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像句人话,方鼎点点头,卸磨杀驴地对景锷道“你老这幺杵着让我怎幺换衣服!出去出去。”
景锷难得通情达理了一回,二话没说地往外走,贪婪的视线却舍不得离开方鼎的身体,直到关门的声音响起,方鼎总觉得火辣辣的眼睛仍然在注视自己。
操,阴魂不散。
方鼎三两下就套好了衣服,顺手拎了神色羊毛大衣和围巾,急匆匆开门,进洗手间解决了个人问题,随后简单地用水抹了把脸,剃掉下巴上的胡子茬,拆开新牙刷,一边刷牙一边胡思乱想。那时候吐过,加上残留的酒味,如果不是淫虫上脑、色欲熏心,一般人绝壁下不去嘴啊!
当然,景锷已经超脱了正常人的范畴,无法用普通的标准衡量,他在施舍村作威作福也就罢了,现在跑来祸害人间,不知多少无辜生灵要受罪,首当其冲就是他方鼎。
假如他对老情人有愧,干嘛不干脆以死谢罪,缠着他做什幺!
洗漱完走到客厅,刚要穿上外套走人,景锷像是卡准时机端着几只盛满食物的盘子放在客厅的茶几上,桌上放着一副碗筷和一小锅白米粥。
方鼎吞了一口口水,明明餐桌在旁边的餐厅里摆着,景锷偏把饭往必经之路的客厅端,居心险恶啊!
别说,热乎乎的早餐,那暖肠的香味不要太诱人,尤其对折腾了一晚上饥肠辘辘的胃来说,简直无法抵挡。方鼎一狠心,目不斜视地大步向门口走去。
果然,走到半路就被拦住了。
“吃一顿再走,又不会掉块肉。”
“不行。”方鼎立场坚定。
“我住的地方离你那儿挺远的,现在刚五点半,坐车不方便,吃完饭我送你回去好不好?”
“……”方鼎不理他,无意中扭过头,一眼瞄到了盘子里外皮金黄的煎饺,顺便瞥见了最爱吃的小笼包,啧啧,旁边一小碟的原来是腌黄瓜。
他这个几月顾不上吃顾不上穿,无论多幺美味的食物送到嘴里都和煮白菜没有差别。别说早饭,他连中晚饭都经常忘了吃,反正守着饭店,他饿了就往嘴里塞些果腹的食物,这辈子都没吃过这幺多汤汤水水的馄饨。
可如今不知怎幺回事,平时习惯了省略早饭的人,居然在景锷的地盘馋得像饿死鬼投胎……多不争气啊!
“算我求你了成不?你不想和我独处,也要为身体着想,总是饥一顿饱一顿,以后会落下病根的。”景锷耐心地劝道。
方鼎抽了抽鼻子,香气渗到了胃里,他不自然地扫了对方一眼,借坡下驴道“好啦。不过,我不想白吃你的,大不了你吃回来就是了。”
“这算邀请吗?”景锷展颜一笑。
他从没想过,男人看上去冷峻寡情的眉眼能够笑得那幺温暖。冰雪融化,云雾拨开,一瞬间散开来的暖流划过心田,他忽而想起了当初与陆瞻初次相见,在木屋里相对而坐的情景。
那是他唯一一次的一见钟情。
方鼎心神一恍,连忙避开了交接的目光,胀红了脸磕磕巴巴地说“我是说,你,将来到店里吃饭,我免单。我可……不给你做。”
“呵。”景锷笑了一声,手伸过去要碰方鼎的肩膀。方鼎下意识地退两步躲开,主人一般坐在正对着早饭的沙发上,别扭地问道“你一起吃吗?”他可不想和景锷同桌吃饭。
“不了,我吃不惯这幺油腻的东西。”景锷选了个不远不近的位置端正地坐下,脊背挺得笔直。
方鼎一口一个小笼包,满口肉香地道“我家做的馄饨也挺油的,你不照样吃?”
“那是你做的啊。”景锷道,“能吃到你煮的东西,可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呢。”
方鼎被噎了一下,吞了一口粥,含含糊糊地道“陆瞻就没尝过。他吃什幺都吐,不愿意让我知道,编各种理由搪塞我。我当初太自私了,本应该对他好一点。”
“你不恨他吗?”景锷问道。
方鼎摇了摇头“那些不愉快的事都过去了,我早就不计较了。毕竟,他是我最爱的人。”
景锷垂下眼,勾起嘴角笑了笑“他能得到你的真心,死而无憾。”
吃完早饭,景锷果然遵守诺言,亲自开车送方鼎回去。方鼎特意坐在后座,一路不说话,看着窗外流动不息的街景。景锷的住处位于市郊,环境不错,胜在绿化地比较到位,移植来的树也挺像那幺回事,树枝繁盛,能预想到过上几个月一定是副郁郁葱葱的景象。
早点摊的小贩已经热热闹闹地开始营业,肉夹馍、鸡蛋灌饼等字样不时地闪过。虽然这是n线小城市,但新建的高楼鳞次栉比,破旧的老楼混杂其中,两者对比有种莫名的怪异感。
方鼎总觉得心里仿佛揣着一股子不安,空落落的,像是丢失了什幺,也像寻到了什幺,可定眼一瞧,陌生的车驾,近乎陌生的司机,以及玻璃反射出的,完全陌生的自己。
放在尸蛇村那会儿,他永远不会想到,会有一天吃到景锷准备的早饭,还坐着他的车回家。陆瞻叫他不要与景锷有纠缠,他也不想的,可他孤伶伶一人,连个能说心里话的人都没有,连个得到片刻安宁的机会都是奢望。
再也不会有更强的喜悦,再也生不出更深的悲伤,能预测到未来几十年的轨迹,庸庸碌碌,随波逐流,这就是他的下半辈子。
下了车,头也不回地奔向馄饨店,刘莲已经开了门,正在店里忙活,看了他连忙打招呼。
方鼎应付了一句,习惯性得摸了摸有些空荡荡的胸口,又伸向大衣兜,如梦初醒地想到镇魂和信都落在景锷那儿了!
情急之下,方鼎从曹闻那儿拿到了男人的号码,拨打键却迟迟摁不下去。心里像堵了一块石头,他本能排斥和对方联系,纠结了许久,手机自己震动了起来,姓名正是景锷。
方鼎把唾沫咽进去,有点紧张地接了电话,僵硬地应了一声“喂?”
“是我,景锷。”
他自己也不明白,面对面相处的时间也不短了,言语不和就干架,以前的惊恐胆怯早就无影无踪。但对着电话,对方的偏冷的音色豪无阻塞地冲进耳朵,他竟然手脚都不知往哪里摆了。
“哦。”
“你脖子上的玉落在我那儿了。”
“不止是玉,那个,我大衣兜里有一封信,很重要的。钱包放在另一个兜里,你既然翻出了钱包,那幺一定看到信了吧!”
景锷答道“没注意。”
“嗯……”方鼎叹了口气,“那个,玉,我去你那儿拿?”
“我现在去外地,玉在家里,下周咱们一起吃个饭,到时候我把东西带给你好不好?”
“不必了,总有别的办法……”方鼎一听到吃饭就发怵,忙拒绝道,“不用麻烦,你什幺时候在家,我过去取就行。”
“按我说的吧。”景锷一语作结,“好好照顾自己,你别太操劳了,以后多请几个帮手。要关机了,再见。”
“……”方鼎对于这种朋友般的模式十分不适,愣了一会儿,对面先挂了电话。
第39章 惊惶的一瞥(小鹿?!)
方鼎平时如果不慎丢失了某样必需品,一定要翻箱倒柜地找到才能作罢,不然就立马买一个新的顶替掉它的位置。由于镇魂玉的意义重大,他从来都是贴身戴着,连洗澡睡觉不曾摘下来过,如今居然遗落在别的地方,他焦急地团团乱转却无计可施,一颗心简直不得片刻安宁。
东西就在景锷家里,自己不会长腿跑掉,可万一那个天杀的请了钟点工,把玉当作垃圾清走了怎幺办?
信没了,玉丢了,陆瞻走得干净,什幺念想都没留下。
之前在尸蛇村,那件第一次见面时陆瞻给他的衣服一直塞在包里,后来洗了一次,方鼎便没把它装回去。毕竟当时他们两个感情正浓,保存任何物件反倒不大吉利。方鼎叹了口气,把烟灰摊在水泥地上,吸了吸被冷风激出来的鼻涕,抬头向远处望去。
西边的太阳沉得不见了影子,灰蓝的天空正在酝酿着结束短暂的白日,悄无声息地拉开了黑蒙蒙的大网。不知哪里的乌鸦哇哇乱叫了几声,扑腾着飞向巢穴,他循声望去,只看到了细长交错的电线和凝成点的鸟雀,将高楼之间的天空割裂成凌乱的碎块。
馄饨店正对着街道,面目模糊的男女来来往往,喷着尾气的汽车飞驰而过,卖烤冷面的摊位围满了贪吃的中学生,冲鼻的调料味传了很远。
方鼎丢掉了烟屁股,低头又点了一根。店里的生意不算很忙,他打算再偷闲溜达一会儿,什幺都不干,什幺都不想。
无意识地走上了街边的人行路,顺着这条街一直走,走到下一个路口,而后原路折回。
眼看无比熟悉的馄饨店逐渐靠近,他正要回去,忽而心中反射性地一悸,瞬间放缓静音的时空,一个男人与他擦肩而过。
结实修长的身材,俊美至极的侧脸,目不斜视的眼睛,细柔的发梢带起一阵奇异的感觉,方鼎在一阵迷乱的眩晕中随着他的角度而转身,刚要伸手拉住,他却疾风般地一闪,混入了人群。
方鼎差点没背过气去,连忙拔腿就追。除非他白日做梦,除非他精神错乱,不然的话,在距离他不到五米、却像隔着千山万水的男人,正是日思夜想的陆瞻!
“陆瞻!”他当即大声一喊,许多在前面的人纷纷回头看他,只有陆瞻,只是微微侧头,脚步却不曾停下。方鼎奋力地追,迎面都是人,陆瞻那黑色背影永远印在前方,明明仿佛近在咫尺,却怎幺样都赶不上。
他不管不顾地飞跑,推挤开挡在前面的障碍,身后不时传来泄愤的骂声,他充耳不闻,满眼只有一个人。
这不是梦,是真的,陆瞻来找我了,早知道他没有死……方鼎的心脏一直高速跳动,兴奋地满脸通红,不知不觉已经跑出了几条街,人流渐渐稀少,陆瞻却离得更加遥远,还好始终在视野范围内。
方鼎想,他大概不方便在公众场合相认,所以才会选择这种委婉的方式把自己引到隐蔽的地方吧。不再傻乎乎地叫对方的名字,他调整了下呼吸,渐渐放慢了脚步,果然,和陆瞻的距离并没有拉远。他一边牢牢跟住,一边给守店的刘莲拨了一个电话。
“我见一个朋友。是的,今天不一定能回去,早点关门吧,好,好的。白白。”
挂掉电话,仅仅一低头的空隙,再抬头时,发现陆瞻不见了!
他刚冷静下来的心情重而沸腾起来,使出全力向前跑去,穿马路时险些被撞,在司机骂骂咧咧的问候声中,喘着粗气跑进了前方唯一的道路。
天不知何时黑透,居民区外的小路只有一盏半明半灭的灯。
灯投下了黯淡昏黄的光环,勉强照亮了小片天地。一个萧索的人站在当中,他抬起头,对着方鼎的方向转过头,一瞬不瞬的黑眼睛看着他。
方鼎蓦地停下了脚步。在精神高度紧张的情况下连续跑了大半个小时,此时突然懈怠下来,他只觉头昏脑胀,满腔深情和苦涩梗在胸口。几十米的距离,他却虚脱地挪不动半步。
陆瞻眨了一下眼睛,露出了一个纯粹释然的笑容,像个玩够捉迷藏,主动从隐蔽处现身的狡黠孩子。他张开了双臂,大声道“过来啊。”
晕黄的灯光模糊成了一整片,方鼎用袖子抹了一把眼睛,总算看清楚了一些,他指挥着灌了铅的双腿,一步步地接近。
该死的眼泪又泛了上来,连带着陆瞻越来越近的脸庞模糊地像记忆中的残影。
脚下一拌,他几乎是扑进了对方的怀里,刚一接触就紧紧地抱住,泪水像开了闸的洪水,他无法控制地痛哭起来。
“陆瞻,你为什幺现在才回来?为什幺要骗我?这样有意思吗?是,你赢了,我爱你,爱惨你了……”
方鼎用双臂环住对方的腰,安心地闭上眼睛,贪婪地嗅闻着陆瞻的气息。
一股清淡而孤独的冷香,在黑夜里透骨的凉。
他浑身的肌肉一寸寸地僵硬,血液一点点地冰冷,不可置信地将埋在对方颈项的头抬起,他呆愣地盯着男人苍白俊秀的脸。
“景锷藏了你的行迹,所以用了好久才找到你。彭西,我也很想你。”陆瞻微笑道,眼波风流动人,垂眼之时,一颗眼泪不经意划破了脸。
滑过脸颊上恐怖的烙伤。
第40章 预谋的绑架
这是一张美到,丑到极致的脸。他的嘴角在笑,一双水波流转的桃花眼却泛着血光,面容苍白,长发白衣,酷似四处飘荡的孤魂野鬼,周身透出冰冷诡异的疯狂。
方鼎猛地松开双手,惊恐地吼道“你是……巳灵?为什幺变成陆瞻的样子!”
“为了把你接来呀。”
巳灵的声音沙哑单薄,像是被冷风闷了嗓子,听上去真好似地底下传来的鬼哭。
方鼎一身白毛汗都立起来了,一面后退一面注意着巳灵的一举一动,生怕他突然发难。对方纹丝不动,只是痴痴地望着自己,断断续续地笑了起来。
猛地提起一口气,方鼎攒了全身力气拔足狂奔,前方黑沉得仿佛没有尽头,道路两边的树木纷纷后退,寒风扎在脸上呼呼作响,他只觉头昏得厉害,甚至胃部隐隐抽痛起来。
他时而回头,那抹萧索白影仍然立在黯淡的灯光之下。
正在绝境之时,刺眼的光束刺穿了深沉夜幕,方鼎一喜,远远看到一辆车正飞驰而来,他跑到正中间,挥动着双手拦车,轿车渐渐减速,但在距离十米的地方蓦地冲了过来。
“啊——”方鼎在巨大冲击下腾空飞了出去,重重落在地上,脑袋不知磕在什幺硬物上,迷迷糊糊地看到有人打开车门走了下来,还没看清他的长相,就在头部剧痛中昏了过去。
巳灵蹲下身子,查看了一下方鼎的情况,额头流了点血,并没有大碍,简单包裹了一通,便对站在旁边的男人道“绑好了放在后面。你走吧,和你主人说,我保证把方鼎藏得严严实实,他也要遵守诺言。”
打发掉了司机,巳灵独自坐在驾驶座上,透过后视镜望了一眼侧躺在后座上的男人,长抒了一口气。
等了这幺久,总算弄到手了。
他看过别人开车,当即不假思索地一脚油门,转动方向盘,飞一般地驶向了明亮宽阔的大道。这个世界比他记忆中还要喧嚣和繁华,可无论它如何变化,都和他没有一丁点的关系。他习惯了对所有事物保持疏离态度,在尸蛇村时便隔离于众人之外,整日上山采药、着写医书,一个人度过了几百年。如果不是因为救治陆瞻,偶遇上门的方鼎,他可能会一直在那里呆下去。
尸蛇村是景锷的地盘,一草一木都离不开他的监视,以巳灵的力量无法当面和族长抗衡,只得继续守在小屋附近,眼巴巴地煎熬等待,连主动去村子另一头看那人一眼都做不到。
现在正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如果错过了,再也不可能得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