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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那个死活要献身的… 第4节

作者:夏利 字数:18977 更新:2021-12-20 18:43:55

    郑哲真的爱我吗他究竟爱我什么

    我倚靠在厨房的门口,看着他准备我们的午餐。他炖了猪脚汤,蒸了杂粮饭,手边还摆着一盘卤菜,现下正翻炒着青椒土豆丝和我习惯只弄一道菜不同,他更喜欢做很多道菜,为了及时吃完,每道菜的分量都不多。

    他系着浅蓝色的围裙,棉布的室内衣并不贴身,但围裙的系带仍旧勾勒出他细细的腰身。这家伙最近半个月里已经长了不少肉,可还是瘦得厉害,简直我一只手就能抱起来。

    我一边看着他做饭,一边考虑着要不要让他多吃一些高热量的食物,然后再让他每天锻炼,争取能恢复我头一次触摸到他身体时的体型。那时候他也偏瘦,但好歹肌肉流畅,非常健康。

    吃饭的时候郑哲忽然说“我朋友送了两张健身卡,下午一起去”

    我看看他,不相信这么巧的事件没有他的手笔。

    不过无所谓。

    他就是这样的人。

    “好吧。”我答应下来。

    他紧接着又问“你会不会开车”

    我会不会开车这个问题咳,我不信你不知道。再说我这么遵纪守法的人,不可能无证驾驶的。

    “会。”我还是说。

    郑哲便很轻地微笑了一下“那下午你开车吧,好认认路。”

    我无可无不可地同意了。

    停在车库的是一辆崭新的银白色奥迪,自动挡,后视镜上悬挂着红色的中国结。我坐上车,疑心这不是郑哲的布置无论怎么想,他都不像是喜欢中国结的样子。我认为他的审美会偏向于挂上一块玉饰,或者直接不放任何装饰。

    但他什么也没说,我就什么都没问,只是按照他的指示开车。

    对我来说出门是一件令人厌烦但又必须去做的事情,而且从本心来讲,我也很难说自己的的确确一点儿也不喜欢出门。我其实还挺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走上一会儿的,如果我要去的地方足够安静,人迹罕至,或者人多但是没几个人会关注我,那么适当地出门于我而言也是一件乐事。

    郑哲应该是知道的。他一贯擅长满足我的心意。所以我也就不觉得和他一起出去是一件需要仔细思索的事情。

    谁说得清楚又或者我只是不介意和他一起出去。

    我在他的指引下把车开进停车场,里面的车辆停得满满当当,不少都是顶尖的豪车我认识很多跑车,尤其是非常优秀的跑车,当然,不是出于本身的爱好,而是因为赛车游戏这大概是个有钱人聚集的、传说中会费无比高昂的健身俱乐部。

    郑哲还坐在我身边,非常安静的样子。我停下车却没有急着出门,摩挲着方向盘,忽然问他“你想做什么”

    “我太久没有露面了。”他坦荡地说,“出来见见人。”

    隐含的话没有说,但我们都心知肚明顺便让我也见见人。

    天知道我讨厌这样的场合。我不喜欢过多的注视和刺探的提问。某种程度上说我对社交兴致缺缺是出于一种喜爱独处的天性,甚至与过去的悲剧无关,充其量悲剧只是加重了这种倾向而已。

    我一时间有些不能理解为什么郑哲这么急躁,因为他是那种从容不迫而又擅长布局的人,我以为就算有一天我们真的能走到这一步,他也会小心设计、仔细安排,并且会不动声色地做好铺垫,让我有个心理准备。

    而不是像今天一样,突然告诉我,要带着我去他日常所在的圈子里。

    我的第一反应是抗拒,可对上郑哲的眼神,又觉得有什么不对。

    天知道。他可从来不敢在我面前这么坚定地表述自己的意愿。多数时候,我自己都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他就已经妥妥当当地把所有会让我不愉快的事情都处理好了,保证不会在我面前泄露分毫。

    也包括他自己的心情。

    我真是看不懂他,虽然多数时候,我也从来都没有试过这么做。

    “走吧。”我说。

    姑且一试好了。

    第23章

    我下定了决心,可郑哲反而伸出手,阻止了我开门的动作。

    他的手因为过于用力而微微发抖,青筋毕露,但放在我身上的时候,仿佛所有的力气都无所适从地消散了,轻柔得像一件绸缎的内衫。

    我停住,转过头看着他。

    “回去吧。”郑哲低声说。

    他没有闪躲地和我对视,温柔的眼睛透出一股怎么也掩盖不住的暴戾。这种怪异的情绪就像燃烧后残留的灰烬,灰白,滚烫,易于引起森林火灾。

    我说“我不下车,你把话说清楚。”

    “是我错了,你不想去就不去。”

    “我没有不想去。”

    他抖得更厉害了,看我的眼神有一瞬间让我觉得他已经目眦欲裂。但他说话的语气还是轻轻的,很温柔地哄我的样子。

    “我们不去了。”他只是翻来覆去地这么说。

    这家伙恐怕还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表情。

    焦躁,惶恐,愤怒,各种情绪在他的脸上交替闪现,他完全无法自控。那张完美无缺的面具终于破裂了,豁口里是一个不那么温和有礼的、隐约有些疯癫的郑哲。

    可我看到却不觉得开心。

    像是某一天雨后捡到一个泥水狼狈的蜗牛壳,破损的豁口暴露出柔软脆弱的内里。你不由地要忧心它该怎么活下去,因为即使在它的壳完好无损的时候,摧毁它也不过是一个念头的事情。

    脆弱得让人心痛。

    这一瞬间里我终于明白郑哲一直以来给我的违和感了。他是个强者,毋庸置疑,可他对我的态度和姿态里总是透露出处于生命边缘的惶然,像是生于乱世的平头百姓,夜夜都因为不知是否会到来的匪徒不得安眠。

    我从来没有设想过这家伙是个好人,像他这样成功的商人是不能用“好坏”来定义的。

    但直到这一刻我才意识到他有多危险谁也不知道一个人能在恐惧面前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情,何况这个被恐惧折磨的人还有钱有权。

    不能说在一刹那中我没有生出对此的惊异和恐惧我掩饰得很好,但我自己心里知道可很快的,心痛和爱就将这份恐惧掩盖了,转化为一种莫名的悲哀。

    我忽然想吻他,我也这么做了。

    他尝起来十分僵硬,可舌头在僵硬中依然温顺地向我展示他的顺服和柔软。他颤抖的手渐渐安静下来,我离开他的嘴唇,又吻了吻他的额头,说“走吧。”

    既然是因为你想来我们才来,你想走,我们当然也可以马上就走。

    我系上安全带,发车,准备离开。如果不是一辆亮黄色的法拉利一气呵成地停进我左手边的空车位的话,我和郑哲大概真的回去了。

    可能真的存在某种“预感”一类的东西,那辆车一停下来,我就觉得有什么不对。

    我看了郑哲一眼,他很勉强地微笑了一下。“算了,”他说,“来都来了,刚好认识一下我的朋友。”

    “追你的”我说。这辆车没贴膜,驾驶座上的明显是个长发飘飘的女人。

    “是。”郑哲说。

    这点小事不至于让他失控成这样吧。我想着,下了车,正撞上亮黄色跑车了上下来的女人。

    运动套装,高马尾,红色发带和红色运动鞋,走路的姿势有一点轻巧的弹跳感,乍一眼望过去,扑面而来的全是年轻元气神采奕奕。这份明亮让人估摸不准她的年龄,说是二十多岁也行,说是三十出头也没什么不对。

    她见下车的不是预想中的人,不由得愣了一下,脸上的笑容还来不及收起,脚上就不由自主地停了半分。

    “你是”她眨眨眼,还笑着,眼眶突然就红了。

    “王经亘。”郑哲不知什么时候走到我身后,在我之前回答了,“我朋友。”

    她没有理会郑哲,停在原地,细细地看了我一会儿,说“这个朋友真是帅呆了。”

    我在她盈盈欲坠的眼泪中保持最为可贵的沉默。

    “真讨厌。”她幽幽地说,“真的喜欢男人就早点拉出来溜溜嘛,出柜这么让人猝不及防的,又说自己是gay又不带男人出门,害我们都以为你是为了不结婚才撒这个谎不过也是,这么好看,换成我也舍不得带出来让那群烂人调侃。”

    然后没等我们反应过来,她把头一拧,踩着她来时那种带着弹跳感的步伐,马尾一甩一甩地离开了。

    我心说这个妹子真是讨人喜欢啊可惜这么一出之后恐怕没办法好好说话了。

    就在我身边,郑哲轻轻笑了一声,又恢复了一贯的不紧不慢。

    “她叫林辛怡。”他说。“抱歉。”

    “没什么可抱歉的。”

    “我不是为这件事道歉。”他低声说。

    “还有什么事”

    “啊”他笑,“还有一些没发生的事。”

    我心说你真是想太多,这事儿之后我和她还有相处都不说友好相处的可能

    但郑哲只是微笑。

    如果我的好奇会让他受伤害,那么不知道这个笑有什么含义也无所谓。

    第24章

    我的确不打算深究郑哲的秘密。

    但就算在此之前只有过一次失败的恋爱经验,我也知道情侣之间不应该有太多的隐瞒。

    这是我决定跟着郑哲出门的真正原因,我也确实更了解郑哲了关于他对女人的吸引力我有所想象,但只有亲眼看到才会显得直观。

    我并没有感到嫉妒。此刻充斥在我心里的,是有点微妙的惊奇。我发觉我不太能把郑哲和这个女人联系起来,在我眼中他们没有一丁点儿搭调的地方,尽管我知道在大部分人的眼里真正和郑哲不搭调的人应该是我。

    但愿在别人眼里我的形象不会是“把郑哲迷得神魂颠倒的野男人”,如果是,希望他们不要在我面前表现出来。

    我实在不擅长应对尴尬的场面。

    一路无言,我的平静和沉默让郑哲很不自在,在我们一起走进电梯和等待电梯停下的过程中,他一直悄悄地观察我的反应。

    有些可爱。他一直这么可爱。

    然后我控制不住地想既然我一直在猜测和揣摩他对我的感情,是不是他也一样一边对自己的判断确信无疑,一边为得不到回应忐忑不安。

    我没有想出这个问题的答案,就跟着郑哲走出了电梯。

    他领着我走进一个摆满了健身器材的空房间。

    这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我还以为我会看到一个大家可以聊天交际的健身房,会发生一些比方说一排跑步机摆在一起,然后二世祖们一边跑步一边聊天的场景好吧是我犯蠢了。

    他们可能会一边打高尔夫一边聊天,但绝不会一边跑步一边聊天。

    虽然我真心觉得那个场面挺萌的。大家都气喘吁吁,或许还脸色通红,交谈在急促的呼吸阻隔下断断续续。

    这里看上去是个正儿八经健身的地方,所以应该另有交际的场所。

    比如一个高尔夫球场。

    但是我不会打高尔夫球,所以郑哲一定不会让我和他的朋友们在高尔夫球场上相见。

    我就这么怀着隐约的好奇和期待开始慢跑,一边跑一边琢磨郑哲会想出什么招数让我认识他的朋友。待会儿累了一起吃饭聊天不不不,我不喜欢过热的气氛,尤其是在陌生的人群里,但是人多的时候过于安静也会让我感到不适,所以聚会从来都是我避之不及的场合。郑哲不会出这种昏招。

    但除此之外我就想不出有什么合适的情境了。毕竟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认识新朋友,同班同学不算的话,已经有很多年没有陌生人迈进我的生活。

    自从我爸妈过世之后。

    除了郑哲。

    因为所有人中只有他采取了激烈的手段。

    而且还死缠烂打。还臭不要脸。

    最糟的是我真的觉得他很讨人喜欢。

    慢跑了二十来分钟后,有人敲了敲门,然后不等我和郑哲做出反应,就推开门走了进来。

    是个年轻男人,看上去和我同龄,穿着白t恤和黑色运动裤,留着清爽的短发,一边走一边冲我们笑,露出一口白牙。

    我下了跑步机,而他用一种恭顺而不谄媚的态度冲郑哲打了个招呼,寒暄了几句,然后走到我的面前,笑眯眯地自我介绍说“我姓李,李晔。郑总说你不爱说话,多的事情也不说了,以后有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尽管找我,包解决。”

    他冲我扬了扬手机“联系方式都发给你了,就这样啊。”

    说完之后毫不拖泥带水地掉头就走。

    从头到尾没说过一句话的我默默掏出手机,智能管家已经根据他发来的短信自动生成联系人添加到通讯录里,我只是打开社交软件,然后通过了他的好友申请。

    验证消息自动生成了备注。

    嗯,三分钟不到的时间里,我就见过了一个人。

    接下来的人基本都是这套路。

    人如川流,每个人都姿态温和笑容可掬,刷卡报到似的,来了之后说几句话就走。我在这一个下午里以这种方式认识了十来个人,有男有女,多数都是男人,而且多数都是同龄人。

    通讯录里多了几个人、社交软件里多了几个好友,除此之外我连他们的脸都不太能分得清。

    三次元的人如果不是长得太有特色,我都需要花很长时间才能记住。我分辨人更多依靠他们的行为举止和举手投足之间的小习惯,所以这些平均只在我面前出现了三分钟不到的人,我一个都没有记住。

    好在他们发给我的资料都很详细,通讯录里包括了他们的身份和照片。

    我感觉好像有哪里不对,但是又不确定到底哪里不对。

    在郑哲款款的微笑中,这趟稀里糊涂的行程结束了。

    我开车和他一起回了公寓,但我停好车之后,他却没有和我一起上楼的意思。

    他说“抱歉,有一些事必须要我回去处理。”

    我有些吃惊。我吃惊于我没有为他的话感到吃惊。

    “好。”我说。

    但我没有走。

    郑哲也没有。

    两个傻瓜站在原地,谁也不肯率先转身。

    我们都不说话。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在这种末流偶像剧才会出现的僵持镜头里,一切退缩都显得有够矫情。明明感情已经水到渠成,编剧却总是构建出烂大街的误会,主人公总是不够坦诚,还有这样那样的原因,反正就是为了让情节足够跌宕起伏,兜兜转转分离聚散,非赚够一票眼泪才肯罢休。

    谁敢先说爱。俗语说先爱的人先输。

    “我爱你。”我说。

    这句话还是我先说出口。

    先爱的人先输。

    我觉得我没必要赢得足够好看。

    第25章

    我原以为这句话说出来之后自己会觉得忐忑或者害羞,但居然没有。

    不仅没有,而且还很平静。就好像我已经将这个秘密埋藏在心底很久,保留它不再是一件令我感到安心的事情,而是某种不坦诚、不干脆带来的负担。

    说出这句话让我松了口气,郑哲却愣在原地。

    他吃惊的时候从外表看没有任何动容,依然端正挺拔,泰然自若,不做任何反应。我以为事情就这样了,本来我也没觉得郑哲会有什么热情的回应,看他僵立住了,我没说什么,冲他点了点头,转身就打算回去。

    这个老式小区里居住的一直都以学生为主,我们俩沉默对视的片刻已经吸引了不少好奇的视线,我猜大家都差不多能猜到我和郑哲的关系。

    这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但是被人围观谈恋爱真的尴尬透了。

    我觉得我永远不能理解那些情侣满世界秀恩爱的心情。在众人面前泄露这样私密的情绪,他们为什么不会尴尬

    这出戏我不乐意再演了,但我才转过身,还没有迈开步子,就听到身后的车门被重重锁上。我回过头,冷不丁就被郑哲拥进了怀里他比我矮,双臂牛筋一样箍着我的手臂,几乎勒得我生疼。

    我像是被捆住了一样动弹不得。

    这其实还好,真正让我尴尬的是周围猛然响了数倍的窃窃私语。

    一瞬间所有有可能会出现的流言蜚语都在我脑子里转了一圈,我想象了一下以后一出门就被行注目礼的生活还行吧,我穿得一向不走寻常路,引起注意是常有的事,关于我性取向的问题也已经被争论了很久,现在也不过是确定了而已。

    这破学校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风气开放。

    我没有挣开这个拥抱,而是曲起手臂环住了郑哲。

    “等着我。”他发着抖在我耳边说,“我很快就回来。”

    “嗯。”我应了一声。

    他便稍稍放松了些,把头枕在我的肩上,又说“等我回来,就什么都告诉你。”

    “嗯。”我说。

    他终于松开双手,坐上车。临走前他回头看了我一眼,倒也不是恋恋不舍不肯离开,只不过抿着唇微笑起来,看上去居然有些羞涩。

    啧。可爱。

    我心情愉快地回了公寓,从我姐送来的一堆游戏里挑出一张,拆开过了一把手瘾。

    然后我随意收拾了几件衣服,带上洗漱用品,买最近的机票去了我姐姐工作的城市。

    我和我姐姐见面的机会并不多,她总是有太多工作要忙,到处出差、考察,时不时出国学习或者和合作的公司交流。她大概就是现代职场女性中的典型,冷静、老练,理智凌驾于感情之上。

    按理说我没什么置喙她生活的权力,我也不认为她处理不好感情生活。但她说“如果结婚以后日子会很糟心”的时候,语气里很有些心灰意冷。

    她是个长情的人,强大可也非常柔软。

    我永远忘不了当初父母去世后她半崩溃一样的神经质。诚然,生离死别都是人生的常态,但过于猝不及防的生离死别对她来说是极难承受的,她会被击溃。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相信她已经走出了阴影,直到上一个电话里我发现她的优柔寡断。

    她是我姐姐,我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她确实不认为婚姻是人生的必然选择,但她会倾向于有一段能长久保持下去的关系,在这段关系里双方都忠于彼此。

    如果不符合预期,她应该会直接分手。

    她为什么没有直接分手因为男友是上司可她有资历也有人脉,离职跳槽对她来说不是难事。

    我想不通,我等她的第二通电话。从经验来说,当她决定不再瞒着我,要告诉我某些事,就会一点一点但是毫无保留地一一告知。

    这次没有。我等了一个多月,没有等到她的电话。

    事情有些不对了。

    下了飞机以后我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她家。保安直接放行了,她也给了我钥匙,所以我没有先通知我姐,就直接进了她家门,找到了她留给我的房间。

    我没有来过这里,但这个房间和她在电话里形容的一样,性冷淡风,一张小小的单人床摆在角落,而与游戏有关的设备占据了主要位置。

    超大的显示屏,和台式电脑并肩而立,游戏手柄散落在地上,书柜中摆满了游戏碟片。我粗略扫过它们,这些都是我寄回来的碟片,全部开过封,封面半新半旧,一尘不染。

    不知道她多久回来,我随手抽了一沓,全都玩了一把。

    游戏主机上保存的上次游戏时间是昨天晚上十一点,每一张碟片上我都是最高纪录的保持者,而每一张碟片里,我姐姐的游戏成绩都排在第二名。

    小时候我们经常一起打联机游戏,两个取名废用键盘上的字母做id,她是q,我是。q总是比厉害,每一次输了我都很不开心。

    那时候她就喜欢我不开心,也不哄我,从来不肯让我哪怕一局。

    第26章

    姐姐回来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多了,我坐在客厅里,听着她用钥匙打开门的声音,不知是不是因为想得太多,总觉得她手上无力。

    或许是太疲惫了,我这么猜测。

    屋里亮着灯,姐姐好像有些吃惊,但看到我之后立刻就笑起来“多久来的啊宝宝吃晚饭了吗姐姐家里只有沙拉,不然点个外卖”

    我说“我点过外卖了,不饿。”

    姐姐立在门口,两脚一蹭就把高跟鞋甩了下来,“噔噔”两声,硬邦邦地砸在实木地板上。她也没去扶鞋子,套上脱鞋一路小跑过来,挨着我亲亲密密地坐下了。

    “要姐姐陪你玩吗”她探手摸摸我的额头,那只手凉凉的,“最近不忙,可以请几天假。”

    坐得近了,我才注意到她身上若有若无的香味。

    她化了一个淡妆,或者说素颜妆那股香味多半是出自化妆品。烫染成栗色的卷发被妥帖地打理好了挽在耳后,耳垂上还有一个小小的钻石耳钉。她还染了指甲,很浅的粉色指甲油,灯光下那双手的每一根手指都在反光。

    我没有相信她说的最近不忙,但也没有拒绝她的提议。

    “明天就够了。”我说,“就请一天假。”

    姐姐笑嘻嘻地答应下来,又问我“你怎么有空过来了不陪着你男朋友”

    “我一个无业游民,随时都有空。郑哲他有事出门了。”

    “哦”姐姐若有所思地仰起脸看了我一会儿,忽然兴致勃勃地提议,“我们出去撸串吧好不容易你来了,平常我都只能一个人吃,现在两个人撸串,可以半夜两三点才回来。”

    我没有拒绝的理由。

    姐姐去换了一身运动服然后开车带路,左拐右拐地把我领到一个小巷里。我们下了车,还没靠近,热烘烘的香辣味儿就随着喧闹一同扑过来,再走几步,就看见一摊子挤挤挨挨的矮桌矮凳,人们也挤挤挨挨地坐在一块儿吃喝,到处都是横流的辣椒油。

    姐姐拽着我让我坐到外围的空桌上,随即自己兴冲冲地去挑选串串,她一走,我整个人就有些不太好了。

    又吵又热。

    这桌子凳子本来就矮,我又长得挺高,坐这儿之后整个人都束手束脚的,只好自己往后挪了挪凳子,好歹腿还能伸展开。

    不过我也习惯了。在外面吃饭时位置总是又小又堵,弄得我束手束脚。

    姐姐回来的时候端着满满一盆肉,身后还跟了俩大妈,一个端着串串底料,一个抱了一箱子啤酒。对上我惊愕的眼神,姐姐潇洒地把铁盆往桌上一放“啤酒都是我的,你不能喝,回去的时候你开车。”

    我想说可以叫代驾,但最后没吭声。

    锅底煮起来了,姐姐没头没脑地把一盆子串串往锅里一倒,竹签子乱成一团,分不清哪根是哪根。她开了一瓶啤酒,还没吃东西,就先灌了一瓶下肚。

    看上去根本不像是在喝酒,更像她口渴了,所以先喝点水润润喉咙。

    我还是没说话,她也不说。我们一起等待火锅底料翻腾,然后一人抓一把竹签竖在碗里,用筷子把竹签上的肉捋下来,堆上满满一碗,吃完之后再堆上一碗。

    姐姐吃饭又快又安静,而且不会把红油沾到嘴唇上。前者我也能做到,但后者,我猜是她涂口红久了之后养成的习惯。

    她一边吃一边喝酒,我一边吃一边看她喝酒。

    中途她去了两趟厕所,随后又叫了一箱啤酒。

    一箱十二瓶,两箱二十四瓶。她过去也这样酗酒,但在我的记忆中她喝不完两箱就能哭成傻逼。

    现在喝完两箱她居然还想叫第三箱。

    周围吃东西的人频频看向我们俩,窃窃私语,有个年轻的姑娘故意高声说“这算什么事不想分手就能喝成这样谈恋爱你情我愿的,赖上人家了是吧”

    姐姐“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终于正眼瞧着我和我说了话“人帅就是占优势,你看我快喝死了,人家还觉得是我缠着你不放。”

    我觉得她说话意有所指。

    或许她真的想说的是“有钱就是占优势”。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原本是想喝个烂醉,到时候就歇斯底里拽着你哭,之后你会把我送回去然后在床边照顾我一整晚。”姐姐说,口齿清楚,眼神清醒,“可惜工作了几年酒量都练出来了,想醉的时候醉不了。”

    我说“你可以直接哭。”

    “那多丢脸。”

    我心说你在我面前还有脸可丢当年你喝多了差点淹死在呕吐物里,我连着衣服冲死狗一样冲洗你,完了还戴着手套给你裹上浴巾脱内衣内裤,来来回回换了四五条才把你收拾好扔进被子,第二天也没见你觉得丢脸。

    姐姐没理会我,呆呆看着沸腾的串串底料出神。

    “爸妈死的时候我其实特别恨他们。”姐姐又说,“真的,特别特别恨。”

    第27章

    人之常情。我想。

    我没说话,但姐姐就像知道我想说什么一样“不是你以为的那种恨。是因为你。”

    “我当时都二十一了,大三,学校是好学校,成绩也好,怎么都能养活自己。但是你当时才十四岁,我起码要又当爹又当妈地管你四年,这还是最起码的。更大的可能是我要管着你一直到你大学毕业,你找工作,结婚生子,爹妈要张罗的事情都要靠我。我觉得特别生气。我是你姐又不是你妈,本来都不归我管。”

    我说“你可以不管。本来就不归你管。”

    “放屁。”姐姐又说,“你说不归我管就不归我管我能不管我弟弟”

    我心想你自己说的话怎么换我说就成放屁了。

    “我特别不喜欢你。你刚出生的时候我正好刚上学,得第一名也好当上班长也好,做什么都不如你拉的一泡屎。而且你大了也不乖,别人家的弟弟妹妹都跟屁虫一样跟着哥哥姐姐,带出去跑腿可有面子,但是你就不,你根本不听我的话。”她开始抱怨,“而且爸妈说的生个弟弟之后照样爱我都是骗人的,你年纪小的时候他们偏爱你,你大了之后他们还是最喜欢你。我好长一段时间都觉得他们重男轻女。”

    “他们更关心我是因为你样样都比我好,性格又开朗,和性别没关系”说话间我也有些震惊,“你对我挺好的,我不知道你想了这么多。”

    “其实也还好。虽然你不听话,但是你帅啊,还是好多人羡慕我有这么个弟弟。我生气是一回事,说到底你也没什么错。”她说,“我最生气是他们刚走的时候。所有事情都凑到一起了。我要处理后事,要考研,我男朋友知道爸妈去世我还有个弟弟,马上和我分了手不要脸的孬种是我太年轻才为他伤心。我忙得要死。忙完之后刚好放假,我回家照顾你,但是你一句话都不和我说,天天吃完饭就回房间打游戏。我也没法和别人说,所有知情的人都只会干巴巴地说些安慰的套话。我一想起来以后还要管你就特别绝望。我天天学习,但是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这段内心独白称得上是很动感情了,我听着她絮絮叨叨地说,心里难受的同时,又忍不住想到不少出没于攻略游戏的“心结梗”。

    “明明我更优秀但是父母更关心我的弟弟妹妹”这种梗早就烂大街了。

    稍微有点追求的游戏公司都会在使用它的时候慎之又慎,最多将此作为一个小小的噱头,不会将它设定为人物核心,因为游戏玩家永远在追求更新的刺激,这样老套的设定只会让他们心生厌烦。

    我就是会心生厌烦的人中的一员。或者说我正是由于玩过了太多游戏,所以尤其关注新意。要是我在某个游戏里听到类似的心理剖析,最大的可能就是毫不犹豫地将游戏碟打入冷宫,无论游戏的配音有多么动听,人物的画风有多么美型。

    但这一刻说话的不是游戏里的人物,不是那些刻意设置了性格缺陷以便于玩家攻略的nc。

    这一刻说话的人是我姐姐。

    我开始觉得悲伤了。真奇怪。我已经很多年都没有这么切实地体会过悲伤,一时间竟对它的到来毫无防备。我觉得呼吸不稳,心脏沉重,眼眶酸疼,我还觉得手足无措。我有心想说话活跃气氛,但又惊觉实在是无话可说。

    以往任何时候的无话可说都没有此刻这般令我心痛。

    她怎么敢这么向我坦诚心迹对了,她喝了酒,但这不是理由,两箱啤酒根本不够她喝醉,她自己也说了。而且一个喝醉的人不会有这么清醒的眼神。但也说不准,我其实不太记得她喝醉酒是什么样子,过去我见到她的醉态,多半都是她醉到人事不省的时候。没准儿她醉了就是这样,眼神清醒,口齿清楚,说话有理有据。

    我怀念我的游戏。游戏不用思考太多,哪怕随便选一个选项,总归有一个可供理解的结局。但现实不是。现实是一团乱麻,是一锅缠在一起的竹签,你想吃蔬菜,瞅准了之后捞起来却是大肉。

    我想念郑哲。郑哲很会处理这种事情。他脸上就写着“运筹帷幄”四个字。他在我不擅长的所有领域都无所不能。无所不能是我猜的。不过直到现在他都确实如此。所以他就是无所不能。

    姐姐闭上嘴看着我,而我什么也没说。

    我们的位置选得很糟糕,我们不应该对坐。如果我们并肩坐在一起,这会儿的气氛就不会那么像无声的对峙。

    然后姐姐忽然笑了,又叹了口气。

    “别想啦宝宝你这样就很好了。”她轻声说,“你也没做错什么,当时我们都很难过。你就是这样的人,不会安慰,也不寻求安慰。”

    她站起来率先往外走,脊背笔挺,脚步稳得不像话。

    她真的没有喝醉。

    第28章

    我在睡前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思考姐姐这段恋情。

    她很少和我谈起谈恋爱的事,我问过一两次,她的回答里听不出来心情究竟怎么样,但应该是有些心灰意冷的。我不明白他们之间出了什么问题,姐姐看上去很伤心,这种伤心里还有不少愤怒。

    分手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了,只是不知道姐姐会在什么时候发作。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熬了一锅白粥。米是好米,水是好水,就算什么也不加,好好熬出米油之后照样香得很。

    姐姐家除了沙拉就是牛奶面包片,我扒拉了半天没找出来咸菜,只有几瓶吃得还剩一半的老干妈,就随便取了一瓶拿来下饭。

    快日上三竿了,姐姐才慢悠悠地从卧室里晃出来,眼神呆滞地洗脸刷牙,随后头都不梳就坐到桌子前喝粥。

    看上去顺眼多了。我还是更习惯她狼狈一点的样子。

    “这边没什么自然景致和名胜景点,我估计你也不爱去。”她一边喝粥一边安排行程,“我这里有几个动漫周边店的地址,待会儿我带你去看看。”

    我说“你不是每次一不开心就去购物吗。”

    “我跟老板闹掰了还能不辞职没找到新工作就没进项,每个月的贷款要还呢,等我找到工作再去败家。”她说着,用勺子舀了一大勺老干妈吃掉,跟吃一勺子冰淇淋似的。

    我说“你想去,但是没钱”

    “那肯定啊。”

    我说“郑哲有钱。”

    姐姐抬起头看我。

    我默默从裤子口袋里掏出钱包,打开,向姐姐展示钱包里码得整整齐齐的两排卡。

    来自不同银行的、各种颜色的卡,在收到之前我连见都没见过这些卡。我自己只有一张农行的卡,而且已经好些年没用过了自从网银这玩意儿出现,我就再也没用过银行卡。

    姐姐一把抢过钱包,把那些卡一个个抽出来,翻来覆去地看,一边看一边啧啧感叹“好家伙,这些卡加起来额度也有个千八百万了吧还好不是黑卡,不然要吓死人了。”

    我哭笑不得“他是有黑卡,但是给我干嘛啊我平常没多少需要花钱的地方,根本用不着。”

    “不是有那种几十万的珍藏版手办吗”她说,“买买买。”

    我说“手办有一两个就行了,我对凑齐手办没有执念。你还要不要去花钱了”

    姐姐很心动地捏着卡,还有些矜持“那要是你男票有意见怎么办”

    我实话实说“他不会有意见。他应该挺高兴我花钱的。”

    姐姐拍桌而起“走”

    她没有带我去购物中心,而是七拐八拐地领着我去了一条僻静的长街,打眼望过去,一整条街面的橱窗里挂的全是旗袍。我隐约知道一点儿,据说即使不是驰名大牌,稍微讲究点的手工旗袍也价值不菲,一件十多万不算贵的。

    姐姐八成来过不少次了,带着我直奔位置居末的一家小店。店里坐了个四十上下的中年男人,和尚头,和尚一样的麻布衣,脚上一双金灿灿的渔夫鞋。这打扮真是够呛。

    “老陶上次那几个样子还留着呢”姐姐难掩兴奋,“把你那本子拿出来,我要凑个二十套”

    “二十套做不过来。”老陶说,打量她两眼,“最多两套,先给你做着,别的还得排队。”

    “那就先挑好了存着,慢慢做。”姐姐笑得十分灿烂,扯了我一把,“我弟。待会儿刷他的卡。”

    那是郑哲的卡。

    算了,跟我的也没差。随便吧。

    老陶看了我一眼,点点头“小伙子骨相漂亮。年纪要再大一点才好看。”

    我姐瞪他一眼“瞎说。年轻有年轻的好看,成熟有成熟的好看,哪里有更好看的说法。”

    老陶笑笑,不做答复。

    店面不大,没有休息的地方,姐姐已经兴奋地开始在一本摊开的画册上挑选花样,我站在一边玩了一会儿手机,屏幕上方忽然跳出一条信息。

    “在吗”发信人备注是李晔。

    我想起来了,就那个跟我说有什么事都找他,小事包解决的。

    我回复道“在。”

    “秦昭旭的车在往你们的方向开,大概半个小时后到。”

    “我不认识秦昭旭。”

    那边回复了一个省略号,然后告诉我“秦昭旭是你姐姐的现男友。”

    我抬头看了看,姐姐还在和老陶争论着什么,不过看起来只是她单方面的意见。我低下头,想了一会儿,慢慢打字“马上就是前男友了。他多高多重有没有带人”

    李晔“没你高没你重没带人没学过武,八成打不过你。”

    那行,我放心了,回他一句“多谢”。

    我和姐姐都有一定程度的人格缺陷,但人格缺陷不一定是一件坏事。我玩过很多游戏,游戏里有教科书式的病娇和口嫌体正直,要想得到那些角色的爱,唯一的诀窍就是接受她亦或是他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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