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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原始 第4节

作者:琪琪妈 字数:23537 更新:2021-12-31 18:24:27

    可本应该很疲惫的他却怎么都睡不着。满脑子都是阿豹的话,他觉得心里闷闷的,好难受。自己为了找到棉花,在外面跑了半个月,好不容易完成任务回来,话也不和自己多说几句。对了,还有名字,明明只给自己取了名字,为什么要给别人取,还多了一个字。

    林柊一直忙到傍晚才回来,看到夕躺在草铺上没有睡着,就打算上去勾搭。可是,不一会儿,就发现夕居然不理他了。回想了一下自己做过什么让夕不高兴的事,林柊忽然觉得自己很高兴。他的夕,可能开窍了,这分明是吃醋的表现嘛

    好好的给夕解释了自己对方菱好的原因,夕果然和他说话了。他的夕果然不是无理取闹的人。不过,夕这一开口就把他从云端打了下来。

    “我就知道,你对我应该是不一样的。是我把你带回来的,本来我是想当你哥哥的,不过,你比我大,还比我本事。那你就是我哥哥。你一定不会抛弃我的,对吧。我和他们不一样,对吧。”夕长的大眼睛可怜楚楚的等着他的承诺。

    望着这样的夕,林柊泪了,虽然他很想开口答应,但是他一点都不想当他哥哥啊。不过为了安抚夕,让他觉得他在自己心里面得地位是别人没法比的。已经给别人取得名字是收不回来了,林柊给夕也加了一个姓。

    “卓夕。”

    “有什么意义吗”那个方菱可是好名字,是有意思的,不想他的夕就是好听而已。

    “当然有,比那个方好多了。卓是卓越的卓,表示夕一个很卓越的人。”

    看着夕一脸迷茫的样子,林柊才发现对于原始人来说,自己的解释太深奥。估计,今天下午给方菱解释的时候,她也是有听没有懂吧。

    “那你听明白方菱名字的解释了吗”

    夕老实的摇摇头“我就知道那是两个字,比我的多,还有意思。”

    ,好吧,和一群文盲说那么多,是他的错。

    “卓越就是很好,厉害的意思,卓夕就是说夕做什么都比别人好。”

    “那这个名字,我喜欢。方菱的呢”

    “她那个简单,几十喜欢她老实的意思。”

    对于林柊的解释,夕很满意,不一会儿就安心的睡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21章

    这几天,林柊的心情非常好,虽然是被心上人要求做哥哥,但是也是一种进步不是,至少夕现在开始依恋他了。

    夕这次带回来的棉花数量要比上一次的多一些,再加上解决了棉衣,棉被的填充物问题,节约了不少棉花。虽然还是做不到人人都有配置,但是总算解决了基本问题。

    寒冬如期来临,林柊带着人清点了一下过冬物质。棉被30条,棉衣100件,棉鞋100双,兽皮被子这是什么东东,林柊,你还真是会利用资源啊200条,食物堆满了5个储藏洞。物资丰富,今年的寒冬,对于他的族人来说一点都不可怕,但是对于别的部落,却不一定了。

    再来看看基本建设方面莲花和菱角已经在池塘里下种成功。棉花也全部播种,还剩下一亩荒田,为了不浪费,林柊把葫芦种了下去。砍下来的树堆了满满的一个山洞。铁器方面,由于大动工,报废了不少。不过,现在有了保暖措施,他的族人可不会一整个冬天全都待在山洞里,什么都做不了,穿上棉衣给我赶工去。

    忽然间觉得,自己比资本家还要恐怖,把女人当男人用,把男人当畜生用就是他现在的真是写照。不过,员工们不仅不反对,反而很享受。由于棉衣不足,大家得轮着干活,没活干的人还很羡慕干苦力的人。其实,你们是想穿棉衣,是吧。

    虽然由于棉衣有限,能出门干活的人不多,导致工期进展缓慢,但是长达3个月的时间还是可以做不少事。制铁厂重新开工,每天都有出产不少新工具,为再次的大规模动工做准备。

    村落的地址早就选好了,现在的任务就是把这一片地清理出来,还有砖窑也得开始建立了。房子可以是木制的,但是城墙,他希望是用砖砌的。或许他这个人有点偏执,在没有完全的安全保障之前,他情愿所有人继续猫在山洞里。

    第一批的红砖被烧制出来的时候,林柊召集所有的族人宣布了人事任命。

    采集队组长方菱,小组长小莲,其余暂缺。

    狩猎队组长卓夕,小组长阿豹,二虎,大虎,飞鹰。

    制铁厂组长大虎,小组长锄头,野牛,其余暂缺。

    后勤队组长方菱,小组长阿棉,刺猬,其余暂缺。

    亲卫队组长卓夕,小组长长矛,飞鹰。

    另外宣布一条新规定,所有当选人员的名字,除队长赐名外,不允许私自修改。看这上面的名字就知道他们有乱改名字的习惯。总不能,以后每发现一种新食物或物质,自己得意干将的名字就换一批吧,那样他怎么下命令啊,他会找不到人的。

    把新任的组长们留下,其余的解散。

    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几个人,林柊再次感叹人才的不足,已经是一人多职,居然还有暂缺的。他能说原始人太傻,他选不出人吗,他连阿豹这个二百五都用上了,人手还是不足。

    对着自己新任的领导班子,林柊说出了他接下来的安排。

    夕负责挑选30个体力好的青壮力,后勤组负责准备棉衣和食物,采集组配合后勤组。制铁厂和亲卫队还是和以前工作,没什么特别安排。

    青壮力准备好以后,带上食物和保暖衣服准备出发去最近的部落。

    宣布完安排后,林柊单独留下了夕。在内心挣扎了一会后,林柊决定对夕和盘托出。

    虽然自己什么都不说,夕就会和所有人一样认为自己是个好人,甚至是圣人。但是他希望夕清楚的认识到,他是怎么样一个人。他希望,如果夕有一天会爱上他的话,一定是真实的他。对他,他不想有任何欺骗。

    “夕,你知道我打算做什么吗”

    “恩,打算给附近部落送食物。”夕的声音闷闷的,他不明白林柊为什么这样做,他们一向都不会管别族人的死活的,以前自己都养不活,谁会去关心别人有没有吃的。再说,自己辛苦弄来的食物,为什么要给别人。

    “夕,不喜欢我这样做。”

    抬头看了看林柊,得到林柊鼓励的目光后,夕回答道“食物都是我们辛苦弄到的,为什么要给别人。他们没吃的,管我们什么事”

    “”好吧看来这次他又错了,老是拿自己那套老思考原始人。原本还担心夕知道自己的真实意图后,会不高兴。现在看来,要是他没有意图的话,夕才会不高兴吧。原始人对于无条件援助同伴一点兴趣都没有。

    “当然不会白给他们了,是有条件的。”

    “条件”他们又自己部落需要的东西吗石头的部落好像有,别的部落会有吗

    “我要把它们整个吃掉。”林柊豪气满天的说道,他要他的部落一天天的壮大,他要在这原始社会加建立,属于他的帝国。

    “吃掉。”夕听了林柊的豪言后明显的吓了一大跳,激动的一把抱住林柊“不要吃人,我们的食物很多,人一点都不好吃。”林柊的想法太恐怖,一定要改掉。

    “”听了夕的话,林柊发现自己又说了现代语言,忘记了原始人都是文盲的事实。安抚的拍拍夕“我没有要吃人,我说吃掉的意思,是要它们整个部落都加入我们,成为我们的一部分,我们需要人口”

    “可是,这个应该会很难。每年冬天,虽然食物都不够,但是只要牺牲掉几个人就可以了。他们不会因为你送食物给他们,就答应你的条件的。”

    把手按在夕的肩膀上,肯定的说道“不,他们会答应。因为今天他们会很缺食物,没有我们的帮助,他们会灭族的。”本来这个动作会很迷人,很有气势的,但为毛夕比他高怎么多啊。原始人不是一般都比较矮吗这到底是不是他了解的原始社会啊。

    “每年都差不多的,为什么今年一定会很缺”

    “因为,我们今年获得了很多的食物,他们就一定缺。”

    虽然没有完全听懂林柊的解释,但是没关系,他只要知道别的部落一定会很缺食物,一定会全部加入他们就可以了。既然不是白给别人吃的,夕的工作热情又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22章

    带着保暖的衣服和大量的食物,夕带着人上路了。

    第一次在冬天出远门,夕和队员们都感到很新奇,往年的冬天对于他们的说,是残酷的,每一天都可能面临着生死别离,每一年都是生死大关。

    可是,今年他们才知道原来冬天,也可以一点儿都不可怕。他们甚至还有心思,欣赏起沿途的风光来了,其实冬天的山林真的挺美的,到处都是一片雪白,可惜以前,他们从来没有机会欣赏。

    只用了一天的时间,他们就赶到了离他们最近的部落。眼前的情景让他们惊呆了。冬天才过了3分之1而已。这群人就已经是一副精力尽失的模样。根据他们以往的经验判断,这分明是食物不过,两天一食才会有的表现。估计在过个10来天,这里就得开始死人了。

    可是,奇怪了,这个部落的战斗力和他们以前差距不大啊。往年他们的食物储备就算撑不过整个冬天,目前这种状况也应该出现在冬天快结束的时候啊。今年,怎么会这么早。

    看到这个部落目前的情景,原本对白送别人食物不满的年轻队员们,也动了恻隐之心,自己部落的食物有很多,送一点给他们,好像也没什么。

    有的猴急的队长,已经开始解自己背上的背篓了。夕看到后,制止了他们。虽然也很同情,但是身为组长的他,可没有忘记自己的任务,还有队长想到达到的目的。虽然他也不明白这个部落为什么会怎么早就没有吃食了,不过他猜想这和他们的队长脱不了关系,要不他不可能那么肯定这群人会答应他的条件。

    夕吩咐队员们留在洞口,自己孤身一人找对方族长谈判。

    夕一点都不担心这群人会抢他们手上的吃食。一来,他们虽然只有30人,但是强健的身体再加上精良的武器,可不是这群饿得手脚虚浮的人可以比的。二来,他们的目的是带这群人回去,所以带的食物并不多。他们就算全抢了,也不够他们过冬的,夕相信对方不会傻到冒这个险。

    鹿老对方族长,很早就注意到夕带着一群人聚集在自家洞口。鹿老不知道他们是来干什么的原始人没有串门的习惯,更加不好客,食物对于他们来说,代表着生命,在冬天更是如此。是不会有人愿意拿它来招待客人的,也不会有人大冬天的,跑到别人山洞里做客的。

    大冬天的不在自家洞里待着,跑到他这里来干什么

    鹿老仔细的观察起夕他们一行来,越看越心惊。这群人和他的族人明显不一样,今年的猎物很少,他的族人为了节省口粮,2天才吃一顿饭,都饿得站不起来了。

    可这群人则不一样,他们明显身强力壮。而且,他们身上穿的东西也和他们不一样,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就凭他们现在就这么站在风口也不怕冷,就知道绝对是好东西了。这样一群人,忽然出现在他们这群老弱病残面前,是想做什么呢总不会是给他们送食物来了吧。

    他以前听说过,有的大部落在食物紧缺的时候,会派出部落的精壮,出来抢劫弱小的部落以弥补食物的不足。不会这么倒霉,给他们碰上了这样一群人了吧。

    再一看,他们果真都拿着武器,看来真是老天爷打算提前收他们了。

    虽然他们的食物不多,省着点吃,也最多够半个月。但是,如果是遇到专门来打劫的,他们可不会嫌少。怎么办自己这边明显不是对手。虽然,就算他们不来抢劫,自己的部落估计也会灭族。但是,多活几天也是好的呀。

    看着夕把其他人都留在了外面,孤身一人进来,鹿老开始考虑扣住他,要挟外面的人的可能性。

    “鹿老,您好您还记得我吗”夕进入对方山洞后,为了安抚对方的情绪,恭敬的向对方族长问好。

    听到夕友好的问好声,鹿老愣住了。听对方的口气,很友善,不像是来打劫的。而且,他好像还认识自己的样子。可是,自己的部落很穷,很小,连交流大会都没去过几次。怎么会有大部落的人认识他呢。

    仔细回想,自己什么时候认识这样一个大人物了。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脑海中。可是他有点不太敢肯定,那个部落比他们还穷,而且前段时间还发疯似得和别人交换了很多老年人,现在应该比他们更困难才对呀。

    “你不会是山木族的一吧。喜欢跟在木老身边那个”虽然觉得可能性不大,鹿老还是决定碰碰运气。

    “我是来自山木族,不过我去年的时候就改了名字。我现在叫卓夕,卓越的卓。”

    “那可真是个好名字。”谁知道卓越是个什么东西啊。

    “请问,您大冬天带着人出现在我族是想干什么”他和山木族都打了二十年得交道了,木老是不会让他们出来抢劫的。但是听说现在的山木族,木老的话已经不管用了,好像现在的山木族是一个叫林柊的年轻人在做主了。对于这个年轻人,鹿老一直都觉得看不明白。

    “是这样的,我们队长猜到贵族的过冬食物可能会不足,特遣我们送点过来。”他背的没错吧。

    “”

    “就是我们队长觉得你们没剩多少吃的了,叫我们给你送点过来。”还是自己的话说着舒服些,别人也听得明白。队长什么都好,就是喜欢说些别人听不明白的话。

    “哦”这下大家都明白了“那食物呢。”

    “鹿老别急,你也知道,谁的食物来的都不容易,特别是在冬天,一块肉可能就能救一条命。我们总不能白送你们吧。”

    “那你们想要我们用什么换”他就知道没那么好的事,罢了,只要能换到吃的,再不公平的条件也得答应。

    “很简单,你们和我们成了一个部落的人,我们的食物,你们当然可以吃了。”

    “呵呵好主意。告诉你,我们就算是饿死,也不会全族成为你们的奴隶的。”鹿老咆哮到。

    “鹿老误会了,我们是说成为一个部落的人,没有叫你们成为奴隶的意思。大家都是一样的,不会有人被欺负。”

    “你说的是真的”

    “我们从不骗人。”

    鹿老沉默了,他不知道面前的年轻人会不会骗他,说实话,他不太相信他说的话。但是他不得不选择相信。因为这个是他和族人活下去的唯一希望,他刚才吼着死也不做奴隶,不过就是想为族人多争取一点权力而已。呵呵,活着才有希望;死了,就什么都不是。

    双方谈妥后,夕就叫人带着食物进来了。为了帮洞里的人恢复体力,夕吩咐大锅煮肉,让所有的人都美美的吃上一顿。

    休整两天后,夕就带着这个部落的100多人回去复命了。看到夕他们,连老人都带上的时候,鹿老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愿意把老人一起带走,证明他们的话至少不会假太多。只是需要奴隶的话,可不会愿意帮奴隶养老人的。

    希望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吧许多年以后,鹿老回想起这一天,都会觉得自己当时真是无比英明。

    作者有话要说

    、第23章

    林柊不可能为所有的人都棉衣,所以除了体弱的老人,小孩外。其他的人都只得到了兽皮保暖。一群人顶着呼啸的寒风穿梭在山林中,终于在第二天中午,来到了山木部落。

    这里的大多数人都很迷茫,不知道等待他们的到底是什么。对于林柊这个未来领导人,更是害怕多过好奇。

    这里的人都穿的很好,食物也很充足,山洞也比他们的干净,还使用着许多他们不认识的东西。但是他们不知道林柊派人带他们回来的目的是什么。他们什么都没有,唯一的一点食物在这帮人面前也什么都不是。

    这里的人,由于生活的很好,每天都有饱饭吃,随便拉一个老人出来也比他们的人强壮许多。那他们还有什么用他需要他们干什么,总不会是食物多的吃不完,接他们来养着玩的吧。

    林柊现在可没工夫关心,这群新来的人此刻到底在想些什么。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虽然很心疼夕的辛苦,可是林柊手里现在真没什么人可用。

    方菱虽然聪慧,但到底是女孩子,在内务上搭把手是没问题。派出去公干的话,威慑力肯定不足。飞鹰也不错,但为人太老实,不知道变通。二虎太欢脱了,也不行。阿豹这个不在考虑范围内,不和人打架的话,林柊是不打算派出去的,在部落里连他都敢顶的定时炸弹派出去,想不和人火拼都不行。

    想来想去,又只有劳累夕了。吩咐夕今晚好好休息,明天再赶路去另外一个部落。话说,自己一天到晚这么奴役他,他真的会有喜欢上自己的那一天吗

    虽然很内疚,但是无人可用的林柊,不得不再次把夕派了出去。亲自送夕上路,反复嘱咐一定要注意安全,才一步三回头的往回走。倒是夕,因为得到了重用,丝毫不觉得大冬天出门是件苦差事,斗志昂扬的上路了,走的那可是一点留恋都没有。唉果然是自己自作多情了,夕现在关心的只有事业。

    这次夕去的这个部落要远一些,也要大一点。要是把这批人一起接回来的话,这个冬天的新进人员就达到了300多人,比自己部落原来的人口还要多一些。如此比例,不得不说是很危险的,所以,林柊得抓紧时间先同化先到达的这百来人。

    最好的办法,不是一味的施恩,而是一视同仁,让他们对这个部落产生归属感,只有认可了自己是这个部落的人,才会想要保卫它。当然,该防的还得防,一上来就向别人露家底,什么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之类的,在这个时候可不适用。林柊没有传说中的王八之气,自己这点家底可经不起折腾。

    除了武器的制造和使用权,这群人得到了和原部落的人完全一样的待遇。当然,分配上一样了,劳动上当然也不能让他们闲着。这样反而让这群人放下心来,肯像对待自己的族人一样指挥他们,表明林柊是真的接纳了他们。

    十天以后,当夕带着第二批队伍回来的时候。对于此时到达的这批人,不知道为什么,先来的那个部落得人,没来由的产生了一股优越感。瞧那副模样,多久没吃过饱饭了吧,身上穿的都是些什么啊,有他们现在穿的舒服吗。

    看着他们的表现,林柊放心了,终于不用担心他们会抱成团对抗原部落了。呼,发展太快,根基不稳啦。还好,现在总算有600来人了,有自己原来一个小学的规模了,为什么他还是觉得悲剧呢。

    人手增加了一倍,林柊的基础建设,终于也开始快了起来。终于在这个冬天,完成了大规模的空地清理,他的小村庄,终于可以开始动工了。

    这片空地真的很大,论规模的话别说600人,装下6000人还不带挤的,这是建村吗好吧,现代的大村也有不止这个数的。

    林柊并不急着修建房屋,在此之前,必须先把城墙砌起来。这里可是原始森林,没有坚固的城墙作为保护,孤零零的几间房屋立在那里,简直就是活靶子。

    城墙必须得用砖砌,木头什么都不保险,一旦遇上兽潮,一样会死的惨兮兮的。烧制红砖的方法大伙已经掌握,第一批的试验品也早已成功,接下来就是大规模生产的问题了。原始人脑子不行,但论起吃苦耐劳来,可不是现代人可以相比的。原始人做起这种单靠体力的单一工作,效率可不是一般的高。

    估计只需要半年的时间,修建城墙所需要的红砖就可以全部准备完成了。

    不知道是不是上半辈子太闲了的缘故,现在的林柊一闲下来就混身不得劲,非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不可。

    烧制红砖已经进入轨道,有老东西和鹿老看着,自己也不用一天到晚的往工地跑。可这陀螺般忙惯了的人一旦闲下来,还真有点不习惯。要不,把纸一并捣鼓出来,再给他们整个夜校什么的上上,提高下文化水平。呵呵,他也就是那么一想,现在的人手还是很紧缺,谁都没空陪他玩文字游戏。

    “队长,不好了。不对,是好了,太好了。”飞鹰咋呼呼的向着林柊冲了过来,还好林柊闪得快,要不还不得被这混蛋给扑到了。

    “停,干什么呢。大小也是个领导了,像什么样子。”不成器的东西,还想着好好培养,好给他分担点的,怎么还这么沉不住气。

    “马儿,马儿出事了,那匹母马”

    “靠,那还得了”总共就这么6匹马,可是他拼了老命才弄回来的,这可都是他的心肝啊,没等飞鹰说完,沉不住气的林柊早没影了。

    “队长,我其实想说,那匹母马生了。”队长你为什么那么沉不住气啊。坏了,一会林柊回来一定会找他算账的。他真的好冤枉啊,明明是队长自己没有把话听完好不好。要不,趁队长没回来之前逃跑。

    可是逃跑会没有饭吃,没有好衣服穿,没有,而且他们马上就可以搬进队长说的新村子里去了。他不想走啊,去别的部落里,他会觉得生命没有意思的。怎么办,他不想落跑,也不想被队长收拾啊。

    对了,队长对卓夕特别好,他可以去找他帮忙“卓夕,我的好兄弟啊,你这次可要救救哥哥我啊。”

    正在工地上忙的热火朝天的夕被飞鹰一把抓住“救救命。”

    怎么回事,是有人打过来了,还是有野兽进攻了,夕紧张的左顾右盼,正准备带人抄家伙。

    飞鹰终于缓过气来把话事情说清楚了。听完整个故事的夕,觉得要不是这家伙是从小和自己一块长大的话,就凭刚刚说话那个大喘气,他就想先收拾他一顿。话说,他到底是什么时候有这个毛病的,难道吃饱饭了,毛病就开始多了。

    另一边,因为太担心自己的宝贝马儿,一直用自己当年靠1500米得速度冲刺的林柊,在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次有了体罚下属的冲动。靠,老实人也有欠收拾的时候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收藏,点击都很不给力啊,难道真的写崩了。

    重看一片,错别字好多。

    、第24章

    虽然很想收拾飞鹰,但是新生命的降临显然更能引起他的兴趣。

    林柊到达的时候,母马已经平安产子,小马儿已经能站起来了。一直守在傍边的妇女正拿着部落里最好的棉布,给它擦拭着身上的粘液。可惜小家伙却豪不领情,抖动了几下身体,就要去找妈妈。

    林柊在边上看的很是欣慰,他的马群终于有新生命诞生了,说明他的马队正在一天天壮大起来。他是一个十足的马迷,自古好马配英雄,反过来,英雄也得配好马。白衣胜雪,风中飞驰,太有美感了,有没有。

    还有,要是马儿再多一些,万马奔腾的场面,太让人热血澎拜。不行了,再无限脑补下去,他估计得流鼻血了。

    啪的一声拍在自己脑门上,叫你乱想。不过,他如果记得没错的话,母马的发情期好像就是在春天。呵呵,反正现在部落里也没有必须用到他的地方,不如出去碰碰运气。

    亲卫队里的一个个好手,留在工地上干粗活,还真有点浪费资源。还不如跟着他一起出去,溜达溜达。这次,多带上点好手,说不定回来的时候还真能组成一支马队。再说了,他们部落之前的生存形式,连游牧民族都算不上,他正打算把部落带进农耕文化。可现在部落里可供种植的东西却没几样。恩,得出去找种子了对于寻种,春天可是最好的季节,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赶得上下种呢。

    比起种植粮食自给自足,改善居住环境什么的,倒是可以慢慢来了。唉,为什么他的建村计划,又得往后挪呢。照这个进度,今年冬天不会还要悲催的住山洞吧,话说,他果然是穿越里最惨的一个吧,都到第3个年头了,房子居然还是没影的事。

    算了,民以食为天,吩咐飞鹰召集大伙开会吧。靠,飞鹰呢,不会畏罪潜逃了吧,这是什么亲卫啊,怎么一点责任心都没有啊

    “飞鹰,你给我滚出来。”终于在第3年得春天,族人们见识到了林柊的大嗓门。当然,大嗓门也有大嗓门的好处,那就是很多人都知道了,队长正在找飞鹰同志,而导致一大群人开始帮他抓人。

    “飞鹰哥哥,队长在找你呢。而且,队长看起来,好像很生气的样子。”跑的太快,小竹都有些站不稳了,可是她好担心,队长好像很生气的样子,不知道飞鹰哥哥会不会受罚。

    其实从看到小竹摇摇晃晃的跑过来时,飞鹰就有种不好的预感,此刻,听到小竹的话,差点没两眼一黑晕过去了。

    他当林柊的贴身侍卫,也快一年的时间了,基本没范过什么错误。这份差事,其实不好当,队长做事一向让人看不明白,他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跟得上林柊的脚步。加上这份差事和队长走得近,部落里嫉妒他的人一抓一大把,想拉他下马的人也不少。这次逮住他犯错,指不定就有不少人正偷着乐,想把他替换下来呢。他虽然算不上聪明,可也不傻,别以为他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夕,看在我们从小一块长大的份上,你就帮帮我吧”

    感受到飞鹰抓着自己手的力度,夕知道到他是真的紧张。部落里有很多人想顶替他的位置,他是知道的。自从林柊来了以后,部落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过,人们的心思也一天比一天多。再加上现在的部落组成太复杂,小派系太多,心思就更多了。

    不要说飞鹰的位置,就连自己的位置,想代替的也绝对不会少。他现在在部落的地位,已经隐隐已经在老族长之上了,俨然一副部落第2号人物的样子,不服的当然很多。现在的部落主要由3部分组成,做为原着民的代表,他一定不能被取代。飞鹰的位子也同样很重要,说什么也要保住他。呵呵不知道,队长知道他现在的心思的话,还会不会和以前一样当他是亲弟弟一样疼。当然不会,因为他从来就没当你是亲弟弟过

    拍拍飞鹰“走吧,我和你一起过去。”虽然很对不起队长的信任,可为了自己的族人,自己必须这么做。现在的这些族人对队长而言,估计没什么不一样吧唯一的区别,顶多就是自己的部落跟着他比较早而已。可是他不一样,他是山木的人,他爱他的部落胜过一切。

    “太好了,有你求情,我一定不会被换掉的。”这份差事可是被好多人羡慕着的,自从得到了这份差事,部落里好多女人都想嫁给他来着。刚刚的小竹就是其中一个,他以前可没有这么多人喜欢,队长身边的红人,听起来多响亮啊。

    “咦夕,你怎么和飞鹰一起过来了。”这个时间段,是夕的话,不是应该都在工地上忙活吗他和自己可不一样,是绝对不会偷懒的类型。看了看一脸紧张的飞鹰,林柊明白了。靠,现在是怎么回事,老实人也知道拉垫背的了,不对,是找靠山了。难道,是他把单纯的原始人给带坏了。

    但是,夕的面子,自己不能不给啊。何况,自己也没真打算把飞鹰怎么样,难道会为了这点小事换掉他不成。

    最近,部落里的异动,他是知道的。可是,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争斗,没法避免的。以前大家都吃不饱,所以没工夫搞这个。现在肚子的问题解决了,谁都会想过更好的生活,拼命上位什么的,完全可以理解,只要不是太过分,他是不会插手其中的。有竞争才会有进步,不过还没开始实行私有制,就已经各有各的心思了。等到他推行私有制的话,估计斗的会更厉害吧,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大锅饭制度是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的,迟早会有那么一天。

    比起下面跳的厉害的某些人,还是飞鹰这样的,用着舒服一点。虽然飞鹰老实到不知道变通,最近做事还越来越毛躁。

    于是林柊只是象征性的敲打了飞鹰几句,就放过他了。

    去通知各部门组长开会的路上,飞鹰对夕那可是千恩万谢。

    “要是没有你,我估计就要被换掉了。”最近自己被夸得太多了,做事的确没以前尽心了,这个需要反省。部落以后会原来越大,队长可以选择的人也会越来越多,自己可不能再大意了。要是真的被换掉,估计比没有饭吃还要痛苦。

    “不会。”最多被多骂几句,话说,飞鹰这段时间做事的确没以前好了,小心思也明显比以前多了。估计是被那群女人给捧的“以后做事认真点。”要是飞鹰自己不改的话,他也没办法一直保住他。

    “我一直很认真的,只是今天激动了点。”死也不能承认啊,多丢人啊,被人夸几句,就真以为自己是队长了不成。

    本来觉得不是什么大事的夕突然一个激灵“是谁和你说,找我求情有用的。”据他所知,飞鹰没那么聪明。

    “呃就新来的那群人啦,我前段时间偷听他们说话来着。他们说队长对你特别好,你说什么队长都听的。”摸摸脑门“对了,他们还说,想让他们族里最漂亮的女人给你好呢。呵呵,你小子有福了。”

    “没兴趣。”看来是他想多了,只是想讨好自己,接近队长的话,倒是停正常的。唉,和队长呆一起久了,连自己都变的奇奇怪怪的了。

    “怎么会没兴趣呢,你都18了,不小了,有些事情改考虑了”

    “你19了都还没成亲,我这个18的急什么。好了,快去干正事吧。小心,再坏事,真被换掉哦。”怎么觉得老实的飞鹰今天话特别多呢“其实,不爱说话的你,更讨人喜欢一点。”忽然反应过来,当初队长选中飞鹰的原因,除了腿脚灵活意外这个也是重要原因吧。

    双手按在飞鹰的肩膀上,严肃得说道“听着,如果不想有一天被换掉的话。就把最近刚学会的坏毛病全部改掉,特别是,话,一定要少说。”

    面对夕忽然这么严肃的表情,飞鹰楞住了。好歹也不是蠢人,想明白了后,郑重的点了点头就飞似的跑开了“我先去通知大家开会。”

    夕也加快了自己的脚步,自己也得赶快回去换身衣服。

    战线拉的太远,小半天时间飞鹰才把所有人都召集齐。看看蹲在地上和自己开会的领导班子,再看看空旷的四周。这条件艰苦度,简直比红军还红军啊。林柊决定了,等开始正事动工,修建的第一套房子,一定是议事厅。这舒适和保密度都太差了,当领导的,怎么着也得有点福利,才能激励大家进步嘛。

    所谓的开会,其实就是林柊安排,大家听而已,想要集思广益什么的,估计还得等上一阵子。

    林柊很快就说完了他的计划安排,部落现在有200人左右的青壮。留一半留守,另一半跟他一起出去游猎。对,就是游猎。集探马,寻种,捕猎动物为一身。不过他们这次要捕猎的猎物都必须是活的才行。

    单独留下夕和长矛吩咐到,选择人手的时候,注意新旧人员的分配,避免部落内部矛盾。

    唉,现在能勉强跟上他节奏的也就夕,飞鹰。方菱勉强也能算一个,人才不够用啊。

    作者有话要说

    、第25章

    话说夕,绝对是所有老板都想要的员工,既忠心,执行力又高,最主要的是长的养眼,真是一举3得啊。

    得到林柊的吩咐后,夕只花了两天时间,就做好了全部安排。有好手下如此,林柊绝对是幸福的,当然,要是好手下能成功转变成贤内助的话,林柊也就此生无憾了。

    林柊带上了夕精心挑选出来的100人出发了。这是他来到这个时空的第一次大规模游猎,却是帝国以后每年例行游猎的开端。后世对此各种分析,各种赞美。其实,林柊的出发点只是想要建立一个马队而已,其他的都是他附带完成的。不知道后世的那些史学家们,知道了真相后会不会吐血3升,然后拉黑自己的老祖宗。

    好吧,每次都是无心插柳的林柊,这次终于都到了老天爷的眷顾。当然,这和他这次目的地明确,头也不回的直奔草原有关。

    哇,还真在这里林柊望着草原上奔腾的野马,直流口水。当然他背后的一群人同样没办法淡定。部落里的那6匹马,个个都是宝,也就是组长级别的人有机会可以碰碰,连小组长都只有羡慕的命,更不要说他们这群普通人了,多看两眼都会被教训。

    只要现在林柊一声令下,这群馋疯了的人,估计会比马更疯狂。可是,队长不让轻举妄动,说是要好好计划一番。

    看到大伙这般热血非常,林柊忽然决定不玩单单设陷阱那一套了。林柊大致数了数,野马还不到50匹,自己这边,人数上占绝对优势。呵呵,不如,各凭本事吧,顺便还可以考察下自己新手下的身手。

    进行了充分准备的林柊终于下令可以自由捕捉野马,各凭本事

    听到林柊的命令后,倒没有人觉得队长是在故意为难他们,反而个个斗志昂扬。就算抓不住马,也要借此机会让队长好好看看他们的实力。特别是那群新加入的队员,疯狂表现,简直就是在玩命,他们在队长面前可以露脸的机会可不多。

    林柊拦住了准备大干一场的夕和长矛“你们不用去了,就呆在这里看着就行。身手不错的,考虑入选亲卫队。”

    卓夕还好,毕竟上次抓马儿的时候表现了一番,也算过了瘾。长矛就比较郁闷了,男儿爱马,能够自己驯服一匹烈马,可是无比兴奋的事情。可是正当他磨刀霍霍的时候,他最尊敬的人却阻止了他。太悲惨了,心里面痒的就像猫抓一样,还得打起精神来考察别人的身手,太强人所难了,偏偏自己还没勇气违抗林柊的命令,其实有的时候还真羡慕阿豹,至少他的勇气,自己没有。

    于是草原上呈现出了一番奇怪的景象。林柊忙着一边考察,一边看戏;卓夕是很认真的考察,间或作思考状;长矛很努力假装认真考察,其实内心正忙着郁闷,间或进行自我带入状;马儿们忙着挣扎逃跑;勇士们忙着群魔乱舞。

    所以说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人哈默雷特,虽然都是以捕捉马匹为目的,但是每个人的方法却不尽相同。自持武力的,最为直接,跳上马背进行驯服。头脑灵活的,编了个草结,进行着套马活动。当然,也有直接成无头苍蝇蛮干状,被马儿逃脱的。但是,对此林柊早有准备,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大一个马群,难道还会白白放过了不成

    四周早就布置好了陷阱,正默默的等着这些漏网之鱼呢。

    既得到了马匹,又考察了族人,同时也考察了自己的领导班子,林柊很得意。唉,长矛的心性还得再磨磨才行啊,独挡一面什么的,还是得再缓缓。不知道,正郁闷着得长矛要是知道林柊的真实想法,会不会直接跳陷阱坑里,把自己给埋了呢。

    清点胜利果实,一共捕捉野马45只,其中母马20只,公马25只。唉,母马多点就更好了,利于繁殖呀被族人直接捕捉的马儿有35只,另外10落入陷阱。很好,这说明,他的族人作战能力还不错。

    这次带出来的都是狩猎好手,完全不用担心食物的问题。一边寻找种子,一边培养族人和马匹的默契,不少族人现在都可以骑在马上奔腾了。

    某日,族人在喂马的时候“咦,这是什么东西。马吃了不会有事吧。”

    “不知道,遭了,你的马不知道吃了什么奇怪的东西。会不会出事啊。”

    “不会吧”好不容易才轮到自己照顾马匹,要是真出了什么事,他一定一辈子都别想再碰到马了。

    “那愣着干什么呀还不把这些个怪东西拿去给队长看看。”见他发愣,傍边的人忍不住催促到。

    “哦,我马上就去。”把地上马儿吃剩下的东西快速捡起来兜着,向着队长的方向飞奔过去。

    此人赶到的时候,林柊正在享受午餐,看到这家伙手上的玩意,一口肉渣喷了长矛一脸。还好临时改变了方向,这要是喷在夕的脸上,多影响印象分啊。

    我的天啦,瞧瞧他看见了什么。是大豆啊,有了它,同时就会有豆芽,豆腐,豆浆,太幸福了有没有。

    赶过来的族人霹雳啪啦一通,终于把自己的担忧说完了,却发现队长盯着自己手上的东西完全愣住了。完了,马儿没救了是不是,队长已经气傻了。呜呜他是大罪人了,不仅把珍贵的马匹养死了,还气傻了队长,队长可比马珍贵多了。话说,林柊真该为此感到骄傲,因为他在族人的眼中比珍贵的马儿还珍贵。

    看着明显吓的快哭了族人,知道林柊喜欢神游的夕,忙安慰到“别怕,你应该是找到好东西了。队长这模样应该是高兴的。”

    卓组长这么说,他终于放心了,可是队长表达高兴的方式好奇怪啊。

    被这两人的对话打断了神游的林柊,很快回过神来了“这东西在哪里找到的,除了这些还有没有。”

    “还有不少,就在那边。”

    “夕,我们一块过去吧。”

    跟着族人来到发现大豆的地方,这里果然还有不少的大豆。不过,林柊可不是个容易满足的人,马上下令地毯式搜索,力求找到更多的大豆种子。

    林柊带领一小队人员向西边进行搜索,果然被他找到了不少的种子,呵呵,今天运气不错。大豆营养价值好,可以改善下族人几乎纯肉食的饮食习惯,有利于大家的身体健康。

    等等,那是什么。老天爷,他错了,他不应该抱怨你偏心眼,原来你并不是不爱他,只是以前时机未到而已。哈哈居然让他在一天之内,连续发现大豆和玉米两样神器。虽然只是几株玉米苗,但是好好培育的话,要不了几年,就是一片玉米地。

    对了,还不知道今天的大功臣的名字呢“那个谁,就刚发现大豆那个,叫什么名字。”

    “回队长,我叫白马”

    ,这群人的习惯真让人受不了。

    林柊忍不住吐槽到“看到白马好看,就改名叫白马得吧你丫的怎么不干脆叫小白龙得了。”那绝对是所有白龙的偶像。

    “谢队长赐名”太感动了,知道一定会得到奖赏,但是却没想到队长会直接赐名。他这次一定是找到了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了。恩,一定是比马匹还要好的存在。他是部落里第3个被赐名的,他马上要出名了,对吧。

    “”扶额,他错了,身为领导不该没节操的到处吐槽。

    “还是把小字去掉吧。就叫白龙好了。”唉,当领导就这点不好。明明被人误会了,还必须得装出本来就是这样的模样,太考演技了。

    “好的,队长。”虽然不知道队长为什么要把小去掉,但是他觉得没什么。反正他一点都不喜欢那个小字。他明明很大,叫大白龙还差不多。其实,他比较喜欢白马这个名字的,听起来比较响亮。但是,尽然是队长赐的,他就不嫌弃它了。

    虽然很膈应白龙这个名字,林柊还是当着所有人,宣布了对他的奖励。赐名白龙,另外暂时提升为狩猎队小组长,实习期3个月,考察后转正。部落人口增加,原来的领导配置也得增加才行。

    宣布完对白龙的奖励后,林柊的打算暂时打道回府了。上次红萝卜的惨痛教训告诉他,这群只知道吃的原始人根本靠不住。要是像上次一样把好东西搬回去,不好好安排一番就出门的话。等他回来的时候,估计连渣都不会剩。

    这年头找到点好东西,容易吗可不能就这么浪费了。这次出来,他还专门去去年发现红萝卜的地方看过,可惜,那里如今,什么都没有了。唉,下次再遇到,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林柊悔的肠子都青了,所以,这种命运的痛失,他绝对不允许来第二次。

    他要亲自押运,亲自移植,亲自下种,总之,这次不把一切安排好,他就宅死在部落里。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按着季节来安排种子的,可是发现我想写的时候时节不对,时节对的时候又有了别的安排。所以,这篇既然是架空文,请大大们当做时候和我们的有点不一样吧,所以食物成熟季节不同。请轻拍

    、第26章

    由于已经对接下来的工作有了具体安排,自然就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悠闲赶路了。加上带着新移植的玉米苗,必须赶时间栽种的缘故,林柊抛下了大部落,带着几个人先行回部落了。

    林柊这种几乎落单似的跑回来,弄得留守的老族长,紧张的以为出了什么大事了。

    林柊出门的时候,就有了寻找种子的打算。所以他不在的这段时间,方凌对族人的工作安排倒是开荒为主,烧砖为辅了。林柊一直认为方凌出外勤有困难,内务上却是一把好手。

    望着刚被开垦出来的新田,林柊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虽然新田的产量不会太高,但是有了自己的农作物后,食物才算是真的有了保障。

    小心翼翼的把带回来的玉米半成品移植到自己的农田里,希望可以存活吧。现在的玉米苗,可是林柊最心尖尖上的东西,就连夕都得往后靠靠,哼谁让他不给他吃的。

    自己手上的玉米苗不多,不分良莠的全部种下,也只有半亩田不到。他想想在现代一般管理的好的玉米地,亩产能达到900斤。差的也就500来斤左右。可惜,自己这边肥料严重不足,只有最原始的粪肥,别说亩产900斤了,能达到500斤,他就该偷笑了。简单估算了一下,他这一片玉米苗能得到的收成估计在200斤左右。

    换句话说,明年是铁定吃不上玉米的了,收上来的玉米,必须得全部作为种子下田。没办法,为了将来,忍忍吧

    解决掉玉米苗,就该轮到大豆了。不过现在大豆种子,还在后面的大部队身上,自己这群人只带回了需要马上移植的玉米苗而已。算了算时间,估计还得有个5,6天的样子,大部队才能赶回得来。

    把跟着自己一起回来的小分队打发去帮忙开荒,自己得静下心来,好好理理思路了。

    这次找到的大豆种子不少,也就犯不着像对待玉米苗那样,不分良莠的全部下田了。本来自己部落的新田就不多,这要是全种了大豆,再找到新种子的话,不是没法种了吗。既然不打算全部下种,就得选种了。

    自己虽然是看过几本农业方面的书,但当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打发无聊的上班时间。看的倒是不少,能记住的却很有限了。书上讲的选种方法有很多种,但是林柊能记住的,就一个粒大饱满,这好像也是所有植物选种时的通用标准。

    至于栽种大豆的特殊要求,好像就是对日照的要求比较高一点。恩,这个下种的时候得注意一下。

    林柊趁着大豆种子还没回来的空窗期,去棉花田里转了转。呵呵,幸得老天爷保佑,长势还不错的,再等上个半个月就能收获了。不过总觉得这时节上和现代有些对不上,不过自己到底不是学农业出生的,对这种东西还真说不准。

    4天后,大部落就带着大豆种子回到了部落,比林柊预计的还早了1,2天。拿到种子后,林柊立刻召集人手进下选种。

    半个月后,林柊终于把所有大豆都种植完毕了。呵呵,居然足足有3亩田了,比起半亩不到的玉米地,简直是秒杀。

    不过,部落的人手还是个老大难问题。既要烧砖,还要开荒,现在还要种田,全都是需要大量劳动力的活计。话说,林柊原本还打算弄点活禽来养着的。可是,现在光他新带回来的40匹马对部落人手的消耗量就很大了。还有部落的日常工作,也是需要人去完成的,还是劳动力严重不足啊。

    想要快速发展,却一次又一次的被人口制约,林柊不可谓不纠结。

    可问题是,林柊对周围部落的吸收也不敢太快,一来怕引起大部落的戒心,二来部落原人口基数太小,贸然吸收太多外来人员,风险太大,鸠占鹊巢的事情不是没可能发生的。

    唉,有些东西着急是没有用的,慢慢来吧。把烦心的事情甩到脑后,林柊看着选种后剩下的大豆有了主意。

    这些豆子已经被林柊晾晒了半个多月,都已经变成了黄豆。

    剩下的豆子不少,让他想想看到底要怎样犒劳自己,和大伙。

    可以做些豆浆,再做些豆腐,对了,还有豆芽也可以来点。这可是蔬菜,要知道他自从穿越后,蔬菜对他来说就成了奢侈品。话说,现在的东西又有几样对原始社会来说,不是奢侈品呢

    豆芽可谓是林柊在现代唯一实践过得东西了,当然是在小学实验课上。从部落仓库中找来一个特大号的陶盆。加满水,把黄豆浸泡进去,剩下的就是等待了。

    在等待黄豆芽生长的这段时间,林柊可不会闲着,这家伙对吃有着非一般人的执着。想要豆浆,豆腐,都得有石磨。所以,林柊这几天就忙着捣鼓他的石磨了。

    石磨的生产工艺本来也不复杂,再加上经过这两天的熏陶,原始人们也不是一开始的小白了,所以石磨的出世就很容易了。

    一拿到石磨,林柊就迫不及待的开始磨豆浆,当然,他只负责动嘴。推石磨这种粗活,自有一大帮人抢着干。

    白花花的豆浆,很快就磨好了一大陶桶。指挥族人把它们全部倒进陶锅,加水烧开,豆浆特有的清香就涌入了大伙的鼻腔。

    好香啊,这是一种和肉香完全不同的香味,第一次接触到的原始人深深的为他迷醉了。可是,在林柊没有说,他们可以喝之前,没有人敢私自尝试。

    林柊看出了大伙的迫不及待,大方的大手一挥,可以喝了。

    林柊虽然已经下令可以开动了,但是族人们都很自觉,第一锅的豆浆并不多,理应领导们先享用。林柊接过方菱递过来的豆浆,看到大伙都一副理该如此的模样。不得不感叹,阶级终于开始产生了。

    搞定了豆浆,就轮到了豆腐,这个对现在的部落来说,可是一点难度都没有。用晒盐后残留于池底的母液制造盐卤。有了盐卤,豆腐就完全不成问题了。

    看着锅里四四方方的豆腐块,林柊的脑海里不断的闪现出豆腐的做法。恩,可以做汤,还可以直接炒来吃,对了,还可以晒干后,做成豆腐干。等等,豆渣也不能浪费,这东西也是可以炒着吃的。这玩意吃起来满口钻,之前的自己是绝对不会碰的。但是,谁让自己现在条件艰苦呢,什么都敢浪费,这苦逼的人生。

    这段时间,林柊喝着豆浆,吃着豆腐豆芽,没事就转转工地和田边,日子过得不可谓不惬意。可惜,他的好日子今天就全部到头了,因为老族长带着鹿老等找上门来了。

    “说吧,什么事情”搞得神神秘秘的,习惯了原始人大大咧咧的性格,他们忽然这么精细起来,还真叫人纳闷呢。

    老族长和鹿老一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还是老族长一咬牙开口了。

    “算算时间,今年的交流大会快要开始了,你什么时候开始准备。”

    关于这个问题,林柊现在手头活计不少,还真不想抽调人手,去参加劳什子得交流大会呢。又没有什么他需要的东西,人口什么的也不容易换得来。

    老族长和林柊相处了这么久,怎么会不知道他的想法。

    “我们都知道,你今年肯定不想去。但是,我们今年还必须得去参加才行。”

    “为什么”往年不也是常常缺席吗

    “唉因为今天举办交流大会的是木刺,他们可没有野狼那么好说话。”

    “哦怎么个不好说话。”原来原始社会也有不能惹的老大。

    “野狼举办交流大会顶多是,在和别人看中同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必须要卖给他而已。但是,这木刺却不是这样的。”

    “那是怎么样”是要交税吗如果只是这个,倒称不上霸道。

    “不仅要把带去交易的东西先上交一半,如果东西他们看上眼了,拿什么来交换,也得他们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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