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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 第3节

作者:南枝 字数:19932 更新:2021-12-18 18:52:16

    当一切都解决了,余俞满身的血,他抱着史微微坐进车里。

    废弃工厂的好几个仓库都燃了起来,天空晚霞晕染,仿佛,那火红的霞光,既是那仓库的熄不掉的火,也是他身上洗不掉的血。

    余俞被带到了一个地方。

    他将微微抱到浴室里,温柔地为她清洗了身体。

    可是,已经被弄脏了,还如何洗得干净。

    余俞也不清楚是何时,微微在他的怀里停止的呼吸,身体变得冰凉。

    他从不认为史微微长得丑,那个笑起来豪爽的女人,羞涩起来也会脸红的女人,瞪眼看他的时候眉毛挑起来,很凶但是很可爱。在他那次生病的时候,她对他关心,给他夹菜端水。亲吻他的脸颊,但是又羞红了脸,在他的怔忡里跑掉

    余俞抱着史微微,没有流泪,但心却被划了一个伤口,血淋淋的,鲜血淌出来

    对他来说,一直到他此时的生命里,一共有两个女人,现在,这两个女人都离他而去了。而且,两个女人都是被他害死的。

    第二卷第一章

    从那件事后,余俞被带着到了k城。

    那天,他把微微送回去给史老大,却说不出一句话来,面对史老大的质问,他只能痛苦地紧咬牙。

    他说,“放心,我会为她报仇。”

    史老大当时虽然痛苦,却也为此惊愕。

    史老大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看人还是挺准。余俞这种人,从来是说话算话,而余俞此时说的为她报仇,史老大不知道他会去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不要把他自己毁了才好。

    余俞从章经理那里借了150万来给了史老大,然后,他就从此从史老大的视线里消失了。

    史老大很快报了警,对于这种事,当时的警察起不到作用,除了从史老大这里要了些钱去。

    史老大很快就找了情妇,然后又结婚了,后来又有了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

    史微微,他原来的女儿,成了他压在箱底的一张照片。

    而他原来的老婆,只是成了在后来老婆乱花钱时候用来念想感叹的对象。

    余俞到了k城,并不是像他想象的一样,会在那位余老板手下做事。

    虽然他确实是在为余老板做事,因为他要还那150万块钱。但是,他自从到k城后连余老板的面都没有见过。

    他被安排在一个赌场里当保安人员,其实也就是打手而已。

    余俞跟着程哥做事。

    因为那天在废旧工厂仓库的事情,程哥以及他手下的这些人那天看到了余俞的身手,还看到了他的悲惨遭遇,对他倒是既佩服又同情的。加上余俞沉默实干又有义气,到这里来后倒没有遇到被排斥的事情,很快,他就融入了这些人里面。虽然,他的心他自己也明白距离这些人很远。

    余俞虽然身手好,但是,那仅仅是他的身体素质带来的好的快速的反应而已,他并没有学过拳脚功夫。

    在这里,程哥愿意教他,他便郑重地唤他一声哥,伺候鞍前马后,然后跟着他学一些拳脚功夫。

    余俞天生反应灵敏,身体矫健有力,加上聪明又执着,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痛,很快就有很好的成绩了。

    在赌场里,见人家破人亡,见人求饶磕头,见人血溅当场余俞最开始的时候还会有一丝不忍的表情。但当他泄露那种表情后,程哥就会让他去对人下手,几次之后,他的脸上便是对任何事都无动于衷了。

    并不是血腥,也不是残酷,甚至不是压力,不是仇恨,不是这些东西让人的心变狠了,余俞想,只有自己能让自己变得麻木不仁,让自己变得狠厉不人性。

    在这堆互相称呼着哥们兄弟的人里,他们互相之间有很深的感情,但是,对于外人,他们却没有分出一丝同情心,也许,他们也只是和自己一样将自己的那份柔软给封了起来。

    余俞想,即使如此,这些人,也都不会是他的兄弟。

    余俞身手已经非常不错,在一次有人来赌场故意闹事,被他一人利落干净地解决了对方八九个人后,余俞的功夫得到了大家的赞叹。

    那种游刃有余,行动如风,身体矫健敏捷的身手堪称一种艺术。

    事后,余俞请程哥喝酒,程哥拍着他的肩膀说他已经出师了。

    余俞当时并没有想太多,只是拿着酒瓶给程哥倒酒,说自己的身手并不出众,并且全是得程哥的教导指点,感谢程哥的倾囊相授等等。

    余俞又在赌场里做了近半个月的事,一天,程哥对他说,“身手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要对老大忠诚,不然,你身手越好最后死得越惨。”

    之后,余俞就被带去见了余老板。

    余俞是不久前才知道余老板叫余诚杰。

    这是余俞距离近一年的时间又见到他。

    大家都叫他诚哥,或者叫大哥。

    余诚杰和上次见到的时候似乎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他的头发似乎比那时候长了,以至于面目看着更加斯文儒雅一些,一身休闲装,看着就像个有钱人家书香门第的老爷,不过,余俞却知道这个人是多么的残忍与冷酷,知道他那张笑着的面皮后面有多么阴险与血腥,他那双白皙骨节分明的手上有多少的鲜血与人命。

    余俞在心里对他恨之入骨,但面上却没有多少表情,只是些微笑了一下,跟着别人叫了一声“大哥”,之后又恢复了平板而严肃的神情。

    余俞给人的感觉是那种总是沉默到没有存在感,但是,他深邃的眼眸与矫健的身姿却让注意到他的人知道,他仿佛无时无刻不在注意并且警惕着周围。

    他是一个天生的保镖。

    余诚杰这样说过。

    这次见到余诚杰,是在一家夜总会包厢里。

    里面弥漫着烟酒的味道,除了余诚杰,还有他的得力手下几人,还有坐陪小姐几人。

    余俞被带进去后,就躬身站在了一边,赌场的胜哥上去恭敬行了礼见了余诚杰还有几位上层人物。

    余俞被他叫了名字,余俞才像胜哥一样给每个人都见礼打了招呼。

    在场的小姐也许是觉得余俞是个有点愣的帅小伙子,便吃吃地笑了。

    余俞抬眼看了她们,并没有什么表示,也许,她们觉得这愣小伙子实在无趣,就不再关注他。

    余俞这时候才注意到余诚杰身边坐着的并不是小姐,而是一位漂亮少年,只是头发半长,显得有些不男不女,余俞对他没有好感觉。

    他看到余俞后,便倚在余诚杰怀里,撒娇地说道,“诚哥,他长得挺帅嘛,只是怎么不笑。”

    余诚杰没说什么,只是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也许他的手有动作吧,因为那少年倒在余诚杰怀里告饶。

    余俞对这些都当成视而不见,声音平板地道,“大哥,不知道找我来有什么吩咐”

    余诚杰站起身来,过来拍了拍余俞的手臂,道,“听说你的身手已经非常不错了,今天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余俞道,“大哥吩咐的,刀山火海在所不辞。”

    余诚杰笑着说好。

    亲自倒了一杯酒递给余俞,余俞接过来就豪爽地一口喝了。

    坐在沙发上的小姐和那少年都鼓掌说好。别的几位帮里的上层人物也笑说好酒量。

    余俞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什么是醉的滋味,第一是他不嗜酒,不主动喝酒,节制而且自律,第二便是他天生酒量好,怎么喝都不醉。

    出门的时候,余诚杰只带了几个保镖,还有他手下的梁升,然后就是余俞了,其他的人继续留在夜总会里玩乐。

    余俞坐在后面的车里,和他一辆车的是两个保镖。

    余俞目不斜视,没有说话。

    是一位保镖主动说道,“以后在大哥身边做事,最主要是忠诚,然后要胆大心细。”

    余俞忙道,“嗯,我会的。”

    对方拍了拍他的肩,道,“看你不像个爱说话爱邀功的,不过,没有关系,大哥不是被拍拍马屁被人灌灌耳边风就能被影响的人。大哥从来赏罚分明,只要你忠心,好好干,不怕得不到赏识。”

    余俞道谢,然后说以后要请他们多多照顾。

    到地方了,余俞才知道这是地下黑市拳。

    余诚杰坐到楼上的一个包间里,然后喝着茶悠闲地看着下面拳台上的以命相搏。

    余俞站在一边,目光也凝在了拳台上,一边很明显地处在弱势,但另一方却丝毫不给对方喘息的机会,要将对方置之死地。

    余俞脑子里想的是,要是自己是那个处于弱势的人,应该如何出手来取胜。

    这种黑市拳场上,死亡率极高。

    很快比赛结束,那处于弱势的人被抬了下去,看下面人的动作手势,应该是被判断死亡吧。

    余俞望着下面亢奋的观众,便听余诚杰道,“为你报了一场,你准备准备,下场吧。”

    余俞目光平静地回过头来看了看余诚杰,然后道,“好。”

    余俞虽然伸手很好,但是,他却从没有过拳击比赛方面的经验。

    他倒也没有什么担心与紧张,在余诚杰说后,便脱了外套,做热身准备了。

    又过了一场,便是余俞了。

    他的代号居然是“迅风”,余俞听到自己叫这个名字,略微奇怪谁给起的。

    那小小一块拳台便是一块生死地,每天都有人死在上面,又有人在上面出名被人追捧。

    不过,这种用性命相搏,依靠杀死对方的方式来得到的名气与金钱,余俞并不觉得有什么好。

    对手不弱,甚至很强。

    余俞上场的时候,甚至有人说,“这不是送给虎王一场吗”

    能够以“王”称呼的人,定然不会是简单的。

    余俞明白自己的优势,耐力长久,动作快准,虽然力气也大,但是,和对方那种大块头比起来,在力气方面定然比不过,他也定然没有这种在拳场上打出名号来的人狠。

    在生与死之间抉择与拼搏的时候,余俞并没有亢奋或者紧张,只是在神经的沉静中,身体的每一处都调在了最高,他像一只来自大山里的狼。

    余俞采用了拖延消耗对方的体力的战术,虽然他一击致命的招数没有用,但是,最后的胜利者却是他,对方并没有死,被他击中后颈倒下了。

    余俞流畅而矫健敏捷的身手真的很对“迅风”二字,在这一场比赛上,最开始大家都是看好虎王,即使输了钱,之后也不得不为余俞喝彩。他的身手有一种强悍与利落地艺术感,少了血腥与死亡,却更让人目不转睛。

    不过,余俞下场,跟在余诚杰后面离开,余诚杰显然并不对他刚才的获胜感到满意。

    余诚杰上车前看着余俞道,“要到我身边来做事,你在这里打一个月后才行。”

    余俞愣了一秒,之后才答好。

    余诚杰脸上没有表情,平时那种招牌的并不是怀有好意的笑也没有。

    那位算好心的保镖提醒了余俞一句,“你出手不够狠。”

    余俞点了点头,对方看着他,又说了一句,“大哥说你那是吹头发的迅风,不是能割人命的迅风。”

    余俞沉默地低下头。

    余俞之后的一个月便被安排在了黑市拳场。

    “迅风”在这一月里很快成了名。

    打遍了k城的所有黑市拳场。

    只是,一个月过去了,余俞还是没有得到余诚杰让他离开的许可。

    余俞明白,是因为他没有杀人吧。

    余俞在这一月里得到了快速的成长,他觉得自己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武器。若他不守着自己的心,那么,他就该和枪支与利刃没有分别了。

    每一场都并不是简单取胜,策略,身手,力量,速度,准确度每一场,他都将自己的所有都调动起来。

    每一场都是生死交锋。虽然他没有想要别人死,但是,别人却是想要他死的。

    对决“杀人狮”的时候,对方的狠厉与嗜血催发了余俞,余俞本要放过对方,对方却诈死要余俞的命。最终,余俞完成了余诚杰的要求。

    那天晚上,余俞被叫去了余诚杰那里。

    那是在半山腰的别墅里,余诚杰在楼上没下来,余俞站在客厅里等候。

    他的脸上还带有伤,身上也有。

    就那样挺拔而坚韧地站立于那里,如是一座巍峨而立坚忍不拔的山峰。

    接余俞来的余诚杰的近身保镖,那位很看好余俞的人,叫田永。

    他坐在客厅沙发上喝茶吃东西,让余俞也吃些。余俞摇了头没有动。

    没过多久,余诚杰从楼上下来了,刚洗了澡的样子,身上穿着睡袍。

    田永起身恭敬喊了一声“大哥”。

    余俞也跟着喊了大哥。

    余诚杰过来拍了一下余俞的手臂,道,“以后你就跟着你永哥吧。我没有看错你,你的确是很好的,值得培养。”

    余俞道了谢,然后就跟着田永出来了。

    田永对余俞说了不少话,都是交代他以后如何做事的,还提到了一点,“大哥喜欢男人,你不要大惊小怪。”

    余俞早想到了这个问题,平淡答了一句是。

    余俞从进帮以来,倒是知道了很多事。

    余诚杰是一个好的领导,虽然,这是黑帮性质,但是,他并不是一个五大三粗的人。也许,用“雅痞”来形容比较恰当一点,当然,也可用装斯文这种词。

    全帮上下都对余诚杰很敬重,为他卖命毫不迟疑。

    原因吧,余俞觉得,是因为帮里有很严的规矩,赏罚分明;余诚杰不仅是黑帮老大,也许,他是想做个商人,有漂白部分的实业与娱乐业,帮里很有钱,大家有钱了,才更有动力办事;除此,余诚杰很有眼力,他身边最得力的手下无不是被他发现然后培养提拔的,都对他死心塌地。

    当然,应该也有叛徒,至少,余俞能救他,便是因为帮里有人反叛。

    不过,据说他处置人的手法特别残忍,而且是赶尽杀绝,所以,帮里的人即使想叛变也不敢叛变。

    余俞在k城已经来了一年多,也去打探过十几年前来到这里的他的父亲,但是,一直没有收获。毕竟,十几年前的人,他只知道人的姓名,连长相也只有那么一张黑白的父母结婚照,那照片中的长相根本不能用来作为参考,于是,要找到人无异于大海捞针,太困难了。

    第二章

    余俞作为保镖住在了余诚杰的半山别墅里。

    这座别墅修建地并不算非常豪华,但是,里面的一应设施齐全,戒备森严。

    余诚杰是帮中大哥,杀人不眨眼,死在他手上的不在少数,自然仇人多如牛毛。他很惜命,平时会花大力气保养身体,身边保镖很多,住处多,且每处都有严密的防卫。

    余俞跟着余诚杰这么久,也算知道了余诚杰到底有多大的本领,用黑白道通吃这种话估计也不为过,这条道上的人没有不怕他的。

    余俞虽然如愿住进了余诚杰的别墅,但是,他只是作为外围的保镖,并没有太多机会接近余诚杰,也不能上楼去接近书房卧室一类的地方。

    余诚杰是个戒备心非常强的人,并不轻易相信人,此时余俞还没有在他信任之人的范围内。

    他会花大力气来培养余俞,但是,信任却是余俞必须自己来争取的。

    在这里当保镖之后,余俞便从原来那每天都在生死之间格斗解脱了出来。

    不过,在这里,每日的锻炼依然不少,而且,他现在正跟着田永学习射击枪法。

    余俞有天生的野生动物一般的直觉,眼力好,手法准,很快就成果斐然。

    这一日,他在射击室里专注练习,一个人从他身后握住他的手,余俞顿了一下,转身过来看。

    却是余诚杰来了。

    余俞任由余诚杰将手中的枪拿了过去,取下护耳,对余诚杰恭敬道,“大哥,你怎么来了。”

    余诚杰也要每日练枪,不过,他的时间是和手下们错开的,余俞这还是第一次在这里和他遇到,不免觉得奇怪。

    “没什么,听田永说你枪法很准,而且还是左右双枪,我来看看。”余诚杰看着余俞,淡淡地笑了一下。把手中的枪在手中把玩看了一下,又还给了余俞。

    余俞道,“和大哥没得比,只是我比别人花得精力多一些,故而好一些罢了。”

    余诚杰笑了,“大家都说你不怎么出门去,是么”

    余俞道,“也不是,我在这里也没有亲戚朋友,也没什么地方去,所以才出去少些。”

    余诚杰笑着没有说话,他的意思当然不是指大家出去探望亲戚朋友,别的人出去泡马子找小姐,也从不见余俞跟着。

    余俞低眉顺眼站立在一边,你不特别注意他的时候,这个人仿佛不存在,即使存在也是那种仿佛丢在人群里就丢了的类型,不过,当你好好注意他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人不仅长相绝佳,身姿修长挺拔,肌肉内敛,全身都是蓄势待发的力量。

    他就像只秋天里极具隐藏能力的蓄势待发的豹子,漂亮地让人转不开眼。

    余诚杰道,“是不是还在心里想着你的未婚妻天下漂亮女人多了,忘了原来的,找个新的并不难。”

    余俞抬起了眼看了余诚杰一眼,面上表情没什么变化,但眼里的神情却突然幽深了。有两秒的静默,余俞才道,“她是因我而死的。”

    余诚杰嘴角上勾着,眼里神情带着神秘莫测的深邃与似笑非笑。

    他没有再说这方面的话,而是道,“我和你来个比试,看谁枪法准。”

    余俞惊了一下,道,“大哥以双枪百发百中著称,我可不敢比。”

    余诚杰没有答,而是接过身后田永递上来的枪,没有罩耳罩在另一隔里开始出枪,对面不规律出现的靶子,每次都正中靶心。

    余俞看到这种情况,被热血上脑,一时激情顿生,也开始射击,虽然成绩也很好,但是,还是有一枪在外圈。

    余诚杰放下枪,过来拍了拍余俞的肩膀,道,“不错了。我这枪法可是练了多少年了。”

    余俞眼里有佩服,对余诚杰道,“我以后要以大哥为目标,一年内一定不输于你。”

    余诚杰笑道,“有志气好呀。我等着。”

    之后,余诚杰时常出现在余俞练习射击的时间段里,两人经常一起练习,余诚杰还给予了余俞很多指导。

    练枪半年多之后,余俞终于再也不用在别墅院子里做保镖了。

    他开始跟着余诚杰出门,不少时候被余诚杰带在身边,但是,若是遇到谈判之类的机密事件,他却也只是做外围的保镖而已,被余诚杰带在身边能够知道机密的是田永还有另外两人。

    余俞此时并不介意这些,作为保镖,他已经是升得非常快的,而且,他相信,再过不了多久,他就能够走到余诚杰的身边去,得到他的信任。

    这种机会来得很快,一次和另一个帮发生摩擦过程中,余俞在其中表现非常出众,对方老大被他敲昏活捉了,而余诚杰的另一叫陈标的近身保镖被枪射中肺部,虽然被抢救过来,但是,从此却不能再做保镖一职。

    余俞到k城以来,从没有和不相干的外人接触过,对帮里保持着忠诚,而且身手好大家有目共睹,又救过余诚杰,被余诚杰从此带在身边作为近身保镖是很正常的自然的事情,无人反对。

    老大身边的近身保镖,有的时候起的是长老一般的作用。而且,这些人很得老大的信任,帮里的高层都要卖几分情面。

    余诚杰最近宠上了一个从大陆那边来的孩子,叫方茗,刚满十八岁,修长瘦削的身材,一双很有灵性的大眼,挺鼻薄唇,一笑起来左右脸颊都会出现深酒窝。

    他是介于少年与男人之间的那种美丽,平时话不多,经常笑,很会撒娇,但是却并不常撒娇。

    余俞跟在余诚杰身边,余诚杰身边带着的那些男孩子,他都有见识。不过,他都不喜欢,对于一个男人却像一个女人一般千娇百媚还发嗲说话便有些受不了,于是,在余诚杰和那些男孩子调情的时候,他总是嘴唇抿得最紧的时候,眼也最深,别人还以为他是在警戒,其实他是在克制自己不要起鸡皮疙瘩。

    不过,这个少年,余俞倒还觉得能够忍受。

    从别人那里听说,这个少年是在这边来读书的,因为家里人得罪了什么人,便被绑到了夜总会里卖身,余诚杰就是在那里遇到了他,后来,他便被余诚杰包了起来。

    因为余诚杰也姓余,于是,大家叫余俞的时候,一般都叫“小余”。

    在卫生间洗手台洗手的时候,余俞看到方茗进来,余俞总是一副面无表情的平板脸,此时见到方茗,也只是微微点了一下头。

    方茗眼眶有点红,眉头微皱,走路的姿势有点怪,白色的丝织薄衬衫透得能够清楚看到里面的情况,胸前明显被弄出血来了。

    方茗本低头快速往卫生间走,看到里面有一个人,抬头对上余俞的眼,他马上一改刚才的那种难忍的神情,脸上带上了笑,对余俞道,“余大哥你在啊。”

    然后他就飞快进了一隔带马桶的卫生间里。

    余俞在洗手台前站了两秒,正准备迈步离开,听到方茗抽气的细微声音,他本不想管,不过,想到方茗的可怜之处,方茗在这里没什么亲人,虽然有余诚杰做靠山,不过,余诚杰只是把他当成一个男宠看,有别人想要玩方茗的时候,余诚杰有时候都会答应。

    余俞出来上厕所,也是因为他实在不想在包厢里待下去了。

    余诚杰这次请的是政府的某某高官。

    余俞只想说,官匪一家。

    对方简直是衣冠禽兽。

    这是帮内自己的娱乐场所,叫的都是里面最当红最漂亮的小姐,对方一来却看上了余诚杰带着的方茗。

    那局长最开始也许只是试探一下余诚杰的心意而已,余诚杰笑着把身边的方茗推到了那人身边。

    方茗只能笑着陪客了。

    虽然这些事情都是看惯了,但是,一个作为人民公仆的政府官员,一手玩着男人,一手摸着女人,余俞的平板脸上虽然看不出什么来,但心里却是憋闷得厉害。

    让永哥帮忙多注意一下,他从角落的黑暗里静悄悄出来了。

    “没事吧”余俞走到方茗进的那一隔卫生间门前问了一句。

    里面那种抽气声一下子挺了,然后又听到嘶嘶的声音,之后就是方茗那特有的清润的声音,“余大哥,你带手绢没有”

    余俞从做了余诚杰的贴身保镖起,便再也没有抽过烟,也极少喝酒。而且,为了应急会带简单包扎的绷带,他说道,“有绷带。”

    对方把门开了一点,一双红红的眼睛从门缝里露出来,方茗道,“给我用用吧,谢谢你了。”

    余俞从口袋里拿出一小卷绷带来,问道,“需要帮忙吗”

    对方看了余俞一眼,然后把门打开了。

    余俞想,方茗既然能够在夜总会里混到爬上余诚杰的床,心思一定不浅的,自己也许并不该做这种事来。

    这里面的厕所每一个隔间空间都挺大,余俞进来后,方茗把隔间门关上了。

    余俞面无表情看着方茗的动作。

    方茗眼中泛泪地望了余俞一眼,咬着下唇,道,“腿上伤了,余大哥,你能帮我包扎一下吗”

    余俞挺好奇那衣冠禽兽如何能在那种情况下将方茗的腿给伤了。

    当方茗退下部分裤子坐在马桶盖上,余俞看到那伤之后,心便更沉更冷了。

    腿根部分被指甲掐得又红又紫,最柔嫩的地方还被抠起来了皮肉,血虽流得不多,也把裤子给染湿了,因为是黑色长裤,故而才从外面看不出来。

    余俞口袋里还带了一管外伤的消炎药,此时,便拿出来,蹲在方茗面前,将那药涂了上去,方茗痛得一个劲抽气,但咬着牙没有叫出来,手紧紧捏成拳头撑在身后。

    余俞将方茗的内裤拨开一点,发现里面也被掐红了,幸好没有伤得严重,不然,那才有的受。

    余俞让方茗站起来,这才能用绷带将受伤出血的地方给包起来。

    余俞抬起头来,看到方茗脸红得像是煮熟的虾,他觉得奇怪,但并没有在乎,让方茗把裤子穿起来的时候,才发现方茗有勃起。

    余俞也有些尴尬,将那管没有用完的药递给方茗,道,“还有没有什么地方有伤,你自己搽一搽吧。”说完,就开了门离开了。

    方茗接过那药,失神地望了那门一眼,这才将门关了,解了衬衫扣子,将受伤的地方搽了药。

    余俞洗了手,又看了卫生间里面一眼,然后站在门口等了一会儿。

    一会儿方茗就出来了,他看到余俞站在门口,愣了一下,然后脸些微红,唤了一声“余大哥”。

    余俞问道,“你现在回去”

    方茗咬了牙,黯然道,“也只能回去啊。”

    余俞道,“旁边有个阳台,到那里去吹吹风吧。”

    方茗睁大了眼睛,然后蹙了一下眉头,就点了点头。

    余俞带着他到了走廊尽头,那边有一个阳台。

    打开门,风很大,余俞站在风里没有说话。

    方茗望着余俞的背影,此时的余俞身上带着孤独的气息,就像夜里月光中的一匹孤狼,不由得让人也跟着能够感受那种悲凉。

    方茗也上了阳台,站在余俞身边,也没有说话。

    两人不知道站了多久,直到有人找来,找来的是这里的经理,他看到方茗和余俞在一起,皱了眉头,道,“出来这么久,大哥找。”

    方茗赔了笑,余俞朝那经理招呼了两声,说道,“在走廊上遇到方茗,我找他来说几句话。”

    那经理显然明白是余俞在帮方茗,但也不好说什么,道,“快点。”

    进了包厢,发现那局长已经不在了,估计已经和小姐开房去了吧。

    余诚杰坐在沙发上抽雪茄。

    方茗走进去便坐到余诚杰身边去,小声可怜地唤了一声“诚哥”。

    余俞恭敬站立,道,“大哥,什么事。”

    余诚杰皱了眉头看了余俞两眼,没有说话。又回过头看了方茗,身手给了方茗一巴掌。

    方茗被打得扑倒在沙发上,痛叫了一声。

    余俞站着没有动,房间里的人没人说话的意思。

    余俞过了两秒才平淡说道,“大哥,方茗伤得很重,若凌局长再狠点,他就要废了。”

    余诚杰面无表情盯着余俞,看余俞脸上神情没一丝变化,便笑了,不过,那笑让人不寒而栗。

    方茗可怜兮兮,眼泪从眼眶里流了出来,楚楚可怜地爬起来望着余诚杰道,“诚哥,对不起,是我不想回来,才拉着余大哥陪着我的。下次不敢了。”

    余诚杰没有说话,而是摸了摸方茗脸颊上刚才被他打上去的巴掌印,道,“记住身份就好了。”

    方茗含着泪点头。

    回去后,余诚杰将余俞叫到了书房去。

    余诚杰道,“你不是喜欢女人么,怎么,对方茗感兴趣了”

    余俞站着没有动,道,“大哥,此事,你应该看得出来,我对方茗没有兴趣。”

    “真没兴趣你以前可不会做这种事情出来”余诚杰似笑非笑地道。

    余俞没有丝毫动摇,道,“真的,没有。”

    “一个玩物而已,你喜欢我就将他送给你。若说不喜欢,我就将他送给凌局长了。”余诚杰道。

    “大哥,你要是这样问,我只能说我喜欢了。若是说不喜欢,方茗去了凌局长那里,不是过不了几天就会被弄废掉吗”余俞道。

    余诚杰看了余俞一阵,就大笑起来,道,“好吧。这件事就算了。我也不逼你了。”

    余俞松了口气,又听余诚杰道,“方茗这小子不是你想的那般可怜简单,你不要好心用在他身上。”

    余俞道,“我知道,以后不会了。”

    余诚杰道,“那你下去吧。”

    余俞走前又说了一句,“大哥,你的人无论是男人女人,我都不可能觊觎。你放心吧。今天帮方茗,也只是因为他是你的人,别的人,我不会说半句话。”

    余诚杰道,“我是最看重你的,只是想提醒你,无论是男人女人,不要为了个床上的玩意儿犯了错。”

    余俞应了是,这才出了书房。

    第三章

    好几天过后,余俞又跟在余诚杰身边去夜总会,在那里又看到了方茗。

    方茗精神不佳,脸上画了淡妆掩盖了些倦色,这样才让气色看起来才好些。

    余俞担心是不是因为那天的事情让方茗最近几天都不好过,所以他精神才不好。虽然被余诚杰警告过不要和方茗走得太近,但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关心并不是想控制就能够控制得住的。

    余俞单独一人从楼上下来在走道里迎面就碰到了方茗,方茗朝他露出一个笑容,余俞本没有打算和他打招呼,但在方茗的笑容面前,他觉得自己并没有办法无视他。

    虽然余俞面部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一如既往的毫无表情冰块脸,但是他的话语里还是流露出了关心,语气也比平时说话放柔了音调,问了一句,“伤好全了”

    方茗愣了愣,眼睛睁大一些,那漂亮的深褐色眸子就像是最纯粹最美好氤氲于温暖春水中的琉璃,然后他笑了,是眼里也带上笑意的那种,能够暖得让人的心也被那笑融化一般,脸颊上现出酒窝来。

    毕竟是伤在那种地方,而且还在余俞的手下起了反应,方茗不由得又微红了脸,腼腆地低下了头,带着点尴尬,还有感谢,道,“走路会摩擦到,不太容易好全,不过,已经没有大碍了,谢谢余大哥的关心,也谢谢你那天帮我。”

    余俞看着他,看到他那温暖而纯净的眼睛,看到他那温柔而腼腆的笑容,如此美好的一个少年,为什么就会被那样对待呢。

    余俞虽然到k城跟了余诚杰之后见了太多的杀戮血腥,自己也做了杀戮血腥的事情,但是,他的心永远也变不成那种染满鲜血而被糊住了良心的铁石心肠。

    方茗的美好就像是一缕阳光,就像是他小时候在山野里向往追求的春日阳光下的洁白梨花,带着细腻而温柔的清香。

    虽然还想说两句关心的话,但想到自己和他说得越多就对他越不好,余俞只好压抑住了自己的关心,沉默了,变得无话可说,过了好半天,一向口拙的他才憋出了一句话来,“那你好好养着吧”

    方茗点点头,又朝他笑了一下,脸上神情些微不舍的样子,走开了。

    余俞瞄到方茗走路的姿势,和平时并无不同,干净利落的步调,有大方而优雅的感觉,根本无法看出他腿上的伤还没有好。

    方茗是那种笑起来让人很有好感的人,而他也并不吝啬自己的笑,对着人都是一张笑脸,但是,他并不是那种对着所有人都有如此温暖而美好的笑容的人,他对着余俞的笑,绽放了他心灵里最美好的部分,带着春日阳光般的温柔与暖意。

    就因为如此,无论他是做什么的,经历了什么事情,余俞都对他有好感,而且这种好感是发自灵魂的,不需要别人的指引,甚至并没有和方茗有太多接触和交往,便产生了这种好感。如方茗这种坚强又乐观的人是值得人敬佩的。更何况方茗年龄还小,便能够在如此的污浊里如白莲花般傲然地生长着,并没有脆弱地被折断。

    余俞看着方茗走过转角不见了,这才迈开步子离开。

    他看到方茗身上的美好,对他产生好感,想要给予他帮助,他那样纯粹的性子,虽然外表冰冷,乍看冷漠,但是只要有心人都能够看到他的柔软的内心,方茗又何尝不是看到了他的这些呢。

    当然,余诚杰也明白余俞的这个特点,不然也不会让他在外面磨练那么久才让他到身边来接受训练;并且也看到了余俞对方茗的特别的柔软态度,这才担心自己好不容易得来而且培养起来的贴身保镖和将来的得力左右手被自己的一个玩物给破坏了。

    余俞陪着余诚杰的得力属下文晟去接了一批货,是一小批军火,这是余诚杰第一次让他去办这种事情,而且还是协助文晟办事。但是这也可以看出,他在余诚杰心中的地位已经很不一样了,甚至可以说是一次质的飞跃,说明他已经很受余诚杰的信任了,这次的安排,既是让他去协助文晟,但定然也有监督的作用在,这是谁都明白的道理。

    余俞跟着余诚杰的时间不短,以往的时间一直是接触的赌场和夜总会的生意,这还是第一次接触外面的生意,接触这种生意,才算是真正得到了余诚杰的信任。

    练习射击一年多来,检验辨别枪支余俞已经非常专业,但是,对于这种武器,除了男人骨子里的狂热劲外,他的理智告诉他他并不很喜欢这些瞬间就能够让人死亡让血流满地的危险东西。

    接了军火,余俞又和文晟一起护送军火去交易给买家。

    他离开k城了不短的时间。

    当他回到k城,休息了两天,余俞在余诚杰的别墅里见到了方茗。

    方茗穿着一身黑色休闲西装,系着领带,头发软软的,脸上是笑容,一身的学生气。

    看到余俞,他站起身,笑道,“余大哥最近可好”

    余俞嘴角扯出一个笑意,平淡答了一句,“还好。”

    正值余诚杰从楼上下来,他对余俞道,“小茗要去读书,你送他去如何”

    方茗傍到余诚杰的身边去,笑着道,“怎么敢耽误余大哥的时间,我自己去就好。”

    余俞知道方茗最近很受余诚杰的喜爱,他已经没有在夜总会名下了,而是作为余诚杰的情人住在余诚杰为他安排的地方,有时候会应余诚杰的要求到这栋别墅里来陪余诚杰。

    狡兔尚且三窟,余诚杰这种心思慎密又多疑的人,定是有很多退路和住处的,不过,这栋半山别墅应该算是他的大本营,在这里他接待过不少客人,和属下一般也在这里议事,大部分时间也是住在这里,这里的守卫比起其他地方也是最多最齐备的,算是余诚杰的官方老巢。

    既然余诚杰说了让自己送方茗,无论余诚杰是出于什么目的,余俞都没有拒绝的权利,他对方茗道,“不知道是哪所学校大哥没有别的事情安排给我,你是大哥的人,我送你是应该的。”

    于是,在余诚杰又亲手给方茗整理了领带,方茗在余诚杰唇上亲了亲后,余俞便带着方茗出了门。

    余俞对于手动操作系的事情都很擅长,比如拳脚打架,比如用枪射击,还比如开车。

    余诚杰坐了他开的车后,后来很多次都直接让他开车,而不让司机开了。

    余俞开了余诚杰的一辆最普通的车载了方茗去学校。

    方茗坐在后座,手中抱着几本书,一直看着前面的余俞,余俞被他的目光看得都些微不舒服了,他目光闪了闪,才低下了头,说道,“有劳余大哥了,你送我去我住的房子就行,今天上午没课,下午才有。”

    余俞听后,从后视镜里瞄了方茗几眼,“嗯”了一声。

    余俞是个对于别人的感情感觉很迟钝的人,当年史微微追求他的时候,别人都知道史微微在追他,就他自己不知道,最后还是史微微堵住他明明白白地对他说余哥,我喜欢你,想嫁给你,你和我处朋友吧。他才恍然大悟原来别人说老板女儿看上他了是真的。

    现在方茗每次和他单独相处都喜欢看他,又神情别扭,目光躲闪,有时候还脸颊发红,说话声音能柔出水来,若是别的男人,多少也该知道是这个少年对自己有意思吧,但余俞就是坦坦荡荡地认为他是对自己心存一定感激,一点没有往那方面想。

    方茗看余俞没有特别的话语,心里有些发酸,过了一阵又道,“还得感激诚哥,是他让我可以回到学校去读书,还在学校旁边为我买了一套房子。”

    余俞没有答话,但点了一下头,在k城,要买下一方立锥之地都不容易,余诚杰为方茗买了一套房子,看来,的确是很宠爱他,他这样想之后,抬头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方茗,看到的却是方茗脸上略微忧郁的神情。

    余俞自认为自己能够理解方茗忧郁的原因,毕竟不是自己愿意的,一个好好的男人给人做男宠,怎么能够心里愿意。

    看到方茗那漂亮而纯净的脸上带上如此忧郁难过的神情,他甚至起了以后若是余诚杰对方茗不感兴趣了,他也许可以帮帮忙让他回大陆去,不要在这个虽然繁华但务必肮脏的地方呆下去了。

    方茗脸上的伤心忧郁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他很快就又调整好了面部表情。

    知道自己即使喜欢余俞,但两人怎么会有可能。方茗接着又笑起来,带着些嘲弄的笑。他看了看外面街上的风景,道,“余大哥,前面左拐,要到了,你把我放在前面的站台边,我下车自己回去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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