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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花依舅在 第11节

作者:刀刺 字数:9369 更新:2021-12-19 02:43:13

    天色在他纷乱的思虑中逼近破晓,他差人把一夜没睡的孩子叫到甲板上。有船员从他们的船舱里搜出了牛大的腰带,确实是很独特的样式。他把玩着皮带扣,眼睛在三个孩子身上扫了一圈。

    “这是谁偷的,站出来。”

    朗太辉哆嗦着双腿和嘴唇,心惊胆颤地举起手,“是……是我……”

    凤把头不置可否地瞟了眼一旁的尸体,“你知不知道,就因为你偷了他的腰带,导致阿槐差点儿被人打死,同样也是因为你偷了这么个微不足道的小玩意儿,让这个人在咱们船上丢了性命,而他是我们合同里约定好,要安全运送的货物之一。现在我们没有履行合同,你知道我们要赔对方多少违约金么?”

    朗太辉惴惴不安地摇摇头,听凤把头说“是我们狼鱼岛三年的粮食,而这其中还没包括那些造价高昂的武器和马匹。”

    朗太辉着实震惊了,这个死人已经给他留下相当沉重的阴影,现在一听说还要赔人家这么多粮食,他一瞬间觉得天都塌了,情不自禁就双腿一软,差点儿给吓瘫痪。

    “我们教育过你多少次叫你不要干偷鸡摸狗的勾当,你就是屡教不改,现在你闯下这么大的祸,多少个你也赔不起!我当然想抬着你的尸体去给人家赔命,奈何你不值钱,杀了也没用。现在,脱光了跪到那个兄弟身边去。”

    凤把头的身影在破晓来临前的晦涩光线中好似一座不可逾越的山峰,朗太辉瞧不清楚他的脸,反正是黑沉一片,但那双同样陷在黑暗里的眼睛却像两簇萤火,把自己从内到外探照得无处遁形。

    在这逼人的气魄中,朗太辉再讲不出求饶的话,他恍惚中以为自己再见不到朝阳升起的那一刻,要和这具尸体一起沉入大海。他心如死灰又万般不甘地脱掉衣服,赤条条地跪到尸体旁,战战兢兢地等待判决。

    他听见凤把头“哚”“哚”的沉稳的脚步声,惶惶不安地抬起头,于是一记响亮的皮带抽到他脸上,鼻口立刻喷血,再接下来他就只有鬼哭狼号的份儿了。他从小到大没受过这种毒打,也从来没见过凤把头盛怒的一面,那根皮带在他手中舞得眼花缭乱,抽得他满地打滚儿,只能毫无尊严地喊着“我不敢了我不敢了”。

    他的两个小伙伴,奔福比他还抖得厉害,胡鬼鬼则不知在想什么,也许是恨他?他躲不开那根天罗地网的皮带,要是不小心倒在尸体旁边,皮带就会连尸体一起抽,尸体动也不动,但那张紫青色的脸仍旧让朗太辉吓得肝胆俱裂。

    “我非常期待你下一次再偷东西,”凤把头气也不喘地说,“这样我就可以把你抽筋扒皮,挂到鱼钩上钓鲨鱼。”

    朗太辉被那血淋淋的画面吓得眼泪鼻涕狂流,嘴里一迭声嚷着“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那天的天气非常不好,海上连日出都看不到,阴沉沉的天和黑黢黢的海,凤把头差人把那具尸体丢到海里,船还没开出去太远,一尾巨硕的蓝鳍自海面划过一道利刃,不一会儿,那处海面便升起一摊被海水稀释的暗红。

    凤把头在他们耳边亲切地说“这就是传说里的葬身鱼腹,在海上,如果谁不听话,谁就是这个下场,当然如果你们一昧听话而失去自主思考的能力,导致太窝囊蠢笨任人宰割,也是这个下场。”

    凤把头对他们的历练才刚刚开始,他们每天要跟着老秃鹰学航海知识和技术,还要打扫船务、练习各种格斗技巧。与船上的所学相比,他们以前在狼鱼岛学的那些东西简直是小儿科。

    三个孩子里,如果说奔福是一根筋埋头苦学的郭靖,朗太辉是懂得投机取巧抄近道的黄蓉,那胡愧槐的表现则平庸的如同路人甲。自他杀人以后更加没人看得出他的心思。

    凤把头对他这种但求无过不求有功的态度非常窝火,他看得出这小子是有天赋的,老秃鹰教的东西他学一遍就会,在掌舵方面更有着旁人难以企及的直觉和冷静,天生就目光锐利,资质甚高。可他就是不上心,完全就是交作业般的敷衍。

    “你要是不肯留下来,”贺老大在他后面指着胡愧槐说,“把这小子给我吧,他是棵好苗子,假以时日,定能成大器。”

    “多谢贺老大青睐,只不过我们狼鱼岛的孩子,不管好坏,都得归根。”

    凤把头说完走下甲板,从老秃鹰手里抢过长剑,对胡愧槐一阵斜劈直砍,把这小孩儿三番两次撂倒在地,口中质问

    “你打算一直这样下去吗?”

    胡愧槐提剑冲上去,不出三招又被凤把头摔了个狗吃屎。

    “别人辛苦求来的,在你这儿不值一提是吗?”两把长剑相撞发出一声悦耳的叮咛,凤把头单手持剑,逼视着胡愧槐的眼睛,“这么多人看重你的资质,你却将它视如敝屣,每天看着奔福他们起早怕半夜才能学到你学到的一星半点儿,你是不是为他们感到悲哀?”

    潮浪的起落将船身推向高处,风声伴随着长剑破空的锐响卷到每个人的耳朵里,他们奉若英雄的中年男子自嘲地咧开嘴,对倒在地上的少年怒目而视,

    “要是不能收起你的野性,你最好站起来,将它贯通于你手里的长剑,破开每个敌人的胸腔。否则,阁下的野性一无是处,还是永远趴着吧!”

    也许每个少年都曾梦想成为英雄,当胡愧槐看到身形挺拔高高在上的凤把头,用一种近乎于蔑视的目光俯视着自己,他突然觉得不甘心,有什么好牛逼的,老子有天会比你更强大!他再次冲上前去,全身的力气都使在持剑的胳膊上,两把剑磕在一起宕宕地嗡鸣,凤把头还是只用一只手就将他打倒。

    “你求得什么?”每一次靠近的间隙里凤把头都会质问他,“求得什么——”

    “你心向大海,可惜胸无大志,你以为你死了,无牵无挂不欠人情就没人记得你了吗?错了,在这短短的几十年里总有人会提起你,到时每个人都会说‘哦,你说那个叫胡愧槐的小哑巴,他不过是个身无长物的废物,掉到海里淹死,浪花儿都激不起一滴’。”

    “你想死在海里,伴着永不止息的潮浪共享永恒?嗤,我告诉你,你死了最多烂块儿鱼肚子,几抔臭屎烂骨头,连最卑微的动物都不会瞧你一眼。”

    胡愧槐想叫他闭嘴,可那道声音却在疾风里四下乱窜,在耳朵边振聋发聩。

    凤把头一甩长剑,睥睨着未成熟的少年傲然说到“在这群雄林立的大海上——你没有站立的资本!”

    不远处的旁观者见少年疯子似的冲上去,手中的活把式已完全失去寻常的理智,毫无章法的乱砍乱劈,而凤把头在这场对决中最后一次将他挥倒在地,把长剑丢给老秃鹰,头也不回地走了,再懒得看他一眼。

    贺老大等凤把头走到跟前揶揄地说了句“你可真是用心良苦。”

    凤把头甚为谦虚地一歪脖子,沧桑地叹了口气,“没办法,当爹的都这样,自己的孩子当然得自己操心了。”

    贺老大暗中磨牙“你不觉得你这招激将法太粗糙了么?”

    凤把头疑惑地向他求证“糙么?”

    贺老大坚定地点点头“糙!”

    凤把头将毛巾往桌上一丢,踩着四方步慢慢悠悠地踱步回船舱,远远飘来句“不碍事儿,管用就好。”

    贺老大又转脸儿看向甲板上的小少年,见他低着头,整个人一株歪脖树似的僵硬又扭曲,持剑的那只手青筋暴起,似乎在他身体里正酝酿着一桩声势浩荡的情绪,因为他过分的压制,反而更加激昂的由内而外地迸发开来。

    ☆、第十四章

    凤把头从太平岛离开的那天,贺老大私自把胡愧槐扣下了,结果因为胡愧槐得天独厚的好水性,贺老大的人又是开快艇又是下海抓,一路追出去半海里,还是给胡愧槐逃上了返航回家的船。

    时间在文学作品上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儿,五年打眼而过,站在凤把头身旁的少年已经完成了一次中层次的蜕变,他依旧口不能言,不过身高却像打了激素的庄稼飞速窜长,与凤把头只差半个脑袋的高度。

    他身旁的奔福则符合他埋头苦学的精神理念,戴上了深度近视眼镜。而朗太辉也与胡愧槐在身高方面不相上下,他被凤把头教育的很好,可以在某些事情上独当一面,这些事情诸如在吃喝玩儿乐间讨价还价,在众人劳苦不堪时找些乐子放松下心情。

    总之三个孩子各有所长,凤把头老怀甚慰,不妄他跟贺老大周旋五年,只为能让他们多长长见识。

    在三个孩子飞速精进的五年里,远隔重洋的狼鱼岛的孩子们,也各有各的成长。

    首先是朗琪睿,他的亲娘余春梅从一开始的装疯到后来变成了真疯,自打知道胡愧槐这个灾星被凤把头带走以后,她每天的工作就是化作一只人形喇叭,在山林田野间无间断持续性地播放胡愧槐的恶行,抓住每一个她看到的男人,求他们给自己男人报仇雪恨。当然没人搭理她,所以她把这种报仇的希望转嫁到自己儿子身上。

    朗琪睿每天要做的就是把四处喊冤的疯娘连拖带抱地弄回家,如果某些地方做的不如亲娘的意,他就要挨打,从最初的耳刮子到后来的掐打踹骂捶,他不得不习惯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

    因为他的疯娘,岛上没有孩子愿意跟他玩儿,唯一一个对他心怀愧疚的朗毓,在小心翼翼地试探着与他交谈,他又谨小慎微地试图重新建起和朗毓的友情桥梁时,三番五次被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余春梅拖回家,边拖边扭过头指桑骂槐地教训他

    “你咋能跟他玩儿呢?你不是说过你再也不理他了么?你忘了就是他的小舅舅害死你爹的?他是你的杀父仇人,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不要再跟他玩儿了!”

    朗琪睿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唯一的小伙伴儿面色凄惨地与自己挥手告别。

    与朗琪睿惨烈的生存环境相比,朗毓的成长则更有狗不理时期的顽劣和茁壮,小舅舅不在,爹娘

    正忙着为生活奔波劳作,他成了家里唯一的山大王,调皮捣蛋自是不在话下,在学习上不论是习文习武都凭借自己的小聪明偷奸耍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或是临时抱佛脚,总之他这五年虽然风雨交加却也是磕磕绊绊地长到了十三岁。

    而成长的变化在没经过对比之前是看不出来的。

    狼鱼岛在夏天的台风季刚刚过去,朗毓和父亲正举着根粗壮的大木头修缮院门口的房梁,他在同龄人当中算是高个儿,跟父亲一比就不算啥了。于是他脚下垫着石砖,嘴里咬着钉子,费劲地把胳膊抻到最长试图替父亲多分担一些重量,就在这时,有一只白皙的手凭空出现,轻飘飘地把他手中沉重的木头高高托起。

    朗毓以为是哪个过路的,起初没在意,咬着钉子含糊地说了句“谢谢啊!”

    他没听到回话,便好奇地扭过脸儿去看,这一看陡然吓一跳——

    眼前的人比他高出一个头,赤着精壮的上身,把挺阔的肩膀和线条分明的肌肉一览无遗地暴露在空气里,那瓷白的脖颈上,是一张被他遗忘许久,却比那遗忘的记忆里更鲜活漂亮的脸蛋儿。朗毓觉得这人的嘴唇和脸庞的轮廓简直像是画笔勾勒出来的,还淌着亮晶晶的水珠儿,一双左蓝右黑的丹凤眼定定看了他一会儿,朗毓的魂儿就被这双眼睛给勾走了,随即他又看到那张嘴唇轻轻上挑,连着丹凤眼也弯出柳叶般的弧度,对自己露出一抹微笑。

    朗毓魂飞魄散,结结巴巴又不太确定地喊他“小、小舅舅?”

    胡愧槐的眼神令朗毓难以形容,似乎是因为身高的缘故,他这样歪着头俯视着自己时饱含玩味之态,令朗毓觉得那眼神儿轻佻得像个色胚,又似乎让他无所遁形,瞧不起他似的。

    实际上胡愧槐只是对朗毓看到自己时的那幅痴傻模样感到好笑而已。

    朗权栋铛铛地拿锤子钉好房梁,闻言说到“啥你小舅舅?你小舅舅咋了?”

    朗毓看见胡愧槐转过脸去,侧脸的一处骨头尖锐地凸起来,给这张过于妖孽的脸增添了一丝锋利。

    这时朗权栋才疑惑地回头来看,一看到胡愧槐也跟朗毓似的发了傻,直到胡愧槐嘴角的弧度越来越明显,他才拔高声音一迭声地喊道

    “阿槐?阿槐呀!诶哟,你咋……你咋一声不吭就回来了!哎哟,他娘,他娘,快出来看看,阿槐回来啦!”

    胡愧槐望着院里的小门,听到里面叮叮当当像是砸了什么东西,一个女人慌手慌脚地跑出来,站在门口遥遥对着自己发了会儿呆,一脸难以置信地走上前,又难以置信地摸了摸他的脸,最后用虚幻般飘飘然的语气问他“阿槐?”

    胡愧槐点点头,这个比他临别时瘦弱了几分、苍老了几分的女人抬手将他搂住,姿势有些别扭,现在是胡愧槐搂着她了。

    胡鬼鬼、胡愧槐、阿槐、小舅舅,不管是哪个称呼所代表的形象,早就随着年月的流逝被朗毓抛到九霄云外,起初两三年还偶尔会想起几次,后来在他的记忆里对胡愧槐除了一个好看的印象,还有那双奇特的眼睛,其余都化作一缕青烟,模糊不清。

    他阔别五年后的突然归来对朗毓来说更像是天外来客,完全是与记忆背道而驰的陌生人,而这个陌生人的到来和他成年人般稳重的举止使他们这个小屋里蓬荜生辉。爹娘自打看到他以后就把自己给当成空气了。要命的是朗毓没法儿像接待客人般对他彬彬有礼。

    成长在他身上打磨过的印记如此显眼,看到胡愧槐,朗毓才意识到自己真真切切地长大了五岁、走过了五年,可这五年的光阴通通被自己虚度掉了。孩子总是迫不及待地想要长大,对每一个举止沉着容貌耀眼的成年人都心怀崇敬。

    与变化巨大的小舅舅相比,他自己仿佛毫无长进,于是在面对小舅舅时再做不到小时候的坦然,竟生出一种面对长辈时的惶恐不安来。

    其实胡愧槐面对他们时也十分不适应,他现在彻底明白自己与他们的关系,听两个长辈谈话时总忍不住探究他们表情下的真实想法,对自己这个捡来的外人,他们真如表现得那般欢喜雀跃?还是做做样子,实际上正为如何安置他而倍感纠结难堪呢?

    毕竟他们没有血缘关系,每个热情举动的背后可能只是出于礼貌的客套而已。

    胡愧槐认真地打量着,这对自他离开后不得不重新白手起家因此饱经风吹日晒的沧桑的夫妻,他们的脸上都爬上了许多细纹,余月凤的颧骨上更有许多晒斑,但是他们的精神却极好,两双黑眼睛闪闪发亮,被太阳晒得健康的肤色更衬托出他们那一口洁白的牙齿。

    这对夫妻里余月凤无疑是性格外向的那个,她不住地摩挲着胡愧槐的手,因为无法表达内心的激动,坐在凳子上的身体始终摇摇晃晃,一会儿摸摸他的脸,一会儿捏捏他的胳膊,不住说他瘦了,长高了,问他为何不给家里打电话,为何不给家里写信,是不是吃了很多苦……

    她熠熠生辉的眼睛里溢满热泪,这个天性母爱泛滥的女人,对胡愧槐始终抱有愧疚和怜惜。她总觉得这个能当她儿子的弟弟,过于懂事优秀,待在他们这个贫穷人家里实在对不住他。她更忍不住由己度人,一想到如果自己的孩子刚出生就没了母亲,心里止不住得发酸,为胡愧槐的命运无比叹息,不住地想对他好一点,再好一点,弥补他失去母亲的缺憾。

    这样的心情日复一日,胡愧槐在她心里早就是另一个儿子了。

    朗权栋的反应要更加直观些,他心疼自己的媳妇儿,让他们娘俩一块儿聊天,自己则忙着杀鸡煮饭。在朗毓没出生的那两年,胡愧槐婴孩时期那默默无言的陪伴,无数个黑夜里的聆听,可人疼的样貌和乖巧,也令他对这个孩子有浓厚的情感。

    真正说起来,其实夫妻俩对胡愧槐比亲儿子还偏心。他们真诚的态度和不知如何表达略显笨拙的讨好,使胡愧槐归来的心得以安稳落地。

    他拿出风把头给他准备好的礼物,几件衣服、吃的用的,还有一捆子厚厚的工资,让这对夫妻更对他赞不绝口,不住嗔怪他的体贴。

    夜晚来临时,余月凤给他套好干净的被单,一家人除了朗毓都喝了酒,朗权栋已经鼾声四起。胡愧槐还很清醒,他看着坐在炕头上不知睡里面还是该睡外面的朗毓,指了指外侧,又指指自己。

    油灯下的那张脸失去白天的疏离,温暖的火苗让他看起来有了些许和缓,以及一点点放松下来的疲惫。

    朗毓揪着被角,仍有些无措,“我睡外面,省得再把你踢下去。”

    话落便一骨碌脱掉衣服钻进被窝,胡愧槐哑然笑了下,也脱掉长裤爬上炕。

    外面毕剥作响的树枝的抖动,还有那散碎的不绝于耳的潮声,身旁的枕边人,都令两人产生一种回到老旧时光里的踏实和新鲜。

    朗毓悄悄睁开眼,在月色里偷摸端瞧着这个陌生的小舅舅,那双浓密的眼帘此刻像两道弯弯又狭长的弧线,他闭着眼睛的时候眼尾仍然是上翘的,眉毛却有凌厉的弧度陡然压住了飞扬的趋势。他的头发有些长了,温顺地向后躺倒,把他的额头和整张脸都一丝不苟地袒露出来。

    苍白的,冷漠的,即使那双漂亮的眼睛睁开,也不会给这张没有人情味儿的脸增添多少柔和。

    朗毓半睡半醒地就想起了小时候,更小更小的时候,那时候自己只会零星地往外蹦话,爹娘一直很忙,总把自己托付给同样是个孩子的小舅舅。他多数时候只会抱着自己在岛上乱逛,碰到自己够花儿摘草的时候就搭一把手,碰到他捡起东西往嘴里塞的时候不紧不慢地制止。似乎在他真正能够独立行走前,一直是在小舅舅的怀里度过的。

    他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他对一个画面时刻记忆犹新,画面里的自己昏昏欲睡,头顶的太阳在深浅不一的树荫中时隐时现,这让他知道他们正在走路。他的脸贴在一个坚硬又温暖的胸膛上,不知是他自己的口水还是胸膛上的汗水,使他随时处在滑溜溜的摩擦里,孩童的脸蛋儿和另一个孩童胸膛上的皮肤,让这个摩擦毫无滞缓,趣味横生,他嘬着自己的手指,在流泻的光影中恍惚地看到一个单薄的下巴颏,和一个翘翘的小鼻尖儿。再往上,又是细碎而漫无边际的阳光。

    只有小舅舅,他恍惚地想到,只有小舅舅有那样光洁的下巴和鼻尖儿,只有他能无声走在阳光里,使一切生机毕现。

    清晨朗毓醒来时,胡愧槐已经起床去校场了,亲娘又开始不厌其烦地嘟囔,说看你小舅舅多勤快,家里的活儿都帮忙干完了云云。

    朗毓打了个哈欠,对小舅舅的回来仍有些不适应,他困倦地叼着个豆包儿,拎上把木剑去校场上早课。

    校场是凤把头走后,船坞的人又在码头前重新辟出块空地新建的,除了一些崭新的武器和几样锻炼体能的器材,其余都是沙子,方便他们在上面摔打。

    而凤把头的回来无疑是校场里的孩子热血沸腾,他发表了一番与“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讲话,扬声喊道“阿槐——出来跟这帮小的们练练,我来检验一下你们这些年的训练成果。”

    朗毓看到他的小舅舅只穿着长裤,手里拎着把木剑高高瘦瘦地走到场地中央,凤把头连点了好几个孩子出去。

    这些孩子把十八般武艺轮番上阵,以车轮战的方式连续惨败,过不了五招就被原样抛回来。

    凤把头扫到人群中的朗毓,又冲他喊道“朗毓,别怂啊,上来跟你小舅舅练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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