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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花依舅在 第13节

作者:刀刺 字数:8982 更新:2021-12-19 02:43:14

    每天傍晚在沙滩上烤鱼吃都是朗毓最幸福的时刻,劳累的课业结束,转动的小脑袋瓜儿也可以犯犯傻,放空自己什么都不想,专注于手上的美味和周边的美景。

    而小舅舅在吃完后总会脱得一干二净,扑进海里游个几圈儿。

    也许小舅舅就是条鱼。有时候胡愧槐太久不浮出来,朗毓会如此想到他可能在海底另有一个家,海里的那些动物都是他的家人,在嗷嗷待哺地等着他每天回去喂养。说不定他临上岸前要跟那些小鱼亲亲道别,说不定还有大鲨鱼什么的,也要围着他,恋恋不舍地送他上来,还要催促他明天早点儿回家。

    每当想到这些梦幻又美妙的画面,朗毓就会一边心生向往一边又说不出的难受,他总觉得小舅舅不属于狼鱼岛,小舅舅的心也不在这里,他早晚有一天会头也不回地涌向大海,再也不回来了。

    所以胡愧槐从海里出来时总会看到朗毓一脸忧伤地望着自己,他搞不懂朗毓伤心什么,屁大点儿个孩子,能有什么烦恼!

    不管是出于对小外甥在成长期的关爱,还是出于对那个吻的愧疚、从而产生的负责任的态度,他开始时不时的送朗毓一些小玩意儿。

    第一个礼物是娄久送他的海豚脚链,当朗毓拿着脚链往手腕上比划,觉得太长又往脖子上比划的时候,胡愧槐就用一种面对智障的嫌弃表情把脚链抢过来,然后戴到朗毓的脚踝上。

    朗毓对着夕阳晃着脚脖子,那个蓝水晶在晚霞中湛蓝耀眼,他傻傻地笑起来,对小舅舅欢快地

    说“真好看!”

    胡愧槐几近于怜悯地笑了下,感觉小外甥真可怜,没见过好东西就!这有什么好看的,真正好看的是到海里,月光照耀下的大海,那种蔚蓝才叫好看呢!

    他一面嫌弃朗毓没见过世面,一面不停地送朗毓东西,大家不要拆穿他,他自以为这纯粹是一时兴起的无心之举。时不时在朗毓坐在课桌前,对着作业抓耳挠腮,又东张西望地逗逗鸟咬咬笔头发会儿呆时,装作无所谓地把大珍珠、小海螺、形状罕见未经打磨的水晶石往他课本儿上一丢,再深沉地坐到炕头上翻书页。

    朗毓就会把这些东西拿起来,习惯性地对着阳光看一会儿,要是海螺就放在耳边听声儿,起初还会对小舅舅羞赧地笑一笑表示感激,后来干脆连笑脸儿也不给,专心致志地摆弄一会儿,然后拉开抽屉珍重地放到个小铁盒里,再认真做作业。

    胡愧槐对自己这种享受投喂的心情一无所知,他在岛上有个藏宝库,谁都不知道、也找不到在哪儿,藏宝库里装着他从海里捞来的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还有从娄久和太平岛上得来的小玩意儿,值钱的不值钱的攒了一大堆。现在这些宝贝正一点一滴、润物细无声地流进朗毓的小铁盒里。

    胡愧槐的心思就是孩子嘛,总喜欢这些不起眼儿的小东西,而且朗毓道过歉了,知错能改,又每天像小跟屁虫似的粘着自己,作为长辈赏他点儿东西玩玩很正常。

    在他的余光瞥见朗毓把他送出的礼物放进抽屉里时,眼角眉梢都浮现着淡淡的得意以及满意的笑容,只不过他自己不知道罢了。

    朗毓对小舅舅的礼物也拿得理直气壮,一点儿没觉得自己无功不受禄、拿人手短什么的。

    但是那天,当女同学站在院门口喊他出去,说有事儿跟他商量时,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去看小舅舅的脸色,心虚且手脚慌乱,连基本的礼貌都忘了,根本想不起外面还站着个同学。

    余月凤正在院子里喂鸡,见朗毓不理人家姑娘,才走进屋喊他“朗毓,你同学叫你呢,快去呀!”

    朗毓嘴里“嗳嗳”地应着,眼皮都不敢眨一下,见坐在对面的小舅舅充耳不闻地看着书,才两腿发飘地走出去。

    他把这种心虚归为当受到异性同学的关注时,同时有可能要面对同龄人不怀好意的打趣儿的尴尬,毕竟这群半大不小的孩子已经明白男女有别的道理了。

    他有点儿不耐烦地看着余檬,“叫我干嘛?”

    余檬翻了个白眼儿,“你这什么态度呀,我又不是来找你收作业的。我就是想问问,老师的七十六大寿要到了,你知不知道老师喜欢什么?我和同学好一起准备礼物。”

    姥爷的七十六大寿?朗毓茫然地想到。“姥爷喜欢……书画?旱烟?下棋?这怎么准备嘛!”

    余檬也发愁地想了会儿,“那……等咱们明天放学你别走,大家集思广益,商量一下。”

    朗毓答应了,余檬临走前又嘱咐道“你可千万不要跟别人讲,这是咱们同学之间的秘密,要给老师一个惊喜的,知道了吗?”

    朗毓不胜其烦地咧开嘴,“知道了知道了,你快走吧!”

    他回屋的时候小舅舅正坐在灶台前给亲娘帮忙,满面春风地听亲娘跟他絮絮叨叨,心情好不愉悦。

    朗毓一颗莫名奇妙忐忑起来的心,悄悄放下了。

    第二天放学他们研究了好长时间,如果写文章写的不好,备不住要挨骂;画画倒是可以,旱烟大人们肯定会准备,下棋他们不行,刻棋子儿倒是个好主意。

    于是这帮小孩儿搜罗了各种木头块儿,该削的削该上色的上色,拿小刻刀一笔一画勤勤恳恳地刻棋子儿,这活儿累手累眼睛,更主要是费工夫。

    他们相约在无人的麦田中,每天放学后都要忙活好一会儿。

    而朗毓和小舅舅的龃龉,就从这时候开始。

    大约在余檬找朗毓说悄悄话后的第五天左右,朗毓在麦田里把一颗棋子儿刻到了半成品的状态,打算第二天接着刻,与同学们告别时,发现余檬今天没来,大家只当她家里有事儿也没多想。

    结果朗毓走到家门口前面的那条小路时,赫然发现小舅舅正和余檬站在树荫底下,听不清余檬说什么,反正小舅舅笑得挺开心。朗毓的脚步不自觉就放轻放慢了,走到近前时又看到小舅舅把什么东西递给了余檬,余檬接过去时惊诧地喊了声“呀,真好看,这么大颗的珍珠我还从没捡到过呢!”

    朗毓故意清了清嗓子,“咳哼,咳哼!”一连清了好几声,一声比一声大。

    俩人像是才看到他,小舅舅面带微笑地看了眼朗毓,又低下头看含情脉脉地看余檬,余檬倒是落落大方地说“回来啦,今天放学够晚的,”说着还朝他挤眉弄眼,然后又摆摆手,“那咱们明天见。”又对小舅舅笑笑,才转身离开。

    朗毓站在一边儿看着,见小舅舅一直目送着余檬的背影消失才若无其事地回家。心里不知怎么特别不舒服,特别不舒服!

    他是个心里藏不住的话的,当天晚上睡觉前在炕上翻来覆去,终于没忍住问“你干嘛送余檬东西?”

    小舅舅闭眼假寐,没搭理他。

    朗毓对小学生谈恋爱的事儿一知半解,虽然他没谈过,但是他们班上就有两对男女生互相喜欢,一见面就眉来眼去的让人腻歪。所以他问

    “你……你该不会喜欢余檬吧?”

    他瞧见小舅舅在月色里的眉眼微微弯起来,嘴角也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虽然小舅舅没承认,可是他也没否认啊!

    “喂,你得了吧!”朗毓不痛快地说“你都多大了,她才一丫头片子,按辈分她还得管你叫舅舅呢!你这也太老牛吃嫩草了!”

    说完又想起所谓的老牛吃嫩草其实是不存在的,小舅舅只比自己大两岁而已,而且就算讲辈分,小舅舅的辈分也不明不白。

    他只是不能接受一直以铁石心肠和冷面无情而著称的小舅舅,有天会喜欢一个幼稚的黄毛丫头,并且还会给那黄毛丫头送东西、赔笑脸儿!他一想起那个画面就打心眼儿里恶寒,绝对不能接受!

    这在他眼里简直是一种堕落!小舅舅怎么能变成那样儿?他对我一个形影不离日夜相伴的人都爱搭不理的,怎么能对一个屁贡献都没有的小丫头好?

    “我不同意!”越想越憋屈、并且深深感觉到不平衡的朗毓在黑夜的炕头上恶狠狠地说“你别想乱搞男女关系,你要再跟她不清不楚的……不对,你怎么能为了一个女人而放弃我们的兄弟情义,你这样是犯了江湖上的大不齿行径你知道吗?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况且你还这么小,你学什么人家搞对象呀!我不同意!”

    但是不同意也没辙,他头天晚上浪费了这么多口水,第二天放学时,发现小舅舅又和余檬站在小路口的树荫底下相视无言默默而笑,心想果然色字头上一把刀,小舅舅彻底走上为了女人赴汤蹈火犯傻充愣的绝路,从此那个英明神武的小舅舅就此跌下神坛,再也不是当初的他了!

    而这两日一到放学就被胡愧槐单独叫走的余檬,心里也着实纳闷儿不已,俩人除了小时候共在一个学堂这点儿交集,后来连照面都没怎么打过。她不知道胡愧槐找自己干嘛,问对方,偏对方又是个哑巴,只会对着自己不咸不淡地笑,昨天送颗珍珠,今天又送块儿石头,倒是都很漂亮,可是为啥呀?

    余檬琢磨了半晌,歪过头觑着胡愧槐的神色,对方确实很特别,尤其是被那双奇特的眼睛凝望时更吸引人的神思,叫人不自觉就盯着那双眼睛看。

    “你……”余檬斟酌了一下,“是不是朗毓告诉你,我们在给老师准备寿礼,所以托我把这个东西交给老师的?”

    胡愧槐心下恍然大悟,不点头不摇头,依然微笑如故。

    “我会把这两样东西送给老师的,”余檬想了想,又说“但是……你只听着就好,要是我自作多情了,你权当我没说。那个……我,”她是小姑娘羞答答面红心跳,“我有喜欢的人了,你以后别再单独找我了,我同学们这两天总问我你找我做什么,再这样下去他们会说闲话的。反正……谢谢你,那……咱们说定了?”

    胡愧槐含笑点点头,然后带着几分无债一身轻的悠哉姿态晃回屋里,他可怜的小外甥正愤愤不平地对着作业磨牙,一见他回来立即摔摔打打地闹出动静,状似自言自语地骂道“两面三刀!见色忘义!恬不知耻!”

    蹦一个成语就摔一下课本儿,蹦完最后一个成语,见被骂的对象靠在炕头两耳不闻天下事,完全把自己当空气,便转过头决绝地撂下句狠话

    “我没有你这样的小舅舅!我再也不跟你玩儿了!”

    胡愧槐拿书盖住脸,遮住了他洋洋得意的笑容。

    ☆、第十七章

    胡愧槐没想到的是小外甥的气性很大,而且还挺有说到做到的架势,一连三四天都不跟着自己去海边儿,要是把他拖到院子里练功夫,他也是装模作样地糊弄几下,然后丢下几个极其轻蔑的斜眼儿,扭头回屋不再理他。

    气就气吧,胡愧槐也懒得哄,船坞的事情既多又杂,他们新引进了两艘潜艇,奔福负责船坞里一切电子机器上的编程,他需要负责机械修理和驾驶,还要和朗太辉轮班跟随凤把头出海,去二十海里外的一座小码头做货物交换,可以说是简单的对外贸易。

    但是他发现粮食越来越不值钱,而武器和科技的发展却是一天一个样。这个不起眼的小码头上处处可见机器人,这几年在外的经历让他知道这玩意儿叫人工智能。除了武器上的先进,其二重要的就是医学上,换心换肺换器官已经屡见不鲜,凤把头还购置了一箱神药,哪处受伤抹哪处,裹上纱布不出一星期就能好全。

    外界的科技化和狼鱼岛的原始化的对比,令胡愧槐隐约感到担忧。

    岛上除了船坞有全天候的监控和智能系统,其余人家至今还未能供电,除了那些已满十六岁的孩子和船坞上工的成年人出海见识过,十六岁以下的孩子根本不知道外面长什么样,即使船坞也有先进的科技,但这只不过是世界最不起眼的一隅,根本不算什么。

    有朝一日这些孩子得以出海见识,这种巨大的冲击会让他们的心里有多大的变化?就拿朗太辉来说,他就不止一次地表达过对外界便捷的生活方式的歆羡,甚至……多少有一点儿想留在外面。

    在胡愧槐对此忧心的同时,朗毓已经悄无声息地步入了焦躁的青春期,他青春期犯下的头等大错是骑坏了凤把头的马,一匹非常昂贵的马。

    那天余老爷子过七十六大寿,在校场里摆了整五十大桌,寿宴从中午一直吃到晚上,岛上的人全放假来贺寿,大人们喝倒了一大半,小孩子也闹腾的很。

    到了傍晚,朗毓趁没人注意就偷摸去了马厩。狼鱼岛的骡子和驴就那么几匹,下地干活儿的是吃苦耐劳的老黄牛。

    只有这几匹马被凤把头他们当作宝贝,空了就到山上遛遛马打打猎。新进回来的这几匹都是长腿高个儿的蒙古马,跟以前的滇马不一样,上眼一看既英俊又威风。

    朗毓早就心痒难耐,他瞧中的是凤把头的专属坐骑白马啸风,名字也有来历,正合金庸的《白马啸西风》。

    眼下这匹又高又俊的大白马对朗毓蹑手蹑脚的靠近警觉地打着响鼻,四蹄也躁动地踢踏个不停。

    朗毓小声安抚着“啸风,乖啊,乖啊,哥哥带你去狼山上走一圈儿!”

    他捧起那沉重的马鞍,要往马背上放,怎奈烈马认主还难驯,察觉是个陌生人怎么也不肯,两道粗鼻孔“嘶嘶”往外喷气,喉咙里也不断低鸣警告他。

    白马这不安份的响动传染了其他几匹马,马厩里登时起了波澜。朗毓抱着马鞍猛地扑到马背上,费了老大劲装好马鞍后,就牵着勒马的绳子往外引,估摸着白马也知道地方小,所以初时还算给朗毓面子,一出了马厩立即扬起脖颈嘶叫不停。

    朗毓就发了狠,死死攥着勒马绳勒白马的鼻子,一手摸上腰间的马鞭,“啪”地击打在地,白马更加不逊地抬起前蹄,把朗毓的手掌心都剌出了血,那高大的白马昂扬起身,两只前蹄在半空中不断踢腾,落地之后扯着朗毓就开始狂奔。

    朗毓被它这么猝不及防地拖行了十来米,也不肯送马绳,到后来两腿笔直撑在地面,拿两个后脚跟儿当刹车板,布鞋底子差点儿给磨穿,激起了一阵尘土飞扬。

    朗毓的脾气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遇强则越强,见白马不肯被驯服心下火起,几步起跑硬要往马背上扑,却准备不充足,没赶得上白马奔跑的速度,让这白马拖倒在地,脸跟地面来了个正面接触,磕得鼻子嘴巴全往外流血,就这样也不肯松手,愣是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几次都要狗吃屎以头撞地,却爆发了前所未有的潜力和速度,一阵疾驰扑到马背上,将将坐起身,那白马又跟被人挑衅的斗牛般四下乱窜,又是颠儿又是甩,发狂地疯抖一阵,见甩不掉朗毓就不管不顾地四蹄飞奔,在乱石野草的山沟里癫狂地跑起来。

    朗毓颠得头晕目眩,这会儿白马终于跑将起来,心下畅快的不行,拿马鞭在马屁股上一通乱抽,嘴里喝到“驾驾——驾——”

    然后就在马背上一手勒着马绳一手挥舞着小皮鞭,迎着呼啸的山风像小战士似的,撞到南墙不回头地往陡峭的狼山之巅奔去。

    要是娄久在这儿,肯定又会说了“你看那小子的坐相像不像灌满海风的帆?”

    朗毓的胸膛被这狂狷的山风灌满了,他那头支棱毛糙的短发也像缀满稻谷的稻穗儿弯弯地任凭山风在其中打马而过。他鼻子下的血流到了嘴里,嘴里的血流到了颈窝里,田野在马蹄下震动,野草在马蹄下发抖。

    风吹马蹄花泥溅,少年意气啸青苍。

    朗毓觉得快活极了,就像睥睨天地似的胸怀广袤,骑着烈马飞驰,就什么都不怕了,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什么都不能阻挡他。

    然而这白马跑到狼山之巅却毫不减速,眼瞅着崖顶越来越近,急得他狂勒马缰大喝“吁——吁——”

    但这马儿根本不理他,马头硬跟他使反力,朗毓一着急直接从马背上翻下来,使劲儿拽着缰绳把马儿往里拖。那白马的前蹄奔到悬崖边儿,连石头都击落几块儿,才陡然一个急刹匆匆朝反方向跑,朗毓来不及松手,整个人随着惯性飞出悬崖,又被马儿拖回来,在地上连磕带撞拖行老远,才体力不支松开手。

    然后他听到一声脆响,马儿的一阵嘶鸣,再接着是噶啦啦的树枝声,等他龇牙咧嘴地抬起头,就见威风凛凛的白马竟然栽倒在地,赶忙跑过去一看,那白马的前蹄卡住了山坡上的石头裂缝,硬是把马腿给别断,血淋淋地露出白森森的骨头来。那马肚也好巧不巧地戳进块裂石,也往外淌着热腾腾的血。

    他当即给吓得两眼发直六神无主,心里暗道完了完了,这下肯定得给亲爹打个半死!又心疼白马的伤势,刚才的意气风发倏尔远逝,急得冷汗直流,差不点儿要哭鼻子。

    他以他乱成一过浆糊的脑袋思来想去,觉得眼下有希望能救自己的只有一人——

    胡愧槐独自坐在校场的角落里,他面前桌上的饭菜已经七零八落,几米开外的朗太辉因为醉酒而脸红脖子粗,正兴冲冲地跟孩子们吹牛逼。胡愧槐正有几分手痒想抽根烟,听到有人压着嗓子喊他

    “小舅舅?小舅舅?”

    他寻着声走过去,见烛火下的朗毓像个千里跋涉的小叫花子,满身泥泞,裤子衣服破了好几处大洞,一张小脸儿抹得跟鬼画符似的,膝盖还在流血。

    朗毓如临大敌的低声叫到“我闯祸啦!”

    胡愧槐心说你这不是废话么,一看你这德性就知道你闯祸了。

    朗毓捂着被摔伤的胯骨,凄凄惨惨地指着狼山的方向“啸风,它……它……哎呦你还是跟我走吧!”

    走上山的这一路朗毓一直哎呦个不停,嘴里像漏风似的嘶嘶吸凉气,等到了地方胡愧槐一看,白马出气多进气少,肚子下的那块儿土地都给血浸黏糊了,正睁着纯洁的黑眼睛无助地眨巴着。

    “咋、咋整?”朗毓凄惶的神色倒比白马还凝重。

    胡愧槐默默叹了口气,干脆把朗毓的破衣服全扒下来简单给马肚子包扎了一下,一路夜行潜进船坞的医药室,偷出了一管神药和纱布,可又不知道该用多少剂量,索性全倒上。这神药还真管用,倒上后立刻就止血了。再和朗毓俩把它牵到狼山的树林里拴起来,打算等它伤好再牵回马厩。

    结果第二天下午事情就漏了底。起初是凤把头早上遛马时发现白马不见了,后来是船坞的货舱管理员说少了一瓶药,一查监控就发现了胡愧槐,再说狼山即使陡峭,也还没到难于上青天的地步,派几个人一搜就搜到受伤的白马,两相一联系,胡愧槐遭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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