回了家乡。

    刘山也被过继给刘家一旁支,因为家里已经没人,一个人带着老仆孙妈妈过活,还很幸运地遇见孙家的管事,给了个陪侄孙少爷读书,顺便负责整理孙小姐书房的差事,还住在董婉家。

    本来事情办到这儿,已经算是非常完美。

    董婉离开刘家的时候年纪还小,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变化特别快,长个一两年就大变样,再者,她当时面黄肌瘦,看着只是个黄毛丫头,如今吃好喝好,又会调养,和以前比已经大变样了,再加上腹有诗书气自华,别人看见她如此好气质,大约也不会觉得,刘家能有本事纳到这样的姨娘。

    孙老爷子却犹嫌不足,甚至帮着给美姐她们都安排了别的身份,送去上海,她们无论是嫁人重新开始,还是继续开酒楼,都没问题。

    至于邻居什么的,只知道董婉搬走,并不知道她居然去当老师,连孙妈妈回去,也很注意不说这些,到不算大破绽。

    桩桩件件,老爷子都安排的极好。

    董婉彻底无语。

    “原来老爷子才是最会编故事的人他老人家去写小说,肯定能成名。”心思缜密到这个份上,怪不得他老人家能坐到今天的位置。

    只不过,这个人情欠的太大,貌似不大好还,董婉苦笑,她这么想,可能有点儿不识好歹,人家堂堂宰相,如此帮助一个弱女子,只能是出自本心,真正爱惜她的才华,或者应该说,是老爷子眼中的才华,哪里又想让她还什么人情

    可董婉还是决定,她做事要更谨慎些,至少不能给孙家惹祸,一旦接受了这个身份,就要对这个身份负责了。

    一番变故,刘山懵懵懂懂,什么都不知道,孙妈妈整个人也傻了,孙老爷子其实想连他们够给处理掉,但却不希望董婉心里别扭,而且,孙妈妈确实忠心耿耿,还是多做了些许,把他们留下。

    这种事,寻常人连想也不敢想,对于一个门生故旧无数,位高权重的宰相来说,却连举手之劳也算不上。

    一切尘埃落定,董婉才回过神――难不成这就是那什么卡片的作用不大对吧,这算什么清除烦恼,明明是人家孙老爷子的功劳,哪怕没有这卡片,她去求求孙老爷子,难道一样能把事情办成

    也许,这卡片只有一个作用,提醒老爷子惦记起她的事儿

    董婉一头雾水,想了想就抛在脑后,貌似也没必要想东想西的,换了个身份背景,生活还是照过,只是多多少少也算轻松了一点儿。

    她心情大好,连学校里的学生娃们都能看出来,一个个找她问功课的也多了,先生心情不错的时候,耐性也足,这时候问问功课,就可能得到比一板一眼地解答更有趣,更详细的答案。

    一时间,董婉的生活进入正轨,除了教书,写书,画画,顺便抽空去陪陪新鲜出炉的干娘,暂时到没碰到宋编辑提醒的那种忽然成名,被人围堵,身份曝光的情况,到是宋编辑没两天,就给她找了些事儿。

    这日,董婉正在家里整理给孙老爷子的肖像画,调整背景,老爷子年纪一大把了,却希望画像能显得活泼年轻些。

    宋编辑就领着个陌生人进门。

    那人瞧着到是相貌堂堂,就是一脸的苦相,进门二话不说,先长揖到地“董先生,还请您伸伸援手,要是您不帮忙,我的工作非丢了不可了”

    宋编辑也在一边做出一副颇为无奈的表情来。

    、第4章

    董婉先把人让进客厅,让孙妈妈给上了两杯清茶,才听那人特别夸张地一通抱怨。

    他也姓宋,宋生,是宋编辑的亲弟弟,同样在报社,和他哥哥是同行,而且还比他哥哥事业发展得好,人家是时粹报的总编。

    时粹报和他们小说报是同一个东家,听说当年还是他们东家和别人打赌,弄个与当时的大报文萃报名字类似的报刊出来膈应人,至于是真是假就不得而知,不过,现在这报社可是很得东家看重。

    和小说报不同,时粹报更激进些,面相的群体比较年轻,一般都是学生群体,还有一些年轻的文人订阅。

    报纸几乎什么类型的文章都敢刊登,时常有作家在上面针砭时弊,说一些过于敏感话题。早年甚至影射过那个老佛爷和她身边大太监的花边新闻,看出来的人全都笑笑不说话,心里却是暗爽,报纸销量也因此递增,到弄得报纸经常擦边球,还玩的很高兴。

    当然,东家很有分寸,在读者们的喜好和朝廷的容忍度中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报纸办了两年多,也算平安。

    奈何这种终日打鸟,总有被啄了眼睛的时候。

    宋生刚刚跟一个作家约好,在报纸上开设专栏,这个作家,笔名叫天南地北,这两年时常在报纸上发一些讽刺类的杂文。

    大部分都是白话文,评论文章也比较多,篇幅多数都很短小精湛,很能抓人眼球,结果就在昨天,他写了一篇文章骂李中堂。

    董婉“”

    宋生也一脸的无奈。

    好吧,最近几年骂朝中重臣的文人士子车载斗量,数也数不清,你私底下偷偷骂去,谁也没精力管你。你偏偏在大庭广众之下,喝了酒胡咧咧,还口舌不饶人,当着人家李家的人面就胡说八道,直接就把自己的马甲给暴露了,不是找死是什么

    人家李大人出任粤督,远在天边,碍着你什么事儿还骂起来没完不成

    这个作家n瑟半天,让人暗地里给收拾了,走夜路不小心,还碰上抢劫的,把他打得卧床不起。

    “别说写稿子,这家伙小命能保住就不错,可我这一天半天,上哪儿去找个合适的作家来保证我这专栏不开天窗”

    宋生殷殷切切地看着董婉,“只能求求先生”

    他乍见董婉如此年轻,心里也不是不犯嘀咕,但在家的时候,他哥,还有小说报的总编都对董婉推崇备至,甚至还出现过董先生一篇小说,把洋人忽悠得都和她签订合约,他是不大懂,可家里有懂的人,都说董先生聪明绝顶。

    而且,自家大哥还道董先生有捷才,写文章的速度特别快。

    “我读过先生的致橡树,真是好文章,这样的篇幅正适合我们时粹报的专栏,先生,请您一定帮忙。”

    宋生苦着脸,“我在东家面前立下军令状了,早在半个月之前就已经开始宣传,大家都忙了这么久,很是重视,要是这事儿做不好,报社的大家,包括东家在内,肯定都会生气,我以后可还怎么继续做下去。”

    董婉一听就明白,宋编辑他弟弟大概是年轻气盛,想要做出一番事业来,也许其中还有点儿别的什么事儿,或许是和同事们有竞争关系毕竟他这么年轻,阅历大概也不高就当主编,反对的人一定不少。

    这件看起来并不起眼的小事件,对他很重要。

    既然是宋编辑的弟弟,那就是自己人,董婉皱眉想了想,先拿了份时粹报读了几篇,不觉失笑。

    报纸上的文章还真有点儿千篇一律,文字里充斥了愤懑和迷惘,确实很有激、情,年轻人读来代入感应该挺强的。

    董婉琢磨了琢磨,这种篇幅,写一些杂文可以,她能想出很多像匕首,像剑,能在这个时代广为流传,能让很多文人读了有椎心之痛的文章,只是,那些最好换一个身份再写。

    她不是胆小,只是在可能的情况下规避危险。

    董婉沉吟片刻,忽然想到一个挺巧妙的主意――不如写一点心灵鸡汤类的文章

    说实话,在后世心灵鸡汤泛滥之后,很多人都不以为然,反而反心灵鸡汤盛行,董婉还是比较喜欢读那些反的段子,刺激性更强,读起来也更容易会心一笑。

    不过,在眼下这样到处都是悲伤绝望的时代,写点儿治愈的,正能量的小故事,好像也很不错。

    心灵鸡汤类的文章能长盛不衰,必然有它的意义。

    话虽如此,董婉也没把话给说满,毕竟,现在那些鸡汤,放在这个时代,很大一部分都是无病,不可取,还要根据时代特色修改修改,这是个技术活,在她眼中比写小说都难,还真不知道能不能写好。

    “好吧,我试试,明天给你篇稿子看看,你今天也再尝试找找别的大家,万一要是我的稿子不能用,好歹还有后路。”

    “快,快,这是今天的报纸,必须在天亮之前送到客人家里,赚的小费你们自己收着。”大愣子替一群小家伙整理了下背包带,送他们出门。

    “阿六的妹子病了,今天你到这一片,赚了钱别老想着省,好歹给小花多买点儿好吃的补补身体。”

    阿六应了声,高兴得眯着眼睛笑。

    他们都是替那些订购了报纸的客人们,送报的报童,每天天不亮就开始送,天亮之前就要送完。

    这些客人们,大部分都是体面的读书人,一般心肠软的,看着小孩子起早贪黑来回跑,就多多少少地会给一些小费。

    他们早就把什么地方的客人容易给小费记得一清二楚,今天阿六就去学校附近,那里都是学校的先生教授之类,给钱最大方,有时候还能喝到新鲜的牛奶。

    小家伙们蜂拥而去。

    阿六先去京师女学,学校里光是各类报纸就订购了三十多份儿,平日路过,还有好些学生要另外买,算是他们这类报童最爱去的地处之一。

    一到校门前,已经有好几个报童扯开嗓子喊着卖报,一群青春靓丽的年轻女生手里都拿着几份报纸。

    阿六把学校预定的,都给了门卫看门的老大爷,学校里就步履匆匆,跑出来个女学生。

    “时粹报、小说报,各来两份儿。”

    “赵兰,给我也买一份儿。”后面又来了个女生高声喊,“今天来学校来早了,都没买上。”

    阿六连忙看了看自己的背包“时粹报只剩下一份儿了。”以前卖这类报,每次都能剩回去十几份儿,可从三天前开始,他一天比一天多拿一百份,还是不够卖,其他报童也一样,每次去拿报纸都要排好长的队。

    似乎,很多以前都不怎么买报纸的人,像酒楼里打工的店小二,街边卖菜的老头,都开始买这种东西了。

    难道他们认识这上面的字

    后面那女生顿时哀嚎,眼睁睁看着赵兰把报纸收入囊中,气得跳脚“怎么买张报纸还有买不到的道理这里可是京城,京城”

    其他报童手里也没了,都耷拉下脑袋当没听见,赵兰眯了眯眼睛,拿到报纸就翻看找了找,果然找到了――董卿先生的随堂小语。

    只占了一个小小的方块儿,不算特别隐蔽,好歹是在头版,但也算不上多么大的专栏,但里面的文字,让人读了却是通体舒泰,会忍不住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赵兰小心地把报纸握在手里,拿出几枚铜钱给阿六,扭头笑道“高雯你别闹,注意形象,咱们有一份儿就够了,一会儿一起读。”

    其实高雯还是对董先生的小说更喜欢,不大爱读别的东西,只是因为先生在文萃报也写了文章,这才无论如何都要买。

    按照先生调侃她的话,这姑娘就是个脑残粉,偶像的东西都要收集,偶像的一切都是好的,别人有的,她也要有。

    果然,高雯咕哝了两句,忽然高兴起来“一会儿去找先生要去听说先生画的连环画历险记,后天要在滨湖画报上连载,怎么找这么个小画报还是上海那边的,咱们至少要两天后才拿得到就咱先生随便写个名字,至少也要是大画报连载吧”

    赵兰“”就是她也认定先生画的画世上最好,但一开始出的作品,还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形式,就在大画报上刊载,她也连想也不敢想的。

    能在京城画报之类的报纸上刊登,她觉得就相当相当了不起,不过,在那些报纸上的话,肯定不会是头版,说不定哪个边边角角就把先生给打发掉,到是像现在的滨湖画报,虽然不太显眼,可听说在上海地区,也是有很多读者,先生如此选择,总有她的道理。

    事实上,这俩学生都想多了。

    董婉策划的连环画,小说报这边也很重视,但小说报连载个陆小凤系列,那是绝对高兴,再抽出版面专门连载她的新作,那就不大合适,就给她推荐了别的画报。

    主动把自己的作者推荐到别处,小说报一群编辑心都在滴血,可为了讨好董婉,还是忍痛做了。

    没想到人家京城画报不敢冒险,他们的编辑不知道这样的连环画能不能有市场董婉知道了也不生气,更不难为人家已经羞得脸红的编辑,直接挑了个锐意进取的小画报,不过,小说报这边绝对是很热情地帮忙宣传了一番。

    赵兰想了想,就把注意力转移到手上的文章中来,第一眼就看到标题,很普通的标题――珍惜今日

    今天一去就不复返,过去只能回忆,未来只能期许,只有今天,还握在我的手中,它能变成美好的回忆,也能预示永不后悔的未来

    很普通的语言,赵兰却忽然想她难道真的要为了未来衣食不愁,生活稳定,为了过去父母的养育大恩,就去嫁给一个能做自己爷爷的男人

    她不是第一次如此思考,早就想过无数次了,总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但不知为什么,似乎一日日过去,她忐忑的心情也变得平稳,反抗这两个字,自由这样的字眼,再不是毒蛇猛兽。

    、第35章

    两个学生手挽着手去办公室找她们家先生。

    董婉正给手上涂抹药膏,她前阵子为了那个张萍萍,稍微受了一点儿伤,流血流的不少,但其实算不上严重,也没伤了手指,很快就止了血,又是左手,连写字都影响不到一星半点儿,所以她都没上药,更没去医院。

    后来还是去孙家陪她那新出炉的干娘一块儿吃饭,一不小心让她老人家看到,把老太太吓得连忙找药膏给她涂抹。

    “万一要是留下疤可怎么了得你这孩子,真是的,自己的身体都不知道上心。”

    老太太不是那种很开放的人,她早年守寡,自从女儿女婿故去,就一个人留在家中生活,过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日子,算是个典型的清朝贵妇人,但也读书,也学习,也算是精通儒家典籍,会些琴棋书画怡情,她自己不接受西方思想,却对董婉很宽容,看她抛头露面,也不觉得有违礼教,读她那些通俗的,更大的作用是讨好人的小说,同样认为很好。

    唯独涉及到董婉的健康,她老人家就很较真,虽然没说什么要和她一起住的话,却隔三差五地就要派人去看看情况,吃的喝的,每一样都过问,都上心,偏偏那种过问,并不会给别人束缚的感觉。虽然相处的时间还很短,可董婉要说,她喜欢这个干娘,在现代,她父母去世得早,只有她和妹妹相依为命,所以,她来了这边,总是忍不住对年长却慈祥的人没有办法,

    她觉得,自己很享受有人担心,有人愿意照顾她的感觉。

    连孙妈妈都认为,自家小姐自从有了长辈,日子过得更舒坦了,笑容也变得更多。

    如今,孙妈妈改了口,管董婉叫小姐,董婉听了还有点儿别扭,其实应该叫夫人,孙老爷子给安排的身份,算是个寡妇。

    “先生,我帮你。”

    高雯不满地皱皱眉,伸手小心翼翼地给董婉擦药,一边擦,还一边用嘴吹一吹,好像这么一吹,疼痛就飞走了一般,就像个天真无邪的孩子。

    “先生,时粹报我没有买到。”

    董婉笑了笑,揪了一下她撅起来的小嘴儿“你又不喜欢读那些杂文,等新一期的滨湖画报出来,我就送你。”

    高雯顿时眉开眼笑。

    不过,时粹报还是要的,回头去报社看看有没有,她一期也不要丢,要不然剪贴本就会不齐全。

    就像有收集癖的人,要是收集的东西不成套,那就会浑身不自在,高雯小姑娘如今也犯了同样的毛病。

    她连自己的素描本,也学董婉一样,在外皮包一层牛皮纸,学着她家老师,用红枫叶压干了,贴在硬纸片上做书签,

    穿衣服,以前除了校服外,一定要穿旗袍或者汉服,再不碰洋装,可前阵子因为董婉订做了白色的连衣裙,她也去订做了一件。

    涂好药膏,高雯还是腻腻歪歪地不肯走,就去桌子上看放在一边,用针线封起来的一本信纸。

    都是读者来信。

    高雯扫了两眼,竟然是时粹报的读者来信居多,她还以为只有陆小凤传奇的读者,才有足够的热情天天写信。

    那些读者们,有很多都把董婉当成人生导师一样,忍不住把自己的烦恼,自己的痛苦,自己遇到的各种麻烦写下来。

    高雯看了,眼睛都有点儿红――原来天下这么多人,有这么多的不幸,口中却嘀咕“他们写这个做什么,我们先生就一个人,难道还能帮所有人的忙”

    董婉失笑“他们也没打算真让我帮忙,只是想写下来,邮寄出来而已。”

    她现在的角色有点儿类似知音姐姐,大部分时候只要认真倾听,读者就能满足,偶尔回几句充满哲理性的语言,读者们便会觉得心中宽慰。

    但其实――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至少这个时代真正的,令人绝望的麻烦,她解决不了。

    董婉很少回信,却在专栏下面留了一小块儿地方,匿名记录读者们邮寄过来的,心酸的故事,这时候的文字,到和上面那些励志的,充满激励性的,温暖的文字不同,反而充斥着一种伤感。

    编辑看了也没说什么。

    更难得的是,读者居然同样喜欢。

    大概每个人心中都有互相矛盾的两面吧。

    时间差不多了,马上就到了上课时间,董婉收拾了下书本,就赶两个丫头出门。

    赵兰一直有点儿心不在焉。

    董婉看了她一眼,也不以为意,这孩子不容易呢,幸亏她申请了学校宿舍,现在住校不回家,要不然恐怕就更难。

    “今天我要上街逛一逛,带你们一块儿去瞧瞧,行了,快去上课。你们下一堂不是英文赵兰,你的英文太差了,要好好补补课才行。”

    赵兰一回神,脸上就红了红,难得学小女儿样嘀咕“谁愿意学那些鸟语”

    高雯洋洋得意“老师会英文,我也要学会,不只是会说,还得会写”

    她要想学到董婉的程度,恐怕有点儿困难。

    董婉她从小在家就说双语,谁让她祖母是美国人,后来,又因为带妹妹去治疗,去英国生活了三年,虽说疲于奔命,可英语到说得和母语也相差不大,可惜她不是什么天才人物,后来又在法国呆了好一阵子,终究没学会法语,只懂一点儿日常用语,还说得磕磕绊绊,这还是很多法国人也不知道是不会,还是死活不肯说英语,才逼得她不得不抽时间拼命学了一点儿。

    高雯却是干劲十足,“以后我也要做翻译家,把老师的文章都给翻译成外国的语言,卖到全世界去”

    董婉“”

    赵兰根本就懒得搭理她,她都怀疑,哪天要是董先生说太阳从西边升起来,高雯小丫头也会附和,明明老师教的,他们必须有一个信念,就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吾师,吾更爱真理。

    提溜着俩学生,把她们扔回教室,董婉今天没课,正好在办公室里写写东西,读读书,安安静静的,十分惬意。

    学生们放了学,董婉就叫上了高雯和赵兰一起出门,孙悦最近在学礼仪课,好像是她母亲回来了,连学校都好几天没来。

    出了门,黄叔的黄包车在外面等着,还有一个长得相貌堂堂,四十五、六岁的模样,留了一嘴胡须,身着长衫,头上戴了一顶黑色小帽的男人,这人正低声和黄叔说话,只看两个人交谈的样子,还以为这肯定是特别亲密的朋友。

    黄叔一向沉默寡言,但此时却谈性十足,说得吐沫横飞,脸色潮红。

    董婉一过去,那男人就脱下帽子鞠躬行礼“小姐,在下李乔,从今天开始,就是您的管家了。”

    “管家”

    董婉这才回过神,恍然大悟,原来是孙老爷子介绍的那个。

    前阵子孙老爷就叮嘱她一定要赶紧找管家,顺便找几个家丁看家护院,问题是董婉属于半宅性质的宅女,一回家就窝在书房写写画画,这事儿从今天推明天,又从明天推后来,推来推去,老爷子无奈,只好越俎代庖,自己给她确定了几个人选,然后让她选择。

    董婉记得自己没选那些年轻有为,一看就是奔着前程去,靠上孙大人全为向上爬的所谓能耐人,她就挑了个看资料刚刚从一个商人家出来,现在整日在在街头给人家写诉状,写信,还优哉游哉,很没上进心,纯粹就是要养老的。

    当时看了资料,听孙老爷子说完,她还挺好奇来着,只是转头一忙,又把这事儿给抛在了脑后。

    没办法,她确实没有以为的那样,有超人一等的记忆力,在这方面,她就是个凡人。

    “小姐这是要上街”

    李乔又叫了几辆黄包车让高雯她们坐,自己跟在黄叔身边,一只手护着董婉,那是一种很体贴的姿态,一点儿都不会让董姑娘觉得自己被冒犯。

    董婉失笑,能劳动老爷子来亲自推荐,果然不是一般人。

    “我的夏装做好了,正好今天去拿。”

    李乔特别专业斯文地拿出一支钢笔――至少是类似钢笔的样子,在一个账本似的东西上写了几行字。

    也许是看董婉盯着他瞧,还以为她好奇,就笑道“这是华特曼钢笔,我一个朋友从美国捎回来的礼物。”

    董婉“”

    现在管家这种行业,难道也和后世一样,需要是什么专门的大学毕业的高材生才能做了

    “那么,小姐,孙大人让我帮忙物色的家丁,我已经确定好了,您是想先亲自见一见,还是我把他们领回家再给您看”

    那是人,不是货物董婉失笑“这事李叔你做主好了。”

    李乔微笑着应了,正好,到了裁缝店,这是家老店,听说有几十年的历史,从现在的老裁缝的爷爷辈,就在北京开铺子做生意,不过,董婉到觉得人家裁缝很能与时俱进,店里挂的样品中,很多西式服装,虽然都不大好看。

    董婉还看见有两个女孩子试穿男装,好像最近街面上女子穿男装的越来越多了。

    老裁缝显然记得董婉,一见她过来,连忙道“是董小姐来了,快看看,这是您新要的夏装,看看我的手艺如何。”

    他一声招呼,屋子里就有两个婆子,小心翼翼地捧着一见连衣裙出门。

    店里好些客人都扭过头去看。

    董婉“”她真的很想说,这连衣裙的样式特别老,因为要顾忌影响,不可能穿漏肩漏背的,就是普普通通的简约式长袖公主裙,她一开始真没想做公主裙,宁愿穿改良旗袍来着,问题是――衣服贴在身上太热了。

    把裙子接过来,去试衣间穿上看了看,居然还不错,用山东绸做的,淡紫色,很典雅,她穿出来转了一圈,高雯的眼睛都瞪得溜圆,看来过不了多久,北京街面上类似的衣裙就会泛滥成灾。

    专利这种东西先,在国内实在没市场。

    “走吧,回去换双鞋子。”

    她现在穿绣鞋,配这种衣服有点儿不搭调,董婉拉着两个学生转身,刚想出门,就见外面骚动起来,火花四溅,还有人发出呜呜的动静。

    李乔连忙把几个女子护在身后,店里的客人们也探头探脑地看过去,只见有个短衣打扮的年轻人,看起来二十四五岁,辫子上着了火,正拼命在地上打滚,他显然是吓昏了头,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

    旁边还有三个大汉,簇拥着一个小少年哈哈大笑,只看他们手里一抛一接的火柴,也知道这事儿是他们做的。

    “喵呜,喵呜――”

    一只差不多只有两个巴掌大的小野猫,尾巴秃了一截,浑身脏兮兮全是污泥,遍体鳞伤,毛发竖起,冲着大笑的少年就扑了过去,让一个大汉一脚踹飞。

    董婉本能地一抄手,正好把小猫接住,搂在怀里,她这么一动,心里就知道此事恐怕难以善了了。

    别的先不说,这少年她一看那金黄色的带子,就知道是宗室,而且看这张狂的表情,恐怕不是那种会善罢甘休,息事宁人的人,又年轻。

    董婉最怕的便是这类被宠坏了的少年,闹起来简直就无法无天

    既然插手,那就干脆做到底,省得倒霉一次连事儿也没做完,董婉一手抱着小猫,冲过去先按住地上那人,用自己的包夹住他的鞭子,使劲按了按,熄了火,这才站起身。

    她动作太快,那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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