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是肖昊的那个“晴港”。
第73章
曾经他想要带着梁煜逃过去,从此什么都不再想,从此与世隔绝活地活在书中画中,过着永恒幸福平静日子的地方。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肖昊还满腔热情奋不顾身地爱着梁煜的时候,旁观的周筑琛曾经偷偷幻想过——在十年之后,或者二十年之后,在遥远的将来,长大成人的梁煜身边的那个长大成人的肖昊,该会是什么一副样子。
就该是他眼前现在看到的这样子。
肖昊就该穿着白衬衫,坐在洒满阳光的客厅里,惬意地逗着一只完全不听话的猫,膝上睡着看书看倦了的梁煜。
那一瞬间,周筑琛一个人站在玄关,无声哭了出来。
或许,你穿过了那么久的时间,寻遍了茫茫人海,终于找到了你的晴港。
……
可是我们呢?
像我们这种被你抛下的,永远在故事之外的人呢?
在肖昊这边的恋情开花结果的时候,周筑琛那边平凡无奇的感情线,却也终于快走到了撑不下去的那一天。
小周同志自打上了研二之后,就一直在做着教师助理的工作。二十五岁,在距离毕业还有一年毕业的时候,周筑琛就已经和学校签订了毕业后直接留校工作的协议,不用再为前途担忧。
因为工作已经敲定,导师便托关系找房管科分租给了他一套不到五十平米的公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每个月只象征性地收他二百块租金,条件则比他的研究生寝室要好太多了。
这儿从此成了周筑琛的一个新窝。
周筑琛觉得命运很是诙谐——寝室,新房,严续家,你以为它给你来了个“狡兔三窟”,实际上它只是预感到你要失去其中一窟,所以提前补给了你一个而已。
……
和严续分手的导火索,是近来有了别的男生在追严续,而且追得很疯狂。
那是个强来硬扭的主,总而言之就是要定了严续,高调直接地半点儿都不知道退缩。到工作单位找,到家里找,后来甚至发展到不是发半裸视频来“我在xx酒店x房间等你”,就是声泪俱下站在窗台上直播“你再不来找我我就跳下去”,十分的执着。
严续解释了很多次,周筑琛你相信我,他只是我以前的高中同学,以前在社团时候的后辈。
只是他最近失恋了我去安慰两个小时,真的只有两个小时而已,还是在公园里大庭广众之下,什么都没有做。结果谁知道怎么回事就缠上我了。真的都是他缠着我,我真的对他没感觉,但凡有一点感觉我天打五雷轰!
周筑琛完全相信严续对那个人没感觉。
甚至当事人自己也承认了“我知道他不喜欢我,但我就是喜欢他。而且说实话我从高中的时候就很喜欢他了,但是没有敢追,所以这次一定不会再轻易放弃了。”
周筑琛并不想管这番话里面乱七八糟的逻辑。他在意的是,他和严续原本和平安稳的小日子,就这样轻易被那个外来者打破了。
那段日子,经常好好吃着饭,就被敲门哭闹,传说中的“别躲在里面不出来我知道你在家”经常上演。周筑琛明明才是正主,反倒是不敢开门的那个,弄得邻居背地里指指点点,觉得他这人又是gay又是三,人生简直精彩纷呈。
除此之外,电话、视频更是满天飞。那家伙不但骚扰严续,还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周筑琛的联系方式,各种换着号码来。心情好的时候是可怜哭求,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是威胁咒骂,让周筑琛实在心情很是焦躁。
更别说难得的周末,和严续好好逛着街,那人又是要跳楼又是要喝药,严续又做不到完全不管对方死活,弄得周筑琛感觉实在很是心力交瘁。
其实,列举了这么多,也都不是什么大事。
真的不是什么大事。
自己的爱人被他人觊觎,那个他人正好有点神经病,这种事情真的在这个世界太正常不过了。如果只是遇到这么一个毫无技术性可言的对手就感到无法应付的话,估计所有当过万人迷肖昊男友的人,早就不等分手便忧愤而死了吧。
所以周筑琛并不是赢不了对方,他只是觉得烦躁。
或许就是因为这段关系本来“爱”的成分就不够多,平静祥和的日常一旦被打破,一切现实就陡然之间就还原了本来的面目。
周筑琛开始逐渐无法理解严续为什么总还要搭理那个“贱人”,开始介意严续为什么非要在意他的死活,并开始为严续因为那人要死要活的威胁而一次次丢下自己去找他那里而感到灰心丧气。
他记得陈都曾经说过,和肖昊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像是在坐过山车。
心情一会儿高到天上,一会儿跌落谷底。
虽然谷底黑暗又深不可测,可是为了那偶尔浮出水面的高高在上,一切辛苦都是值得的。
目前,因为那个男人的出现,周筑琛平淡的日子也急速向谷底下滑。在这下滑的过程中,他突然发现,自己却从来没有看过高处的风景。
和严续在一起,一直都是如白开水一般“还可以”的日子,却从来没有过“云端上的日子”。
所以,他自然不可能像陈都一样心甘情愿跌落谷底而没有怨言。
那个要抢走严续的男生确实有点神经兮兮的,但是周筑琛公正来说,那人比自己帅。而且非要说的话,虽然神经,不影响人家是正经大学毕业的,工作也不错。
一个比自己条件好的人,那么疯狂地想要得到一件自己并没有那么珍惜的东西。
所以,像自己这样的人还继续霸着严续,这样真的好吗?
如果换成那个人,他肯定会非常珍惜严续的吧?
他肯定也是看严续什么都好,才会破釜沉舟地做出这样没有退路的疯狂轰炸的吧?
如果是那个人,他肯定不会介意严续总是走调的歌声,不会汗颜他奇异的服装品味,即使自己不吃辣却还是会愿意纵容严续去点放了好多辣椒的菜吧?可这些自己都做不到。
自己对待严续的温柔,似乎一直都建立在觉得严续“更喜欢”自己的基础上。
而现在,周筑琛也不确定严续是不是还爱着自己了。
他总觉得,两人的关系如今似乎进入了一个互相都觉得“我对你的爱,只建立在你更爱我的基础上”的死循环,最后自然是无解的。虽然没有人愿意再多付出,却也没有人想过分手。
因为,难得三观相合又志趣相投,处了两年架都没吵过,根本没有什么必然分手的理由啊!
但是再深入想想,这样真的可以吗?
周筑琛曾经午夜梦回,也数次暗自问过自己,像我们这样虚伪的平静和温馨,真的可以坚持一辈子么?
但是每每这么想的时候,一回头看到严续的笑容,然后默契地坐在一起吃饭玩游戏,一起聊那些共同的兴趣爱好聊得滔滔不绝,分开的念头,就一次又一次被冲淡了。
然后进入下一个低落的循环,如此往复。
习惯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它真的需要强大的意志力和清醒的头脑,才能斩断那一丝让双方已经都无法再幸福的无谓的坚持。
第74章
说开的那天,是一个明媚的午后。
陈设简单的出租屋里异常安静。一张桌子,两杯清茶,直至最后都没有哭闹也没有争执。
周筑琛一件件地收拾了东西,拉着箱子出门,严续默默在旁边看着,人生中第一次点了支烟。
当行李箱拖到门口的时候,周筑琛有一瞬间想着,如果他能开口要我留下来就好了。
但是后来的日子里,他却一直在默默感谢严续,没有再那个时候留下他。
因为尽管分开之后必然会寂寞,也肯定有相当难熬的寂寞和挫败,从此更要独自一人要面对渺茫的将来而不知所措。但是,那是他们在人生的这个阶段必须要忍受的痛楚。
两个缺乏温暖的人互相取暖,在这个灯红酒绿的都市,仿佛是“相濡以沫”般地难能可贵。
但是事实的原貌永远是那句原话——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同样是寂寞,一个人的寂寞,不可能比两个人明明在一起,却分别仍旧能够戳痛心脏的寂寞更为可悲。
迈出门的时候,严绪突然问了周筑琛一个奇怪问题。
他问“周筑琛,你说,我们如果不是同志,而是一对普通男女的话,会不会今天就不会分手了了?”
周筑琛愣了一会儿,然后,苦笑。
“嗯,或许早就已经顺理成章地结婚了吧。可能孩子都满地跑了。”
“如果有孩子的话,就绝对不会分手了吧。”
“嗯,应该是……不会了吧。”
“是啊,就算是为了孩子,也一定会想方设法坚持下去的吧。”严续轻笑了两声,在烟雾之中,仿佛真的看到那番场景一般。
“就算我下班回来,看到屋子被孩子弄得一团乱,而你脸色黄黄的在满是油烟地做饭,我脑子想着办公室里打扮入时的美女同事,心里嫌弃你这个糟糠妻嫌弃得不得了——但是怎么办呢?都已经有了孩子了,日子也就这么过下去了呗,反正,跟谁不是过呢?”
“喂喂……怎么我是老婆啊?你是老婆才对吧。”
“呵……”严续无奈地摇了摇头“周筑琛,‘家庭’这东西……听起来真是不错啊,不是吗?”
“……”
“能够一起孕育后代的话,就算哪一天爱情已经变成亲情了,甚至说根本就没有爱情存在了,也还是能够作为家人一直在一起的吧。”
“如果能那样的话该多好啊,我其实很想跟你一直生活在一起啊。我们两个如果可以组成家庭的话,应该是不会吵架离婚的吧?”
“嗯,应该……是可以白头偕老的吧。”
就像是刚才描述的画卷里那场景一般。两个普通至极的男女,在枯燥的激情殆尽和琐碎的零星幸福中组成普通至极的家庭,一天天过着普通至极的日子,生儿育女,柴米油盐,渡过几十年的时光后,作为磕磕绊绊同平淡无论的人生战斗了一辈子的最亲密的战友,携手终老。
那一定也……很不错吧。
可是等周筑琛回过神的时候,他已经坐在了自己出租屋的客厅里。拖着一只行李箱,身边没有严续,也不再有那画卷中的任何一个零碎的画面。
他乱七八糟的感情生涯从这一刻起,再度清零重来。
——
第二天一大清早,刚刚结束恋情还没来得及怎么哀悼的周筑琛,就被肖昊夫夫给七手八脚拽出门去了。
“喂你们有计划之前都不先问别人,都直接绑架的吗?!”
“抱怨什么啊?”肖昊提着他的后领“这完全是出于我家程启人道主义的关怀吧!两人份的甜蜜温泉旅行还打包外带你小子去疗伤,你有什么可抱怨的?老子还不想带你这种电灯泡咧!”
来接的车是台suv,直接开到了宿舍楼下。车上几个不认识的哥们儿扛摄像器材的、带打光板的,周筑琛心说这是要搞什么?
“我和亲爱的顺便拍个写真啦,就当是低配版本的婚纱照吧。”
“拍那玩意儿干嘛?”而且,不是你的风格啊!
肖昊这人虽然长得很帅也很自恋,但是平时并不爱秀,连自拍都很少,更别说这玩意儿了!
“老子高兴!”
肖昊在车上一件件把休闲装换成拍照用的燕尾服“虽然办不了婚礼,但是其他该给我家小程的,什么婚纱照钻戒车子房子蜜月旅行,一样都不会少!”
程启闻言一愣,小声骂了一句“卧槽”“老子又不是女的!拍照也是你一时兴起吧干嘛算在我头上啊?还有我要你彩礼钻戒干什么啊!神经病啊?我们是要结婚吗?”
“说的也是,不如嫁给我算了?”肖昊眨眨眼“咱们去国外登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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