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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鲤好逑 第14节

作者:发呆的樱桃子 字数:6866 更新:2021-12-13 15:21:06

    两个人竟然在这方面达成了莫名的心照不宣,这让季三昧那颗骚包的心又开始蠢蠢欲动。

    他夹着烟管,活像是一盏水玉所制的美人灯,他的身体浸在阴影下,脚却伸在日光下,整个人被光影鲜明地分割开来。他抬起眼来看沈伐石,五官有起笔有收尾,极像一幅山水图画,眼中更是带着一缕似喜非喜的浅笑“师父,我若不答应呢?”

    他的唇碰上了烟管,刚浅浅啜了一口,就被劈手夺去了烟枪。

    季三昧一怔,那股超凡世外的鬼狐气还没聚拢起来就被毫不留情地一把挥散,他的左手还保持着夹住烟管的动作,整个人就像是一口被抽取了薪柴的釜锅。

    见他呆愣可爱的模样,沈伐石有些忍俊不禁,驾轻就熟地把装满烟丝的绣囊缠在烟管上,收入了自己袖中“戒烟。”

    季三昧突然扬起了唇角。

    他曲腿,双肘一撑,小鹿似的跳上了凳子,双臂一环,勾紧了沈伐石的脖子,脚尖一踮,蹦到了沈伐石的身上。

    一缕还未呼出的白色烟气徐徐从他口中涌出,在若隐若现的雾中,能清晰地看到一截嫩软的舌尖弹在了他的齿后。一朵圆形的烟圈准确地套中了沈伐石的鼻尖,下一秒,他的舌尖灵巧在口腔里搜刮一番,螺旋形的烟雾盘旋而出,没入了沈伐石的前襟,就像是一根小小的钉子,旋转着戳进了沈伐石的心口。

    季三昧把一口烟吐完后,俏皮地歪了歪脑袋。

    “我这人不挑的。”他把手按在沈伐石胸口,“戒烟是戒不得,但是若是师父愿意抽了烟喂在我口里……”

    沈伐石的呼吸骤然一窒,把那聊骚的小东西从自己身上扒了下来“回房间,把《楞严经》抄写一遍。不抄写完不准再沾一口烟草。”

    这话说得不容置疑,季三昧有点傻眼,只好拖着步子往外走去。

    在他背后,沈伐石摸了摸自己被烟雾钻了个小孔的心脏,唇角愉悦地勾起了一点点弧度。

    可惜,这点弧度还没能形成气候,刚刚钻出去的小家伙就去而复返了。

    他抓住门框,露出一张脸来,笑吟吟道“那我抄写完,师父该给我些什么奖励?”

    不等沈伐石开口,季三昧就自作主张了“就罚师父给我洗澡吧。”

    沈伐石“……”

    季三昧撂下这句话掉头就走,不给沈伐石任何反悔的机会,他的一缕发尾在空中扫过,恰好掠过门框,也正正好掠过了沈伐石的心,搔得人心痒难耐。

    待季三昧走干净了,沈伐石立即起身,去了盥洗房。

    约一刻钟后,王传灯从屋中出来,发现长安正抱着一条毛巾,面对着盥洗房,似乎在等待什么。

    王传灯“你干什么?”

    长安怀抱毛巾一脸坚定“自从小师弟来了之后,师父就格外爱干净。我也要爱干净,小师弟就会喜欢我了。”

    王传灯“……”

    他觉得这种早恋倾向需要动用强制手段加以遏制,于是他一把把这棵树拦腰扛在了肩上,直接丢回了房间“功课做完没有?……没有做完你嘚瑟什么?”

    经过王传灯一番简单粗暴的调教,长安开始相信自己近来是玩物丧志,不务正业了。

    只有坚持好好修炼,才能跟小师弟玩耍。

    季三昧的到来,大大提升了长安的修炼进度。但事主本人却对此一无所知。

    大半日的功夫,被烟瘾折磨得哈欠连连的季三昧把自己第一日的默写作业交上去了。

    那一手张狂的草书根本不像是出自一个小孩的手笔。

    沈伐石将厚厚一沓纸张一一翻检过去后,下了结论“你的字迹太轻浮。”

    “怎么轻浮?”

    “过于信马由缰,不加约束。你看,这个落笔拖得太长,就像人的腿脚,太长,字型就会失调……”

    “腿长不好吗?”季三昧托着下巴,又打了个哈欠,被泪水洗过的眼睛清凌凌地倒映着沈伐石的影子,“可以伸到师父的被窝里呢。”

    沈伐石今天已经洗过一次澡了,不想跟他多废话,扬手抛给了他一个新制的绣囊。

    绣囊里的烟草味道清冽,入鼻生香,季三昧窸窸窣窣打开绣囊,埋首进去,衔出几根,放在口里细细咀嚼,一品即知那是仙城特产的紫玉泥种出的上好烟草,再经精心切丝烘干制作而成。

    若在人间,这小小的一袋能卖出百金之价。

    季三昧眼睛一眨,计上心来“师父,还有多余的吗?我怕不够……”

    沈伐石没有给他把鬼主意付诸实践的机会,头也不抬道“不要想着去人间做倒买倒卖的事情。什么时候吸完了再来找我。”

    季三昧满口答应,坚决不做,回屋就身体力行地把烟丝全部从烟囊里倒出来,一根根数了个清楚。

    烟丝共计两千零五十根。他克扣下了一千根,悄悄藏起,打算等什么时候有了外出机会,好卖了换些宝贝。

    自此后近七日功夫,除了抄写经书及浪费纸张,季三昧就赋闲在禅房里无事可做。兴之所至,他会手执两支笔,把那些他看过一遍就烂熟于心的佛经一左一右地同时默写下来。

    七日后,觉迷寺方丈突然到访禅院。

    觉迷寺原先是个极小的庙宇,僧人不过五十,方丈辛苦地打理经营,却只能靠稀薄的香火钱勉强维持僧人们温饱。

    而在六年前,沈伐石不知怎的就选择了在觉迷寺出家。

    他出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觉迷寺所在的飞熊山整个买下,投下大笔钱财扩建寺庙,为九天神佛百八罗汉塑造金身,自己却低调地捡了一间干净幽远的禅院住下,挂名在觉迷寺下,以居士自号。

    觉迷寺方丈从未见过如此清新脱俗的出家方式,被陡然而至的铜臭雨淹得五迷三道,但他毕竟背靠佛祖,不敢悖离,碍于沈伐石先前的道士身份,准他不必完全遁入空门。

    但是,沈伐石刚搬进来的时候,还只带着王传灯一人,过了几年,就凭空多出了个长安来,现在又添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小孩。

    佛门重地毕竟不是菜市场,沈伐石虽说是觉迷寺的最大的金主,但方丈还是决定要来查看一二。

    方丈来时,季三昧正在默写佛经,双管齐下,不过不再是草书,而是端庄的小楷。

    他默写的是《地藏经》。

    方丈见状,顿时惊为天人,拉着季三昧讲佛,而季三昧深谙见人言人见鬼言鬼的本事,神色安详,态度温驯,有问必答。几番来回后,方丈认定这是个可以遁入空门的可塑之才,匆匆找到沈伐石,希望沈伐石能够叫季三昧剃度出家,并真情实感地慨叹,季三昧有望成为一代高僧,自己在三十岁时都还没有季三昧这般出众的慧根,云云。

    沈伐石全程沉默,等方丈抒情完毕,才问道“乾明殿中的罗汉金身是否需要重新翻修?”

    方丈觉得自己无意间闯入了一间菜市,对面坐着的是个满口挂满了价码的投机贩夫。

    沈伐石这意思显然是不打算放人,方丈在挽留人才和寺庙的长久发展之间踌躇良久,才艰难地选择了后者。

    自那之后,方丈便时常造访禅院,苦口婆心,不厌其烦,劝说一肚子大千世界花花肠子的季三昧皈依我佛。

    奇怪的是,尽管压根儿没有要抛弃三千烦恼丝的意思,季三昧却每每愿意与他谈佛讲经,直至月升时分。

    长安深觉诧异,私底下也问过季三昧“师弟,你喜欢佛学吗?”

    季三昧正把一本偷偷托王传灯买来的春宫小册子包上佛经的书皮,闻言笑道“一门可悟之学,但就我个人来说,算不上多喜欢吧。”

    “那为何……”

    季三昧笑眯眯地将新包上的书皮整理清爽,细细地捋平了边缘的皱褶“觉迷寺方丈不是什么佛学大家,但他已经老了。我和他聊天,他会高兴,师父的日子也会过得松快些。”

    长安虽然有点不通人事,却也知道沈伐石在觉迷寺中的地位,断不敢有任何人敢难为他,因此把这句话刨去,就能从季三昧假假真真的叙述中剖出真相来。

    “……他已经老了……我和他聊天,他会高兴。”

    其实,长安不知道,季三昧还有一句话没有宣之于口。

    ……若是我的混账父亲还在,恰好和方丈是一样的年纪。

    不过这种事情,不提也罢了。

    数日后,被季三昧判定为“晚年空虚”的方丈再次驾临了禅院,然而在他身后,还跟着一位不速之客。

    沈伐石听到响动,走出了书房,那衣冠楚楚、面白肉细的胖子见了他,如遇神佛,扑上去跪在了沈伐石脚下“法师,沈法师!我被一女妖缠住了!她……她心狠手毒,法力高强,竟然要索我独子的性命!!求法师救命!”

    作者有话要说  法师为什么不跟我留情侣头?

    三妹我看到镜子里的秃头会嫌弃我自己的。

    于是,为了留情头的法师,决定蓄发。

    ☆、螽斯(四)

    季三昧用舌头拨了拨烟嘴,顶着烟枪在口里调了个方向,目光迅速在来人身上搜刮了一番。

    男人所穿的衣裳是最名贵的天山云锦所制,为了将这块白花花的肉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要生生多耗上三尺布,再配上他脚上的丝履和腰间的青玉环佩,他这身行头的价格,保守估计在三百两到五百两之间。

    要说他身上顶顶值钱的,要算他身上那四处悬挂着的、弥漫着一股淡淡黑狗血气味的黄符角。

    沈伐石主职捉妖,兼职修佛,飞熊山方圆百里内谁不知道沈法师的赫赫的威名和漫天的要价。这明码标价的生意让无数人望而却步,转而寄希望于一些声望不足却收费低廉的捉妖师。

    这些捉妖师龙蛇云集,成分复杂,值得一叙。

    义务捉妖的高洁之士有,他们的特点是不求回报,鞠躬尽瘁,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但按季三昧的计算,此类不食人间烟火的世外仙姝是百里挑一的奇行种,当事人想要遇见,必须得有祖坟冒火的运气。

    勤勤恳恳的中庸之士当然也有,他们的职业特点是技术一般,价格公道,颇具自知之明,大妖自然是惹不起,小妖却还是能拿捏住的。此类人约莫占十之三四,除非对对手实力做出了错误判断,否则一般情况下总能功成身退。

    捉妖师中最不缺的一类,就是借妖祸的东风狠捞一笔的东郭先生。他们常常读书万卷,恨不得把世间最可怕的词汇搜刮一空,全盘砸在苦主们的头上,等到苦主们晕头转向了,自己再摇晃着大尾巴挺身而出充当那根救命稻草,满口许诺,答应会帮受害方解脱,等到苦主掏出钱包,他们就毫不留情地狠宰一笔,一张烧给死人的黄纸都胆敢号称是太上老君的炼丹炉纸。

    清点一遍来人浑身挂满的看似金贵得不得了、实则卵用没有的黄符角,季三昧便能想象到他来之前有多么病急乱投医,有多少无良贩夫趁机向他挥起屠刀,大肆割肉。

    老方丈知道自己不专于此,引人来后就款款退去,把访客留给了沈伐石。

    长安想把打扮成个过节彩灯似的男人从地上请起来,但他却不肯起立,仿佛爬上山来已经耗尽了他全部的气力,唯有眼白里那两颗弹珠似的眼珠子还会张皇地滚来滚去。

    沈伐石一掀眼皮,王传灯便会意,从主禅房里搬了个凳子过来,服侍着沈伐石坐下,沈伐石手指一颗颗掐着念珠,既不温言安慰,也不循循善诱,只等着对方颤抖完毕再聊正事,服务体验可谓极其糟糕。

    等季三昧用一双眼睛给男人从头到尾估了个价,男人才恢复知觉,发觉青石板硌人,乖乖地爬起来,掏出绢帕,擤一擤鼻涕,哀求道“沈法师,救我儿子。”

    沈伐石“我价值三千两。”

    这份在商言商的架势,让向来爱财如命的季三昧都不免侧目。

    来人却丝毫不在意这个,踉跄着前行两步“莫说三千两,就是三万两,只要能救我儿性命,我也愿意!”

    刚刚还在鄙视沈伐石的季三昧瞬间倒戈……可惜,报少了。

    谈好了价格,贪财和尚沈伐石才进入了主题“你遇见了何物?”

    来人雪白的面皮上冷热汗齐流“是……是鬼车!”

    季三昧神色一动。

    鬼车,又名姑获鸟,生有九头,其貌丑无比,乃孕妇死灵所化,一身鸟羽就是它们的鲜艳画皮,一旦褪下鸟羽,便能化为女体。

    鬼车因其生前怨念,极爱幼子,常常抢夺人类之子占为己有。

    但是,季三昧却生出了疑惑来。

    打个通俗易懂的比喻,鬼车这类妖怪就相当于人间的盗抢犯,行径恶劣,但实际破坏力较低,不必动用国家机器,一个地方州府的捕快也能逮住一两个。

    同理换算,一只修行不超过三百年的鬼车,一个二流捉妖师就能轻松捕获,拆肉拔毛,根本用不着沈伐石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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