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扒着枕头,撅起屁股……那副德行………跟我不久前趴在那里乱唉的样子……简直…简直…………
我抓起兔子,回身往窗上砸去。
咚的一声,它跌落在地毯上。
屁股还是撅着。
可恶!为什么这么没出息?!
兔子跟我都是!
我转身开门冲出去,一路飞奔过池厅。
“啊,你……”一位男仆端着托盘从接待厅走过来,急急忙忙想要拦阻,被我侧身一闪躲开,盘上的茶具匡啷作响。
我快步跑出高耸的黑铁门,在电梯前拚命摁着按钮。两位男仆慌张追了出来,围着我的身边转来转去却不敢上前拉扯,只在嘴里嚷着“拜托你留步,莫先生交代过--”
莫先生交代了什么我没听见也不想知道,只一个劲的往电梯里冲。
………我多希望那天希尔顿的电梯……也是这样…空空的…………
24
在疾风冷雨中拦了一辆计程车,本来是要回家的,但当车子开到巷口,我却反悔了。家里又冷又暗,又只有我一个人,我实在不愿回去。
我谎称临时想起有事,请司机先生载我到市中心。
下车时,雨已经停了,但风吹得更加猛烈,像是要刺穿衣服钻进来那样。街上的行人脸上都冻得红咚咚地,紧拉着外套急步行走,像是《北风和太阳》故事里赶路的旅人。
我也是这样顶着风走了一阵,才终于找到一家小咖啡店,躲进去取暖。
点一杯卡布奇诺,加两匙砂糖,喝了几口,身体并没有暖起来,只有心脏起了反应,变得跟咖啡一样苦。
没有逃避的余地,我知道,人生最重大的难题已经降临了。
长久以来,我幻想着,会有一天,在什么地方,喜欢上某个人,而他也喜欢我。我们会一起经历爱情的甜蜜和痛苦,我们会让彼此的生命变得更完整。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我固执死守着初吻,死心塌地的执着,就是想在身上留下一个纯洁的地方,献给我真心真意爱上的人。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到头来,初吻还是献给了客人,而我还喜欢上那个客人。
真倒楣。
真没道理。
我怎么会喜欢上那种自负、骄傲、自以为是,而且老是把我当小孩耍的人呢?我的初恋怎么会是这个鬼样子?
就连在希尔顿电梯里那次恶劣的初遇算在内,我也总共才见过他五次面好不好?
见过五次面,上过三次床,吃过两次饭,怎么我就喜欢上他了?
这其中绝对有问题。
绝对是因为他,所以有什么地方出了差错,所以我才会在见到他的时候,软弱易怒又神经兮兮的,见不到他的时候,就心不在焉,魂不守舍。
冷静下来,用我那经常考第一名的脑袋想一想,果然就发现了症结所在。
就是他。
他是问题的症结,要怪就该怪他。
谁叫他的脸孔和身材都长得这么漂亮,漂亮得就像是我梦遗性幻想的典型对象,所以我一见了他,就想要贴着脸靠上去,就像我一看到可口的草莓,就忍不住想一口咬下去那样。
如果没有吃过草莓,不知道世界上有草莓,那就算是没有草莓也不会怎么样。可是,一旦吃过了草莓,一旦发现了经历了它的香和甜,再看到草莓的时候,就会想再吃,如果不能吃,就会很难过。
他是草莓。
我以前睡过的客人都是烂橙子。
吃过成堆成打的烂橙子,突然间吃到草莓,天空就变成了粉红色心里也开出了花朵。我变得非常任性,血液里都是浪漫和甜蜜,我恨不得甩掉所有烂橙子,从今以后只要草莓,没有草莓,就不行。
但这怎么可以?
吃烂橙子是我赖以维生的工作啊。我的学费、课本、吃的东西、穿的衣服,哪一样不是靠吃烂橙子赚来的呢?
用理智的态度和世界妥协,是为了要自己的生活好过。
成年人总是这么做,而我再过一年又五个月就满二十岁了,应该也要这么做才对。
好吃的草莓我没办法抗拒,但也绝对不能因此就拒吃烂橙子。往后,我还是应该要兢兢业业的,继续跟糟老头子做爱,但是,不能再在老板那里做了。老板比我还孬,一定会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软劝硬逼非要我当他“专属”的。
我不能当他的“专属”。
我是自己的主人,我不是谁的小兔子。
我要吃烂橙子,跟老头子和丑八怪做爱赚钱,但当我需要草莓的时候,我就去找好看的男人睡觉。
对,就是这样。
坐下来喝杯咖啡,脑袋就开窍了,广告上总是这么说的。
我跟咖啡店老板打声招呼,把钱放在桌上,还另外放了不少小费。为了验证我的“草莓理论”,我决定这就去找实验用的草莓。
25
我在霓虹线灯的蓝光下,推开木门,走进silver。
这里是全城最的gaybar,我和杰他们来玩过两三次,每次都有好看的男人过来搭讪。
希望今天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