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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原始 第2节

作者:琪琪妈 字数:20327 更新:2021-12-31 18:24:26

    大伙都围着这把长相奇怪的武器,议论纷纷。

    “好奇怪的东西啊,是武器吗看起来不是很厉害的样子啊”

    “这个要怎么攻击啊,是用敲的吗”

    “笨,看就知道是用扔的。”,好像也不是说全错,射箭的确是用弓身把羽箭扔出去的。

    “哼哼看着。”打断大伙无意义的讨论,林柊决定现身说法。

    拿着新鲜出炉的弓箭走到树林中间,选定一棵树,走到离树大约30步的距离上停止。不要问他为什么是30步,百步穿杨,那不是他的菜。

    搭弓,上箭,预备,射,一气呵成。漂亮

    咄的一声,箭准确的射在了树身上,可能因为尖端不是金属的缘故,并没有稳稳的停留在树身,而是摇晃后掉了下来。

    不过,这对于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原始人来说,已经是堪称神器的存在了。

    一群人兴奋的大吼大叫,压抑不住激动的心情的原始人们,为了表达对制造出这种神器的林柊的感激之情,围着他唱起了歌。

    听着绝对五音不全的歌曲,虽然不知道歌词的意思,但是却能感受到大伙心意的林柊,笑的很傻,很开心。

    他决定不把他本来是瞄的傍边那个树的事实说出来,并且打算把这个秘密带进棺材里。

    原始人的庆祝很实在,围着林柊唱完了一首林柊听不懂的歌后就结束了。

    大家对这个新式武器的兴趣很大,一个个望着林柊跃跃欲试。

    望着一张张渴望的脸,这个时候林柊的私心占了上风。完全没有挣扎的立马以权谋私,将弓箭交到了夕的手上,并手把手的进行单人教学。

    夕在这方便的天赋和没什么运动细胞的死宅男,完全不是一个力量级别的。

    上手快不说,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就完全超越了林柊这个老师。从速度,力量,精准度,全方面对林柊进行了秒杀。郁闷的林柊跑到一边画圈圈去了,太打击人了,有米有

    体验了一把快感的夕,没有林柊的厚脸皮,虽然不舍,还是把弓箭递给了眼巴巴望着他的族人们。

    认识到弓箭的好处,接下来的几天,族人们加班加点的加工弓箭。直到把所以的材料全部消耗殆尽。

    有了弓箭的加入,人们捕获的猎物节节攀升,把吃不完的都码上盐,挂起来吹干,就是原始版得腊肉了。

    看着越来越丰富的食物被堆积起来,族人的心情越发的轻松,而林柊在族里的地位,飞快的向上攀升,几乎和族长不相上下了。

    而此时,这位新进的族中权贵,正在思考着另一件人生大事。

    所谓,衣食住行,现在最基本的吃解决了。林柊就不开始对自己身上的衣着不满意了。

    原始人的衣着完全不讲究,女人上下2张皮围起来,男人就下半身一张皮,还硬的要命。

    天气一天天的转凉,风一吹,光溜溜的上半身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而裹着兽皮的下半身也好不到那些去,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兽皮,不仅味道难闻,还把几乎磨掉了他一次嫩皮。

    解决了肚子问题后的林柊,准备解救自己的皮肤了。努力回想自己有没有看过相关方面的书的林柊,快把自己的头都敲破了。这个时候的他,真想把自己变成一休哥,格叽格叽几下就有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修改,竹林问题解决了。好大一个bug。

    、第9章

    林柊充分回想了好几天后,也没能想起完整的'从硝皮到制衣'的流程。

    没办法,看来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了,还好,最近收获颇丰,皮料很多,应该经得起他的浪费吧。

    硝皮的第一步好像是先把毛皮里的脏东西去掉。

    这个简单,说干就干,拿起瑞士军刀,大刀阔斧的开始收拾,不知道是不是回到原始社会变暴力了的原因,他居然把好好地一块毛皮弄出了好大一个洞。可惜了,白白浪费一张好皮料。遗憾的把这块好皮料舍弃。

    重新拿起一块新毛皮,有了前车之鉴,林柊注意了下手的力度,这次总算没有再弄坏了。呼出一口浊气,满意的把皮料放在一边,准备进入下一个步骤。

    抬起头来一看,林柊彻底无语了。

    他终于有幸体会了一把明星效益,居然被模仿了。问题是还真是彻底啊,不说那些人手里和他处理的一摸一样的第二张毛皮。就连手边被抛弃的第一张毛皮也一摸一样。最过分的是,连破洞的地方都一样一样的。敢情,他们以为自己是故意弄破的啊。

    为了避免出现大规模的浪费,林柊勒令在他做出成品之前,不允许任何人模仿他,亚历山大啊有没有。

    大伙儿虽然不明白林柊为什么不让他们跟着学。但是林柊以前的种种行为,已经让大多数的原始建立起了林柊说的都是对的这个认知,倒是没有人再偷偷的学他了。

    第二步浸水。

    这个简单,先找来一个大盆,把毛皮全部浸泡进去,由于实在是记不起需要浸泡的具体时间,为了保险起见,索性泡了整整一天。

    接下来,该怎么办呢为什么完全想不起来了,算了,跳过吧,直接进入下一步好了。

    接下来就是鞣制,唯一记得就是明矾鞣法,不过明矾没有,省略掉。不知道,原始人们知道林柊此刻的真实想法后,会不会因为他的不靠谱把他暴打一顿。可惜,他们不会读心术,所以在他们的眼里,此刻的林柊依然是那么的高大。

    最后加入部落里唯一有的盐和水,时不时进行一下搅拌。

    10天后被林柊省略了大部分材料和工序的皮居然硝成功了。就连林柊本人都觉得很意外,自己七拼八凑弄出来的东西居然真的能行,这金手指开的也太明显了吧。

    虽然没法和现代那些经过精加工的毛皮相比,但是如果比较的对象,换成自己身上现在穿着的这块毛皮的话,结果就是秒杀。所以说,不是我方太强大,而是敌人太无能。

    族人们摸着软软的皮料,觉得林柊真是个神奇的家伙,这家伙的形象再一次等到了升华。

    接下来又是一番鸡飞狗跳的跟风,有更好的东西可以穿,谁乐意没事扎着自己玩啊,喜欢玩自虐的除外。不过,这种特殊物种,在原始社会暂时还不存在。

    看着山洞里的硝皮热潮。林柊淡定的开始制衣了,一如既往的动手无能。太复杂的东西他做不出来,只能来点简单的。

    用刀把一整块毛皮分成前后两块正方形,再找了一块毛皮剪成衣袖。用猪皮鳔把它们都粘起来,连弓都能粘,还粘不了衣服不成。哼哼,不用一针一线,哥照样能把衣服弄出来,不要太崇拜哥。

    依样画葫芦,再来条裤子,往身上一套,再加根腰带,完美了,迎着族人崇拜的眼神,林柊得瑟了。

    不过,这股得意劲没能保持几天。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原始社会的女人也是女人。短短几天功夫,女人们就把林柊版本的衣服改良再改良。小半个月的时间,林柊的自己做的衣服就有点穿不出去了。

    还好,原始人都比较单纯,知道饮水不忘挖井人。女人们把自己做好的成品孝敬了几件给林柊。孺子可教也,林柊对此感到很满意。

    可是,当林柊看到居然有女人拿着做好的新衣服讨好夕时。林柊蛋疼了,居然拿着他发明出来的东西引诱他的男人,做人,不能太不要脸啊。他的温暖牌啊,就这样破产了。切,他才没打算做出做衣服送人这么娘的事情呢。他现在可是族中地位仅次于族长的二号人物。

    傲娇了的林柊再次爆发,带领族人们给山洞安上了大门。在这个过程中,为了安慰自己受伤的心灵,把夕操的就剩下一口气了。无辜的夕,再次表示看不懂林柊这个物种。

    时间在忙碌中飞快的流逝,冬天很快就来临了。很遗憾,林柊没有在冬天来临之前找到棉花,所以没有棉被;没有烧出砖,只能住山洞;没有弄出木床,只能睡草铺,没有找到蔬菜,只能啃腊肉,最多吃点女人们采的水果调节下,还是腌制过的。

    由于时间的紧迫,很多东西都没有来得及准备,林柊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冬天过得很艰苦。

    可是这却是这个部落的人们,目前为止过得最幸福的一个冬天,因为没有一个人因为饥寒,永远的离去。

    而给他们带来这一切的人,叫做林柊。

    经过这个冬天,林柊在这个部落的威信正式建立起来了,他成了他们心中的无冕之“王”,就连老族长都没法和他相比,而他们则成为了他的嫡系。

    作者有话要说  技术流的东西太复杂,作者开了金手指。

    、第10章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

    在山洞里憋了一整个冬天的林柊,觉得自己终于活过来了。虽然自己是宅男没错,但是没有电脑,没有电视,连本书都没有世界,你宅一个试试。为了安慰自己,林柊决定去春游。

    林柊提出要出去为部落寻找新的物种,美其名曰丰富大家的物质生活。鉴于他以往的良好表现,这个提议很快就被通过了。

    不过随着他在部落的地位越来越来高,他的安全就越来越重要。为了他的安全着想,探路小队的成员不得不增加了几位,人员编制由原来的10人扩展到16人,且新增的人手全是武力值超高的狩猎小队成员,无疑,夕入选了。

    对于这点,林柊当然是十二万分的赞成。和心上人一起春游什么的,最诱人了,其余的15个电灯泡被他华丽丽的无视了。

    浩浩荡荡的人群出发了,虽然不喜欢夕穿着别人送的衣服,不过,不可否认的是,穿上衣服的夕更帅了。

    一路和夕说说笑笑,其实就是他在说,夕努力的配合着笑,不知道脸抽筋没有,原始社会的领导也不是好陪的。

    虽然一路上基本上都在调戏美男,林柊同时也没忘记自己的工作,作为一个合格的领导人,改善部落的生活,带领大伙儿奔小康是他的基本责任。

    这不,出来没几天就让他发现了营养价值极高的红萝卜,这可是个好东西啊。可以增强免疫力,促进生长发育,还可以清热、解毒,化痰止咳、顺气、利便、生津止渴;抗痛风,降血压,助消化,太多了。

    总之,是个好东西。大手一挥,同志们,搬回去,不要给敌人留下一星半点。

    搬空了红萝卜,探路队继续出发。

    不过,接下来的10来天都没有什么新发现。对此,林柊倒是一点都不沮丧,有的事靠努力,有的事则要靠运气。寻找新物种无疑属于后者,这种事急也没有用,只能慢慢来,碰到什么是什么。

    计算了下时间,林柊决定在往前走几天就原路返回了,因为在林柊的本年计划中,还有着更重要的安排。

    可就在这为数不多的几天时间里,老天爷确给了他惊喜,也打乱了他整个本年计划。

    找到马,并没有在林柊的预料之中,但是当它们就这么出现在林柊眼前的时候。林柊发誓做为一个有血性的男人,是绝对不会让它们在自己眼前溜走的。

    马是找到了,但是,却不能贸然的下手去捉。笑话,那可是马,两条腿的能跑过4条腿的。

    林柊数了数这只是一个小马群,一共只有6只马。不过数量少,对他们来说反而是好事,多了,他们这点人手估计也吃不下去。

    为了得到它们,林柊做足了充分的准备,打乱了他一整个计划。本来打算再过几天就回去的他,在草原上耗了整整两个月。

    探路队,现在或许都可以改名捕马的成员,对于林柊如此执着,相当不理解。为6只猎物花费这么多的精力和时间,在他们看来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不过在林柊的淫威下,他们不得不屈服。

    不能射杀,废话,他又不想吃马肉。

    也绝对不能在抓捕过程中,给马留下过重的伤势,他要的是健康的活口。因为这些个无理的要求,使得探路队在很长的时间内只能往马兴叹。要不是原始人太单纯,保不定就农民起义了。

    林柊花费了两个月的时间观察这群马,天天掉在马屁股后面,终于掌握了这群马每天的活动范围,从而布下了天罗地网。

    首先在每天马儿活动的必经之路上早早的挖下一个大坑,把编制好的渔网铺设在陷阱中,铺上杂草,把陷阱回复原样。吩咐探路队的成员守候在陷阱傍边的大树上,以备意外的发生。

    意外真的发生了,当前面的马儿都顺利的落入林柊的陷阱里时,跑在最后的一匹马儿居然落跑了。最后一匹马是林柊最满意的,如果失手,林柊估计会心痛死的。在千钧一发之际,树上的夕准备的跳在了马背上。

    受惊的马儿当然不甘心被人骑在身上,进行了激励的挣扎,各种危险的姿势,企图把身上的人类摔下来。夕不愧为族里最厉害的勇士,无论马儿怎么挣扎,都牢牢的贴在马背上。危险的场景,吓得林柊的小心肝一颠一颠的。真想大呼一声,那匹马他不要了,又怕自己会影响到夕的注意力,导致他摔下来。林柊开始后悔起来,自己真不该打这群马的注意。

    人和马的角逐,最后以人类的胜利结束,夕成功的驯服了这匹野马。

    林柊终于如愿以偿的得到所有的马儿,兴奋的嗷嗷叫。幸运的是,里面居然有4匹都是母马。齐人之福啊,林柊看着马群中的2匹公马笑的很猥琐。

    “队长,这东西的肉好吃吗”花了这么大的力气都要捉到,一定很美味吧。阿豹口水都快丢下来了。

    “吃,他们都是我的宝贝,谁敢伤他们一根毫毛,我就要他好看。”林柊很生气,威胁性的挥了挥拳头,显示他保卫马匹安全的决心。夕也配合的抚摸着身下的马儿,表示自己坚定的站在林柊这一边。马背上的滋味真的太好了,他喜欢。

    阿豹很委屈,捕猎不让人吃,还吼人,林柊什么的,最讨厌了。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林柊和队员们在被马儿摔下马背无数次后,最终享受到了马背驰骋的快感。

    成功爬上了马背的阿豹,彻底改变了自己前段时间的想法。林柊什么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好的好人。要是他愿意把这些马儿分一匹给他的话,他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人。现在如果有人对他说要吃马,估计他会是第一个跳出来拼命的。

    男人爱马,那可是天性。人类对急速的追逐,几千年来都不曾改变。

    当狩猎队牵着马儿回到山洞的时候,族人们发出了震天的欢呼声,距离这群人把那什么萝卜送回来已经过去3个月了。在族人们都以为他们回不来的时候,他们居然又出现了。

    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老族长不止一次的后悔,不该让林柊出去。

    狩猎队的人们享受着勇士般的待遇,不停的向人们吹嘘他们这段时间的精力。人来疯的阿豹居然还现场表演了一把骑术,引得人们一阵阵的欢呼。他确定,刚才看见有好几个少女向他得瑟的家伙抛媚眼了。

    卑鄙的家伙,居然拿这个来泡妞,这个能算不正当竞争么。

    最主要的事,谁把他傍边的唠叨个不停的糟老头拖走啊。马匹是他带回来的啊,享受人们欢呼的,应该是他;被少女崇拜的,也应该是他。

    虽然他是正宗的同性恋,但是他不爱老头啊。

    作者有话要说  发现捕马这么重要的场景,居然被懒惰的自己一笔带过了,特来修改反省,其实是忽然想起,自己错过了让夕表现英勇的机会,跑回来弥补的。

    、第11章

    被老族长抓住,唠叨的快要爆发的林柊,怕自己忍不住犯下殴打老年人的重罪。为了转移老东西的注意力,开始询问起他部落的现状。被林柊这么一提醒的老族长,终于想起正事来了。

    各部落之间的交流大会马上就要开始了,往年他们的部落很穷,基本上就没去参加过,猛然变成暴发户,还是想去见见世面什么的。

    这可是大事,真的好好计划下。这可是林柊来到这里后的第一次外交啊。

    首先,得清理下他们可以拿去交换的东西。他们的新东西不少,却不是什么都可以拿去交换的。陶器,盐,草鞋,渔网等可以拿去交换,但是,弓箭和马匹是绝对要藏起来的。

    然后是,他们需要什么原始人的东西,林柊还真没什么看的上眼的,那么,他到底要交换什么呢

    劳动力,他缺的就是劳动力,只有200人的部落,很多事情都没法去做。

    没想到,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林柊,想做的第一笔生意,居然会是人口买卖。

    打包好用于交换的物品,带上保镖和老族长,上路了,虽然骑马会快很多。

    一来马匹太少;二来,他好歹还知道什么叫财不露白。虽然有精良的武器,但总人口只有200人的部落还真是没什么自保能力。

    这次的交流大会是有一个叫野狼族的大部落组织的。让林柊感到惊讶的是,参加交流大会居然是不用交税的,难道他们都是打白工的,原始人也太高尚了。

    不过,等他知道所有的交换物品,野狼部是有优先交换权的时候,才觉得正常点。

    拜见过野狼部的族长后,林柊他们就开始摆摊了。他们本来就是小部落,再加上来来的比较晚,只分配他一个小角落。

    林柊一行人站了整整一上午,一样东西都能没卖出去,肚子都饿得瓜瓜叫了。林柊下令开饭,没收入,也不能不发工资啊。而且,现场试吃什么的也是现代常用的推销手段嘛。

    架好陶锅,开煮,顿时香飘四溢。

    在林柊一行人挥舞着筷子,吃的满嘴流油的时候,交流大会上的不少人正到处找寻着香气的来源。

    广告的效益是惊人的,连免费试吃都没有来得及推出,就引来不来的顾客。

    见到人多起来了,林柊就把草鞋,衣服,竹篮等东西一一的展示给大家看。这些没有见过的东西果然引起了所有人的兴趣。

    不过人在询问过物品的用途和需要交换的东西后,大部分人都打起了退堂鼓。林柊这次失算了,他拿出来的东西,对于原始人来说,可以说全部都是奢侈品。连天天吃饱肚子都办不到的原始人是绝对不会拿部落的劳动力去换,这些只是让食物更好吃,和穿在身上更舒服等东西的。

    一直到交流大会快要结束的时候,林柊只作成了几笔交易,除了像“野狼”族这样的大部落外,没有几个部落舍得拿人口来更他换的。林柊不得不开始妥协,不再一口咬定只换人口。先把东西换出去,等他们习惯了使用了好东西个,那时候再谈交换,应该会更容易点。人都是由奢入简难的。因为盐这东西,看起来太不起眼,虽然会让食物变好吃,但舍得换它的人不多。那么一点点都不够塞牙缝。

    但是盐对人确实不可缺少的,林柊相信只要他们习惯了用盐,就一定离不开它。呵呵。卑鄙的林柊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在人们和他交换的时候,把一罐罐的盐当做赠品送了出去。

    果然,在林柊松口后,就有不少部落拿着千奇百怪的东西前来试试。看来他们对陶锅,草鞋等生活用品并不是没有兴趣的。

    铁矿,林柊确定自己没有看错,这个人手里拿的真的是货真价实的铁矿。

    石头看着盯着自己手里的石头不放的林柊,觉得很奇怪,这种后山随手捡来的石头有什么好看的吗他有收集石头的爱好,不过他本来是想拿另一块更漂亮的来试试能不能把这个能变出好吃的东西换回去的,结果刚才拿错了。看来,他对这种丑石头更感兴趣一点。

    “能用这种石头换吗”

    “换,怎么不换”林柊感觉到自己的语气过于急切,连忙装出嫌弃的模样“不过,你要知道,我这个东西原来只准备换人口的,现在你只拿石头来换。可不是一点点就能换走的。

    “我这里还有很多其他的,”哗啦啦的倒出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石头。

    靠,敢情玩石这项兴趣爱好起源的这么早。

    “我只要这种”林柊指着铁矿石说道。

    “这个我们后山有很多,但是我没有带在身上”

    林柊简直想抱着他亲一口,你不要太配合啊。

    林柊立马表示可以上门取货。石头的族人没有想到他真能用石头把那个神奇的玩意交换回来,对方不会是傻得吧

    去石头的部落探路,商量好价格和交换数量后,林柊就带着人回部落,为这笔大生意做准备了。

    回到部落后,才知道老族长的女儿带着丈夫投奔他来了,大家不敢做决定,只能暂时把它们留下来,等待林柊回来做决定。

    “我知道这样不对,但是”老族长很想留下他们。如果它们两个都是健康的人,那当然没人会拒绝,但是他的女婿在捕猎时摔断了一条腿,他们原来的部落就把他们驱逐了。

    在原始社会,是不会有部落愿意收留残疾了人的,这样会加重部落的负担。要是以前,老族长也只会把女儿留下来而已,而把男人赶走。

    可是,部落现在的情况让老族长觉得有把他们都留下来的可能。女儿会和那个男人一起被驱逐,就知道她是不会放弃他的。如果自己的部落不收留他们,等待他们的只有死路一条。年迈的族长第一次用乞求的眼光看着林柊。

    虽然他才是族长,但是,老族长很清楚,他没有权利留下他们。如果没有林柊,他连自己的族人都没法保全,哪里会有能力收留多余的人。所以,只有林柊才能确定他们的去留。

    老族长一家人都眼巴巴的望着林柊,把自己生死交到了林柊的手上。

    其实在林柊看来这根本就不是个问题。老族长的女婿只有断了一条腿,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就算真的丧失了劳动能力,现在的部落完也全有能力白养一个人。

    林柊毫不犹豫的表示,他们可以留下来,得到了老族长一家的感激。话说,林柊怎么感觉自己才是族长的样子,篡位成功了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了一下,让以后的发展更合理一点。

    、第12章

    不去想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凌驾于族长的地位之上,成为部落的实际领导人的。目前的工作重点是把铁矿石换回来。恩,加班加点把货物生产出来才是要紧事。不能让这么便宜的买卖溜了,一口陶锅家一双草鞋换一背篓的铁矿石。试问,天底下哪里还有这么好的事啊。

    到了预定的交易日期,林柊几乎带着部落里所有的可用劳动力,背着背篓前去接货。当他们浩浩荡荡的走进别人部落的时候,弄得对方还以为他们是来打仗的呢,好一番鸡飞狗跳。对方和他们当初商量的是单价,以为就换几口锅而已。压根没想过,林柊这货居然会倾巢出动。

    双方圆满的完成了自以为占大便宜的交换。

    林柊拿着几十口劣质陶锅,几十双烂草鞋就换回了好几十背篓的铁矿,自然是占了大便宜。

    而石头的部落拿后山没什么用的大石头换回来这么多有用的东西,自然也是占了大便宜。

    双方合作的很愉快,对方族长还表示,如果林柊对这种石头还有需要的话,欢迎下次再来。看来对方是打算把他当冤大头宰了。不过,林柊表示这个冤大头他当的很愉快,一点都不排斥要继续当下去。

    林柊一行人背着铁矿走在回家的路上,经过一条小路的时候,其中一个探路队成员忽然叫道“队长,你看那个奇怪的果子能吃不。大伙现在又累又渴的。要是能吃的话,也能解解渴啊。”

    林柊认识这名队员,是上次跟着自己出去的人之一,名字叫做二虎。为什么叫二虎呢,因为他决斗时输给了大虎。--话说,对这群人取名字的能力,他连吐槽的心思都没有。他每天都和一群飞禽走兽在一起。

    顺着二虎的手指看过去,妈妈咪呀,你猜他看到了什么。

    葫芦,没错,就是葫芦。葫芦可是个好东西,未成熟时可以作为蔬菜食用,成熟了的,就可以用作容器了。

    太好了,以后出远门,终于不怕没水喝了。看了看自己背上的东西,呵呵,为了达到利润最大化,大家的背篓都被他塞的满满的。铁矿石本来就很重,估计现在是没能力把这些葫芦带回去了。没事。记着地点,回去卸了货马上就来采。

    遗憾的告诉二虎,葫芦不是水果,是没办法解渴的。不过可以用来装水,下次自己等人再出远门的时候,带着就方便多了。

    对于以后方便什么的,完全没感觉二虎很失落。对此,林柊暗骂了声没远见的东西。

    考虑到大伙的体力问题,就算原始人很耐用,林柊也觉得大家该休息一会了。找了块比较阴凉的地方,林柊宣布大家休息一会。

    林柊虽然背的比一般人少很多,但是对于以前最重就背过手提电脑的死宅男来说,已经有点吃不消了。所以这个时候宣布休息,假公济私的嫌疑大大的有。

    和夕一起靠着大树乘凉。休息一会的林柊开始八卦了。

    “夕,我看族里很多人都有亲属关系的。里面有有几个是你亲戚啊。”追男人第一步,打听家庭情况,判断有无侧面攻陷的可能。反正他现在是部落实际上的领导人,对于假公济私,讨好心上人什么的,林柊表示毫无压力。

    “没有。”夕抬头看了林柊一眼,又低头看刚才从别人那里换回来的石头。这玩意到底能拿来干什么,林柊看起来很重视的样子。林柊总是能变出很多很厉害的东西,这次,这么重视这玩意,一定很有用处吧。

    “没有,怎么会没有。”总共就200来人的小部落,怎么会一个都没有,这不正常啊。林柊咋呼呼的叫道。

    “我是族长捡回来的。”夕闷闷的说道。

    “啊那你想父母吗想亲人吗”喂,你到底是在追人,还在在拉仇恨啊。有这么一直往人伤口上戳的吗

    “不会,都没见过的人,有什么可想的。”夕自己对没父母这件事很谈定的,停了一会夕接着说“再说,你和族长都是我的亲人啊,有你们就够了。”

    “真的”夕是在对他表白吗要不要怎么幸福啊,他快晕了,快扶住他。

    “恩,你是我带回来的,从带你回来那天开始,我就决定了,你就是我的弟弟。再说,你还是我救命恩人呢。”夕摸着头憨厚的说道。

    弟弟你妹的弟弟,我俩还不知道谁大呢。个没成年的小毛孩,以为长的高大点就可以当他哥哥吗你以为大小是按身高来排的吗喂你跑题也太厉害了吧

    “再说,以后等我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也是我的亲人。呵呵。”在林柊正纠结于哥哥弟弟的时候,夕扔出杀伤力巨大的一句话。

    孩子,孩子。原来他还想着和别人生孩子

    原来根本就不是什么表白,根本就是拒绝啊。

    他一向不对直男下手的,难道就这么放弃但是,原始社会有同性恋的存在吗他们连异性恋都还没开始发展吧。难不成他要光棍一辈子

    林柊蹲在地上,痛苦的开始画圈圈。

    果然好看的东西,都是致命的。就像地上的一些蘑菇一样,越是好看的,有毒的可能性越大。你看,想这种长的普通的,就是没毒的。难道他应该找个普通点的,帅哥什么的,就像毒蘑菇一样,有多远扔多远。

    等等,蘑菇。哈哈,他又找到好东西啦,失恋什么的,滚一边去吧。果然,对于吃货来说,食物是缓解失恋的良方。

    恩,恩,拿不动没关系,蘑菇很轻的,一人抓2把拿在手上,没什么重量。回去也可以炒2大盘了。他可是好几个月没吃过炒菜了。

    哦,你问上次不是找到红萝卜了吗,那个也可以炒来吃。话是没错,可问题是他把萝卜搬回去以后,就告诉他们是可以吃的就又出门了。后面为了几匹马在外面耽搁了3个月,回去的时候,连萝卜皮都没看见。

    作者有话要说

    、第13章

    经过了两天的长途跋涉,累的像死狗一样的林柊终于回带了山洞。

    喝下一大碗凉白开,呼呼,终于活过来了。下次这些累活,还是让年轻人去干吧。他刚刚知道,夕才16岁而已。而且在原始社会,15岁就成年了,35岁就宣布进入老年。,才27岁得他,难道就要步入老年了吗最可气的是,16的混蛋夕居然还说把自己当弟弟,你叫他情何以堪啊

    休息了一会,原地满血复活的林柊就迫不及待的开始拨弄他的蘑菇了。

    呵呵,蘑菇可是所有蔬菜中最鲜的一种。据说味精就是蘑菇提炼的。作者臆断

    虽然放了2天,味道肯定没有新采的好,不过,对于没吃过什么好东西的原始人来说,林柊保证可以好吃的让他们想把自己的舌头一起吞掉。

    用族人打回来的清水,把蘑菇洗净,切片。

    然后把今天新收获的猎物,注意,要用鲜肉,腊肉炒蘑菇可不好吃。

    先把肥肉入锅炼油,等油烧开后,果断下锅。好吧,没锅铲,没关系,我用筷子一样可以翻。翻滚吧,蛋炒饭不对,翻滚吧,蘑菇炒肉。唉还差一口铁锅。陶锅炒菜,不正宗啊

    最后放入盐,起锅。

    夹起一口,放入口中。啊真是太美味了,他当初真不该埋没自己的天分,去当什么图书管理员,他最合适的岗位,应该是厨师。是吧是吧

    咕好多吞口水的声音。看着一群眼巴巴望着的自己留口水的原始人。林柊感叹,原始人真是不讲究。你们这样,叫他怎么好意思一个人吃独食。

    无奈,林柊只好故作大方的让大家拿上筷子一起分享。一小盘的蘑菇,还不够一人一口的没有了。连夕都没有吃到,喂你们这群人太过分了。

    为了收买小夕夕的胃,林柊亲自动手把剩下的蘑菇一起收拾了。起锅时,专门盛了一盘给自己和夕开小灶。

    看着夕笑眯眯的吃着自己亲手做的东西,果然,老婆就是拿好吃的换回来的。16岁的老婆虽然小了点,但是在这里可没人告他勾引未成年。

    好了,吃完美味的东西,接下来就是消食运动。别误会,不是那什么

    所有人都有,听分工。

    第一组,体力较差的女人和小孩子,出去采集,除了采集以前那些野果外,还多了采集蘑菇的任务。现在正值盛夏,正是采集蘑菇的好时候。特别留意大树地下,应该有不少的收获。另外,从野狼部落换回来的3个人,暂时跟着他们一起采集,美其名曰负责保护工作,其实是不信任他们。

    特别叮嘱所有采集的人,采集到的所有蘑菇在没有拿回来给林柊看过之前都不可以吃,违者逐出部落。

    第二组,15个精壮劳动力带着15个半劳动力体力不错的老人和半大小孩,出去收获和布置陷阱。

    第三组,35个精壮劳动力,继续狩猎,顺便练习弓箭。不管食物够不够吃,狩猎是绝对不能拉下的,这是保持战斗力的最好方法。所有的精壮劳动力都要轮着参加狩猎。

    第四组,15个精壮劳动力带着5个半大小孩出发去把路上见过的葫芦给带回来。注意,最好能连根移植。不懂,就是连根一起带回来呀。笨

    第五组,体力很差的老人,就留在洞里,继续编草鞋,竹篮吧手艺好的,制衣服也行。反正这次换回来的兽皮不少。

    额,族长,你问我你属于哪队恩,你老德高望重,怎么能出去受累呢,您还是老老实实留在家里吧。

    其余的人跟我走。

    对了,他刚才还顺便完成了对部落的第一次人口普查。现部落人口分布如下

    现有总人口共216人,其中

    成年女人70人;壮年男子80人;青少年男女20人;没什么劳动力的小孩;20人,老人23刚交换回来男子3人。目前还在考察期,暂不可信,属于编外人员

    看着加上自己,30个人不到的队伍炼铁队伍,林柊感到劳动力的严重的缺乏。但是又不能减少部落正常的活动。无奈的摇摇头,慢慢来吧,总会好起来的。

    带着人在附近转了好久,才选定了地方建造铁炉。

    其实林柊对炼铁懂得也不是太多。看书的时候也就马马虎虎,现在回想起来能知道个大概步骤,已经谢天谢地了。

    对于铁的锻造,前些日子带回来的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此,林柊不得不感叹自己的好运气,要是没有碳,林柊可没办法用柴火把铁矿石加热到可以锻炼的温度。

    花了足足5天的时间,最简单的炼铁炉总算起好了。

    把铁矿石加热到合适的温度后,剩下的就是打铁了。

    呵呵,这种体力活可不适合林柊。所以这项光荣的任务就让阿豹,大虎,二虎什么的去胜任好了,林柊只要在傍边动嘴指导就可以了。

    拿着大虎新打出来的菜刀,不得不感叹,看来有些人就是有某方便的天赋。你看这刀打的,比起现代人用的,除了样子难看了点,其他的还真不错。决定了,现在就认命大虎为制铁厂厂长。

    “真的”大虎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厂长,但是听起来好像是个管事的。

    “恩,以后这块,都归你管。”

    听到林柊这句话,包括大虎在内的所有人都愣住了。这个所谓的制铁厂,只要不是啥子,都看的出他的重要性。就这么随随便便的归大虎管了。

    于是,各种嫉妒,羡慕,狠的眼光齐刷刷的望向了大虎,就连一向稳重的夕也不例外。第一次看到夕露出这副摸样的林柊忍不住逗弄到“不用羡慕他拉,以后我让你当大将军。”

    还在努力用眼睛杀死大虎的夕听到林柊的话后,摇了摇头“我不想当大将军。”用手指了指大虎“让他当大将军,我要当厂长。”

    ,林柊被夕忽然这么孩子气的行为弄呆了。哎呀,好可爱,这才像16岁得孩子嘛。

    不过,他不想自己喜欢的人去当铁匠啊。帅哥打铁什么的,一点美感都没有啊。

    作者有话要说

    、第14章

    坚决不想让夕变成打铁匠的林柊,连忙借口要去看葫芦晒好没有,飞似的跑了。

    摇了摇葫芦,恩恩已经能听到种子响了,拿刀破开,一个水瓢就做成了。做成水葫芦则要麻烦一点。得一点点的用小木棍往外掏。

    不过好在,林柊现在可是领导,只需要示范性的做一遍就可以了。自然有下面的人接手往下面干,林柊越来越体会到特权阶级的好处了。

    第二天越发有了惰性的林柊,安排完大家的工作,去制铁厂装模作样的指导了一番后,就摸鱼去河边洗澡了。

    真舒服啊,这天热死了,还天天套个兽皮。虽然硝过得皮比较轻薄,但是再薄也是皮的呀。强烈怀恋现代的桑蚕丝。夏天穿兽皮的孩子伤不起啊他什么身后才能把丝绸捣鼓出来,话说别说丝绸这种高级货。连绵,麻都还不知道原材料在哪里呢。

    这些天又忙的要死,连洗个澡都成了奢侈的事情。老天爷,你是看我前半辈子太闲了是吧。现在的他,简直感觉到时间的不够用。老天爷既然都用雷把他劈回来了,怎么不干脆把他分成2半呢。那样多好,还多个帮手

    唉,总算是投的浮生半日闲,什么都不想去想,就像好好放松下。

    蛙泳,蝶泳,狗刨,仰泳。在水里欢脱的浪费了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的林柊,猛然想起这个季节正是莲藕成熟的时候。

    于是,想起莲子的清甜,莲藕的酥脆,对了,对了,还有藕粉什么的副产品也很好吃。

    摸了一把口水,吃货林柊开始干活。

    啊啊啊为什么,为什么

    人家穿越,他也穿越。别人是想什么有什么,一穿回去就有无数的小攻小受哭着,喊着爱上他。他呢一下来就被个实际只有16岁得矜持货,勾走了心,成天想着怎么讨好人家。

    情路坎坷也就算了,为什么他不过就是要找点好吃的而已,就不能顺利点。强力要求穿回来,小爷罢工了。

    林柊在水里找的脚都快抽筋了,也没能发现莲藕,为了避免自己累到腿抽筋而死在河里,林柊终于还是上岸了。

    林柊带着诡异的低气压一路向山洞飘去。

    “哎呀,你们怎么又采怎么多,吃不完会坏得。”一个长的很水灵的妹子说道。

    “呵呵,这东西好采。”大家表示饿惯了的人,改不了看到食物就收集的毛病。

    “可是又吃不完,采回去放几天就坏了,好可惜。以前我们都吃不饱的。现在有了队长,才可以每天都吃的饱饱。不能这么浪费”水灵妹子想了一会“而且,这东西采一点,少一点。咱们今天不采他,过几天还可以采来吃。采回去就放坏就不能吃了,这样我们的食物不是减少了吗”

    “你很聪明啊。”没想到居然会在原始社会听到类似于可持续发展的话语,林柊忍不住出声赞扬。

    “啊队长。”水灵妹子没想到他最崇拜的队长会出现在这里,很是紧张。

    “呵呵我就是随便走走。”绝对没有偷懒摸鱼“对了,你很聪明。我一直想给采集队选一个队长。你看怎么样。”不能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难得找到个这么聪明的,一定要好好使用。

    “不行。”

    靠,居然被拒绝了,他一直以为自己很有话语权的。

    “队长只能有一个,我怎么也能做队长。”在这群原始人心里,队长是比族长还厉害的称呼,她绝对不能当队长。

    额,还有这种事。

    “那么,叫组长如何。”

    “恩。”水灵妹子听到不用叫她当队长,马上改口答应下来。

    “好了,我新任的组长。报上你的名字吧,我总要知道我的采集组组长是谁吧。”自以为平易近人的说道。

    “我叫平菇。”妹子羞涩的答道。囧

    “我叫草菇。”再囧

    “我叫香菇”无力中

    “我”听到队长大人询问名字,傍边的人纷纷自报家门,希望队长能记住他们。队长平时都喜欢和那群男人们混在一起,很少有机会和他说话。

    好吧这群女人的名字要是不是现取的,连蟑螂都不会相信的,虽然原始社会估计还没有小强的存在。

    等等,这是什么。林柊貌似从水灵妹子,不对,现在应该叫平菇的篮子里看见了一样熟悉的东西。

    还别说,平菇的智商绝对高于原始人的平均水平,一看到林柊的眼神落到自己的篮子里,并流落出惊讶的表情的时候。马上就明了的把自己篮子的小东西递给了林柊,解释道“今天采集的时候,看到它长在蘑菇的傍边。就想会不会和蘑菇一样也是可以吃的。所以就向采回来给你看看。”说道自己的擅作主张,平菇还是有些担心会引起林柊的不高兴,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头也低了下去,用眼角偷瞄林柊的表情。

    林柊接过来一看,伸手就给自己的脑袋来了一下,吓的平菇都快哭出来了。她一定干了很坏,很坏的坏事,队长都气的打自己了。

    他怎么会这么笨呢木耳和蘑菇生长属性基本相同。既然有蘑菇,怎么会没有木耳呢。

    不过关于这东西的名字,他到底要不要告诉她们,这东西的本名叫黑木耳呢。

    要是下次他再问人名字的时候,一个漂亮妹妹一脸天真的告诉他“我叫黑木耳。”

    林柊想想都觉得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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