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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退两男 第1节

作者:viburnum 字数:22989 更新:2021-12-19 03:13:26

    引子

    在不属于自己的床上醒来,对于褚江童来说,早就习以为常。

    应该说,他很少在自己的床上迎接早晨。作为风月场上的老手,而且绝对是独占鳌头的那种,他有足够的资本选择自己在谁的床上醒来。有钱的,有权的,有脸的,有手段的,只要能让他尝到甜头,无论是哪个方面的甜头,他都可以用一夜风流来交换。

    是的,他是世俗眼中不入流的“那类人”,很多人看来,他甚至比青楼女子还低贱,卖身给男人的男人,算什么东西呢女子堕入风尘,尚且有被逼无奈的成分,还是值得同情的,堂堂男儿,远比女子可走的路多多了,那么多正经营生不做,偏要做这等事,这脸就真的有地儿放吗

    褚江童清楚,这样议论他的人,不在少数。

    但他不在乎。

    或者说,他早就不想在乎了。

    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只能喜欢男人的年纪里,他第一次知道男人背叛男人,男人玩弄男人,也可以一样残忍,第一次知道男人也可以以色侍人的年纪里,他第一次报复一样畅饮着凌驾于那些平日里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物”头上的快感。

    所以,以色侍人,又当如何,他可以吃香的喝辣的,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见多大的世面,就看他有多大的心了,他不是王公贵胄,但他过的是王公贵胄争着要他陪的日子,这,不是很好吗不是好得很,好极了吗

    所以,低贱与否,就去他的吧,民国乱世,饿殍遍野,遇上灾年老百姓都饿到吃死耗子了,他却能坐在北京饭店法餐厅里吃鹅肝,要是尊严和脸面能换来锦衣玉食,他凭什么不乐意反正真心都是要让负心的癞皮狗给啃了咬了糟践了的,不如留着还没被横七竖八戳过刀子的那部分多疼疼自己。

    人啊还是对自己好一点儿吧。

    睁开眼,看着窗外投s,he进来的阳光时,褚江童从心底发出一声浅浅的叹息。

    “叹什么气我昨儿晚上没喂饱你”身后,传来一句带着浅笑的质疑,紧跟着,就是一双围拢过来的手,躺在旁边的男人抱着他,贴着他,嘴唇凑到他耳根,“江童你不知道你到底有多让人欲罢不能”

    这话说的。

    笑了出来,却不是因为被赞赏,暗暗回了一句“我还真就知道”,褚江童坐起身,看着对方。

    那是个身材高大,体格健壮的男人,五官端正,剑眉星目,虽说表情淡然目光温和,却也透着藏不住的英气和正气,若是不说他的真实身份,铁定会有人认为他是哪家大商行的少东家,或是哪所高等学府的名教授。男人有种天生来的正派人的气度,就算他实际上,是北京城势力最大的黑帮的大当家。

    他叫孙竞帆。

    家里排行老三的他,人称孙三少爷,他是整个家族最强悍的一个,他用和那张好人脸同样是与生俱来的狡黠跟残忍,为孙家搏来了全城三分之一的势力范围,油水肥到吓人的货运铁路线,就是由他亲手策划成了孙家的,前不久垮台了的,同样是“黑”的xi,ng质的桂家,也刚刚被他咬掉了一大块“肥rou”。孙竞帆手眼通天的程度令人害怕,甚至他把自己的心腹安cha在桂家大公子身边长达十一年,都没被察觉,除去这位心腹确实也有两把刷子之外,不得不说,孙竞帆识人断事的本事,绝对是一等一的高明。

    也许,这样的强者中的强者,喜欢上谁,谁该哭着喊着以身相许,粘着腻着至死不渝才正常。

    但,可惜,褚江童不是这样。

    他没兴趣。

    还记得前些日子,那个对他同样死缠烂打的浪漫文人郑家礼曾经拉着他的手问他“你就看不出我是真心对你的吗”,他的回答只是一个风sao入骨的浅笑,狐狸眼半眯着,丢给对方一句“看得出啊,可我并无真心可回报你,只有你一番真心,哪怕真到咳出血来,我又能做些什么呢”

    褚江童就是这样的人,别人的真心,他不稀罕要,他的真心,他不稀罕给,又或许,他早就忘了自己还有真心这种东西。

    “三少爷先歇着,我得回去了。”翻身起床,他伸手从旁边的长绒地毯上捡起自己的衣裳。

    “不留下吃了早饭再走”孙竞帆问。

    “下次吧。”回头笑了笑,褚江童把手探进袖子里,穿好上衣。

    “下次”,这样的说法已经在若干人身上,用过若干次了,有人当真,有人只是听听而已,就像他只是说说而已的那样。

    穿好衣服,整理好头发,他迈步往卧室门口走,身后传来一句“叫司机送你回去,就说是我说的”,他简单应了一声,道了个谢,然后头也不回出了门。

    下楼的时候,正遇上打扫卫生的女佣在上楼,他没有打招呼,他知道女佣也不太想跟他打招呼,他就像个不存在的影子一样,独自走到楼下的大厅,在那儿,他看见了正推门进屋的另一个男人。

    男人身材瘦高,戴着礼帽,羊毛短大衣搭在手上,一身黑色的西装格外笔挺,皮鞋也是擦得锃亮,一尘不染。

    听见脚步声,看见人影,男人抬起头来和他四目相对。

    那是一张俊秀的脸,有点血色不足,嘴唇是浅粉色的,瞳孔便被反衬得格外漆黑,单眼皮的一双眼生得很是标致,眼尾稍稍扬起,跟上挑的眉梢呼应着透出一分清冷。

    这个可以随意出入孙竞帆的宅邸的人,叫周冰颜。他,便是在孙家的老对手,桂家潜藏了若干年的那个。这是个神出鬼没一样的人,缺乏表情的脸从来不肯轻易透露出一丝喜怒哀乐。孙竞帆生xi,ng多疑,唯独对他有种异乎寻常的绝对信任。而在褚江童眼里,这种特殊的关系,只不过就是可以供他消遣解闷儿的谈资罢了。

    “周先生”笑了起来,那男人四六步走得甚是风流,溜溜达达迎上前去,他站在跟自己身高差不多的周冰颜面前,“这么早就过来”

    对方没有鄙夷,也没有讨好,只是点了个头,仍旧保持着面无表情的样子,回了一句“生意场上的事,不分早晚。”

    “可你家三少爷还光着屁股在被窝里呢”

    这,可以算是很刁难人的提醒了,周冰颜听了,脸色一沉,略作迟疑,嘴角似有似无笑了一下。

    “我先叫司机送褚先生回住所去吧。”

    平静的音调成功激起了褚江童继续逗弄对方的意图,干脆直接凑上前去,他一把揽住周冰颜的脖颈。

    “你家三少爷,还没威猛到我让连自己叫洋车的力气都没有呢,现在哥哥我还是生龙活虎的,要是不信,你可以跟我再快活快活,反正天色还早”

    这样的举动,就真的有点欺负人了。

    周冰颜脸上骤然泛红,表情也比刚刚难看了几分,眉心皱着,睫毛垂着,他保持着最后的体面轻轻抓开那只滑溜溜的爪子,往旁边撤了一步,说着“多谢邀请,不必了。”,然后一伸手,优优雅雅,潇潇洒洒,做了个“慢走不送”的手势。

    褚江童无意自讨没趣,欺负人的目的达到了,乐子尝到了,他自然会心满意足“慢走不送”,道了声“回见”,摆了摆手,满脸春风得意的男人不慌不忙,走出了孙家大宅。

    并没有真的叫司机送他回去,只是自己像个遛早的老头子似的慢悠悠沿着街溜达,他一边寻思着去哪家开得早,档次高的茶楼坐一坐,吃点平头百姓吃不起的点心,喝口市井小民喝不起的香茶,一边轻松自在,哼着小曲,迎着太阳,一路往东走去了。

    全是西洋样式家具摆设的宽大卧房里,它的主人孙竞帆,正翻身起床。

    随意穿上绸缎的睡裤,高大的男人从床头柜上摸过香烟,点上一支,边抽,边走到窗边,推开镶嵌着彩色玻璃的落地窗,让外头有点清冷的空气弥散进室内。

    背对着门口,他听见房门打开的声音,却几乎听不到脚步声,跟着,就在他回头看之前,一个低沉柔和平缓的询问就飘了过来。

    “三少爷,不冷吗”

    开口说话的,是周冰颜。

    他看了一眼窗边站着的男人,看了一眼那肩,那背,那紧绷绷的腰身上松垮垮挂着的睡裤,然后在对方回过身时,收回了瞟到两腿之间某个轮廓的视线。

    “冰颜啊,你走路还是没声音啊,像个小猫似的。”孙竞帆笑了,指间夹着烟,男人揉了揉眼角,走回到床边的宽大沙发椅里坐下。

    “三少爷别拿我开玩笑。”有点窘迫的神情泄露的少许心里的悸动,被说是小猫的周冰颜低头清了清嗓子,而后走过去,把手里一直拿着藏在腕子上搭着的羊毛大衣下面的几份文件交给对方。

    “这又是啥。”孙竞帆接过来,却没有看。

    “货运线上的几分新合同,之前天津那边的分站惹出来一点麻烦,不是让他们换人重签了么,三少爷还记得吗。”一边平平常常说着,一边从椅子扶手上轻轻抓起那件胡乱丢着的睡衣,周冰颜面无表情将之捋顺,和自己的羊毛大衣并排着,整整齐齐搭在红木大床的床尾,而后很是自然地继续整理床上的被褥,“起初,还有人不想重签,说是新规有点儿太苛刻,太严格了。后来,还是调度室的老虞出面做了调停,这才乖乖签了。这件事,老虞算是做得漂亮,我已经跟那边管钱的打过招呼,以后给他的分成,再多一成,要是三少爷不反对”

    “不反对。”低头看看手里的合同,又抬头看看背对着自己的那个修长的背影,慢慢吸了口烟,“你的决定,我什么时候反对过。”

    周冰颜沉默了片刻,无奈地挑了一下嘴角。

    “三少爷这么说,是会有人不高兴的。”

    “谁谁敢不高兴”

    “那么多给三少爷办事的人,就算不是个个儿得力,至少也是个个儿尽力了,他们不会乐意听见您这样夸大我的作用的。”

    “我又没亏待他们,有什么意见,给我忍着。”满不在乎说着,仍旧低头看文件,仍旧在慢慢吸烟的孙竞帆并不清楚,那个踩着无声的步子,在他的房间里默默收拾好每一处细小的凌乱,直到校准钟表,用隔夜茶浇花这种杂事都做过之后,便站在近旁安安静静等着的男人,正用什么样的眼光看着他。

    从发梢,到脸颊,从肩膀,到胸膛,从手臂,到指尖,从那夹着烟的动作,到缓缓燃烧的香烟,他都偷偷看着,偷偷记住。

    他记得这双手是怎样把他从地上拽起来的,记得这个男人是怎样把他从火坑里拖出来的。当初只有十二岁的他,家道中落,被狠心的爹妈直接卖进了窑子,他不肯接客,就要挨打,被打裂了颧骨也不肯吭一声的他,让领家老板揪着头发拽到裤裆里,说是还敢不听话就把他全身的骨头都打断,然后卷在破席子里头,带到护城河边儿上活埋了的周冰颜,抬着眼皮看了一眼那个满脸狰狞的男人,而后低垂下睫毛,张开口,含住了对方的命根子,含到最深,用足了力气,一口咬断。

    惨叫响彻了整个怡君院,传到大马路上,钻进了正好路过的孙竞帆耳朵里。

    就是那一夜,孙竞帆救了周冰颜。

    他救了这个脸上挂着淤青粘着血污,虚弱到嘴唇都没有颜色,拼死跑出来,失足一滑摔倒在他脚边,擦破了手掌摔疼了膝头,全身发抖却还是不哭不闹不说话的孩子。他眉头一皱,抬头看了看怡君院的招牌,便弯腰伸手,直接把他拽起来,抱上车,带回了家。

    没人敢阻拦,谁不认识孙家三少爷呢阻拦是想被“打断全身的骨头然后卷在破席子里头,带到护城河边儿上活埋了”吗得了,放聪明点儿吧。

    是孙竞帆找来大夫给周冰颜治伤,做体检,调养身体,然后把他收留下来,给自己当了助手。

    因为他发现,这个孩子,是真的,真的,太聪明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天生冷静到可怕,任何事,他可以不带着个人情绪地集中ji,ng力迅速记住,任何人,他也可以从最客观最现实的角度出发逐一打点,于是,十六七岁时起,周冰颜从助手变成了副手,就算对外他的身份永远没有人真的知道。

    他是个幕僚,却看似跟班小伙计,因为那么年轻的幕僚,鬼才会相信,也正是得益于此,当年风华正茂的孙家三少爷走到哪儿都带着他,什么事都交给他办,别人眼里,他只是个帮着老大拿帽子提手杖穿大衣沏茶倒水的小随从,细脚伶仃,面色苍白,人前连痛快屁都不多放一个,每次分配任务到下头,别人也都以为他只是个传话的,如此而已。殊不知,正是这个说话从不高声,走路干脆不怎么出声的男人,手里的权力,一天天翻倍增长,终于到了仅次于孙竞帆的地步。

    可是,这一切,都是从什么时候戛然而止的呢

    在短到可怕的时间内掌握了实权,却又一夜之间放权,心甘情愿去桂家做暗线的周冰颜,到底是图个什么呢

    兴许,只是图个清静吧。

    孙三少爷,身边从来不缺男人,年轻的,漂亮的,要多少,就有多少。

    他忘了自己从何时起就不想再看到有人从孙竞帆的卧室里走出来的,他只记得这种异乎寻常的嫉妒心燃烧到爆裂时,有着怎样强大的c,ao控力。他主动提出要“叛变”去桂家,而后在出发的前夜,鼓起所有的勇气,放下一切的尊严,走进了孙竞帆的卧房。

    然而,当年的孙竞帆,对他说了“不”。

    不管脸上的表情有多惊讶,有多复杂,有多难以形容,孙竞帆终究说了不。

    他幻想着属于他的那个男人,不要他。

    那一夜,从来冷静到让人以为不具备悲喜情绪的周冰颜,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头一回,哭到呼吸困难,喉咙沙哑。

    第二天,他在天亮之前,收拾好自己,提着小小的皮箱,最后看了一眼晨曦升起之前整个笼罩在黑暗之中的孙家大宅,一声不响,独自离开。

    亏他还本以为,拿“这一走,未必还能活着回来见三少爷”为借口,那个男人会可怜他,会多少给他点儿值得回味的记忆的

    他果然,应该更冷一点,更静一点,更现实一点,更深不见底一点,才对。

    周冰颜,离开孙家,整整十一年。他用尽手段让桂家那对父子信任他,他绞尽脑汁把一条一条秘信不露痕迹从桂家老宅的那两扇朱漆大门给送出去,可天意使然,他做到了。他是真的没想到自己会活着回来,会重新站在孙竞帆身边的,可同样是天意使然,他回来了。要说唯一他认为能在他意料之中和掌控之中的,便是过了这么久了,自己可以冷静面对当初的失败之举,可以独享之后的压抑与孤单了。十一载春秋冬夏,还有什么不能抛到脑后

    所以,回来了就好,至于什么出来卖的褚江童有多受孙竞帆的青睐就一笑而过,一笑了之吧

    不这样,他又想怎样,他又能怎样呢。

    “行了,看完了,一会儿你帮我签了,就发下去吧。该给谁给谁。”坐在沙发椅里的孙竞帆突然开口,打断了周冰颜的胡思乱想。

    “怎么能让我代签呢”他微微皱眉。

    “怎么不能,你又不是不会我的签名。”随意笑着,孙竞帆不容辩驳,直接把那一叠纸塞给对方,站起身来,熄灭了烟蒂,“早饭就跟我一块儿将就将就吧,吃饱了再去忙也不迟。”

    “三少爷”

    “听话。”哄孩子似的说着,孙竞帆抬手拍了拍周冰颜的肩头,继而抓起睡衣穿上,一颗一颗,扣好扣子。

    “既然,三少爷都这么说了。”无奈地点点头,周冰颜也拿起自己的大衣,

    “本来,是想跟褚江童一块儿吃个饭的,他急着回去,我也就懒得硬留他了。”边随意念叨,边看着对方整理大衣袖子的手,孙竞帆略作沉吟,还是开了口,“你还是习惯小指紧贴着无名指啊”

    整个人一愣,周冰颜抬眼和对方视线交错,在记起所有之后又猛然低下头去。

    是,他是想起来了,当初在被卖了之后,他被强迫穿女装,擦胭脂,挑着小指端茶杯,拿酒盅,就是不顺从的他,惹急了领家老板,右手的小指,就那么被掰断了。没人给他医治,他是自己咬着牙用布条把小指和无名指绑在一起直到康复的。

    骨头,愈合得不周正,不懂医学的他把两根指头在一起固定了太久,以至于到不觉得疼了之后,仍旧紧紧挨着,也不是不能完全分开,跟生理上留下的缺憾相比,似乎更多的是一种习惯,一种一定要有所依靠的习惯。

    唯一一个注意到这一点的,是孙竞帆,就是从被注意到这一点开始,周冰颜的心思,就让这个男人给搅乱了。

    乱了很多年。

    “三少爷,这次是对褚先生动了真心了”保持着面无表情的冷静,周冰颜低声问。

    “谁知道,走着瞧吧。”撇了撇嘴,孙竞帆迈步就往外走,“听说那个姓郑的流氓文人也对他死缠烂打的,就看谁有手段了呗。”

    “啊郑家礼。”

    “就是他。”

    “嗯。”只应了一声,并没有多做评判,周冰颜跟在对方身后,往卧室门口走去,屋子里空了,仅留下敞开着的落地窗,透进早春缺乏热度的风,和浅白色的阳光。

    前门外胭脂胡同一处很隐蔽然而ji,ng巧绝伦的小宅院里,二楼的某一间房,门窗都敞着,穿堂风带着一丝微凉,吹得正对着宽大的穿衣镜整理头发的男人一阵寒噤,打了个喷嚏。

    “郑公子,染了风寒了”身后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声音,随之靠近的,是个花枝招展的男子。脸上的脂粉还有残留,梳着女人发髻,行为举止也像个女人的粉面小生黏黏腻腻贴过来,白嫩的指头滑到对方背上。

    而男人给他的反应,是另一个喷嚏。

    “见了活鬼。到底是谁骂我”掏出手绢擦了擦鼻子,这位郑公子没有理睬背后雌雄莫辨的那个,只念叨了一句,“看八成是姓夏的”

    “姓夏的”

    “夏广霖,满口仁义道德的老学究。”

    “郑公子正年轻,何必跟个老棺材瓤子计较”

    “嗐,也不是老头儿,就是给人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你懂不懂那种一肚子阳春白雪子曰诗云算了,多说无益。”牢sao的言辞并没有打算进行到底,男人打好领带,微微抬着下巴,端详着镜子中的自己,又换了几个角度,似乎在尝试什么样的眼神对众生最有杀伤力似的,最终流露出满意神色后,伸手拽掉还挂在自己身上的人,“行了,我先走了。”

    “这么早”

    “不早了,我今儿还有个文友会非去不可呢。半路上在暨春园吃个饭再过去,正好能迟到得恰到好处。”心安理得说着迟到,郑公子在对方脸颊上敷衍了事地亲了一下,“得了,秀儿,下回来我还找你”

    只扔下这么一句谁都知道不可能实现的承诺,郑公子迈步就往外走,踩着锃亮的尖头新皮鞋下楼时,身后就传来“秀儿是哪家的小sao蹄子我花名是红琯你又忘了再叫错就别上我床”的抱怨。那故意拿腔拿调的尖细的嗓音让男人不自觉翻了个白眼,出来卖的那么多,谁记得住你到底是哪个,红琯绿琯青琯紫琯,到头来还不都是与我无关拿钱办事消遣解闷儿而已,纠结个屁啊

    很是有几分没良心地暗暗想着,一身昂贵西装,头油发蜡古龙水,皮鞋腕表文明棍一应俱全的郑大公子郑家礼,潇洒体面地走出了这藏在胡同深处的小院。

    他是来嫖的,舒爽过了,自然也就没有久留的道理,更何况,正如他自己所言,今儿个,他是要去文友会露脸的,怎么能耽搁了呢

    是的,他是个文人。

    他居然,是个文人。

    在文人派别里,他是个极端浪漫主义者,他同时也是那种家道殷实,世代达官显贵的豪门子弟。郑家到他这一代已经积攒了躺着花三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作为家里的长子,他十几岁就被送出国去镀金镀银,先是在东洋呆了两年,觉得无聊至极的郑家礼,提了行李,便直接跳上奢华的邮轮,转战西洋花花世界。

    他在欧洲游历过,语言和社交的天分让他不管到哪儿都能快速适应,于是,曾经徜徉在巴黎星空下,漫步于那不勒斯葡萄园间,跟伦敦大本钟合过影,对维也纳金色大厅流连忘返过,见够了世面,写够了游记,认定了自己天生就是一颗浪漫多情种子的郑家礼,多年之后回到京城故地时,已经是油头粉面,风度翩翩,穿鲁比纳奇西装,戴百达翡丽腕表,用4711古龙水的,实打实的西洋派花花公子了。

    他出版了自己的游记,从此一炮打红,红得发紫,红透了半边天。

    没去过外面世界的人们被他那些异常生动鲜活的叙述和描写吸引到欲罢不能,包括贯穿其中的,时下最流行的新派诗歌,包括几乎没有哪本书能做到的大量真实照片转印的cha图,甚至包括扉页上环绕着西式百合花相框的作者肖像,全都成了最佳的卖点。受不了这种种活色生香的诱惑乃至勾引的男女老少蜂拥抢购,几经加印再版仍旧时常缺货的那本诗歌散文体游记,让郑家大公子,赚了个盆满钵满,同时一夜之间,成了社交圈子的名流,成了凡夫俗子的偶像,成了花界男色的炫耀资本。谁跟郑大公子睡过,那是可以恨不得举着大喇叭去城门楼子上吆五喝六疾声高呼昭告天下的。跟他郑家礼过夜,那不叫过夜,那叫临幸。

    于是,很是享受这种优越感的郑君家礼先生,就干脆自觉自愿地,在自己浪漫文人外加豪门公子的身份之外,又添了一笔浓浓的春色。

    只不过,绝非所有人,都羡慕他这个被众美人上赶着只求一嫖的春得够劲儿的少爷的。

    就比如同样是风月场上游走的褚江童。

    那个生得美艳绝伦,却不肯对任何人动心的男人,是郑家礼唯一拿不下来的阵地,越是拿不下来,也就越能激发斗志,时间久了,他开始认定了自己对那男狐狸ji,ng是真心的,追求,也就愈加一发不可收拾。

    不过,这都还好,这是情场上的狩猎,是乐趣,是腔调,是可以给生活锦上添花的。跟“某些情况”,截然相反。

    而制造这“某些情况”的罪魁,榜首,元凶,便是那个姓夏的“老学究”。

    夏广霖。

    夏广霖是那种奉行温良恭谦乃文人之本,忧国忧民乃学者之实,熟读经史子集,出口五绝七律,铁画银钩写得一笔好字的老派读书人,对他而言,那见了鬼的郑家礼,是真的太见鬼了。

    这一点,郑大公子领教过,因为“见了鬼”这种说法,就出自于夏广霖某一次公开对他发表的言论之中,当然了,这大约也是因为更之前他先对夏广霖出言不逊有点特意的狂妄了,但总之,郑夏之争,宛若浪漫与现实,新潮与传统,西洋与华夏,新与旧,张与弛的争斗,作为两个敌对方的领军人物,他们各有各的拥趸,而谁都知道,一旦有了支持者,想要再轻易从争斗之中退却下来

    都已经是骑虎难下,没那么容易简单的了。

    习惯了高高在上的郑家礼,没有认输的打算,他以一种雄xi,ng动物特有的幼稚的好胜心坚持着,用各种手段引人注目,也引夏广霖注目着。就像羽毛鲜亮的斗ji,走路都一定要昂首挺胸,冠子翎子,都要确保被最耀眼的那一束阳光照到。

    文友会上迟到,就是郑家礼的炫耀方式,之一。

    没身份的人,迟到了只好灰溜溜贴边进门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有身份的人,迟到了才是王道,因为他的身份注定了他没有等别人的义务。

    然而,郑家礼没有料到,就在今天,他有史以来头一回,成了等别人的那个。

    如他所想,在暨春园吃过早饭,看着报纸喝着茶歇了一会儿,才坐着视线所及内最新最干净的一辆洋车,从后头翘着二郎腿,看着拉车的汉子宽阔的肩背和结实的手臂,春风得意马蹄疾的郑大公子,直奔文友会而去。

    但可惜的是,他只是倒数第二个来的。

    还有比他来得更晚的。

    夏广霖。

    从被前呼后拥进了厅堂,就开始四下里用余光搜寻着从来都躲在人群之中低调到极致的老学究的身影,郑家礼怎么都没想到,以往在和人家视线交汇时,彼此目光中噼里啪啦爆裂出死对头特有的电火花的情况,今天,并没有如计划中发生。

    因为他进屋大约五分钟之后,夏广霖被前呼后拥送进了大门。

    脸上泛红的男人有几分不情愿,眉心略锁着,那平时废话都不爱说的夏广霖,在这种阵势之下,显得局促而抵触,这种负面情绪,在被一路推到屋子正中,和那个敌对方将领四目相对的瞬间发展到了极致。

    但他的拥护者们,看不出来,更不打算轻易还给他那份低调。

    “夏先生的大道之行被晨报转载了在文艺版的头条呢”有人喊了这么一嗓子,这一嗓子好像当头一闷棍,打在了郑家礼的脑门上。

    大道之行晨报这不就是他刚才喝着白毫银针随意浏览手里那份报纸的时候看到过的标题吗他居然没留意作者是夏广霖他居然就那么因为觉得无聊给空过去了

    果然是见了鬼

    晨报头条,转载大作,此等殊荣,是文坛巨匠或者惊为天人的文章才有资格享受的吧他夏广霖凭什么

    一时火大,郑家礼忘了自己也曾经有独揽霸着晨报文艺版头条不放的光辉历史,他只觉得这份光辉不该被夏广霖披挂在身上。这会让他觉得不安,觉得慌乱,不安和慌乱直接导致了忿然,忿然发展到极致,花花公子忍不住嘴痒了。

    “果然是世风日下啊若是盛世龙腾,天下太平,大道小道的,估计也上不了头条。”

    一句酸溜溜带着贱笑的念叨,声音不高,却让屋子里骤然安静得结了冰。

    所有人都先是看着始作俑者郑家礼,后又齐刷刷看向被攻击的夏广霖,沉默中,谁都以为这淡然的老派文人会下不来台,可令所有人意外的是,这老派文人,当众反唇相讥了。

    从来只是在文学流派和观念意识上来言去语,第一次听到如此小家子气的讽刺,夏广霖在极短的惊讶过后,从眼神深处,流露出嫌恶来。

    要说,他是真的连自己都不甚清楚,那份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酸劲儿是从何而来的。

    “郑先生说得对,我的文章,不过就是得益于如今是民国乱世才能上得头版。我只是个一心想为国为民说几句话的硬骨头的老古板,比不了郑先生,您的鸳鸯蝴蝶花前柳下法兰西英吉利才是文学的正根儿,就是不知道等乱世过了,您这份儿八国联军最喜欢的西洋小曲远比黄钟大吕高雅的调调,还能唱多久”

    这样一番话结束后,人人都觉得屋子里的冰,厚到炸药都炸不透了。

    大家面面相觑,等着郑家礼开口出声,而有史以来,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被反讽到通身上下每一个骨头缝儿里都刺痛起来,似乎有一万句话想说,却又半个字也吐不出来的郑大公子,则在咬牙切齿的沉默过后,只剩了拧眉瞪眼,提起文明杖,拽拽那身手工定制的西装的衣襟,迈开脚步,穿过众人,扬长而去的本事。

    夏广霖此时此刻,面对的境况,非是尴尬二字,不可形容。

    他不是很明白自己为何要追出来,尤其,是追那个号称是浪漫到了骨子里,已经近乎于伤风败俗的郑家礼。

    这么些年来,他一直是体面严肃的正经人,家中是几代文人,诗礼传家,温良恭谦,曾祖辈还曾经在朝为官的夏家,虽说随着年代更迭,进入民国后已经大不如前,可那股子世世代代传下来的斯文劲儿,并不见衰退。

    夏广霖深受家族熏陶,命里注定,要做个老派文人。

    他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踩着凳子站在桌边,由祖父手把手教写蝇头小楷,少年时每天凌晨就被父亲叫起来站在当院大声背诵经史子集。可能正因于此,他没有某些文人身上那种猥琐劲儿,站有站相悬腕提笔全神贯注的书写,背着手扬着下巴抑扬顿挫的诵读,让他从小就熏染提炼出一身的大气与潇洒。于是,虽然个xi,ng是个低调隐忍的人,那身硬骨头,可不是假的。

    世人对于文人,总有种莫名的偏见,好像舞文弄墨者,就应当是白面书生,手无缚ji之力,张口闭口之乎者也,弓着背,畏畏缩缩,只会满嘴空谈,都不用说真遇上事儿就废了,估计在集市上买个萝卜白菜都不会算账吧。

    对于这种偏见,夏广霖并不陌生,因为他身边也确实有这样的所谓文人。之所以加个“所谓”,是因为在他眼里,这样的货色,绝非文人,能称得上文人的,应该是柔中带刚的典范。唇舌是软的,但说出话来,得是硬的;毛笔是软的,但写出字来,得是硬的;皮rou是软的,但外至目光,内到气度,得是硬的。文人不是武夫,不可嚣张跋扈吆五喝六喧哗招摇以高声大力占上风,但举手投足为人处事,都要有分有量。

    文人应如蛟龙,藏匿于远空却可行云布雨,贵为万物之灵却懂得悲悯苍生,看得透因果,参得破名利,居空山而独享寂寥,处闹市亦不惧喧嚣,自洁,自节,虚怀若谷,厚积薄发,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文人应如腊梅,花开叶落顺应天时,敬畏自然恪守本分,一年只盛放一次足矣,剩下的时日,还是该老老实实竭尽所能抱着脚下一方水土汲取营养,结得出硕果,熬得过严冬,方不辜负上天造物的恩泽。

    至于郑家礼那样的

    啊哈,他不是腊梅,他是妖娆风sao的大朵月季花,稍微有点儿阳光雨露就给你争先恐后开个姹紫嫣红,他更不是蛟龙,他是忽上忽下飞舞在富贵人家园子里的大花蝴蝶,一身的色彩斑斓鳞光闪闪闹心刺眼的程度一如市井小民最偏爱的那种新婚之夜的喜被。

    造了多大的孽,才让他夏广霖遇上郑家礼这个要命星啊

    然后,最要命的是,这个郑家礼还跟他对着干,从一开始,就跟他对着干,到最后了干不过他,还玩儿拂袖而去这一套

    幼稚不幼稚

    可是,他又是为什么一路追了出来的呢

    总觉得假如不追出来,就会触犯了某种禁律一样,好胜和骄傲,是治学之人不该有的,有什么话,至少也要当面说清楚,哪怕是当街辩论引人侧目,也比小孩子闹别扭似的做法强多了。

    忍了又忍,他追了出来。

    还好,那公子哥儿舍不得穿着那双高级皮鞋一路狂奔,只是沿着街快速行走而已。于是,夏广霖没有费多大力气,就赶了上去,逼近那个背影时,叫了声“郑先生”

    郑家礼站住了。

    认得出那声音的主人,男人没有马上回头,而是照例就那么站着,沉默过后问了句“有何贵干”

    我的苍天幼稚啊

    “郑先生,我有件事要问你。”皱着眉头看了看头顶的天空,暗自念叨着到底是哪位锅炉的野神仙把这宝货扔到我命里的,夏广霖沉了沉心思,让表情平缓下来,主动走上前去,和对方面对面站定。

    郑家礼好一会儿才撇着嘴抬起眼皮,瞧着面前似乎比自己还略微高出去一点点的男人,看着那黑色的长衫,和干干净净的千层底布鞋。

    “有话请讲吧。”他两手cha在裤子口袋里,一副用泰然自若伪装的防备状态。

    夏广霖决定温和地开门见山。

    “郑先生,这么久了,我一直想问一句,我究竟从何时起得罪了你”

    “啊”

    “若是不经意间有过什么冒犯之处,还请郑先生不吝赐教,直接告诉我。”

    “你什么意思”

    “我是说”突然卡顿了一下,夏广霖努力压制着肋侧胸腔里的无名火,不可发怒失态,脸,他还是要的,“郑先生,当今文坛,浪漫派不在少数,可之前我一直与他们井水不犯河水,从无相干啊。不过就是各自治学,各投所好而已。直至后来恕我直言,是因于郑先生先一步对我的文章言辞尖锐,才开始了这一段争斗,我只想知道,我究竟是何时得罪了你,还是你只是单纯对我这个人看不过去”

    话,其实不说到这么明白,郑家礼这个明白人也能迅速明白的。

    真正强有力的,是那种勇于先尝试破冰的举动。这份沉着的爆发力让郑家礼一时间竟然对这个老学究有了几分刮目相看,虽说这老学究提出来的问题让他还是想抄起挎在腕子上的文明杖迎头打过去。

    “你居然觉得是我对你看不过去”右手从裤子口袋里撤出来,指了指自己的鼻尖,郑大公子一脸不悦,“分明是你先蔑视我的啊”

    “郑先生,你这是从何说起我几时蔑视过你”想着蔑视二字原就是学问人最要不得的心态,夏广霖脑子里几次三番回忆不到相关信息时不由得皱起眉头。

    还好,郑家礼给了他答案。

    “就某一次文友会上,你那会儿还是初见我,眯着眼,皱着眉,也不说话,就只有一脸的蔑视,好像我写浪漫文学就等于以笔为镐字字句句都在刨大成至圣先师的祖坟一样”

    “我”

    “你敢说你没有”

    “”夏广霖敢说他没有,但比“没有”更合理的解释跳到口边时,急于告知猛然想起的真相的冲动,让这个保守派没能沉住气。

    他脱口而出了。

    “那是因为我近视啊”

    第一句话说完,郑家礼愣了。

    “别人告诉我说,你就是那个写旅欧游记的葭鲤,我自然是想要努力看清楚的”

    第二句话说完,郑家礼被震住了。

    “当时厅堂里那么多人,我被阻碍了视线,不那样怎么看得出你和游记扉页上的肖像是否是同一个人”

    第三句话说完,郑家礼心跳过速了。

    再然后,夏广霖陷入了尴尬的沉默。

    再然后,打破这种沉默的,是一声低低的,忍不住的笑。

    “等会儿。”抬手做了个“打住”的手势,郑家礼摸了摸鼻梁,尽量不让自己笑得像个流氓,“别的先放下,夏先生,看过我的书”

    “什么”

    “是你说的啊,想要看看我和扉页上的肖像是否是同一个人。难不成,你真看过我的书”

    尴尬到了头顶快要冒出青烟的地步,脸上开始发烫,有种高烧不退的感觉的夏广霖低着头,扭着脸,抿着嘴唇,好一会儿才决定实话实说。

    “是看过。可”

    “好看吗”

    “”

    “其实也没那么糟糕对不对”

    “”

    “”

    “对。”

    哈

    突然间就异常开心起来,好像心坎儿上的大砖头搬走了,肥沃的土壤让春日暖阳晒得蓬松温软,一颗快活的种子开始快活地萌芽,眼瞅着就能开出花儿来了一样。

    郑家礼清了清喉咙,打算暂且见好就收。

    “既然,一切都源自一场误会,那现在误会澄清了,也就没必要揪着不放了。”整了整衣襟,放松了下来的男人解开一颗西装扣子,修长的指头摸了摸嘴唇,视线在对方脸上溜达,“夏先生,我这人,其实是好说话的。不如,咱们就在这儿握握手,把过去的不愉快都就此抛之脑后,如何啊”

    如何

    如何呢

    唉

    大成至圣先师的谆谆教诲打着滚儿地重压下来,夏广霖此时此刻,才知道什么叫为学所累。

    他也许是不情愿的,也许是甘愿的,也许是都有,矛盾着,纠结着的,但他最终选择了应允,选择了接受那个建议。

    说得积极一点,是化干戈为玉帛何乐不为,说得无奈一点,也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啊

    他堂堂体面文人,怎能像个锱铢必较的贩夫走卒一样咬着不放呢成何体统不是

    于是,他低头看看对方伸过来的手,那戴着ji血石戒指的手,那漂亮白净的手,到头来,还是把自己总是隐约沾着洗不掉的墨点的右手抬了起来,探过去,与之轻轻握了握。

    好极了。

    郑家礼满脸都写着这三个字。

    “那,可就说定了,以后谁也别对过往纠缠不休了啊。”笑吟吟的男人收回指头,看了看腕表,“夏先生,你该回文友会去了,今儿个可是你的专场,别让众人久等了。改天,我自然会带了拜礼登门求见,谈谈文学,聊聊时政,希望到时候,夏先生可不要端着架子不肯见我。”

    夏广霖没来得及说什么做学问怎么可以端架子之类的话,因为那双穿着昂贵皮鞋的脚已经迈开了步子,只在扬长而去之前,额外丢给他几句附加的话“对了还有,该配眼镜还是要惦记着赶紧配了的,夏先生一双丹凤眼遮住了虽说有点可惜,但至少这么笔挺的鼻梁多个配饰终究不错”。

    再缓过神来时,那个十足风流的背影已经横穿过大街,进了胡同,夏广霖觉得有点恍惚,好像刚才那种高烧不退的幻觉又出现了似的。他有几分讷讷地只记得自己还是要回文友会去,可耳边对方的声音依旧缭绕不绝。直至恍惚间走上了马路,险些跟一辆洋车撞上,车夫一声“借过嘞”的吆喝,才让他恍然惊觉。

    来不及跟车夫说话,只赶快对后头坐着的穿着白衣,一副医生模样的男人道了个歉,夏广霖重新返回到人行便道上,冲着文友会所在的那栋楼急匆匆迈步走去。

    卫世泽回到诊所时,已经是太阳升得老高了。

    早上出诊还是挺累人的,回来途中也多少有点昏昏欲睡,直到在路上差点儿被一个行人撞上了自己坐的那辆洋车,车夫一声吆喝,他才完全惊醒过来。

    回到住所,太阳升得正高,照在脸上颇为舒适。下了洋车,给了钱,看那车夫接过铜板时皴裂的黝黑的手,迟疑了一下,又摸出几个钱,连并自己刚才出诊时,那家主妇一定要让他拿上的刚出锅的热菜团子一起给了,他在车夫千恩万谢中摆了摆手,低头走进自己那栋小楼的院门。

    这栋楼,这院子,都是他的。

    是的,他只是个开私人诊所的大夫,但同时,他也有着丰厚的家底儿,和我们所谓“路子野得很”的家族背景。

    老家无锡的卫世泽,其实是从无锡迁出来的一个卫家分支的一员。而回到无锡,清明桥头,古运河畔,一提到卫家,可以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更无人能扳倒。横跨政商两界的偌大的家族,算得上江山代有才人出,族谱一展开甚是金碧辉煌,皇帝老子还在的时候,有文官,有武将,进入民国,有的当议员,有的开银矿。卫世泽这一支,是家里老辈人看到了上海开埠的商机,迁居过去的。只“可惜”他这个曾被家族寄予厚望的男丁,偏偏不走寻常路,当了个医生。

    他是独一份儿,但幸好,没有人坚决反对他的抉择,发现他确实是真心喜好医学,真的以治病救人为人生信条之后,干脆支持他在北京开了诊所。

    他是被友人吸引来的,为了最大限度接近当时走在业界最前端的协和医学院的学术氛围,他只身一人独闯京城,在胡同深处安了家。

    卫世泽深知自己作为一个可以做喜欢做的事的人的幸运,于是也就加倍努力,去协和医学院进修旁听也好,一有空闲就细心钻研医书也罢,他一点点,一点点,把自己的事业c,ao办了起来。

    原本,他的计划是将来学成了,有足够的底气了,就把诊所变成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医院,不敢说跟协和之类的殿堂级医院平起平坐,至少,也要小有名气,为人称道才是。

    他希望自己可以顶着某某院长的头衔荣归故里,毕竟这些年来跟无锡老家的亲属们都还来来往往不曾断过,总有一天,他得让在上海经商的父亲提到他时,是高高挑着大拇指的。

    他给诊所取名“荣辛”,意义其实也简单易懂,不过就是荣耀来自辛勤,他确实辛勤,每一天都是辛勤的,然后,就在他某一个平常的,辛勤的日子里,他的诊所,来了个不平常的病患。

    三更半夜,有人把他的门铃按得嗷嗷作响。

    通常状况下,他是遇不上半夜急诊的,周边都是普通百姓,头疼脑热跌打损伤内科外科,一般都是白天来,白天忙着上工上学的,至多也就是晚饭后过来一趟。想着到底是出了什么急事,卫世泽连忙翻身下床,戴上眼镜,穿上睡袍,跑下楼,开了院门。

    门外,是个扶着门框,气喘吁吁的男人。

    身上的衣着很是华丽,然而凌乱不整,一张脸生得惊艳绝伦,然而落魄不堪。额角也好,嘴角也罢,都粘着血迹,眼眶更是一片淤青,显然是挨了打。

    来人没有陪同,就孤身一个,发现门开了,那个气喘吁吁的身影抬起头来,看着皱着眉头的卫世泽。

    他开口说话了,带着惨笑,开口说话了。

    “大夫你要看到什么时候我疼都快疼死了”

    声音叫醒了怔楞着的男人,卫世泽赶快道歉,同时小心翼翼,把对方扶了进来,关好门。

    他扶着他进了一楼大厅,让他在柔软的检查床上坐下,开了灯,看着那张太过漂亮的脸上的几处伤痕。

    “请问,这位先生”

    “先生个屁啊”仍旧无力地笑着,对方指了指自己,“劳驾,帮我处理一下。”

    “哦哦,好的,请稍等。”

    见过那么多伤患,这次这个,是头一回让卫世泽觉得有那么点手足无措的,也许是因为他真的没完全睡醒,也许是因为这样相貌衣着都太出众的他还没见过,也许是因为受伤的地方,在他意料之外。

    本来拿来了药棉绷带止血膏,要帮对方处理脸上的伤痕时,对方却抬起手来,挡开了他的镊子。

    酒ji,ng棉掉在了地上,甩出一小块洇shi,然后很快就挥发掉了。

    撩起那件白茶色缎子长衫的下摆,那漂亮男人指了指自己的小腹以下,然后就一侧身,躺在了床上。

    脸上的血,粘在了消过毒的白床单上,随着心里暗自打鼓的卫世泽开始严肃谨慎地一点点除去他下半身的衣物,被伤处震惊得无法言语,然后皱着眉沉默着帮他消毒擦药,侧躺着的人开始喃喃自语。

    他说他原本在天津讨生活,后来又去了一段时间上海,刚到北京没多久,不小心招惹了“同行”,抢了人家的“生意”,结果被实施报复,一顿好打不说,还变着法儿地折磨羞辱。这帮人也是下手够黑,知道他是出来卖的,专门照脸上和腿间下手,他拼命反抗逃出来,知道当务之急不是躲,是找个大夫,就摸着黑一路看门牌。荣辛诊所是他能找到的第一家诊所,而且说实话,如果没人开门,他也是真的没有力气再去找第二家了。

    那些字字句句,卫世泽听到耳朵里,扎在心里。

    他没有世俗偏见,在他看来,众生平等,因为万物都有个生老病死,他觉得扎心的,是这个人选择的生存方式。

    未必低贱,可是,真的危险啊

    “你锁好门了吧大夫别回头让那几个人追上来砸了你的招牌。”努力忍着消毒的刺痛的男人声音透着虚弱的颤抖。

    “锁好了,放心。”尽量平静地安抚着,卫世泽把带血的药棉丢在旁边的铝制容器里,为了分散对方注意力地继续着交谈,“请问,贵姓”

    “贵什么贵啊。”苦笑着,男人闭着眼,又咬着牙忍过一波疼痛之后,才吁了口气,给了答案,“我姓褚,褚遂良的褚,叫江童,江河的江,童年的童。”

    默默听了,默默记了,卫世泽在点点头之后主动把自己的姓名给了对方,并尽可能平缓地告诉褚江童,自己建议他留院观察几天。

    “目前看来,是无大碍,可最好还是住下来,确定真的没事了,再走不迟。”

    “你的意思是,至少也要确定了我还能用”脸上仍旧是自我解嘲的笑,褚江童试着坐起身,低头示意了一下股间,“说老实话,我现在不管前头还是后头,都没感觉了。”

    “那是因为药物刺激,没事的。”脸上微微泛红,卫世泽告诉自己这只是个病患,自己只是在诊察,他推了推眼镜,回身收拾刚刚用过的医用工具,“褚先生就住下吧,今天值夜班的护士小姐家里有事,我给她放假了。我一个大男人,也没那么会照顾人,你先委屈委屈,一会儿去楼上的住院室睡”

    “我想洗个澡。”

    “啊”

    “脏死了,我要洗澡。”

    “洗澡就先等等吧,伤口都敷着药呢。嗯你要是真觉得不舒服,一会儿我去烧一壶热水,先擦擦身子还是可以的。”

    “我没那个力气了,你要帮我擦吗”半眯着眼,半挑着嘴角,抬起手来把凌乱的头发往脑后拢的,脸上还带着伤的褚江童,并不知道自己在那么说的时候,沉默地看着他的卫世泽,心里究竟是个什么想法。

    同情怜悯还好,该说是还好吗没有觉得恶心或是认为他下贱。

    然而,终究,是被他的眼神和话语给刺激到了。

    只是这一看就知道心地善良的大夫,这带着江南口音,满脸江南温和的大夫,到头来,就算被刺激了,还是亲手烧水,又帮他擦了身子。

    他本不必做到这个地步的吧

    褚江童那么想。

    卫世泽确实是没有必要做到这个地步的,可他愿意去做。他就是传说中的那种真的乐于用真心去帮衬,去救治,去心疼所有被伤害的人的人。

    说高尚点,他是圣人,说简单点,最起码,他也是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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