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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亭 字数:4934 更新:2022-01-05 12:11:36

情绪他也会谈话解决。

  听外人说宵山“跋扈专横”听多了,沈仪祯也开始自动给人贴标签。现在想想,反倒是自己先建立了偏见,宵山能够坐到将军的位置上并不只是因为讨好了冯继灵吧?冯继灵只能把他扶上位,能不能坐得稳还是要靠他自己。78师多年来战果累累、军心稳固,难道不能侧面反映出宵山驭下有方吗?

  至少在工作上,宵山应该是个非常可靠的上司。

  芳江见他表情不对:“你要是不高兴那我不问啦。”

  沈仪祯摇头:“没有,他没有小心眼,可能我第一次做专属秘书太紧张了。”

  芳江当他是说话谨慎:“果然是升了职的人,嘴巴也严实了。”

  沈仪祯由得她去误会。他们顺着幽静的林道走,一块指示牌立在面前,左边是热带与亚热带区,右边是温带与寒带区。芳江选了左边,控温系统的作用越来越强烈,气温升高,他们像两只昆虫在绿色阔叶植物里穿行。

  土壤逐渐变成了草皮。草是那种森森的,旧梦般的铜锈色,踩上去是松软的,有点扎脚,露水打湿了袜子,沈仪祯蹲下来选了一只细细的草叶拔起来,放在嘴边吹。清亮的哨音子弹一样射出去,惊起蝴蝶,数不清的蝶翅从他们头顶掠过去,黄的、红的、蓝的、紫的……发着妖异的光,像教堂绘着彩色壁画的天花轰塌下来。

  一个斑斓的、美丽的幻境。

  芳江瞪大两只眼睛拼命地看,但蝴蝶太多了,目不暇接。沈仪祯对她眨眨眼,哨音一转,子弹变成了羽毛,宛如情人间爱语低柔,蝶群盘旋起来,卷成风暴往高处升腾,破开巨大的椭圆叶盘,越卷越密,越升越高,突然,哗一声,像梦散了,各自匿进林叶里不见踪迹。

  热带雨林的闷热湿气像丝线勒着芳江的喉咙,她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呼吸,见沈仪祯把那片食指大小长短的草叶随意扔在脚下。她连忙把那片叶子捡起来,也看看是不是藏了玄机在里头,但那的确只是一片草芽。

  她很震撼,她连活着的蝴蝶都没见过几只。

  “太漂亮了。”

  “你跳起舞来比蝴蝶更漂亮。”

  她脸红了,半天才支支吾吾找到一句话:“那……那些蝴蝶,它们能听你的指挥?”

  “我经常来玩,它们给我个面子而已。”

  “你这个人,真有意思,比蝴蝶更少见。”

  沈仪祯当她是夸奖了:“它们只能生活在这个园子里,出去了,多一秒钟都活不下来。幸好还有同伴,不然也是件悲哀的事情。我有时候觉得,和植物、动物交朋友比和人交朋友简单。”

  芳江说:“它们又没有思想,当然简单啦。”

  沈仪祯问:“有思想就一定比没有思想好吗?”

  “当然啦,人类才是最高等的动物呀。”

  “人类如果不是最高等的动物,人类应该会是一种更好的动物吧。”

  芳江没有听清楚:“你说什么?”

  沈仪祯摇头:“没什么,我是觉得我们和它们应该是平等的才对。”

  穿过雨林逐渐过渡到亚热带地区,巨大的阔叶变少了,粗壮的榕树出现在路口。芳江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粗的树干,须根垂髫而下,从土壤中突出的树根比她整个人还要大,她找了两条根茎相拢的地方坐下,靠在树根上休息。

  沈仪祯觉得她的心情有变化:“是不是走得太长时间了?今天也不必逛完,下次还可以来的。”

  他在暗示两个人的未来。

  芳江摇头:“这点运动量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她在练功房练一天,比走这几步路累得多了。

  沈仪祯想,那就是有心事。但她不愿意说,他尊重她。

  芳江捧着饮料杯,突然说:“对不起,沈哥,我不能做你的女朋友了。”

  沈仪祯一惊,他本来打算今天逛完了植物馆就求爱的。

  “你遇到了别的人?”

  “不是。”

  “那是为什么?”

  芳江支支吾吾:“我被国家剧院的老师选中了,让我进后备团。他们每年都会到各大剧院挑人,如果在后备团表现得好以后有可能进正式团,参加国剧排演,甚至全国巡演。老师说我形体很合适,基础也扎实。但是去了,35岁之前不能谈恋爱,不能结婚生孩子。”

  艺术总是要有所牺牲奉献的。

  沈仪祯明白了:“是好事,应该恭喜你的,以后就代表国家最高舞蹈水准了。”

  芳江用幽幽的眼神看他:“你会怨我吗?选了跳舞,没有选你。”

  “那只能说明,你注定就是要跳舞的。”沈仪祯开玩笑:“我还没看过你跳舞呢,以后就要买门票才能看到了。说不定还买不到门票,国家剧院的剧,票也不一定抢得到吧。”

  芳江急红了脸:“你想看,我现在就可以给你跳,你想什么时候看都可以!”

  说沈仪祯完全不失望那也是假的,他觉得这个姑娘很好,甚至有点期待他们在一起。如果芳江是为了事业放弃爱情,只能说明她的确优秀,她还这么年轻,刚出社会没几年,正是为自己打拼的年纪,合该尽力地拼搏一回。只是沈仪祯等不到她35岁了,那时候他该到不惑之年,说不定还只是个秘书室的值班秘书,怎么配得上国家剧院的舞蹈家呢?

  但他也暗暗松了口气。有时候想起恋爱这回事,他觉得有负担,多一个人总是多一份责任,他是天x_ing爱自由的人,如果是芳江,他想他也愿意,但是这事黄了,就好像他已经做好准备付出在意的东西,人家却不收,他又有点庆幸。

  植物园终究是逛不完了,还有没有下次也难说。

  沈仪祯还是在意风度:“等你演出,再记着给老朋友送张票也不迟。或者让我买票我也愿意,只是我要去后台献花,你不要装作不认识我就好。”

  芳江知道他在开玩笑:“怎么会,能不能演还不知道呢,现在只是后备团。”

  买卖不成仁义在,他们在植物园门口分手。芳江主动拥抱他:“对不起,沈哥,我是个不值得的,你把我忘了吧,以后找个比我好一百倍的人。”

  沈仪祯拍拍她的后背:“都是进国家剧院的人了,不说孩子气的话。”以后他就真的不能再照顾她了,前路是坎坷是平顺,都要她自己去走了。

  芳江眼睛红了,趁他还没有看清楚,撒了手跑远了。

  她一边跑一边抹眼泪,一直跑到车站,这才冷静下来。空荡荡的街又黑又冷,仿佛刚刚热带雨林的热气、蝴蝶、草笛声都是一场梦。悬浮车如黑风掠过,她上了车,车厢里也没有几个人,谁会在这种太阳落下去的大冷天气跑到植物园玩儿呀?也就是沈仪祯那样不正常的人。

  她哭够了,拿起通讯器打电话。

  有人懒洋洋地说:“喂。”

  她哽咽:“我已经拒绝他了,你答应我的,不会耍赖吧?”

  对方低笑:“和剧院打好招呼了,下个星期去报到吧。”

第12章 初涉名利场

  沈仪祯回到官邸还没到晚饭,家庭教师在上数学课,爱丽丝不喜欢数学,也坐得直直的装出一副全神贯注的样子。因为宵山将军搬了把椅子就坐在她后面,那样子还真的有点像带孩子上补习班的父亲,就是这位父亲面相凶神恶煞了一点,不知道的以为他来找老师麻烦。

  见到他回来,宵山开玩笑:“让你出去聚餐,你就丧着个脸回来?”

  沈仪祯不想多说:“没事,东西不好吃,下次不去了。”

  他身上有女人的香水味道。宵山只当没闻见:“行了,上去换个衣服休息一下,晚上让厨房做点好吃的。”

  沈仪祯不疑有他。宵将军盯着他的背影冷笑,小泉芳江自己选的去国家剧院,他可没有半点威逼,只不过是提供了一个机会。竞争么,还不就是打仗,该君子的时候君子,该小人的时候就小人,否则,就是等到月球爆炸、人类第三次迁居,沈仪祯也不会是他的。

  晚餐后,宵山一边剔牙一边打嗝:“临时有个事情。明天晚上区长的女儿生日,本来他只请了我去,我想着丫头老是这么一个人关在官邸不行。小孩子,最好还是和同龄人多玩玩。明天你也和她一起来吧。社交能力也是要培养的嘛。”

  沈仪祯很高兴。爱丽丝一直想正常地回学校上课,也好几次说起她从前的朋友,沈仪祯心软,让宵山去和冯继灵申请。可能碍于身份特殊,冯继灵不允许。宁愿高价格的私人教师请来官邸,有时候宵山还要亲自看着做作业,小孩子压力很大。

  如果能趁这个机会,结交两个玩伴,那就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第二天午睡一起来,儿童室里就开始打扮。要化妆,要梳头,珍珠、钻石点在秀发上做星星,蝴蝶、亮片绣在礼裙上做繁花,银光熠熠,娇艳欲滴。帽子、手绢、首饰……越是繁琐越是贵重,吊带袜很薄,穿上去像一层新的皮肤,雪白发亮,活生生一个人造的白雪公主。外头樱桃紫的纱裙是宵山亲自挑的,裙子又轻又大,前头做了改短,即使跑起来也不会绊倒。保姆扶着小丫头穿鞋子,红色的小羊皮鞋,白色袜子一进去更显得那红色越发鲜丽,要把人吃了似的。

  裁缝师一个劲儿地夸好看,连保姆都看呆了,这哪是小女孩,说是仙童也不为过。

  但沈仪祯不喜欢小孩子打扮得这么夸张的:“太奢侈了。”

  爱丽丝被腰带勒得有点喘不过气,脸色发白,化妆师给她的脸上抹了薄薄的胭脂,即使再喘不上气也看不出来。她觉得那条腰带勒得她心跳很快,有种头晕目眩的感觉。镜子里的自己完全是另外一个人,她从来没有见过,像个异国的公主,她简直不记得自己原来是什么模样。这就是她梦寐以求的裙子,她一直希望能穿一次这种蓬蓬的、华丽的大裙子,老天终于实现了她的愿望,而且比她想象得好得多得多。

  于是她挺了挺腰,尽量忽略掉那条折磨人的腰带:“哥哥,我觉得挺好的。”

  三个人总算准时上了车。路上小丫头还在不断地照镜子,她第一次发现自己的鼻子不是很好看,鼻头有点大,鼻梁也不够挺拔,以前还没有太明显,现在越看越不顺眼,像块笨拙、愚蠢的木头窝在脸上。过了一会儿,她又担心自己的皮肤是不是不够白,毕竟她在工厂里生活了这么多年,皮肤即使抹了粉仍然显得暗沉发黄,如果不够白,紫色的裙子穿起来就会显得土气。

  她有点紧张:“哥哥,你觉得我的鼻子会不会太大了?”

  沈仪祯当她开玩笑:“怎么会?你是最漂亮的宝宝。”

  这话爱丽丝听得都有点厌烦,就没有人说她不漂亮的。她知道自己漂亮。从前在二区工厂的时候,她的容貌就是数一数二的,从懂事起妈妈抱着她在工厂院子里散步,不断有人上来夸奖她长得可爱,她还被邀请成为学校的形象大使。

  “我以后长大了,要是不漂亮了,哥哥你还会喜欢我吗?”她问。

  沈仪祯好笑:“小脑瓜子整天想些有的没的,哥哥怎么会不喜欢你呢?”

  但她看电视里都是这么演,女人容色衰败就会失去男人的宠爱:“你不明白,女人的美貌总会凋谢的。”

  她才八岁!沈仪祯和宵山对视一眼,哈哈大笑。

  总算是准时赶到了现场,一屋子小孩子全是盛装打扮,像模像样。他们刚到场,宴会厅有片刻的安静,爱丽丝站在最前面,怀里还抱着一只巨大的礼盒。所有人都在看她,有人窃窃私语,有人眼神中流露出羡慕,还有人发出惊叹。

  她努力抬起脑袋来,露出一个冷静的表情。

  区长女儿反而显得很局促,结结巴巴地说:“你好。”

  爱丽丝把礼物递过去:“祝你生日快乐。”

  寿星拆了包装,里面是一只兔子玩偶,她很喜欢,把这个新朋友拉过来:“我在给我的娃娃做帽子,你来,我们一起做,给小兔子也做一顶。”两个小朋友急急忙忙往手工台前面走。

  手工台上堆着大堆繁复的绸缎纱巾,洋娃娃的那顶帽子做得歪歪斜斜,边沿还合不拢。爱丽丝主动上前把那块剪得坑坑洼洼的布料拿开:“我来。你这样不行。”

  那气势、神态俨然和宵山平时发号施令的样子如出一辙。

  围着手工台的孩子都停下来看她,她伸手要量尺,有人立刻递上来,她给那只兔子量了脑袋,在一块碎料子上比了大小,拿着剪刀开始裁,一句话不说,只管低头做活。沈仪祯看得目瞪口呆,他想起爱丽丝是工人家庭养出来的,缝制裁衣可能是在家里帮母亲做家务学的,反而这些达官贵人们的孩子,真正十指不沾阳春水,别说是做衣服,可能煮开水都不会。

  那边爱丽丝行云流水简直是在表演,缝合收线、镶边钉扣,几乎是一气呵成。她把粉红色的三角帽子戴在兔子头上:“还行吧,我有一段时间没做了,有点生疏了。”

  沈仪祯听了暗暗发笑,和宵山耳语:“是不是你教她的?小小年纪就这样不好。”

  宵山很自豪:“有什么不好?要真是我的女儿,这里头哪一个都不是她的对手。”

  爱丽丝完全沉浸在了久违的快乐里,所有人都抢着和她交朋友,他们觉得她无所不能,她还讲了小蝌蚪找妈妈的故事,博得满堂喝彩。好不容易她找了个空隙,捧着分给她的那块蛋糕吃两口,一个男孩子走过来羞涩地向她介绍自己,问她要不要跳舞。

  她的脸马上就红了,有点不情不愿。她还没有和男孩子跳过舞呢,而且她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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