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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腹黑遇上鬼畜 第43节

作者:苏绒烟 字数:6393 更新:2021-12-20 14:44:18

    ☆、章回 二十四

    我们一直留在深山里,五六也被迫慢慢变成个护工并且愈发熟练起来。闲下来时,他会小心翼翼地跟我解释着留在山中过活将会是多么率性又舒坦。

    他不知道的是,只要能与他在一起,纵是炼狱我也甘之如饴。

    而我知道的是,如今,与他在一起每多一日都像是偷来的幸福。因着那倒计时一般的幸福而惶恐着的我,不言不语中被他误认为无处宣泄的愤恨,于是愈发小心翼翼地待我。

    他也不知道,二十多年里第一次被他如此珍视着,我是有多么地开心幸福。而为了多求一点,哪怕心里已经幸福到无法无天,面上也强装着悲伤。

    我知道自己卑鄙,更知道,我还能更加卑鄙。

    平安夜,他一人跑去了山外为我找些补养品,一走,却没了踪影。两天三夜,我不吃不喝不言不语,保持着看着门外的姿势一动不动,陪在身边的是叶修礼留下的狼。

    应该设想他是遇到什么意外回不来,却连那点去设想的欲望都没有。有什么可设想的呢?深处在这禁闭的深山中,虽然离四九城十万八千里,可那时既然敢放心留他在这儿,就说明这里安全到连只兽都不敢伤了五六分毫。

    他不回来,无非是被那时领回了家,而已。

    不过是两天三夜,却像一个世纪样。我以为自己能忍受得了,却发现,以为终究只是以为。剥皮挖骨样的疼,能让人活生疯了。我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也不知道盼什么。

    可是,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什么?

    后来,五六还是回来了,带着大包小包,还带着一身的痕迹。他笨拙地掩饰着自己无故消失两日的影踪,浑然不觉颈子上一个个鲜明的红印是有多么的嘲讽。他以为我是在生气。

    其实,他哪里能看穿我的悲哀?

    事实上,当那时出现在我们中间的那一刻起,从前冷静又善于洞察人心的五六已经消失不见了。不想承认,却又可悲地承认着,眼前这个突然间找回了七情六欲的五六,是那时的叶修砚。

    我不说,不动,冷眼旁观。

    想尽一切办法逗我开心的五六,破天荒里脱净了衣服爬到我身上试图勾出我一点点的喜悦。却谁都没有料到,在他白净的身上,从来只有我能看到的地方,突兀出现的一朵蔷薇无声地宣布了烙印人的所有权。

    那时在用这种举动告诉我,时候到了。

    五六也发现了,脸瞬间白成了纸。

    哈,多么可笑,从前总想着看五六的脸上能除了没表情外多一点表情,现在,每多见一点表情,我的心就被剜一刀。

    那时不过动动手指,我就已经被逼上了绝路。

    那一晚,五六坐在床边的地上,哑着嗓说了大家早已心知肚明的话。

    他说,只要我不问,他就留在我身边,做我的五六,此生不渝,任取任求。

    我说过,我可以更卑鄙的。所以,我不光不问,甚至还做得更彻底。

    装瘫,哪怕瘫一辈子,只要能拴住他,一辈子不走路,没关系。

    我成功了。

    两年,整整两年,五六乖乖留在我身边,伺候我陪伴我,十足过够了深山隐居的瘾。当然,如果刨去那时每月定时投来的煞风景的包裹不提,我会说这种藏在山里安稳度日的时光,很痛快。

    却也只有两年。

    两年后的隆冬月,那时再度出现。过惯了平淡日子,我怎么能忍受那时把他从我身边抢走?理智全失的我,离开了躺足两年的床榻追进了林中,然后,看到了这辈子都不想看到的情景。

    我的五六,哭着扑进别人的怀抱索吻,衣衫尽退,却在激情后异常安心地躲在别人的怀抱中,像是泄净了多年的委屈。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过来。他的心,不在我这里,一直都不在。我爱他,可如果那爱是以葬送他的幸福为前提,这样的我,有什么资格说爱他?

    我知道,到了该放手的时候了。

    那时,赢了。

    只是没想到,后来的发展再度出乎我的意料。

    其实,直到五六只身回四九城前,他都没有放弃留在我身边的可能。最混的,是我。一直像个怨妇样自怨自艾着,却忘记了站在他的立场考虑他的感受。

    善良如他,聪慧如他,恐怕早就知道我的存在不过是为了护他周全。他能做的,除了把自己给我,还能做什么?

    我却昏了头,只将自己的满腔怨恨强加给了他。

    直到时隔两年后叶修礼再度登门,分别的时候,到了。

    站在门外听他跟叶修礼讨价还价,不是不感动的。他能为我做到这一步,我,自然也要十倍百倍地还给他。他有他的计划,我有我的。

    但是,我不会告诉他。

    在他私下里为我付出如此之多后,我能做的,居然也不过丝毫。

    哈,我叶仲文何德何能,竟是让他为我牺牲如斯?

    分别前,我最后一次抱了他。知道是告别,所以悲伤味席卷了全身。他大抵也料到日后不会再有机会在一起,竟也湿了眼角。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忍不住要告诉他,回到那时身边去,不要再回来。

    终究还是忍了下来。

    他不知道,花娘在那时那边,完全不会有任何闪失。这次放他回四九城,不过是在跟那时挑明,我决定放手,成全他们。

    剩下的,交给我就好。

    却终究没有想到,那一次,会是我与五六的最后一次见面。

    ☆、章回 二十二

    后来,我还是倒了下去。

    意识朦胧里,隐约听到了枪声,还有五六的呼喊。像是从遥远的天际传来的嘶吼声,飘渺得寻不到边际。残存的一点意识支撑着自己从昏死中睁开眼时,瞧见的是五六慌乱的脸。

    哈,二十年里,第一次瞧见他会因我而慌乱,可不是死都瞑目了?

    似乎是在下坠,至少麻木的躯体还有脸上能依稀感觉到利如刃的风。感谢上帝,能让身体忠于本能把五六收紧怀中,甚至私心里想着,死同穴什么的,也蛮浪漫。

    后来,自然是没死成。再度挣扎着从昏睡中醒来时,最先瞧见的,却是赫初,不,这时候,他已经换上了六九的脸。心惊里想着跳起身来,却如同垂死的鱼,总觉骨头都碎成了渣。

    实际上,骨头也真都碎得壮烈。

    挣扎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捣烂了一堆恐怖的东西往我嘴巴里塞。很好,麻木从唇开始,一路像是蔓延进心脏。不光说不得,连带着意识都跟着继续远离。

    可怜如我,除了瞪着毫无震慑力的双眼外,什么都做不了。

    二度昏死前,六九冷笑着捏碎了我残存的一条腿骨。

    他说,叶修砚,算你命大没死成。那时大概也知道了这边情况,正在来的路上。我动不得你,不代表日后动不了你。如果你能活着离开这儿,记得小心保命。

    他喊我,叶修砚。

    叶修砚,像是一个诅咒。如同当日在那家大宅里听到的讯息样,修礼,或许,前面也该冠上一个叶字。

    他以为我是叶修砚,他那藏在层层面具后支离破碎的脸,长得异常神似五六。

    如果他够细心,如果,他够聪明,如果,他一开始就没有被误导并且将注意力均分在我与五六的身上而不是只将一腔子欲除之而后快的恨意送给我,他应该会留意到,不远处躺着的五六,耳朵后面有一层浅浅的白纹。

    bug,出现了第四个。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花娘在教授易容这一门时,会对我们两个分而行之。同样都把她的易容本领学到了家,我可以在偶尔工作时使用,五六却在十岁那年便被告知,从此以后日日夜夜不能摘掉脸上的东西。更奇怪的是,懒得呼吸都不想继续的五六,居然就无条件地接受了花娘的要求。

    一年年长大,脸皮一次次的换,五六却遵循了花娘的要求,真就做到了日日夜夜不卸妆。

    这会,我突然就明白了。如果没有那层易容,五六的脸,会在成年后变成他的杀身祸。

    于是,困扰我许久的疑惑,终于在那次死里逃生中彻底有了解答。

    很多年前,那时就已经认识了五六。不仅仅是认识,甚至还是同宗的关联。而五六,在有五六这个名字前,他真正该有的名字,是叶修砚。还有一个弟弟,叫叶修礼。

    一场变故,让五六家破人亡。命大着被人救出了火海,不,是被那时救出了火海,却没有被留在身边,而是转道送去了孤儿院。至于叶修礼,则被那时留在了身边,培养成一个得力的手下,变成那时的奴。或许是因为担心孤儿院不够安全,当时尚且分身乏力的那时,知会了花娘把五六领回家。为了不暴露五六的行踪与身份,花娘偷回他的领养记录销毁后一并从此隐退。

    而花娘,心甘情愿接回那个当时算是烫手山芋的叶修砚,如果不是有把柄在那时手里,就是同样与叶家颇有渊源。反过来讲,以花娘的脾性,断不会做出留人把柄的事。

    那只有一个可能,她与叶家有关。

    事情一下变得简单起来。

    五六的出身,竟也是荣耀之家。那时爱他,我不小心看透了。叶修礼爱着那时,所以将叶修砚恨之入骨,哪怕叶修砚是他的亲哥哥。

    但是,中间有了变故。叶修礼被人误导着以为我是叶修砚,而那时又用了近二十年的时间才再度出现。花娘设局支我南下,结局微妙。

    第五个bug,堂而皇之地上了台面。

    于是,在被迫昏睡的那一段时间里,我睁不开眼动不得身,意识却从未有过的清明。自问自答连带着梳理所有来龙与去脉,最终得出来的结论,让人寒了心也生了恐。

    我说过,要假设一个例题,开始时就要分可能与不可能,成立等式后反推回去,答案就藏在问题中。可,假如一开始我就放错了变量怎么办?

    假如,一开始我就猜错了花娘,怎么办?

    假如,花娘支我南下,不是为了救我,而是为了救五六,怎么办?

    答案是,我猜错了花娘。

    设局引我南下,为的,是引开叶修礼的视线,让本该针对五六的杀戮转嫁到我身上。不,应该说,当年她去孤儿院领回五六时早已经知道五六的真实身份。这二十年里,她明知故犯,让我冒充着五六的身份苟且度日。等到风声真正潮涌而来后,她决绝地抛弃了我这枚卒。

    第六个bug,成型了。

    她说,我是她的骨肉,我姓花,叫非花。天底下,有哪个做母亲的会狠心到为了一个毫无渊源的外人而甘愿舍弃自个儿骨血的性命?

    亦如多年前我抱怨花非花三个字太难听时她给出的解释样。

    她说,花非花三个字,只属于你,刻在你骨子里。

    如今再想,其实答案也就在那三个字里。花,非花。姓花,可是不是花。

    我不是花娘的亲生骨肉。

    突然就能讲通了。一个母亲,不会狠心到为了一个外人而舍弃自个儿骨血的性命。同样,一个母亲,完全可以为了自个儿骨血而舍弃外人的性命。

    我跟五六,到底还是有一个是她的亲生骨肉。

    可惜不是我。

    至此,所有的线慢慢汇集成一条,我要的,答案,真相,变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二十五年前,花娘生下了叶家未来的当家叶修砚后离开了叶家不知所踪。襁褓中便没了母亲的叶修砚,身边还有一个宗家里的那哥哥护在左右,感情,想必很好。

    叶修砚长到四岁时,弟弟叶修礼出生。却在不久后,家族受劫,家破人亡。叶修砚与叶修礼被人分别救出了火海,并且从此分离。叶修砚不知道自己的弟弟还活在世上,叶修礼却一直知道自己的哥哥活着,甚至还当成了自己最大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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