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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恋弟情结 第10节

作者:寒梅墨香 字数:8134 更新:2021-12-19 03:30:49

    就像是一个小妻子,孟施眼睛变得炙热,要是这不是在公车站牌下,不是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身边不是有很多的人,他一定会搂住孟施的腰,吻着他,他不知道神情专注的帮他打领带,扣衣扣是多大的诱惑吗?那双修长的手指抚过他的胸膛,差一点勾起他的欲望,在他终于打好领带,抬头对他笑出来的时候,孟施的拳头攥紧,不能冲动,不能依靠本能的去吻他,看他的笑容,纯真的就像是一个完成妈妈交代的事情,等着要糖吃的孩子。他没有糖果,只有满腔的热情和炙热的爱恋,会慢慢地都给他,。

    不管当着多少人,孟施解开皮带,当街就把衬衫扎进裤子。

    有的人转过头去,有的人兴趣盎然的看着他,程恩的脸倒是红的就像是一个富士苹果。

    赶忙拉紧他的外衣,不让他动作过大,露出一点肌肤,万一他一不小心,就会露出里边穿的小裤裤,那就要走光啦。

    “哥,孟大哥穿的是黑色的小裤裤。”

    程欢一本正经的报告,旁边的人笑出来,程恩的脸更红了,就这个当事人一脸的满不在乎。

    “不是叫你看着车来没来吗?少儿不宜的事不要看。”

    “什么叫做少儿不宜?我又没有当众脱裤子,只是把衣服穿好,看就看啊,你们不是在我那洗了澡再回去的?换下的衣服可是还在我家呢?就连你穿的内衣还是我的呢。”

    最后几句话可是伏在程恩的耳边说的,程恩的耳朵一下子变得通红,是啊,昨天程欢玩得太高兴了,他吃完饭之后,身体有些粘腻,就在他家洗了澡,内衣是他的,他说买的尺码小了,没想到他穿着正好。

    可是这种私人问题还是不要说出来比较好吧?好像他们之间有什么。

    孟施笑出来,程恩很好逗弄,随便一个带一点颜色的笑话,他就会脸红,很有成就感啊。

    公车来了,看见满满一车的人,孟施深感无力,他要不是为了程恩,打死是不会做这种交通工具的,看着公交车,他就有一种,人为什么不是壁画的感觉?要是成为一张画,就可以挂在上边,不用被挤得成肉夹馍。

    人群一涌而上,程恩怕挤散了程欢,紧紧地拉着程欢。孟施有些适应不了各种味道混在一起,还有人的身体靠在他的身上,连脚都不能移动了。要是这个样子到站,他一定会窒息而死。

    程恩看见孟施的困难了,伸出另一只手,让孟施拉着他。孟施马上紧紧拉住程恩的手,好不容易转动身体,移动了一步,转到程恩的身边,把程欢护在他和程恩的身体中间,程欢人小,这么挤着,会挤丢小孩,挤伤。

    程恩有些困难的拉着车顶的扶手,人太多,公车司机还一直的停停站站,所有人都跟着东倒西歪。

    孟施拉住头顶的扶手,一手把程恩搂得更近一点,把他的手放到自己的腰上。

    “搂紧我,就不会很困难。程欢,紧紧拉着你哥的衣服,不要松开。恩,两只手搂着我,一只手你还是站不稳。”

    这个人挤人的时候,就没有什么风花雪月了,只要站稳,不会因为惯性摔倒就好了。

    程恩双手搂住孟施的腰,不用踮着脚勾向扶手,让他松了一口气。再向孟施的身边挪动一点,看着程欢安全的在他们两个人中间,才放心的笑出来。

    “每次都这样吗?这么挤?”

    好心情都快挤没了,好在程恩在他身边,要不是这样,打死他也不要坐公交车。道路平稳一些,他放下一只手,搂住程恩的肩头,程恩又向前靠靠,背后有一个很胖的人一直的挤他。孟施也看见了,收紧手臂,把他护在怀里。

    “上学的,卖菜的,一般都是这个时候出来,人多是必然的。”

    第十六章 程恩的烦恼

    第十六章程恩的烦恼

    “小欢,要听话,不可以打架。”

    程恩拉拉程欢的书包,把他的头发捋到一边,以前这些话都是妈妈叮嘱的,现在程欢是他的责任了,他要好好关心程欢。

    “要是有人找你麻烦,你可以告诉我。”

    程恩瞪了一眼孟施,他这是再鼓励程欢惹祸。

    “哥,我会听话的,他们不欺负我,我不会动手。”

    “晚饭想吃什么,我回家给你做。”

    “让何姐做吧,等你的厨艺再好一点在做饭给我们吃。”

    想想孟施的话,也对,以现在他的厨艺,会吃坏肚子的。

    “小欢,你,…”

    “啊,哥,不说了,云云过来了。云云,等等我!”

    程欢打断程恩的唠叨,追上一个刚刚走过他们的小女孩,一脸的兴奋,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就像是一个谈恋爱的小男生,程恩一愣,这就是程欢吗?看见漂亮女生就抛弃哥哥,连话都不听他说完?

    “呵呵,没想到这个小鬼挺早熟的,走吧,人家都进学校了,我们也该上学了。”

    嗯,不错,这个小鬼有了心上人,就不会整天粘着程恩了,程恩留在他身边的时间就会更多,这是一个好现象。

    程恩脸上有一种被抛弃的样子,昨天还依靠着他说哥哥我们不要分开的小弟弟,现在就陪着一个小女孩,走得远远的,头都不会地走了,不要他这个哥哥了吗?都说儿大不由娘,这才几天啊,程欢就不再是他的弟弟了,变成人家的小男朋友了。

    “算了,就算是满堂的儿女,他们长大之后不都是各自的飞走?程欢现在还小,等他到了青春期,每天就会更忙,忙着打球,忙着约会,你这个哥哥,就不会再是他唯一的依靠了。”

    拍拍程恩的肩头,看他这是什么脸色,一脸怨恨的看着程欢的背影,好像是他的珍宝被人夺走一样,他巴不得程欢被抢走呢,这样,程恩的注意力就只会放在他的身上,他们就有更多的时间谈情说爱。尽早的让程恩爱上他,这是他往下的重点。

    程恩垂头丧气的,和程恩相比,孟施脸上的笑容就有些扎眼。

    “我以为,妈妈走后,我和小欢就是相互依靠成为亲密的兄弟,没想到,不过才一天多,我就不是小欢最重要的哥哥了,他心里有了别人,不再要我这个哥哥了。也许等不到他十八岁,他就会嫌我烦,嫌我做的饭菜不好吃,嫌我管得太多,我就不在是他最亲密的哥哥,反而变成他心中唠唠叨叨的老人。我只想好好宠爱他,这个世上,我和他才是最亲的亲人了。”

    最亲的亲人?这叫什么话?他不算是他的亲人吗?等着吧,用不了一年,就要程恩投入他的怀抱,亲口承认他也是他的亲人。

    “要是小欢不再需要我,我要怎么办才好?只要有小欢,我才有斗志。一想到我要让小欢生活的更好,不受任何委屈,不能让叔叔阿姨看笑话,我就全身充满斗志,要是小欢嫌弃我了,我做这些还有什么用?”

    这个,这个恋弟情结,他不知道现在他已经把全部心思都放在程欢身上了吗?他有些病态的看重程欢了,那只是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弟弟的,照顾好他,不要让他冷着,饿着,不受到任何的委屈,健康快乐的长大,就是进了一个哥哥的职责,那来这么多的想法?他对他的兄弟就没有憎恨之外的任何想法,一群争夺财产,风流父亲纵欲下的产物,只会给他增加困难,没有任何感情。

    是不是他们也要想这对兄弟学学什么叫做兄友弟恭?冷笑了一下,脑海中出现他的那三个弟兄,老大的冷漠,老二的奸笑,老四的血腥,一点讨人喜欢的地方都没有,想起来只会让他心情恶劣。

    “那就不要把他绑在身边,他想自由,要私人空间的话,你就给他,你只是他的哥哥,不是他的亲密爱人,往后和他生活一辈子的人不会是你。他有他的生活,你也要有你的生活,不要被他困住手脚,等闲暇的时候,坐在一起,说说他的生活情况,对你诉诉生活的苦,你适当的给些帮助,这就尽到了一个哥哥的责任了。不要把你的生活目标建立在他的身上,那会给他增加负担,还会害得你没有自由。”

    程恩低着头,脸上没有任何的光彩,看来,程欢和一个小女孩快快乐乐地走掉,对程恩是一个不小的打击,可是,没有兄弟是要永远生活在一起的,他们又不是搞兄弟恋,有他在,兄弟恋这个词,最好趁早消失,他不会允许他的爱人做出禁忌之事,那些禁忌之恋,还是让给别人吧。

    “可是,我在妈妈面前发誓了,要好好照顾小欢,让他快乐的成长,不受任何委屈。家里没多少钱了,我昨天已经打算好了,虽然还有一点的存款,但是那要留给小欢,是给他上大学的钱。要是小欢谈恋爱了,不能没有房子,也不能没有车,这些都要很多的钱,到那时候,我可以变卖别墅,给他买一套大平的房子,汽车的话,就有些困难了,我要赚钱,为了小欢,我要变得很有钱才行。现在小欢已经不听我的嘱咐了,我做这些决定,他不知道会不会同意?”

    程恩是一个傻瓜,孟施叹息着,他已经把程欢的道路铺好了,自己呢?等程欢有了自己的小窝,他自就要住在那?等程欢有了房有了车,他不会还要住在租来的小公寓,还要挤刚才的公车上下班吧?

    “你自己呢?到时候,你怎么办?你打算尽早的辍学打工吗?大学不读了?做一个收银员?一个苦力?以你现在的身体,用不了五天,你就会先累趴下。”

    “我要给小欢最好的生活,苦一点累一点不算什么,我打算不读大学了,念到高三就可以了,尽早地投入到工作中,就多赚一点钱,小欢的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对了,放学之后,我们去一次书店吧,我要买烹饪的书,小欢整天吃面包会消化不了,会影响发育的,我要先学一身好厨艺,才能把小欢养的壮壮的,我也就对得起我妈了。”

    孟施重重的叹息着,他到是很希望程恩的厨艺是为他学的,要是哪一天,程恩也兴奋的双眼亮晶晶的对他说,我要学做你最爱吃的苹果派,我一定会做出来给你吃,他会感激的为程恩摘到天上的星星,多希望,程恩这种兴奋的样子是为了他啊,一扫刚才的低迷,说道能为程欢做一点事情的时候,他就像是看见偶像的小女生,值得那么激动吗?

    “你不要说这些话,不要把所有的责任都自己承担起来,这个社会,不读大学是不会找到一个赚钱多又不会出体力的工作,大学你必须要读,其他的问题,我可以帮你解决。”

    就这个身体,还去做体力工作,他也不想想自己,一个感冒就会让他躺上好几天,去做体力工作他一定会把自己的身体弄坏,就算是想赚钱,也要用脑子赚钱,不是靠体力赚钱。

    “我要是在读大学,小欢还有十几年的学要上,妈留下的存款我怕不够,要不,我过几天就去打工吧,找到一个咖啡馆服务生的工作也不错。今天我们买书的时候,就留意一点吧,看看有那接咖啡馆招工,我相信,我出去工作的话,我的学费就有了,那就不会加重家里的负担了,小欢的费用就不用动,以后他要是想出过的话,也有钱了。”

    程恩是一个笨蛋,孟施觉得自己的心都叹息的快碎了,他为什么不想想他自己,为什么不看看他身边的他,把担子交出来一点,那不是什么宝贝吧,交出来一点,他会帮着他解决的。他能忍心看着程恩去给别人端茶送水,忍受别人的责骂吗?不就是钱吗?他会想办法的,这个傻瓜,只求他多关心自己一点,不要把他所有的心思都放在程恩小鬼身上,他就开心了。

    第十七章  孟施的无奈

    第十七章孟施的无奈

    吃着孟施送上的午饭,满脑子的程欢,就连吃饭也有些心不在焉。

    “快吃,不要胡思乱想。”

    夹出一块排骨放到程恩的碗里,还不算是很难吃,要不是为了程恩,他才不会到这来读书,本来已经在国外取得学位,他完全可以在家每天盯着股市,看准形式,开一间公司,不断的做大变强,他的战争储备就要展开了。

    “不知道小欢吃的怎么样?我要是会做好吃的饭,就给小欢拿便当,这样就不会担心他是不是营养不均衡了,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要因为缺乏营养困住他。”

    还是那个小鬼,看着排骨的时候想的还是那个小鬼,那上课时候他有些走思,也是在想程欢了?

    “你要是不好好吃饭,困住的就是你。那个小鬼,一定是开开心心的和那个叫云云的小女孩一起吃饭呢,吃完饭之后,还有饭后水果,一个苹果,两个人吃。”

    就是要刺激他,刺激的大一点,程恩就会清醒了。

    一个苹果两个人吃?一人一口?光想着那个画面,程恩就觉得从心里向外边冒酸水。

    “那个女孩一点都不可爱,根本配不上小欢,小欢多可爱啊,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眼睛会变成弯弯的,小脸有一点婴儿肥,捏起来很软,小小的身体有牛奶的香味,抱起来很软,虽然有时候会调皮,但是,他顽皮的时候小脸上会有一种很眩目的神采,我弟弟是全世界最可爱的小孩,那个女孩又矮又胖,一点都不好。”

    他不知道吗?当他一脸迷恋的说程欢的可爱的时候,身边有一个人已经满身的黑气,全身发抖的,拿憎恨的眼神死死的瞪着他。

    看看他的样子,就好像是在说他最爱的人,一脸的痴迷眷恋,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说着他的爱人,眼神迷离,唇边还有一抹倾慕的笑容,只是那话里边带着满满的酸意,就像是一个吃醋的人,听见他的爱人有了别人,满心的不甘,只有诋毁才能平衡心里的不甘。

    “那是你弟弟,不是你的恋人,我已经说过了,不要试图绑他在你的身边,那会让他讨厌你。他有女朋友很好啊,你就可以做些你的事情,他也不会沉浸在丧母之痛里。你不是希望他活得开心一点吗?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搞就搞吧,不就是一个小女朋友吗?他们能玩在一起,就说明他们对彼此很有感觉,你也就不用担心他长大之后找不到爱人了。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很好。”

    为什么不看他一眼?满脑子的程欢,他呢?他就这么得不吸引人吗?为什么程恩不看他一眼?

    “对啊,他们还小,这段感情一定维持不了多少时间,他们会分班,到初中的时候,他们就会分校,等到高中大学,这个云云就不知道在哪了?一定没问题的,我就是瞎操心,小孩子,懂什么叫做谈恋爱?不过是过家家的游戏,玩玩而已。”

    想明白了,开心的挖了一大口饭吃进去,就连排骨都很香呢。

    “可是有很多的小朋友到以后都变成夫妻的,青梅竹马,发展起感情来很容易。”

    就像是他啊,想守在程恩身边,慢慢的,让程恩发现他的好,感情就自然水道渠,这也算是青梅竹马,只不过那十几年没有陪在他的身边。

    “不要让我一直的担心了,我现在很害怕小欢被抢走,他要在我身边陪着我,直到他完全有能力独立之后,再让他出去单过。一个十岁的孩子,哪有自理的本事,自己都管不了自己,不会谈恋爱的。回家我就对他说,那个云云和他不相配,不要再来往了,等他再大一点再说感情的事情。”

    专治,连感情他都要插一脚,程欢那个无理取闹的脾气,一定会和他吵起来。就说不要让他管了,他还是死死不放,自己的问题都没有解决呢,干什么对那个小鬼一再的看重?他也十五岁了,心智已经成熟了吧?为什么没有发现他身边的人每天都拿炙热的眼睛在看他,程恩是一个小白痴,算是服了他。

    “吃啊,施,你怎么不吃?啊,你怎么把你的排骨都放到我的碗里了?”

    程恩回神的时候看见他的碗里有小山那么高的金黄色排骨,可是孟施的碗里就剩几条青菜,可怜兮兮的,就好像是他在虐待孟施。急忙的把自己碗里的排骨夹出来,放到孟施的碗里。

    “你也要吃啊,排骨饭,要就着排骨吃才好吃,你都给我了,你吃什么啊?”

    满脸沮丧的孟施一看程恩关心的给他夹菜,本来有些酸疼的心,马上回暖,程恩的动作和关心的语气就像是一个小太阳,照的他全身都暖暖的,本来很低沉的情绪一下子变得高昂。

    “我吃了你的午饭,这些是补给你的。再说,我不太喜欢吃排骨,你都吃了吧。”

    又把骨头夹回程恩的碗里。按住他又想回夹的手。

    “不用再忙着夹来夹去了,你吃吧,就算是帮我吃掉。”

    “那你喜欢吃什么?下次我们不吃排骨饭了,你不喜欢吃,我自己吃也没意思。”

    “嗯,青菜。我想吃青菜。”

    程恩忙把他碗里的青菜都挑出来,都夹给孟施,自己的碗里一点青菜也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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