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崩塌时,他也跌进了深渊。
原来他从来没有骗过我,他的力量,只来源于我。
当我可以重新爱他的时候,是在我们坠入海底的瞬间。
可那个时候,我想到的,是他的弱点,成了我最后一张王牌。
那时,你输了。
☆、四十二
后来,六九肯定没死。
开玩笑,如果他死了,那我怎么死?
不过,话又说回来,死罪难免,活罪难逃。他杀了花娘,我总不能让他太舒服。所以,把他从架子上解下来并且包扎好伤口后,我示意那时可以继续将他关在地下室了,当然,手脚带着铐子,一天十分钟的放风时间。
这种结果,我觉得,令人很兴奋。
至于我?
自然是开始了被圈养的生活。那时是个合格的饲主,上上下下把我伺候得舒坦,当然,夫夫生活也很和谐。那时好像要把攒了二十多年的用度一气儿消耗完样,一天二十四个钟头里,我会说有十二个是用在啪啪啪啪上吗?
这样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我一直享受着,当然,被干到指头都废了时不算。
但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的是在六九每天到院子里放风时跟那时来一发,尤其喜欢趴在偌大的窗户前来一场真人秀。六九当观众,某种程度上来讲,会让我快感加倍。
我也不会告诉你,看着六九日渐扭曲的脸时,我是有多么地兴奋。
反正我已经是个哑巴了,想说也说不出来。
对于我哑掉这事,那时沉默了三天后鼓捣来一仿生发音器,一端塞耳朵里,剩下听诊器样的东西直接贴脖子上。我试过张嘴说话来着,结果嗓音就跟变了调的八音盒样,诡异地高亢且尖锐,不是人类的耳朵能享受的质感,但好歹能让我开口说话。用了一次我就表示还是做哑巴来得让人舒坦。
那时却不依不挠。
其实,他那点小心思我能不知道?还不就是嫌我床上一点声都没有,感情就跟奸尸样。没声这事,他肯定特嫌弃,否则也不会每次都拿手指头来狠狠戳弄我舌头。
后来实在抵不过他,回头再办事时就戴上了,可好,叫了两声后直接导致我瘫死床上三天爬不起来,那时却滋润得像是迎来了第二春。
第四天上,能爬起床来后我办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害人不浅的玩意拍烂了扔进马桶再也不见。
然后那时又弄回来一箱子。
尼玛。
你赢了。
以上。
这就是我们俩的糜烂生活,嗯,异常和谐。至于其他的什么情仇啊家债啊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在这幢宅子里没命存在。人嘛,其实都这样,披上一层皮是一种活法,扒了一层皮,就成二样。
而没扒皮之前,和谐是可以假装的。
于是,日子就这么被我肆无忌惮地挥霍着,一直到了小年夜。
小年夜,算不得什么隆重节日,但是对那一帮土埋脖子上的老古董们来说,是要好好聚会一下的。这种时候,那时就该扒下一层皮来做回他的当家了,六九也有了出牢房的机会。
他们俩回去聚会,而我,继续糜烂在郊外的宅邸中。
实在是闲得无聊了,就躺床上数自个儿头发打发时间。头发已经长得有点天怒人怨了,也没人想着给我来一剪刀。哈,说来好笑,明明知道我被限制着不能二度自杀了,那时还是紧张过度,直接导致整幢房子里找不出一点可以稍微算得上带尖的东西。
啧啧,真是幼稚。
难道他就不知道,倘若我真要自个儿动手了,窗帘都可以撕成上吊绳吗?说起来哦,记得从前看了部动画,好像叫小鸡快跑来着,里面一肥得流油又喜爱织毛衣的母鸡,死到临头时还记得给自己织条上吊绳来着,哈哈,哈哈哈。
好无聊。
来个人陪我死一死呗。
啊不,玩一玩。
然后,真来了。
那会我正睡得迷迷糊糊的,就觉着房间里多了个人。睁眼看也只瞧见个大致轮廓,不过就那一身酒气还有脚趾头也感觉出来的狠毒,嗯,脚趾头在说,来的是六九。
啧,居然坚持到小年夜才下定决心踏进这房间,是我太低估了他的心理素质吗?
六九不说话,也不动,下神样。我打个呵欠,示意他我醒了,该干嘛就干嘛吧,别浪费时间了。
要不回头那时挣开那一帮子杂七杂八的主赶回来,大家就都郁闷了。
结果还是沉默。就在我考虑着要不要戴上那纯粹是为了促进床上情趣才存在着的发声器时,六九终于舍得开了尊口。
“从我有记忆里,那时就是我的全部。他教会我一切,把我按照他的喜好打造成他的专属物,就连六九的名字都是他给的我。”
哦,我不知道。
“我努力活着,按照他的喜好活着,侍奉着他,拼命让自己变成他的左右手。”
嗯,是不是他的左右手,我不清楚。但代替了他的左手这事,我信。忘说了,那时是左撇子。
“赫家养了我二十年,对我不坏。可是为了他开心,我血洗了赫家。想着,这样,我就能满足他所有的要求,永远只属于他。”
借刀杀人嘛,那时从小就学得滚瓜烂熟也用得烂熟的调子,不用说,我懂。
“可我居然只是个替代品!”
悲催孩子,被蒙在鼓里半辈子,也够可怜的了。嗯,摸到发声器了,戴上。
“准备杀了我?”唉,声音还是那么难听。
就跟被踩着脖子的鸭子样。
“就不怕杀了我后那时也让你生不如死?”
“我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拥有!”六九近前一步来,眼里赤红一片。
“杀吧,反正我也觉着自己活不久了。不过,在这儿?”
“我没那么傻。叶修砚自己逃脱不知所终,那个结局才算圆满。”
“哦~~~”
我恍然大悟。可怜孩子,是不傻,知道移花栽柳了。可问题是,那时也不是傻子唉。我们俩做的交易,别人又不知道。说我自己逃脱?
真当那时傻子啊?
不过这话我才不会告诉他。反正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借六九的手杀了自己,那时要怨也怨不到我头上,回头清算起来,他可没理由再去找大花的麻烦。
至于六九,是死是活就跟我没关系了。别怨我这么没良心,我说过,在心里我弟弟早死在二十年前了,现在活着的人,不熟。退一万步讲,假设五六还活着,大概会婆妈一点心软一点想个迂回的法子找找退路。
不好意思,现在掌权的是叶修砚。
所以嘛,咱们,开始?
只是没想,六九居然会把我带回了叶家废墟。三度踏上那个地方,感觉不是一般的微妙。不过,眼下我关心的,是他准备怎么个了结法?
“秘密,向来是见不得天日的,所以,你知道要如何来掩盖秘密吗?”
“六九,你不能把我埋了。要埋,至少先给我一枪啊。”
怎么说我也算好歹救了你一命,做人不能太凶残。
“二十年前你已经被埋过一次,现在,不过是为了让你回到本来该去的地方,有什么不对?”六九逼近我,笑得扭曲了眉眼。“你放心,挖好的坑里还有挺宽敞的箱子,埋了也不会立刻死掉。在一个无处可逃的地方,慢慢等死,才是对你最好的报答。”
几乎是下意识地我就转了身子跑。想象了千万种死法,独独这种被埋进地里的法子不能接受。不,死都不能再进去那个幽闭的地方,我会疯。
死之前先疯掉,然后被自己活活吓死,这死法太残忍,我拒绝。
可惜我跑不过六九,并且很悲催地被一拳打中胸骨后软在了地上。咳出一口血后,约莫着肋骨应该是断了两根,可呼吸还顺畅无比,也就是说,没穿过肺。
也就是说,我要被活埋了?
然后,我被活埋了。
☆、章回 二十二
后来,我还是倒了下去。
意识朦胧里,隐约听到了枪声,还有五六的呼喊。像是从遥远的天际传来的嘶吼声,飘渺得寻不到边际。残存的一点意识支撑着自己从昏死中睁开眼时,瞧见的是五六慌乱的脸。
哈,二十年里,第一次瞧见他会因我而慌乱,可不是死都瞑目了?
似乎是在下坠,至少麻木的躯体还有脸上能依稀感觉到利如刃的风。感谢上帝,能让身体忠于本能把五六收紧怀中,甚至私心里想着,死同穴什么的,也蛮浪漫。
后来,自然是没死成。再度挣扎着从昏睡中醒来时,最先瞧见的,却是赫初,不,这时候,他已经换上了六九的脸。心惊里想着跳起身来,却如同垂死的鱼,总觉骨头都碎成了渣。
实际上,骨头也真都碎得壮烈。
挣扎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捣烂了一堆恐怖的东西往我嘴巴里塞。很好,麻木从唇开始,一路像是蔓延进心脏。不光说不得,连带着意识都跟着继续远离。
可怜如我,除了瞪着毫无震慑力的双眼外,什么都做不了。
二度昏死前,六九冷笑着捏碎了我残存的一条腿骨。
他说,叶修砚,算你命大没死成。那时大概也知道了这边情况,正在来的路上。我动不得你,不代表日后动不了你。如果你能活着离开这儿,记得小心保命。
他喊我,叶修砚。
叶修砚,像是一个诅咒。如同当日在那家大宅里听到的讯息样,修礼,或许,前面也该冠上一个叶字。
他以为我是叶修砚,他那藏在层层面具后支离破碎的脸,长得异常神似五六。
如果他够细心,如果,他够聪明,如果,他一开始就没有被误导并且将注意力均分在我与五六的身上而不是只将一腔子欲除之而后快的恨意送给我,他应该会留意到,不远处躺着的五六,耳朵后面有一层浅浅的白纹。
bug,出现了第四个。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花娘在教授易容这一门时,会对我们两个分而行之。同样都把她的易容本领学到了家,我可以在偶尔工作时使用,五六却在十岁那年便被告知,从此以后日日夜夜不能摘掉脸上的东西。更奇怪的是,懒得呼吸都不想继续的五六,居然就无条件地接受了花娘的要求。
一年年长大,脸皮一次次的换,五六却遵循了花娘的要求,真就做到了日日夜夜不卸妆。
这会,我突然就明白了。如果没有那层易容,五六的脸,会在成年后变成他的杀身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