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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宝灵眼 第24节

作者:可乐步步 字数:22267 更新:2021-12-21 17:54:13

    “大老板、二老板,欢迎来到鹿特丹。”长马尾眼尖的看到陈知北,连忙迎了上来,看到牵着手走出来的两人,立马打招呼。

    “嗯,辛苦了。”陈知北显然是认识长马尾的,看到人也只是随便的打了一声招呼,但是徐迩可就不这样冷淡了,“谢谢,没想到还有人接机。”

    这次来鹿特丹,徐迩一直以为是一场私人旅行,因此没想到有人会接机。

    “二老板,您也得给我们些小人物一些机会,好好拍拍老板马屁啊,我这可是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长马尾非常活泼健谈,而且非常有颜色,短短时间里,立马发现了自家当年做主的,应该是这个,看起来非常没有脾气的二老板,而不是一直以来,以严肃雷厉风行着称的大老板。

    长马尾是开着一辆非常漂亮的悍马车过来接人的,一路上虽然是一直在和徐迩聊天,但是其话题的中心,一直标榜着大老板对这次旅行有多重视,平时工作又是如何如何出色,总之,就是对着二老板可劲儿的夸着大老板。

    这种事情要是放在别的公司,长马尾铁定倒霉,可是放在徐迩和陈知北身上,却获得了两人一同的好感。

    两人这次没住酒店,而是住在一件非常漂亮的别墅里,整个别墅不大,但是外面却有着一个非常漂亮的花园,后院还有一个游泳池。

    屋内,到处都装饰着漂亮的鲜花,其中以红色和紫色郁金香最多。

    通过聊天,徐迩已经知道了长马尾的名字叫做许珍,已经在这里留学三年了,主修国际贸易,是陈知北的医药公司,在欧洲的主负责人。

    当然,陈知北的医药公司,就像是他的房地产公司一样,徐迩都持有很多的原始股,是除了陈知北以外,最大的股东。

    许珍将两人送到地方,就非常识趣的离开了,不过在离开前,背着徐迩,和陈知北打了一个ok的手势。

    许珍一走,徐迩就开心的在别墅里转来转去,这是一间非常具有荷兰风情的居所,里面到处不知着鲜花、风车、以及非常漂亮的装饰品。

    整个房子里有着一大两小三间卧室,一间书房,一个洗漱间,一个大浴室,厨房是非常漂亮的开放式厨房,一楼还有一个小门连着花房。

    还有一个独立的小房子,就在花房旁边,不过那里的门是锁着的,徐迩没有钥匙,打不开。

    “这里是什么”徐迩疑惑的看向陈知北。

    陈知北举起右手,上面挂着一把很卡通的钥匙。

    徐迩好奇的拿过钥匙,将门打开,一开门,就有一个巨大的白色物体冲了出来,将徐迩压倒在地。

    “小白。”徐迩开心的抱着小白,松松它什么上的短毛,然后又在它的额头上亲了两口。

    大山在两人玩的开心的时候,慢悠悠的从门里走了出来,一脸无奈的看着两人,就像是在看两个没长大的孩子,一边蹭到陈知北身边坐下。

    “你怎么把它们带来了”徐迩看到大山和小白非常开心,但是也疑惑为什么陈知北要把两条狗带到这里。

    “我们要住到元旦。”整整一个多月的时间,总不能将狗一直放在三叔那里,虽然二爷和三叔喜欢得不得了。

    住到元旦,实在是太好了。

    徐迩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回魔都,一个月的时间,倒是可以让徐迩好好地思考一下,将来该怎么办。

    不过这些现在都不是徐迩需要考虑的,这么上时间的飞机,两个人都需要好还休息一下,顺便调整时差。

    于是徐迩洗了一个热水澡之后,就舒舒服服的上床睡觉了,至于陈知北,则是先在徐迩睡着之后,打了几个电话,然后才上床,将睡着的徐迩抱在怀里,进入了梦乡。

    徐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当天的下午三点多钟了,一醒来就发现,陈知北已经不见了。

    徐迩原本以为陈知北是出门买东西了,可是却在客厅看到了一个非常精致的卡片。

    徐迩好奇的打开卡片,就发现卡片的下面有着一朵很漂亮的郁金香,卡片上,写着“出门。”两个字。

    徐迩很疑惑,但是还是穿好衣服出了门,一出门,就看到了一个拿着红色郁金香和漂亮卡片的小青年。

    小青年看到徐迩,就将手里的东西递了过来,“祝你幸福。”小青年说完这句话,就跑了。

    徐迩疑惑的打开卡片,上面写着一个商店的名字,徐迩抬头向四周看了看,然后在右手边,找了那个商店,等到徐迩走过去之后,就看到一个穿着粉色风衣的小女孩,手里拿着郁金香和卡片。

    这样来来回回,后来又有一个小男孩,一个老妇人,一个警察,一个女学生。

    等到徐迩晕头转向的来到一个非常漂亮的建筑面前的时候,徐迩的手里已经有一篮子郁金香了。

    最后一个卡片,让徐迩进去。

    可是徐迩疑惑的看着建筑物上面挂着的牌子,政务大厅几个单词被徐迩看了一遍又一遍。

    来这干什么

    虽然疑惑但是徐迩还是进去了,一进门徐迩就看到了之前看到的那些人,全都人手一朵紫色郁金香,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聊天,看起来都是熟人。

    之后,徐迩看到了陈知北。

    陈知北穿着一身唐装,手里拿着一个小盒子,一步步的走到徐迩面前。

    “戴上。”陈知北将小盒子打开,露出里面的钻石戒指。

    “我是男的”徐迩惊恐的说道。

    “能戴。”陈知北不容反驳,然后牵起徐迩的右手,将戒指戴在对方的无名指上面。

    之后又将剩下的那枚戒指递给徐迩,将自己的左手伸了出来。

    徐迩迷迷糊糊的就将戒指戴在了对方的手上,之后所有人都突然鼓掌欢呼,然后一个个的跑上来拥抱他,说了很多的祝福的话。

    在之后,徐迩被带到了一个在工作人员身边,宣誓、签字,十分钟后,徐迩拿着新鲜出炉的结婚证书,离开了政务大厅。

    然后迷迷糊糊的被几个打扮时髦的女孩拽着,上了一辆车,去了一个造型工作室,穿上了一身乳白色的改良版唐装。

    之后被带到了一间很温馨的小教堂,呃,他好像看到王帅和刘辉了,还有唐三哥。

    对了,他好像是被三叔带着走进礼堂的,教堂里还有一个还起来非常有嬉皮士范儿的神父。

    至于神父为什么有嬉皮士范儿,徐迩还在研究,不过最上义就照着本能的回答了对方的问题,就像是自己在电视上看的美国电影一样,貌似只要回答我愿意就行。

    然后,然后貌似被北子哥当着很多人的面,强吻了。

    再然后,好像自己喝酒了,还跳舞了,不仅如此,自己后来貌似还拽着北子哥,当着很多人的面,强吻了回去。

    头好疼,徐迩躺在床上,迷茫的看着天花板。

    腰也好疼,好像要断了。

    第98章 欧洲一月

    荷兰,是圣诞老人的故乡,也是在圣诞节期间,唯一在街市上看不到圣诞老人的地方。

    在荷兰人看来,圣诞老人是他们的,这是无可更改的事实,既然是事实,那就不需要去装扮成圣诞老人。

    虽然如此,但是徐迩依旧在商场里买了很多的糖果,以及一些小钥匙扣、小布娃娃之类的东西。

    想着若是遇到了邻居家的孩子,就送出去一份。

    因为在传说中,圣诞老人最喜欢吃的东西就是火鸡,所以虽然这东西一点都没有老母鸡好吃,但是陈知北依旧在采购的时候,买了一只回来,额,据说这个头是整个超市最小的一个。

    至于圣诞树,则是陈知北买回来的,一种可以种在花盆里的矮松树,这东西在荷兰非常受欢迎,毕竟可以循环使用。

    徐迩非常喜欢这棵圣诞树,总想举着一个小水壶给它浇水,不过都被陈知北制止住了。

    这东西可经不住有人天天给它浇水,偶尔浇一次就行。

    因为是第一次过圣诞节,徐迩显得非常开心,在商店里,将所有可能会在节日里用到的东西,都买了一些拿回家。

    人生中的第一个圣诞节,前半段徐迩过得非常愉快,不仅在家里和陈知北一起布置家里的摆设,挂上檞寄生、小彩灯、甚至于挂了很多很多袜子在壁炉上,即使理智告诉他,只有北美那边的人,过节的时候会挂袜子,但是徐迩依旧在壁炉上挂了很多。

    但是后半段,有点超出徐迩计划。

    在圣诞树旁边跳舞倒还罢了,当时只是两人抱在一起晃来晃去,严格来说不算是跳舞。

    可是,晃着晃着就晃到沙发上,然后就一直没起来,这就有点超出范围了。

    尤其是徐迩现在还记得陈知北,是怎么骗他的。

    先是说在檞寄生下亲吻,是圣诞节传统,徐迩信了,然后吻着吻着,陈知北的手就开始不老实。

    最开始的时候明明是在自己的后背上,可是慢慢的就开始上移,顺带的,把毛衣一起拽着上移,然后自己就剩下一个衬衫。

    刚开始还好,毕竟衬衫还在自己身上,但是徐迩不知道,对方压根没想现在就脱掉自己的衬衫。

    趁着徐迩的注意力涣散的时候,陈知北将徐迩的裤子扒了下来。

    然后,陈知北将一杯红酒倒在了徐迩的身上。

    白色的衬衫上撒上了红色的酒,自己喜欢的人一脸迷离的看着自己,双腿不自觉得微微紧闭,右手无知觉的搭在自己的手上。

    陈知北的视线,顺着徐迩身上的红酒向下移动,看着若隐若现的腰线,陈知北觉得,要是还忍着自己就不是男人。

    徐迩只觉得自己像是烙饼一样,在沙发上被陈知北翻来覆去的折腾了好几次。

    而且这次和以前都不太一样。

    以前陈知北最喜欢做的就是让自己憋着,和他一起那个那个,但是这次不一样,随便自己怎样高潮,陈知北都没有憋着他。

    只是在晕过去之前,徐迩迷迷糊糊的,好像看到陈知北拿了一个类似于玻璃瓶的东西,在自己的下面比比划划的,太累了,反正北子哥不会伤害自己。

    带着这样的想法,徐迩非常不负责任的睡了过去。

    圣诞节过后,陈知北带着徐迩到周边的几个国家转了转,很好的让徐迩对自己近一年啃的书本,能够学以致用。

    其中最开心的是两人在意大利的时光,徐迩去了意大利的小提琴之乡 克雷蒙纳,在那里,他弄明白了很多关于小提琴的鉴赏知识。

    比如说自己家的那两把小提琴,其中那把白色的犹如快乐的少年,就是安东尼奥斯特拉迪瓦里,三大小提琴制作师之一的作品。

    而那把红色体型较小的犹如沉默老人的小提琴,则是阿马蒂的作品。

    值得一说,阿马蒂是另外两名小提起制作大师的老师,他本人,更是现代小提琴的创造者。

    据说在他之前,小提琴上只有三根弦。

    徐迩在克雷蒙纳这个美丽的小镇,遇到了一位华夏老乡,程木洲。

    程木洲是一个苏州人,出生在一个音乐世家,家里的祖父母、父母、叔伯、堂兄弟姐妹,都是从事着与音乐有关的工作。

    程木洲本人,则是一位刚刚从维也纳国立音乐演艺大学毕业的小提琴演奏家,最近正在克雷蒙纳,找到一把适合上台演奏的小提琴。

    “程大哥,你打算花多少钱买一把小提琴”为了一把小提琴,竟然远渡重洋来到了意大利,徐迩觉得,对方对音乐的热爱,真的是非常的让人震撼。

    “我全身上下只有二十万华夏币,这是我的全部家当。”说道这里,程木洲有点泄气,“早就知道好的小提琴会很贵,没想到却真的是一个天文数字。”

    其实一般的小提琴,几千块钱都算是非常好的了,可是演出用的小提琴,对小提琴的音色、共鸣有着非常高的要求,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制作出来的。

    而想要从演奏类小提琴中,找到一把好一点的,十万块钱,还真的不太可能。

    “其实我也想过了,实在不行,就只能租借一把了。”说到这里,程木洲非常的不甘心,作为一个梦想是成为一名国家级小提琴演奏家的人来说,若是连一把属于自己的小提琴都没有的话,那么这个梦想,也只能是一个梦想了。

    小提琴演奏,是需要使用者和小提琴两者经常磨合的。

    “小提琴还可以租借吗”徐迩好奇地问道。

    “当然可以,我以前在学校,要是出去参加演出的话,就回去学校附近的一家乐器店,租赁那里的一把小提琴,一次演出是五十法郎,价格还算便宜。”说道那把小提琴,程木洲的脸上,出现了一种温柔的神色。

    “那你找我租吧,我有两把呢。”徐迩看对方是真的很喜欢小提琴,于是就建议道。

    “你,那就谢谢啦,不过不是所有的小提琴都适合演出的,而且,我想要的小提琴,是那种做工非常好的,一般的小提琴,我家里也有。”程木洲很感谢这个新认识的朋友,但是却没有把徐迩说的话当回事儿。

    徐迩也不和他争辩,倒是等对方看到了自己的小提琴,说不定会哭着喊着想要借呢。

    倒不是徐迩小气,不肯将小提琴送给对方,只是这东西实在是贵重,而无缘无故的,就送人这样贵重的物品,怎么说都有些奇怪。

    更何况,自己只是在意大利和人认识了,但是还没有到可以互相赠送礼物的阶段。在交友上,徐迩还是比价慎重的。

    当初之所以敢和刘辉和王帅交朋友,还是因为对方都是拿了正经的邀请函去的茶话会,说明对方都是有身份的,就算出了岔子,也是可以到举办人那里找对方的资料。

    说白了,徐迩当时信任的是茶话会的举办者,而不是刘辉和王帅。

    可是和程木洲,两人还缺了一点可以信任的媒介。

    后来陈知北又带着去了比利时,一个非常漂亮的国家,到处都有着着名的旅游景点。

    不过可惜,两人去的时候不是最好的旅游时间。

    不过最让徐迩感到喜欢的,则是在比利时期间,两人在布鲁塞尔遇到了一个大型的跳蚤市场。

    那里不仅有很多市民使用旧的家用电器和家具,甚至要有一些非常漂亮的手工艺品和欧洲的古董。

    徐迩买了两个带着漂亮的小光晕的小东西,算是对这次旅行的纪念。

    它们是一套保存的非常好的下午茶餐具,以及一个二战时期的牛皮笔记本。

    下午茶餐具非常漂亮,外向就像是一个大南瓜,身边放着一多漂亮的玫瑰花,配套的托盘上,绘有一个关于灰姑娘的装饰画。

    徐迩举得这套餐具不应该出现在比利时,纹饰应该出现在丹麦,那里才是童话故事的故乡。

    至于那本牛皮笔记本,徐迩之所以买了回来,是因为这上面记录的文字,不属于任何一种比较被大众熟悉的语言,而是一种徐迩从来没有见过的语言,从文字相类似于拉丁语,但是和拉丁语还有着一点的差距。

    直觉告诉徐迩,这本笔记本会给他带来惊喜,而徐迩,打算遵从自己的直觉。

    虽然这本笔记本的主人,当时要价非常高,但是徐迩依旧同意了交易,用了大约一千块钱,将本笔记本买了回去。

    徐迩和陈知北正经在外面晃荡了一个多月,直到快要过年了,才开始收拾东西坐飞机回家。

    在飞机上的时候,徐迩非常的忐忑,他不知道在下了飞机后,等待他的到底是什么。

    一想到将来要和自己的父亲和继母,生活在一个城市里,徐迩就觉得难受。

    当初徐迩想要家人的关爱,因此对于父亲的期盼,徐迩拼着名的努力,后来没考上大学,徐迩是最为难受的。

    之后分家的时候,自己分的是最少的不说,之后还写了一份分家合同,上面明确的写明了,从今以后,徐迩和徐延振就是名符其实的两家人。

    再后来,等到徐迩挣了钱,想要回家做最后一次的努力,但是徐迩失败了,一个人灰溜溜的回了魔都,之后再也没有主动地联系过徐延振。

    而现在,就在徐迩举得自己的人生开始步入正轨,一切都向着好的方面发展的时候,徐延振一家又出现了,就出现在徐迩觉得非常幸福的地方,魔都。

    现如今,徐迩觉得自己的未来,非常迷茫。

    徐迩紧紧地握着陈知北的手,好像是要从对方的身上吸取勇气。而陈知北,也紧紧地回握着,表示自己的存在。

    无论前方会发生什么,都请你不要担心,因为我一直会在你的身边。

    第99章 徐延振和徐延斌

    徐延振现在很头疼,作为一个十几岁就自己出来闯荡的老江湖,徐延振自认什么样的阵仗都见过,但是从来没有这么头疼的时候。

    徐延斌,自己的从小一起长大的堂哥,带着老婆孩子,千里迢迢来到魔都,现在正坐在自己的对面,希望自己,能帮着做些生意。

    “三子,你在魔都这么多年了,你给哥出出主意,看看我该做些什么营生。”徐延斌坐在柔软的沙发上,有些急促的看着四周被擦得锃亮的家具,漂亮的鎏金茶具,甚至于就连沙发的扶手上都雕刻着漂亮的图案。

    原本徐延斌守着前些年卖房子的钱,开着一家小饭馆,每个月挣着几百块钱,自以为是有钱人了,不管来了几次,都觉自己是一个乡下人进城,到处都是新鲜,就连厕所都那么漂亮。

    说不嫉妒,那是假的。徐延斌有的时候会想,若是当初自己的父母不是那么早就去了,自己的生活是不是就不会这样。

    看看大哥和三子,一个当了大官,一个当了大商人,都比自己有出息。

    就连下一代,大哥家的孩子现在在上什么奥数,反正就不是一般孩子能上的课,年年都是班级第一。

    三子家里两个男孩,都是自己争气考上的魔都实验中学,听说那是整个魔都最好的高中。

    而自己,一想到自己大儿子就是个不开窍的,废了老大劲儿才混到高中毕业,大女儿倒是好的,可是毕竟是女娃子,将来是要嫁到别人家的,而小儿子,能上高中就不错了,自己对他唯一的期望,就是将来能生个机灵点的孙子,将来考个好大学,圆了自己多年的念想。

    原本徐延斌以为孩子考上大学就好了,自己也算熬出头了,守着手里的十几万,也算是有了产业。

    可是没想到,现如今到处都用钱。

    女儿在学校,光学杂费每年就要四千块钱,女孩子出门在外,总要吃饱穿暖吧,学校一顿带荤腥的饭菜,就要五块钱,自己在镇上做一桌子菜,才能挣个三四块,这一天,就要花掉自己大半天的收入。

    可是孩子养大了,女儿嫁人要给嫁妆,儿子娶媳妇要给彩礼、盖新房子,哪一样不需要钱。

    若是一辈子都呆在镇上,这些钱也就够了,可是自己兄弟全家都生活在大城市里,而自己的孩子却要在乡下呆一辈子。

    一想到这里,徐延斌就会从心里涌现出一股子不甘。

    徐延斌不甘心自己比不上兄弟,更加不甘心自己的孩子依旧比不上兄弟家的。

    所以,徐延斌犹如破釜沉舟一般,将家里所有的资产都处理了,带着整整十五万的存款,以及自己的妻子和儿子,来到了魔都,想要在这里,开创自己的事业。

    可是,在魔都这种多大城市,有哪里是徐延斌这样什么都不懂的人就可以呆的地方。

    “大哥,这样吧,你先说说你打算做些什么,这些日子我带着你在魔都转了几圈,你看看你想要做关于什么方面的生意。”徐延振揉了揉太阳穴,整理了一下思绪,然后开始引导徐延斌,想要知道对方的打算。

    前些日子陈知北那个小子来找他,说是要让他去荷兰,帮着举办婚礼。

    一听到这事儿,虽然是晚上,但是徐延振一下子就精神了,这两孩子在一起都这么多年了,不论怎么说都该办一桌酒席什么的。

    现如今,听陈知北的意思,在荷兰那个国家,两人是可以领证的,这可把二爷徐栋梁乐坏了,立马就让徐延振去办护照,争取把婚礼办得热热闹闹的。

    虽然老爷子过不去,但是看到徐延振带回来的照片,也是开心了很久,直说北子这孩子不错。

    昨天徐延振刚回到魔都,这边徐延斌就带着刘云花和徐迁过来了,想和他讨个主意。

    “三子,二哥我就只有这些钱,这次来,就是为了能给你侄子侄女攒点钱,将来娶媳妇嫁人,都别寒酸了。”说到这里,徐延斌看了看自己的妻子,看到刘云花非常紧张得双手交握,看着自己,狠下心,“我想着,和你一样开超市,你看看我这些钱,够开一个什么样的超市。”

    “这个好,开超市我熟啊,这里面都有些什么道道我都能告诉你,至于你的本钱嘛,二哥,现如今好一点的地段,一个门面想要买下来至少要二十万,十五万想要开超市,那就只能找那些一般的地方,这样的话,你的货就不能压的太多。”说到这里,徐延振心里就非常佩服陈知北,这小子实在是会做生意,短短两年,开发了两个小区,刚开始都是一般的地方,可是被他一弄,全都成了顶顶好的地方,一套房子最便宜的也要二三十万,这还没算装修和家具钱。

    而且陈知北这小子也挺会孝敬自己的,四五十万的门市,愣是打了对折卖给他,让他开超市,唯一的要求就是货物必须有质量保证。

    徐延振这几年做生意,最注重的就是一个诚信问题,因此这两套门市,简直就是白送给他捞钱的一样。

    自己这个二哥对小二不好,自己虽然觉得不忿,但是多少也知道他心里是个什么想法,不就是觉得被个女人甩了,不痛快嘛。

    小二这孩子,先是摊上了一个自私自利的娘,后来又遇上一个即小心眼,又过于有自尊心的爹,能够活到这么大,不仅没有长歪,还这么有出息,可真的算是祖坟冒青烟了。

    可惜啊,这门实惠,原本应该是二哥的,而现在,却成了自己的。

    “这样吧,地方我帮你研究,进货的渠道我也告诉你,不过二哥啊,我觉着这超市要开起来,就你们两个人一概是忙不过来,你至少还得雇一个人,不然会很累。”

    “不用了,累点就累点吧,这雇人还得再花钱,不值当,我们两口子就能干,实在不行,虎子有空也可以帮忙。”刘云花一听雇人,连忙拒绝,自己家里的钱还挣不过来了,雇人做什么。

    “也成,这些事儿以后再说,我先找地方,等有信了我就去找你们。这样吧,这两天我让我小舅子先把虎子入学的事情办了。”徐延振的小舅子,也就郭美丽的小哥,前些日子被调到了教育局,办个入学,还是很容易的,只是魔都最好的几个学校,怕是进不去的。倒不是小舅子的能力不行,实在是虎子的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就算进去了也是个吊车尾,孩子也未必能学的进去。

    “对对,这个得快点办好,三子,这可真是麻烦你了。”说到儿子入学,徐延振一点都无法淡定,自己带着全家来这里,除了是想要赚钱,最主要的还是儿子的学习。

    听人说,城里的孩子考大学,就是比农村的孩子容易,自己儿子的成绩,若是不能好好补补,将来考大学那就真的是一点指望都没有。

    送走了徐延斌一家,徐延振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感慨,二哥对小二,要是有对虎子的一半,哪还用现在四五十岁的人在外面四处奔波,甚至还要来弟弟家寻求帮衬,早就住上大别墅,过着老太爷的日子了。

    实在不行,自己就把自己的一个超市顶给对方好了,就当是把小两口对自己的孝敬,还给二哥一些。

    因为抱着这样的想法,第二天徐延振就提溜了一些水果,去了自己的小舅子那里,请他帮忙给自己的侄子办了一个学籍,让徐迁可以在魔都三中,这个升学率很高,但是没有什么尖子生的高中入学。

    然后徐延振,就带着徐延斌,开始在超市里呆着,将开超市可能遇到的种种事情,都事无巨细的和徐延斌讲的明明白白。

    之后,就在徐迩和陈知北回国的前一天,徐延振将自己名下的一家小超市,兑给了自己的二哥徐延斌。

    至于徐迩那里,徐延振其实一直在等着二哥问他,可是徐延斌一直没有开口,问过自己的大儿子现在怎么样。

    在把超市交接好之后,徐延振没忍住,还是问了出来,“二哥,你就不问问小二现在怎么样了”

    快三个月了,徐延斌在魔都没看到徐迩,可是却一句话都没有问过徐延振。

    “小二不是在你的店里工作吗怎么,这孩子惹祸了”徐延斌接过合同,正在高兴,听到徐延振的话,紧张地问道。

    “打从你来家,已经三个月了,你没看到小二,可是却一句话都没问,他也是你儿子,你也该关心一下。小二早就不在我这里干活了,他自己和人做生意,挣了钱,现在正在我老丈人那里上学。”

    徐延振简略地说了一下徐迩现在的现状,其实他是希望父子两个能够握手言和的,总不能现在这样的一个躲着,一个问都不问一句,一点情分都没有了。

    “是嘛,这孩子还算上进,亲家愿意带着他,三子你一定是出了大力了,二哥谢谢你啦。”徐延斌以为是徐延振送徐迩去上的学,倒是非常感激。

    “和我没关系,我就是在他刚来的时候给他找了住的地方,让他有个活干,不至于出去受气。”

    算了,这父子两个的事情,不是一两句话就能捋顺的,自己就别费这劲了。

    徐延振开着车回家的时候,路过菜市场,连忙找了一个地方停车,然后进了市场,买了两斤五花肉,一条偏口鱼,两根精肉香肠,三斤豆角,一斤芹菜,一只烤鸭。

    明天俩孩子就回来了,怎么也得在家里吃一顿好的,一会儿再去前面的的超市看看,他记得,那里有卖大龙虾的,这东西不错,买一个回去给俩孩子尝尝。

    第100章 弟弟们

    徐迩自从回家以后就一直躲在房间里,只有二爷徐栋梁来了,才会出来待一会儿,陪着二爷聊天,或是给二爷切一壶茶。

    二爷徐栋梁也知道父子两人间的裂痕,虽然想要说几句,但是每次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最后,也只能是吩咐徐迩,既然已经和陈知北结婚了,以后就要好好过日子。

    徐迩自然是点头答应,自己和北子哥自然是要长长久久的在一起的,这点没的说。

    他现在只是不知道怎么面对自己的父亲罢了,至于弟弟妹妹,他还是很关心的。

    因此,徐迩在家里颓废了一个星期之后,就找了一个周六的中午,赶在徐迁放学之前到了他的学校。

    “哥。”徐迁一放学,就第一个冲出了学校大门,然后就看到自己的大哥正站在马路对面,笑眯眯的看着他。

    对于大哥,徐迁一直都很想念,他还记得小的时候,大哥经常会在晚上放学后,在家里的小桌子旁,陪着他写作业,只要有不会的,或是写不出来的,都可以问大哥。

    大哥性子很好,无论自己多笨,听不懂老师讲的课程,大哥都会在回家后,在给自己讲一遍、两遍、三遍,直到自己听懂为止。

    徐迁一直不明白,大哥对自己很好,为什么妈妈总会在自己耳边说,大哥将来会抢自己的东西。

    而且,每次自己给大哥说好话,第二天大哥就要做很多活。

    徐迁只是学习不好,但是人确实很机灵,自从这种事发生过两次之后,徐迁就不在家里,说大哥的好了。

    后来分家了,自己就只在过年的时候见过大哥一次。

    “下午有课吗大哥请你去吃好吃的。”徐迩摸摸徐迁的脑袋,开心的问道。

    这小子是吃的什么的东西,怎么两年不见,个子比自己还高了。徐迩仔细打量着自己的弟弟,目测身高至少有一米八了。

    “真的哥,我就想吃那个什么生煎的,那个好吃,尤其是牛肉馅的。”徐迁小的时候家里条件不好,很少能吃到肉,后来家里伙食好了,可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不管多少东西,徐迁的肚子都跟无底洞似的,根本就填不满。

    三份生煎,两份酒酿汤圆,一盘红烧肉,一盘桂花肉,一盘拌菜,一份灌汤虾球,一份桂花拉糕,吃的徐迁满嘴冒油,拍着肚子,打了一个大大的饱嗝。

    徐迩看他吃饱了,于是又叫了两份甜品,两人一边吃着,一边聊天。

    “最近学习怎么样,老师教的东西能听懂吗”徐迩递给徐迁一张纸巾,让他好好的擦了擦头上的汗。

    “还好啦,反正我是考不上大学的,就是混个高中毕业。”徐迁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儿,考大学那根本就是不用想了,能不当文盲就不错了。

    徐迩也知道弟弟的学习是个难题,可是现如今的社会,要是没有知识,就只能出苦力,“想过将来干什么吗”

    “我想和三叔学做生意,真的哥,你是不知道爸妈对做生意有多不靠谱,明明就不行,还非得在这条道上走到黑。忙活了两年,也就是不赔不赚,要是我弄的话,怎么也比现在强一些。”可惜自己必须来上学,徐迁甚至在心里算过一笔账,要是自己的开店的话,至少每个月,能给家里多带来三千块钱的收入。

    “喜欢做生意”徐迩没想到,自己的小弟既然在这方面有兴趣,不过这也好,男孩子,哪怕不上学,只要是有能力,将来生活是没有问题的。

    “喜欢,我不喜欢上学,我喜欢挣钱,挣很多很多的钱,然后买一栋比三叔的房子还要到的大别墅,然后咱们一家都住在里面,再也不用为了房子犯愁。”

    当初自家老妈之所以把大哥赶出家,不就是为了一栋房子吗所以徐迁就想着,将来靠着自己的努力,买上一栋大房子,这样大家就又可以住到一起了。

    “好啊,虎子你有志气。这样吧,大哥现在和人做生意,也有一点钱,等你高中毕业了,哥送你去念一个商业类的培训班,然后给你点本金,你去做生意。”徐迩还是很喜欢自己的弟弟的,从小就聪明,经常将自己的好吃的,偷偷给自己留一点,虽然不多,但也让徐迩感到温暖。

    “哥,我可不能要你的钱,你和人做生意,能挣多点钱啊,都给我了,你怎么娶媳妇啊。”在徐迁看来,自己大哥就是一个老实人,能有几个钱。

    “你不用担心我,我有房子有铺子,给你的钱都是我存的,就算是你赔的血本无归,我也有地方住,有钱收。”徐迩拍了一下徐迁的脑袋,宠溺的说道。

    “真的你不骗我”徐迁一听徐迩已经有房子了,非常高兴。在魔都生活,要是有了自己的房子,那就说明对方已经在这里站住脚了。

    徐迁一家到了魔都之后,就在一个老旧小区,租了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一个月不算水电费,就要八百块钱,再加上吃喝这些花费,没有两千块钱,根本无法正常生活。

    “不骗你,我和你北子哥买了两栋挨在一起的房子,就在三叔家附近,这样吧,等你补课结束了,找一天上我那里去玩玩。你现在正是上课的时候,我就不带你去玩了。对了,现在几点了”徐迁学校时间管的很严,周六下午也有两堂课,徐迩自然不想让弟弟迟到早退,因此连忙问道。

    “快一点了。”徐迁手上戴着一块电子表,看起来已经很破旧了,徐迩怀疑,这样的表是否还能履行自己的使命。

    “走吧,我开车送你回去上课。”徐迩知道徐迁下午是一点半上课,于是连忙结账,还好没堵车,花了十几分钟就把徐迁送了回去。

    等到徐迩看着徐迁进了学校,然后有开着车,找了一商品街,在一家钟表店里面,买了一块五百多块钱的机械表。

    据徐迩从双胞胎那里知道的,现如今的孩子,多少都有点爱攀比,若是身上没有一两件能拿的出手的东西,就会被人瞧不起。

    五百块钱的手表,虽然不能让徐迁在班级里得到很多关注,但是至少不会被当做异类。

    徐迩打算把这块表,当做新年礼物送给徐迁。

    反正就快过年了,徐迁的假期补课,也快结束了。

    今年的春节,徐迩和陈知北依旧是在自己家里过的,原本两人也想去三叔那里,可是今天徐延斌一家来了,过年的时候为了省钱,就都去了三叔那里。

    大伯一家原本也想留在魔都过年,可是京都那边,大伯母的家里出了点事儿,一家人在二十六那天,匆匆忙忙的就上了飞机,去了京都,可怜的小徐迈,原本已经和几个哥哥说好了要一起放鞭炮的。

    徐霓也从京都坐车到了魔都,之前虽然放了寒假,但是徐霓一直在京都,跟着老师上台表演,挣了一点钱,回来的时候,给每个人都带了礼物。

    徐迩也受到了一条手工织的围脖,灰色的长毛围脖,围在脖子上不仅保暖,而且也非常的有气质,看得出,是徐霓用心挑选的样式。

    徐迩也给徐霓准备了礼物,一对无色飘花的冰种翡翠贵妃镯子,用漂亮的小木盒放着,通过三婶交给了对方。

    徐迁的手表是他自己过来拿的,初一一大早,徐迁就和双胞胎一起,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拿着一兜子鞭炮,就跑到了徐迩门前,用连绵不绝的鞭炮声,将家里的两个人给叫醒。

    大山和小白被关在门里,呲牙前驱,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大有一声令下,就冲出去将对方咬死的架势。

    陈知北眼神凛冽的盯着门口站着的三个小混蛋,也不管这几个小子是谁的弟弟,全都搂起来一顿好打。

    男孩子皮实,压根就没当一回事儿,挨揍之后就一个个的厚着脸皮蹭进了家门,脱了外套就趴在沙发上,这个要喝可乐,那个要吃蛋糕,还有一个凑到两条大狗身边,寻求存在感。

    尤其是徐迁,也不知道是装的,还是真的憨,对着陈知北就叫嫂子,将满屋子的人都逗得趴在地上,直不起腰。

    “虎子你可真敢叫,我们只敢叫姐夫的,每次叫了姐夫都会有好吃的好玩的。”等到陈知北上楼之后,徐远才搭话,对自己这个堂弟,表现出了极度的佩服。

    “切,这有什么,和我哥结婚的,我不就该叫嫂子吗这可是传了几千年的规矩了,我可不能改。”说到这里,徐迁看到徐辽正从冰箱里拿出一份冰淇淋,连忙说道,“给我点,二哥你可不能吃独食儿。”

    “我找盘子呢,等会儿。”徐辽翻了一个白眼,说道。

    “要我说咱们是真的亏大发了,大哥多好一个人啊,就被北子哥给骗走了,要是早知道这事儿,我一定要把我们英语老师介绍给大哥,那姑娘,可漂亮了,人家学英语的,还和大哥有共同语言。”徐辽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说道,可是却没有得到两个弟弟的赞同。

    徐辽疑惑的看向两个弟弟,却见两人都一脸严肃的看着自己,或者说,看着自己的身后。

    徐辽慢慢的回过身,就看到陈知北一连铁青,抱着膀子站在身后。而徐迩,则穿着睡衣站在楼梯旁,笑得很开心的看着自己。

    徐辽眨眨眼睛,一脸无辜的举起手里的冰淇淋,特谄媚的问,“姐夫,要吃吗”

    陈知北看着徐辽,拿起对方手里的冰淇淋,抓起勺子,三两口就把里面的东西吃了一个干净。

    “不错。”

    扔下两个字,然后就钻进厨房,给这帮活祖宗做饭去了。

    只留下徐辽,可怜兮兮的看着空掉的冰淇淋盒子,欲哭无泪。

    第101章 吐火罗语

    因为在过年的时候和弟弟妹妹见了面,双方并没有因为最近几年的变化,而将距离拉远,这让徐迩感到窝心,然后心里想着以后要对弟弟妹妹更加好才行。

    至于父母,以后能不见面就尽量远着吧。

    虽然三叔徐延振没有说过,但是徐迩也已经猜到了,自从到了魔都,父亲徐延斌就从来没说要来找过他。

    也不知道为什么,徐霓和徐迁,也从来没有回家说过关于徐迩的事情。

    这大约是以前留下的习惯吧,家里刘云花最不喜欢的,就是自己的孩子提到徐迩这个住在家里的异类。

    徐迩也曾经努力过,他甚至有一次跑到了徐延斌的超市门口,就站在超市街道对面,徐延斌在外面接货。

    他只要一抬头,就可以看到站在对面的徐迩,但是两人依旧在错过。

    错过就错过吧,反正徐迩现在也有了自己的家,已经不再需要去奢求亲情的抚慰。

    因为每一天,只要他需要,陈知北随时都会出现在他的身边,哪怕是什么都不做,两个人静静地坐着,也可以感到幸福。

    在感情上,徐迩现在很富有,多点更好,他欢迎;少点也行,他无所谓。

    生活就这样渐渐地又回到了正轨。

    徐迩每天都去一趟东台路,或是在学校图书馆,一呆就是一天。而陈知北,则继续他的药物研究,生物研究所的研究已经有了眉目,就差临门一脚,就可以取得历史性的成就。

    但是平静的生活是不属于徐迩的,就在徐迩为了开学后的研究论文该选什么题目而发愁的时候,突然间发现了一样东西,彻底转移了徐迩的注意力。

    徐迩在欧洲旅游的时候,买到过一个非常老旧的笔记本,当时徐迩就发觉,这笔记本不普通,应该是使用的羊皮纸做的。

    不过那时候他正在和陈知北如胶似漆的黏糊着,这本笔记本买回来就放在了行李里面,一直都没有动过,回国后,又遇到了一堆糟心事儿,就将这东西忘到了脑后,今天收拾行李的时候看到,才想起来,自己还买了这样一件东西。

    说起来,当时之所以将笔记本买回来,除了笔记本带有光晕,而且光晕非常明亮之外,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里面的文字,徐迩不仅不认识,而且也看不出来这里面的文字属于哪一个语系。

    现在翻出来,正好给了徐迩一个研究方向,徐迩有预感,自己这一个学期都有事情做了。

    虽然说只要抱着笔记本睡上一觉,徐迩就能知道很多事情,但是徐迩并没有那么做,而是在图书馆自己寻找答案。

    吐火罗语,一种已经消失了几个世纪的古老语言,发源于华夏西北的特殊语言。

    虽然这语言是在华夏境内被发现的,但是当世对此种语言研究的最深的却是德国的语言学家。

    在华夏,只有零星的一点研究,现如今正在研究吐火罗语的,只有一位京都大学的退休老教授,而且还是兼职研究,人家的主要研究方向是梵语。

    吐火罗语作为原始印欧语系中的一种独立语言 ,有着其独特的研究价值,对于研究唐之前的古代新疆地区的社会、人文、历史,有着非常深远的作用。

    隋唐时期的西域地区,有着非常独特的社会形态、以及艺术宗教文化,但是在华夏,对于这一段的历史的研究,一直非常匮乏。

    徐迩对于研究虽然时期的西域文化的兴趣不大,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徐迩觉得自己这辈子能够在脑子里有个大致的框架,就已经很不错了,至于专门研究哪一部分,成为专家,还是算了吧。

    至少,现今为止,徐迩觉得自己没有那样的能力。

    不过,研究一下这种已经失传的语言,到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自己毕竟就是语言学专业的,虽然说不上接老师的班,成为一位语言学家。

    可是作为一个在读研究生,总要写几篇过得去的论文的。

    而吐火罗语,显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徐迩将学校图书馆里,所有能找到的关于吐火罗语的资料,全都接了出来,然后又向郭老求助,得到了一些内部资料。

    郭老虽然喜欢古玩,但是对于他来说,那就是一个消遣和爱好,不能当做主业。

    之前徐迩一直将古玩看得很重,郭老虽然不说,但是其实心里很担心,徐迩这样下去会玩物丧志。

    这让郭老非常的高兴,同时心里也悄悄的松了一口气。

    只是,自己的小弟子也太不会选择研究方向了,这种根本就没有被开发出来的原始森林,哪里是徐迩这种刚刚出炉的小菜鸟,能够研究的东西。

    郭老非常委婉地告诉徐迩,这种语言艰涩难懂,从上个世纪被发现以来,只有德国的几位语言学家,在这方面有这重大突破,而在国内,仅有一位学者曾经在德国留学的时候,接触过这门语言,现在也艰难的做着研究,而他的学生,却没有一个人涉足这个领域。

    不过徐迩无所谓,虽然对郭老的教诲仔细的听取,但是做的时候还是不该方向,继续朝着原始森林迈进。

    徐迩认为,自己只是现在手里有这样东西,于是就正好感兴趣的研究一下,兴趣大过研究,不会深陷其中。

    只是,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的初始,也仅仅是源于一次好奇。

    看到自己的小弟子,一头扎进吐火罗语这个深坑,郭老也没有办法,总不能打击自己弟子好不容易升起的积极性,于是只好拉着人情,找了关系,联系上了那位京都大学老教授,借来了复印本的吐火罗语残卷、吐火罗语文法两本书,都是那位老教授在德国的时候,得到的非常原始的研究资料,让徐迩好好研究。

    若是有了名堂当然好,自己作为老师也是与有荣焉,若是没有什么成果也不错,就当是让徐迩涨一些经验,将来和自已一起研究拉丁语系,也不至于毫无头绪。

    有了老师借来的资料,徐迩才对吐火罗语有了一个比较明晰的认识。

    事实上,吐火罗语这个名字,都处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因为这个名字是他的最开始的研究者,为它起的名字,而它真正的名字,还处于待定之中。

    现在徐迩的问题是,最开始发现的吐火罗语文字,是书写在桦树皮上面的,而徐迩发现的笔记本,文字是写在羊皮纸上面的。

    吐火罗语,作为印欧语系之一,更加靠近梵语的书写,而在当时,印度人主要是使用树皮、纸张进行书写,羊皮,则是欧洲人的习惯。

    这本笔记本完全将徐迩的好奇心,全都吊了起来。

    徐迩觉得自己应该换一个研究方向,比如说,先研究一下这本笔记。

    笔记本的外面裹着一层牛皮,牛皮已经开始破裂,而且上面有着一股子干燥。

    徐迩猜测,这本笔记之前应该是放在一个密封的地方,被隐藏的很好,是最近几十年才被拿出来的。

    徐迩记得当时卖这本笔记的是一个法国人,但是对方说,自己的这本笔记本是在家里的一个箱子里发现的,而那箱子,最开始是他的曾祖父,从华夏带回来的。

    从时间上计算,那应该是一战之前,也就是清末的时候。

    而那个时候来华夏的外国人,想来都不是什么好人。

    虽然有点武断,不过徐迩认为被冤枉的几率不到两成,完全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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