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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页鱼不哭 第7节

作者:笑言兼 字数:3911 更新:2021-12-21 13:29:36

    他没有说话,大概是在分辨我是不是真的生气了。

    但哪需要“分辨”,他很快就低下头,“对不起。”

    我怔了一下,一会儿对他说,“……我接受你的道歉。”但不是没关系。

    气氛是僵持着。

    其实现在是早上最好的时光,屋子的光线刚刚好,他站在柔和的灯光下,桌子上有一堆刚买来的蔬菜。我之前看过了,这些都是我们两个爱吃的。他的一只手搭在椅背上,他比我高,灯光从上而下,柔和了他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眼睫毛长长的,让人心碎。

    我一直都觉得他木讷,觉得他太安静,但他并不会收人欺负。因为他这种性格,天生就有让人作出退步的能力。

    他看着我的眼睛,“放一把钥匙在我这里,不可以吗?”

    他很认真地说“我道过歉了,下次不会这样的。”

    虽然是那么真诚地说着,他还是在我面前摊开手心,那是一把很普通的钥匙,单独的一把,唯一有些特别的,是系了一个普通的四叶草挂坠。

    我想了很久,才想起那是我随手送给他的挂坠。

    我看着那个挂坠,愣了一下,然后抬起头来说,“不行。”

    他脸上有一瞬间的失望。摊开的手握紧,又松开,很舍不得的样子,却慢慢将钥匙放在我手上。他从来不知道怎么恳求一个人,我已经这样拒绝了他,让他再说不出一个字。

    我垂下脸,不太敢看他的表情。

    我觉得他是想问我为什么,但他最终什么都没说。

    他只是让我回房穿衣服。然后要我出来吃红豆粥。

    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那些被他藏在心里的,或者被我故意忽略的事情,已经很明显了。

    我走到门口,他突然在背后问我,“不会有别人有这把钥匙的,对吗?”

    我顿住了脚步。

    我说“对”。

    第7章 晚安

    07晚安

    我关门换好外出的衣服,开始研究钥匙上的四叶草挂坠。这个东西我毕竟已经送给了景宣,所以我还是打算将它拆下来还给他。

    挂坠已经不新了,但是还很干净。我这个人不善于搞什么有耐心的东西,也没想到这个挂坠已经命不久矣。弄来弄去,居然把它弄烂了。

    我:“……”

    我皱着眉,严肃地看着这个烂掉的挂坠。

    这个时候外面已经响起了景宣的声音,“习哲,,出来吃早餐,不吃会胃痛的。”

    我:“……”

    这真是风水轮流转啊呵呵。欺负老实人报应就是这么快……

    我努力地思考等下怎么说。

    最后我还是拿着那个坏了的挂件出去,开门见山地跟他说,他的视线果然跟紧了那个挂件。我只好又讪讪地补充道,“……我可以再送一个给你的。”

    他看着我。

    经过刚刚的事,他心情大概有些失落,但没说什么,但他最后只是开口,“没事的。你要记得。”

    我忙不迭地说好。

    他将重新热过的红豆粥摆在我面前。这种粥按照他的说法,对我身体好,但我本人实在很讨厌这种口味。

    我坐下来喝粥,他就坐在旁边静静地看着我,他知道我其实不爱吃,于是细心地问我要不要吃点小菜开胃,但是不能吃辣。

    他的表情已经恢复如常,一边问我,一边手里还握着,那个刚刚被我弄烂的挂件。

    我舀了一勺红豆粥,在心里头叹了口气。

    其实我说谎了。

    其实放一把钥匙在朋友那里很正常,我也没有不相信他。

    但是不行。

    我想起我外出旅游的这两年,也是他给我看店,一天不落地每晚给我打一个电话。

    他是这么多年,唯一坚持和我说“晚安”的人。

    是啊,因为他喜欢我。

    ——

    我都记不得,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他不是那种会表达的人,又沉默得很。

    但是,喜欢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一个人真正地喜欢你,他对做你的动作,和你说的言语,甚至看你的眼神,都和其他千千万万的人是不一样的。

    虽然有很多人都对你好,但是喜欢你的那个人,他对你的好,永远是最特别的那个,你总能隐隐察觉。

    因为喜欢一个人,无论如何,其实都是希望让你知道的。

    我想,这辈子除了我早死的爸,我也不会再遇到一个人对我这样好。

    但是爱情,从来没有所谓的“试试”“勉强凑合”,那么多的真爱都有走到尽头的时候,何况是一开始就没有爱情维持的关系。

    这也是我自己用两年的时间,摔得粉身碎骨才摸索出来的道理。

    我所以我不能让景宣重蹈覆辙。

    我已经没有了心,我不能让这么好的人毁在我手上。

    ——

    和书店的代理人碰面是九点左右。

    我站在我那个原先陈旧现在发展得不错的书店门前,已经开始感慨我的青葱岁月。

    这个书店对面的大学,就是我从高中喜欢到大学毕业的青梅竹马所在的学校,a大。我的青梅竹马沈毅,大学毕业后也没有什么热血,留校当了一名老师,和他的女朋友一起。

    人越老,面对一些事情就越像鸵鸟。也亏我当过书店老板,为了收益总是多进些言情小说,自己没事时也看。我突然想起言情小说里的女主,这时候准能遇见老情人……我眼睛不受控制地往校门瞟了一眼,顿时有点哭笑不得,感叹我真是太闲了。

    “申哥,合同在这里。”

    我回过神,从现任店长手里接过合同。这个男生当年遇见我的时候,和我跟着沈毅来a大时的年纪差不多,刚刚十八岁,我们连经历也惊人相似。

    我没有考上大学,只有高中文凭,他也是。他遇到我的时候,在这个寸土寸金的经济城市已经穷途末路。

    我那个时候准备搬去和齐冀住,本来是想把店卖掉的。看到他,我决定将店租给他,我每个月拿少量的部分利润,更加承诺等他攒够钱就将书店买给他。

    说起来到现在我还觉得惊讶,居然这么“善良”,大概是当时心情实在不佳,还好时间证明我没看错人。这孩子将书店搞得不错,还在这期间半工半读,弄了个文凭回来,比我好得简直不是一星半点。

    我拿着合同也不急着看,拍拍他的肩膀笑道,“不错啊小子,我当初没看错人。”又看了看他身边站着的文静的女孩子,就调笑,“怎么,买了店以后,是不是就准备结婚了。”

    小孩子脸立刻有点红,却也大方承认,“是的。已经见过双方家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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