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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 第13节

作者:浮图 字数:9053 更新:2021-12-21 01:25:05

    方牧无所谓地笑笑,撑了下膝盖,站起来,“我要走了,你就不用送了,怪肉麻的。”

    老五动了动嘴唇,眼神复杂,欲言又止。

    方牧背对着老五吊儿郎当地挥了挥手手,走了,没有回头。

    天还没亮,街上冷冷清清的,飞虫寂寞地绕着路灯旋转,没有出路。巷口,一个高大的男人正低头点烟,听见脚步声,他抬起头,一张国字脸被一道可怖的疤分成了两半。

    “老马。”方牧在男人面前立定。

    老马面无表情地点点头,“事情办完了?”

    方牧的脸上带着浓重的讽刺,“有时候我真的挺讨厌你的。”

    老马咧了咧嘴,“我知道,因为我总是习惯打破你们一些天真的想法。”

    方牧沉默了片刻,说道,“抱歉。”

    老马有些意外地挑了下眉,下一秒,他的瞳孔瞬间放大,瞪着近在咫尺的方牧不敢置信——一管注满了肌肉松弛剂的注射器猝不及防地插进了他腰侧的肌肉里,他最后的视线里,是方牧如同一只猎豹一般,敏捷地消失在黑暗中。

    第三十二章

    三年后。

    酒席办在本市最大的“豪庭”,方措在门口的来宾薄上签了自己的名字,送上礼金。五星级酒店服务周到,立刻有身材苗条面带微笑的服务员领着方措去了自己的席位。席开了三十几桌,除男女双方的亲戚、朋友,还有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公司的员工,每个人都给安排好的固定的座位,省得不认识的人坐到一桌,彼此尴尬。一眼望过去,满眼是如同流水线上作业出来的笑脸。

    远远看见老五一脸喜气洋洋地周旋在一众亲朋好友之间,胖胖的脸上见牙不见眼,室内空调打得很低,他还是满头大汗,不停地去扯勒着自己脖子的领带。

    方措被安排在男方朋友一桌,桌面上的人他并不认识,人家看他年纪小,也只当是哪个亲戚家的孩子。酒宴开席,山珍海味流水似的摆上桌,每桌还开了一瓶一万块钱的酒,每个人看起来都很满意的样子。

    老五满场敬酒,敬到他们这一桌,拍着方措的肩,对桌上的人说“哎,这我一个侄子,亲的,你们都给照顾着些啊?”

    桌上人自然满口应是。方措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敬到老五面前,“孙叔,恭喜啊!”说完,自己一口饮尽了,满桌轰然较好。老五瞧着已经长得比自己还高小半个头的少年,不知怎么的,鼻子一酸,赶紧低头掩饰了,哗啦啦地也往自己酒杯里倒满了酒,点头欣慰道,“好,今天孙叔就干了这杯。”说完,也是一口饮尽。

    那边今天满月宴的主角被抱了出来,老五那点子伤感的情绪不翼而飞,又恢复满脸红光,“小措,看过妹妹没有?”

    方措笑着恭维,“看过了,跟孙叔你长得真像。”

    老五顿时更加得意,那边又有重量级的客人到了,老五拍拍方措的肩,“小措,今天孙叔顾不上你了,你自己吃好。”

    方措点点头,瞧着老五以与他身材极不相符的敏捷脚步走到门口,脸上挂起无懈可击的笑容与人寒暄。方措坐回座位,桌上的人比一开始热情了不少,不停地招呼方措吃菜。

    刚满月的小孩儿被裹在红色的襁褓里,身上挂满了金手镯、金脚镯、金挂锁,眉心点着一点红色朱砂,喜气洋洋的,被外婆抱着如同一个展览品一样在亲戚朋友之间被展览,顺便收获各种各样的赞美和祝福。方措看了一眼,小孩儿长得不好看,黑皮肤,塌鼻梁,小眼睛。可再不好看,也是父母的心头肉,是捧在手心里的宝贝。

    方措没有等到酒席结束就离开了,看老五忙得抽不开身,也就没跟他打招呼。走出觥筹交错的宴会大厅,耳朵一下子清静起来,他捂住有些隐隐作痛的胃——昨天画图纸滑到凌晨三点才睡,早上起来什么都没吃,就过来参加满月宴,刚刚又喝了一杯酒,他的胃有些造反。

    才走到酒店门口,准备打出租回去,老五急急地从里面追出来,一路小跑,一路喊“小措,小措,等等。”

    方措停下脚步等老五,“怎么了,孙叔?”

    “这个,你拿回去。”老五手里拿着一个红包,正是方措送的礼金,不由分说地要塞给方措,嘴上埋怨,“你说你凑什么热闹,孙叔能收你这个?”

    方措赶紧双手推拒,“别,孙叔,我就一点心意。”

    “行了行了,你的心意我知道,这个你拿回去,你一个小孩儿,送什么礼?没这个道理。”

    方措说什么都不肯收回,“那就当我是替我叔送的。”

    老五一愣,提起方牧,他一时五味杂陈,动作就这么一缓。方措就趁着这个机会拦了辆出租,朝老五挥挥手,“孙叔,那我就回去了。”

    看着少年钻进车子,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他低头看看依旧没有还出去的红包,叹了口气。

    方措下了出租,经过自己家的一条窄巷,看见一对少年男女躲在里面接吻,女孩儿靠在墙上,漆黑的直发烫了离子烫,阳光下有年轻的光泽,白净皮肤,清秀脸庞,身上是改良过的高中校服。少年穿白衬衫,衬衫纽扣并不完全扣满,下摆一半塞在裤子里,一半露在外面,一手拎着书包背在肩上,一手撑在小巷的墙上,将女孩儿半包围起来,完全是一副落拓不羁的情场老手模样。

    方措只看了一眼,就目不斜视地离开了。

    粽子摇着尾巴欢快地跑回来,绕着他的脚呜呜叫着讨食。方措进了屋,打开冰箱,冰箱里还有一点冷饭,他把它拿出来加热了一下,拌着昨晚吃剩的排骨汤汁,倒进粽子的食盆里。粽子欢实地埋头开吃,黑黑的鼻子一耸一耸的。

    方措蹲在地上,默默地看着三年来唯一不离不弃陪伴着自己的畜生,似乎有些走神。正午强大的阳光直照下来,院子里花木繁盛,柚子树碧绿的阔叶投下一片阴影,石榴树上结了累累的硕果,一派喜人,但从屋檐下投射在地上的一人一狗的影子,却无端地有些孤单寥落。

    一个少年挎着书包吊儿郎当地走进院子,白衬衫,黑裤子,一双潋滟的桃花眼带着玩世不恭的笑意,正是刚刚在巷子里上演“青春的诱惑”的主角之一——方子愚。

    方措站起来,瞟了他一眼,见怪不怪,“你又不回家?”

    方子愚熟门熟路地将书包扔到椅子上,问“有吃的吗?”

    “没有。”方措面无表情地进了屋,走到厨房,拧开水龙头洗碗。

    方子愚也不在意他的冷淡,自力更生地走到厨房,找出最后的一点冷饭拌着排骨汁,毫不嫌弃地端到屋檐下,蹲在地上,与狗作伴。过了一会儿就开始发表他毫无用处的废话,“别说,你家粽子真是丑出一定境界了。”

    屋子里传来哗哗的自来水声,自然没人理他。

    方子愚扒一大口冷饭,接着无用地叨叨,“哎,你家狗子上回不是在勾搭裁缝店的那条西施犬吗?勾搭上了吗?”他停了停,自己给自己接话茬,“算了,当我没问,这磕碜长相,人家西施犬是得有多大的狗生勇气才能接受啊。”说完,还装模作样地哀叹,“唉,我可怜的找不到老婆的粽子。”

    不知道什么时候,屋子里的水声已经停了,方子愚也停止了叨叨,端着饭碗,抬头望天。天空湛蓝,阳光炽烈,直击他的眼皮,眼睛酸涩,有种要流泪的冲动。过了片刻,他低下头,埋头大口大口地往嘴巴里扒饭,好像要将那不合时宜的忧伤和脆弱全驱散出去了一样。

    卫生间里传来呕吐的声音,方子愚回过神,站起来往里瞧。卫生间的门关上了,他站在门外,有点担心,“喂,你怎么了,没事吧?”

    方措将中午在酒席上吃的那点东西吐了个一干二净,直吐得胃灼烧般的痛,他头晕目眩,浑身虚脱,滑倒在瓷砖地板上,瓷砖冰凉的温度透过单薄的衣料洇到他骨子里,很冷。听到方子愚在外面问,强提起劲,回答了一声没事,按下冲水按键。

    哗啦啦的马桶冲水声中,他曲起双腿,将头深深地埋在双臂之间,不肯让任何人看到他脆弱的模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感到胃得到了一点舒缓,力气渐渐回到身体,撑着身体站起来,洗了一把冷水脸,打开门出去。也没管方子愚在干什么,径自上了楼进了房间。他进的不是自己的房间,而是方牧的。方牧走后,他晚上就一直睡在他的房间。

    房间里的家具摆设极其简单,规规整整,没有半丝个人印记。方措虽然睡在这儿,却从不改变这里一丝一毫的摆设,也不将自己的东西带入这个空间,似乎这样,才能保留住方牧曾在这里的一丝气息。

    他闷头闷脑地扑倒在硬邦邦的床上,深深地吸了口气,手习惯性地伸到枕头下面,直到摸到坚硬冰冷的刀鞘,一颗心才稍稍地安定了点,迷迷糊糊睡去。

    不知道睡了多久,楼下院子里传来叫他的声音,他惊醒过来,有一瞬间的仓皇和狂喜,但很快,他就清醒过来,说不上失望,因为已经习惯。楼下确实有人叫他,竟是很少出现的房东的女儿。

    方措应了一声,下楼。房东的女儿将近四十,一副典型的南方女人的长相,脸相薄,尤其是鼻翼这一块,皮肤绷紧了似乎可以看见下面的毛细血管,瞧见方措,先是一笑,“你在家呢。”很和气。

    方措在这里住了多年,虽然不常来往,但出出入入抬头低头,该知道的也知道了,方措长得好,又是那种传统的好学生,知道小孩儿一个人住,先前还有一个叔叔,后来叔叔也不知所踪了,心里总忍不住叹息。

    “乔姨,有什么事吗?”

    乔姨脸上现出一点为难,“是这样的,你也知道我们家早不住在这街上了,我妈年纪大了,前不久刚诊出心血管有点毛病,我们全家决定了陪她去上海住院治疗,那边开销大,我们就想着,这房子反正也没人会回来住,干脆卖了。”

    方措一呆,“要……卖房子。”

    “是这样的,也是没办法。你看你们在这儿住了这么多年了,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我们也不会想着卖房子。你看你是不是跟你家大人商量一下,早点做准备,不然到时候手忙脚乱的,我们也过意不去,实在对不住得很……”

    余下的话,方措什么都没听进去。他呆呆地回头看向那栋饱经风雨的木房子,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他跟方牧的家,要没了。

    第三十三章

    淅淅沥沥的雨落下来,碧绿的树叶被洗刷得干干净净,透着新鲜油亮的光泽,树下的野花被打得东倒西歪,前几天被烈日晒得干裂的泥地很快变得一片泥泞,空气里都是一股混杂着雨水的土腥味儿。

    忽然一阵噼里啪啦的枪声,几乎与此同时响起了鸡慌张惊恐的叫声,无数鸡毛乱飞,又被雨水打落到泥地里。枪声安静后,靶道上还有五六只鸡在悠闲地散步,惊慌之后,这些鸡无视躺在靶道上的十几只同胞,依旧该干嘛干嘛,无比淡定。

    射击位上伏趴着十名身穿迷彩训练服的年轻战士,面面相觑,咽咽不存在的口水,显得比靶道上的那五六只鸡还要紧张。

    “哟,裤子都脱了就给我这个呀?”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从他们背后响起。

    一个男人交叠着双腿,悠闲地躺在一把折叠躺椅上,头上顶着一把黑色的伞,手上拿着一个望远镜,只露出挺直的鼻梁和形状完美的坚毅下巴。

    “报告!”一个战士从泥地里利落地爬起来,如同一根标枪般笔直地站立在男人面前,大声说道,“因为雨水阻碍了视线才导致了失误。”

    男人将望远镜拿下来,那是一张模糊了年龄的脸,五官锋利如刀,竟生出一点妩媚的感觉来,左眼角有一条短短的疤,懒懒地耷拉着眼皮的时候显出凶相来,听见辩驳,冷笑一声,“这是理由吗?”

    年轻的士兵嘴角抿成一条线,军队生活让他学会不去反驳教官的话。

    “射击之前就该针对周围的环境、天气因素而做出相应的调整。一群菜鸟,战场上谁他妈给你开第二枪的机会?”

    毫不留情的数落让一群原本还心高气傲的士兵涨红了脸。男人从躺椅上站起来,才发现他长得很高,一身军装勾勒出飒爽的英姿,随手将望远镜扔在躺椅上,迈开笔挺修长的腿,拿过一把步枪,就着一种看起来极其轻松惬意的姿态,砰砰砰,以极其规律的间隔时间,快速地开了六枪。

    旁边有胆大的士兵迅速地拿起躺椅上的望远镜,一瞧,惊呼,“我操,全部一枪爆头,牛!”

    男人却没有什么得意,放下枪,“行了,收工,去把那些死鸡收拾收拾送到食堂去。”

    男人脚尖一转,就要离开,忽然又定住了,身子后仰,食指点向那个最初说话的士兵,“小菜鸟,我下个月的内务就归你了,嗯,我床下堆了十几双袜子还没洗。”说完也不管士兵的脸色,施施然地走了。

    老马站在靶场外将这一切看在眼里,见方牧出来,忍不住哂道,“欺负新人就这么让你有成就感?”

    方牧挖挖耳朵,厚颜无耻地说“聊胜于无吧。”

    老马被噎住,一时说不出话,瞧着如今生龙活虎的方牧,很难想象,一年前,他还躺在基地医院里半死不活的,医院几次下了病危通知,他却硬生生地从死神手里挣回了一条命。老马不由地回忆起第一次见到方牧,他还是跟那些刚刚那些被选拔进后勤支援部队的菜鸟一样的年纪,甚至更年轻,经验丰富的老马很快发现了这个年轻人所具备的一切成为一个优秀特工的特质,他自信到甚至有点自我,不相信任何人,习惯打破一切规则,几乎达到完美的身体素质。可以说,这么多年来,方牧是老马打造的最出色的作品。

    不过,这样的人,同样也是危险的,上头一直不大放心方牧,放这样一个人回到社会,无疑是将一把人形兵器置于毫无反抗能力的人群中。因此,他们对方牧采取了某种安全措施,老马就是其中的一把安全锁。

    面对方牧的质疑,老马面不改色地解释,“国家财产不容有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这个人也属于国家财产,对你所做的一切都在规定范围内。”不过,这样的措施从被方牧察觉的那一刻开始,已经失去了功用。

    三年前,方牧摆脱老马后就失去了踪影,他执行任务多年,自身资源不是常人可以比的,他的警惕心重,很多东西连老马都不知道,他若想要消失,几乎没有人能找得到他。直到一年前,老马收到一条关于四面佛的信息,信息来源不明,但所有的迹象都表明,这条信息极有可能来自方牧。

    老马当机立断,带领小队前往中缅边境。进入目标森林一个昼夜后,他们发现两具被绑在木桩上的尸体,从尸体上的伤来看,是被豺狗活活咬死的,尸体已经开始发臭腐烂,那场面太触目惊心,即使见惯生死经验丰富的战士也忍不住反胃。

    从他们仅存的物品衣物。他们辨别出其中一具尸体的身份,是东南亚一带赫赫有名的毒枭,东南亚最大的龙头庾柏凉死后,手下势力被瓜分,其中分得最大一块蛋糕的就是如今这具残缺不全的尸体。

    四面佛——这个名字凉飕飕地窜入心底,毒舌一样嘶嘶地吐着信子。

    紧接着,他们就遭遇了一场丛林战,对方似乎把他们当成了别人,火力太猛,几乎是压着他们打,子弹贴着头皮乱飞。无线电里突然出现一个嘶哑的声音,“老马,是我。”是方牧。

    若不是情况不合适,老马简直想破口大骂,“方牧,你他妈在哪儿?”

    无线电那头还来不及说话,就传来一阵密集的子弹声,老马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等了一会儿,枪声安静下来,方牧喘着气的声音再次响起,“我没事,老马,里面有一份大礼送给你,法提麦,你们一直追踪的恐怖分子头子,他身边除二十个信徒外,还有一支国际雇佣军,我已经解决了他们的狙击手,但我怀疑可能有另一个狙击手。法提麦的手下不足挂齿,要注意的是那支雇佣军,不是一般水平,我已经跟他们正面交过火,小心,操!阴魂不散。”

    无线电里又传来一阵紧接着一阵的密集枪声。过了很久,方牧的声音才再次响起,严重失血让他身体发冷,声音也有些飘忽,“在这种时刻,看到这么漂亮的夜空,值了。”

    老马一愣,下意识地抬头,被密林遮盖夜空露出一角,月亮皎洁,却挡不住星辉灿烂。老马刚想骂方牧发什么神经,这种时刻居然还有风花雪月的心情,就听见无线电那里静静的有些不同寻常的声音,“唉,忽然有点想我家小崽子。这么一刻,觉得那几年时光真是跟偷来的一样。”

    老马来不及说话,就听方牧已经恢复了正常声音,“行,就这样吧,我还有点私人事情要处理。”

    老马头皮一炸,知道他口中的私人事情是什么,立刻严厉地说道“方牧,你给我听好,不许私自行动了,等着跟部队汇合,四面佛不是你一个人的事!”

    “就是我一个人的事!”方牧的声音出奇的冷静,“如果我不亲手解决了他,我永远别想睡个安稳觉。”

    “方牧,我知道你觉得他变成这样是你的原因,但是我告诉你,你不该这么想……”

    方牧打断他,“没什么该不该的,方敛就该死吗?”然后,他就单方面关掉了通讯设备。

    老马再见到方牧,是跟四面佛一起,那个几乎被妖魔化的男人并没有三头六臂,他很年轻,甚至称得上漂亮,眉心一点嫣红的胭脂记的让他看起来有点雌雄莫辨。脸色是一种不正常的苍白,看起来身体并不好的样子,但是双目充血,整个人呈现一种癫狂状态。

    已经是强弩之末的方牧将刀尖插进他的前胸,使劲儿往下压,一点一点压进他的胸腔。那个男人却丝毫不惧地紧紧盯着方牧的眼睛,咧开嘴角,露出一个令人胆寒的扭曲的笑,他伸出一只手用力地抠挖着方牧被子弹射穿的伤口,张开嘴一口咬在方牧的颈部大动脉上,鲜血从他的嘴角溢出来……

    那场面简直像现场版的《行尸走肉》,老马的心一颤,一枪打在男人的眉心,男人双目圆睁,却丝毫没有松口,老马一脚踢在他身上,试图将他踢开,男人却死了都不肯放过方牧,纹丝不动。还是后来的一个队员,上前用力地将掰开了两人,才发现男人的手指已经生生地穿过了方牧的肩头,挖下了一块肉,而他的嘴里还含着从方牧颈部咬下来的一块肉。

    那时候的方牧,已经濒临死亡。

    雨还在下着,两人都没有要躲避的意思。老马伸出手指指了指天上,说道,“上面要调我过去,估计就是下个月的事。”

    方牧一愣,随后咧嘴一笑,“那恭喜啊,高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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