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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茶木 字数:4899 更新:2022-01-03 10:55:05

, 也不用担心火攻之时被天降大雨熄灭。无忧无虑之下, 方羿扎扎实实睡了个好觉。

  次日早晨,习惯早起的安戈在被窝里醒来,身侧的方羿还在沉睡。

  这人, 昨晚沐浴之后便一直喘着粗气,似乎有什么东西要从身体里蹦出来一样,虽然已经竭力压制了, 但安戈还是听得很真切。

  问他怎么了也顾左右言其它,还非要去门外吹冷风,说什么吹一吹就冷静了。

  其实安戈都懂,说来说去, 不就男人之间的那点事儿么。这有什么的?两个人现在已经心意相通, 若方羿真的化身禽/兽,要将他彻底吃干抹净,他也是乐享其中的。毕竟每回跟方羿亲热,虽然都只停留在亲吻这一步,他还是觉得很是舒服的,就跟泡在柔波荡漾的温水里一般。

  故而, 两人若真要进一步, 也不是什么坏事。

  干嘛要忍呢?

  对此,安戈和小安戈都很是不解。

  “对你, 怎么也得认真些。”

  在安戈睡着之后,方羿终于带着冷气进屋, 他瞧着床上那张不谙世事的面孔,柔声叹道。

  周公之礼,本就是神圣的。何况对象还是这个他捧在心尖上百般呵护之人?

  故而,如何能在蛮疆地界的小屋中仓促行事?

  不过他的这些思量都一个人埋在心中,安戈还未探知分毫。

  现在晨光熹微,青白的光束从窗户透进来,在地上烙了一个接一个的小圆点。

  也让方羿熟睡的容颜,在微光中逐渐清晰。

  安戈爱死方羿的脸了。

  这样俊朗的容貌,就像用小刀一片一片削出来的一样。他不像封若书那般用工笔描绘的细腻,也不似霍邦那般用斧头劈砍的粗犷,只轮廓分明,线条流畅。尤其是这一双剑眉,总让他带着不怒自威的寒气。千军万马之中,无人敢能近身。

  放在半年前,安戈如何也想不到他会跟方羿发生这么一段感情。他会想着怎么才能吵赢这一架,怎么才能让这个不可一世地人气得说不出话,怎么才能逃离那个鸟不拉屎的如同地狱一般的永定侯府。

  时间过得这么快,他现在居然会含情脉脉地盯着这人的睡颜,贪恋身侧的温度。

  这次攻打三山城,方羿担心他的安危,便叫他在营帐里待着。但他觉着不行,方羿在前头冲锋陷阵,就算他小夜叉现在的武功还不高,杀不了几个人,但也合该去帮他一把。于是他跟着萨伦曼,靠他周身最厉害的这张嘴,说动了原本效忠摩耶的蛮疆军。

  这猴子,估计还不知道呢吧?

  嘻嘻,要挑个什么时候告诉他呢?

  小夜叉美滋滋地想,到时候,肯定要讨一个亲吻。

  不,十个!

  他没想到,第二天萨伦曼就跑去方羿那儿告了小状,害他邀功的话还没出口,便挨了一顿训。什么“以后不准一个人冒险”啦,“你万一出事怎么办”啦,“要是想随军跟我说为何找外人”啦,最后,还是多亏他一记回魂之吻,才让这猴子闭了嘴。

  唉,养个媳妇真是麻烦,还要照顾他的小脾气!

  安戈恃宠而骄地想。

  大军定在三日后班师回朝,彼时,在这场仗立过大功的将士都会跟着方羿一同回去述职。

  只是,霍邦的归期得滞后一段时间。

  他本就驻守在边疆,离漠阳有五六日的路程,这次出来打了半年的仗,旧城的兵将有些浮躁了,经常出一些小面积的动乱。

  他不放心,打算回去看看再去华泱。

  离开的那日,方羿和封若书亲自出城相送。

  容国的文武之首都来送他,霍邦很是受宠若惊。他说,我就一个大老粗没见过这么大阵仗,方羿点点头,说了几句离别的话,送他一面护心镜作念想,拉着马回城了。

  “霍先锋还是太谦逊了。”

  方羿走了,自然只有封若书一人相送。他今日没有穿战场上的劲装,一身白底挑染墨竹的衣袍,袖口的边缘也是素淡的颜色,仔细才能看见上面的竹叶纹路。腰封较寻常的宽一些,近乎一个成年人手掌的长度,将腰部的线条勾勒得很贴合。再加上浅淡的铅灰色及地披风,擦除了他身上最后一丝烟火气,清雅皎皎,宛若云上轻风。

  “你,极少穿这样素白的颜色。”

  霍邦挪不开眼睛。

  封若书浅浅一笑,道:“这是往前师兄送的,他独爱素白,是世间最衬这颜色的男子。”

  他嘴里的师兄,指的是云舒君。

  “世间最衬这颜色的男子”?

  怎么会?

  霍邦不以为然地看着他,以及在披肩的绒毛中若隐若现的笑。封若书的唇色很浅,但被雪白的颜色一衬,又显得红润了一些。

  他觉着,封若书大概是穿什么颜色都好看的人。不论是从前的蓝,还是现在的白。

  “国师为何喜欢水蓝?”

  封若书的思绪飘到远处,道:“从前年少,跟着师傅去了一趟珩域,那地方山水相间,美得恍若仙境。我无意中瞧见了一方蓝湖,远远看着水天一色,只觉得天幕垂了地,魂魄也要跟着去了。”

  “后来呢?”

  “后来,我捧起湖水一瞧,发现那水并没有颜色,只是天空湛蓝,水便也湛蓝了。师傅说,这是自然之境的戏法,也是眼睛的戏法。都说眼见为实,但有时眼睛看到的也并非是真的,需要亲手剥开最后一片幕布,方可见真实。”

  这话让霍邦思忖了好一会儿,才道:“军师的师傅,定是一位高人。”

  “嗯。”封若书点头,“他是身在尘世,又看破尘世之人,我和师兄都很敬仰他。”

  霍邦道:“所以,那之后,军师便钟爱水蓝的颜色?”

  封若书道:“不错。”

  霍邦问:“那今日,军师为何要穿白色?”

  封若书垂眸,道:“为了它。”

  “它?”

  封若书浅笑着掀开披风,亮出怀里的小毛团,那东西雪白的一只,缩在封若书的臂弯里浅眠,柔软的耳朵耷拉在头顶,粉红的舌头时不时伸出来舔两下爪子,惬意极了。

  霍邦瞪圆了牛眼睛,错愕着双手接过,道:“这是......雪狐?”

  封若书道:“正是。”

  那雪白的毛团子换了地方,又在霍邦的怀里找到个舒适的姿势,张嘴打了个呵欠,露出精致獠牙和粉红的龈肉。眼睛微微掀开一条缝,湿润地滑出半滴眼泪,爪子抬起来挠了挠,又睡去了。

  封若书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柔柔笑道:“将军送你的护心镜,打仗时能用到。但我这人终是个儒生,手边的都是文房四宝,没什么刀枪武器。前日听蛮疆大王说雪狐的寓意是吉祥平安,我便问他讨要了一只,权当是借花献佛罢。望你在边疆驻守时,常保平安。”话说完,又揣测着看了他一眼,“霍先锋可还喜欢?”

  霍邦心里痒痒的,压在身体深处的某种情感就要喷薄而出。

  “军师送的,末将自然爱不释手。”

  “那便好。我没怎么见过雪狐,不会挑物种,看它漂亮便要了来,还担心你不喜欢来着。”他自顾自说着话,蓦然留意到霍邦一直盯着他,眼睛里不知装着什么情绪,他一时间没看明白,于是问,“怎么了?”

  霍邦咬了咬后槽牙,隐忍着道:

  “此去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

  这话一落,封若书也有些忧伤,却还是好言劝道:“人生聚散原本寻常,既然有聚有散,那么散去之后未必不能重逢。你我有缘相识一场,自然有缘再见。”

  霍邦垂下眼睛,盯着一处石坑,“军师常在国都,我终年固守边疆,中间隔了半个容国。见面怕不是那么容易。”

  封若书低眉想了想,道:“霍先锋不是还要回华泱述职么?彼时我在国师府置下酒宴,与你不醉不归如何?”

  霍邦的眼睛陡然一亮,“如此甚好!”然后又想起什么,“那时,我定要把我压在心里的话都说出来,一字不落,全都说给你听!”

  他深藏在心底的爱慕,总要让这人知晓的!

  封若书一愕,随即展开笑颜,“好,那我便在国师府静候霍先锋了。”

  霍邦欢声一笑,连说了三个好,然后便往远处走。走了一小段又自己跑回来,焦愁道:“哎我还是现在说了罢,夜长梦多,保不齐出什么岔子呢!”

  封若书不知道他的心里话,也不知自己便是他的心上人,一头雾水地瞧着他,“也好。”

  对上那双纤柔的眸子,底气十足的霍邦瞬间又怂了,呆滞道:“那,那个,还是以后再说罢。下,下次见面,我铁定要说给军师听的。”

  封若书向来大度,“都行,霍先锋想说什么,我随时洗耳恭听。”

  然则下一刻,霍邦又忍不住了,胸口才压下去的冲动又仿佛火山喷发一样喷出来,这样颠来倒去的情绪简直让他发疯。

  他在犹豫什么?

  有什么不可说的?

  这又不是什么丢人之事!

  于是一个冲劲之下,他再没忍住,径直握住封若书消瘦的肩膀,“军师,我喜欢你!”

  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对方的额头印下一个吻。

  饶是封若书亲口说“随时洗耳恭听”,他也万万没料到,这个“随时”来的如此突然。

  而霍邦藏在心里的话,又是这样,让他猝不及防。

  初春的日晖温和柔软,暖盈盈铺洒了一地,一双倩影透在草色浅淡的地上,边界模糊,顺着日光挪动。

  还未待封若书反应过来,霍邦已然逃之夭夭。

  骏马的前蹄抬起了一人高的高度,扬飞了两片泥土,绝尘而去。

  封若书望着他去的方向,眼中的愕然渐渐收回,终究化作一个苦笑。身后的披风被刮得呼啦作响,将本就瘦削的身子又劈薄了几分。

  陌上公子,芝兰玉树。不闻烟火,南柯琼枝。

  霍邦带给他的烟火气,当下是回应不起的。

  路途遥远,返回华泱已是一个月之后了。

  那时,恰是四月之初。

  皆说人间四月芳菲尽,华泱城却不然。

  为了迎接告捷大军,卫临寰下令,在城外十里的大道两侧,皆种满红花。

  那日,卫临寰亲自出城迎接,队伍磅礴,气势如虹。方羿等驾马走在最前方,本是光耀门楣的极度荣华。

  然则,却有一件事,让安戈很是生气!

  作者有话要说:

  顺毛中......

第98章 二婚(二)

  若说华泱的民风也委实开放, 寻常女子若是与哪个男子看对了眼, 随即将手绢挥过去, 若那男子接了,一桩姻缘也便成了。

  久而久之,那绣了女子闺名的手绢便成了示爱告白的专用之物。

  于是乎, 在方羿回府的路上,街道两侧、阁楼阳台,涌了成百上千的女子探出头来, 不断挥舞手中的绢帕,嘴里一口一个脆生生的“侯爷”。

  虽然也有不少人唤着“国师”,但远没有那些叫侯爷的声音大。

  害走在方羿马侧的安戈,脸色愈来愈阴——这猴子为什么要露脸, 像他这样把脸糊些丑不拉几的泥巴不好么!

  安戈毕竟是偷跑出来, 顶着那张“安如意”的祸国殃民的脸始终不好。万一被有心人瞧了去,对比一下画像大做文章什么的,那就是灭顶之灾了。

  “侯爷——奴家可以服侍你!鞍前马后绝不言苦!”

  安戈怒火滔天——这些事是下人做的,不是夫人!

  “侯爷——你是天下无敌的大英雄!”

  废话,这还要你说吗!

  “侯爷——奴家这辈子非你不嫁!”

  那你就做个老姑娘吧!

  呼声滔天,一阵盖过一阵。大战告捷的消息传遍全国, 华泱百姓一溜水地鼓舞雀跃。本来他在三山南门的一通说辞, 这胜仗的功劳也有他的一部分,但听到那些铺天盖地的“告白”, 心里的火就越烧越旺。

  本来虚抓着缰绳没有施力的拳头就越攥越紧,仿佛这绳子就是那些口若悬河的女子, 恨不得全都捏掉,封住她们的嘴!

  倏地,他的拳头就被一个热乎乎的东西包住了,仓皇抬头一看,原来是方羿的手。

  只是方羿的袖子宽大,把他二人的手罩得严严实实,旁人遥遥一瞧,只以为是方羿把手搭在马脖子上,并不觉着有什么。

  安戈整个人像是被电了一下,忙心虚地左看右看,只见其余人还稳重端庄地朝百姓挥手,注意力压根不在这里。尤其是身侧最容易看出端倪的卫临寰,好像是生病了脸色很差,但也还是挺直腰背对百姓点头,连看都不朝这边看一下。

  于是心中狂喜!

  安戈忙抓紧了那只宽厚的手掌,并美滋滋地在掌心挠了一下。果然,端着官场笑容朝街道两侧挥手的方羿动作一顿,半警告半宠溺地看了他一眼。某人女干计得逞,捂嘴一乐,后觉着在朗朗乾坤下要注意仪态,于是清了清嗓子,大度地不去管那些侯爷长侯爷短的白日梦言论了。

  那日,是四月初二。

  去年的今日,安戈代了安如意嫁过来,举赴大婚。

  但彼时仓促,方羿又疑心重重,这举国欢庆的大婚还不如小家小院的婚事甘美。安戈向来洒脱(没脑子),对这些并不放在心上。

  但方羿心中有愧,自然要弥补一二。

  “哎呀茯苓,你安安心心养胎就是了,还弄这些花花肠子干什么?”

  安戈被蒙着眼睛,一路被人扶着走。

  茯苓与小旭结了姻缘,半年前,也就是安戈走后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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