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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之门 第22节

作者:海无涯 字数:8461 更新:2021-12-21 10:55:34

    他吻了吻我的秀发“是的,我们不是约定好了么,要彼此相信对方!你若不言,我便不问。倘若我们做不到永不相问,那个时候就只能做到永不相忘了?你这么爱我,我有足够地信心相信你!”

    在此之前,我从没觉得性在情感生活中有多重要。可是,自那之后,我却发现李翔宇居然对我关怀有加,开始懂得嘘寒问暖。他会叮嘱我按时吃饭——虽然我几乎每天都和他一起吃;他会叮嘱我多穿一件衣服,在每次风起的时候;他会叮嘱我小心过马路,不要随着大流而走,要看好红绿灯……

    在那之后,我在他眼里似乎成了一个孩子——可是,我居然却十分享受这一切!

    有一天,我在他嘴里的称呼突然变成了“老婆”,再接着就变成了“宝贝”——当然,那只是在没有人的时候。

    这时,我才觉得有些恋爱的感觉。一场鱼水之欢改变了这一切——我后来遇到的那么多同志,每当他们向我讲述爱情时,都似乎是从鱼水之欢开始——这我最讨厌的一种模式,人们却趋之若鹜。难道真的是因为同志的感情脆弱,只有这样才能找到归属感?

    无论如何,因祸得福!我突然开始畅想未来了——我要堂堂正正地把这个男人带到父母面前,告诉他们这,就是我的爱人!

    第四十章 再次出柜

    对于李翔宇的“永不相问”,我十分感动。于是,欢天喜地地跑到银行去存钱。

    正在大厅等着,手机突然收到了银行短信——那家伙,又跑去存钱了!可究竟是为什么要往这“爱的存折”上存钱呢?

    明天是周末,不用上课,也不用上班!我懒懒地躺在被窝里,准备好好睡一觉。明天,我要好好和父母干“上一架”!

    中国自古文化博大精神,特别是“太极阴阳”之学。我想,这打架还是以柔克刚为好吧,于是便一大早去了菜市场,买了一大堆菜,准备做一桌好菜,犒劳父母,算是“糖衣炮弹”,权且作为我的第一场攻击。

    当父亲看着一桌被烧焦的菜后,脸色蓦地露出笑容“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小子,是不是零花钱不够用了!”说罢掏出一张信用卡丢在我面前,人却已经坐在饭桌上,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他边吃还边不住地称赞“不错,你小子行呀!比老爸我强多了!”

    难以下咽!这一桌菜我都试过,只能用这四个字形容。我老爸却吃得那么津津有味——如此善良的父亲,我却要伤害他了!作为同志,不能为他传宗接代,我十分愧疚,虽然我知道这并不是我的错,虽然我知道我并没有义务为他传宗接代——我的人生就只是我的人生而已!可是,看到他羡慕别的父亲含饴弄孙之时,我总不免愧疚!

    “哪有这样说儿子的!”小妈尝了块豆腐,赞不绝口,“早知道阿鸿要下厨,我怎么也不让小博去他外婆家了。这小子,就是没口福,吃不到他哥哥做的一桌好菜了!”

    “爸,妈,我其实……”

    “先吃饭!”小妈向我递了个眼色,及时止住了我的话题,她好似知道我想说什么一样,“你爸平时挺忙的,你也经常外出,难得一家人好好聚在一起。先吃饭,吃完再聊!”

    “妈,高中时的那个话……”

    “阿鸿!”小妈声音陡然提高了数分贝,“你就不能吃完饭再说么!”

    爸爸喟然长叹,放下了筷子“原来你要的不是这个!”说罢将信用卡收了回话,脸色却变得十分沉重!

    “爸,妈,我是什么样的人,我很清楚;我要过什么样的生活,我也很明确!这件事,从我出生那刻就已经决定了,无法改变!现在有很多有学识的学者都在呼吁大家重视同性恋问题,我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我不指望全社会的人认同我,但我希望能得到父母的认可,这样我才能幸福!”

    爸爸点了一支烟,狠狠地吸了口,吐出一口烟雾,那烟雾如同他的烦闷,慢慢扩散开去。他以前不抽烟的,好像是从我初三那年才开始的。我想,对于他而言,我是一个极大的困扰吧。

    “阿鸿,已经过去六七年了,我以为你能慢慢正视自己,可是,你真的令我很失望……”

    “不,爸爸!我早就认清了自己,是你没有认清我而已。牵着女孩的手,我的心跳都不会加速,这种感觉你有过吗?是的,我承认,我可以和一个女孩组成一个家庭,甚至生一个孩子,但是,你觉得我们会幸福吗?人生那么漫长,我没有自信陪着一个不爱的女人度过漫长了四五十年,我也不相信有哪个女人能忍受四五十年!”

    “阿鸿,你现在还小,还没到谈婚论嫁的时候!”小妈忙出来阻止话题。

    “那你有自信面对邻居的指指点点吗?这不是一个开化的时代,阿鸿,这条路没那么好走!爸爸不是自私的人,就算没有小博,爸爸也不会只把你当成传宗接代的工具。我是你的爸爸,我有责任引导你走一条比较容易的人生之路!阿鸿,这条路很艰难呀!这要是在1997年之前,你的这种行为就是犯罪!”爸爸咬牙切齿,老泪纵横。

    是呀,这要是在1997年之前,同性恋就是一种犯罪呀!从那个蒙眜的时代走过来,如今还不足十个年头。要说服父母,谈何容易?

    “阿鸿,你别这样!想想你的爸爸妈妈吧,上次你妈听到这消息都昏倒了!你就发发慈悲心,让他们活得好点吧。我知道你喜欢那个男孩,可这只是一时的错觉!”小妈苦苦哀求着。

    一股悲凉涌上心头,我仿佛是被判了刑的死囚“爸爸,结婚生子,这就等于把我送上绝路!如果你们觉得生了这样的儿子,很丢脸,想让我去死的话,我可以去死!”

    “你这说的是什么……”

    小妈的话音未落,爸爸的那记耳光就已经落在我的脸上了。爸爸的眼睛红红的,如同斗红了眼的牛“动不动就拿生死来说事的男人是最没出息的男人!爸爸不是因为觉得丢脸才反对的,爸爸是不想你老年孤苦!如果没有一个家,将来老了,谁照顾你?哪天生病了,死在家里都没有人知道!我是不会同意的,不论如何,我都会阻止!你如果有信心找到不怕我阻挠的人,你就去找吧!除非你们让我觉得你们的未来有了依靠,不会过得很惨,否则我是不会停止阻止的!卡,拿出来!以后你的零花钱,你自己赚!这个世界有多险恶,你自己先去体会一下吧!”

    父亲收回他之前给我的银行卡,拿起大衣出了门,在门口,他回过头来 “这个世界有多险恶,自己去试试看吧!是你征服世界,还是世界征服你,我很想看看!夫妻患难,这都十分罕见,你能不能找到与你共进退的人,那就只能看你的福气了!记着我会一直阻挠,直到我死,除非你能证明你不结婚也能活得很精彩!”

    我笑了,时光改变了他!

    多年以前的他是如此的坚决反对,而今天的爸爸却这么理性!

    “爸爸——!”

    爸爸站在门口。我冲过去,抱住他,感激涕零“爸爸,谢谢你!谢谢你,爸爸!”

    “谢我什么,都说要阻止你和男人谈恋爱了!”

    我只是傻笑!爸爸阻止我,并不是因为觉得我身为同性恋而丢脸,也不是因为我不能为张家开枝散叶,只是因为担心我的未来。那么,像他说的那样,只要我向他证明我的坚强,只要向他证明我就算不婚姻也能活得精彩,那就够了!

    小妈把爸送出门后,回来又拉我一起吃饭。她不住地往我碗里挟菜,眼睛却潮红。

    “小妈,不用担心我!我们会过得很好的!”

    “我早就和你爸说过你和那男孩的事了。最近他总是睡不好觉,一提起你就叹气。我们能陪你的日子不多,人生大部分时光都是爱人陪伴的。我和你爸两眼一闭,就再也照顾不到你了!那时你无依无靠,孤苦伶仃,可该怎么办呀!”小妈说罢,嘤嘤而哭。

    “不是还有小博吗?不如我现在就开始讨好他?”

    “你傻呀!”小妈破涕为笑,“等你老了的时候,他也老了,怎么照顾你?他的孩子还不一定能照顾他,你还能指望上?你还是自己生一个吧!”

    我和小妈说了想带李翔宇回家见面的想法,遭到了小妈的坚决反对。她说,那无异于在父亲的伤口上撒盐。为了避免事态升级,我只好暂时忍住。

    上午去了李翔宇那。羊城的深秋有些微凉,两人挤在被窝里。他看着书,我则静静地靠在一旁玩“贪吃蛇”。一张被子,两双脚。其实地方倒挺宽裕,只是我过于无聊寂寞,只好去撩拨他。

    我一直在他脚上蹭来蹭去,先是在脚上,后来,又慢慢上了小腿。他腿毛很长,轻轻地撩拨,好似在草尖上摩娑一般。他的嘴角渐渐泛出笑意,很明显禁受不住我的挑逗,又或是太痒,难以忍受。

    他索性将书一合,直接压了过来,叫道“是你勾引我的,我要把你就地正法!”

    “别,我在玩贪吃蛇!”

    手机被他夺下!他使着坏笑,步步紧逼。该死,这坏坏的笑,我居然是那么喜欢!

    “好热!”我忙推开他,“我要去吹吹风!”忙起身下床。

    “才说冷,抢着盖被子,这会又叫热!”他掀开被子,跟了上来。

    两人行至顶楼的露天平台,搬了两条凳子,并排坐下,看北雁南归。都说雁行至湖南的回雁峰就再也不往南,可是居然在羊城也能看见大雁。这世上的事或许没有绝对,谁又能保证我们不是飞至羊城的那几只北雁呢?

    据说大雁是最忠贞的一种飞禽,一生只有一个配偶,若失配偶,终生不再成双。这或许就是古代为何要以雁为贽见之礼的缘故吧。可笑现代人却偏偏向往鸳鸯,殊不知鸳鸯却是一种始乱终弃、随意野合的禽类。

    “翔宇,你是学汉语言文学的,我考考你古代为什么要以雁为贽见之礼,而不用鸳鸯?”

    他望向天际的大雁,淡淡一笑“元好问有一首《雁丘词》,我觉得是答案乙丑岁赴试并州,道逢捕雁者云‘今旦获一雁,杀之矣。其脱网者悲鸣不能去,竟自投于地而死。’予因买得之,葬之汾水之上,垒石为识,号曰‘雁丘’。同行者多为赋诗,予亦有《雁丘词》。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10?

    横汾路,寂寞当年箫鼓,荒烟依旧平楚11。招魂12楚些何嗟及,山鬼暗啼13风雨。天也妒,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14。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15,狂歌痛饮,来访雁丘处” 。

    第四十一章 梁燕的告白

    正静坐在古枫树下,闭目养神间,一袭白衣款款而来。我望了望斜靠着长椅的吉它,嘴角泛起了阵阵笑意,心头却激起阵阵涟漪。这张兰,我若不是同性恋,此生若有此佳女子相伴,倒也是前世造就的福气。只可惜这一生要辜负于她,不知下一世该如何偿还。

    枫叶勿自随风舞,滑过我的脸际,好似那青春消逝。

    来人靠着我坐着,我却能感觉到她呼吸的急促。已然久矣,可她却依然心未平,气未静,痴情如斯。

    "可以听你弹一曲么?"

    是梁燕的声音?

    是梁燕声音!

    定睛一看,来人确实是梁燕!我道她今日怎么兀自奇怪,原来来人并非张兰。只是,一向沉稳的梁燕为何呼吸如此急促,看着是那么的不安?

    拿起吉它,立于枫前,指头在弦上急舞,如青春跳动的火苗。我没有唱《晚秋》,而是唱了首赵咏华的《最浪漫的事》。《晚秋》,我想当作一种情怀,只献给那个痴情的张兰——这是我唯一能为她做的。

    梁燕静静地闭着眼睛,手指在长椅上轻轻地敲打着节奏,小声地和着。她的嘴角泛出微笑,如同张兰一般。音乐最是动情,谁说不是?没错,这可真是撩妹必学之技呀。

    一曲终了,她仍微闭着双眼"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慢慢变老?毕业之后,我们也许要各奔东西,此生能有多少次重聚,谁又知道?有些朋友,注定要一生牵挂。我想,你、我,还有翔宇,应该就是这样的朋友吧。真想和你们一起慢慢变老!"

    "傻丫头,当然会一起变老?难不成我们变老,你却越变越年轻,像个女巫一样!"

    "就你嘴贫!"她"咯咯"地笑了起来,从随身的挎包里掏出一个小盒子,递给我,"谢谢你和翔宇架设了那么出色的网站,这是礼物!"

    我打开来看,是一条粉红色的领结。我皱了皱眉"这颜色,我怎么好戴?你让我怎么穿出来?"

    她做了个鬼脸"我特意挑的,觉得你戴上这个应该会很棒,我超期待你戴上它的样子!"

    "得了吧!"依靠着她而坐,"网站做好,以后就没有那么大压力了。社刊那边可以放一放,把重心移到网站上!互联网是现代流行的趋势,将来势必会替代纸质媒介。"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张鸿——” ,她突然顿住了,脸色有些凝重,“你说如果一对原本十分要好的朋友,就是死党那种。如果突然有一天,其中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喜欢对方,你觉得这如果是电视剧的话,走向会如何?”

    我的心头蓦然一惊。这死丫头,该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一个张兰就已经够我烦的了,倘若再加上一个梁燕,那岂不永无宁日?不行,得让她打消这个念头“有的时候,情人不如朋友。如果原本是一对至交,而且相处甚好,但倘若突然变成情侣的话,我觉得会很尴尬。朋友之间的尺度可以很宽,因此相处起来会很轻松,但情人之间的尺度却小很多,比如放屁都要避开,你说是不?一旦熟悉了那种宽尺度,再想回到那种情人之间的小我,我觉得很难……”

    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觉得自己的心都乱了,语无伦次。

    “哦!”她的头低得更厉害了,“如果那个女的爱得很深,已经到了茶不思、饭不香的地步,你觉得那女的该不该去告白?”

    茶不思,饭不香?我愣了,这一点也不像梁燕说出来的话。在我的印象中,梁燕是坚强的女汉子,不会那么脆弱!

    “这——,”我有些犹豫,“其实我也不大清楚!那男孩有察觉出来么?”

    “应该——其实——”,她猛地抬头,之前的犹豫与害羞瞬间荡然无存,好似心中已经有了结论一样。

    我屏住呼吸,紧紧地盯着她的眼睛,心里默默地祈祷着“梁燕呀,梁燕!你冷静点吧,千万不要说出口!这样做朋友真的很好,我们没有必要把关系闹得那么尴尬!”

    “其实我喜欢李翔宇!”

    如同一记闷雷在我的脑海炸开,我的整个世界都混乱了。是的,她确实爱上了她的死党,但那人不是我,而是李翔宇——我最爱的那个人!于是乎,我们的关系瞬间凌乱了。

    “可……可……可是……你不是比他大吗?他可是你的学弟!”

    “谁规定学姐不能追学弟了?这都什么年头了!身高不是距离,年龄不是问题。” 她爽朗一笑,之前的阴霾一扫之空。这家伙,她已经下定决心了!

    “姐弟恋很辛苦的,你看王菲和谢霆锋,一开始如胶似漆,好像非对方不娶不嫁一样,后来谢霆锋遇到了张柏芝,不是照样移情别恋?女人的青春如昙花,总是一晃而逝。也许现在,李翔宇会为你的美貌而倾倒,但是你总会老的。尤其是生完孩子后,女人老得更快。那时你和她上街,就不是老婆陪老公,而是妈妈带儿子了。你想想,那该多恐怖!”

    我竭尽所能地为她分析着姐弟恋的利蔽,唯恐她上了这艘贼船。说实话,我更担心李翔宇,他之前是爱过女孩的,我怕他被梁燕的美色与热情所打动,虽然梁燕并不是绝色美女,但她那股执著却是有目共睹的。所谓“女追男,隔层纱”,这风险系数还是挺高的。

    “不管了,我下定决心要做的事就一定会去做!张鸿,虽然我们三个都是朋友,但 你和李翔宇独处的时间更多,卖点情报给我呗。作为贿赂,这周周末我请你吃大餐!”

    “啊,其……其实我对他也不怎么了解。真的?”我一脸尴尬。

    “我问你答就行!”她说着径自从挎包里掏出一本小笔记本和一支笔,“他喜欢吃什么?”

    “他……喜欢吃猪肉炖粉条。他不怎么喜欢吃辣,虽然身为湖南人,因为他肌肤很敏感,一吃辣椒就上火!”

    “嗯!他喜欢什么颜色?”

    “他喜欢穿粉色系的衣服!其实这个领结,你送他最合适了!”

    “粉色?我怎么没见他穿过!”

    “你才见他几次?你若是不信,那我就不说了!”

    “信!信!信!他喜欢看什么类型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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