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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娱乐时代 第36节

作者:寡人吃辣 字数:7931 更新:2021-12-21 01:44:20

    机场人潮涌动,许铮然为莫轻歌一路保驾护航。莫轻歌并没有带多少东西,很轻便的一个背包。登机前一刻的回首,莫轻歌仍然看得清栏杆处不停挥手的大个子。他乘过很多次飞机,但这一次,突然觉得很温馨。微笑着,进入了机舱。

    对于米国,莫轻歌并没有太多的情感。在这里的记忆,并不能带给他幸福。

    他这次去米国是为什么?以前在米国所创办的公司,现在肯定是别人的东西了。在米国,除了那一间平民窟,也没什么好留恋的,但莫轻歌还是想回去看一看。——当然,回忆过去并不是此次旅行的主要目的。回忆,也永远不会是莫轻歌生命中的主旋律。

    系好安全带,感受着飞机起飞时的轰隆的噪音。耳旁是空姐甜美的提醒声,他看着窗外伸手可触的白云,轻轻地呢喃着“米国,我来了。”

    同时,在耳畔莫轻歌忽然听到了一熟悉的声音。——“hey,墨翟,你好!”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月溪歌”爱卿的地雷。么么哒

    s寡人快要阵亡于学习前线了,现在脑袋是一团浆糊,将就着看吧。

    ☆、第60章 旧事and故人

    忽的,一道年轻的带着活力的声音出现——“hey,墨翟,你好!”

    莫轻歌转头看向旁边的那位乘客,这位乘客自莫轻歌上飞机的时候就已经睡在这里了。身上搭了一件外套,还戴着眼套。眼套把大半张脸都给遮住了,再加之莫轻歌现在心情可以说上是颇为复杂,一时间竟然没有认出这人。

    那人见莫轻歌看了他一眼之后,就没有什么动作了。于是以为莫轻歌认不出自己,他露出笑容——这笑容,竟有一种君子端方,温润如玉的感觉。虽然这种感觉稍纵即逝,但莫轻歌还是确定刚才自己并不是错觉。若是这种笑容出现在唐天王的身上,恐怕他不会觉得很正常。可这笑容,竟出现在他的脸上,再结合着上次对他的分析,莫轻歌就觉得十分奇怪了。

    “好吧,请允许我再介绍一次,我叫方华。”方华伸出手笑着,“莫大明星,可别又忘了啊。”

    “我怎么可能忘记方少呢?”莫轻歌握上了那只手。心里疑窦顿起,记得几个月前,方华身上的那种矛盾感很重,沉稳儒雅与浮躁都在他身上有着一定的体现。可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这种矛盾就完完全全地消失了。

    他似乎将这两种迥乎不同的特质给融合在了一起。

    “方少是要去米国游玩吗?”莫轻歌先掌握了话题的主动权。在见到方华的一刹那,他想起了从原始森林出来之后和龙傲天的对话。关于那个黑客,以及关于莫名其妙的感情。那种熟悉感再一次地出现。

    似乎自方华出现之后,自己的心情就舒缓了不少,就特别想和这个人呆在一起……但事实上这种感觉,出现在莫轻歌身上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就像上次关于他那么久才发现许铮然对他的感情,莫轻歌可不会这么迟钝!

    再加之得以证实方华就是那个黑客,龙傲天又莫名其妙地降低,属于自己对许铮然感情的感知力。这一切不得不让莫轻歌怀疑——龙傲天是不是也将自己对方华的好感度升高了?或者,不止这些……

    莫轻歌潜意识里不想继续往下思考。

    也许是莫轻歌的伪装得太好,方华并没有发现莫轻歌的不对劲儿。“想去百老汇去看看。”方华笑得狡黠,“没准儿能在那里找到不错的灵感。”

    “灵感?百老汇?”莫轻歌一头雾水,但根据常识,他还是抓住了几个关键词,“歌舞剧?你喜欢音乐?”

    “怎么?我去不得?”方华反问莫轻歌,“那你去米国总不会也是准备去看歌剧吧?”

    “当然不是。”莫轻歌笑着说,“只是想要放松放松心情而已。”

    “别在意那么多,你已经很不错了。”方华被莫轻歌棱模两可的话给误导了,以为莫轻歌是在意赌约的事情。

    “我当然不错!”莫轻歌上扬眉,“不过方少莫不也是我的粉丝?”

    “……”

    “不然,你怎么对我的事情这么清楚呢!方少,等下我会给你一张珍藏版签名的。”

    “……”

    人类用十几万年从狩猎时代走到农业时代;用几千年又从农业时代走入工业时代;紧接着,又用一两百年从工业时代步入了原子时代;现在,又仅仅用了几十年的功夫,就从原子时代跨入了信息时代。

    飞机,是在1903年由米国的莱特兄弟所发明。到现在,已经有了两百年的时间。在这两百年的时间里,飞机的技术,无论是在飞行速度还是安全性能方面,都是一直在不断改进。

    人类文明都是在加速前行的,并且这个速度快到了令人恐怖的程度。而属于人类文明产物之一的飞机的变化,自然也是日新月异。

    然后,这可以得出什么结论呢?

    结论是——很快,莫轻歌和方华成功地到达了大洋彼岸。:3∠

    纽约虽然不是米国的首都,但作为一个曾经的首都兼第一大城市兼世界金融中心兼……的大苹果,其繁荣程度是可想而知的。

    登记好了酒店之后,两人就决定趁着现在天没黑商店没打烊,出去逛一逛。

    莫轻歌对于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可谓是熟悉无比。小时候曾在这里到处跑。卖报纸,擦皮鞋,洗盘子……他都干过。再大一点儿,十分聪明的他积攒了一些本钱之后,就开始买一些小东西小玩具了。

    可以这样说,莫轻歌七岁的时候,就差不多成为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了。到莫轻歌十五岁的时候,他就达到了很多人五十岁都达不到的成就。

    作为一个合格的导游,莫轻歌带着方华去了附近一些很值得一去的地方。在路过一个巷口的时候,莫轻歌的步伐微顿。从这个巷口走过去,向右走五百米,在向西北行走六百米,穿过有些肮脏的街道,就到了莫轻歌从小长大的地方。那里,是平民窟。一个被这座繁华的城市所遗忘的地方。

    贫穷,肮脏,疾病;谩骂,粗鲁,拳头。

    被驱逐,被追赶。蓦地,想起了他赚来的第一笔钱,是通过捡垃圾得来的。不过却是不敢让母亲知道。母亲疼他,不想让他去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赚钱。

    记得又一次,捡垃圾的时候不小心被一块生了锈的铁给划破皮肤,划了一道很深很深的口子。那一次他差点儿死去,原以为没什么事情,但没想到最后,小腿的那一块儿完全肿了起来,已经化了脓,紧接着就是全身发高烧。

    不敢告诉母亲,一个人窝在黑暗的角落里,咬紧了牙,独自承受着痛苦。

    自己将皮肤割破,让脓水流出,再用酒精清洗……

    方华看着陷入了沉思的莫轻歌“墨翟?”

    莫轻歌回过神来,摇摇头表示没事儿。

    第二天,两人就各办各的事情了。方华去欣赏西方音乐,而莫轻歌,莫轻歌他想先去看看自己的公司。哦不,是以前的公司。

    莫轻歌走在人行道上,双手插袋,一副悠闲姿态迷倒了不少人。

    公司名叫the sun shone,是母亲的一个提议。

    慢悠悠地走着走着,忽然停了下来,仰头。目光留恋在这幢大楼的第二十九层。那是以前公司办事的地方。

    莫轻歌笑了笑,眼前人员进进出出这幢大厦,忙忙碌碌。这幅景象,在以前自己在另一个角度欣赏过。第二十九层,端着一杯热茶,俯视着楼下。

    现在,还真有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昨天在通过酒店的电视,了解到自己的公司也将于今天被正式拍卖。是啊,既然莫轻歌已经死了,那为什么还不拍卖呢?

    摇摇头,带着惯有的面具笑容前行。

    ——“对不起。”

    一个高大的外国人用英语说道,随后又匆匆而去。刚才在前行的时候,这人不小心撞了莫轻歌一下。看他慌张着急的样子,这人看起来可能有急事。

    看着那人远去的背影,莫轻歌笑了笑,叹了一口气,“史密斯……”

    作者有话要说心累,周一就会知道成绩了,求安慰qaq学校总是不放假!!!快憋出病了!还要去上自习……

    另外,谢谢月溪歌爱卿的地雷,么么哒

    ☆、第61章 拍卖and往事

    前一世的莫轻歌是一个传奇,the sun shone虽然无法同ac这样的世界级顶尖大公司相比,但是却已经处于一流公司到超一流公司的过渡阶段了。

    并且,sun的发展速度令人瞠目结舌。在最开始的时候他的膨胀速度也很快,不过还可以让人接受,可慢慢的,其发展的加速度是一直在以平方倍增长。这样的速度,就有些恐怖了。他的实力,不知让多少金融界的大佬们暗自看好,或是警惕着这个异数?

    在前世死之前拿到的那个ac的合约,就是一个契机。如果莫轻歌没有遭遇那样的事件,他的公司肯定已经跻身世界五百强了。并且以他的速度,几乎所有人都能预料,将在未来十年之内,成为前十。

    可偏偏……

    好汉不提当年勇。能够做出如此傲人成绩的莫轻歌自然不可能是独身奋战,他身后也有团队。不过他的团队里没有热血无悔,至少是在核心团队里没有这东西。因为莫轻歌所网罗的这些人都是人精,不信那一套,而莫轻歌也自知自己无法用虚假的欺骗,来给他们画下一个美妙的未来陷阱。所以莫轻歌就直接用实打实的利益把他们这一群人给捆绑在了一体。

    但是……

    呵呵,现在“他”,已经死了。这条利益的绳索就会彻底斩断。那些人,是不会因为什么情分而做出些什么事情的。他们只会像莫轻歌那样,使利益达到最大化。

    不过有一个人除外,那个人就是史密斯。史密斯不笨,也不是什么圣母白莲,他有一些城府,有一些智慧。但是,他的这些特点,在莫轻歌他们这一群人的面前就完全不够看了。但史密斯却成为了the sun shone核心团队的一员。

    莫轻歌当然知道私下里那些自命不凡,和他一样贪婪无情的人有多看不起史密斯。史密斯也是出生平凡,虽然不像莫轻歌那样在贫民窟里,但也不是什么身世显赫之人。史密斯的家庭在米国只能算作中偏下。

    既没有显赫的背景,有没有天才般的大脑,是什么让唯利是图的莫轻歌允许史密斯进入公司的核心?

    答案是心。一颗火热跳动的心。莫轻歌知道,世界上最爱the sun shone的人不是他这个创办者,也不是那些高层,而是史密斯。史密斯不是对公司贡献最多的一个,但他是为公司付出最多的一个。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绞尽脑汁地去想最佳方案……多少次那间办公室里的灯亮了一个通宵,又有多少次看见那个高大的家伙,带着硕大无比的黑眼圈向自己迷茫地打招呼。

    并且,莫轻歌还知道史密斯几乎把自己当做了信仰。很好笑?一个没有信仰的人,成为了一个拥有光明的人的信仰。但事实就是这么的无理取闹。尽管莫轻歌想起来也很不可思议,但事实就是这样。莫轻歌伪装的目标只是,仅仅是隐瞒住自己一些不需要在人前出现的东西而已。从来没有哪个时候有过要成为别人的信仰的想法。因为他知道这太不可思议了,尤其对他来说更是如此。

    莫轻歌抬头,望向史密斯匆匆前往的那个方向,如今已找不到那高大的背影了。脑中火花一现,那方向,似乎就是昨天电视里提到过的the sun shone的拍卖现场!!

    皱眉,莫非史密斯是想要去拍下这座公司?诚然,在外界不明真相的人眼里,这座公司就是一个香饽饽。

    因为母亲,所以莫轻歌在成立这家公司的时候就立下了一份遗嘱。如果他死了,他所持股份将会全部以拍卖的形式给卖出去,所得的钱将会全部拿来,在一些发展中或是落后国家修建学校和医院。就算莫轻歌有孩子,除了基本的抚养金之外,这公司的股份,孩子也是一点儿也捞不着。

    在莫轻歌的眼里,母亲才是全部。至于后代子嗣,抱歉,从来不在他的计划之内。这,大概是他为数不多的善良之一了吧。因为他知道,他不具备拥有孩子的基本条件。

    回到公司股份的问题上来。莫轻歌是最大的股东,拥有公司百分之六十五的股份。市场上面的散股大概有百分之九。公司的核心团队除开莫轻歌自己一共有六人,每人持股份大约在百分之四左右,其余的百分之二是赠给了一家医院。

    史密斯手上有着百分之五的股票。如果史密斯把手上的股份全部卖掉,那么他这余生是绝对衣食无忧了。可是……莫轻歌叹了口气,那个人可不会这样啊。

    不知怎的,莫轻歌想要去拍卖会现场看一看。但是呢?现在他连拍卖会的门槛儿都进不去。

    “叮!特大好消息!宿主只要花费十娱乐币就能达成所愿!只要十娱乐币!只要十娱乐币!”

    系统突然的响声让莫轻歌笑了出来。然后,他轻轻地说“好。”

    忽然一阵天旋地转,莫轻歌感到从未有过的眩晕。再然后,等着股眩晕感退下去之时,他发现自己正漂浮在拍卖场的上空。的确是漂浮,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透明。并且,如果莫轻歌如果能看见自己的脸的话,他会发现,这正是他前世的模样。

    “灵魂出窍?这费用还真是不低啊。”莫轻歌喃喃道。

    “叮!已扣除娱乐币。宿主目前娱乐币值为二百二十二。”

    莫无语,懒得去计较系统的这些恶趣味,他开始津津有味地欣赏下面的好戏。在拍卖之前拥有股份最多的是一个他不认识的人,似乎是拥有百分之十九的股份,看来是那几个人把股份全都转让给他了。其次就是史密斯,百分之十。大概是把市场上面的散股都收了大半。可是,史密斯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收购了这百分之五的股票,现在还要参加这场拍卖。他哪里有那么多的钱?莫轻歌眸色渐深。

    相比于下面的人的急切,莫轻歌这个漂浮在上空的灵体就显得十分悠闲了。拍卖的结局既在莫轻歌的预料之外,又在他的预料之中。史密斯拍下了百分之三十三,再加上那百分之十,成为了第二大股东。

    闭上眼,扯动嘴角。在莫轻歌消失的那一瞬间,史密斯若有所感地朝空中一望。

    莫轻歌睁开眼的时候还是在街上,已经有好几个人围上来询问莫轻歌需不需要帮助了。毕竟一动不动地闭着眼在人潮当中,站上个半个多小时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寡人终于明白了作死的终极含义!:3∠

    哼哼,才不会说上一周存稿箱为什么被忽略了!

    ☆、第62章 侦探and凯文

    莫轻歌现在要去的地方是一家久负盛名的侦探事务所。这一家事务所的确很有名气,不过这是在知道这家事务所的人眼中。事实上,整个米国知道有这家事务所存在,并且能够找到的人是少得可怜。

    这家事务所很有能力,来头也很大,黑白两道上都有不错的关系。事务所的老板开这个事务所也不过是玩玩而已,接不接案子,全凭兴趣。

    也就是说,任你出多大的价钱,只要人家不乐意,没那个心情,那就该回哪儿就回哪儿吧。

    而现在,莫轻歌则要去这一家早已好奇的侦探社。去那里干什么?当然是关于那个杀手啊!虽说系统规定要达成任务之后才允许去报仇,但是,并没有限制在完成任务之前查找线索。

    在前世,莫轻歌对这家侦探所已有耳闻,也打听了一些小道消息。譬方说这其老板很喜欢华国文化,可谓是深深痴迷。再譬如说,这老板对华国美酒情有独钟,这种喜爱已经达到了一种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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