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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寻 第2节

作者:艳阳天 字数:11929 更新:2021-12-20 13:53:05

    墨书无奈的摇摇头,伸手捏了捏我的脸,又在右脸的伤痕上抚摩了一会儿。“我不是要瞒你什麽,只是不想你对我有距离感。我来看你,不为别的,只是因为我喜欢。……这个伤口可以做掉的,为什麽不同意呢?”

    “我也喜欢你……来。”看到墨书八风不动的脸居然变了又变我奸计得逞的大笑,代价是一口气没顺过来,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墨书吓得抱著我大叫天语,等天语飞进来时我已经顺过气来,他便闲闲的站在门口,看著我们无声的笑。

    “墨书,正好天语在,我要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本来早就想说的,可是不知道为什麽老是忘记,哎,我的记性呦。

    “什麽好消息,是我的还是你的?”墨书笑笑的问。

    “我想好我的新名字了。”想一个名字想了几个月,真是猪脑袋。

    墨书一听大来兴趣,“是吗?那可太好了,我终於可以不用怎麽叫你而伤脑筋了。那麽,请问,先生贵姓?”

    “呃,这个,这个……”我懊恼的要死,真是不愧为被摔坏的脑袋,想事情只想一半,想好自己的名到忘了自己还要有姓,看著墨书隐忍笑意的脸,我急的要出汗,正在一筹莫展时,看到在门口笑的优雅无比的天语,灵光一闪,叫道“我想起来了,我姓季,季天语的季。”

    被点到名的和没被点到名的都表情突然呆滞,从没见过他们这样的表情的我心情大好,笑的好不开心。墨书在呆滞过後显出懊悔的神情,天语在一愣过後很快又恢复正常,带著天使般的笑向我走来,在墨书的目瞪口呆中和拥抱我,还行了一个吻颊礼,带著花的芬芳气息萦绕鼻间,我的脸不由得红了,感觉中墨书拥紧了我。一定是错觉,我头部以下都是没有感觉的。

    “那麽,季先生,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墨书在耳边轻语,温热的气息拂过我的耳,引来一阵酥痒和颤栗,那是我现在最敏感的部位,非常经不起刺激,可是墨书在一次偶然间发现後便抓住这个弱点不放,一有机会就作弄我。

    “我的名字叫寻,寻找的寻。”

    …………

    “寻,好名字,……是希望能找回自己的以前吗?”

    “不止是以前,还有现在,以及未来。”

    “你一定会如愿的,不过,我就叫你寻好了,姓就免了。”一阵长长的沈默後墨书悠悠的说,语气里有一点点味道,他很少表露的一面,很可爱。我和天语相视一笑,不言而喻。

    因为从来没有报什麽希望,瘫痪在床的日子也不是那麽的难过了,我尽量让自己的脑子不空,天马行空的乱想,就是不想自己有没有复员的可能。对天语的治疗我很配合,所谓的配合就是态度上没有任何的抵触,以我的身子就是想抵触也没有行动力。

    天语现在已不仅仅是对我进行针灸和按摩了,有一种疗法是我从来都想象不到的,尽管我没有知觉,但还是从心里感到背皮发麻。那是一种我叫不上名字的东西,腥红的颜色,血腥的气味,蚯蚓一样的身驱,蛇一样的蠕动。光是看就让我呼吸困难,但天语还把它放到我的背上,天使一样的人拿著魔鬼一样的东西,那种视觉冲击让我好半天喘不过气来。虽然看不见它们在干什麽,但还是让我觉得恐怖,要不是对天语的信任和喜爱到了无法撼动的地步我绝对会反抗的。

    这样的折磨还不是一次两次,而是天天如此。我想那种东西应该是要吸血的,因为每次把它们拿开後天语都会为我输血,这是一种独特的治疗吗?我不得而知,也没有问,我相信他们不会害我。

    时间渐渐的过去,我的头发已经长到肩上了,算一算,已近两年。我已认定自己这一辈子都只能在别人的照顾下生活,每天过著平淡宁静,无欲无求的生活。天语还是那样执著的每天为我治疗,陪我打发时间,自然的仿佛这就是他的生活。韩墨书还是那样一如既往的常常来探望我,为了我的生活方便还不惜金钱的为我打造一个舒适的环境。很多东西都是声控的,电视,口动电脑,智能轮椅,智能床……还有智能玩具。我的房间可以开一个小型的科技博览会了。对於他的奢侈,我从刚开始的惊喜,到後来的感动,到现在已经习以为常,有钱就是好啊。

    没有治疗的时候,我常常把时间用在思考上。考虑今後怎样生活,怎样才能自立更生,虽然墨书说要对我的一生负责,我也毫不怀疑他的真诚,但是,我还是不想真正的成为一个废人。

    在尝过很多方式之後,我发现用嘴画画比写字要容易的多,於是我的工具里又添了一套便於用嘴使用的智能笔。尽管设计笔的人已费劲心力,但真正使用起来还是有正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所有的前期工作都需要别人帮我做好,电子画板立在脸前最好的位置,笔放在嘴刚好能够够到的地方,然後自己才能操作。刚开始的时候真是无法适应,咬一会儿就会象小孩子一样的流口水,咬的时间稍长牙和脸部肌肉就会酸痛,再长一点脖子就会象要断掉一样,等到吃饭的时候连最软的米饭都嚼不动。费了吃奶的劲画出来的东西是四不象,一塌糊涂。可是我没有丧气,我知道,一切只是时间问题,而我现在有的就只是时间了,只要坚持我会成功。随著时间的过去,我一天一天的熟练,一天比一天画的好,当终於有一天我把我画的一副天语的漫画肖像送给他的时候,我看到天使的眼里水光闪动。後来墨书来看我我又给他画了一副肖像送他,当时他的表情很难形容,仿佛是得到了世间最珍奇的宝贝。

    後来我越画越顺,并把从天语的字里得到的灵感用到我的画里,为天语画了一系列不同服装的造型,都是用那种书法为主题的,画成後天语很喜欢,装饰精美放在自己的房间里日日欣赏,让墨书嫉妒的不行,要我一定也给他画一套。其实他不说我也知道,而且已画了几张,为了给他个惊喜才没有告诉他,等到我把自己心目中最美最帅的墨书系列给他时,平时一派沈稳的脸上露出我从未见过的感动,弄的我颇为汗颜,我怎经的起。

    墨书後来问我要不要做成成品,我说随便,并没有抱很大希望,没想到後来居然会得到以外收获。

    时间比以前更好打发了,治疗,画画,休息,一切都自然而然。

    转眼已是我撞车的第三个秋天,这一年的天气大都很晴朗,我在户外活动的时间相对多了一些。

    坐在声控的自动轮椅上,我在屋前的小花园里享受秋日黄昏暖暖的阳光,夹著桂花香的清风撩动著我的长发,温馨惬意。梧桐叶随风片片飘落,在地上汇集,三三两两。一只毛茸茸的小狗不知从哪里跑来,追著飘落的叶子快乐的跳著,跑著,追到了就按在地上又舔又咬,有趣极了,我不禁看得入了神。

    小狗忽然向我跑来,跌跌撞撞的爬上我的腿,我才发现自己身上也落了两片黄叶,是它们把小狗引来。小狗胖胖是身子在我的腿上蠕动,老是站不稳,惹得我好笑。终於它停稳了,咬住一片叶子高兴的嚼来嚼去,好象很好吃的样子,我更好笑了。突然,我停住笑,吃惊的看著小狗正在嚼的地方,一种酸酸的,痒痒的,麻麻的,带点很轻很轻的痛的感觉从哪个地方传来。不,这不可能,一定是幻觉,我的手,我的手,怎麽会有感觉,怎麽可能。可是那种感觉并没有向以前的幻觉一样很快的消失,反而越来越强,越来越清晰,……天,我的心停止了跳动,嗓子里有什麽东西卡住,发不出声音,眼睛被水雾蒙住,看不清东西。再一次的确定手上的感觉,是真的,不是幻觉,心终於狂跳起来。“天语”沙哑著叫出声,两行热泪从眼里流下。

    也许是被我的声音吓到,房子里的所有人都冲了出来,叫著关心的话语,可是我听不真切,所有的感官都集中到小狗仍在咀嚼的地方,感受著这好比人间美好极致的知觉,一丝一毫都不肯放过。天语飞奔过来,看到我的表情不禁吃惊,焦急的在我的身上察看,罗成以为我被小狗吓到,把它抱离我,牵动它嘴里的我的指头,清晰的痛感传来,“不,不要动它!”我急叫。天语止住罗成的动作,梦幻般美丽的眼充满疑问和担心的看著我,我从刚才的震惊中醒来,带著哽咽的声音对天语道“语,我的手,有知觉了。”

    第二天一早,本来应该在美国的墨书居然手捧鲜花出现在我的面前,让我吃惊的不亚於昨天。

    给了我一个久久的拥抱,他把鲜花放在我的手上,帮我握住,久违了的触感,虽然手还是有些麻木,但仍是能感觉到花的重量,沈甸甸的,象墨书的心意。眼里涩涩的,好象有什麽东西蒙住了眼。“墨书,……”一开口,声音沙得厉害。

    “寻,我好高兴,可惜我昨天不在。”墨书欣喜的眼里露出浓浓的惋惜。

    “不,你在的,你一直都在的,我从未感到过你离开。”正正的看著他黑亮充满智慧的眼,真诚的说出心里早就想说的话,虽然我很多时候对天语的感激表现的多些,但在心里,墨书和天语是同样重要的,都是我的恩人,亲人,朋友。

    “寻,你?……”墨书的声音突然有些激动,拉起我的手,眼里有热切的光芒闪动,看著我一眨也不眨,象是要找什麽东西。

    “呃?什麽?”我不明所以的用眼神询问他。

    “哎,算了。”墨书垂下眼,轻叹一声,没再说什麽。拉起我的手,细细的把玩,一边玩一边问“这是什麽感觉?”

    “痒。”

    “这个呢?”

    “痛。”

    “这样呢?”

    “咸。”

    “哈,手会尝到咸味?寻,这是你的特异功能?”

    “不是我,是你的感觉。”居然象小狗一样把我的手放到嘴里咬,不是咸是什麽。

    他开心大笑,带来满室阳光,晃得我睁不开眼,然後又斜看著我说“不对,我觉得是甜的,象蜜一样。”

    我只能翻白眼。

    墨书这个样子怎麽看都不象一个家族的未来掌门,和我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个不动如山的形象差了十万八千里,可是,我喜欢。这样的墨书,很少有人看到呢。

    有知觉是一个恢复的信号,渐渐的,手,肩,背,腰,腿,……从有知觉到可以动,到後来的逐渐有力,可以做正常人的动作,可以站起来,可以慢慢的行走,可以……

    我就象一个初生的婴儿一样脆弱而执著,在众人的呵护下慢慢恢复。与婴儿不同的是,我对所有来自身体里的感觉,都有著强烈的痴迷,不管是痛还是快感,还是其他,我都带著膜拜般的虔诚去感受,有感觉真好。

    原来,自己并不象表面上那样洒脱,对身体的瘫痪麻木那样云淡风轻,只是自尊,自傲,还有那麽一些些自己都不敢正视的负气,绝望,促使自己强撑著带上豁达的面具,把所有的负面情绪都压抑在内心深处。等到奇迹降临时,身心突然放松,心里溢满的狂潮再也围拦不了,汹涌而出,才发现自己藏在心中的真实。我原来是那样的在乎,又怎麽可能不在乎。

    我是不是有些病态了。

    当我这样问天语时,天使带著云一般的微笑看著我,眼中灵光闪动,用眸语安慰我的不宁。

    “怎麽会,你只是不敢相信自己是真的好了,有些不安而已,过一段时间习惯了就好了。”

    真的不愧是天使呀,一个眼神就让我平静下来,细细一想,真的是这样的,虽然已过了一年,自己已能站立和练习行走,但心里总觉的好不真实,好怕这只是一个梦,醒来时自己依旧只是一个躺在病床上的默默的看著窗外冷冷的月光。

    尽管恢复是一个漫长而极需耐心的过程,但我还是渐渐的,一点一点的在恢复,只是心里很清楚,再也不能和真正的正常人比了,最多,只能慢慢的走,不能跑,不能跳,不能做任何在常人看来很普通的运动,连弯腰检东西对我来说都是很严峻的考验。不过,我已经很满足了,没有记忆也是一件好事,我不用去对比自己以前正常的时候有多好,就不会觉得现在有多差,我能对比的就只是那段躺在床上咬著笔杆流著口水艰难作画的时光,不再用嘴画画,现在已是身在天堂了。

    车祸过後的第五年开始,我已经能象一个普通人一样生活了。过了那麽久身不由己的日子,我特别渴望能过独立的生活。不是觉得天语和墨书有什麽,相反,就是因为他们太好了,我觉得承担不起,他们对我的好,让我觉得自己好象一个没用的人,永远需要别人的照顾,可是,骨子里的自尊却不让我安於这一切。特别是能行动以後,我就觉得自己应该象一个男人一样自立,虽然车祸让我不能象正常人一样健康,但墨书已经尽了最大的力,换成任何人都不会比他做的更好了,他已不欠我什麽,我不能再躲在他的保护伞下了。而且,一次偶然的机遇给了我把想法付诸行动的可能性。记得曾给墨书画过一堆像,穿的是我想象中的衣服,墨书曾问过我要不要把它变成现实,我以为他在说笑就没太在意,後来因为有知觉,强烈的惊喜把我的脑子塞的满满的,一天到晚想的就是怎样复员,早就把他的话忘到九宵云外了。所以,当他把一本代表国际流行趋势的服装比赛的获奖证书给我的时候,我很久很久都没反应过来,我想我的样子一定很傻,所有人都被我逗笑了。要不是墨书常常用惊喜来锻炼我,我一定会感动得流泪,可是那时,我的反应只有瞪著眼呆呆的看著他们,无法言语。

    本来还在想自己什麽都不会如果要回到社会中生活该怎麽办时,墨书的好心又一次给了我机会,不过他却为此懊悔不已,以为是自己的行为给了我离开的借口。当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天语时,他美丽的眼蒙上一层淡淡的忧伤,天气也因此变得灰暗,我的心觉也跟著隐隐作痛,可是,我却不能不咬牙坚持著,如果过不了这一关,我将永远都出不去,虽然我也很想在这里陪天语,救命之恩,毫不含杂质的关怀,五年的朝夕相处,浓於水的感情,我又怎麽会舍得离开。但是我还有心愿没了,我的记忆,我的以前,我的亲人,完整的我,我想要找到,等我知道一切之後,我会回来和他一起生活。天语,天使一样的人,却是孤独寂寞的,不知是什麽原因使他必须远离红尘,在这个偏僻幽静之地隐居,在飞花落叶中细数年华。

    不止是语,这里的所有人,都让我留恋,难舍,以後不管我会有什麽样的际遇,这里都是我心目中的家,我可以停靠的港湾。可惜的是,我要去的地方离这里太远,而且墨书说天语的存在是一个秘密,不能让人感觉到他的存在,他是不可能陪我到别的地方去的,我也不能做出让他处於危险之中的事,离开以後就不能常回来看他了。我会回来,不管我找到的是什麽样的答案,我一定会回来,我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心。

    天语看到了我的决心,垂下眼,默默无语,等他再次看向我时,已是一片清明,含著祝福的微笑,紧紧的抱住我,温暖的手在我的背上轻轻的滑动,当我明白他的手在不停的写著同样的两个字时,已是泪流满面。天语,我会的,一定会好好的──保重。

    恋恋不舍的告别天语他们,我跟著墨书走出了这个生活了五年的避世幽谷,去寻找自己。

    据墨书说,我是在s市被他撞上的,当时是晚上,我一个人在偏僻的路上奔跑,横穿马路的时候和躲闪不及的他的车子撞上,然後被他送到当地的第一大医院,但由於我的伤势太重,医院的人都束手无策,於是他只好用专机把我送到天语那里,忙乱中没有想到要找我的家人,而且在我的身上居然也没有任何可以证明我身份的东西。後来他想方设法寻找,也没有任何结果,而当地乃至全中国都没有任何可以和我连上号的事发生,连寻人启事也没有,让神通如他也不知如何找起,甚至他也觉得我好象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从他的话里我再次觉得我一定是个孤儿,没有什麽所谓的亲人,但是既然已经出来,没有个结果我又心有不甘。墨书在第n次劝说无效後只好同意我留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但是拒绝我一个人独立生活的要求,原因就是我的身体不允许,必须有人照顾。我没有拒绝,因为我没有本钱拒绝,说起来真是让我哭笑不得,我为了独立生活做了那麽多的努力到头来都是白搭,原因是连我也没有办法控制的身体的反应,我要晕车,真正的晕车,一上车就会晕过去。

    记得告别第一次天语上车离开後没十分锺我就晕在车里,把墨书吓得不轻,掉转车头就奔回去找天语。天语为我检查半天後的结论是我没有什麽问题,就是晕车而已,可能是和神经的受伤有关,但不会对身体有影响,反而可能是一种自我保护。墨书听完好长时间没做声,末了竟露出一种压抑不住的放下心来和欣喜的表情。我有点不懂,放心我明白,墨书对我的感情我从没怀疑过,但欣喜从何而来呀,我晕车他居然很高兴,高兴个什麽劲呢?

    很快我就明白他高兴什麽了,因为他又可以名正言顺的照顾我,安排我的生活了,一个无法坐车的人,不,无法单独坐车的人,在现代社会的大城市里是无法单独生活的。我没办法,虽然自尊,但不固执,何况面对一个全心全意为我好的人,我又怎麽狠得下心来拒绝呢。长期的身不由己让我很有耐性,不急的,慢慢来,时间会解决一切的。

    许久没有接触外界,让我有与社会脱节的感觉。面对这个完全陌生的城市,我没有任何的概念,哪怕是一点点的蛛丝马迹都没有,这真的是我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吗,据说失忆的人在潜意识中会对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曾经熟悉的一切会有残存的印象,会自然的做出自己都不明白的事。可是这一理论在我这里却完全行不通,对著眼前的繁华景象,我只能发呆,然後依靠墨书。

    如果不是自己的责任太大,时间太少,墨书宁愿自己照顾我而不假於他人之手。可是,不要说他的身份不允许,连我自己都无法认同。在我的软硬兼施下,他终於放弃这样的想法,转而去物色我们都同意的人。

    第一次和兰律相见有点喜剧。

    金黄中又兼有银白挑染的飞扬的头发,色彩丽却又异常协调的独特的服饰,英俊的脸,自信满满,发著耀眼的光,象是从杂志封面上走下来的人物,我看了看周围,有没有抱著笔记本或海报发著崇拜眼神的追星族。墨书牵起我的手,打断我的联想。

    “寻,这是兰律,著名的设计师,我的好朋友。”

    “我是季寻,你好。”我伸出手冲他淡淡一笑。

    兰律明显的一闪神,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握住我的手,温暖柔和白皙修长的手,真不愧是搞艺术的,手都象艺术品。

    “季小姐,很荣幸认识你。”兰律说出的话让我闪神闪得比他更厉害。我看看他,又看看自己,哦,才发现自己的头发已经长到腰部了,加上一张清秀过分的脸和白纸一样的肤色,一身休闲的打扮,永远瘦弱的身材。算了,没有理由怪别人认错,明天一定要把头发剪了。

    “噗嗤”墨书很没有风度的笑了,在接到我白白的眼神後又赶快帮我解释,“恩,这个,律,你认错了,寻是男的。”

    “呃,”兰律再次呆住,不过这次他的反应比刚才快了一秒,“对不起,我真是有眼无珠,季先生,我可以叫你寻吗?”

    “很荣幸,兰律。”我从善如流。

    兰律和墨书相视一笑,眼神在空气中有所交流。墨书的手环上我的肩,用力的揽著,以一种异常慎重的语气对兰律说到“律,寻就暂时拜托你了,帮我好好照顾他……”

    就这样,我进了兰律的“三十六计”设计室,以设计服装为谋生手段。同时我和律也住进墨书在这里的祖产之一,一幢翻新过的法式别墅,过我的半正常人生活。所谓半正常人就是除了自己想花钱以外什麽都不用我花钱,很多事都不用我自己做,很多事我自己一个人又做不了,吃饭有记时厨师做,打扫有记时工做,如果不是我和兰律一致反对墨书本来是要请长期工来照顾我们的生活的,律和我都是随性的人,不喜欢约束,墨书只好作罢。开车的倒不是外人,兰律成了我的专职司机,我们形影相随,要不是我把头发剪短了,在外面尽量穿成标准男性,他的绯闻又会多上一件。律的工作性质让他有时不得不离开本地,虽然大多数时候他都会带上我一起,但有时我实在是不想去,律只好把我放在家里,并找来他从小一起长大的谷风和我做伴,风和我也是很投缘,一来二去的他也成了我们这里的长期住户。墨书还是竭尽可能的来看我,比以前更勤,但是都是在不惊动当地政府的情况下来的,而且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象这次一样大张旗鼓的来还是第一次,不知道这代表了什麽。

    在清晨的鸟语花香中醒来,深深的,甜甜的吸了一口气,再缓缓的吐出,沁得心肺都清澈起来,有玫瑰,蔷薇,还有茉莉,……又是一个美好的天气呀。眨了眨眼,用手指轻轻的按摩眼睛和脸部,再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然後睁开眼,待视线清楚後轻身起床,看向墙上的锺,不错,准七点,一切都很好,不过,有点不对,我昨天什麽时候睡的?想了好几秒才想起,自己怎麽上床的都不知道,最後的意识是墨书问我为什麽没晕车,然後就是一堆回忆袭来。原来自己还是晕车了,只不过搞不清梦境和现实的界限,以为自己的回忆是在清醒的情况下发生的,可是清醒的我怎麽会连自己怎麽上床的都不知道,想来不是墨书就是律把我抱进来的,浑身的清爽一定是有人帮我洗过澡,不知又是谁。虽然不是第一次被他们这样服务,而且都是在自己意识不清的情况下,但我还是感到有点不好意思,可是又无可奈何,谁让自己不争气呢。

    简单梳洗过後我穿著睡衣就出了卧室,往楼下走去。他们的卧室们都关著,应该还没起来吧,松软的地毯吸去我原本就轻得几乎听不见的脚步声,律说我是仙子变的,会飞。仙子?自嘲的摇摇头,真正的仙子他是没见过,不然就不会这样说我了,跟他比,任何凡人都会自惭形秽,望尘莫及,他不仅长得完美无缺,而且心地善良得让人心疼,又是万能的,不仅可以救人的身体,还能治愈心灵的伤痛,哪里象我,半毁容貌,生活要靠别人照顾,哪有这样的仙子,真是对这种称呼的亵渎,好在我很清楚律说的是心里话,不是在讽刺我,所以从来没有往别的地方想。

    厨房里似乎有声音,是风吧,他一般都起的和我差不多,常陪我在园子里散步,然後一起吃早餐,律是晨昏颠倒的,夜晚是他灵感高峰期,常常工作到清晨才睡,中午起床。墨书的作息时间有点乱,他是空中飞人,常常倒时间差,我很少弄懂他的时间安排。寻著声音走过去,不由得吃了一惊,“墨书!”

    墨书端著两杯牛奶从厨房里出来,放到桌子上後,转身拉著发愣的我坐下来,捏捏我的鼻子笑道“怎麽了,不希望是我吗?”

    回过神来揉揉自己并不痛的鼻子,有点闷闷的说“有点不希望,你昨天才来,都没有好好休息,干嘛起这麽早,有什麽要紧的公事吗?”

    墨书的眼睛亮了亮,揉了揉我的头发,宠溺地笑著,“有你这句话,我怎麽还会累。”端起一杯牛奶放到我手里,又揉了揉我的头,“来,趁热喝了。”

    温度刚刚好,一定是做了一番工夫的,哎,他总是那麽无微不至。

    喝完牛奶我们一起到园子里散步,这是我每天的必修课。

    园子不是特别大,但散步用已是足够。满地的长绿草坪,种满了各式各样的花草树木,中间有曲折的小径穿插,还点缀一些小型雕塑,坐椅,秋千,遮阳伞,非常闲适。而且不管怎麽走,都可以从不同角度欣赏这幢充满法国浪漫风情的建筑。

    典型的罗可可风格的洋楼,纤巧,华丽,精美,妩媚。绛红色的砖墙,白色的屋顶,雕花的窗户,廊柱,半圆形的阳台,花台,配在错落有致的房体上,不同的角度都有不同的没态,象极一位十八世纪的贵妇,在葱绿的树阴和丽的花丛中顾盼生姿。墨书说这是他祖父为他美丽的法国情妇建的。当年他祖父在法国发展事业,邂逅美丽的法国女郎,两情相悦,女郎不顾情人已有妻室追随他来到遥远的中国,以外室的身份被安置在这幢为她而建的美丽花园。据说这个房子大多是按女郎的喜好建筑的,是完全的法式风格,让她在这里能够生活的象在自己的家乡,以慰乡愁。

    解放後这里曾一度被共产党没收,作为政府高官住房,後来改革开放後为了笼络人心,吸引外资,归还了很多没收财产,包括著幢别墅和韩家祖宅以及另外几处产业,其他的因为被破坏或是其他很多原因而没有了。韩家祖宅我没见过,听说是一处庞大的古建筑群,而且保存完好,後来墨书又把它捐给政府做博物馆了,只留了几座别墅,修整後作为韩家人来这里的落脚点。

    这幢房子是他最中爱的,因为它的舒适,方便,位置离城中心不远,但周围都是旧时的风情各异的别墅,又不是交通要道,幽静安闲,很适合居住,以前就是他的落脚点,而且还是他和律的友谊起源。

    当初房子归还给他时早已不复当年的风华,半个多世纪的洗礼,几易其主,早年那种繁琐豪奢,怡浮华,浪漫妩媚的已湮灭无痕,只有外部的形状大体不变,但都陈旧班驳。归还之初,墨书还是个孩子,他父母对这些老旧的古董并不重视,而且对政府没有好感,从来没管过,也没打算管。後来墨书开始管事之後,随著中国的改革加强,经济发展,和中国的接触才开始多了一些。後来因为天语和我的事他常来中国为了避人耳目便在这个城市安排住处,把归还的别墅都重新装修。因为喜欢这个环境,他在装修时很重视,本不打算找国内的设计师,想找法国的,认为那里的设计师更能把握住这种风格的精髓。

    律那时刚出道不久,虽然才气逼人在圈子里小有名气,但在外界还是名不见经传,但却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脾气也大得惊人,凡搞艺术的好象都很有脾气。他对这所房子心怡以久,觉得它最能体现法国文化缩影的建筑,而且还和自己同处一个城市,真是一大幸事,他的很多灵感都有这里的痕迹,为它拍了无数照片,有的还被出版过。所以当听说房子物归原主,而且还要重新装修就兴奋的了不得,熬了几个夜做出几套方案,几经打听才找到墨书下榻的宾馆去自荐。没想到连面也见不到还被墨书的一个随从羞辱了一番。

    “你?你是谁呀,想见我们副总?”眼高於定顶的随从斜著眼看律,用一种很狗腿的声音说“我们副总是什麽人,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你有预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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