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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恋弟情结 第23节

作者:寒梅墨香 字数:9081 更新:2021-12-19 03:30:59

    “要不是这是一所寄宿学校,我很想要程欢去我朋友那边住,他的城堡离那所学校很近。他是一个很有名的绅士,脾气很好,也很有实力,只要是他去程欢的学校,就连校长都对他礼让三分,这你就放心吧,我已经把英国那边的事情都打理好了,只要程欢回家,下学期开始,就到英国上学。我们先带着他去英国适应几天,等他完全适应之后,再回来,这样你就不用在担心了。”

    程恩抱住孟施,幸好有他,要不然,程欢上学的问题会困扰他好一阵子,只要有他在,什么问题都没有。有没有说过很喜欢他?他就像是一个万能的神,什么事情也不用他担心。

    “施,谢谢你。”

    孟施拍拍他的后背。

    “把你的口头的谢谢兑换成一个热吻,我就会更高兴了。”

    程恩抬头吻住他,这是谢礼,也是在向他说,我喜欢你,庆幸你在我身边,感谢上天遇到你。

    第四十一章 时光如水

    第四十一章时光如水

    七年的时间转眼就会过去,程恩孟施已经由青涩的少年变成英俊挺拔的男人,在十六岁的时候开了一家代理公司,代理国外各大品牌的所有事项,只要是找上他们的公司,先从广告,再到地区形象大使,再到专柜的选址,有些琐碎,但是是一条龙的服务,刚开始起步的时候只有他们两个,注册资金也不过十一千万左右,五年时间的发展,公司已经变成一个资产上亿,手底下有百十来个员工的中型公司。

    刚开始的时候,孟施是副总,程恩是总裁,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程恩,孟施隐在程恩的背后,想做一个帮助他的好副手。

    发现程恩工作之后,就会变成一个工作狂,他可以废寝忘食的一连工作三天,就算是孟施有着必须要战胜的敌人,也不及他拼命。就算是搞垮了身体,弄得自己很憔悴,也是很卖力的工作。

    孟施问过他,不用这么拼命的,他那风流一生父亲很健康,就算是在规定的十年时间里,一分上下,他们也不用急在一时,十年的时间,他有信心在最后的几年做冲刺,就算现在他的弟兄们有些超过他的资产,他也不是很急。

    程恩没头在公事里,只是回应他一句话,我要赚很多的钱,要在英国开一家分公司,只有资产增加了,才会接近这个目标。

    孟施原本以为程恩如此拼命是为了他,怕他在十年之后的财产比拼大会上,输给其他三个弟兄,细问之下,才的到这个答案,他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尽早和程欢团聚,一程恩的想法,三年之后注册资金达到五千万,五年之后就在英国开一家分公司,他正好陪着程欢上高中,在上大学,都计划好了。

    如他愿就完蛋了,程欢好不容易送走,程恩这些年始终属于他,生活的中心也都在他的身上,就算是为了工作忘记回家,忘记吃饭,他还是会惦记着他,还会打电话叫他少喝酒,至少在回家的时候,桌子上摆着他亲自考得小饼干,可是,无论他怎么逼问,无论他怎么诱惑,不管他在床上是如何的在他的身下娇喘呻吟,在他神智迷乱的时候,追问他,他最重要的还是程欢,这让他郁闷了七年,七年的时间,他们的感情稳定不少,为什么他就是不能占领程恩心中最重要的地位呢?他还是不够好吗?

    看着他拼命,看着他三餐不济,因为工作的繁忙废寝忘食,弄得自己犯了胃病,慢慢的发展成为胃炎,孟施严令禁止程恩在公司超过一整天。

    刚开始创业,那会一帆风顺,有过几次小小的危机,程恩就把公司当成家了,泡在公司整天不回去,孟施也忙着四处跑,接订单,看地址,要商品在他们的手上发放异彩,就算是找上他们做最简单的广告宣传,他也要选最出色的模特,诠释商品的最吸引人一面。他忙,就忽略了程恩,等他接到公司的员工打来电话的时候,程恩也因为胃炎严重,被送到医院。

    孟施卸下副总的责任,转手做程恩的贴身秘书,负责程恩的日常生活,再把他副总的工作包揽起来,公司里公事一把抓,在多长一双眼睛,盯着程恩的日常生活,程恩只负责他选下来之后不会很累的,不会很棘手的,公事做,虽然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程恩,可是实际上,操作大权,执掌公司决定的还是孟施。

    程恩改跑外,所有的事情都要亲历亲为,孟施看着程恩忙得热火朝天,就很好奇,为了弟弟,也不至于这么的拼命吧。

    程恩的回答是,公司很重要,他要靠着公司养程欢,让程欢读最好的大学,生活安逸,孟施也要靠这家公司赢得那场考试,帮助他赢得最终的胜利。

    让孟施感动一把,程恩都这么的拼命了,他就算是有时候累的不想再起来,还是强打精神,七年时间,辛辛苦苦,可是有这个规模,还是很让人欣慰,虽然离他们有一点距离,但是,胜负不是在三年之后嘛,他有信心在这三年的时间里追赶上,前几年是在创造口碑,往后几年是创造业绩,以后的几年是飞速发展。

    一把甩开手里的文件,妈的,老四是一个混蛋,正在和他争抢一份订单,这是一家国外的大型珠宝公司下的订单,希望搞一次国内的巡展,货品价值一亿,有一条举世闻名的翡翠项链,有一百零八个大小一样,颜色一致的珠子穿成的翠绿色翡翠项链,还有一些钻石首饰,钻石的总克数足有五百多克拉,是一笔比较大的订单,要是这次的展览成功,他们就会成为这家珠宝公司在国内的唯一带理公司,只要是有新款式上柜,有任何一点国内动静,都会找上他们,他们多了一个大客户,也多和很多的订单。

    可是,老四竟然也开了一家代理公司,依仗着母系那边的财力,公司的注册资金和他发展五年之后的现在一样多,也就是说实力不相上下,现在看的就是他们的广告创意,如何宣传,才能打动着家珠宝公司了。

    要价廉物美,还要有特色,这家公司以新颖奇特为设计理念,要符合这种特点,展览会的地址,吸引人之处,不好想啊。

    孟施起身道窗口,拿出一根香烟出来,点上,慢慢地吸着。

    程恩现在在干什么?不知道他今天到外边选址有什么收获,他中午的时候说要到客户中意的地址去看了,这家公司的老板很年轻,选的地方都是一些奇异的地点,不是什么宽阔的会展中心,也不是什么贸易大厦,更不是人潮涌动的百货大楼,而是什么偏僻的仓库,农场,说是这种地方才能凸现产品的粗狂一面。也对,这一系列的产品以男性为主要的销售对象,袖口,指环,戒指,除了那条项链,都是男性喜欢的产品,还有以男性对戒为主,听说那位老板是一个同性恋,他希望有合适的对戒作为同性恋人的爱情承诺,这一系列这种对戒是一大亮点,据材料上讲,没对对戒都有一种防盗跟踪系统,防止被小偷偷走,就算是遗失了一只,另一只就会发出警报,在一定的范围内还可以找到。

    要凸显这些特点,创意可是很难啊。

    电话响起来,孟施赶紧接,也许是程恩打电话给他,说选到一个好地址了呢。

    “三哥,我是你最亲爱的小弟,孟浩。好久不见了,有时间一起吃一个便饭吧。”

    孟施的眉头一皱,老四?他没事不会打电话,今天怎么会这么的反常?

    “抱歉,我没有时间。”

    “就算是和圣地保罗珠宝公司的行政总监吃饭也没有时间吗?三哥,这可是亲近圣地保罗的绝好机会啊,你不是在接受他家公司的考验,等着接受这家公司的珠宝展览授权吗?不来的话,我就在饭桌上让这位行政总监答应把这次得展览会交给我做了。我们的实力不相上下,只要我多给他一点甜头,他就会向总部提交我的好处吧,你还是不要努力了,都是白忙活一场,我很有信心让他把这次的展览会交给我。”

    孟浩笑得阴森,孟施咬着牙。

    “孟浩,你要是敢这么做,我就挖你的手下大将,不要忘了,他还有把柄落在我的手里,他要是不想让他,去红灯区嫖妓的照片寄到他母老虎老婆的手里,你就遵守游戏守则,对了,我忘了,那些照片里还有你喝醉之后强行对一个女孩进行性行为,你要是不想以强奸罪进去,就给我老实一点。我们的父亲最不希望他的脸面丢光,你不想再他一怒之下取消你的参赛资格吧。”

    电话那边的孟浩没有话了,孟施冷笑了一下,哼,赶过来威胁他,他不会想想会有什么后果吧,他们的父亲孟奉新,什么都不怕,就是讨厌有人给自己的面子摸黑,只要是有损他名声的人,他不管是不是他的亲人,都会被他踢出孟氏家族。

    就算是暗地里斗得你死我活,表面上还是一片升平,他还是最大方的慈善家,捐助几个孤儿院,看着一群孤儿在他身边,他笑得很慈祥的模样,上过很多的报纸,要是他的最小的儿子因为强奸罪入狱,被报道出来,孟奉新所有的伪善面孔都被撕碎,孟奉新一定会打断孟浩的腿,取消他的资格,财产争夺战他就少了一个对手。

    “不要说我,我就算是犯了强奸罪,也比你强,最起码,我强奸的对象是一个女人,你呢?你才是孟氏的耻辱吧,竟然是一个变态,喜欢上一个男人,还为那个男人当牛做马,搞不好,还被那个男人压在身下,父亲的脸面都被你丢尽了,你还有脸说我吗?就算是父亲不知道,我们几个可是长着一双雪亮的眼睛,看见你对那个男人百依百顺,照顾的就像是珍宝一样,还送走他的弟弟,你放心,就算是不送走他,我也不会绑架他,只要你不逼我到绝境,我是不会动你身边的人,这场比试虽然不公平,可我还算是一个正人君子,只要你不动,我就不会动。”

    “我爱上谁,爱上的是男是女不用你们管。我今天也告诉你,不要打我身边人的主意,只要你公平一点,我也不会把这些照片送到报社,不会让你的丑闻让父亲知道。相对的,我爱上的人,他的弟弟,你都不要打主意,否则,我还有很多你偷税漏税,走私古董的证据。这次,圣地保罗的代理权我们公平竞争,不要背后耍阴的。”

    相互制约,孟浩有把柄在他的手里,他是一个同性恋并且有一个同性情人的事情也不能被父亲知道,虽然孟浩的威胁让他心里很不舒服,可知就是他们七年之来,一种奇怪的发展,相互制约,相互陷害,只要达到自己的利益,不管什么阴损,什么招数都会用上。

    第四十二章 第一次冷战

    第四十二章第一次冷战

    为什么他要深陷在这场争夺里,让他也变成一个黑暗的阴狠的人。现在他都闻到自己身上的腐败气息,看着程恩纯真的笑脸,他有些自惭形秽,是不是他有些配不上程恩了?他的阴险,只是他的手段,不是他的本性,他还是那个最爱程恩的男人。

    晚饭是和孟浩一同陪同圣帝保罗公司行政总监一起吃的,席间,他和孟浩都在虚以蛇委,便面上一片升平,可是每句话都是在暗暗嘲讽着对方,说着自己公司的好处,企图给那位金发洋鬼子一个最好的印象,最后,还给他定了一个高级妓女,送到他的床上。

    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将近十二点了,今天喝的有些多,就算不是酒醉,还是有些飘浮,脚步有些不稳,可他还是自己开车回的家,拒绝了孟浩的好意,谁知道他说开车送他回哪里,万一在一个陌生的女人床上醒过来,他和程恩之间就完了,孟浩反过来有他的把柄,这种保藏着祸心的好意还是不要的好。

    一头倒在沙发上,他的头很疼,突然间,有一种很累的感觉,真想就这样睡着了,再也不想起来。

    必紧眼睛,房子里空荡荡的,何姐已经睡了,程恩,他也睡了吧,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他说在过半小时就睡觉的,现在已经是凌晨了,承恩的休息很重要,就算是明天他抱怨他又睡在沙发上,也不想回房间了,他真的很累,移动一下手指都会让他感到力不从心,再上楼洗澡,换睡衣,他要折腾到什么时候,还会打搅到程恩的睡眠,就在沙发上委屈一晚,明天他还要陪着圣地保罗的行政总监看展览馆,真的不想动了。

    一双微微发凉的手指触摸到他的脸,孟施昏昏欲睡的神智一下子清醒。

    “还没睡?”

    “你还没回来,我一个人睡不着,担心你又喝多了,开车会有危险,打电话给你,你又没有开手机,我就在楼上的阳台看着你,看见你回来了,我就下来。怎么了?精神不是很好,是不是孟浩又和你口战起来了?不要和他在口角上边起争执了,现在争得再厉害,也不算是最后的胜利,再等三年,我们一定会战胜他们。”

    “今天吃饭了吗?”

    感觉到头被轻轻抬起,枕上一个温热的柔软物体,孟施笑出来,每天,就算是轮番和他的弟兄们起战争,只要是看见程恩,他的所有疲惫都会消失,程恩就像是一个镇静剂,安抚他骚乱的心情,在他累得不想移动的时候,程恩就像是一个温柔的妻子,给与他最大的体贴。

    “何姐做了炒饭,我回来的时候也很晚了,何姐以为我在外边吃,就没有准备晚饭。不过她做的炒饭很好吃,你吃不吃?我把剩下的饭给你热一下。”

    头底下的大腿好像是有要起来的样子,孟施转头,抱紧承恩的小腹,死死的抱着他,不许他起身。

    “我很累,就让我这样靠着你。”

    程恩得手指顺着孟施的头发,滑到他的肩背,慢慢地加重力道,给他做着按摩。

    “又喝多了吧,说我不能多喝酒,你呢?十天里有八天喝多了,这样下去,你的身体也受不了啊,明天又会头疼了。”

    “我现在就很头疼。”

    程恩知道他累了,就不会在念他,程恩果然不再说他有喝多了,轻柔的手指,微凉的触感,让孟施昏昏欲睡,程恩穿着睡衣,那柔软的面料就像是程恩的身体一样舒服,手臂上的力道又加重一点,什么时候,他们两个不会再这么的拼命,至少要三年后吧,他要战胜其他的弟兄,他要让他的母亲死后能入住祖坟,不能对不起母亲。

    “不能睡在这,施,我们回房间。明天太累的话,就下午再去公司,好不好?长期这么奔波也不行啊,你就让我也分担一些公司的事物吧,都压在你的身上,你就是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了。”

    “这是在关心我吗?恩,在你的心中,我到底排在第几,是不是第一位?”

    就算是他小心眼,明明知道程欢永远是他最重要的,可是,他还是不死心,想得到程恩心中最重要的位子。

    “程欢是第一位,公司是第二位,说起程欢,这个小子说今年暑假的时候会回来,这也没有几天了,也不知道他到底会不会来。在国外生活的时间长了,回来会不会不适应?听说他终于打动云云的心了,云云终于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了,这傻小子,也守到他的公主了。”

    一说到程欢,承恩的脸上就会大放光彩,前几年,程欢得到一个奖学金,程恩高兴地就像是他得到全世界一样,不顾他们刚刚谈下的一笔大生意,抛下他,一个人到英国给程欢庆祝,还差一点迷路,吓得他足足三天没有合眼,恐怕他被谁给绑架了。

    孟施刚才的所有柔情蜜意,消失的无影无踪,他多想在程恩的嘴里听见,你最重要,在我的心里,任何事情都比不上你。可是,他每次饱含希望的问,都会得到最深的的打击。

    一下子从程恩的腿上起身,歪歪斜斜的上楼,程恩反应迟钝的跟上去,扶住他。

    “都醉成这样了,还逞什么强?你去拿睡衣,我帮你放洗澡水,泡一个热水澡,你就会舒服一点。”

    “不要管我了,就算是我醉死了,你也不会在乎的,睡觉去吧,我自己会打理我自己。”

    一把甩开程恩的手臂,他就是犯贱,明明程恩的心里他是最不重要的,他还要舔着脸,要程恩满足他的私心,他真么这么的恬不知耻。

    和孟浩斗嘴,尔虞我诈,都不会让他心情低落,可是,只要是和程恩在一起,提到程欢,他的所有信心都被打击的七零八落,还会陷入自卑中。七年的时间,他和程恩就是这么过来的,虽然一起打拼,可是,他发现他和程恩的感情并没有多大的进展,虽然睡在一个床上,一星期有几次的交合,白天一起工作,一个餐桌上吃饭,他担心着程恩,威胁着那三个弟兄,不要动他,可是他做的这些,都换不来程恩的一个重视。他就算是把公司开的在大,钱赚得再多,还是换不来程恩的一个关注眼神。

    难道那些激情夜晚都是他的南柯一梦,刚才他的唠叨,都是他酒醉之后的幻想,程恩为什么不是全心全意的爱他,是他身上的腐败气息让他恶心吗?

    “施,不要撒酒疯,这不像你了。你要是累了,就洗洗睡觉吧,明天我先去公司,你可以睡到自然醒。”

    听着孟施赌气的话,程恩有些莫名其妙,他又说了什么惹他不高兴了吗?明明刚才还好好的啊,怎么突然就不高兴了?

    什么叫做放任他酒醉难受,让他醉死?孟施说这些话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的感受,他除了担心程欢,担心公司的运转,最担心的就是他的身体啊,要是像巨人一样的孟施也病倒了,这么大的公司,他一个人不能打理得好,他需要孟施的支持。

    “我明天会陪圣地保罗公司的人看场地,你先睡吧,我要看一眼文件,不用等我了。我今天不回去房间睡觉了。也许会很晚,你先睡好了。”

    书房的门碰的一声被关上,程恩抬起的手只好又收回去,他本想叫住孟施的,想要他不要在工作了,喝多了,最好先睡觉,哪会有天大的事情必须要晚上处理,就算是要陪客户,也不用晚上工作啊,可是他看上去很生气,他到底怎么了啊,是他做错什么了吗?

    不是不重视他,在他的心里,程欢永远是最重要的,要是没有公司,孟施的争夺也不会成功,他的身体也很重要,这些都除去之后,才是他自己啊,孟施很不满意他的回答吗?比他自己都重要,孟施还是不喜欢这个答案吗?

    咬着手指,回到房间。

    唉,从程欢出国之后,他就完全舍弃隔壁的家,吃在孟施这里,睡在孟施的床上,和他开一辆车上班,几乎是二十四个小时在一起,突然看着偌大的双人床,觉得他自己睡在上边真的很孤单。他已经习惯孟施在上床之后紧紧抱着他,他一个人睡,毫无睡意。

    只好打开手提电脑,看着国外的股市发展。

    安静的别墅里,只有两个房间亮着灯,相同的失意的两个人,都盯着电脑,可是电脑上边的股市发展,毫不在意,思绪都飞到那个人的房间,想着,他睡了吗?

    有胃炎的人,熬不得夜,他睡觉了吗?他曾经说过,只有他在的时候,睡得才会沉稳,他不在身边,他能睡好吗?为什么他已经在生活的点滴间习惯了他的存在,可是心里最重要的人不是他,他这些年来的守护,还是没有得到他的心,是不是他太失败了?

    程恩咬着手指,一直的咬着,他睡了吗?喝了那么多,都醉的东倒西歪了,在工作的话,会不会累坏身体?真的很想对他说,不是不重要,而是把他当做依靠,可是他每次问他是不是最重要的人,他回答不是,程欢才是最重要的,他一定会冷下脸,转身离开,都不听他说完。明天就给他做早餐吃吧,让他知道,他在他的心里是第三重要的,除去程欢,公司,他最重要。

    第四十三章  做饭给孟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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