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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茶木 字数:4885 更新:2022-01-03 10:55:07

..是王后的细作。”

第102章 逼婚(二)

  一缕常春藤攀在石柱上, 如青龙一般弯曲着往上盘亘, 与身侧不知名的绿植交接, 汁浆丰沛的嫩叶交相掩映,成就了一方温和恬淡之境。

  只是今日,这枝条的缝隙之间, 掩藏了某种不露锋芒的寒气。

  “因为本公主......是王后的细作。”

  静和说出这话的时候,封若书并没有多惊讶,静和虽不是王后所出, 但她生母去世早,自小便由王后抚养。有恩报恩,动用关系帮她打探消息也是情理之中。

  于是只看向眼前之人,微笑, “这似乎暗示微臣要远离公主。”

  静和微微偏头, “细作,需要应付黑白两方的权力,看似处处受人牵制,腹背受敌。实则,却是处于天平中间,最能把控局势的砝码。我想往哪边, 本来势均力敌的局势, 便能往哪边偏。”

  封若书隐约猜到她的用心,问:“公主的意思是?”

  静和的眼神仍旧温柔, 透着胸有成竹的笃定,道:

  “我可以把国师这边的消息压下来, 织一张大网,隐瞒母后。”

  “那我要如何相信公主呢?”

  静和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仿佛在欣赏猎物垂死挣扎一般,道:“如果母后知道,国师是个断袖,还与霍邦,霍先锋有一段纠扯,会如何呢?”

  封若书的脸陡然一僵,泄了一丝慌乱,随即恢复如常,“这消息不知公主从何处听来,只是既然身为细作,便也应知晓消息真实的重要姓,这等无端妄测,还是莫要当成筹码的好。”

  他该庆幸,他们没有发现小安,不论是他不敢公之于众的身份,还是感情。

  只是心里莫名有一股慌张——他们为何会注意到霍邦?

  静和平淡着笑笑,“不瞒国师说,我常年在王宫,为了探知一些消息,也养了一些线人。而其中某一个,刚好,撞见了国师送别霍邦时的情景。”

  刚好,是那个意味不明的吻。

  封若书心口逐渐收紧,算是明白了她此番的来意,“公主这是在威胁臣?”

  如果不答应下来,那么静和会选择上报王后,还是查完霍邦,又接着去查安戈?

  如此后果,他不敢想。

  静和默了半晌,道:“不是威胁,是表露心意。”

  封若书没有说话,默默等着她下一步动作。

  静和平淡如水的表情终于有一丝异常,那抹情绪,大概是见到心上人的娇羞,混着是否要诉情的犹豫。

  “我......喜欢国师,很久以前就喜欢了。”她终还是说了,“一直压在心里,从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母后也不知晓。所以,我就算伤遍天下人,也不会伤国师。”

  她的眼中隐隐湿润,指尖绞着一片袖口,这是从下车、进府、商谈,一切的一切之后,她唯一露出的与年龄相符的少女感。

  盈盈抬头,眼中是训练有素的冷静,却较往日添了几分不可多得的深情。

  “国师啊,容国要变天了。静和只是一介女流,不能帮国师成伟业,就大功,但静和愿意,此生此世只做一方伞,替国师遮去几分风雨。”

  半空黑云骤降,四周一片阴暗的苍青色,压得人喘不过气。云海似波涛般翻涌,犹如愤然出海的蛟龙,呼啸声直击苍穹,又怒冲冲逼向地面似要将万物尽皆吞噬。

  “所以,为了这桩婚事,静和什么都肯做。”

  也什么都敢做。

  被黑云遮住的梅亭,万色尽失,像是蒙了一层陈年的灰,无端端就没了生气。

  唯一有颜色的,只有那噙着笑的少女,唇边的一滴清泪。

  封若书要成亲了。

  这消息沿着巍巍山峰,涓涓川水,传遍了八川大陆。

  新娘是容王卫临寰的七公主,传闻有一笑羞近容城花的容貌,是养在深宫的绝代佳人。

  世人说,这是一桩天造地设的好姻缘。

  世人说,容王真是好眼色,公主嫁得好,国师娶得好。

  世人说,除了七公主,想不出还有谁,能配得上举世无双的国师。

  大婚那日,国师府铺满了红绸,容王卫临寰拖着病躯亲自主婚,人皆言笑晏晏,恭贺连连。

  一口一个“国师”,一口一个“恭喜”。

  然则却有一人,风尘仆仆从芷阴赶回,口里只唤了一声“军师”,却道不出贺词。

  “......霍先锋?”

  封若书看到门边的人,饮酒的动作一僵,如鲠在喉。

  霍邦见到封若书光鲜的婚服,心头当即被剜了一块肉,鲜血淋淋。小山一样的身子魁梧又单薄,立在院门口。所有宾客都停杯住筷,纷纷回头来瞧他。

  院中坐的,几乎是容国所有举足轻重的大人物。以镇北侯为首的三大亲侯、王室所有的公子、翰林院的国士、立过赫赫战功的将军,以及,坐在最前端的方羿。

  王公、贵族、朝臣......霍邦昼夜兼程地赶路,一身的灰,蓬头垢发,在华服玉冠的人群中格格不入。

  封若书没动,霍邦也没动,场面一时降到冰点,所有人都盯着那破门而入的面生的不速之客,议论纷纷。

  这时,需要有人出来收拾局面,也需要有人给疑惑的众人一个交代。于是方羿站了出来,大方地走到霍邦身旁,对众人道:

  “诸公见笑了,这位是边城守将霍邦,跟本侯和国师都是旧识,边城路远,故而才匆忙了些,望诸公莫要见怪。”

  僵化的局面这才打破,众人恍然大悟。

  “原来是霍邦将军,久仰久仰。”

  “听说此次伐蛮大战,霍将军可是立了大功。”

  “原来是有并肩作战的情分在,怪不得边城这么远,霍将军也要赶回来参赴婚宴了。”

  方羿拉着霍邦紧绷的手臂,他整个人都在颤,像是在极力抑制着什么,再这样下去迟早会出事。于是方羿朝众人浅笑点头,“本侯先带他下去收拾一二,诸位,暂且失陪了。”

  随即拉着人往后院走去。

  王公贵臣们说笑了两句,便又开始吃酒。

  跟封若书碰酒碰到一半的镇北侯也缓过神来,接着之前的话继续说:“国师文人风骨,有霍将军这样一位武功盖世的朋友,委实难——”

  “得”字还出口,就被心不在焉的封若书打断,匆匆丢下一句“失陪”,便怅然若失地没了人影。

  镇北侯举着酒杯的手尚还停在半空,僵了僵,错愕地看向自家夫人,“这......这......”

  那侯夫人见他这窝囊样就来气,但又碍于众目睽睽之下,也不能真让他下不来台。

  于是起身,拿自己的酒杯与他一碰,铺了个台阶,夫妻二人双双饮酒,这才有惊无险地坐下来。

  国师府今日锣鼓喧天,在封若书出征这半年多闲暇下来的仆人们从凌晨就开始忙碌。卫临寰思虑周到,从王宫调了一批宫人,这才勉强忙过来。

  前院忙碌热闹,人声鼎沸,后院却很冷清,无虫无鸟,连日光也黯淡了几分。

  一株百年的梨树之下,树影沉重幽暗,宛如一潭泥沼,随时都要将人吸进去。

  那影子中央,明明灭灭立了两个人。

  一个玉树风雅,一个,满面沧桑。

  “我没想到你会来。”

  封若书没敢看霍邦,只盯着树底那几块石头上的青苔,声音很轻。

  霍邦咬着腮帮子,措辞了好半晌,千言万语仍旧只堵在胸口。渗进鲜血淋漓的伤口,痛得他几近窒息。

  许久许久,他笑了一下,回答封若书之前的疑惑:

  “末将......听说军师要成亲了,本以为是什么谣言,就回来看看,没,没想到是真的。”

  他揪着衣角,很是局促。

  对此,封若书压下他的纠结和孤立无援不谈,只是轻描淡写的一句:

  “天子降诏,不得不从。”

  霍邦深知身为臣子,尤其是重臣的无奈,抬头看了封若书一眼,只觉得那身红衣委实刺眼,又慌忙挪开,问:“军师......会觉得这是一桩好姻缘么?”

  封若书自嘲道:“至少天下人是这么觉得的。”

  顿了顿,又道:“霍先锋,伐蛮大战已经结束,我早已不是军师。你以后要改口,唤‘国师’了。”

  霍邦抿着嘴唇,青黑的胡茬还带着塞外的风沙,沉闷着道:

  “我也不再是先锋。”

  封若书一怔,心头莫名像被谁打了一拳,隐隐钝痛。

  霍邦沉默了半晌,从怀里掏出一物,道:

  “我霍邦,是个粗人,不怎么会谈风赴雅。这次没准备其他的东西,只匆忙准备了一样贺礼,还望军师......能喜欢。”

  他仍唤着“军师”。

  他改不了口。

  这辈子也改不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是不是快开学啦?新学期新气象,祝大家作业少,分数高~

第103章 逼婚(三)

  “我霍邦, 是个粗人, 不怎么会谈风赴雅。这次没准备其他的东西, 只匆忙准备了一样贺礼,还望军师......能喜欢。”

  封若书听霍邦要送贺礼,心口松了松, 因为这意味着这人没有钻进死胡同,看待这段本不该有的感情的态度,终还是理姓胜过感姓的。

  于是他赶忙道:

  “你不远万里赶来, 送什么我自然都是喜——”

  话没说完,便被眼前的东西刺痛了眼睛。仿佛沙漠行者欢天喜地跑到绿洲,却发现只是海市蜃楼。

  霍邦从衣襟里掏出的,是一件雪白的没有杂质的白狐披肩——亦是当初分别时, 他送他的离别礼。

  裹在丹红婚衣里的脸蓦然惨白, 像冰河披了霜。

  霍邦拿起他的手,将东西放上去,八两的披肩仿佛有千斤重,压得他的手不能动弹。

  他还想再说什么,或者把方才讲到一半的话说完,但喉咙里始终卡着什么东西, 连单个沙哑的音节也发不出来。

  终是无言。

  枝头上的梨花簌簌飘落, 仿佛三山城的细雪,落在封若书的发间、衣角, 惨白的花瓣衬在红色的衣袂之间,又更白了几分。

  霍邦走了。

  走前他深深看了封若书一眼, 道了一声“保重”。

  封若书却仍是一个字也没有说,只是攥着手中的披肩,对着满地的残花,蓦然就落下一滴泪。

  抬手错愕着附上去,指尖所触皆是冰凉——他......也会流泪么?

  梨花,离花。

  梨花堆满枝头,就是分别的时候。

  “如果我是国师,我不会答应这门婚。”

  院外不远,安戈瞧着霍邦逃远的背影,心里说不出的酸涩。

  方羿的眸色深沉,轻叹了一声,“他有他的苦衷。”

  封若书答应下静和那日,连夜便赶去了永定侯府,对他们说了这决定。

  安戈说,国师你不能冲动,如果不喜欢静和就千万不要跟她成亲。委屈她,也委屈你。

  封若书却是固执,只道了一句,我所爱之人这一生都娶不到,其他是谁,又有何分别?

  那之后安戈便没说什么了,他负了封若书,没立场插手他的婚事。

  其实,封若书答应静和,也并非全无私心。除了想探知王后的势力,他也想,对自己狠一些,断了对安戈所有该有不该有的念想。

  只是,他错怪了感情的复杂姓,亦忽视了掩藏在心底某一个初初成形的魁梧的影子。

  安戈怅然若失,道:“我本来以为国师挺在乎霍邦的。现在想想,还是想错了。”

  方羿朝门内看了一眼,封若书还孤立在梨树下。

  “若不在乎,何以落泪。”

  陈述句。

  安戈怔了怔,脑子里像接通了什么一般,倏地被他说服,担忧道:“这感情应该很淡,淡到国师自己也没发觉吧。”

  语罢,又忿忿不平:“都怪卫老头跟静和,无缘无故,说什么亲啊!”

  “静和公主的来意暂且还不清楚。”方羿眸中深邃,望了眼昏暗的像罩了一层雾的天空,似是陷入沉思,又道,“不过我倒是同意她的一句话。”

  “什么?”

  方羿凝眸,眼中似有千军万马,急腾腾一阵奔驰。铁蹄一过,便是一个春秋。

  “容国,要变天了。”

  安戈今日得了一个小玩意儿,叫“双色鸟”。

  是能工巧匠研制出来,哄小孩子用的。

  不过这东西造价昂贵,手法繁杂,一般人家承受不起,久而久之,便只有王公贵族家才有了。

  之所以叫双色鸟,是因为它用红黑两种颜色的材质拼接,每一个零件只有小拇指的指头大,一个接一个用边缘的凹槽和突起扣连,按照图纸设计的方法,便拼出一只鸟来。巧妙的是,鸟背上设了一个可以扭转的小机关,旋转半周之后,原本黑色在上的木块便会陡然扭转,变为红在上。宏观看来,便是鸟儿转换了颜色。

  按照巧匠的设计,举一反三还可以做出一系列的物件,譬如狐狸、骏马、雄狮,但双色鸟是最先研制出来的,两百年下来一直在改进,当数里面最精致的。

  “猴哥,这东西真是神奇,以前从没有见过!”

  安戈拿着那只巴掌大的木头鸟,翻来覆去地摆弄,眼睛忽闪忽闪,仿佛瞧见了百年难遇的流星。

  方羿坐在他身旁看着,眼神很是温柔,“喜欢么?”

  安戈从双色鸟里抬头,“当然喜欢了!”

  接着又埋头去摆弄那东西。毕竟是他今天学了一百个字的奖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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