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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原始 第34节

作者:琪琪妈 字数:7254 更新:2021-12-31 18:24:52

    ☆、第69章

    面对飞鹰同志的‘临死不屈’,还比自己还热情的招呼自己吃饭,林柊和卓夕还以为自己回错了家,跑他家做客来着,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对于出现现在的情形,林柊自然是郁闷无比。有了飞鹰这个大灯泡的加入,成亲后脸皮越发薄的夕,肯定是不会愿意和自己在人前亲热了。好不容易熬到爱人回家,却还不能碰。

    他精心策划的一切都成了镜中花,水中月。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林柊狠的牙痒痒。恨不得直接化身苍蝇怕,拍死这只会飞的苍蝇。亏他还认为这家伙是自己的心腹呢,现在看来心堵还差不错。

    虽说浪漫的晚餐环境已经泡汤了,但是美味的晚餐对劳累了一天的他们来说,吸引力依然是巨大的。

    特别是卓夕,在外奔波了这么长的时间,吃住都不方便。在自家部落的生活环境远高于一般部落的情况下,外面的日子就甭提有多难熬了。如此丰盛的晚餐,早就无数次出现在他的午夜梦回中。

    和飞鹰一样,卓夕的同样钟情于火锅。要不然,林柊也不会在大夏天准备火锅来为他接风了。

    所以,尽管怀揣着一颗恨不得踢飞同桌食客的心,这顿饭卓夕依然吃的很开心,不时还和飞鹰上演夺食的戏码。

    相较于这两个狼吞虎咽的人,林柊则显得绅士许多。

    “等等!说过多少次了,这肉片得用烫的,像你这样直接全部下锅,很容易煮老的。”林柊慌忙拦下卓夕正准备下锅的盘子“算了,你先吃别的,这个我来帮你弄!”

    “给,尝尝,是不是嫩的多。”体贴的把烫熟的肉片夹入爱人的碗里,看着他品尝完后给自己的赞赏的眼神,林柊的心里就很吃了蜜一样。

    “来,来,喝点水!小心别噎着了!”粗鲁的吃相也一样迷人,能够天天这样看着他也是幸福的。

    被伺候的正舒服的卓夕自然无比享受,伺候人的林柊也同样心里舒坦,可是另外一个人却觉得心里堵的慌。

    真是太刺眼了有没有,蹭吃的也是有尊严的,你们这闪瞎眼的温馨场面,是诚心恶心他这个孤家寡人吧。

    飞鹰发现自己努力蹭来的美味,忽然变得没有刚才那么好吃了。这几年日子好过了,解决了肚子问题后,大家也有时间谈情说爱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也都成双成对了,只有自己,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当然自己之所有孤身一人,绝对不是因为没人要。

    开玩笑!凭自己现如今的地位。不怕人笑话,只要自己愿意,随时都能成亲的。可是,自己不是傻嘛!部落里那么多愿意嫁给自己的,自己看不上。

    而自己喜欢的人,却如同那天上的明月一般,高贵而遥远。这么多年以来,自己只敢偷偷喜欢,就连表白的勇气都没有。有的时候,自己真想来一下狠的,不去想结果,先表白了再说。可是,每次都走到人家门口了,胆怯的自己最终都逃跑了。

    自己这个胆小鬼,真是活该啊!

    陷入自怨自艾的飞鹰,决定化悲愤为食量,把食物都吃光,饿死这两个在单身的人面前秀恩爱的。明明是他自己死皮赖脸的赖在人家家里不肯走,现在居然怪别人在他面前秀恩爱。所以说,有的人真的不值得可怜,苦恋女神而不可得,也只能让人长叹一声——活该!

    身为好兄弟的卓夕自然很快就发现了他心中的苦闷,可惜他喜欢的人实在是太高端。卓夕除了佩服这位好兄弟的勇气以外,完全帮不上半点忙。

    同时,为了感谢这个好兄弟不辞辛苦的,在自己出差归来的第一时间的陪伴。一向脸皮薄得卓夕,居然破天荒的在人前配合林柊真的秀起恩爱来。

    “你也尝尝!”

    虽然自己嘴里的这块肉,明显烫过了火候,但是这个时候林柊吃的可不是味道,而是感觉。爱人亲手喂过来的东西,当然是无比美味,林柊一脸享受的表情,闪的飞鹰更加的胃疼了。

    你一口我一口,两个人相互喂食的不亦乐乎。终于,实在不堪忍受的飞鹰放下了手中的碗筷“我吃饱了,先告退了!”

    “哈哈,看来这个办法不错。看这小子下次还敢不敢。”成功驱散敌人的卓夕兴奋的直拍桌子。

    可是没过多会儿,卓夕就良心发现了“你说,咱们是不是过分了点?”

    “过分个啥!我们那里的说法,打扰人谈恋爱是要被雷劈的。”

    “可是,这小子也怪可怜的。单恋了这么多年也没有个结果。”虽然刚刚成功作弄了飞鹰,但怎么说也是二十多年的兄弟了,也不忍心看他这么孤单下去。

    “要不,你找个时间探探方菱的口风。有没有希望好歹给个准信,总不能看飞鹰一直这么苦等下去吧。”

    “我去探方菱的口风,那我都成什么了?”让他个城主去干这种事,实在是有点掉价。

    “怎么不行!”抽走某人手里的碗筷“人家飞鹰好歹也跟了你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恼吧,你帮他问问看又能怎么样?”

    看着爱人一副逼良为娼的架势,林柊也只能选择屈服于强权之下。

    “成!找个时间我提一下。不过,你可得做好心理准备。追求方菱的人可不会少,飞鹰那小子希望可不大。”想想一下两人在一起的情景,林柊并不看好“再说了,飞鹰虽然也算不错的了。但是要配方菱的话,还是差了一点!夫妻嘛,男人还是应该要强一点!”抢过碗筷,为其他男人抢老公饭碗什么的,实在是太彪悍了一点,他得找个机会振振夫纲了。

    得!别看这家伙受了20多年的现代教育,男人应该比女人强这点,还是刻在了骨子里。一句话,特俗!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那是什么乱七八糟了想法。谁规定了男人就该比女人强啊,再说了。放眼咱部落,有几个人能强过方大人去!”给了曾经的对手如此高的评价后,卓夕还是有点不甘心,补充到“唯一的一个都你抢走了,你这不是诚心让方菱嫁不出去吗?”

    卡妙来,比起林柊这个从‘看似男女平等社会’过来的现代人,一切以实力说话的原始人,反而看的更明白一点,上天并没有规定女人就一定不如男人。

    所以,卓夕并没有‘男人一定要强过女人’的观念。飞鹰不敢表白,也只是担心方菱太过优秀,看不上自己而已,并没有认为方菱的优秀有什么不对。原始社会,也自然不会有‘剩女’这一说,有也是‘圣女’。

    从这点上来看,在原始社会当个女强人比现代来的幸福,至少不会有丝说三道四。

    被卓夕这么直白的一说,林柊才发现自己一直在部落里提倡男女平等。虽然自己启用了女性为官,还给她们树立了方菱这个好榜样。其实自己和大多数的现代男人一样,还是觉得自己比女人强,有着天生的优越感。

    看来,自己在这点上还不如原始人呢,果然,白纸才是最好的作画材料。

    “你说的对,说不定这两个还正合适呢。改明儿,我这个城主就去兼职当红娘去。”

    “红娘?”

    “就是说媒!”

    “说归说,可不带勉强人的。”虽然因为某种奇妙的情愫,卓夕一直对方菱不太感冒。但是他依然不希望林柊拿城主的身份,在这件事给方菱造成什么压力。

    “想什么呢!我是那种人么?再说了,我是勉强方菱呢,还是勉强飞鹰呢。飞鹰那是一百个愿意,至于方大美人。我勉强的了吗?”

    “也是,你还怕她撂挑子不敢呢!”在内政方面,方菱的确是不可替代的。这女人太耀眼,怪不得飞鹰这小子只敢偷偷的喜欢呢。

    “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吗?”

    “我那是实话实说。再说了,我用得着拍你马屁吗?我还有得升吗?”怂怂肩,升无可升,工作都没激情了。

    “也是,你都‘城主夫人’了。职位都到顶了,还真是升无可升了。”忽然林柊坏笑到 “不过,城主夫人。你是不是该尽一下你的义务了。”

    “不要!我才回来,累的慌。”说着作势要逃。

    “没关系,你只要躺着享受就好,为夫保证不让你费一丝力气。”为了表示自己的英勇,林柊突然把卓夕拦腰抱起向床上走去。

    “混蛋,你快放我下来。”

    不过,你确定你是真心在挣扎吗?以你们两个人的武力差,你要真不想让他抱,还能有他什么事?就算不能打他,刚才也早可以跑没影了。

    所以,熟知自己爱人秉性的林柊并没有停留,大步来到了目的地,把人往床上一抛了,就直奔主题了。

    “混蛋,你轻一点啊。”

    “你确定要亲一点。”这一下更深了。

    “啊!混蛋……”

    一时间,满屋j□j无边。

    可惜自己一向都没有早朝的习惯。要不真想效仿一下当年唐明皇‘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不过,要是他身下的人知道他在想什么的话,他估计连例会都会开不了了。他身下的可不是身娇体弱的杨贵妃,而是英勇威猛的卓将军。

    作者有话要说和谐,所以只有肉渣!

    ☆、第70章

    果然第二天,劳累过度的林柊和卓夕起的很晚。回想起昨晚的荒唐念头,林柊忽然很庆幸自己的部落并没有上早朝的习惯,要不就他这样的,估计得被骂成‘昏君’了,直接就遗臭万年了吧。

    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的林柊,一边穿衣服一边得意的想,古往今来,还是自己的工作最好。一来是给自己当老板,没有人给打他考勤,二来比起历代苦命的皇帝,他也没有言官和御史来找麻烦,自己的事情完全可以自己做主。

    哈哈,哪天开工,哪天休息,几点上班,全都自己说了算。最重要的是,自己要娶谁当老婆,对方是男是女,也不用征求任何人的意见。忽然间觉得,他们那些古代的皇帝们,比起自己来实在是太可怜了点。不过,好像自己比他们更古代一点吧!呵呵!

    “想什么呢?笑的可真恶心。”

    刚出完长差回来,就被拉着进行如此激烈的运动,要不是卓夕体力超人,还真有点吃不消。这会儿好不容易睁开了眼睛,就看见罪魁祸首带着一脸诡笑站在自己床头,尽管卓夕自认胆子不小,还是止不住心里有点发毛的了。

    这个坏家伙,不会又想了什么新花样来折腾他了吧。

    听到爱人的问话,林柊本着一向厚脸皮的原则,马上凑上去“还能想什么呢?当然是回味昨晚的美味了?”

    “大清早的!想什么呢?去死。”恼羞成怒的卓夕一把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混蛋,红扑扑的脸明显很心虚,被这个混蛋这么一提,刚才也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东西上面去了,实在是太丢人了。

    “哈哈!骗你的啦。快起来,吃完早饭,咱俩商量点正事。”被推倒在地的林柊,看来是很习惯这种相处模式了,经常被推翻在地的某人很淡定的爬起来,去找奴隶要几年‘早餐’的,或者说是‘午餐’可合适一点。

    “还早饭呢?午饭还差不多。”卓夕被这家伙给彻底逗笑了,不过,一想到自己居然睡掉了整整半天的时间,勤劳的卓夕还是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想当年,这个时候他猎物都收获几只了。一定是日子太好过了,自己也变得越来越懒了,果然没有生存压力,人就会变懒惰。

    托腮,自己到底是有多久没有担心过饿肚子的问题了呢?

    林柊拿着食物回来,就看到卓夕趴在床上,拖着香腮不知道在想些什么,那模样要多可爱,有多可爱。当然这只是林柊个人的想法,要是让其他人看见,会觉得有种强烈的违和感。

    卓夕高大,英俊,身手好,办事能力强,在部落里威望很好。似乎这种略显孩子气的行为,不应该出现在他的身上。其实,这要是在现代,以他的年龄来说不过也就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而已。

    “得了,懒东西,快起来吃东西。”把食物放在桌子上后,直接上手在爱人的香臀上‘啪’的一声,恩,手感不错。

    被林柊偷袭得手,卓夕懊恼的用最快的速度弹跳起来,他引以为傲的矫健身手啊,今天早上一定是他的灾难日。不过,这味道好香,什么面子问题都不重要了,先喂饱自己在说。再说了,自家关上门发生的事,再丢人别人也不会知道,他还是英勇神武的大将军。

    其实,在你成为‘城主夫人’那一刻,你的英勇神武就打折了。

    “这味道不错,比我在外面吃的好吃多了。”在外面备受折磨的味蕾,可得好好补补。果然,日子好过了,自己的毛病也跟着多起来了,以前哪会在意东西好不好吃啊,有的吃就无比满足了。

    不过,管他的呢,这个毛病他也不打算改了。怕什么呢,只要有自己身边的这家伙在,部落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的。以前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已经离他们远去了。那么保留这个坏毛病又何妨呢。

    “慢点,没人给你抢。”食物都这么充足了,为什么夕还是改不了‘狼吞虎咽’的坏毛病呢,这可对胃不好。

    不过说到坏毛病,林柊也有,而且同样是屡教不改的,那就是他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食不言,寝不语’。相反,他还很喜欢在吃饭的时候谈事情,为这个他被母亲教训了很多次,可惜一直没能纠正过来。当然,现在这个毛病已经没有会纠正他了,他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了。

    “我说夕啊,最近的两次集市,咱们都没换回什么有用的东西来,这‘集市’对咱们的重要度已经不如以前了,你看下次能不能就别亲自去了。”

    “我也是这么个意思。”放慢了咀嚼的速度,腾出一部分的精力用来组织语言“我个人比较属意把这个任务交给二虎。”再往嘴里塞上一大口,快速咀嚼两下接着说“你也知道,这事吧,地位低了的我怕压不住。但是,我的副手也就这么两个人。那个阿豹,要是随便放出去。”冲林柊做了个你明白的表情,卓夕对林柊给自己安排这么个下属,一直都挺有意见的。

    “呵呵!那家伙,你就当个打手用就行了,单独出任务,我看还是算了。”从卓夕的言语中,林柊听出了抱怨,同样拿部落的刺头没有办法的林柊,只能开始转移话题。

    “来尝尝,这块肉烤的特别的好,再配上这炖得刚刚好的肉汤,实在是太美味了,来来,多吃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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