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薯已经逐渐在大齐推广开来了, 尤其是京城的百姓有地理位置之便, 每回陆安珩捣鼓出了什么新东西,最先受益的便是京城的农户们。
再说了, 自打陆安珩这个老天爷的亲儿子进京后, 京城愣是过了好几年风调雨顺的好日子。红薯本就是易生长的粮食, 在老天爷的关照下,产量那是蹭蹭得涨, 乐得农户们成天都合不拢嘴。
因着去年京城百姓的红薯收成大好, 今年朝廷囤积了不少红薯种子, 勉勉强强发下了大齐各个府郡,让底下的绝大部分农户们也种上了红薯。
这会儿便迎来了全国的大丰收。
各地报喜谢恩拍马屁的奏折雪花般地往京城飘来,没过多久,元德帝的案几上便摆满了各色文采不一的感恩戴德的奏折。
能混成有资格给元德帝递奏折的官员, 那怎么说也得是一方大佬。不用说, 都是经过残酷的科举厮杀出来的,那马屁拍的, 绝对是一个比一个更有水平, 言辞恳切引经据典, 分分钟就将元德帝夸成了一代圣君,堪比尧舜。
重点是, 人家水平高深论据充足, 完全看不出一丝谄媚。相比起陆安珩耿直的尬夸, 简直能甩他一万条街。
完全不在同一水平线上。
好在元德帝早就经验丰富, 完全忽略掉了折子中的糖衣炮弹, 迅速提炼出了有效信息,得知今年全国各地都大丰收了,元德帝顿时笑出了鱼尾纹,一个人在御书房中拍案大笑,接连叫了好几声好。
姬玄就更不用说了,户部掌管天下钱粮,如今粮食大丰收,姬玄乐得差点直接在朝堂上便手舞足蹈,惹来众多同僚羡慕嫉妒恨的小眼神。
不过姬玄也挺发愁,红薯的产量虽然多,但是不太耐放。即便是去年听了陆安珩的建议,将红薯全部保存在干燥透风的地窖中,也有不少红薯坏掉了,差点没把姬玄给心疼死。
为此,姬玄还特地找到了陆安珩,问他是否还有别的将红薯保存好的办法。
陆安珩仔细地回想了一下自己小时候的小零食,终于从记忆中扒拉出了红薯干这个小零嘴。
这玩意儿保存时间特别长,晒干或者烘干后,放上好几个月都不带坏的,绝对符合姬玄的要求。
红薯干做起来也简单,只要将红薯切成条,放在太阳底下晒干就成。晒干后的红薯干一点水分都没有,拿在手中硬邦邦的,吃起来也费劲儿,小孩子拿上一根,能慢悠悠地吃上小半天,特别耐吃,还能练练牙口。
不过因为越啃越能感觉到甜味儿,红薯干倒是非常受孩子们的喜爱。
所以有时候临近过年,外婆家家里也会点红薯干做茶水点心招待客人,这时虽然已经没大太阳能够将红薯晒干,但是人的智慧是无限的,转念便能想出新办法将红薯洗净去皮切成条后,放在炉灶旁边烘干就行。
当然,如果想省事儿,切成不大不小的红薯块也行,里头还能留下一部分软嫩的红薯,吃着更香甜。
不过陆安珩更怀念的,是另一种炸出来的红薯条的味道。
炸红薯条因为太过费油,陆安珩的外婆并不常做,只在过年时才会炸一些招待客人用,顺便再炸一些红薯丸子。
是以当初还是三头身的陆安珩每回特别期待过年,眼看着到了腊月,便开始催着外婆炸薯条,还自告奋勇地给外婆打下手洗红薯搓丸子。眼巴巴地等着薯条和丸子吃。
那样的记忆太美好,以至于过了这么多年,陆安珩还念念不忘。即便是后来上学时回到了父母身边,能在家附近的某些快餐店吃上松软可口的薯条,陆安珩还是觉得,外婆炸的红薯条是自己吃过的最美味的薯条了。
更何况,陆安珩外婆炸的红薯条和快餐店的薯条在外观上就有很大的区别,以至于陆安珩想忘都忘不了。
不同于快餐店一根根炸得金黄的薯条,陆安珩外婆炸的红薯条,是随便抓一把长短不一薯条放在一块儿,一同裹上面粉,然后放进油锅中炸成金黄色,再捞出来。所以捞出来的,是一大串黏在一起的薯条堆。
外婆一向说方言,从来不管它叫薯条,而是叫“胖丝”,可以说是非常形象了。
做胖丝的同时,外婆还会蒸上一大锅红薯,而后将它们去皮碾成泥,再放上切成碎末的小葱揉匀,再将它们搓成丸子放进油锅炸,就能捞出来喷香软糯的红薯丸子了。
这两样东西也很耐放,刚出锅时还是松松软软的,放久了就会变硬,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老少咸宜,实在是家家必备的小零嘴点心。
解决完红薯的储存问题后,姬玄的注意力便转向了今年陆安珩引进来的新品种,玉米的身上。
当初陆安珩可是信誓旦旦地说过,这玩意儿的产量不比红薯弱,姬玄等人早就对玉米抱有了极大的期待。
等到玉米长成结果后,姬玄还特地去庄子里看了几回,望着大半个人高的玉米杆愣是没说出一句话来。等到看到玉米杆上结出的怪异果实后,姬玄就更沉默了,深觉自己是如此无知,连已经长成的粮食都不认识。
这户部尚书当的,着实问心有愧呐
不过,看着玉米杆上那沉甸甸的果实,姬玄的内心又兴奋了起来,暗自琢磨着,就凭它长了这么大的个儿,陆安珩说它产量大还真没说错
等到玉米的叶子开始泛黄,明显是已经成熟了的架势,姬玄连忙将陆安珩给拖了过来,让他瞅瞅这玉米要怎么收,收了又要怎么吃。
陆安珩无奈地看了姬玄一眼,心说自己也没摘过玉米啊,这会儿竟然被姬玄拉来赶鸭子上架摘玉米,也是醉了。
陆安珩看了看满地的玉米杆,再研究了一下吊着金色胡须的玉米棒,脑海里突然想起了后世一个名为狗熊掰玉米的故事,陆安珩的脑门上顿时亮了个灯泡,大概知道摘玉米的正确方式了。
陆安珩试探地掰下一个玉米棒,接着将它外头那几层绿色的表皮去掉,又仔细地摘去了玉米上头的金须须,手里顿时就出现了一个漂亮的玉米。
姬玄在一旁也看明白了流程,有样学样地也掰了一个。仔细地研究了手中的玉米后,姬玄原本兴奋的心情顿时低落了不少,遗憾地叹了口气道“我本以为看着这沉沉的分量,一个玉米能顶两个人的口粮呢。没成想,它这分量倒是足了,就是不顶用的东西太多了”
瞧这外形,分明就是吃三分扔七分的节奏啊,姬玄有点小心痛。
陆安珩无语地看了姬玄一眼,心说上千年的鸿沟果然不是这么容易跨越的,自己早就见过玉米了,自然知道玉米这玩意儿扔的部分比吃的部分多。结果姬玄这个土著根本不知道,还为这么大的果实高兴了许久,这就很尴尬了。
见姬玄脸上略微失落的神情,陆安珩连忙开口安慰他道“老姬啊,你先别光顾着失落啊。我可告诉你啊,这家伙饱腹,成年男人吃上两个肯定饱了,味道还甜,瞧这产量,就比红薯差上一点点。但是它可比红薯好收多了,晒干了收进地窖就行,绝对不会像红薯一样容易烂”
姬玄闻言,脸上又开始有了笑容,看着眼前成片成片的玉米地,姬玄的眼中忍不住放出了愉悦的亮光,憧憬道“真要如你所说,等到明年,将玉米也给农户们种上,到时候,天下百姓都不用再为饿肚子而发愁了”
作为户部尚书,姬玄对饿死的百姓们很有愧疚感,深觉是自己做的不够好,这才让天下还有这么多穷苦的无法果腹的老百姓。
陆安珩看着姬玄含笑的面容,心下也是一片柔意,眼神同样也落在了沉甸甸的玉米棒上,附和道“会的,总会有那么一天,世上再无饿死之人,人们的生活会越来越好,不再为吃穿发愁。”
见姬玄转头看向自己,陆安珩忍不住微微一笑,挑眉反问道“我们当官,不就是为了这个吗”
姬玄看向陆安珩的眼神更是柔和,重重的点了点头,温声道“没错,我们当官,便是为了如此。”
说完,姬玄又拍了拍陆安珩的肩,沉声叹道“老夫只愿,日后你不论登上了多高的位置,都要记得你方才所说的话,莫要被名利迷了眼,忘记了自己的初衷。”
陆安珩郑重地一拱手,肃容道“多谢前辈教导,晚辈定当谨记”
姬玄摆了摆手,随即岔开了话题,连忙吩咐人开始收玉米。
陆安珩也抽空跑到了自己的庄子上,看了看玉米红薯的收成情况。
结果很是喜人,收上来的玉米和红薯满满当当地将地窖全都堆满了。
陆安珩看着一地窖的红薯和玉米,吃货因子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撸了撸袖子,陆安珩决定好好将它们捣鼓出花样来,让这群大齐土鳖见识见识后世大吃货国的威力。
红薯干、红薯条、红薯丸子红薯饼,还有烤玉米,蒸玉米,玉米排骨汤,青椒炒玉米粒
引诱小豆丁们的奖品又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