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撒和舵主之间绝对发生过什么,弥撒不想说,他也管不了,弥撒这人典型的学霸脑子傻逼心,只要是他认定的事儿别人说什么他都不信,张霆也不是他爸妈,点到为止也就可以了,更何况他自己这儿还单相思呢,夏成蹊看着老老实实和和善善,但他总觉得摸不透这个比自己还小几岁的美男。
紧闭房门的房间里,夏成蹊看了下时间,略有些犹豫,但还是拨通了电话。
“小陆子,如果你在床上也请务必暂停一下,我有件事儿现在就要说。”
“s!我真的没有在床上。”陆筝咬牙切齿的抓着手机。
“thanksd!你明天去攒个紫禁城群的同城聚会。”
“在我的生殖器正钻入一个温暖潮湿的小窝的时候,你就跟我说这破事儿?”陆忌咬牙切齿的抓着手机,小弟弟不争气的一软再软。
“你丫不是说不在床上鬼混?”夏成蹊无奈的抚着额头。
“老子在沙发上!hey,宝贝儿,来跟鬼王打个招呼。”电话里霎时传来一阵哼哼唧唧的声音,伴随着暧昧不明的吮吸。
“得得得,你记得就行了,拜。”夏成蹊赶紧挂了电话,不知道陆筝又从哪儿招来的宝贝儿,反正他从来记不住乱七八糟的一夜情人的名字,统称为宝贝儿。
□□群天边的那座紫禁城
(100人群)粉丝
凤紫陆首长爱吃鸡屁股
大家醒了没?这周末群内聚会怎么样?今儿给我报个名,我定位置。
重炙雷霆万钧
今年怎么这么早,群主也去么?
凤紫陆首长爱吃鸡屁股
我去。
姬妖弥撒
我待定吧,可能要加班。
姬妖天地会总舵主
我就不去了,家里有聚餐。
姬妖弥撒
我去!领导说不用加班了!
冰草达芬奇
楼上你太明显了
群里报名的大约有十多人,绝大部分人没有来,聚会暂定在一家叫‘奢靡’的大型夜总会,据说很有背景,陆筝选了顶级的套房,大客厅,一间主卧,两间客房。达芬奇本来不想去,他比较厌恶嘈杂混乱的,但因为跟弥撒住得近,被拉去作伴的。
张霆当然是哪儿有热闹往哪儿凑,乐颠颠就报了名,还特意为周末的聚会选了一件酷炫的战袍。
夏成蹊最近对他格外热情,晚上说晚安,早上说早安,他起床的时候还总能看到床头上摆着的三明治和牛奶,他根本没工夫想夏成蹊什么时候进他屋的,单看到烤的酥黄的面包,涂了酱汁的火腿和煎成心形的糖心蛋,张霆觉得自己的心都要化成一汪水了。
他吃完早饭走到客厅,正看到夏成蹊对着镜子整理西服,纯白色的衬衫被皮带紧紧的束缚在腰间,犹可感觉到柔韧紧致的腰身,他的手指正在系最上面的衬衫扣子,将优美的脖颈尽数隐藏,黑色的西服随着他的动作微微褶皱,整个人透出一股禁欲的美感。
张霆被迷得头晕目眩,目光不由自主的紧贴在夏成蹊身上。
“霆哥,我去上班了。”夏成蹊从镜子里看到张霆呆呆的表情,会心一笑,背对着张霆说了一句。
突然有种夫妻间交流的错觉,张霆心里甜甜的想。
“啊对了小夏,这个周末我可能有事儿,不能和你吃饭了哈。”张霆说的犹豫,其实极度舍不得,甚至有种想把周末聚会推了的冲动。
“行,正巧我也有事。”
“那个不是跟人约,就是朋友聚会。”张霆连忙解释道。
“不一定吧?晚上见霆哥。”夏成蹊眨了眨眼,转身拎上自己的公文包走了。
“啊?”张霆愣愣的看着他的背影。
陆筝定好了人数和地方就立刻跟夏成蹊汇报了,这世上简直没有比他更够意思的发小了。
“妥了,你想要的那位也答应去了,你到底想怎么样?”
夏成蹊思量了一会儿。
“那天你带着我去,不许说我是桃李鬼王,就说我是你发小,跟你去玩的,然后调戏我。”
“”陆筝默默地看了看自己的手机,再次确认下和自己通话的的确是夏成蹊。
“尺度你把握,稍微流氓点儿也行。”夏成蹊又补了一句。
“你不会是对我有兴趣吧,小生这里要吓尿了。”
“!除非我脑子被门挤了。”夏成蹊禁不住翻了个白眼。
“那你就是想那位吃醋?你幼不幼稚啊!这什么段数玩儿的手段啊!就你那长相谁不屁颠儿屁颠儿的往你床上爬。”
夏成蹊咬了咬牙,深吸了一口气。“他一直以为自己是攻,让他做受总得给点儿刺激。”
“啥刺激?”
“你装我的受。”
“我是直男!”
“陆叔叔的那把枪我记着好像丢了一天,被人拿去”
“得得得!我装!”
☆、第10章 伪装建议阅读
奢靡的地理位置较偏,不在三里屯喧闹的那片,据说由于老板是个gay,店里把每周五定为gay吧日,是北京圈gay们混迹觅友的场所,紫禁城里有直男有弯男,索性奢靡周末是对所有人开放的,加上有内部关系订到了包房,群里大家也一致同意。
张霆没买私家车,他不是买不起,是根本没有必要,国贸这片交通过于发达,凌晨一两点都络绎不绝的堵车让他看着忒堵心,他准备先去找弥撒,跟弥撒和达芬奇一起赶过去。
从家出来的时候,他特意挑了件黑色宽松的长袖,一条卡其色休闲裤,将裤脚微向里收紧向上挽了三折,挂在脚踝上,今年流行这打扮,喷了点男士古龙水,吹了吹头发,望向夏成蹊的房间,房门紧锁着,人一天都不在,不知道去干点儿什么。
他到百子湾,弥撒和达芬奇已经等他半天了,弥撒穿了一身骚气的皮衣,里面贴身的白色弹力低领短袖,刻意露出他最近刚练的胸肌。达芬奇就显得低调许多,黑色破洞牛仔裤,长款宽松毛衣,只是披肩的头发和精致小巧的脸实在有些男女莫变,但人家是艺术家张霆也理解。
他听说有些喜欢女王类型的男人还想约过达芬奇实践,在达芬奇想画人体伤痕肖像的时候还真同意过,于是那些人被抽了半个小时,给达芬奇当了一下午的人体模特,就再也没找过他,他最近模特有点短缺。
“张霆,我俩等你半小时了你是不是得给点儿雾霾补助啊?”弥撒故意挺了挺胸给张霆炫他的胸肌。
“你能在这儿吸霾完全是因为舵主来不了,不然我帮你管他要?”张霆作势要拿手机打电话。
“哈!今儿我把他手机黑了,你现在绝对联系不到他。”弥撒晃了晃车钥匙,得意的冲张霆一眨眼。
“您真是聪明,一个手机都没有他送你的装备贵,他再买一个不就完了。”达芬奇轻飘飘的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转身上了副驾驶。
“说不定他今天来找你哟。”张霆也得意的眨了眨眼。
“去你的乌鸦嘴!”弥撒呸了一声,过去开车。
他们赶到奢靡的时候,才不到七点,晚间场还没开始,有服务员领着他们奔楼上包房,舞池上零星有几个练习钢管舞的男女,达芬奇看的直皱眉,直嚷嚷自己的灵感都被打断了,被弥撒捂着嘴拽进了包间。
算上他们三个,现在来了九个人了,面孔都比较熟,只是不经常见面,张霆和弥撒忙着寒暄,达芬奇就安静的坐在里面喝茶。
七点半左右人基本快全了,场子也热闹起来,闲着也是闲着,大家凑在一起玩狼人杀,这把刚好张霆当上帝,达芬奇是狼人,弥撒是平民。
天黑请闭眼的时候,张霆就看见舵主穿着一套风衣推门走了进来,目光像剑一样直直投在弥撒身上,张霆倒吸了一口冷气,他看着舵主冲他摆摆手,插兜站到了弥撒身后,脸上表情丰富,说不出来的怪异。
“那什么狼人请睁眼。”等达芬奇睁开眼,张霆激动的用手指指着站在弥撒身后的舵主。
看我说什么来着!弥撒这个小贱人遭报应了吧!还黑人家手机!这不是找事儿么!
达芬奇默默的看着舵主“我要把我说脏话的第一次贡献出来了”然后发自肺腑的感叹了一声“草!”
舵主伸手轻轻拍了拍弥撒的肩,脸上变得面无表情。
“靠,谁碰我!达芬奇你是狼人吧,我感觉到他碰我了!预言家等会儿查杀达芬奇!我觉得他要杀我,巫师你要留着解药给预言家,大我就替神职挡这波刀了!”弥撒还闭着眼,着急的用手敲了敲桌子。
“那啥,大家先睁眼吧,来人了,弥撒你丫别逼逼了。”张霆怼了怼他。
弥撒睁开眼就觉得自己背后有人,转回头看见舵主似笑非笑的那张脸“靠靠靠!!!”他赶紧站了起来。
“坐下。”舵主一只手掐着他后脖子,一把把他按了回去,磕到了椅子边硌的他屁股生疼。
包间里一阵诡异的静谧,大家都不约而同的噤声,首先对来的这位不熟悉,其次,人人都有一颗燃烧着的八卦心啊!这一看就是你爱我我不爱你你烦我我不烦你的烂俗镜头,可耐不住这种镜头它就是吸睛啊!
舵主进而用胳膊勾着弥撒的脖子,微微弯腰,把身子凑得跟弥撒一样低,脸对着脸,眼瞪着眼,等大家都以为他要亲弥撒的时候,他单手从包里掏出一颗瑞士莲,递到弥撒嘴边。
“你喜欢的。”
弥撒满脸不耐烦的推开舵主的手,猛地一用劲儿,想把自己的脖子从舵主胳膊肘里解放出来,谁知那人用了力,勒的他好悬没翻了白眼,弥撒脾气本来就不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弄得他下不来台,他有些挂不住了,脑子上青筋跳了跳,啪的一拍桌子。
“撒开!不就是黑了你手机么!多少钱赔你一个!”
“你黑了我手机?”舵主挑眉看了他一眼,掏自己兜把手机拎了出来,一下午没有一条垃圾短信邮件,打开什么a都立马闪退,他把手机往桌上一扔,冲弥撒诡异一笑。
“草!你特么不知道啊!”弥撒顿时有些心虚,又不想周围人看笑话,憋得脸通红,他这人平时不拘小节脸皮还厚,真是少有这种时候,就在张霆想着要不要上去解围的时候,弥撒突然站了起来,哦不,是被人拽了起来。
“你跟我出来,我们解决解决。”舵主揽着弥撒的就要把人往外带,那架势好像根本不需要弥撒选择。
“你放开我,老子自己会走!”弥撒一路甩着人家胳膊,一路被带出了包房,全程脸色铁青。
屋里都是圈内人,似乎脸上都挂着心照不宣的笑意,所谓解决,要么打一顿,要么草一顿,至于谁比得过谁,就看本事了。
张霆尴尬的替哥们儿善后,“那啥,他俩经常打打闹闹的,甭理他们。”
大家笑的更了然了,“正常,按圈里习惯嘛。”
“不是,他俩都是主”张霆也不知道怎么了,说这句话莫名有些心虚,没说下去。
奢靡包厢外的场子也逐渐喧闹了起来,十点之前基本就是一些单纯喝酒放松的客人,听着劲爆的金属音,看着舞池里跳跃的肉体,暂时麻痹平日的烦恼。
陆筝穿了身娇俏的小西装,他酝酿了好久,在踏入奢靡的一瞬间挽住了夏成蹊的手。
夏成蹊浑身一哆嗦,赶紧把他甩开了,脸上挂着极度的不自然,“你干嘛?”
陆筝怪不开心的,他也装的很膈应,“靠,明明是你让老子装你的受,我啥时候穿过这么骚包的衣服了!”
“你让我适应适应,下次我保证还帮你偷你爸东西玩。”夏成蹊赶紧赔笑,安抚似的拍了拍陆筝的肩。
他平时穿的都比较青涩,当真像个出入社会的大学生,他也善于或者说喜于将自己隐藏在纯良的外表下,这平白让人省了不少事儿,又或者,以往强硬惯了,吃了不少亏,总算学会投机取巧了。
但他今天却换上了桃李鬼王惯有的装束,他穿着黑色的微微泛着亮的尖头长靴,尖头的皮质往往充满攻击性。他穿上了特意定制的德国海军少校军装,一丝不苟的系好每一枚金色铁锚浮雕的纽扣,脖颈上挂配骑士铁十字勋章,将自己包裹的神秘且迷人,这件衣服没有肩章,只是袖标上三条金色小粗线能够明显看出军部的特征。
从上楼这一路,夏成蹊吸引了足够多的目光,本来人就长得漂亮,身材挺拔,在扮上这么一套制服,没理由不成为焦点,陆筝站在他身边莫名有些骄傲,明明是一个人,却又完全不像一个人,没有人比他这个朋友更习惯伪装,更善于隐藏,就像他消失的那两年里,从没有人能找到他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